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制度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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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

制度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附件3: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工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试验、检修、运行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上市公司和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热工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级为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国家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组织修订集团公司的标准,监督、检查各企业热工量值传递及周期检定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规章制度;

(四)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检查、监督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五)组织召开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确定集团公司热工监督工作重点;

(六)开展热工技术监督抽查、考评工作。

第九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各项指示、规定及规程制度等;

(二)检查督促各发电企业做好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对本系统热工计量标准器的建立、配备、管理和调整提出意见;

(三)组织本系统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四)参加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技术改造工作,分析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使用情况,解决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五)组织开展热工技术监督的检查考评工作;

(六)对各发电企业进行热工标准量值传递、计量仪表的强制检定和热工计量标准装置及人员的技术考核与认证工作,按时完成周期检定计划;

(七)组织召开发电企业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定期向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报送各发电企业热工技术监督报表、年度计划及总结,及时通报热工技术监督信息和提出建议。按时完成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三率”的统计、分析工作;

(八)每年对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年度的重点工作提出意见,经年度热工监督工作会议讨论后,提出工作计划,并贯彻执行;

(九)参加新建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和启动验收等工作;

(十)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推广新技术。

第十条各发电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总工程师领导下的厂(生技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车间、班组的三级技术监督网和各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日常的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一)各发电企业总工程师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并组织制定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技术措施等;

2.检查与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对所管辖的热工设备按规定进行检定、监测、维护和检修,并保证其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

3.将热工技术监督任务与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制度,确保技术监督指标的完成;

4.建立健全热工设备技术档案,并做到微机化管理;

5.负责解决本单位开展热工技术监督工作所必要的人员配备、设备添置与试验设施的完善等,达到规定的标准。加强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6.负责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热工部分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实现电力建设与生产全过程技术监督;

7.在本单位内贯彻《计量法》,督促本单位热工标准计量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的开展,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二)各发电企业热工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职责:

1.贯彻执行《计量法》、热工技术监督有关规程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推动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对本单位违反规程的行为有制止建议权和越级上报权;

2.定期监督检查热工仪表、自动调节系统、重要保护装置及数据采集系统的品质及热工技术监督各项考核指标;

3.制定热工专业技术改造计划,审核备品备件和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购置计划与选型以及大、小修计划,协调热工车间内外的分工协作,对热工专业重大技术难题组织技术攻关;

4.参加热工设备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反事故措施,参加有关热工设备基建与检修的质量验收工作;

5.组织制订与审查热工车间、热工试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建立健全热工设备技术档案;

6.按时报送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月报、季报、年度计划与总结以及大修监督检查总结与事故分析报告,督促热工车间、热工试验室按时完成年度计划,发现重大问题与事故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三)发电厂热工车间、热工试验室主要职责:

1.建立本单位热工计量标准,负责本单位热工检测仪表量值传递工作,按时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热工计量标准准确;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开展技术革新,组织技术培训;

3.做好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检定、检修、调整、试验等工作。加强质量考核,严格按有关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4.严格执行大、小修标准化检修规定,对各类检定数据报告、调试报告、传动试验报告及大小修工作总结,履行三级审核签字制度(三级审核一律不允许以章代签字),做到事事有人负责、有章可循。对于依据检定规程出具的报告,检定人及核验人必须具备本项设备的检定人员操作证;

5.定期对运行中的自动调节系统及保护装置和主要热工仪表及数据采集系统的综合误差进行现场抽检,并进行系统调整;

6.及时消除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缺陷和故障,对重大缺陷和故障应及时提出消缺措施,报告上级并组织消除。对由于热工设备引起的主设备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制定反事故措施;

7.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热工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

第三章监督范围与内容

第十一条热控系统

(一)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

(二)自动调节系统;

(三)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四)程序控制系统;

(五)量值传递系统。

第十二条热工设备

(一)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位移、火焰等一次传感器);

(二)仪表取源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

(三)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四)显示、记录仪表及控制设备(指示、记录、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调节器、操作器、执行器、运算单元及辅助单元等);

(五)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保护、联锁设备、光字牌、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

(六)顺序控制装置(顺序控制器、顺序控制用电磁阀、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装置等);

(七)过程监视控制计算机(包括DCS、PLC等);

(八)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

第十三条各单位对热工设备与其他相关设备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一般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划分:

(一)压力、差压取样:凡一次门前(包括一次门及门后第一道焊口。高压管路一般设两个一次门。)的设备由主设备车间负责;一次门后的设备由热工车间负责。只有一个门的设备,该门及门前设备均由主设备车间负责;

(二)温度取样:带压力设备上热电偶、热电阻插座和保护管由主设备车间负责装卸,高温高压保护管的焊接质量及管壁厚度由金属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热工车间负责委托加工及质量检查;

(三)流量节流装置及其辅助设备的装卸、检修及更换衬垫等工作均由主设备车间负责,热工车间负责质量验收。水位计测量筒由主设备车间负责装卸;

(四)调节机构(阀门、挡板等)的联接件从执行机构出轴第一拐臂处划分,拐臂外(包括拐臂销)由主设备车间负责;

