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什么是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的主体资格则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否作为合同的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什么是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的主体资格则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否作为合同的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相同,始于该组织的成立,终于该组织的终止。

2、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并不一致,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并不一定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的不同,《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订立合同。年满18周岁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缔约;年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独立缔约。

二、订立合同应遵循什么程序

1、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2、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3、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而一般订立合同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的规定,那么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约定采用怎样的形式来订立合同。而要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此时只

能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这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要求了的,若是通过口头形式订立,那么该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即可以视为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

【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公司××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年××月起至××××年*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50,装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职责 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公司与××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甲、乙方事前相互协商后乙方及全体参与施工人员的承包意向》甲方决定将所承包的公司工程项目部的模板支拆模施工劳务“按一定的区域及相应的模板支拆工程

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采购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 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合并为一个用人单位,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指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合并成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解散;一个用人单位吸收其他用人单位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用人单位解散,其权利义务一并由吸收的用人单位承担;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立是指一个用人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分立包括派生新设和派生分立两种形式。新设分立指一个用人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解散;派生分立指用人单位分出一个或一个以上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继续存在。可见,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的直接后果,是一部分劳 动者要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主体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分立、合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虽然发生了变化,但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产生权利义务的继承问题。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及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均不发生变化,只是分立、合并中形成的新主体替代旧主体,成为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原有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双方的约定。

主体劳务承包合同

主体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身份证号: 为确保我公司所承建的工程能够按照计划优质、高效地完成,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主体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工期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4、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45天完成主体结构施工。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 1、图纸所包括的主体工程所有木工、钢筋工、混凝土、砌砖、脚手架分项工程及服务本工程主体施工所需要的模板、钢筋、混凝土、砌砖、脚手架等一切人工、大中小型机械、工具,同时包含主体施工中所有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中的人工。 2、甲方所提供的机械和工具只有塔吊、物料提升机、砼泵、其余所有的机械、工具及其它一切照明灯具、气割设备、劳保用品、自供机械配件更换等均由乙方自理。 3、混凝土分项承包的内容包括从基础垫层浇捣工作开始到主体完成图纸所包含的砼浇捣工作,混凝土放料打棒、找平、收面、养护、处理混凝土烂根、清理混凝土残渣、栏钢丝网、泵管沙浆的清理、放料场的打扫、覆盖薄模,因放料掉在外挑架上的混凝土请理,承包项目所需人工的生活费,保险费。乙方自备工具:铁钎、胶鞋、尺杆、抹子、胶水管,小线。本工种使用的振动棒、电机、电缆线、小型工具及雨具等。 4、木工分项承包的内容包括从基础垫层开始至主体砼结构完成为止一切图纸所包括的模板工作,同时也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设备所需的模板工作。对于模板施工需要的钉子、铁丝、双面胶带、电焊条、切割片等

一切易耗品均由乙方自供;甲方只提供剪力墙对拉螺杆及螺杆穿墙PVC 管。本分项工程中所有工具及大中小型机械均由乙方自备。承包范围一切木工工作内容结束后,所有周转材料、设备清理干净、整齐堆放场内指定地点或外运装车承,包项目所需人工的生活费,保险费。 5、钢筋工分项工程承包内容包含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钢筋绑扎、制作、安装,翻样,同时含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搭设及拆除及进出场材料的上下车、场内运输及钢筋工程内所需电焊工;承包工程项目所需的各种大中小型机械由乙方自备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维修、安装,钢筋绑扎丝、垫块、电焊条一切易耗品均由乙方自供;承包项目所需人工的生活费,保险费。 6、砌砖分项工程承包内容包括工程所有砌体的砌筑,砂浆的拌制,所有材料的运输,砌体结构含后塞缝(架眼)封堵处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落地灰清理及使用,所有使用工具由乙方自备,承包项目所需人工的生活费,保险费。 7 、架子搭设承包范围:工程所需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维修,四口五临边防护,三步一隔离、四周双层防护架(包括木工、钢筋工、搅拌机操作棚)、屋面、楼梯护栏搭拆,铺设木脚手板、挂安全网、物料提升架及通道、安全通道搭设拆除、架子油漆工程、外架防护措施,工完后扣件清理并归还,架管等材料码堆,退料的装卸车。 8、乙方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场内装卸、场内运输、场内整理、二次搬运、场内分类堆放和砼工作及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要求所需的配合工作。 9、乙方负责主体结构完成后对预留洞口、泵管预留口修补封堵工作。 10、乙方工地代表人必须常驻工地,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擅自离开工地,罚乙方代表200-500元/天,在当月工资或在结算中扣除。 二、分项验收标准 1、模板的验收标准:严禁模板位移和胀模,质量要求:乙方必须 认真执行标准、规范和要求原则,本着“前一道工序未做好,后一 道工序不进入”的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若发生质 量问题(包括质保期维修),乙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

