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税种的税务检查风险点

企业常见税种的税务检查风险点

在对集团部分企业开展税收风险状况管理的税收实践中,梳理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等实际业务,对企业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价,我们核实确认了9大类67个税务风险点,其中企业所得税风险点42个、增值税风险点10个、消费税风险点5个、营业税风险点3个、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风险点1个、印花税风险点1个、个人所得税风险点3个、房产税风险点1个和土地使用税风险点1个。具体风险点按税种归类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

(一)收入类

1.取得手续费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其他”、“手续费”等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存在收到手续费挂往来不作收入。

2.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中长期未核销余额。

3.违约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没收购货方预收款。

【核查建议】核查预收账款科目,了解往来核算单位中贷方金额长期不变动的原因。

4.取得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科目贷方发生额,以及其相关拨付文件是否符合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相关规定。

5.取得内部罚没款,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监察部门、其他应付款—其他—纪检部门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及相关原始凭证,有无可以确认不再退还当事人的罚款或违纪款。

6.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赠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贷方直接对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是否在所得税申报时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7.外购水电气用于职工福利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等科目,审核水电气使用分配表等管理报表,是否存在用于职工福利的未确认收入。

8.集团公司收取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损失赔付以及返回给下属企业金额等后,余额(含利息)未确认收益,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使用的相关文件,对计提安保基金使用后的余额应作纳税调整。

9.租金收入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如:土地使用权出租,跨年度取得租金收入,相关摊销已经计入成本,但是租金收益没有确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审核租赁合同,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10.政策性搬迁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挂往来,未计入收入总额。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支出或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搬迁合同、立项合同等搬迁过程中相关文书,对收入扣除支出后的余额进行纳税调整。

(二)扣除类

11.下属企业收到总部返回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未冲减相关费用;返回款形成资产的,其折旧和摊销在税前重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返还的相关文件,看安保基金返还及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2.安保基金返回款用于有税前扣除标准规定的支出,合并计算后超标准部分未做纳税调整。如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发奖金或补助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列支职工教育经费,造成实际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标,超过部分未作调整。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直接冲销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以及其他科目下列支职工教育经费未并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其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是否未作纳税调整。

13.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安全生产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安保基金返还科目年末贷方余额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14.应视同工资薪金的各种劳动报酬支出,未作纳税调整。一是补贴性质的劳动报酬支出,如:年终奖、岗位能手奖金、码头津贴等,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也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二是临时工、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性费用,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三是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限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政府发布的工资支出标准,对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15.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等,以及计提但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审核企业在当年发生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补充养老保险在汇算清缴时的有效凭证是否能提供齐全,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16.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未作纳税调增。如:奥运会和世博会门票等。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相关支出费用的合同或管理规定,有无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

17.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作为企业发生费用列支,未作纳税调整。如:个人车辆消费的油费、修车费、停车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个人家庭消费发票;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维修费;职工参加社会上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所需费用。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私人车辆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和保险费等费用。

18.列支以前年度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是否在当年及以前补计或补提。

19.职工福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发生一些福利费性质的费用,防暑降温费、食堂费用等,未通过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也未并入福利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科目下其他—专项费用、差旅费用、特批开支等明细科目,是否有应作为工资薪金的津贴、补贴、奖励、加班工资等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调整。

20.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不合规,未作纳税调整。如用普通收款收据拨缴工会经费。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其他—特批费和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等科目,上缴时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21.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经批准的扣除标准,超过标准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22.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部分企业技术开发、消防警卫、外宾接待、在建工程、特批费和奥运会专项经费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未并入业务招待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管理费用科目下警卫消防费、其他—专项经费、外宾接待等明细科目和销售费用科目下差旅费等明细科目以及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申报时一并作纳税调整。

23.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为职工支付人身意外险,为高管支付商业险。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其他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下列支各种商业险,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24.赞助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如:向武警支付的慰问金和补助。

【核查建议】核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对赞助性质的支出,进行纳税调整。

25.税收滞纳金和罚款支出,已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里支付的税收滞纳金和各种行政罚款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26.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税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相关借款合同,用途支出,将应资本化的利息进行纳税调整。

27.应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否同时符合修理支出达到取得该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以及修理后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两个条件。

28.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凡以劳保为名向职工发放的现金、人人有份的生活用品和非防护装备等福利和劳动报酬支出应作纳税调整。