(五)热控用交、直流总电源由电气车间负责送至热控电源盘或热控盘的电源总开关入口端子排处;

(六)热力过程程序控制系统用的开度可调整的阀门,电动装置由热工车间负责,阀门由主设备车间负责;

(七)与热工设备有关的电气设备的信号装置及其回路,以热控盘下端子板为界。对不进入热控盘的信号,以就地第一端子排为界,电气侧归电气车间负责;

(八)汽机、锅炉热控用电磁阀或电磁铁,其机械部分由机、炉车间负责,线圈部分由热工车间负责;

(九)锅炉火焰检测装置的冷却风系统、主管路系统由主设备车间负责,炉膛火焰检测探头及分支管路由热工车间负责;

(十)汽机旁路控制系统的阀门电机、锅炉给粉机电机、给煤机电机(或滑差电机)等电气控制回路及电缆由电气车间负责,热工控制回路由热工车间负责;

(十一)控制用压缩空气气源及管路系统由主设备车间负责,分支管路由热工车间负责;

(十二)凡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设备的分工问题,视具体情况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车间协商确定。

第四章设计、施工、调试监督

第十四条新装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设计工作应贯彻先进可靠的方针,并应与机组运行方式和运行岗位配置相结合,注

重实效,凡设计选用的设备和系统应可靠地应用于生产,并发挥效益;凡未取得国家、部级或集团公司(省公司)鉴定合格的重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不得正式纳入工程选用范围。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必须在新建工程中进行工业性试验时,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在工程初步设计中予以明确。

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发电厂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现行《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规程》并应满足部颁现行的《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的数量和精度要求。

(一)新建、扩建电厂应设计热控电缆走向布置图,注意做到强电与弱电分开,防止强电造成的磁场干扰,所有二次回路测量电缆和控制电缆必须避开热源和有防火措施。进入计算机装置的信号电缆,补偿导线都应符合计算机使用规定的抗干扰的屏蔽要求;

(二)引进的热控设备和系统应具有先进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所有指示、显示参数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根据有关规定配备入厂煤、入炉煤计量设备和校验装置以及供热的计量设施。

第十六条分散控制系统的电源装置,必须是双重化供电,电源电压波动和电源切换都应符合微机正常要求。微机网络的接地应根据供货单位的技术要求,或自行设计单独接地装置,以保证微机分散系统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微机机房、工作室应安装足够容量的空调装置,其温度、湿度在一年四季都应符合计算机的使用环境要求,空调进风口应设置在无腐蚀性气体处,并有防尘滤网,房、室内计算机柜下电缆孔都应密封,工作室、机房应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施工图纸的会审应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80)火发字第5号]中的有关规

定进行。施工前应全面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布置以及电缆接线、盘内接线和端子排接线图进行核对,如发现差错或不当之处,应及时提出修改图纸并做好记录,以减少临时变更。

第十九条待装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按《电力工业未安装设备维护保管规程》(SD1/Z901-64)及其他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防止破损、受潮、受冻、过热及灰尘浸污,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负责人和热工安装技术负责人应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凡因保管不善或其他损失造成严重损伤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必须上报总工程师并及时通知生产单位代表,确定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以便科学地组织施工,确保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安装和调试质量。严禁非专业人员施工、接线。

第二十一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施工中若发现在图纸审核时未能发现的有关设计问题,且设计代表又不在现场时,对于非原则性的设计变更(如二次回路端子排少量变更),可经施工单位热工技术负责人同意和作出记录后进行施工,并在一周内通知设计单位复核追补设计变更手续。对于较大的设计变更,须有设计变更通知方可施工。

第二十二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施工中的高温、高压部件安装及焊接工作,应遵照部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9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5007一92)的规定进行施工和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的施工质量管理和验收,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篇)》(DJ57-90)。

第二十四条所有热工仪表(包括变送器、补偿导线、补偿盒、测温袋、节流装置、测温元件等)安装前均需进行检查和检定,安装后对重要热工仪表应作系统综合误差测定,并填写热工仪表安装前检定证书和综合误差报告(节流装置填写复核尺寸数据报告)。所有检定证书和综合误差报告(包括节流装置尺寸复核数据)和竣工图应在机组投入运行时一并移交生产单位,作为热工仪表原始技术资料建档存查。严禁将不合格的热工仪表安装使用和投入运行。

第二十五条检定和调试校验用的标准仪器、仪表必须合格,符合等级规定。凡无有效检定证书不得使用。

第二十六条新装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调试工作由集团公司委托有资格的调试单位承担。调试单位应参与工程的前期系统设计的审定工作。

第二十七条新装机组在调试前,调试单位应针对机组设备装置的特点及系统配置编制详细的调试措施或方案。

第二十八条新装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的启动验收应遵照部颁《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1996年版)》(电建[1996]159号)及《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进行。有关机组调试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原电力部颁《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1996版)》。

