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办/2)101-2013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方针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做好保密工作是公司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员工都应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要熟知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和密级划分标准、范围,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管理目标: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

本办法所称“各级单位”是指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

第六条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应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机构。

(一)建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是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保密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担任,保密委员会成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三)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密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2次,并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四)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保密干部,承担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公司总部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设在办公厅,负责公司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专(兼)职保密干部须经保密培训,并向驻地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应有文字或者音像、图片记录,内容详实完整,并分类建立保密工作档案,有条件的建立电子文档。

第三章保密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

律、法规和中央保密委员会的重大工作部署;审定公司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监督保密制度的实施;审定公司工作中产生的涉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和变更、解密;审定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涉密岗位;与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公司各单位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与总部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保证书,并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并采取补救措施;加强保密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公司各单位开展保密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条公司保密办主要职责是:负责保密工作文件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研究提出公司工作中产生的涉密事项及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提出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建议;对公司总部、各分部和公司各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失泄密事件等。

第十一条总部各部门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组,工作组组长原则上由本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负责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与考核;与本部门员工签订保密工作承诺书;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与考核;发现泄密隐患并及时整改;确定本部门涉密岗位和人员,对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负责本部门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工作;审核本部门产生的涉密事

项及范围;及时报告本部门失泄密事件,并配合公司保密办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总部各部门应确定政治可靠、综合素质好、保密观念强、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保密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日常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等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涉密载体的管理;负责本部门产生的涉密事项及其密级确定的具体事宜;负责制定和落实本部门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的保密方案和措施等。

第十三条公司各级单位应参照公司总部保密工作机构职责,制定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办公室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要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由本单位党组(党委)、人事、人资和纪检监察部门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内容。

第十五条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当重视、关心和支持保密工作,带头执行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保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第十六条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主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应

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执行上级对保密工作要求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部门、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困难和问题。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其他负责人应做好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管理工作。制定保密管理措施,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保证各项保密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八条公司各级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及时传达贯彻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公司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展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确定工作。组织制定具体工作要求和防范措施。依法进行定密工作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三)对信息设备和信息系统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开展保密技术检查。

(四)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审查,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五)对承办的重要涉密会议(活动)制定保密工作方案,落实保密管理措施。

(六)加强对重点工程、重大事项、重要谈判的管理,实行保密工作先期介入机制。

第四章保密范围和定密工作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在各项工作接触和产生的秘密事项有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两类。其中企业秘密包括公司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

(一)国家秘密的密级分别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二)公司商业秘密是指为公司所有、且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按重要程度以及泄露后会使公司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程度,确定为核心商业秘密、普通商业秘密两级,密级标注为“核心商密”、“普通商密”。

(三)工作秘密是指公司工作中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泄露后会给工作造成被动或损害的内部事项。

(四)有关公司商业秘密管理按公司保护商业秘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确定,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决定。

第二十一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国家秘密事项等级的标准提出,经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核,报国家保密局审批,通过后作为国家秘密进行保护。

涉及企业秘密的事项,由秘密事项产生部门和单位根据企业秘密事项等级的标准提出,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报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批、发布,并进行保护。

第二十二条公司各级单位必须建立权责明晰、程序规范、定密准确、解密及时的科学定密机制。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定密责任人是行使定密权的人员,负责公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公司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定密责任人须经过培训,掌握定密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四条定密。

(一)确定国家秘密由具体承办人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报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二)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

(三)确定企业秘密由具体承办人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四)下级单位认为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报请上级单位确定。

第二十五条标密。

(一)书面形式的密件在封面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标志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例如“秘密★6年”。如不标明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

企业秘密标志和保密期限一般标注在文件、资料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商业秘密标注为:××商密·×年。例如“核心商密·5年”。工作秘密标注为:“内部事项”或“内部资料”。

(二)非书面形式的密件,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密件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三)汇编涉密文件、资料,应对各独立文件、资料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四)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应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第二十六条密级变更。

(一)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本部门、本单位涉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国家秘密密级变更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知悉范围内的部门、单位或人员。

(三)企业秘密变更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知悉范围内的部门、单位或人员。

第二十七条解密。

(一)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已满且无特殊规定的,即自行解密。

(二)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因情况变化,不需要继续保密的,由原定密部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决定。