(三)资产类

29.资产处置所得,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财产的处置。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资产处置合同,看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30.资产损失未按规定审批直接在税前申报扣除,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088号)第五条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否经过审批或申报后在税前扣除,申报的损失是否符合税法文件规定。

31.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累计摊销科目中发生摊销时间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

32.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长期停工费用科目,结合企业财务报告,审核停工项目费用明细,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

33.将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审查周转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将应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纳税调整。

34.不征税收入形成资产折旧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的港建费补贴,按不征税收入确认,但支出所形成的资产仍然计提折旧在税前重复扣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和港建费分成收入等不征税财政专项资金,其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其资产所形成的折旧、摊销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税收优惠类

3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销售,不能享受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未作纳税调整。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回收蒸汽、可燃气,用于本企业再生产部分。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67号)。

【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审核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外销收入,不得享受减计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研发费科目,审核研发费项目数据归集表,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

(五)其他类

37.新税法实施后补计2008年之前发生的收入或冲销2008年之前列支的支出,未按照当期适用税率进行核算。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2008年前应作收入推迟到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作收入,以及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应计费用提前至2008年之前扣除。

38.总部期间费用纳税申报时全部分摊到高税率的东部地区扣除,未在适用优惠税率的西部地区摊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2008年共同负担的期间费用是否在不同税率的东、西部企业合理分摊。

39.在销售费用中折扣额与销售额不在同一张发票的,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销售费用等科目,对列明折扣额的进一步审核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40.不合规抵扣凭证,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成本费用列支时使用白条、假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在税前扣除。

41.吸收合并业务不适用特殊重组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未按规定备案,不得按特殊重组进行税务处理。

【核查建议】核查合并重组协议,对未经税务机关备案的,应进行纳税调整。

42.天然气产销量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未确认收入。

【核查建议】核查生产报表、销售报表、财务报表等,对于产品产销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应做纳税调整。

二、增值税

(一)销项类

43.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核查建议】核查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科目,将自产、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以及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未计增值税。

44.从事货物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发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之外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

【核查建议】核查销项税金科目,审核销售合同,对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的计提销项税额。

45.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处置旧汽车、旧设备等。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第2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注意2009年前后相关政策的变化。

【核查建议】核查固定资产等科目,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提增值税,或者将应按17%增值税税率申报,却错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46.出售废旧货物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废旧包装物、废旧材料等未按17%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货是否按17%适用税率申报增值税,是否存在未计提增值税或错按4%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

47.销售购进的水、电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加油站向施工方收取的水电费和租赁房屋单独收取的水电费。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或红字冲销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等方式收取水电费未计提增值税。

(二)进项类

48.非油气田企业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接受技术服务、装卸、含油污泥处理和废催化剂处理等劳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等科目,审核相关劳务合同等资料,对不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内的其他劳务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49.购进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加油站所购进的彩钢瓦、涂料、地砖、铝塑板、卫生洁具、墙面漆等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等科目,审核erp系统的“ps模块”(在建工程)核算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作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

50.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安装合同等,对于不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51.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未作进项转出。如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科目,有无将业务招待用食品、厨房设备、厂区公寓维修、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抵扣增值税。审核erp系统的“pm模块”(维修工单)核算用于福利设施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做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不得抵扣。

(三)其他

52.适用税率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正列举了适用低税率货物,除此之外的其他货物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如:企业销售自产水蒸汽、加工水(例如:冷凝水、循环水、除氧水、化学水、盐水等)。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审核其他业务收入凭证,有无按照适用税率计提增值税。

三、消费税

对个别企业存在的下述税收风险,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等消费税文件的规定作纳税调整。

53.个别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等专项报表,查看是否有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的情况。

54.石脑油对外销售,未取得《石脑油免税证明单》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石脑油证明单”核销情况,对不符合政策的外售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5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作为燃料耗用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等其他方面,没有计算缴纳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 ”专项报表及装置投入产出报表,结合生产物料移送情况,对应征消费税的成品油征收消费税。

56.部分产品改变名称后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未征消费税产品合格证、化验单与应税消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进行比较,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争议产品与应税产品的价格、归集物料组、货物流向等信息,进一步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和报表管理人员,对产品特征属成品油范畴的产品征收消费税。

57.消费税成品油子税目和税率适用错误。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化验单,查询erp 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产品价格,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对应税产品应属成品油种类进行界定,按照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四、营业税

