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遗失后如何做账

发票遗失后如何做账
发票遗失后如何做账

发票遗失后如何做账?

2009-5-22 13:34【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对方将开给我公司的发票丢失,我们是否可以那对方的存根联复印入账?

【解答】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中所做有如下规定:1.一般纳税人丢失了已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票联的,如果在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则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国税局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国税局审核同意的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国税局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国税局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所在地的国税局审核同意后可做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如果一般纳税人丢失了已开具的专用发票的抵扣联的如果在丢失前已认证的,则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并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一般纳税人丢失了已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的,可以将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做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对方将专用发票弄丢的话要根据第二十八条的(1)和(2)款的规定来处理。也就是说要让对方把记账联的复印件和对方的主管国税局出具的的第三联送来,然后再拿着这两份凭证去您所在地的主管国税局去认证认证相符的经您所在国税局审核同意后可以将这个记账联的复印件和这个证明单做为抵扣凭证并入账。但是要注意的是那个证明单第三联从销方那里收到时要复印一份,因为原件您所在地的国税局要留存备查的。

增值税发票发生销货退回的处理

2009-5-22 13:51【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我公司销售一批货物后开具了一张增值税发票,由于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退回来了,那我开出的发票该如何处理?

【解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五)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不设置明细账。一般纳税人,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设置同样的明细账。

一、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

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还需设“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仍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四)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六)“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回答:2009-07-21 19:06共1条评论...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不设置明细账。一般纳税人,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设置同样的明细账。

一、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还需设“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仍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四)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六)“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回答:2009-07-21 19:06共1条评论...

发票丢失处理方法及补办新发票流程

发票丢失处理方法及补办新发票流程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发票事件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 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丢失发票,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 表》信息。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受理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案头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核实纳税人丢失被盗发票情况是否属实,有关部门出具的遗失 证明材料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按照征管法及

报销发票如何开(2017年7月1日)

很多人表示对7月1日之后的开票以及报销工作充满了担心。小编今天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整理出来,应该可以帮到大家。问题及回答汇总如下: 问题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为强制规定呢? 答:16号公告中“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这种表述就是强制的意思。 问题二:发票上要填写税号了,那其他栏目如联系地址、电话及开户行是否要填写? 答:现行法规仅对纳税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普通发票上是否填写联系地址、电话及开户行,目前未作强制要求。 问题三:我们是事业单位,索取发票也要提供税号吗? 答:16号公告针对的是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没有明确。出于谨慎原则,建议事业单位有税号的还是要写一下。 问题四:增值税普通发票本来就不能抵扣,不存在不能计税,不能退税、不能抵免的问题啊,“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

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这句话是不是描述有错? 答:餐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税款,但是合理范围内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且,即使是超出规定范围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了总要报账的,按规定缴纳25%或者15%的企业所得税,报账时也是需要发票等税收凭证的。 所以“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这句话并没有错。 问题五:我们是蔬菜店,我以前开票就是蔬菜或者粮油。现在这个规定出来,以后我怎么开票?一根葱?一袋食盐? 答:16号公告的出台,主要是针对电商时代,很多企业在网上销售,开具发票的摘要品类是事先预设的,由消费者自行选择,比如:“办公用品”、“材料一批”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这是一个漏洞。税务机关强调:企业必须确保销售系统与增值税发票开具内容之间保持一致,不能让消费者自行变更品类。 国家税务机关早就制定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该规范明确了4000多个销售产品和服务的明细。企业开具发票应按该规范填写,销售什么开具什么,并适用标准、规范的摘要名称。

2020年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

2020年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篇一:发票遗失证明我公司因管理疏忽,遗失了贵单位开具给我公司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发票联,发票尚未入账。此发票开票日期: XXX年02月02日,发票代码:3400121620,发票号码:01659220 ,发票金额:¥14500.00 。 安徽省阜阳市汇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XXX年02月28日 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篇二:证明XXX年9月19日广州中信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开具其他服务业发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发票流水号:1204001-31762292,在送往市公司途中导致此发票遗失,发票内容、发票票号、金额分别如下: 发票抬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发票代码:244011207990;票号:18653179 ;内容:20xx年8月管理费;金额:185707.56元。特此证明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花都分公司 XXX年1月14日 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篇三:证明XXXX有限公司:

因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遗失YYYY有限公司20xx 年XX 月 XXXX 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壹张,发票号:此证明。 月日 公章: 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篇四:证明兹有,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居民身份证号,住址省县镇村组,于年月日,购买想 xx牌电动车一辆,车辆型号,车架号,电机号。因发票不慎遗失,现作情况说明。 特此证明 申请人:xxx 年月日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普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普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一、有关规定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 如果丢失、 被盗发票, 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国税机关, 并在报刊和电视等 传播媒介上办理刊登遗失声明, 公告声明作废。 并按 《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 条规定, 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 进行核 算。 浙江省国税局网站: 除机动车发票遗失外, 其他普通发票遗失必须于遗失当 日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登报声明作废, 并接受处理, 凭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 认后存根联复印件入帐。 通常情况下对用复印件、 证明资料入账的, 未经过税务机关同意是不允许税 前扣除。 对丢失发票的税务处理, 个别地区就做了明确规定, 如 《广东省地方税 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 (粤地税函

[2004]314 号)四、 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 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 X 年 X 月 X 日开具 XX 发票, 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 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 单价、 规格、 大小写金额、 发票字轨、 发票编码、 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 或要求开具发票方 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 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二、办理程序 1 、应立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丢失、被盗发票清单》 、 《 〈普通发票 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 ,再写一份申请说明遗失原因,连同遗失证明的材料等 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2 、按规定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企业全称、普通发票全称、发票字规号和发票号) 。带上遗失声明报刊一整份,包括报头,公章。 3 遗失发票的情况说明(要求写:企业概况,遗失发票的原因,企业的整改措施等。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未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1)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帐。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帐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实行电子发票的,由开票方按丢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票方公章作为入账凭证。 发票存根联或记帐联的复印件只能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不能直接代作原始凭证。 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 (4)纳税人将在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发票联或记账联丢失,可向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合法凭证入账。 (5)纳税人丢失存根联或记帐联的,应取得发票联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 (6)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 税务机关对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

sap发票流程

SAP-FI学习手册-发票开具 功能描述:开具系统发票物理发票流程 事务代码:VF01、VF04、VF11、ZSD004、VF02、VFX3 目录 1功能用途 2 使用的业务流程 3 操作岗位 4 业务过程概述 5 具体操作步骤 5.1 业务场景1:开具系统发票(VF04) 5.1.1 业务描述 5.1.2 操作路径 5.1.3 具体步骤 5.2 业务场景2:取消系统发票(VF11) 5.2.1 业务描述 5.2.2 操作路径 5.2.3 具体步骤 5.3 业务场景3:开具物理发票(ZSD004) 5.3.1 业务描述 5.3.2 操作路径 5.3.3 具体步骤 5.4 业务场景4:取消物理发票(ZSD004)

5.4.1 业务描述 5.4.2 操作路径 5.4.4 具体步骤 5.5 业务场景5:个别生成系统发票(VF01) 5.5.1 业务描述 5.5.2 操作路径 5.5.5 具体步骤 5.6 业务场景6:定期检查系统票是否生成会计凭证(VFX3、VF02)5. 6.1 业务描述 5.6.2 操作路径 5.6.5 具体步骤 5.7 业务场景7: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5.7.1 业务描述 5.7.2 操作路径 5.7.5 具体步骤 5.8 业务场景8:现金折扣 5.8.1 业务描述 5.8.2 操作路径 5.8.5 具体步骤 6.常见问题问答

1功能用途 公司发票相关业务处理。 2 使用的业务流程 适用于公司日常发生的发票相关的业务,在财务部门的处理。 3 操作岗位 应收会计 4 业务过程概述 仓库出货过帐后,系统单据流转至财务模块,财务在VF04事务代码处生成批量生成系统发票,鉴于公司实际情况,需导出文本格式和电子表格两版。把电子表格发给销售内勤进一步确认可以开物理发票的客户名单,根据反馈对文本格式进行删减。再将文本拷入金税桌面的文本文件中。点击进入金税系统,传入桌面的文本文件,初步检查后生成物理发票并打印盖章。最后交给销售内勤,并把发票存根联和签收单归档。 5 具体操作步骤 5.1 业务场景1:开具系统发票(VF04) 5.1.1 业务描述 在SAP系统中查询单据状态并生成系统发票。 5.1.2 操作路径 VF04 - 开票处理-> 处理出具发票到期清单。 5.1.3 具体步骤 按照事务代码VF04操作,进入如下屏幕:

2020年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篇一:发票遗失证明我公司因管理疏忽,遗失了贵单位开具给我公司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发票联,发票尚未入账。此发票开票日期:XXX年02月02日,发票代码:3400121620,发票号码:01659220,发票金额:¥14500.00。 xxxx汇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XXX年02月28日 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篇二:证明XXX年9月19日广州中信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开具其他服务业发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发票流水号:1204001-31762292,在送往市公司途中导致此发票遗失,发票内容、发票票号、金额分别如下: 发票抬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发票代码:244011207990;票号:18653179 ;内容:20xx年8月管理费;金额:185707.56元。特此证明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XXX年1月14日 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篇三:证明XXXX有限公司: 因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遗失YYYY有限公司20xx年XX 月XXXX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壹张,发票号:此证明。 月日 公章: 1/ 2

普通发票丢失证明范文篇四:证明兹有,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居民身份证号,住址省县镇村组,于年月日,购买想xx牌电动车一辆,车辆型号,车架号,电机号。因发票不慎遗失,现作情况说明。 特此证明 xx:xxx 年月日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2/ 2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 发票作为交易的合法凭证、销售收入的主要依据,在购销的环节都是最重要有效凭据之一,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加强对发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的管理,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现制定如下操作规定和管理办法,望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规范流程和遵守发票管理制度。 一、费用发票的管理 1、定义。费用发票指因购管理用品或获取的劳务(各种费用)而取的的发票。 2、管理规定。 1)凡购管理用品或获取的劳务(各种费用)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取得的发票根据费用性质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计算有误的发票,应将其退回经办人,由其负责将发票调换后再行报支报销。 3)收到真实、合法、合理的发票,但发票金额小于报支金额的,按发票实际金额报支。 4)收到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必须拒绝报支。 5)财务将费用凭证和原始发票作为入帐的依据和附件,与记帐凭证装订成册,按规定年限保管。 3、禁止条例。 1)对于无法提供合法正确的原始发票的费用,不得报销;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必须经主管部门经理证明,财务部门审核、相关领导人员审批后方可报支。 2)对于无原始凭证的付款凭证(修正分录除外),不得进行帐务处理,即不得虚列支出。 4、处罚条例。 1)费用申报人提供虚假发票且造成公司损失的,除全额补偿公司损失外,另处损失金额30%且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2)现金出纳不严格保管原始发票,使费用申报人无法进行报销的,由出纳承担该笔费用。 二、销售发票的管理 (一)定义。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向客户开具的发票,公司销售发票主要指代理费发票。 (二)换票。 1)换票指客户需要增值税发票,但因条件限制无法当即开出,或事后客户要求换票的,先给客户小票,等增票开具后再换回小票的行为。 2)对顾客要求开具的增票,自收到日起,保管期最多为二个星期,二星期内顾客未换取的,将增票还与开票人,不得积压。 3)小票的换票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不得更换。 4)门店应在收银台显要位置张贴以上二项须知。 5)对于换回的小票,应进行红冲,并将原小票贴粘于红冲发票后,红冲发票记帐联与增票记帐联捏对,随对帐单上交财务。不得将原小票与增票直接捏对。 6)门店收到待换增票,需进行登记,交付客户时,由其在登记簿上签收。 7)换票工作由门店财务主管操作,门店财务主管严格保管增票,不得有遗失现象。

发票遗失声明范文

发票遗失声明范文 一、发票遗失声明登报格式如下,发票遗失声明登报格式模板需说明企业名称,丢失证件名称等重要信息!具体登报信息登报企业会详细说明,以下仅供参考! 1.普通发票登报格式模板: xxxxxxxxx 有限公司(税号:110XXXXXXX)不慎遗失北京......发票,发票代码:xxxxxx,发票号码:xxxxxxxx,特此声明 2.增值税专用发票登报格式模板: 兹有我司XXXXXXXXXX 公司,因我司管理失误,遗失XXXX 年X 月XX 日购入的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文二联电脑版)一份(二联),发票代码XXXXXXXXXX,发票号码为XXXXXXXX,已开具,已申报已缴纳税款,盖发票专用章。现声明遗失! 二、发票遗失声明登报价格多少呢?首先,不同级别的报纸,不同字数的登报声明,其价格收费是不一样的!根据经验,上海登报顾客大多选择文汇报,文汇报是市级以上报纸,属于省级党政机关报,但是他的登报价格相比较优惠!文汇报登报价格50元/行,每行14字(标题算两行);同等级的新民晚报和名称 截稿时间发行日期收费价格备注文汇报16:30周一至周日50元/行,每行14字(标题算两行)周六、周日、周一发行内容都是周五前定稿 新民晚报11:00 周一至周日100元/行,每行14字(标题算两行)周六、周日、周一发行内容都是周五前定 稿新闻晨报 16:30周一至周日100元/行,每行16字(标题算两行)周六、周日、周一发行内容都是周五前定稿城市导报 16:30周一、周四50元/行,每行17字周五前定稿,周六印刷,下周二发行 上海青年报 16:30周一至周日60元/行,每行15字上海科技报 16:30周三、周五50元/行,每行17字生活周刊 16:30周二50元/行,每行17字上海商报休刊中三、发票遗失声明登报流程如下图,了解登报流程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流程化登报,登报更便捷更简单! 1)需要发票遗失登报帮助,可以登录企业网站查看电话或者QQ,选择电话或者QQ 咨询登报的详细信息; 2)如有意向,可以选择你想要登报的报纸(上海市级以上报纸,上海市级报纸以及上海其他各类报纸) 进行登报声明; 3)登报单位根据你选择的报纸发送发票遗失登报模板,你将本企业遗失的发票信息进行填充发送给登报 单位; 4)登报单位根据你的登报信息进行报纸登报格式的排版; 5)排版之后根据你的发票遗失声明登报行数进行定价付款; 6)登报发行你的发票遗失声明; 7)上报后邮寄你需要的登报报纸以及发票