合同主体不适格,合同法

合同主体不适格,合同法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主体不适格将导致合同无效文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主体不适格将导致合同无效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合格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首先看合同签订主体是否合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包括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发包人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产权人或是经营人,及负责工程投资、经营与管理的当事人及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发承包双方或一方不具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要求的主体条件,将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1、不适格的发包人主体 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一般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排斥自然人的发包人地位。实践中常见的不适格的发包人主体包括: ⑴法人组织的分公司通常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不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须以法人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 ⑵法人的职能部门,如某某公司工程部、项目部、基建

办公室、指挥部等等,同样也须以法人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 ⑶法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咨询公司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法人与其属于委托与被委托的代理关系,在委托权限内须以被委托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 ⑷发包人未按法律规定获得项目施工所需的批准手续时,也不是适格的合同主体。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获得对被开发地块的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否则其不具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⑸多个自然人或法人通过组建项目公司形式开发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应为项目公司,其中一个独立的自然人或法人属于不适格的发包人。 2、不适格的承包人主体 我国《建筑法》及相关的建筑法规对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须满足分公司及职能部门不能作为合同主体外,排除自然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参与工程承包,要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主体一方必须是具有法人性质的建筑企业。另外对承包人提出资质要求和市场准入条件。鉴于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特殊性,《建筑法》明确规定承包人只能在其相应的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接建设业务。相应的资质等级是作为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具备的行为能力,承包人不具备这一行为能力,都将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

合同签订主体

合同签订主体 合同签订时对于主体有严格的要求,不同的主体签订合同将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不同的影响。结合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及对外交往的特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现对集团公司经常出现的几类主体做一简要分析: 一、集团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能力,具备独立签订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子公司 集团公司目前现有的子公司类型全部是全资子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性质,包括二公司、四公司、五公司、新运公司、电务公司、桥梁公司、建安公司、物资公司、市政公司、建工公司、城建公司、正方公司、天域公司、天津公司、厦门公司等。 该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执行董事,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可以独立签订合同并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 1、法律规定的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集团公司目前现有的分公司主要为各地区办事处或经营部演变而来,因专业化经营以及区域化经营需要设立,如三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重庆分公司等等。 分公司是集团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集团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

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集团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集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可见,分公司毕竟不是独立的法人,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相对于子公司而言,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分公司签订合同必须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或得到集团公司书面许可。 2、假分公司 所谓假分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在内部设立的分支机构,并被冠以分公司名称。该类分公司与法律规定的分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只是企业为了管理方便内部设立被冠以分公司的名称,没有工商登记,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该类分公司严格意义上讲,是法律不允许的。集团公司目前正在对该类分公司进行清理,如原来的房建分公司即属该类情况,现已改制为全资子公司——城建公司。但集团公司系统内,任有很多单位设有该类分公司。 该类分公司只能对内称呼其名称,绝对无权签订合同,坚决不可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该类分公司的设立有可能导致巨额的行政罚款。 四、项目经理部(工程指挥部)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47119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指谁有权订立劳动合同。具体地说。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两个概念在一般意义上似乎比较明白,但在劳动立法上则有其特定的含义,需要作特殊的理解。 不能把“劳动者”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人人都是劳动者”,这样就会把用人单位本身也包括在内了。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只能理解为达到法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与劳动者相对的用人单位是指招用他人为其劳动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也包括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代为经营的人,他们构成使用他人劳动而给付报酬的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在现代

社会中,有的自然人可以同时既为劳动者,又为用人单位,在股份制企业尤其如此:但在具体的劳动关系上,特定的人具有特定的身份。 在我国,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常常也被称为职工、工人和雇员。劳动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作为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下列条件: (1)年龄条件: 《劳动法》规定,公民的最低就业年龄是16周岁,不满16周岁不能就业,不能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法律关系。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公民就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有可能危害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或道德的职业或工作,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包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需要,圆满完成公司全年经济技术指标,努力完善项目化管理之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严肃履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XX苑三期 (二)工程地点:XX路1-4#楼 (三)建筑面积m2(本协议面积计算以国家建筑面积规范为依据,阳台按一半计算面积,屋面造形不计算面积) (四)、安全责任:一切安全均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五)劳务承包:主体,一次结构,全过程的钢筋模版。场地清理,乙方自行安排。 (六)工程劳务承包总造价(竣工以实计) (七)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2019年月日 2、竣工日期:2020年月日 3、总工期:天。 4、乙方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施工准备和编制施工方案计算材料计划书,科学组织施工。 5、如遇下列情况,可顺