58.股份公司将自有资金(不含下属分、子公司)提供给成员企业使用收取的利息,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1995]156号)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核查建议】核查内部往来、上级拨款、内部存款、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收入等明细账发生额,查看此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59.取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未计算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

【核查建议】从银行存款、现金、营业外收入等明细账入手,查看手续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60.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未计算缴纳营业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等明细账,查看企业提供营业税劳务时,向接受劳务方另外收取手续费、延期付款利息、补贴、基金等价外费是否缴纳营业税。

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61.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金额与适用税率计算后是否与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匹配。

六、印花税

62.企业以订单、要货单等确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各方责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业务凭证,未按规定贴花。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994号)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核查建议】逐项翻阅订单、要货单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根据所载金额计算应缴纳印花税,与已缴纳印花税比对,查看是否足额缴纳印花税。

七、个人所得税

63.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金、补充养老保险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

【核查建议】逐项核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所属各明细账,查看有无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再进一步翻阅凭证查看在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时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64.发放给个人的过节费、高温费(或购物卡),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管理费用等明细账,查看有无发放过节费、高温费等费用,再进一步翻阅凭证查看发给个人的上述福利费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65.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超过部分未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每月为职工缴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按照“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来计算的,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八、房产税

66.企业自建(购置)房屋、建筑物,未依法缴纳房产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核查建议】核查“固定资产”账户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应税资产的原值,计算是否足额缴纳房产税。

九、土地使用税

67.企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按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证等权属资料证明,根据权属资料所载时间,查看相应应税面积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土地使用税。

11大税种税法记忆口诀与计算方法

记忆口诀。 1、税法——消费税销售什么产品要缴纳消费税?口诀:“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2、税法——其他 有些小税种的税金是不能计入“应交-应交”这样的科目的,需要进入费用类科目,以下是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 口诀:“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有车:车船使用税有地:土地使用税有花:印花税 3、税法——增值税 在增值税计算中,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为: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这三个%容易混淆: 口诀如下:“今日好运气”(7)“出门拾废品” (10)“拾了13个农产品”(13) 4、税法——增值税 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包括: ①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工程 ⑤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⑥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予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⑧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口诀:两代(①.②.)两销(③)非投配(④.⑤.⑥.)几(集)个送他人(⑦.⑧.) 5、税法——增值税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前六项: 口诀:固免非几个非非固(固定资产)免(免税工程)非(非应税工程) 几(集体福利)个(个人消费)非(5.非正常损失购货)非(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 6、税法——增值税 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工程: 口诀:三飞机免雇几个 解释:三飞机 (用于非应税工程、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免(用于免税工程)。雇(购进的固定资产)。几(用于集体福利)。个(用于个人消费) 7、税法——企业所得税 在所得税里面,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是: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5‰ 。 口诀如下:“开支小于或等于(60%.)最高不得超过(5‰.)去招待” 8、税法——印花税 口诀如下:万三狗女干计(0.03%,购、建、技)千一猪管饱(0.1%,租、管、保) 万五赢家运产茶(0.05%,营、加、运、产、查)千二姑借十万五 解释: 万三狗女干计:税率万分之三的是狗(购销合同)、女干(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技术合同)。

企业常用税种和税率.

企业常用税种以及税率知识 A国税部分 ―,税名:增值税…如果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生产品销售的情况下?其应交税金一増值税-销项税额,就会产生销项税额。税率为17%。购进材料和设备等时, 应该开具増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抵扣率为:17%o B地税部分及其他 一、土地使用税:每年征收?本地一般每年征收两次,分上半年 和下半年.征收税率为:3.5元/平方米。 二、耕地占用税:一次性征收,以后复垦后按复垦面积退税,増 加的征收部分补征耕地占用税,征收税率为:20元/平方米。 三、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 规定的应税凭证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 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 有1%。、0.5%)、0.3%。和0.05%。四档,比如购销合同按购销金 额的0.3%o贴花,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0.5%。贴 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1张贴花,借款合同按借款金 额的0.05%o贴花等:权利、许可证等按件贴花5元。印花税 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 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股权转让书据按其书立时证券市场当

曰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o的 税率缴纳印花税(即证券交易印花税。目前本地税务部门 对新増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部分安金额征收印花税?据 了解,税率为:0.05%o 四、个人所得税: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免税额3500元,新标准2011年9月1曰执行。 需要缴税的金额二工资-四金-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月工资薪金收入(元税率速算扣除系 1<450050 24500-7500 10 25 37500-12000 20 525 412000-38000 2 5975 538000-58000 30 2725 658000-83000 35 5475 7>83000 45 13475 五、从事运输业务所征收的税费: 税种品目名称计税金额税率或单位税额 或销售收入