丢失各种增值税发票的处理

丢失各种增值税发票的处理 丢失”空白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 登报申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丢失是否必须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明确,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即: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

普通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丢失处理相关规定

普通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丢失处理相关规定 ~~~~~~~~~~~~~~~~~~~~~~~~~~~~~~~~~~~~~~~~~~~~~~~~~~~~~~~~~~~~~~~~~ 一、未开具的发票 (一)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办理登报公告声明--参照下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税函发[1995]292号文的规定, 1、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2、对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要求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登报遗失声明----参照下表)。

3、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登报遗失声明----参照下表)。 二、已开具的发票 (一)普通发票 对开具的普通发票遗失,不可重新开具发票。可由开票方将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并加盖了发票专用章,作为双方公司经济业务的凭证。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2010年1月1日后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规定期限(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办理。具体为: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共5篇)

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共5篇) 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共5篇)center; text-indent: 0px;” data-filtered=“filtered”>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篇一情况说明 国税局: 我局所属XXX公司XXX年XXX月XXX日开具的购货方为XXX公司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XXX,发票号码:XXX,金额XXX元,税额XXX元,货物名称:XXX),已经向我局正常申报纳税。特此证明。 XXX国税局(公章) XXX年XXX月XXX日 备注:此证明由你的主管国税局出具,应加盖其公章。你可以打印好,让他们审核后盖章。center; text-indent: 0px;” data-filtered=“filtered”>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篇二情况说明 上海XXXX设备有限公司于XXXX年XXXX月XXXX日为XXXX商贸有限公司开具了一张金额RMB **,***.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为********),并于当天将发票随货寄出,但因快递人员疏忽,造成发票遗失,我司证明该发票尚未进行抵扣、未做帐,特此说明。 XXXX商贸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 center; text-indent: 0px;” data-filtered=“filtered”>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篇三XXXXX国税局: 我司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XXXXXX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 发票代码XXXXX,发票号码: XXXXXX,金额XXXXX,税额XXXXX,价税合计XXX,发票内容为XXXXX。由于XXXXXXXXXXX,需退回重开。 特此说明 XXXXXXXXXXX公司 二XX年XX月XX日 center; text-indent: 0px;” data-filtered=“filtered”>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篇四XX地税局: 证明我公司给XX局开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仟柒佰壹拾伍元整(3715元) 的发票底联丢失,发票代码为:237151100XXX,发票号码为:03074XXX XX有限公司 201X年X 月X日 center; text-indent: 0px;” data-filtered=“filtered”>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篇五温州市国税局: 我公司于201X年08月18日开具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名称:温州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发票代码:3300133140,发票号码:18766062,开票金额:18538.00元因开票有误,当月已重新开具,但未能及时作废,特在本月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冲回,请予以批准! 温州市 鹿城区站前联民

发票丢失需及时作补救处理

发票丢失需及时作补救处理 纳税人丢失发票,大多是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未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纳税人丢失发票,大多是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未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丢失空白发票如何处理 1.纳税人丢失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即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 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纳税人将已经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具体处理分为已认证和未认证两种情形。 1.发票开出未认证情形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凭证打印操作流程

