如何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讲人:耿金衡老师

主持人:各位行领导,各位同事,大家晚上好!根据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结合当前我行面临消费者投诉持续增多的形势,征集营业网点和消

费者投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报经行领导同意,决定组织一次消费者投

诉专题培训,有幸邀请监管部门的耿金衡老师为大家授课。耿老师西北

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毕业,长期从事银行业监管、政策法规和信息宣传工作,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曾经多次到省内外银行业机构进行

合规培训,希望今天耿老师的讲座能拓展大家的视野、反思自己的工作、解决自己的困惑,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银行与

客户之间的关系,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请耿老师开讲,大家欢迎!

下面是耿金衡老师的讲座内容,经录音整理:

今天晚上很荣幸受邀参加贵行举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首先,谢

谢王行长的介绍,谢谢来到现场的各位领导和银行的朋友。在这里,我

能感受到一个很强的气场,一个干事创业的气场;在这里,我能感受到

一个新变革,一个重业务到业务与客户并重的变革;在这里,我能感受

到成长的,一个从客户权益着想在构建新型关系间强劲成长的力量。这

是咱们银行的根,根深方能叶茂。

新常态下,银行该如何办?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还未触底,“三期叠加”

引发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外需疲软,内需不振,民间融资在不断引

爆的非法集资中更加脆弱,担保圈担保链成为扼杀一部分尚能生存企业

的致命一刀。社会信用包括个人信用、企业信用、银行信用、政府信用

都在经受严峻的考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是金融的主体,经

济运行中的风险通过产业链传递,并最终通过融资环节聚集到银行体系

---消费者投诉上升就是这样“一滴水”,虽小,也能折射出宏观经济的问题。

新形势下投诉工作如何做?下面谈几点个人意见:

一、树立一个新的观念:金融消费者投诉对银行来说是件好事。在这里,我想给大家一个建议,不要认为客户是来找茬的(当然不能排除个

别人),他们来找银行,一方面说明他们是相信咱们银行才来找我们反

映问题;另一个方面,他们反映的问题会消除双方的误会,增强互信,

对银行来说,可以完善银行的产品、制度和服务,对客户而言,可以提

高对现代金融产品知识和风险的了解,提高对银行的信任,可以说,如

果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朋友能够换位思考,能够讲明政策,能够

多点理解和耐心,注意沟通交流的方式和技巧,并对属于自己的问题不

回避、不找借口,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很多投诉就会化干戈为玉帛。

二、建立一个接待室。消费者来银行投诉时,大都心里窝着火,情绪比

较激动,特别是群访事件,极容易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银行发生什么事情了,不经核实,在网上发布,会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到银行声誉。建议建立一个专门的接待室,客户来投诉时,消保人

员先将客户引领到接待室,请坐并端上一杯热水,让客平息一下心情。

然后问一下客户的姓名、单位、投诉什么事情等,了解一下客户的诉求,解释一下银行方面的相关规定。对一些没有实质性投诉内容或者银行工

作人员按流程办而客户认为麻烦的事项,解释好政策,寻求客户的理解

和支持。对于符合投诉条件的,要叫来相应部门负责投诉的人员,双人

接访,在客户反映事项前,打开录音录像设备,告知投诉者投诉相关规定,并对其谈话内容进行录音录像,请对自己所说的话和提供资料的真

实性负责。在完成记录后,消保人员、相关部门参与接访人员、客户三

方在记录下面签字。并当场告知客户工作流程和时限。

三、做实核查。由消保部门、法律合规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人员,

对客户投诉事项的形式合规和实质合规进行检查核实,起草回复函,经

法律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把关后,报经上级行消保部门审核或备案后,在法定时限前回复投诉人。