各行业企业缴纳税种对照表

广告业应缴纳哪些税(费)? 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路牌、电影、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所作的宣传和提供劳务服务的业务。 广告业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企业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1、计税依据 对广告业务征收营业税,是以广告业务收入作为计税营业额征税的。广告业务收入是指广告的设计、制作、刊登、播映等项收入。对电台、电视台、报刊社、广告公司等广告经营单取得的赞助收入,以及体育馆、运动场举办体育比赛和文艺演出,为企业单位打广告所取得的广告费收入,均应按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付给广告公司制作广告的加工费不得扣除;接受委托的广告公司加工制作广告的加工费收入,也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2、税率 广告业的税率为5% 3、营业税应纳税额 广告业营业税应纳税额为娱乐业的营业额乘以适用税率。 计算公式为: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4、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5、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分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一个月。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有关营业税的具体、全面规定请见纳税指南—“分税种基本规定”部分。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 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计算公式: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 2、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义务人收讫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内业务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 4、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义务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具体、全面规定请见纳税指南—“分税种基本规定”部分。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①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 ②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004 往来账的常见五大涉税风险,需小心!

往来账的常见五大涉税风险,需小心! 您知道纳税评估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一般都要核查哪个会计科目吗?——往来科目! 这是为什么呢?曾经听到有的会计说:“往来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但这样装会有啥风险呢?今天以相关的实战经验与你说说! 往来账的常见涉税风险 一、延期做收入 看看案例: OK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对A公司持股30%,为关联企业。该公司在2016年与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100万元的货款(不含税,成本80万元)于2016年12月1日发货,甲公司于当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货款,由于甲公司逾期未支付货款,OK公司也就未向其开具发票,同时未将该笔收入在相应会计期间进行申报。2017年2月1日,OK公司收到甲公司发出的117万元货款,同时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期申报该笔收入。 解析

OK公司按照发票开具时间确认收入是对还是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OK公司应在2016年12月按规定申报该笔收入。(赊销是以信用为基础的销售,卖方与买方签订购货协议后,卖方让买方取走货物,而买方按照协议在规定日期付款或分期付款形式付清货款的过程) 正确的会计分录为: 2016年12月1日 借:发出商品 80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0 2016年12月31日 借:应收账款 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这里请各位会计注意!延期做收入不是小事,不单违反了相关规定需重新更正申报,还得加收滞纳金,严重者将被处以罚款。

各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各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各种税的税率及计算方法 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4、中央企业企业所得税;5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6、海洋石油企业企业所得税、资源税;7、印花税(证券交易部分);8、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9、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10、车辆购置税。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船使用税; 6、房产税; 7、烟叶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10、耕地占用税;11、企业所得税(除国税征管部分);12、印花税(除国税征管部分); 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教育费附加。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我国现行增值税制的主要内容: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增值税标准税率是17%,低税率是13%,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的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增值税税率表

二、消费税 消费税是指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现行消费税税目数量为14个。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算三种方法。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三、营业税 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营业税规定了9个税目。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加工制造类企业的税种及税率知识讲解

加工制造类企业的税种及税率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维修、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额,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地说,增值税是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品增值的部分征税的一种税。 工厂分为两种不同的登记形式,即公司类和个体工商户类,在纳税上,公司类和个体工商户类有很大的不同。 (1)个体工商户 在个体工商户的缴税管理上有个特别的称号,叫“双定户”,在税务部门的分类中又叫C类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的“双定”是指定期、定额缴纳增值税。 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后,紧接着需办理税务登记。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所办理的税务登记证即是C类纳税人。 双定户认定程序:新办税务登记的承包户和个体工商户,开业后第一、第二、第三个纳税月份,必须如实就其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在办好税务登记证时,发证处会给你发放一个“双定户纳税申报卡”,用于第一、第二、第三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第三个月申报纳税的同时,向办税大厅的文书发放受理窗口领取《固定工商户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及时填好后再交回原窗口。税务局核税科在10天内会派专人到工商户调查,如果其账册不全,不能准确提供纳