第二十九条分散控制系统调试结束后,对所有微机内组态信息,应拷贝在磁带、软盘或光盘上,一式两份,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必须备好防静电接地环,并确认可靠接地后,方可在微机架上拔、插模件,模件离开机架后,立即装在专用防静电袋中。在放入静电袋时,不准接触电路,搬运模件必须装入防静电袋进行。备品模件也必须在防静电袋内存放。备品模件的存放条件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第三十条机组试运结束后,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应按部颁《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按时移交有关的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图纸和施工校验、调试记录、调试总结等。

第三十一条新装机组在进行试生产期间,业主单位负责组织调试、施工、设计及制造等单位进行热控系统的深化调试,使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要全力做好协调控制系统及AGC的投入工作。

第三十二条试生产期间,电网调度应在安全运行的条件下,首先满足热控系统调试所提出的机组启动及负荷变动的要求,运行人员要全力配合,满足调试需要的各种不同工况要求。

第三十三条对于老机组热控系统改造的监督工作可参照本部分内容执行。

第五章运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运行中的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保持整洁、完好,标志正确、清晰、齐全。跳闸保护装置的接线端子应有明显标志;

(二)仪表指示误差应符合精度等级要求,仪表反应灵敏,记录清晰;

(三)信号光字牌上的文字正确、清晰,灯光和音响报警正确、可靠;

(四)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操作灵活可靠;

(五)热控装置用交、直流电源及熔断器应标明电压、容量、用途,并不得作照明电源、动力设备电源及其他电源使用;

(六)热控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盘内电缆入口要封堵严密、干净整洁;

(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脉冲管路和一次设备,应有明显的名称、去向的标志牌。

第三十五条主要参数仪表、自动调节系统、热控保护系统应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厂总工程师批准不得退出。主要保护装置若发生故障,必须开具工作票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迅速处理。保护装置因故障被迫退出运行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24小时内恢复。否则应立即停机、停炉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热控人员必须定期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第三十七条运行中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非热工专责人员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定值如需更改,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提出书面修改申请,经厂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热工专业人员执行,并通知有关人员验收,经验收确认后方可投入。

第三十八条建立完善的计算机软件组态修改制度,修改前应提出修改申请,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专人进行必要的修改工作,修改结束后提交修改报告并存档。对计算机系统的应用软件应进行定期存盘。

第三十九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或故障时,机组运行人员应加强对机组的监控,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通知热控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条热工人员对运行中的热工设备进行试验、检修、消缺处理时,应作好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第四十一条运行中主要运行数据和曲线应定期保存,记录表纸应注明每天日期。用过的记录纸应注明设备编号、参数名称和记录

日期,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至少一个月。遇有反映设备重大缺陷或故障的记录,应及时、完整地收集并保存。

第四十二条未经厂总工程师批准,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面或操作台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第四十三条主要热工仪表及DAS系统测量参数应进行现场定期校验,其误差应不大于该系统综合误差的2/3;主汽温度、主汽压力在常用段范围内的误差应不大于该表准确度等级的1/2。

主要热工仪表及DAS系统测量参数,现场抽检每月一次,其数量每台机组不少于5块(点)。

第四十四条自动调节系统应做定期试验,一般在机组大、小修后进行。试验报告中应将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审核人及试验数据填写完整、规范,并附有相应的趋势曲线。试验报告保存三个周期备查。主要调节系统的调节品质应不低于附录C的指标。

第四十五条保护系统的传动试验规定如下:

(一)机组遇临修或调停等停机机会,距上一次保护传动试验时间超过三个月,则机组启动前进行热工主要保护系统的传动试验;

(二)机组遇临修或调停等停机机会,停机期间进行了有关热工保护系统的检修工作,则机组启动前进行有关系统的保护传动试验;

(三)无论何种原因,机组停止时间超过七天,机组启动前进行热工主要保护系统传动试验;

(四)在机组大、小修前后进行锅炉安全监控系统的动态(闭环)试验,间隔不得超过三年;

(五)保护传动试验报告中应将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审核人及试验数据填写完整、规范,并保存两次大修及其之间的所有记录备查;

(六)对于设计有在线保护试验功能的机组,应完善其功能,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原则下定期进行保护在线试验。

第四十六条加强DCS系统的管理,对主要外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并设立DCS系统使用、维修、故障记录。

第四十七条自动调节系统投入率是一项综合指标,涉及热控、检修及运行,应分别纳入各部门的考核指标。

第四十八条要不断提高机组控制系统整体设备水平,以满足电网对AGC控制的要求。AGC控制的具体指标以及对机组一次调频的要求,按电网调度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三率”(完好率、合格率、投入率)是各级监督管理机构考核电厂的重要指标之一,电厂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统计,每季(月)上报受委托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六章检修监督

第五十条热工检测仪表与控制装置的大、小修一般随机、炉检修同时进行。

第五十一条热工设备检修前应编制检修计划和检修定额,所需调试时间厂部应列入检修计划予以保证。主要改进项目应有设计图纸与说明,并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认可后方可列人检修计划。

各发电企业应制订热工设备大、小修标准检修项目和非标准检修项目并统计造册,一般应包括附录F所列内容,严格按检修计划检修,不得漏项。检修、校验均应按有关规程进行,并符合检修工作要求。