(三)企业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已满即自行解密。在保密期限内的,若公开后无损于公司的安全和利益,或公开后对公司更为有利的,应当及时解密,解密由原确定密级的部门和单位决定。

第二十八条对解密后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需严格管理,未经原定密部门或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开。

第二十九条公司总部各企业秘密事项产生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增加新产生的企业秘密事项,对需要变更的企业秘密事项进行调整,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由公司保密办统一发布执行。

第三十条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企业秘密事项,由本单位按照上述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其批准权限是:接触绝密级事项的由本单位领导确定;接触机密级、秘密级事项的由本部门负责人确定。对于接收到的涉密文件、资料,

标有知悉范围的应遵照执行。需扩大知悉范围的,首先必须征得原发文单位的同意。

第五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第三十二条保密要害部门是指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或涉及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和企业秘密的内设机构。保密要害部位是指公司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秘密载体或企业秘密载体的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十三条公司总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认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确定,报国家保密局确认。

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认由本单位保密委员会确定,经所属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

第三十四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必须严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五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具备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等保障措施,要安装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保密安全装置,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处于安全状态。

第三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技术防范装备实行强制配备,必须配备密码文件柜或密码保险柜存放国家秘密载体和重要的企业秘密载体。

第三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各种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应当在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全程陪同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填写维护、维修日志。

第三十八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确定进入人员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对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勤人员要严格管理。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禁止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进行拍照、摄像和录音。

第四十条各级保密工作机构要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技术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做文字记录。

第六章涉密人员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指涉密人员,是经组织审查批准,经常接触、处理或知悉、使用、管理国家秘密事项和企业秘密事项,在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涉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保密工作制度。

第四十二条涉密人员按其所涉及涉密事项的密级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一)核心涉密人员:产生、经管或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

(二)重要涉密人员:产生、经管或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和公司核心商业秘密的人员。

(三)一般涉密人员:产生、经管或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和公司普通商业秘密的人员。

第四十三条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要严格控制接触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范围,严格限制涉密人员接触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

第四十四条涉密人员必须参加保密培训,经考试合格,填写《涉密人员审批表》(附表1),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密办公室审查,保密委员会审批,并签订《涉密人员保证书》,方可进入涉密岗位。不签订的,不得上岗。

第四十五条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机制,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应当取消涉密人员资格,调离涉密岗位。

第四十六条公司各级保密工作机构要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知识等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保密培训,以增强其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第四十七条涉密人员应熟知本职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具体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知悉必须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八条涉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教育、遵守保密纪律、接受保密检查。发生、发现泄密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本单位保密办公室报告。

第四十九条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境),应当按照外事、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因私出国(境),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涉密人员出国(境),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出国(境)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

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保密规定。涉密人员擅自出国(境)的,所在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条涉密人员需要离岗、调动的,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涉密人员离岗(退休、调离、辞职、辞退)前,必须主动清退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涉密载体,办理移交手续,并与本单位保密委员会签订《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

第五十二条涉密人员离岗(退休、调离、辞职、辞退)实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限由涉密人员所在部门和单位根据其涉密程度确定。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第七章涉密载体的管理

第五十三条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视频、音频等方式记载、存储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介质及半导体介质等各类物品。

第五十四条涉密载体的制作

(一)制作涉密载体,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并编排顺序号。

(二)制作涉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进行。制作涉密载体的场所须符合保密要求。

(三)制作光介质、电磁介质涉密载体,应加强介质采购和介质标识的保密管理。

(四)制作涉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第五十五条涉密载体的收发和传递

(一)涉密载体必须通过安全可靠途径,按密级、分渠道传递。要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涉密载体传递范围和渠道,组织管理好传递工作。

(二)收发涉密载体,应当由专人负责并认真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三)涉密载体在收发和传递时,须履行机要登记手续。

(四)传递涉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局;指派专人传递的,应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线路。传递涉密载体时,封装涉密载体的信封上应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五)向公司驻外机构或港澳地区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通过外交部外交信使传递。

(六)禁止在普通传真机上发送涉密文件。绝密级文件只能通过国家专用密码设备传递;机密级及其以下涉密文件可通过经国家有关机构批准由公司统一配置安装的普通密码传真设备传递。

第五十六条公司内所有密码设备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管理制度。

第五十七条严禁通过普通电话、即时通信工具等非保密通信设备谈论涉密信息,禁止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邮件发送涉密信息。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时应予以制止。