税依据的,税务局就将你核定为“双定户”,即作为定期、定额征收的C类纳税人。同时,税务机关将根据你经营行业、经营规模、经营地点。结合《固定工商户定期定额纳税申请表》内容,核定C类纳税人认定通知单上的核定纳税额。 个体户业主到这里就会产生疑问了,税务局凭什么依据来确定工商户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呢?税务局确定税收定额时,是以以下四种方法作为测定依据的。 ①盈亏平衡法(费用测算法)。根据纳税人即工商户的经营费用发生情况,测算工商户的保本营业额(假定纳税人经营利润为零)。本法一般适用于商业、服务业、娱乐业等。其计算方法为: 月营业额=月费用总额/毛利率-征收率(税率) 上式中的月费用总额主要包括每月支付的水电费、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或摊位费),生产、经营用房租金(自有生产、经营用房按同等出租房折算成租金)、运杂费、广告费、工人工资、业主生活费、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如果是承包户、租赁户还应包括上缴的利润和各种租金费用。 ②材料消耗法:适用于原材料采购比较均衡或生产的产品品种比较少的工业户。其计算方法为: 月营业额=原材料的购进数量/单位产品耗用量×产品销售单价 对原材料购进不均衡的工业户可用“原材料月均消耗数量”来代替“原材料购进数量”。

几个常见涉税风险提示

几个常见涉税风险提示 1、新税法实施后补计2008年之前发生的收入或冲销2008年之前列支的支出,未按照当期适用税率进行核算。 核查建议: 核查企业是否将2008年前应作收入推迟到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作收入,以及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应计费用提前至2008年之前扣除。 2、总部期间费用纳税申报时全部分摊到高税率的东部地区扣除,未在适用优惠税率的西部地区摊销。 核查建议: 核查企业2008年共同负担的期间费用是否在不同税率的东、西部企业合理分摊。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3、在销售费用中折扣额与销售额不在同一张发票的,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 核查销售费用等科目,对列明折扣额的进一步审核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 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发票上注明方可抵减应税额 有部分地区反映,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虽在同一发票上注明了销售额和折扣额,却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的备注栏,是否允许抵减销售额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下称通知),就有关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 通知指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4、不合规抵扣凭证,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

各类税的计算公式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 七、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中国18个税种及分类等知识(非常实用)

中国税种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我国共有18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其中前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而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备注: 1、税法课本书中有16个税种,未包含烟叶税和船舶吨税。 2、烟叶税:2004 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规定从2004年起,除对烟叶暂保留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外,取消对其它农业特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至此,对烟叶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失去了法律依据。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烟叶税其实是2006年开征的新税种,就是应对农业特产税取消而设立的一个税种。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一般意 1

指从烟农那里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 纳税对象:烟叶税的纳税对象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 计算方法: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收购金额(收购金额=收购价款× (1+10%),税率为20%;计征方法是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10%为支付价外补贴。 烟叶税和消费税属于两种不同的税。消费税税目中:烟是指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烟叶和烟的区别。 3、船舶吨税:是海关代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在设关口岸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船舶征收的用于航道设施建设的一种使用税。 船舶吨税是一国船舶使用了另一国家的助航设施而向该国缴纳的一种税费,专项用于海上航标的维护、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和《船舶吨税征收管理作业规程》,船舶吨税由海关代交通部征收,海关征收后就地上缴中央国库。 船舶吨税由船舶使用人(船长)或其委托的外轮代理公司为纳税人。 船舶吨税以船舶注册净吨位为计税依据,净吨位尾数不足0.5吨的不计,达到或超过0.5吨的按1吨计。 2

科技企业常见税种

企业常见的税种为增值税(营改增后,营业税并入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这也是大多数公司要交的税。针对每个行业,会有细分税种。 1.工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增值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生产、委托加工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商品,要缴纳消费税。有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要交纳营业税。(10)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盐等产品,要缴纳资源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商品流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增值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有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要缴纳营业税。(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3.建筑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增值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4.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增值税。(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3)城市房地产税。(4)车船使用牌照税。(5)印花税。(6)生产、委托加工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要缴纳消费税。(7)屠宰加工行业,要缴纳屠宰税。(8)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5.服务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增值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广告企业还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增值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4)土地增值税。(5)房产税。(6)城镇土地使用税。(7)城市房地产税。(8)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9)印花税。(10)契税。 7.娱乐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增值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文化事业建费。(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税及地税各种税种及其计算方法