凭证打印操作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凭证打印操作流程凭证打印时间订在26日中午后可以开始正常进行! 一.提交请求步骤 1.用户登录系统后,在总账查询界面职责先在“CUX_修改日记账附见张 数”,凭证打印在下面进入程序功能界面,点击菜单中查看选项。 2.点击列表中的请求选项,系统将弹出查找请求窗口。 3.在请求窗口中点击提交新请求按钮,将会弹出选择何种类型请求窗口。 4.选择单个请求后点击确定按钮。 5.在提交请求界面点击名称条目后面的按钮。 6.在弹出的报表选择界面选择需要查看的报表(以总帐凭证打印为例),点 击确定按钮。 7.录入需要添加的参数,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如果用户要打印应收应付模块传入总账的凭证,则需要将凭证来源改为:不带以CUX_开头的应收、应付或全部凭证则删除。例如:在打印应付模块付款凭证时在凭证来源选择应付账款,凭证类别选择付款,打印发票选择采购发票。 8.如需要以凭证编号查询时,按下图点确定: 9.弹出的决定窗口中选择否,即:不提交另一项请求。 10.点击更新数据按钮刷新请求状态,当阶段显示:已完成并且状态显示:正 常时可以点击该条请求的查看输出按钮 11.选择浏览器查看程序,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完成报表查看后,如需要打印报表,则需要继续进行浏览器设置,具体操作如下。

二.浏览器打印设置 1.选择浏览器中菜单项的文件——>页面设置。 2.在页面设置中调整以下项: a)大小:A4 b)来源:Auto Select c)页眉和页脚全部删除为空 d)方向:横向 e)页边距: i.左: ii.右: iii.上: iv.下: 3.选择IE菜单栏中的查看——>文字大小——>较大 4.点击确定按钮后,开始打印。

丢失发票处理方法

失“空白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

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仅供参考) 纳税人丢失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的。未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材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1)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

发票基本知识

发票基本知识 一、发票的概念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一)发票的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 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 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 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二)发票式样的确定:发票的式样包括发票所属的种类、各联 用途、具体内容、版面排列、规格、使用范围等。在全国范 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三)发票的基本联次及用途 1.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帐联,开票方作为记帐原始凭证。 2.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规定用途使用。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购

货方作付款的记帐凭证。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帐联,销货方作销货的记帐凭证。 (四)发票的基本内容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及税务登记号。 (五)发票的印制 普通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专用章。 (六)发票的领购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抵扣方法

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抵扣方法 一、专用发票丢失后增值税的抵扣 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企业所得税扣除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丢失,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2.对已开具的普通发票遗失,不可重新开具发票。如何财务处理,可参照《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执行,即“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公告样本(2016年)

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公告样本(2016年)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登报的原因 一般的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发现发票遗失后立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丢失、被盗发票清单》、《〈普通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再写一份申请说明遗失原因,连同遗失证明的材料等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企业全称、普通发票全称、发票字规号和发票号),带上遗失声明报刊一整份,包括报头,公章,遗失发票的情况说明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声明模板 1.普通发票登报格式: XXXXXX有限公司(税号:110XXXXXXX)不慎遗失上海XXXXXX发票,发票代码:XXXXXX,发票号码:XXXXXX,特此声明 2.增值税专用发票登报格式: 兹有我司XXXXXXXXXX公司,因我司管理失误,遗失XXXX年X月XX日购入的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文二联电脑版)一份(二联),发票代码XXXXXXXXXX,发票号码为XXXXXXXX,已开具,已申报已缴纳税款,盖发票专用章。现声明遗失!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声明登报流程

发生发票丢失处理方法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一、发票丢失后的准备工作 及时准备下列资料,并以书面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一)丢失(被盗)发票原因书面材料,至少包括详细说明丢失(被盗)发票的种类、数量、代码、起止号码、已使用份数、未使用份数及盖章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代码章。 (二)如果属于被盗、被抢的,要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三)在符合要求的公开发行的报刊办理登报挂失声明。 二、发票丢失不同情形的税务处理 (一)丢失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通常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的,应当在《中国税务报》登报声明作废),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税控盘等税控设备、相关报纸、登报发票等资料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并接受税务机关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所作出的处罚。 (二)丢失空白普通发票 按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在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如《深圳特区报》等),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税控盘等税控设备、相关报纸、登报发票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并接受税务机关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所作出的处罚。 (三)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企业将已经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根据丢失发票的联次和丢失时是否认证等情况,具体处理可以细分为下面几种。 1、同时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1.1一般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1.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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