四、不当场急于表态。投诉者来银行反映问题,有的是打开手机录音功能,在多人来投诉时,还有人用手机录像,更有甚者,还有新闻媒体的

记者扛摄像机陪同前来,有的是暗地里带着律师来通过这种方式取证的。接访人员一定要有高度的敏锐性,对现场来访人员的提问不当场做出倾

向性答复,要按照流程,告知当事人需提供的材料,我们的工作流程,

我们将按时给您回复。

五、不能直接让他们见领导。有的投诉者急于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要

求见领导反映情况,拒绝和消保部门工作人员反映,陷入僵局。这个时候,可以做冷处理,摆上水后,先耐心听他们讲,等心情平静后,告知

其凡事都有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的问题只能按流程来做,你如

果不配合我们不做基础工作,你的问题就不可得到及时解决。否则,会

适得其反,欲速则不达。如果不讲策略直接见了领导,领导很被动,下

面做事的部门也很被动,极可能助长客户的激动情绪,形成一定的声誉

风险。

六、在代理情况下要有授权书。在投诉受理过程中,经常有夫妻之间代理、父(母)子(女)之间代理、兄(姐)弟(妹)之间代理、律师代理等

情形。一定要消费者本人出具符合规定的授权书,要注明授权人与被授

权人姓名、关系、授权事项、授权范围、授权人签名(盖章),出具授

权书的日期,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并留存好授权书和相关证件资料的复印件。

七、不能以被投诉人出具的情况说明代替调查结果。被投诉人与投诉事

项有利害关系,在选调查人员时,应回避,其出具的情况说明只是调查

材料的一项,并且其证明力要小于其他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材料。

八、要改变绩效考核方式规范短期经营行为。短期经营行为,常常隐藏

业务处理不合规的缺陷。如在拓展银行卡市场时,一些银行的工作人员

在单位找到熟人,让熟人批量营销信用卡,办卡人所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签名的真实性银行工作人员无法控制,最后出现冒名办卡,引发投

诉事件的发生。另外,自助设备上取款时下账未出款、存款数额误差等

也是银行卡投诉的热点问题。

九、注意处理好VIP客户与一般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当前,银行排长队现象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我遇到一件投诉,银行一般营业窗口叫号等候服务的客户多,而同在大厅的VIP窗口暂时没有人,就办理普通客户的业务。上午10:23分,有一个VIP客户来到营业大厅,急着要办大额取现业务。VIP就暂停了办理一般客户的业务,大堂经理引导VIP客户直接到VIP窗口办理业务,后面的一般客户就不满意了,说银行不讲职业道德,嫌贫爱富,有一个情绪激动的客户,与大堂经理发生了肢体冲突。对于这样的情形,最容易引发一般客户的不满情绪,建议将VIP服务窗口与普通窗口隔离成独立的场所。

十、规范代理保险业务,杜绝存单变保单。存单变保单投诉,是前两年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这里面存在客户贪小便宜的思想,存款人在奖品、高“利息”诱惑下违背本来意图改变交易内容。但更主要的责任在于银行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任务而故意对客户不完全履行告知义务,故意夸大收益,隐瞒风险,或以混淆储蓄与保险的区别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一旦客户有急事用钱,按照销售人员说的“和存款一样,可以随时支取”来取款时,却被告知不行时,就引发了客户投诉。近年来,银监会和保监会对规范代理保险行为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违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存量事件不容忽视。

十一、冒名贷款类投诉成为新的风险点。随着金融社会化程度深化,人们在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时,首先需要查征信。一些人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被贷款。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由于个别银行业机构前些年经营不规范,一些人串通银行工作人员,涉嫌身份伪冒办理虚假贷款或信用卡。二是一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报送错误信息后不能及时主动纠正。所以,这就需要银行树立合规经营意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从源头遏制假冒名贷款事件的发生。另外,要建立征信及时纠错机制,对登记错误的,银行应及时更正并对客户道谦。

十二、防范“存款丢失”类案件。近年暴发的五粮液等单位存款丢失、个人存款丢失案件,成为公众对银行信任危机的焦点。银监会官员在记者会上解答了这类案件的实质、特征、形成过程和防范措施。关键点还在于银行内外勾结,存款人出于高息诱惑,并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在一年内

对其在银行的存款不能提前支取,作案人员在办理业务时窃取了存款人

的存款信息,及时将存款人账户上的钱转走。所以银行要清门户、扎篱笆、做实风险排查。

刚才,和大家分享了个人的工作感受,剩下的是和大家互动时间。

提问1:耿老师,刚才您讲的很好也很有条理性,但主要是说银行怎么做,那监管部门在金融消费者投诉中又该做些什么呢?

耿金衡老师: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部门和银行都需要做的事情,只不过

两者的站位、职责和关注点不同。

从站位讲,监管部门是公正第三方,一切从事实发发,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公平、公开、公正的维护银行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银行作为投诉的当事一方,会有自己的利益在里面,但我想提醒一下,银行要从长远利益出发,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增进客户的忠诚度,这是银行长远发展的根本所在。

从职责来讲,银监会对消费者保护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银监法第一条

在立法目的中就得以体现。相继制定了消费者保护办法、业务流程等制

度设计,组建了专门的消费者保护部门,并运行了专门的消保办公系统。从法律、制度、机构、科技、培训等方面做足了功课。作为银监会的派

出机构,我们的职责是:重要的是抓督促、协调和落实。督促辖区银行

业机构履行好主体责任,协调好内部的处理流程,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从关注点来讲,我们关注的是公共利益,防范的是金融风险,维护的金

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提问2:当前,大部分消费者是可以通过沟通来解决双方的争议,但如果

遇到无理取闹者怎么办?