第五十二条对隐蔽的热工检测元件(如孔板、喷咀和温度计等)应按计划检修周期在机组大修中进行拆装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十三条检修结束,热控机柜与仪表盘台底部的电缆孔洞必须严密封闭,防尘、防火,必要时复盖绝缘胶皮。

第五十四条检修后,热工车间应严格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分级验收,并对检修质量作出评定。属于主设备的保护与控制装置,应由生技部门组织热工车间与有关车间共同验收。

第五十五条检修后的主要热工仪表,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系统联调,其系统综合误差应符合要求。大修对所有热工系统插件进行检查和校验。小修对主要测量参数、保护系统、自动调节系统的插件检查。

第五十六条检修后的热工自动调节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后应及时投入运行,并进行定期试验,其调节质量应符合附录C要求。

第五十七条检修后的顺序控制系统、工艺信号、保护联锁装置,应进行系统检查和传动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重要的机组保护必须实际传动,确认正确可靠,方可投入运行。每次机组大、小修结束后都必须对机组及辅机的所有热工保护系统进行传动试验。

第五十八条检修、校验和试验记录,更改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应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十五天内整理完毕归档。

第七章量值传递

第五十九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计量法》,热工量值传递按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执行的(86)水电电生字第37号文《水利电力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建立省(地区)最高热工计量标准,并对省(地区)各发电企业进行量值传递和监督,对各发电

企业热工计量标准的建立、配备、管理及其调整提出意见。负责对发电企业计量标准及计量检定人员进行考核、认证工作。

第六十一条各发电企业应建立本企业热工计量标准,负责本单位热工计量仪表的检定。各项标准都必须经上级计量主管部门考核认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计量设备复查。

第六十二条各级标准计量装置的标准器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标准器均不准使用。

第六十三条从事量值传递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脱离检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必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六十四条热工计量标准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应检定规程的要求。

第六十五条各发电企业热工试验室的设施、计量标准装置的配置应执行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DL5004-91)。并根据技术的发展,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提高设备配置水平。

第六十六条各发电企业更新或新增的计量标准器具,需经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应的考核认证手续后,方可使用。更新或新增一般工作用计量器具需经本厂计量部门同意。用于现场校验的压力、温度、电流、电压、频率等信号源,按计量标准器具管理。

第六十七条各单位热工计量标准器周期检定计划应按年度制定,提前一个月上报,由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热工标准室审定后正式下达。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拖延或不送检。

第六十八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周检计划,一般的计量标准器的检定应在送检后一个月内完成,不得拖延。对于需进行批量检定的标准器应事先说明,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六十九条各发电企业的热工计量室应对其所管辖范围的热工仪表制定周检计划,并按期完成。

第七十条各单位的计量标准装置在使用过程中,依检定规程要求定期进行标准装置的自检试验。对于装置的年稳定性和重复性标准偏差的自检试验,自检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自检记录要规范并记入标准装置履历表存档备查。

第七十一条暂时不使用的计量标准装置和标准器可报请上级检定机构封存,再次使用时需经上级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七十二条用于热工计量工作的电测计量器具,统一归本单位电测仪表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本单位不能检定的,由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进行检定。

第七十三条计量标准试验室应由专人管理,对试验室用标准器、环境条件及检定记录、技术档案等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十四条为了保证各级量值传递的正确性,上一级计量监督管理机构随时可对下级计量检定的情况进行抽查。

第七十五条计量检定工作接受集团公司及地方计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章技术管理

第七十六条认真贯彻执行技术监督的报告、签字验收、责任处理及告警制度。

(一)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上报热工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应及时上报;

(二)建立和健全热工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制度。在电力生产与建设的各个阶段,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以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号:LTHB-MZW-AQ-066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湄洲湾项目部 二零一三年一月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术语和定义 (2) 4.管理职责 (4) 5.监督内容与方法 (7) 6.附则 (10)

1.目的 为加强本项目部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两级技术监督网 由部门、项目部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

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 励磁监督:脱硫脱硝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脱硫脱硝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8 环保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9 金属监督: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高速旋转部件(循环泵叶轮、叶片、氧化风机、消音器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 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515-13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风电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

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风电公司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系统发电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热电公司热工仪表抽检和强检管理制度