1、增值税 小规模:生产加工企业:税率3% 计算方法:含税收入/(1+税率)*税率)=应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税率17% 、13% 税负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1% 计算方法:销项税-进项税-上期留抵进项税=应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企业)税率25% 计算方法:A、查账征收(按利润征收)=利润总额*25% B、核定征收(一般是收入核定) 商业:=收入*4%*25% 服务行业:=收入*10%*25% 生产加工企业:=收入*5%*25% 交通运输业:=收入*7%*25% 建筑业:=收入*8%*25% 二、常见地税税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1、营业税(不同行业税率不同) 一般性服务行业:5%,包括咨询服务、货运代理、广告业、金融保险、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 特殊行业:建筑工程安装业、邮电业、交通运输: 3% 娱乐业:20% 计算方法:=营业收入*税率 广告业、货运代理业:=(收入-成本)*5% 代表处(外资)、办事处(内资):按费用核定收入纳税(将费用换算成营业额) 计算方法:营业收入=总费用/(-1-15%) 营业税=营业收入*5% 代缴代扣业:劳务中介、物业管理:=(收入-成本)*5% 2、城建税1%、5%、7%教育费附加3%、河道管理费1%、地方教育附加2% 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率增值税+营业税*税率(注:外资企业不交教育费附加)3、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业)3%、4% 文化体育业:计算方法:=(收入-成本)*3% 广告业:计算方法:=(收入-成本)*4% 4、个人所得税(税率:5%—45%见附表) 境内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境外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他:如一次性意外收入(如中奖等):=收入*20% 5、印花税 账本印花税:建账开始,每本账应贴一张印花税票(5元/张) 实收资本印花税:=实收资本*万分之五 合同印花税:=合同交易金额*万分之五 企业所得税 税率目前是按所得税法规定核算的企业所得额小于3万按18%,3万-10万按27%,10万以上按33% 营业税税金=营业收入×税率(交通、建筑、邮电、文化体育业税率3%服务业5%)

增值税进项税常见涉税风险

增值税进项税常见涉税风险 1、非油气田企业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不得 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接受技术服务、装卸、含油污泥处理和废催化剂处理等劳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等科目,审核相关劳务合同等资料,对不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内的其他劳务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2、购进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加油站所购进的彩钢瓦、涂料、地砖、铝塑板、卫生洁具、墙面漆等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等科目,审核erp系统的“ps模块”(在建工程)核算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作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安装合同等,对于不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各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各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1、增值税税率:小规模3% 一般纳税人17% 计算方法:销售收入(不含税)X税率 2、营业税税率:无资质5% 有资质3% 计算方法:销售收入(不含税)X税率 3、附加税: (1)城建税:7% 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额X7% (2)教育费附加:3% 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额X3% (3)地方教育费附加:2% 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额X2% 4、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5、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要看企业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 (1)查账征收:税率20% 25%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利润X适用税率(2)核定征收:税率20% 25% 核定税率是专管员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而核定的税率:7%、10%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X核定所得率X适用税率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列:销售额为10万,核定税率为7%,适用税率25%,那么企业所得税就是:10万X7%X25%=1750元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6、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可在网上查到,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以前的起征点是2000,新的改为3500.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一、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粮、油、水、汽、煤气、液化气、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农用物资、 农产品);零税率只适用于出口物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6%。 计算方法:以不含增值税税金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①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额=销售额×税率 3、进口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4、免税项目:①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二、消费税: 税率为:烟30-45%、酒及酒精5-25%、黄酒240元/吨、啤酒220元/吨、化装品30%、护肤护发品17%、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鞭炮、焰火15%、汽油0.2元/升、柴油0.1元/升、汽车轮胎10%、摩托车10%、小汽车3-8%。 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一、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4.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8.出口产品退税; 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1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二、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辆使用税; 6.房产税;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1.地方企业所得税;12.印花税;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序号纳税人类别增 值 税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城市 维护 建设 税 教育 费附 加 个人 所得 税 企业 所得 税 房 产 税 车辆 购置 税 车船 使用 税 印 花 税 1 从事农业产 品生产 ●●●●●●●● 2 从事工业产 品生产 ●●●●●●●●● 3 从事商品批 发、零售 ●●●●●●●●● 4 从事加工、修 理修配 ●●●●●●●● 5 交通运输业●●●●●●●● 6 建筑业●●●●●●●● 7 金融保险业●●●●●●●● 8 邮电通信业●●●●●●●● 9 文化体育业●●●●●●●● 10 娱乐业●●●●●●●● 11 转让无形资 产 ●●●●●●●● 12 销售不动产●●●●●●●● 13 服务业●●●●●●●●