延二期 (1)如遇到人力不打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 (2)因重大设计变更计划和变更施工图,被迫继续施工和停工者; 双方责任: a)负责工程开工的定位测量及总标高测量; b)组织图纸会审,核定技术变更文件,制定工程总体工期计划,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c)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完工验收; d) 收集整理编写自检记录资料,实验室资料、材料实验工作、管理资料,完工验收资料等及资料归档工作室; e)负责建设项目所有材料;安全生产设备,生产机具等运输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担到公司工地上卸车。 f)负责临建材料,生活用水、用电; g)负责因施工图纸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费用开支; h)负责主体工程外的其他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 i)负责施工区域内的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警戒保卫工作。 (2)乙方职责 a)乙方负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 b)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准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材料使用计划,科学组织施工;

如何-审查合同

合同审查流程 审查合同前三步走: 一与合同草拟人沟通; 二找合同规范模板; 三找法律相关依据。 一、合同合法性审查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 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必要时进行工商登记查询。 ?合同主体是否合同直接影响到合同的合法性。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果乙方没有相应资质,那么合同就归于无效。审查合同主体的资格时应当注意:? 1、应当区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内部职能部门的签约问题。一般情况下,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如果具备营业执照(肯定不是法人营业执照)就具有签约主体的资格,但其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诉讼中应当解决的问题,这不应当影响其签约主体资格。而企业的职能部门就不具备这样的资格。我们在面对小企业的时候比较容易区分,但对于规模比较大,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比较多的企业可能就会存在一些问题,这就需要引起我们在审查过程中的 注意。? 2、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以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和经营范围;,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以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和经营范围,必要时应当到相关部门调查资产状况、工商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等; ? 3、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同项目,要根据合同内容审查对方的资质现状,即有否获得相关资质及目前效力情况(有的资质可能失效),如经营与电信相关的业务应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资格许可证,通信建设工程需要相应资质等级等;其次,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同项目,要根据合同内容审查对方的资质现状,即有否获得

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

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 题要 签约主体是实际签署合同的人,可能是代理人或者代表人。合同主体与签约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主体是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而签约主体是实际签署合同的人,可能是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与合同的权利义务无关。 我们知道,签订合同肯定是要有具体的人来签字盖章,对此我们称之为签订合同的主体。那从法律角度讲,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呢?很显然,如果不具有合同签订主体资格的,那么签字之后合同也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离不开订立合同的主体,也就是订立合同主体存在是前提条件,当这个前提条件不适格时,合同就会存在风险,想要通过合同关系得到相应利益的愿望就会落空。这样的不适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二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从《合同法》第二条可知,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何谓主体资格?《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

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其经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相应法律规定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确定的活动范围相一致,始于企业成立,终于企业消灭。在确定主体资格时就存在风险,例如,企业是独立的法人,还是法人的一个职能部门,又或是法人的下设的分支机构等?首先可以审查它的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上明确标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它就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若只有“营业执照”的字样,那它可能只是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经济和法律责任;若没有营业执照,它可能只是法人的某个部门。对于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审查,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其有无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方面。 ▲(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企业的履行能力主要从其资信能力上体现,而企业的资信能力主要由一下几个方面体现: 1、企业注册资本的多少; 2、企业银行信誉的状况; 3、企业资金周转及负债的情况; 4、企业的经营效益; 5、企业职工的待遇; 6、企业的生产规模等。

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完整版

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完整 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 毫无疑问,主体肯定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但是在劳务派遣中,对劳动者来说,存在着两个单位,一个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单位,另一个是使用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法律对于劳务派遣合同作了严格的规定,在时间上,要求至少签定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在劳动报酬上,要求同工同酬,同时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可以享受最低标准的工资。上述措施,充分保障了被派遣

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劳务分包合同应该如何写?写一些什么内容呢?今天小编就给大 家分享一下劳动合同,有时间的大家一起多多阅读哦 发包方:X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XX X以下w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 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X公司X工 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XX年X月起至XX年*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50,

装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协调处理施工 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X公司与X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 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 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发包方(甲方)xxxxxxxxxxx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