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工仪表抽检和强检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热工仪表抽检和强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解热电公司热工主要仪表的测量精度和准度,定期对主要仪表一次元件和DCS测量通道进行抽样检查;为确保电厂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由于表记测量错误而引发压力容器超压事件发生,对压力容器仪表在周期内进行强制检定。 2适用范围 适用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抽检和压力容器仪表强检管理。 3引用标准及关联制度 《热工专业技术监督管理规定》DL/T1056-2007。 4专用术语定义 4.1主要仪表:指关系机组热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态的监控仪表。 4.2强制检定仪表:压力容器的就地压力表、变送器、以及对应DCS通道或其他监视仪表为强检仪表。 5职责 5.1生产技术部职责:负责制定仪表强检计划和仪表抽检计划;负责监督计划的执行;负责编制各机组的主要仪表清册和强检仪表清册;负责保存检定记录。 5.2热工专业部职责:负责强检和抽检计划的实施。班组技术员负责组织安排检定工作实施,分厂技术专工负责统筹协调并检查实施情况,分厂主任负责监督考核。 6管理内容和要求 6.1管理要求 6.1.1生产技术部热工专工每年12月25日前编制仪表抽检和压力容器仪表强检计划,经由生产部签发后下发给热工专业部执行。 6.1.2热工专业部按年度仪表抽检、强检计划,参考机组实际运行情况,每月按照抽检和强检计划组织进行检定,并填写检定记录,经审批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检定记录报送生产部备案。 6.1.3检定记录审批流程为检定人-班组技术员-分厂专工-生技处专工。 6.1.4抽检记录由生技部负责保管。 6.2技术要求 6.2.1抽检数量确定:热工主要仪表应抽检数量 = 主要仪表总数×5%;单台机组中主要仪表总数少于25块的机组,每月抽检1块。 6.2.2抽检率确定:热工主要仪表抽检率 = (热工主要仪表实际抽检数/热工主要应抽检仪表数)×100% 。 6.2.3抽检合格率确定:热工主要仪表抽检合格率 = (热工主要仪表抽检合格数/热工主要仪表实际抽检数)×100% 。 6.2.4强制检定仪表周期和要求:强制检定仪表的检定周期为1年,检定率和合格率应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6051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原则,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和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71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1目的 规范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行为,理顺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关系,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 3规定和程序 3.1总则 3.1.1热工技术监督工作遵循的原则 3.1.1.1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实行技术责任制。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3.1.1.2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3.1.1.3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3.1.1.4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 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控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3.2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3.2.1监督范围 3.2.1.1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 3.2.1.2模拟量控制系统; 3.2.1.3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3.2.1.4顺序控制系统; 3.2.1.5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3.2.1.6汽轮机控制系统;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安排 根据自备电厂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安排,为使技术监督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监督内容具体化,各级监督人员的工作加强热控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自备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现将热控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安排如下:1、建立热工技术监督三级网络; 厂级:陈文红安技部:姚远检修部:杨德金机控班:谢伟炉控班:谢元辅控班:胡伟2、安技部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在本月完成对自备电厂IS系统中各项报表进行完善。 3、安技部技术监督负责人每月组织对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热控设备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并提出考核意见在给厂级技术监督负责人上报的报表中体现。 4、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每月在自备电厂IS系统中上报本专业要仪表校验数量统计、校验合格点数统计、校前合格率统计、校后合格率统计,未能达到标准的要简要说明原因。 5、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每月在自备电厂IS系统中上报本专业自动设备投入情况,其中包括应投入套数、实际投入套数、自动投入率、自动设备投运率,未能达到标准的要简要说明原因。 6、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上报本专业要保护投入情况统计,其中包括保护投入率、保护正确动作率保护投运率,对保护动作的设备要作简单说明。

7、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每月在自备电厂IS系统中对本专业该月消缺情况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发现缺陷次数、消缺次数、本月消缺率,未能达到标准的要简要说明原因。8、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上报本月本专业出现的安全情况,并做简要说明。9、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上报DCS系统I/O 点的投入情况,未投入的做简要说明。10、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对本专业的培训情况,对技术讲课、规程考试、技术问答、考问讲解、短期培训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11、热控技术监督检修部及各班组负责人负责完善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12、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做好计量器具台帐及能源计量台帐,并制定定检计划,每月在热控技术监督月报中体现。 13、各班组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做好本班组的自动、保护投退记录。 14、月报要求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每月30日前报给自备电厂安技部部热工技术监督负责人。15、月报要求热控技术监督安技部负责人下个月2日前报给自备电厂厂级技术监督负责人 扩展阅读: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华能威海电厂管理制度HW/ZD01SC22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规程》,贯彻《火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

热工监督管理制度

XXXX发电总厂热工监督管理制度 1 目的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XXXX发电总厂(以下简称“总厂”)热工监督体系。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热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性;为电网和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供保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厂的热工监督管理。 3 职责 3.1 生技部热工专职职责 3.1.1 建立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的热工技术监督网,执行有关计量法规、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指示和规定,负责我厂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3.1.2 组织和实施我厂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定期对运行的在用计量仪表的系统综合误差进行现场抽检,并制定抽检计划下发维护分场执行。 3.1.3 按时填报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三率”(即完好率、合格率、投入率)统计报表及热工监督的季度和年度总结,报送省电力试验院热工所(中电投XXXX集团需要时也上报)。 3.1.4 协调维护分场热工专业与其他分场共同作好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3.1.5 参加我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并按规定上报。 3.1.6 制定我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改造计划,审查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大、小修计划,并负责大、小修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的验收。 3.1.7 研究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技