第五十八条公司总部绝密级涉密载体由办公厅文档处负责传递。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国家秘密载体均须由本单位机要部门负责传递。

第五十九条涉密载体的使用

(一)对接收到的涉密载体,应按照制发单位的要求,确定知悉人员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涉密事项的知悉范围。

(二)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三)借阅涉密载体应履行审批手续(附表2)。所借阅涉密载体必须按期归还,到期仍需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涉密载体管理部门对逾期不还的涉密载体,应及时催退。

(四)绝密级秘密载体的使用。

1.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必须按照绝密级载体管理要求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知悉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2.借阅绝密级秘密载体,须经本单位主管保密工作领导批准,在指定的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阅读和使用。

3.未经原发文机关允许,不得摘录涉密内容。

(五)因工作需要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必须履行审批手续(附表3),采取保密措施。携带秘密级载体外出由部门领导批准;携带机密级载体外出由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由单位主管保密工作领导批准,并有二人以上同行。

(六)因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单位)提供涉密载体,应履行审批手续(附表4)。

1.严禁对外提供绝密级国家秘密,确需提供的,由密级确定单位或者上级单位批准。

2.提供机密级、秘密级载体,经单位保密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主管保密工作领导批准。

3.提供核心商业秘密载体,经单位保密办公室审核,由分管领导批准。

4.提供普通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载体,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提交单位保密办公室备案。

(七)经批准向有关部门提供涉密载体,应当与接收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书,明确对方应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八)外出参加会议(活动)携带的涉密载体,返回后,应立即送交本单位机要部门进行登记保管。

(九)禁止在非保密记录本上记录国家秘密内容。

第六十条涉密载体要由专人负责送阅,阅后按照规定需退回的,要及时退回机要部门。

第六十一条涉密载体的复制

(一)涉密载体原则上不允许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应履行审批手续(附表5)。

1.复制绝密级载体,应当经密级确定单位或者上级单位批准。

2.复制机密级载体,应当经本单位主管保密工作领导批准。

3.复制秘密级载体,应当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4.复制核心商业秘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5.复制普通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载体,应当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二)复制涉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完毕后,机要室应对复制份数、复制件密级标识等进行核对,并逐份登记,加盖复制单位戳记,标明复制部门、编号和时间。涉密载体复制件视同原件管理。

(四)复制涉密载体,应在机关、单位内部或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进行。委托具有涉密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载体复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第六十二条涉密载体的保存

(一)涉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绝密级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由专人管理。

(二)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将涉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中。

(三)要定期对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和登记,需归档的要及时归档保存,需清退的应及时如数清退,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自行留存。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国家秘密载体的归档,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涉密载体的销毁

(一)涉密载体除正在使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留存、存档外,应及时予以销毁。涉密载体的销毁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销毁复制件,应按正式涉密载体的方式处理。

(二)国家秘密载体销毁要履行清点、登记手续,报本单位主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核批准后,由本单位负责文件销毁的部门派专人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销毁工作机构或承销单位销毁。单位自行销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标准。暂时不能销毁的涉密载体要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专门场所。

(三)企业秘密载体销毁工作参照国家秘密载体销毁要求进行。

(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涉密载体;禁止非法捐赠或者转送涉密载体;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禁止将涉密载体送交未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销毁。

第六十四条国家秘密载体收发、使用、清退、销毁的登记记录应妥善保管。

第六十五条处理废旧报纸、杂志及可对外公开的废旧资料时,要认真清理,防止夹带涉密载体。

第八章计算机信息系统及手机的保密管理第六十六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或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经认证许可的产品。

第六十七条加强对办公计算机的保密管理,不得在没有相应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存储和传输国家秘密、企业秘密。

第六十八条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涉密信息。公司信息内网不得传输国家秘密事项,公司信息外网不得传输国家秘密事项、企业秘密事项。

第六十九条本办法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专门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事项的计算机(以下简称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公共信息网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第七十条涉密计算机更换或维修,应当在本单位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未采取专门脱密技术处理的,严禁挪为他用。

第七十一条对涉密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管理,粘贴涉密标识。

第七十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禁止在涉密与非涉密信息系统间交叉使用。

第七十三条对需报废的涉密办公设备或配件,应当登记造册,由使用部门申请,经本单位保密办批准后,交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销毁,并保留销毁凭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销毁涉密办公设备。