采购合同审核

篇一:采购合同审查注意事项 采购合同审查注意事项 采购人员作为公司采购合同制订、审查、管理的负责人,如果合同出现问题,采购人员难辞其咎。虽然是这样,但是公司的采购合同里面很多的仪器、模具、数据等,如果不是专业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我们要签订的合同的标的是什么模样,不可能在合同里写出这些设备的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了,所以采购合同的采购部门要与法律顾问密切配合共同担当起抵制采购合同风险的责任。 一般合同主要包含以下要素:1、主体,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合同解除、中止、终止,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法。而法律顾问主要的审查任务应该是:1、主体,2、合同解除、中止、终止,3、违约责任,4、争议解决方法,以及合同其它风险的防范如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标的物灭失风险问题。像标的、数量、质量等一般应属采购所要审查事项,因为标的的规格、数量是比较专业和细致的,法律顾问接触的机会少,不够专业,如果由法律顾问来审查的话,可以说是外行人审查内行人的东西,吃亏的可能性极大。由公司采购审查对方的货物,则有利于工作效能的提高,有利于降低公司交易风险。 审查合同的一些技术: 一、合同主体 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要合法,如一般的公司交易不能进行黄金交易。还有就是要注意对方对标的所有权。 三、数量 只有公司同意,买多少对我们法律顾问来说都没什么关系。 四、质量 质量是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采购合同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我审核合同时,关注最多的地方也就是质量问题。因为公司采购部门一般是独立的(即先由申请部门向上一级申请采购,待批下来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因此采购部门给过来的合同对标的质量只是一笔带过,而且连验收标准也是模糊不清。 对于采购合同来说,一般都应该由申请采购部门提出质量要求以及详细的验收标准。 五、价款 价款并不是法律顾问应该关心的问题,但是合同上我们应该记得价款得大写。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这部分只要注意到合约里面有规定就可以了,一般采购部门会提供。 七、合同解除、中止、终止 这里面主要是注意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以及双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或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如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送货就得赔偿总货款的1%,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九、争议解决方法 这里面只要注意管辖法院,采购合约,如果是采购方一般都会要求在自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什么资格?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呢?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如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则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与具体民事权利的不同在于:第一,民事权利能力是取得具体民事权利的前提。公民虽有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只有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才能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如果不参加具体的民事关系,就只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权利。第二,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两个方面,民事权利能力不仅是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还是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而民事权利一般仅仅指权利,不包括民事义务。第三,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直接赋予的,而民事权利则是在具体的民事活动中产生的。 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的权利能力是法律所赋予的,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与剥夺,亦不得由公民本人放弃。 公民从事订立合同的民事活动,应当具备订立合同所需要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般说来,公民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不受限制。但是,公民的权利能力受到一般的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如在法律尚不允许个人购买汽车、房屋以及其他特殊物品时,个人就没有购买这些物的权利能力。 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呢?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这里的“能力”或者“资格”是指民事主体的意识能力或者精神状态,包括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认识能力、判断能力,是否具有辨别是非和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前提,只有具备民事权利能力,才可能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既包括民事主体对其实施的合法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包括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三种情况。 第一、完全民事事行为能力,指达到一定年龄的人,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一般而言,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不仅能够有意识地实施法律行为,而且能够估计到实施某种行为可能发生的后果及对自己和他人的影响。因此,一般的立法都规定成年人在法律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是成年人的年龄标准,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或者降低某些行为能力的年龄。民法通则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就降低了作为劳动者的这一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 第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认识能力与判断能力太差,还不能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民事活动,从保护他们的利益和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出发,法律不赋予他们民事

劳务分包合同(主体钢筋)20191028

劳务分包合同(主体钢筋) (合同编号:YCFB-GJ-201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对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 2、承包方式、范围及内容 2.1 承包方式:包清工,包工具设备,包辅材 2.2 承包范围: 2.3 承包内容: 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包含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2.3.1承包范围内主体结构(含基础、屋面女儿墙、屋面花架等所有主体结构构件)所有钢筋工程(下料、成型、绑扎)施工; 2.3.2 钢筋原材卸车人工配合工作;