术攻关。 3.1.8 负责我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工作。 3.1.9 参加我厂新建和扩建、改建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设计审查与验收工作。 3.2 维护分场热工专职及副主任职责 3.2.1 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标准或文件,管理热工标准室。 3.2.2 负责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定期校验及试验制度按期执行。 3.2.3 组织建立我厂的热工计量标准装置及配套设施,根据周期检定计划,按时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热工计量标准量值准确。 3.2.4 组织我厂热工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参加上级计量检定人员统一考核。 3.2.5 建立和健全热工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生产,开展技术革新,加强技术培训(包括对机组运行人员进行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3.2.6 做好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检验、维修、调试和验收保管工作,不断提高“三率”指标,为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创造更好的条件。 3.3 热工标准室管理人员职责 3.3.1 负责热工标准室标准设备的管理工作。 3.3.2 负责热工标准室内标准设备的外借登记和回收工作。3.3.3 负责制定热工标准室内标准设备的送检计划。 3.3.4 定期统计热工标准室内标准设备的合格情况和使用情况,根据上级技术监督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标准设备补充计划,并报维护分场及生技部备案。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

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风机齿轮箱等充油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6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五条依靠先进科技,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和各风电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

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2015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二O一四年十二月

2015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厂技术监督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的开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我厂发电设备运行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性的不断提高。现依据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海南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华能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技术监督规划要求,特制订我厂2015年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一、2015年技术监督工作总体要求 按照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超前预控、闭环管理”的原则,完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着力提升制度标准的执行,着力强化生产基建过程监督,着力提升人员的技术水平及能力,保障设备的安全、经济、环保运行,为我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提高,做出新贡献。 我厂应确保技术监督体系的正常运作,高效运作,通过监督网络

的定期会务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人员培训和专业交流工作,督促我厂技术监督工作实现闭环管理。 二、技术监督标准和规范 2.1. 2015年1月西安热工院发给我厂2015年度水力发电厂绝缘32项、电测与热工计量16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25项、励磁9项、节能8项、环保14项、金属(含特种设备)24项、化学17项、电能质量11项、监控自动化27项、水轮机35项、水工21项等12项技术监督用标准目录清单。 2.2. 及时收集技术监督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的制订和修订信息提供给电厂。对本年度新颁布实施的有关技术监督用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收集制作成电子版文档后发送各电厂贯彻执行,。 2.3. 参与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人员上岗资格考试题库的编制工作。 三、技术监督信息报送和技术监督季报学习 我厂高度重视技术监督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报送及时,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杜绝瞒报、漏报和迟报。报送内容包括监督计划、季度总结、年度总结、信息速报、整改计划、会议纪要等。报送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前必须经过副厂长审核,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我厂重视对集团和公司技术监督季报的学习,督促认真学习公司技术监督季报,对照季报中相关案例组织进行隐患分析、排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预防同类型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季报中提出的集团公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源口电业公司 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金源口电业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以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管理。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金源口电业公司。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金源口电业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是在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下管理,第二级级管理为安全生产部。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部管理并支持、服从其履行职责。 第七条公司成立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的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生产部为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基建工程及已投产机组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部设技术监督管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 —1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和有关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 (二)建立和完善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管理制度、技术措施等。 (三)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对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四)参与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组织对公司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六)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推广先进的检测技术。 (七)每季度督促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对公司发电运行部和检修部上报的技术监督指标和报表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和分析,并上报源源集团和霍煤集团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检查和督促发电运行部和检修部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对于特别严重和普遍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八)每半年对监督报表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上报源源集团和霍煤集团安全监督与生产部。 (九)每年1月15日前将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上报源源集团和霍煤集团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十)负责协调、指导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技术监督合同的 —2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提高汽轮机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是提高汽轮机设备可靠性和保证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汽轮机技术监督体系,开展好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汽轮机技术监督依据科学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手段和管理办法,对机组的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等方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测、分析、调整,以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汽轮机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燃气轮机参照执行。 第二章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汽轮机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七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汽轮机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后汽轮机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的改善情况。 (四)参与各发电企业汽轮机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有关的主要设备选型及出厂验收、重大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试验、鉴定等工作。 (五)负责定期编制汽轮机技术监督报告,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六)负责组织召开汽轮机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七)负责开展汽轮机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汽轮机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责任制,指导发电企业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三)对影响和威胁安全生产的振动、叶片和调节保安系统故障问题,督促发电企业限期整改。 (四)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前期阶段、建设阶段、验收交接环节要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有关规定。 (五)督促、检查发电企业在大修技改中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项目。 (六)定期组织召开管辖区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经验,通报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信息,部署汽轮机技术监督阶段工作任务。 (七)督促发电企业加强对汽轮机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专业水平。 第九条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职责 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的汽轮机技术监督网,并在生技部门或其它设备管理部门设立汽轮机监督专责工程师,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一)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职责 1.领导发电企业汽轮机监督工作,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责任制;贯彻上级有关汽轮机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审批本企业专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审批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系统实施研究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以及省电力集团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规程》,贯彻《火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等若干国家及电力行业标准,加强华能威海电厂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全厂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华能威海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华能威海电厂热工监督围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以下简称热控装置)运行维护,热控装置检修及更新改造质量验收,量值传递及热工监督技术管理。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任务是:对热控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监督完成热控装置检修或更新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督检查周期性的日常检定、校验以及热控装置的运行维护。通过完成上述任务,使热控装置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满足生产要求。 第四条热工专业作为本细则的具体落实执行部门,应将其纳入相应管理制度及检修规程中。本细则涉及相关部门亦应配合实施。 第二章热工监督的围及容