第七十四条加强对手机使用的管理,公司员工使用手机时应做到:

(一)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

(二)不得使用手机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

(三)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等敏感信息。

(四)不得在申请办理有关业务时填写涉密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五)不得携带未取出电池或未采取屏蔽措施的手机进入涉密场所。

(六)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手机录音、照相、摄像、视频通话和上网。

(七)不得携带手机参加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会议。

第九章宣传报道、信息发布的保密管理

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81803

保密工作各项制度

目录 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3) 二、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7) 三、定密工作制度 (11) 四、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3) 五、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8) 六、涉密会议保密工作方案 (20) 七、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23) 八、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25) 九、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26) 十、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28) 十一、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29) 十二、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31) 十三、保密承诺书 (34)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

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第七条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条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第十一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单位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xxx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xxx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安全,根据国家保密部门有关法规制度,依照《上级公司保密管理办法》(xxx字〔2019〕13号),结合公司保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集团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个人产生的需要保密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泄密。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方针。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及各子公司全体人员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以下六类: (一)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一旦泄密将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失去潜在收益的信息; (三)尚未公布的领导班子换届或人事调整方案,以及涉及到人 事正式聘任前的相关文件材料,包括拟任用名单、薪资待遇、定岗定级、笔试试题、笔试考卷及成绩单等相关内容; (四)酝酿中的事关集团的工作方针政策、制度规定、规划计划、工作部署等重要问题的内部文稿、文件材料;

(五)集团党委需要保密的决定; (六)涉及公司员工隐私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信息的资料。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如未开标的投标文件、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尚未公布的重大人事任免等; (二)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如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 (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如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等。 第八条定级方法: 由文件生成部门负责人确定文件的密级程度、保密期限,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或文件传阅单上标明。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由涉密部门负责人口头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三章涉密重点部门、人员范围及管理权限 第九条集团综合办公室为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 xx保密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保密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三)部署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 (四)组织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对公司重大泄密事件进行研究和处理;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发〔xx〕x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二)中央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校讲话、报告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和其它规定不准扩散的重要内容;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条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 司的安全及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 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其他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承办部门和承 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集团公司、区域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企业保密工作的指导检查,一级抓一 级,分级负责。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 第四条保密工作贯彻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 全的方针。各级保密工作机构 在其上级保密工作机构和当地政府保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密工作,不断提高 技术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和国家安全服务。 第五条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电脑不混 用, U 盘不乱插”的保密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公司系统各单 位。 — 1 —

第二章保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和公司系统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资委保密委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解决公司系统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认定失泄密事件责任; (三)负责集团公司系统保密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公司系统保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集团公司总部保密工作,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以及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总结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和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保密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建设,适时提出调整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级别和非公开期限的意见; (三)指导公司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建设,承办集团公司总部计算机信息安全建设中涉及保密的具体事项; (四)对有关单位及业务部门上报的确定密级、变更密 级、解密等事项予以备案,承办失泄密事件的具体查处事宜; (五)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和涉密载体的统一销毁工作;— 2 —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54147

附件2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办/2)101-2013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方针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做好保密工作是公司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员工都应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要熟知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和密级划分标准、范围,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管理目标: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 本办法所称“各级单位”是指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

第六条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应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机构。 (一)建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是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保密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担任,保密委员会成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三)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密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2次,并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四)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保密干部,承担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公司总部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设在办公厅,负责公司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专(兼)职保密干部须经保密培训,并向驻地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应有文字或者音像、图片记录,内容详实完整,并分类建立保密工作档案,有条件的建立电子文档。 第三章保密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DareGlobal 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 1 目的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保障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外包单位劳务工)。 3 定义

DareGlobal 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4 职责 4.1公司所属各部门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责任,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义务。 4.2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地方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 4.3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4.4公司企管部在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5正文 5.1 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5.1.1 根据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外协企业单位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5.1.2 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5.1.3 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3)