耿金衡老师:你这个问题很好。我们的投诉者99%以上都是好的,都是

在遇到难题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时来寻求帮助的。我们应该珍惜这份信任,尽最大努力合规合理合情地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有制度障碍的,要讲清政策,并提出在现有法规条件下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好自己

的权益。

人已上百,形形色色。所以,不排除个别想通过投诉来给银行或监管部

门施压,达到其个人非法目的。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个时候,

我们一边给他讲政策,不主动譤化矛盾,让他事出无因。如果事态升级,及时与单位保卫部门作好预案,并在必要时打110求助警方。

提问3:当前银行面临的消费者投诉形势不容乐观,您对做好当前的投诉

工作有什么好的经验?

耿金衡老师;经验谈不上,监管部门与银行面临的投诉工作有共同点,也

有不同点。作为个人工作感受,我觉得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升:一是理念的提升。真正把消费者作为我们的朋友,换位思考,急客

户之所急,助客户之所难,想客户之所想。二是原则的提升。要将诚实

信用、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贯穿到合同条款中,减少霸王条款,让客户

感受到与银行进行的是被尊重的平等合作。三是加强员工行为排查,将

内外勾结、涉及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的员工排查出来,用制度管人,消除害群之马,遏制案件上升趋势。四是规范考核方案,减少短期经营

行为倒逼下的违规操作,减少风险隐患。五是规范收费行为,梳理业务

流程,禁止表面形式上自愿的顾问咨询类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对银行的

对立。六是(2加强服务设备、尤其是自助设备管理与维护,从物防、人防、技防三个方面防范金融犯罪,维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首先,让我们用热

烈的掌声感谢耿老师给我们的授课。耿老师从经济新常态下风险向银行

传染的时代背景开篇,让我们知道当前银行正处于一个艰难的时期。艰

难时期,也是矛盾多发期,消费者投诉正是其中之一。如果应对不当,

就有可能给银行带来法律风险、经济损失和声誉风险。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旦声誉受损,重塑形象将会经历很长一段时间,齐鲁银行事件给我们一个警示,希望大家从全局的高度,重视消费者投诉工作,在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银行业务的全面发展和提升。

最后,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再次感谢耿老师的精彩授课!

今天的培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商业银行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

ⅩⅩ商业银行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 结 作为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我行一贯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我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特别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市场管理部、办公室、企划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同时我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也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我行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受支行综合管理部跟踪、监督和考评,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我们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直接接触者,更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沿阵地。我们始终坚持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

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我行设立了理财经理,对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不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只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并对于销售文本中出现的收益率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理财产品销售文本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上重点条款理财经理均会重点提示消费者。 (2)办理信用卡的金融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尽量亲核亲访消费者单位,并对其本人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确保消费者资料的真实性,在源头上杜绝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行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信用卡办理条款进行充分揭示并如实告知,告知消费者安全用卡注意事项。对持卡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告知“透支”与“恶意透支”、“取现”与“套现”等行为的本质区别并充分说明其不良后果。此外,制作和

维护消费者权益可以选择哪些途径

维护消费者权益可以选择哪些途径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协商和解 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正常要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因此,当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如经营者推卸责任,认为是生产厂家的问题,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时,消费者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挟在中间让厂家和经营者当“皮球”踢。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经营者以店堂通知、声明、告示为由,拒不承担责任的行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服务规则或商品销售告示所约束,这些服务规则与法无据,没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规则。 二、消费者协会调解 消费者协会调解的前提是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考试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考试 [单选题]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金融机构销售的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的(A ) A、自然人 B、法人 C、自然人及法人 D、居民 2、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_B _起实施。 A、2015年10月1日 B、2014年3月15日 C、2015年3月15日 D、2016年3月15日 3、银行调整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品种、比例,或调整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时,如消费者不接受,应允许其提前赎回该产品。这是维护消费者的(A )。 A、选择权 B、知情权 C、收益权 D、公平交易权 4、(C A 5 A、 6 B ), A 7 的, A、一倍 8 A B C D 9 A 品 10 A、1年 11 A、1 B、2 C、3 D、4 12、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 B)年;超过年限的,应当予以删除。 A、3 B、5 C、7 D、10 1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营业网点和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公布投诉方式和(C )。 A、投诉部门 B、投诉要求 C、投诉流程 D、投诉反馈 [多选题] 1、银行消费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AC)。 A、购买、使用银行产品的行为 B、设计、销售银行产品的行为 C、接受银行服务的行为 D、推荐、介绍银行服务的行为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哪几种途径解决? ABCD 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C.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凡未在信息查询平台上收录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这保障了消费者的(B)和(D)。 A、公平交易权 B、知情权 C、收益权 D、自主选择权 4、在理财销售的过程中,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以下那些做法是正确的。( ABCD) A B C D 5 尊重权, (ABCD) A.老人 6 A B C D 7 A、书面 [判断题 1 A、对 B 2 (B) A、对 B 3 A、对 B、错 4、银行一旦发生重大服务投诉,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立即协调相关部门,联络客户,努力控制传播途径和范围,减少不良影响。(A) A、对 B、错 5、稽核部门可单独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项稽核,不可以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稽核纳入其他稽核项目中。(B) A、对 B、错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征信信息可以不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采集。(A) A、对 B、错 7、各级监管机构应当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纠纷解决途径的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