第五条热控装置技术监督的围 (一)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 (二)模拟量控制系统。 (三)保护联锁及热工信号系统。 (四)顺序控制系统。 (五)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六)汽轮机控制系统。 (七)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八)工业电视系统。 第六条热控装置技术监督的容 (一)检测元件包括: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等物理量的一次传感器。 (二)热控测量取样管为:一次阀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 (三)二次线路包括: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四)二次仪表包括:指示仪表、记录仪表、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M/A手操器、操作开关或按钮等。 (五)保护联锁及热工信号设备包括:热控保护或联锁回路设备、信号灯及光字牌、信号音响装置等。 (六)热控系统电源、仪用气源、控制系统接地的监测。 (七)热控系统驱动装置包括:电磁阀、气动执行机构(阀门)、电动执行机构、液压执行机构等。

热控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2010年度火电厂热控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福建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热工室 2010年在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的直接领导下,在华电福建公司、福建能源集团公司以及各火电厂的支持和配合下,我院本着技术监督发现问题,技术服务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热工专业在院生产部和技术监督中心统一领导下,通过参与电厂热工设备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生产技术服务、技术改造以及周期性的日常检定、校验、维修等工作,为电厂的生产和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热工专业认真贯彻热工监督规程规定,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热工试验,提高热工自动调节品质和DCS系统性能;积极配合电厂开展安全性评价,协助电厂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火电机组热工技术监督数据库,开展热工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措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开展各项技术交流和培训工作。现把2010年度我省火电厂热工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 各电厂对安全工作都非常重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二十五项反措”,认真开展安全日活动及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能够坚持进行反事故演习,及时做出评价,制定防范措施,提高了热工人员对设备故障的判断及处理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尽管目前全省火电机组的热工控制系统都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但由于各厂对DCS系统及相关组态的熟悉程度不尽相同,不同DCS系统之间的安全性能存在差异,DCS系统自身的设计漏洞等问题,导致热工控制系统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部分电厂在DCS管理制度方面尚未健全,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建议各厂做好如下工作:1)继续加强对DCS 系统的管理力度,严禁DCS系统使用外来U盘等存储介质;2)DCS组态下装和定期备份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3)DCS与外网存在物理连接,建议增加和完善防火墙,保证DCS与外网为单向联系;4)重视DCS系统的性能测试工作,确保DCS系统的安全、可靠;5)加强对热工人员特别

热工计量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热工计量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热工计量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和规范中电国际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仪控部的热工计量管理工作,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芜湖发电公司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热工计量管理及相关人员。 3规定和程序 3.1组织机构 3.1.1在部门主任负责,由热工专工、部门兼职计量员,负责本部门的热工计量管理工作,解决计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受公司计量监督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 3.1.2本部门计量管理由计量兼职员负责计量管理日常工作。 3.2工作程序 3.2.1部门按生技部批准后的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3.2.3热工专工负责本部门季度计量技术监督数据,于次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报生技部。 3.2.4部门兼职计量员参加生产技术部组织的计量监督网网会,讨论和反映计量监督运转中存在的问题。 3.2.5部门兼职计量员每年末对本年度计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编制年度工作总结,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生技部。 3.3计量器具管理 3.3.1计量器具实行A、B、C分级管理,各部门建立明确的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台帐,编制本单位计器具目录报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 2 页共 5 页

并适时更新。 3.3.2对外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执行强检。生产技术部定期公布公司强检工器具目录。 3.3.3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计量器具都应进行周期检定。在用工作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必须大于95%,计量标准器具的周检合格率必须为100%。 3.3计量标准 3.3.1.仪控部所属热工标准计量室计量标准器具是本公司最高计量标准,负责本公司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周期检定工作,接受本公司生产技术部的监督、业务管理与指导。 3.3.2热工最高计量标准须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经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主持考核合格后,取得计量标准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3.3.3热工标准计量室建立完整的计量标准技术档案,计量标准技术档案包括装置使用说明书、标准装置履历书、检定规程、建标报告、考核申请表等。 3.3.4标准计量室应具备检定规程所要求的温度、防尘、防震、防腐等环境条件,并对环境温度、湿度进行记录。 3.3.5热工标准计量室的管理按照《仪控部标准计量室六项管理管理制度》(附件)要求实施。 3.4计量单位的使用 3.4.1仪器仪表和计量设备的铭牌、刻度标称以及标志牌都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第 3 页共 5 页

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A版定稿版

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 管理规定A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A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电设备从设计审查、招标采购、设备选型及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和有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及所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 第六条集团公司实施金属、化学、绝缘、环保、热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节能、电测、电能质量、励磁、汽(水)轮机、水工等十二项技术监督。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

