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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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对于公司而言,是法律允许的一种公司行为。股东之间是可以自由进行股份转让的,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对于有损公司或其他股东的不当转让,是法律是所禁止的行为。那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具体有哪些要求和规定,将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转让方式的限制

《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如果违反该规定而转让股票,应属无效: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采取交付主义,即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既发生转让的效力。一般来说,上市交易的股票即属此类。

▲二、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对特定人股份转让的限制

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

1、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该款规定为了避免“职业发起,投机牟利”。如果违反该规定,转让无效。

2、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3、公司收购自己股份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第143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份转让的注意事项

公司因上述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奉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上述第③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综上所述,《公司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无论对于转让方式,还是转让场所,都是有严格要求和规定的。尤其对于特定人的股份转让中,转让时间和转让人身份,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因此,只有遵守相关法律的限制性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才可顺利完成转让。

公司股权转让详细流程及规定

股权转让概述 股权转让 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股权转让种类 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香港)

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香港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香港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 前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目标公司__________(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元港币,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港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股权转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___(___%)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

挂牌公司股份转让规则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公司股份转让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挂牌公司股份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股交中心”)的转让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上海股交中心会员和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及上海股交中心相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成交的,应按上海股交中心相关规定缴纳佣金等有关转让费用。 第二章转让系统和转让时间 第五条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应使用上海股交中心所提供的转让系统和设施。转让系统和设施由交易主机、专用应用软件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 第六条挂牌公司股份转让日为每周一至周五,转让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遇法定节假日和上海股交中心公告的暂停转让日,股份暂停转让。 第七条转让时间内因故暂停的,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第三章股份转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条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应持有股份转让账户和资金账户,委托代理买卖机构办理,并与代理买卖机构签订股份转让委托协议。 第九条股份转让系统提供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可委托代理买卖机构在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买卖意向,达成转让意向的,通过股份转让系统确认成交。 第十条投资者买入的股份,在交收前不得卖出。

第十一条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挂牌公司股份的时间间隔不少于五个转让日。 第十二条代理买卖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申报记录和凭证。 第十三条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成交均价的±30%,挂牌公司股份成交首日及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不设涨跌幅限制。挂牌公司股份的前成交均价指前一转让日该股份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前一转让日无成交的,以前一转让日的前成交均价为当日的前成交均价。 第二节委托 第十四条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意向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代理买卖机构按其指定价格和数量买卖股份的意向指令,意向委托不具有成交功能。 定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代理买卖机构按其指定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份的指令。 成交确认委托是指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代理买卖机构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第十五条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股份转让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第十六条股份转让系统接受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意向委托和定价委托应注明股份名称、股份代码、股份转让账户、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成交确认委托应注明股份名称、股份代码、股份转让账户、买卖方向、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约定号等内容。 约定号是指申报中用于配对成交的标识。 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股份数量应为1万股及以上。投资者股份转让账户中某一挂牌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万股的,应一次性委托卖出。股份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价格”。报价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第十七条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 第三节申报

限制性股权协议书

限制性股权协议示范本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之 限制性股权协议 年月日

股权激励理念 在签署本《限制性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之前,作为限制性股权的被授予人,本人特此确认,本人已经完整阅读、理解并一致同意下述股权激励理念,也是基于认同下述理念而签署本协议: 1.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给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的合伙人及员工提供共同创新创业的平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让长期共同参与创业的合伙人及员工分享公司成长收益,打造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提升合伙人和员工的使命感和主人翁意识。 2. 公司给本人发放的股权数量,是公司基于对本人预期贡献的估值,以及本人会长期全职参与创业的预期。本人支付的股权购买价格,是远低于公司股权真实市场价格的折扣价格。因此,公司给本人发放的是有权利限制的“限制性股权”。本人所持股权的成熟,会与本人全职服务的期限挂钩。如果本人未满服务期中途退出公司,公司或公司指定方有权回购本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本人认为,本安排是公平合理的,也是对我们长期参与创业合伙人和员工的保护。