论文摘要: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入的同时,市场消费空间和消费层次不断拓展,各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市场争夺,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如雨后春笋般频频发生,消费者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本文在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概念的基础上,首先从分析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入手,在阐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宗旨的基础上,提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基本精神理论基础;然后从科学技术高度化、经营扩大化、产销过程与流通机构复杂化、法律制度不健全等方面分析了消费者问题出现的成因,并列举了在经济迅速发展、消费者生活需要被不断满足的同时,出现的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严重社会问题;在消费者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逐渐形成了全国性的消费者保护运动,本文结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进程,介绍了我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立法的发展;接着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取向问题做了探讨,安全价值、公平交易价值和福利价值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体现的基本价值,在价值取向中都是以消费者利益为第一位的,由此也反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最后,文章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具体规定,以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途径方面,进一步论证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 精神这一中心论点。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基本精神消费者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价值取向

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理论基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有关保护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免受人身、财产损害或侵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对居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提供特别保护的法律,是以保护消费者权利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广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所涉及消费者保护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如由消费者保护基本法和其他专门的单行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其他法律和法规中的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组成的有机整体即为广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狭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立法。在我国广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等的诸多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而狭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仅指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是国家对基于消费者弱势地位而给予的特别保护,是维护真正的公平交易市场秩序的法律。之所以说是基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而给予的特别保护,是由于消费者的弱势性而决定的。消费者的弱势性,是指消费者为满足生活消费需要在购买、使用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因缺乏有关知识、信息以及人格缺陷、受控制等因素,导致安全权、知情权、自主权、公平交易权、受偿权、受尊重权、监督权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造成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㈠、消费者的地位决定着消费者始终处于弱势 首先,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交易是一种非专业对专业,非知情人与知情人的关系。经营者通晓商品的技术性、了解市场行情、掌握顾客心理、具有一定的销售技巧,可以说知己知彼;而消费者却缺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相关知识,所接受的消费信息大多是经过加工的、有促销和诱导作用。消费者难免不被经营者所操纵,并与之建立非公平的交易契约。加之,商品与服务技术含量的提高,会增加经营者的强势地位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即强势更强、弱势更弱。 其次,现代市场经济简化商品交换程序,加速流通速度的客观要求,使消费合同具有了定式合同或者附从合同的特征。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这一传统合同理论,对于消费者来说,已不够真实。有关商品和服务的交易条件是由经营者事先规定的,消费者完全是处于单纯地表示接受合同内容的被动地位,无讨价还价、参与合同内容形成的自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缺乏实质性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交易是个人对组织的关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消费者多是单个的自然人,经营者多是有组织的法人,交易其实双方地位便不均等,特别是面对集团化的大型垄断企业,消费者往往被迫接受垄断高价。生产经营的集团化、跨国化在形成企业大型化的同时也在不断的增强经营者的强势地位,加剧着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第三,经营者利己行为严重。现代市场经济中不正当竞争的加剧,使得有些商品供给者视损害消费者利益为获取利润的途径之一,他们置诚实信用等商业道德原则于不顾,竟相采取不公平的商业行为或限制性商业行为,在质量、价格、计量、商标等各个方面竭尽各种欺诈手段,坑害消费者,其结果仍然是消费者遭受损害。 最后,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实力地位是非均等的。经营者经济实力雄厚,而作为个体的消费者则受其财务收入水平的硬约束。他必须在效用最大化与交易费用最小化之间做出选择。无论是交易前的信息收集,还是权益受损后的索赔对消费者来说都不经济,他为此付出的交易费

