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案例


俗话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2014年,家住XX县XX镇XX村的村民刘树功,被查出患有严重肝病,需要花费巨额医疗费。一年多以来,高昂的治疗费用已经使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债台高筑。期间的医药费用全靠亲朋好友转借,还不包括出院以后每月高达2000元的后续用药费用。目前家里共举债高达5万余元。两个孩子还在上学,生活异常艰难。
2015年6月,镇人民政府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将他列为临时救助对象,决定给予这个家庭2000元的临时救助金,以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当他把2000元拿到手里时,感动的说:“党和政府把老百姓真好”。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进步与完善。对身处危难中的人们及时伸出援手,是政府的应有之责。因此政府就应该充分发挥救急救难的作用,真正“拯民众于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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