贸易型企业主要交的税费

贸易型企业主要交的税费: 1、营业税=服务业收入*税率为5%(适合有服务业的企业)(月报);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3%(适合小规模纳税人)(月报);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17% - 进货金额(不含税)*17%(适合一般纳税人)(月报);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营业税*7%(月报);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3%(月报);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2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应交个人所得税(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贰仟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7、印花税(月报各地要求不同,或发生时购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税目税率或税额购销合同0.3‰ 加工承揽合同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财产租赁合同1‰ 货物运输合同0.5‰ 仓储保管合同1‰ 借款合同0.05‰ 财产保险合同1‰ 技术合同0.3‰ 产权转移书据0.5‰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书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书 生产加工制造业涉及的税种最常见的风险点:一、企业所得税常见涉税风险点(一)收入项目常见涉税风险点1、收入计量不准。2、隐匿实现的收入。3、实现收入入账不及时。 4、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5、销售货物的税务处理不正确。(二)成本费用项目常见纳税风险点1、利用虚开发票或人工费等虚增成本。2、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3、将基建、福建等部门耗用的料、工、费直接计入生成成本等以及对外投资发出的货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等。4、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5、收入和成本、费用不配比。 6、原材料计量、收入、发出和结存不正确。 7、周转材料不按规定的摊销方法核算摊销额,多计生产成本费用。 8、成本分配不正确。 9、人工费用的核算不准确。(三)费用项目常见的风险点1、费用界限划分不清2、管理费用的列支问题3、销售费用的列支问题4、财务费用的列支问题(四)税金及附加的涉税风险1、应资本化的税金税前扣除2、将补提补缴的以前年度税金直接税前扣除3、将企业所得税额和应由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额进行了税前扣除。(五)损失的涉税风险1、虚列财产损失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有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3、发生的损失应审批的不审批,自作账务处理。(六)其他业务成本的涉税风险点1、销售材料的成本结转不正确2、出租财产的成本结转不正确3、计提的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各项准备金未做纳税调整(七)营业外支出的常见涉税问题1、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作纳税调整2、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及各种赞助支出、与收入无关的支出,未作纳税调整3、非正常损失未扣除个人负担或保险公司的赔款。(八)固定资产常见的涉税风险点1、虚增固定资产计税价值。2、属于固定资产计税价值组成范围的支出未予资本化。3、计提折旧范围不准确。4、折旧计算方法及分配不准确。5、固定资产处置所得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九)无形资产涉税风险点1、无形资产计量、摊销不准确2、自行扩大加计扣除无形资产成本的范围。3、无形资产处置所得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人所得税常见涉税风险点1、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奖金、实物以及其他各种应税收入,是否足额、准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以发票报销方式或定额发放交通补贴、误餐补助、加班补助、通信补贴等,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如果所在省制定了税前扣除标准的,在标准限额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3、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4、是否以发票报销的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奖金、回扣、提成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支付给无用工手续的临时工工资,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三、房产税1、经营自用的房屋,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2、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3、对房产进行改造、扩建,增加的房产原值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4、同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是否计入房产价值,按规定缴纳房产税。5、是否按规定将相应的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据以征收房产税。

各个税种的计算方法及公式

各个税种的计算方法及公式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些各种税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希望可以帮到咱们财务人员。包含以下税种的计算方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以下内容由深圳会计实践培训---成功财务实战俱乐部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集团公司税务基本学习知识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实行的,它把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它克服了原来按企业经济性质的不同分设税种的种种弊端,真正地贯彻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实现了税制的简化和高效,并为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纳税人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这样能消除重复征税。 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

企业合并涉及到的税种:

企业合并涉及到的税种 核心内容:企业合并后如何缴税?企业合并是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涉及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股东三方主体。其中企业合并后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契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被合并企业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被合并企业股东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企业合并后的缴税的相关知识。 一、合并企业涉及的税种 (一)契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财税【2012】4号) (二)印花税 以合并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财税【2003】183号)(三)企业所得税 一般税务处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确定;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特殊税务处理: 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股权支付对应部分可以选择

按以下规定处理: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二、被合并企业涉及的税种 (一)增值税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二)营业税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 (三)土地增值税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字【1995】48号) (四)所得税 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三、被合并企业股东涉及的税种——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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