中考政治专题复习 维护消费者权益

维护消费者权益 一、时政热点 2015年315晚会曝光: 暴利4S店。央视调查发现:东风日产、上海大众、奔驰4S店会故意虚报和夸大车辆故障,从中牟取暴利。一简单故障的汽车(点火线圈插头松动,重启系统即修复)但在这些4S店,却要你更改火花塞等各种大修,其中奔驰维修费报价近万元! 不合格汽油。央视曝光,有黑心商人通过90号汽油和石脑油、芳烃等添加剂调和生产93号汽油,这称为调和汽油,有的甚至直接在油罐车里调好,就放到加油站里出售。价格比正规汽油便宜很多,数量可观。国家检测并不检验具体含有什么添加剂,这让调和油有机可乘。在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许多不法厂商调和各种石化原料,年产量达五六十万吨,获取暴利!而且!这种调和汽油竟然还符合国家标准,加油站默许直接加到了咱消费者的车里,调和汽油含甲缩醛,易造成汽车线路漏油,还会挥发有害气体,污染环境,影响健康。调查发现,山东大大小小的调和油场有200多家,甚至存在调和汽油培训学校,教室里排放着各种瓶瓶罐罐,5天之内包教包会。 电极式暖手宝,只要通上几分钟电,就能捧在手里热乎几个小时。暖手宝用起来虽然顺手,却很可能也是个危险的炸弹。因为,这种暖手宝用的时间长了,它的保护装置很容易老化,发生爆炸。 路虎变速箱。路虎揽胜极光车,要么走在路上不动了,要么倒档失灵,全国类似案例不计其数,虽然这被诊断为变速箱故障,但部分车主说换了两次变速箱仍故障频发。面对越来越多车主质疑,路虎中国却将问题推卸到用户身上:国内开车都很急。 国际品牌。2014年,全国检验检疫机构抽检进口服装23818批,不合格货物1785批,总计118万件,货物价值1293万美元。不合格品牌包括H&M、GAP、CAVALLI、OLD NAVY、FOREVER 21、ARMANI、ZARA、American apparel、DOLCE&GABBANA、MANGO等。不合格原因涉及色牢度、PH值、甲醛、偶氮等不符合要求。 不明保健品。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保健品,老年人成为最易被骗人群。手表能预防癌症、心肺卫视能在休克时救命、仪器能够给人体充电、仪器能把自来水变成治病神水。 骗子都采用了哪些骗术?总结起来有四大招:第一招,洗脑营销。打着免费健康讲座的旗号,虚构夸大他们的病情。第二招,亲情营销。一见面就喊爷爷奶奶,哄着老人高兴。第三招,体验营销。拉着老人体验各种医疗器械。第四招,免费体检。打着免费体检的幌子,在体检报告上做手脚,吓唬老人掏钱治病。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行动起来,让老人远离骗局,让骗子没有市场! 无密码wifi。为了保证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在公共场所尽量不要使用那些不需要密码的免费wifi。尽可能使用商家提供的带有密码的wifi网络。另外在用手机支付账户或者发送邮件的时候最好关闭手机WIFI功能,使用手机的3G、4G数据流量进行操作。 诈骗电话。骚扰电话一天十几个?对方还冒充警方、银行等诈骗,谁是幕后推手?你肯定不敢相信,中国移动、中国铁通在为骚扰电话提供各种支持,甚至给“10086、110”之类诈骗电话开绿灯,对于诈骗电话显示虚假主叫号码,仍然允许透传。 假身份证办卡。深入调查发现惊人内幕:网上买一张别人的身份证,拿去四大银行,其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可轻松办理银行卡 手机实名制。央视记者调查发现,联通公司员工为完成开卡任务,偷偷利用消费者留下的身份信息,再次重复激活开卡(一身份证可开五张卡),完成开卡任务,余下手机卡20元/张卖给卡贩子,卡贩子卖给诈骗犯。你名下有没有手机僵尸号?小心有天警察找上门。 二、与教材结合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doc 11页)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doc 11页)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 摘要:消费者,几乎是我们每个人每天都要扮演的社会角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成为广泛关注的话题。目前,伴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途径,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权力意识,已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本文试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及相关问题做一下分析: Abstract: Consumers, almost everyone plays roles in the society every day. Along with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development,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has increasingly become the topic. At present,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reform of market economy, establishing and

perfecting the protection ways of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strengthening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 rights and enhancing consumer power consciousness has become an urgent task. This paper tries to do some analysis to the protection ways of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other related questions in China: 关键词:消费者;消费者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 Key words: consumers ;consumers' rights; the protection ways of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一、消费者 所谓消费者,是指从事消费之人,亦即购买、使用、持有以及处理物品或服务之人。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消费者与生产者及销售者不同,他们必须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而不是生产者、经营者。也就是说,他们购买商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个人或家庭消费的需要,而不是以经营或者销售为目的,这是消费者最本质的一个特点。作为消费者,其消费活动的内容不仅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购买和使用产品,而且还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务。但无论是购买和使用商品还是接受服务,其目的只是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而不是生产和经营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经济意义上的所说的消费者,也是本文从法律意义上所讲的消费者,只有弄清了什么是消费者,才能更好的阐述消费者的权利以及消费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_光华管理课程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课后测试 如果您对课程内容还没有完全掌握,可以点击这里再次观看。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金融机构在向消费者推荐产品时,片面夸大产品收益、隐瞒或模糊产品风险,这属于侵害消费者的()√ A 财产安全权 B 知情权 C 自主选择权 D 信息安全权 正确答案: B 2. 银行以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等形式使消费者接受一些前提条件或附加条款,这属于侵害消费者的()√ A 财产安全权 B 知情权 C 自主选择权 D 信息安全权 正确答案: C 3. 挪用、占用客户资金,这属于侵害消费者的()√

A 信息安全权 B 公平交易权 C 财产安全权 D 依法求偿权 正确答案: C 4.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未经同意采集个人信息的征信机构,将面临最高()万元的罚款。√ A 30 B 40 C 50 D 60 正确答案: C 5. 金融机构在格式合同中,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这属于侵害金融消费者的()√ A 财产安全权 B 知情权 C 自主选择权 D 公平交易权