(一)金属监督:高温承压部件;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汽包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金、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对轮螺栓;高温汽缸、汽室、主汽门、调速汽门、喷嘴、隔板和隔板套;高温紧固件。水力发电机组重要转动部件及重要承重部件、重要水工金属部件。 (二)化学监督:水、汽、油、气、燃料;设备腐蚀、结垢、积盐;设备停(备)用保护;水处理材料;热力设备化学清洗;化学仪表等。 (三)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接地系统。 (四)环保监督:废水、烟气、灰渣;环保设施;噪声。 (五)热工监督:热工参数检测、显示和记录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量值传递系统及各系统所属热工设备。 (六)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直流系统。 (七)节能监督:锅炉效率、汽轮机热耗、厂用电率、供电煤耗、油耗、水耗、重要辅机单耗及节能降耗的措施等。 (八)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 (九)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和电压质量。 (十)励磁监督:发电机励磁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运行可靠性。 (十一)汽(水)轮机监督:振动;叶片频率;调速保安系统;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特性;汽轮机真空系统;其他汽机辅助系统;主要辅机设备等。 (十二)水工监督: 火电厂:主厂房;输煤栈桥;烟囱;冷却塔;灰坝;引排水设施。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 式版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目的 规范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行为,理顺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关系,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 3规定和程序 3.1 总则 3.1.1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遵循的原则 3.1.1.1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实

行技术责任制。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3.1.1.2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3.1.1.3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3.1.1.4 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

2011年度热工技术监督年度计划

2011年度热工技术监督年度计划 为做好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保证吐木秀克水电站发供电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特制定2011年度工作计划: 一、上年度技术监督检查整改计划、本年度重点工作完成计划 1、按照规程要求对热工仪表及装置进行检定工作。 2、参加新疆电科院举办的热工技术监督专责培训班,取得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证书。 3、定制热控就地设备的标识牌,标出名称和点名等信息内容,并进行悬挂。 4、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各保护定值和参数报警定值,整理完善《热工保护定值报警清册》经过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下发热工人员完成组态工作。 5、按照规程要求编制热工仪表及保护装置试验方案并对热工仪表及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和记录。 6、按照《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水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百分制考核(评价)细则》的要求定期开展热工仪表、热工保护装置的抽检和试验工作。 7、联系有关部门完成热工计量标准装置的建标工作。 8、购置热工计量标准器具 二、制定并完成2010年热工技术监督抽检计划 一、热工主要测点抽检计划: 1号机、2号机测点:上半年1号机、下半年2号机、进行抽检 水导冷却器进口压力 下导轴承冷却水排水流量 上机架冷却水进口压力 调速器压力油罐油压 锁锭投入 锁锭拔出 投入检修密封电磁空气阀 退出检修密封电磁空气阀 投入制动电磁阀 复归制动电磁阀 分主变高压侧1QE接地开关 合主变高压侧1QS隔离开关 分主变高压侧2QS隔离开关 合主变中性点地刀 水导轴瓦测温电阻1 定子绕组测温电阻3 上导推力冷却排水管测温电阻 空冷器排水总管测温电阻 下导冷却排水管测温电阻 主变油面温度测温电阻1 二、热工模拟量控制系统定期试验计划: 1、上半年对1号机、2号机的技术供水和中低压气机的模拟量控制系统定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电力企业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中的各种技术规定,保证我厂热控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2.2部颁《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 1.2.3部颁《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 1.2.4部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 1.2.5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监督标准汇编》 1.2.6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1.2.7部颁《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8年版)》1.2.8部颁《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 1.2.9华北电力集团公司颁《DCS系统检修维护制度》 1.2.10华北电力电力科学研究院《火电厂及电力系统反事故技术措施汇编》(热力部分) 1.2.11中国大唐公司颁《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1.2.12华北电力集团公司颁《计量管理工作规定》 1.3 热工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通过对热控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控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的工作。依靠科技进步,应用和推广成熟的新技术、新方法,确保我厂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通过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与热工技术监督有关的设备隐患,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1.4 热工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各项监督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可靠;并做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工作。 1.5本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职责分工,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以及本厂专业设备区域划分和人员配备情况而制定的,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共同搞好热工技术监督工作。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和拒绝执行(包括专业职责分工在内的制度条例)。 1.6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主管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从事热工技术监督的工作人员。 1.7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设备部,如与行业标准和部局文件相悖以行业标准和部局文件为准。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修订)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公司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用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康健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严重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三级技术监督网 由班组、部门、公司专业组等三级组成。 3.3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高

压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励磁监督:发电机励磁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发电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8环保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9金属监督:锅炉、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燃机燃烧室部件、高速旋转部件(燃机、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发电机大轴、护环,压气机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3.11热工监督: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燃机MARKⅥ控制系统、厂级监控系统(SIS)与分散控制系统(DCS)等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的量值传递等。 3.12电能质量监督:电压、电流、功率、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频率和电压质量。 频率质量指标为频率允许偏差;电压质量指标包括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均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3.13水工监督:海水冷却水系统的引排水设施、护岸设施等。 3.14汽轮机监督:振动、叶片频率、调速系统、油系统、真空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主要辅机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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