************建设办公室 保 密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则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 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 (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 (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二.密级划分? 公司密级划分为:? 绝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内部资料: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 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 合理划分、确立密级。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三.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公司各部门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由公司领导签发,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四.密级变更及解密? 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秘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批准变更,或由公司领导直接变更。? 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但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原产生秘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批准解密,或由公司领导直接解密。? 保密期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五.保密管理? 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想备专人或兼管负责存管保密材料。? 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保密室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室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页及进销毁。? 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的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及时销毁。? 绝密件由机要人员另行打印、复印。? 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出国工作携带保密材料的,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外,还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和模具图纸。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84534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四、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五、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 二、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二)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三)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四)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五)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六)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三、责任追究: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保密管理制度 1保密机构与职能 第一条公司保密负责人是负责保密工作的专门人员,主管公司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依法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管理。 2.定期召开保密会议,分析保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措施;制定保密工作计划,组织检查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并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完成上级保密部门交办的工作。 3.依法制定和修改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公司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工作。 5.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泄密事件,并进行查处。 6.负责有关事项的保密审查。 7.负责公司各项保密事项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并协助处理涉外事项、机要档案及对外宣传中的保密工作; 8.负责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通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含互联网)的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保密负责人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各委员应把保密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依据保密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融为一体,同步进行。 第三条公司保密负责人,负责公司各项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保密负责人指定其他兼职人员三人。 第四条公司在每年预算中,设立保密工作经费,用于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和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

2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国家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涉密工作岗位来界定涉密人员,即“以岗定密”。 1.核心涉密人员:含专职保密干部、绝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2.重要涉密人员:档案室负责(或具体工作)人、兼职保密干部、机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3.一般涉密人员:秘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涉密人员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由保密负责人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批准确定。涉密人员确定后,与公司签订《保密义务责任书》。新增涉密人员在进入涉密岗位前,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保密教育。 第二条根据最小化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项目重要性设立保密级别。 1.保密级别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经保密负责人审核决定。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拥有保密项目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2.未经项目负责人(或保密负责人)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3涉密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涉密技术的范围包括: 1、国家长远科学技术规划和重大研究项目及其进展情况、科技政策、规划、指南、计划中需要保密的部分; 2、国防、军工研究项目及成果; 3、上级部门或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划定密级的科技保密项目; 4、科研项目结题前或对外公开前的原始资料,包括选题分析报告、课题任务书、调研论证报告、试验报告、研究报告、图纸、配方等; 5、具有较高技术、经济价值且尚未公开的科技成果(包括:产品、材料、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最新】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个性的职责。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个性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状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公司保密措施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保守秘密关系部队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部队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部队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四,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保密科长: 保密成员: 浙江卓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本公司在部队建设工程中的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制度。 二、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中传递秘密事项; 9、不携带秘密材料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公司由专人负责管理保密档案,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如发现属于部队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四,各类保密资料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保密科长: 保密成员:

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秘密范围,保护公司合法拥有的秘密不受损害,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个人以及在公司内从事经营、施工、劳务、学习、培训以及其他活动的外来组织和人员。 3 职责 3.1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3.1.1负责组织公司保密工作的开展(包括保密制度、规定等的制定,保密检查的部署,重大保密奖惩事宜的讨论),秘密事项的审核。 、档案管理、保密资料的销毁、来访接待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3.2人力资源部:协助办公室做好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员工的保密管理,及相关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导。 3.3各部门做好本部门保密文件的管理。 4主要内容 4.1定义 指关系到企业安全利益、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依照企业规定,只限本公司人员或本公司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4.2秘密范围 4.2.1行政类:指公司内部明确规定属内部掌握的各类事项。 4.2.1.1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计划书、可行性报告、工作总结、法律事务文件、主要会议记录等。 4.2.1.2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尚未确定的公司

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处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4.2.1.3未公布的涉及公司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其它方案等。 4.2.1.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2.1.5公司文印室、档案室的全部资料及废旧回收资料。 4.2.2.1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以及各类财务分析数据等。 4.2.2.2公司负债状况、银行帐户信息、贷款信息、公司盈余资金能力、抵押、担保情况、诉讼状况、股证管理资料、股东名册、公司股权结构、公司运作、并购重组方案等。 4.2.2.3公司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来源、价格及库存情况、产品销售价格及库存情况、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信息、招投标标底等。 4.2.2.4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会计凭证、帐簿、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等。 公司在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规划、责任书等。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2.4.1公司涉密岗位的技术信息,生产技术各种资料、图纸及重要数据、生产操作记录等。 4.2.4.2公司产品配方、关键工艺、发明创造等。 4.2.4.3公司科技成果、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等。 4.2.4.4公司内所有扩建、技改的主要设备、重要工艺图纸资料、研究开发记录、模具等。 4.2. 5.1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4.2.5.2企业的营销方式、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4.2. 5.3货源、客户安排、客户名单、谈判底盘、销售网络、渠道、经营信