正确答案: D 6. 金融机构,因为消费者的种族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这属于侵害消费者的()√ A 受教育权 B 知情权 C 受尊重权 D 公平交易权 正确答案: C 多选题 7. 以下行为属于侵害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是()√ A 办理转账等业务时,必须先办理一张本行的银行卡方予以受理 B 未经同意,强行开通网上银行 C 办理贷款时指定评估中介机构 D 办理贷款时,强制购买保险 正确答案: A B C D 8. 金融消费者对不能享受正常的金融服务会产生不满,主要表现为()√ A 服务等候时间长 B 不按时服务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舒兰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关系,促进金融协调发展,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者,是指在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舒兰市辖内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舒兰市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舒兰市支行)负责辖区人民银行履职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人民银行舒兰市支行在具备条件时,可以扩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 第四条金融机构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

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人民银行舒兰市支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行依法行政,全面履职,属地管理,便民高效的原则。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六条人民银行舒兰市支行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辖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七条人民银行舒兰市支行履行下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 (一)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权益咨询服务; (二)依法受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或者建议,并对其诉求所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或者依法处置; (三)指导金融机构全面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四)指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五)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向相关机构提出工作意见或者建议; (六)对金融机构执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情况进行评价; (七)对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披露或者

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八课第二框《维护消费者权益》 [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目标:通过情境体验,使学生了解消费者权益及其保护的必要性,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消费者协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2、过程与方法目标:在自主学习、合作探究中培养学生科学探究的方法,展示并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提高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并勇于同经济领域内的违法活动做斗争。 [教学重点、难点]学生对消费者权利的认识;怎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教学思想]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以学生的认知水平为出发点,构建“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模式。 [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合作探究法 [教学手段]多媒体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师:(多媒体播放巩汉林、赵丽蓉主演的小品《打工奇遇》片段)同学们,看了这则小品,你想到了什么? 生:(略) 师:为了打击这种现象,我国专门制定了一部法律,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部法律所规定的有关内容。 二、新课教学 1、消费者权益的含义 (多媒体展示)案例:《如此麻花谁敢吃》(略,摘自《桐庐报》) 提问:你怎样看待案例中“加工点老板”的所作所为? 生:(略) 在学生回答的过程中,引导学生逐渐认识“消费者权益”的概念,并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从那些方面来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2、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师:(过渡)既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么重要,那么消费者应该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某商场发生的一件事,从中获得一些启示。 (情境模拟)小品表演:4名学生分别扮演顾客、商场营业员、商场经理和商场保安。顾客到商场购买“CD随身听”,营业员竭力向他推荐某牌子的随身听如何质优价廉。顾客当场试用,发现该“CD随身听”质量极差,而且耳塞冒出的一个细小铁钩挂伤了顾客的耳朵。因此,顾客决定不买该“CD随身听”。但营业员声称只要试听了就必须买,还叫来了商场保安对顾客推推搡搡。顾客一气之下找商场经理反映情况,结果反遭经理辱骂。 问题导向:请同学们观察、思考那位“顾客”的遭遇反映了市场交易活动中哪些不正常的现象?并根据模拟表演中的具体情节,分析该商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合法权利?(学生以4人组成学习小组,根据模拟表演中的具体情节,结合问题,共同学习教材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交流,形成小组的学习成果。在小组学习的过程中,老师加强学法的指导,收集反馈信息。然后,4名学生扮演记者,分别采访各学习小组的学习结果。老师和学生共同评议学生的发言,最终达成共识,弄清消费者在商品服务市场中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并用多媒体把它们显示出来。) 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毕业论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毕业论文

内容摘要:传统上,人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文简称《消法》)的关注主要集中于经营者的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本文从消费者行为理论视角揭示通过《消法》如何减少交易主体各方的信息障碍,减少交易成本,促进均衡价格的实现。文章指出,由于《消法》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时存在不足,故而应以发展社会团体的方式实现信息平等,进而实现交易中的实质平等,从而使消费者获得最大化的效用,合理配置消费资源。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行为理论效用最大化契约正义 现代民法的发展是一个从契约到人权的运动,甚或有人以“私法立宪主义”加以解读。传统的民事权利平等、私人自治、契约自由等观念不断受到冲击,尤其以消费者保护领域最为突出。随着现代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消费者群体在参与社会活动时,由于掌握的信息不充分,在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极易导致其权益不能充分得到保障。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立法者和社会都选择了倾向性的保护措施。 消费者保护立法现状及前馈功能的缺失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的《消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消费者保护立法考虑到以下原因和现实:消费的前提是商品和服务与货币的不同所有者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而需要进行交换,在交换中,