限制性股权协议 本《限制性股权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1).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 (简称“公司”); (2). (身份证号码为: ),系公司的员工(简称“被授予人”); (3). (身份证号码为: ),系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代持激励股权的人员(简称“代持人”); 公司、被授予人与代持人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1)为激励公司合伙人、员工或顾问,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并通过了《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下称“股权激励计划”); (2)基于被授予人已经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且被授予人同意长期持续全职服务于公司,为了让被授予人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公司拟按照股权激励计划与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被授予人授予标的股权; (3)被授予人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与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被授予标的股权。 有鉴特此,经友好协商,各方特此同意签订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标的股权的授予 第一条股权授予及购股价款 1.1 基于被授予人同意会持续全职服务于公司,公司同意授予被授予人购买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对应公司万股票的权利(下称“标的股权”)。

发起人股份转让一年的时间限制如何理解

发起人股份转让一年的时间限制如何理解? 来源: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胡燕来所属栏目:企业法律顾问 发起人股份转让一年的时间限制如何理解 ?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天一科技 ) 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 18 日。湖南泰和集团公司 ( 下称泰和集团 ) 与湖南平江县国资局 ( 下称国资…… 发起人股份转让一年的时间限制如何理解?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一科技)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湖南泰和集团公司(下称泰和集团)与湖南平江县国资局(下称国资局)同为天一科技的发起人。后来,泰和集团因对外负债压力太大,遂与国资局商洽,拟将其所持有的天一科技2500万股转让给国资局。双方遂于1999年12月30日订立合同,约定由国资局代泰和集团偿还7400万元的债务,作为国资局收购泰和集团2500万天一科技股份的对价。但鉴于当时该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双方约定,泰和集团应于2002年2月3日无条件将股份过户给国资局。合同订立后,国资局为泰和集团偿还了7400万元的债务。合同期限届满,泰和集团未依约履行股份转让义务,国资局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股份转让合同有效,确认泰和集团名下股份为国资局所有。泰和集团抗辩认为,在法律禁止转让股份的三年期内,当事人签订股份转让合同是违法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原《公司法》第147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所持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新《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是仅仅禁止股份的交付转让,还是对约定转让一并禁止?换言之,对于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之内,与他人订立的约定一年后转让股份的合同,其效力如何认定?从《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来看,142条是具备强制性的禁止规定,其意义在于在微观上强调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对公司的诚信义务,在宏观上避免其利用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行为进行资本炒作,扰乱市场秩序。因此,在法律规定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发起人不仅不能交付转让,其在此期限内订立转让股份合同,即使约定在公司成立一年之后实际交付,亦难脱规避法律之嫌,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认定其为“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文章来源:胡律师网上海地区邮箱:hulvshi119@https://www.360docs.net/doc/b114608935.html,)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流程 公司因为运营的问题,股份之间的转让是很常见的,但是公司的性质不同,其转让的手续流程也是不一样的。我们今天来看一下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流程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

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了解法规以后还是不知道还怎么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先查看这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1、展开股东会议,研究收购或转让股权的可行性,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是否具备收购转让股权经济能力分析会议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以上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流程”的全部介绍,请查收。如果你还有任何的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去咨询专业的部门,帮助你完成转让手续。

股权转让协议文本

股权转让协议文本 本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年月日在______ 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鉴于: 1.______ 公司是一家于年___月日在______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 ”),注册号为: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2. 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___ 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__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 3.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的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 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 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3. 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4.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 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公司的___%股权。 6. 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___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 法》等。 第一章股权的转让 1.1 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___年月日。 1.3 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转让总价款为___ 元(大写:整)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并将该发票送达受让方。 第二章声明和保证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范本 出让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股份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二、股份转让的价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份,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份以 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三、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四、股份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份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份数额。 五、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未向任何第三人设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份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

合伙人限制性股权协议(参考版本)

[甲方] 与 [乙方] 与 [丙方] 关于 [XXX]有限公司 之 限制性股权协议[XXX]年[XXX]月[XXX]日

目录 第一章股权分配与预留 (4) 第一条股权结构安排 (4) 第二条三方投资及股权 (5) 第三条预留股权 (5) 第四条工商备案登记 (6) 第五条承诺和保证 (6) 第二章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6) 第六条各方股权的成熟 (6) 第七条回购股权 (7) 第八条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8) 第九条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9) 第十条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9) 第十一条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10) 第三章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授予 (10) 第十二条授予的程序 (10) 第四章其他 (10) 第十三条保密 (10) 第十四条修订 (11) 第十五条可分割性 (11) 第十六条效力优先 (11)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1) 第十八条通知 (11)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2) 第二十条份数 (12)