2.3.3 工地范围内原材、半成品倒运、搬运、水平运输、垂直运输; 2.3.4除电渣压力焊以外,钢筋闪光对焊、搭接焊、帮条焊等的焊接工作; 2.3.5直螺纹连接钢筋的下料、成型、切头、吊运、螺纹接头连接等除车丝外的所有工作; 2.3.6电渣压力焊连接的下料、成型、切头、吊运等除焊接以外的所有工作; 2.3.7甲方要求施工的圈梁、构造柱、过梁等二次结构构件预留插筋的下料、成型和绑扎工作; 2.3.8 各种人防构件钢筋下料、成型、绑扎工作; 2.3.9设计图纸上明确设计的利用钢筋制作的爬梯、预埋件支脚等的制作工作; 2.3.10各种后浇带、膨胀加强带钢筋分隔网片的焊接、安装工作; 2.3.11为支撑钢筋而使用的钢筋马镫、钢筋支撑、钢筋支架等的成型、安装、焊接工作; 2.3.12止水钢板焊接工作; 2.3.13后浇带钢筋随主体施工下料、成型、绑扎,后浇带钢筋二次绑扎、整理; 2.3.14施工工具和设备:钢筋成型机械和其他钢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工具,各种手执工具、手执电动工具、照明灯具、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线电缆,其他零星工具等; 2.3.15 劳动保护用品:施工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冬雨季施工使用的雨衣、雨鞋、防寒服等; 2.3.16 工人日常生活用品:食堂灶具、日常用品、床上用品等;

合同28个常见条款及律师审查、修改合同的十大法律风险

律师审查、修改合同的十大法律风险 一、合同效力风险 律师必须考虑在合同审查和修改过程中未提示或者错误提示以及错误判断合同效力的风险。 首先,合同的效力审查是律师审查合同的第一重要的内容,不审查或者疏忽合同的效力审查,最终如果出现经过律师审查的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定为无效合同的结果,这绝对是律师的重大失误。 通常,一些年轻的律师或者经验欠缺的律师审查合同的时候,仅仅是在合同的文本上进行一些文字性的审查,却会忽略合同效力的审查。其实,律师在合同审查和修改的过程中,必须提醒自己以及提醒客户,合同的效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而哪些情况可能导致待审合同的效力会成为争议的问题,这恰恰是律师必须进行审查和思考的问题。 律师在审查和修改合同的时候,必须考虑影响合同效力的各种因素,特别要十分谨慎地审查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最终防止无效合同甚至合同诈骗事件的出现,避免律师的执业风险。 其次,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律师审查合同的又一重要环节。 审查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如果仅仅从合同文本本身进行审查是无法得到解决的。律师必须借助于尽职调查等手段,要求当事人协助提供合同双方当事人相关的资料,对当事人提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进行审查,看是否经过年检、营业执照的期限是否已经过期,

如果是分公司,签约还需要当事人提交总公司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或者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和授权是否清晰等等。对于重大资产的出售、担保合同等需要出示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文件,土地转让或者房屋买卖等还需要出示资产所有权者的凭证或者文件,例如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必须借助于权证的审查,否则律师容易出现因考虑不周或者疏忽大意的失误,一旦签署了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律师同样会因为最终合同无效而被追究过失的赔偿责任。 二、目的误解风险 律师在审查、修改合同的过程中,因为缺乏对双方当事人背景意图的了解或者错误理解当事人的交易目的产生的法律风险。 所谓交易的目的,是指委托人送审合同所指向的交易中,委托人签订合同的真正动机或希望实现的经济目标。律师在审查和修改合同中必须十分清楚地了解当事人的交易背景,该项合同是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当事人愿意成就合同的底线和条件是什么?合同双方就该合同谈判中的主要争议条款是什么等等。在了解这些合同背景的前提下,律师才能有效、准确地把握合同审查和修改的基本精神、语气和条款的取舍,才可以了解当事人希望成交的合同与该合同存在的风险之间的比重,才能真正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履约能力风险

关于合同主体资格从哪些方面审查

合同主体资格审查 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 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非法人单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资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取得营业执照,法律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对这类组织,应审查其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该法人单位承受,对这类组织,主要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 对方当事人如果是外国的企业、组织的,对其主体资格的审查更应该慎重,应搞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质。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三项:(1)该企业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2)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以及企业或组织注册地;(3)企业是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是否具备法人条件。 4、对自然人个人的资格审查 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自然人的自然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该自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应及时取得该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5、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 合同的签订要求有保证人担保时,还应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首先作为保证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最后,保证人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一、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书面授权)、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6、对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 所谓代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最后审查其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权限。 7、其他 对于特殊行业的当事人,从事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或特殊商品的生产和经营,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法律顾问在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性的时候,还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证明。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户口性质:□非城镇□城镇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乙方原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 同,用人主体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职务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 4、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变更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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