交易双方合意是达成交易的前提,而合意是以双方的认知水平、谈判能力为条件的,商品经济中信息的不适当分布引致的双方信息不平等亦容易造成合意之下的交换不公平。 “在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商品交易中,消费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这种弱势地位要求法律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必须站在消费者立场上,对消费者利益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消法》的立法目的和终极信念无疑是通过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来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不平等地位,实现双方之间的实质正义。《消法》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实现的,一是要求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卫生状况进行标示以预防消费者损害事件发生;二是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法律救济,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 纵览《消法》,循着权利、义务、责任的主线,立法落脚于经营者的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欺诈是对交易基本原则的严重破坏,是通过虚假信息减少经营者交易成本、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消法》第四十九条的双倍赔偿正是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严厉制裁。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不是个体性的保护。通过个案事后的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只是矫正了个体正义,其侧重的是人身、财产安全的价值。这种矫正并不能直接解决消费者保护中信息偏在的矛盾,不能从根源上解决消费者问题。相反,“学术界对于制裁的过于关注,导致了一种错误的法律观。健康观念使我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医院和疾病、手术和麻醉,而不论这些东西对于维护社会福利是多么必要。最好的医疗方法是预防疾病的发生,正如法律的真正益处在于它确保有序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测试题及答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测试题(一) 学号:姓名: 一、选择题<18分> 1、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要求赔偿。 A、广告经营者 B、广告制作人 C、经营者 D、发布广告的媒体 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3、对(),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A、包修、包换、包退的一切商品 B、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 C、包修、包换、包退的家用电器 D、一切商品 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有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A、胁迫 B、欺诈 C、侮辱、诽谤 D、侵犯人身自由 5、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的商品,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的方法以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A、不合格 B、未经检验 C、数量不足 D、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6、一般说来,消费者享有对()进行监督的权利。 A、商品 B、服务 C、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 D、不合格商品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的时候,享有()的权利。

A、自主选择 B、依法结社 C、公平交易 D、没收经营者的不合格商品 E、索要购货凭证 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得到尊重的权利。 A、人格尊严 B、个人性格 C、民族风俗习惯 D、商业惯例 E、作为名人的特殊身份 3、经营者不得()。 A、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 B、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C、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 D、拒绝消费者索要服务单据的要求 E、拒绝消费者强制交易的要求 4、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主要体现在()。 A、消费者可以直接参与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 B、各级人民到政府应当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 C、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包庇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对于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应由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根据其情节处以违法所得()的罚款 A、1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 C、一倍以下 D、一倍以上 E、五倍以下 6、消费者协会享有下列职权()。 A、参与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B、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和仲裁 C、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D、对投诉案件涉及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 E、直接对违法经营者进行罚款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8分) 1、消费者: 2、经营者: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知情权: 5、受尊重权: 6、结社权: 三、判断分析(每小题3分,共24分) 1、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学习心得对银行业来说,近年来,伴随着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个人化,围绕着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等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不断攀升,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问题日渐突出,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更是变得炙手可热。 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切身利益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提高公众金融素质,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建立和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以实现银行业整体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在这一年工作中,分行营业部从上至下每一位领导和同事都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实地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了一个高度重要的地位上,从自身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发扬了为消费者着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今年工作中,我也收获了许多工作经验与心得体会。 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责任心放下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才能作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重、依法维权、协调处置”为原则,在营销过程、服务质量、内控管理上进行优化,保证每位部门成员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提升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们也做到了对大众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以提升社会公众消费者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认识水平,消除由于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惯例的不了解而导致的误解与矛盾。近年来公众对于银行服务的许多方面通过舆论、媒体都出现了一定的意见,而这其中绝大多数问题都是由于公众对于银行业务、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这既对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造成了不便,也在侧面促成了部分群众对银行的小鸡态度。因此通过对消费者进行宣传,能够有效提升我行的信誉和公信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运筹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克服困难,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搞好优质服务活动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近年来,市三院结合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领导挂帅,健全组织,责权明确,各司其职 院党委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建设和优质服务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医院的目标管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如何进一步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的问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具体抓,责权明确,各司其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使优质服务水平不断上台阶。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围绕切实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这一主题,院党委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发动群众,努力营造浓厚的为消费者服务的良好氛围。 (一)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印发了《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提纲》、《蚌埠市民“十要”、“十不”》、《黄山松精神》、《三管好》等材料千余份,做到职工人手一份,要求熟记背诵,并制作宣传标牌公布于门诊和住院部醒目的地方。 (二)加强职工的素质教育,突出抓好医德规范和岗位职责教育及岗前培训,组织学习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学习《文明市民守则》、医院制定的《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行风建设中的奖惩条例》。 (三)医院经常开展民主法制教育,有健全的学习制度,经常邀请法院同志来院为全体职工讲授法制教育课,我们还购买有关法制教育内容的录相带,组织职工收看,并派出有关同志参加市举办的法制教育学习班,使职工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四)利用新闻媒体、院报、简报、板报、横幅、橱窗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优质服务活动内容。 三、强化基础管理,提高医护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首先,注重不断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各科室每天召开晨会,每周安排业务学习,了解学科进展动态,交流临床经验。医院也经常举办各类业务学习讲座,组织“三基”训练与考核。其次,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医疗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诊负责制,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对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及时组织讨论。第三,规范医疗文件的书写,并多次组织检查,提高了医疗文件的质量。我院在七个病区实行系统化整体护理,做到“四送”至床头,即送饭菜、送水、送药、送便器,使病员感到其家属在与不在一个样,对病人提出的疑问耐心解释,虚心接受病员提出的意见,从而改善了医患关系。 四、创优质服务,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