创始人合伙创业理念 在签署本《限制性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之前,【】、【】及【】(合称“我们”)作为[【】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创业合伙人,我们确认已经完整阅读、理解并一致同意下述合伙创业理念,也是基于认同下述理念而签署本协议: 1.我们是公司共创、共担与共享的创业合伙人,不是职业经理人。 2.公司实行创业合伙人持股,是为了给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的合伙人 提供共同创新创业的平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时让长期共同参与创业的合伙人分享公司成长收益,打造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提升合伙人的幸福感。 3.我们获得的公司股权数量,是基于对我们预期贡献的估值,以及我们会长期 全职参与创业的预期。因此,我们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是有权利限制的“限制性股权”。我们所持股权的成熟,会与我们全职服务的期限挂钩。如果我们未满服务期中途退出公司,公司或公司指定方有权回购我们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我们认为,本安排是公平合理的,也是对我们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的保护。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xx)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下面是特地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xx),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xx) 我国现行《公司法》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的区别点之一是在股权转让方面,注重人合性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要受到公司法的限制(《公司法》第138条);偏重于资合性的股份有限公司则采取了允许股东自由转让的态度(《公司法》第138条)。有学者认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典型的资合公司,天平另一边的砝码(人合性)已经去掉,限制股东自由转让股份便没有任何道理了。但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这样的推论必须有两个前提作为支持:第一,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人合性;第二,章程对股东对外转让股份作出不同于公司法的规定限制了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然而这两点都是有争议的[2]46。 这里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与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采取的“原则限制,例外自由”的态度相对应,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是否可以认定《公司法》采取了“原则自由,例外限制”的规则呢?如果从《公司法》关于发起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第142条)、以及转让场所的限制(第139条)、转让对象方面的限制(第143条)来看,对上述结论似乎并不会有太多争议。但是,如果仅从一般股东要实施的普通的对外

转让股权行为出发,在公司法没有明确限制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限制股东的对外转让行为呢?或许,基于公司自治的理念,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似乎不能被完全否定,但如果结合现行《公司法》的结构以及立法目的、股东设立公司的期待等问题加以考虑,还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一、关于现行《公司法》立法体系的两个假设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否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一种比较容易被人接受的观点是要区分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公开型公司 和封闭型公司。对于前者,从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不宜认可公司限制股权转让的章程规定;对于后者,则应该尊重公司自治,分具体情况考虑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但是,实际上对于公开型公司而言,资本的流动性本身就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也是它之所以要成为公开型公司的原因之一,因此对于其会利用公司章程限制公众投资者转让股份的假设本身是缺乏说服力的。即使公开型公司的公司章程设置了限制股权转让的条款,其本身也必然有其设置规则的合理性依据,也是一种公司自治,不应将其是否公开作为判断标准。涉及公司分类的问题,往往都与公司组织形式分化的根由相通,按照道格拉斯·诺斯教授的观点,组织形式的形成、变异以及衰退,现在得进行整体经济分析,而不仅仅是一些个别的描述性分析[3]。据此,笔者认为,对于是否应该承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应该将问题首先放置于公司法的整体结构中去分析。 (一)假设一:公司立法对公司分类存在缺陷

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评估、验货。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成为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交易形式。股东将公司的股份进行转让是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而股权转让手续的办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那么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小编将相关内容整理如下,大家可以了解下。 一、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限制性股权协议

限制性股权协议

目录 第一章股权分配与预留 (4) 第一条股权结构安排 (4) 第二条三方投资及股权 (5) 第三条预留股权 (5) 第四条工商备案登记 (6) 第五条承诺和保证 (6) 第二章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6) 第六条各方股权的成熟 (6) 第七条回购股权 (7) 第八条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8) 第九条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9) 第十条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9) 第十一条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10) 第三章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授予 (10) 第十二条授予的程序 (10) 第四章其他 (10) 第十三条保密 (10) 第十四条修订 (11) 第十五条可分割性 (11) 第十六条效力优先 (11)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1) 第十八条通知 (11)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2) 第二十条份数 (12)