企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1.目的作用 企业内部的“信息流”与企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均为支持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可见信息与人、财、物都是企业的财富,但信息又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客观上使人们利用过程中带来安全管理上的困难。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需要加强对信息的保密管理,使公司所拥有的信息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为公司带来最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由于企业的信息贯穿在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所以信息的保密管理,除了领导重视而且需全员参与,各个职能部门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公司督察部具体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3.公司文件资料的形成过程保密规定 拟稿过程 拟稿是文件、资料保密工作的开始,对有保密要求的文件、资料,在拟稿过程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初稿形成后,要根据文稿内容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编文号时应具体标明。 草稿纸及废纸不得乱丢,如无保留价值应及时销毁。 文件、资料形成前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审议稿等,必须同定稿一样对待,按保密原则和要求管理。 印制过程 秘密文件、资料,应由公司机要打字员打印,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严格按照主管领导审定的份数印制,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要严格控制印制工程中的接触人员。 打印过程形成的底稿、清样、废页要妥善处理,即使监销。 复制过程 复制过程是按照规定的阅读范围扩大文件、资料发行数量,要求如下:复制秘密文件、资料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 复制件与正本文件、资料同等密级对待和管理。 严禁复制国家各种秘密文稿和国家领导人的内部讲话。

绝密文件、资料、未经原发文机关批准不得自行复制。 4.公司文件资料传递、阅办过程保密规定 收发过程 收进文件时要核对收件单位或收件人,检查信件封口是否被开启。 收文启封后,要清点份数,按不同类别和密级,分别进行编号、登记、加盖收文章。 发文时要按照文件、资料的类别和文号及顺序号登记清楚去向,并填写好发文通知单,封面要编号并加盖密级章。 收发文件、资料都要建立登记制度和严格实行签收手续。 递送过程 企业内部建有文件、资料交换站的,可通过交换站进行,一律直送直取。 递送外地文件、资料,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递送。 凡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一般要有两人以上同行,必须装在可靠的文件包或箱内,做到文件不离人。 递送的秘密文件、资料,一律要包装密封,并标明密级。 阅办过程 呈送领导人批示的文件、资料、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要及时退还或由经管文件部门当日收回。 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得把文件直接交承办单位(人)。凡需有关部门(人)承办的文件、资料,一律由文件经管部门办理。 绝密文件、资料,一般不传阅,应在特别设立的阅文室内阅读。 秘密文件、资料,不得长时间在个人手中保留,更不能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要控制文件、资料阅读范围,无关人员不能看文件、资料。 5.公司文件资料归档、保管过程中的保密规定 归档过程 秘密文件、资料在归档时,要在卷宗的扉页标明原定密级,并以文件资料中最高密级为准。 不宜于保留不属于企业留存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清理上交或登记销毁,防止失散。 有密级的档案,要按保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保密过程

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办/2) 101-2013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方针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做好保密工作是公司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员工都应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要熟知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和密级划分标准、范围,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管理目标: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 本办法所称“各级单位”是指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

第六条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应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机构。 (一)建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是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保密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担任,保密委员会成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三)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密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2次,并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四)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保密干部,承担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公司总部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设在办公厅,负责公司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专(兼)职保密干部须经保密培训,并向驻地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应有文字或者音像、图片记录,内容详实完整,并分类建立保密工作档案,有条件的建立电子文档。 第三章保密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2019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2019 为防止信息的泄露,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2019”,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篇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部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涉密计算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介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篇二: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办公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设计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的监管,保护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三条公司秘密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勘察报告、测量成果、咨询报告、各阶段设计文件及图纸、可研报告、管理诀窍、经营战略规划、客户名单、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4.承担国家有关要求的秘密事项。 5.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密级分类 第五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以及国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招投标资料。 2.公司经营指导及底线单价。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七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综合办公室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第八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企划方案。 2.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纪律检查、总工办等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3.公司大事记。 4.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 5.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九条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部室可根据本部室业务情况设立保密监督员。 第十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一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在与合作单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对方对我公司的有关情况保密时,要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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