毕业论文(设计) Xxxxxxx大学 姓名: 学号: 专业: 指导老师: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维权现状及完善途径 【内容提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逐渐成为广大老百姓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主要了解现阶段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的状况,及其相关政策及法律,此外,分析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及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提出对策和解决方案。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途径,政策制度,法律条文 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权利——消费者为进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如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物、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质即以生存权为主的基本人权。保护消费者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任务,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还是引导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需要。切实保护消费者,既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又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伴随着各式各样的商业消费而来的是一些消费过程中的侵权问题,由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也就越来越凸显出来。探讨了解现阶段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熟悉其相关法律知识,及消费者自身的维权途径,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有很大帮助。同时,发现我们现阶段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对其进行分析,一边加以改进。方便更好的完善发展我国的市场积极秩序,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自身权利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消费者是与政府、企业相并列的参与市场经济运行的三在主体之一。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比重很大,市场经济的活跃很大一部分是取决于消费者。消费者自身权益的保护,对于规范市场经济,有序和谐发展市场经济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既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又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 在当今市场经济日趋国际化环境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意识也不断得到很大的提高,同时,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件也在不断出现。据统计,我国1998年消费者投诉为667016件,1999年为720410件,2001年为721161件,由上面数字不难看出,投诉总量呈上升趋势。这些案件涉及到人身安全、人格尊严受损、服务领域价格问题、商品严重质量问题等。加入WTO以后,进口商品和涉外服务投诉也呈上升趋势,这更加要求我们正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以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最早可追溯于消费者运动,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先驱,产生于发达资本主义垄断阶段,而后波及世界各国成为全球性运动,随着20世纪后半期消费者运动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e16556160.html,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 来源:《金融周刊》2015年第42期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对我国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坚持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培育公平竞争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类金融机构负有保护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义务;金融领域相关社会组织应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发挥其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提出,要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明确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行为规范,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当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 《意见》明确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从完善金融管理部门工作机制和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的角度出发,提出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管理;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促进金融市场公平竞争。 《意见》提出了建立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六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完善配套措施和各种手段,实现对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的全面保障。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共同营造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思考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思考 【摘要】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内容未能跟上金融业发展的步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凸显,并且日益暴露出金融立法、监管制度、投诉平台、维权意识等方面的滞后,必须整合现有的行政、立法、司法和监管资源,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更新金融消费者保护理念,明确金融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改善金融消费环境,维护金融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权益监管立法 一、金融消费权益内涵与外延 (一)金融消费者的概念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是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早在20世纪末的时候,发达国家已经提到“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一些国家还制定了相应的法律特别保护“金融消费者”,如英国的《金融服务法》、美国的《金融现代服务法》等。金融消费者是消费者概念在金融领域的延伸和特别化,是指与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合同关系, 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例如,为购买耐用消费品或自用房产而接受贷款的个人贷款者,为进行日常支付而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存款人,为避免人身或家庭财产遭受未来不可知的风

险而购买保险的投保人等。基于金融业的特殊性及消费者法保护弱者的立法主旨,接受金融机构服务的个人投资者通常也被视为金融消费者。 (二)金融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结合我国金融业务的发展阶段,从金融产品的特点、金融服务的特性、金融消费者的需求来看,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益:知情权、选择权、保护权、服务权、投诉权、受益权、赔偿权及受教育权应予以着重保护。 知情权:有权知悉其购买的金融产品或者接受的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金融机构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说明。个人金融产品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包括信息内容和信息获取两个方面。信息内容是指是指与个人金融产品相关的一切信息,包括合同条款、产品特点、收益方式、风险提示、费用披露等。信息获取是指通过最高效的信息传播方式(面对面、电话、互联网等)确保消费者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自由选择权:在个人金融消费者中,有专业投资者、储蓄型消费者和借贷型消费者等,不同类型消费者的价格敏感度、风险偏好、消费习惯及收益预期差异较大,银行应在金融机构、服务渠道、金融产品或服务上为消费者提供充分多的选择,保证其在充分比较的情况下,完全出于个人的意愿做出购买或交易决策。 保护权:在个人金融市场上,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金融机构,均应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保障其在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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