创始人合伙创业理念 在签署本《限制性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之前,【】、【】及【】(合称“我们”)作为[【】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创业合伙人,我们确认已经完整阅读、理解并一致同意下述合伙创业理念,也是基于认同下述理念而签署本协议: 1.我们是公司共创、共担与共享的创业合伙人,不是职业经理人。 2.公司实行创业合伙人持股,是为了给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的合伙人 提供共同创新创业的平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时让长期共同参与创业的合伙人分享公司成长收益,打造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提升合伙人的幸福感。 3.我们获得的公司股权数量,是基于对我们预期贡献的估值,以及我们会长期 全职参与创业的预期。因此,我们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是有权利限制的“限制性股权”。我们所持股权的成熟,会与我们全职服务的期限挂钩。如果我们未满服务期中途退出公司,公司或公司指定方有权回购我们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我们认为,本安排是公平合理的,也是对我们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的保护。

限制性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编号:FS-HT-05018 限制性股权转让协议Model Restricted Equity Transfer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限制性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了共谋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制度》第___章第____节中有关“限制股权”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满足本协议项下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将向乙方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且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是受到特殊限制的股权。鉴于甲方在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股权并已完全履行了出资义务,甲方作为公司

的唯一股东,该转让行为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第一条:股权转让 1、在满足甲乙双方所商定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的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股权转让的方式与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以低价有偿的方式向乙方进行股权转让,办理股权过户登记以及请求公司进行分红前乙方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乙方已在公司供职(全职和兼职皆可)满期一年,乙方向公司提供服务或劳动的起始日为____年___月___日。 2、乙方为公司提供劳动或服务的过程和成果已通

2021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2021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模 板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65298

2021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转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

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股权 1、甲方愿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______万股份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购买上述由甲方转让的股权。 3、甲方和乙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转让股权。 4、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的同时,甲方拥有的附属于该股权的一切作为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将一并转让。 5、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效力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起算,即股权转让完成以后,乙方即享有甲方在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

股份制公司股权转让(最新版)

股份制公司股权转让(最新版) Equity transfer of joint stock company (latest edit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股份制公司股权转让(最新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_币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币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 ______币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__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按规定的货 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 1、甲方确保其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是真实、有效的,并 且不存在任何股权的质押等影响股权转让及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的所有财 务报表等资料均为充分和客观真实的,不存在隐瞒、虚报和误导性称述;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以标的公司的资产为 任何形式的担保; 4、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 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 1、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内部做出和出具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

股份转让的限制与方式

股份转让的限制与方式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让与受让人,使转让人丧失股东资格,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的行为。股份转让就是股东地位即股东权的转让,是继受取得股东权的一种方式,也是投资者回收投资的最基本的方式。 一、股份转让的法定限制 虽然股份转让实行自由的原则,但为了防止过度投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法对股份转让作了必要的限制。主要是: 1.对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对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第141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4.对公司收购自己股份的限制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法律原则上禁止公司持有自身股份,例外允许。具体而言,公司收购自身股份应遵守以下限制: (1)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或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或股东因对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最新版)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最新版) Equity transfer of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latest edit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最新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或住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或住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鉴于: 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______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总股本为_________。甲方是目标公司的正式注册股东,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的股份。 甲方愿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条件及程序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______%股份(合______股)(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 乙方愿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转让的目标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价格和方式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股权转让协议通用版

股权转让协议(通用版)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指定收件地址: 指定联系方式: 指定电子邮箱: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指定收件地址: 指定联系方式: 指定电子邮箱: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

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所转让股权部分的公司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大写)元(¥元)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3、甲乙一致同意将股权转让款转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第三条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甲方股权无抵押,也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股权转让的其他情形。 (4)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约定,书面通知了公司其他股东,并取得了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实用版

YF-ED-J707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 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

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1.1 “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1.2 “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 “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3.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2.1 甲方依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 _________公司______%的股份计______股及其

股权转让协议书(最全完整版)

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XX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两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

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继续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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