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概论.

教育法规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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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规概论复习题

一、单选或判断

1、教育法规的渊源即由不同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我国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经过4次修改(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

3、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规的表现形式,在法理学上,惯称教育“法律渊源”或教育法规“形式渊源”。

4、教育法律是教育法最主要的渊源,包括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

5、我国的教育基本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共10章84条。

6、教育行政规章根据其制定和发布的机关不同,可具体分为部门教育规章、地方政府教育法规。

7、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8、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实际参与者,即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人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组织部分,指的是自然人,即公民。

9、法人不是人,是组织。法人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一致的,自然人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不一致的。

10、教育法律事实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事实,就没有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1教育法规的溯及力是指对生效日之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12、我国教育法规适用于全体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P61 13、教育守法的主体包括两方面:一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所有政党、所有社会团体、所有企业事业组织;二是所有公民,即一切社会关系的参与者(判)。14、制度系统是学校规章制度系统的核心系统。

15、教代会的代表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代表名额按百分之三十左右产生。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70%,要保证有一定比例的女教职工代表。教代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教代会代表要超过三分之二,表决、选举要过二分之一代表同意为有效。P106-107 16、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身份特征),承担教书育人(职责),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7、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从事教师工作的条件。(判)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

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判)。教

师资格作为一种国家资格,一经取得,即

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非依法律规定不

得丧失和撤销。(判)

18、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

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取得

教师资格。(禁止取得)

19、对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从被判

处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

刑以上刑罚之日起,自动丧失教师资格,

今后也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

20、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

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

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

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认

定教师资格。(判)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

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

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判)

21、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

指导、监督。(判)教师考核的机构主体是

教师所工作和服务的学校。(判)

22、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

实施奖惩的依据。

23、受教育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法律授权高校可以剥夺,这不是一般的权

力,而是一种行政管理权。

24、在教育行政救济制度中,教师或学生

只能依法通过教育申诉途径来获得救济,

无法通过教育行政复议途径来获取救济。

25、复议机关应在复议期限内(自受理之

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

26、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第一步,提出申

请;第二步,受理;第三步,颁发证书。

27、教师聘任制度的形式:招聘、续聘、

辞聘、解聘。

28、教师考核工作就遵循的原则:客观、

公正、准确。

二、多选题

1、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三个要素相互

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

个要素的改变,都会导致原有法律关系的

变更。

2、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一般包括物、

行为及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精神产

品和其他智力成果)等。物包括动产(资

金、教学仪器设备等)和不动产(教育场

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设施以及场馆等)3、

教育法律事实包括教育法律行为和教育法

律事件两种形式。

4、学生的违法行为,按性质的情节轻重分

三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

5、受教育者权利的保护:家庭保护、学校

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对特殊学生

群体的保护。

6、教育法律救济的特点:㈠以纠纷存在为

基础;㈡以受损为前提;㈢以补救受害者

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

7、教育法律救济的渠道和方式主要有三

种:⑴诉讼渠道,即司法救济渠道;⑵行

政渠道,即行政救济渠道;⑶其他渠道,

主要是本组织或机构内部或者民间渠道。

8、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⑴教师申诉制度

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⑵教师申诉制度是

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⑶教师申诉

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

9、申诉参加人包括:申诉人、被申诉人、

受理机关。

10、教师申诉的程序:申诉的提出;申诉

的受理;申诉的处理。

11、学生申诉制度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应

具备的特征:法定性;行政性;准司法性;

准独立性;非诉性。

12、教育行政复议的程序基本上分为申请、

受理、审理、决定和执行几个步骤。

13、教育行政诉讼作为教育行政法律救济

手段,具有如下特点:主管恒定;诉讼专

属;被告举证;不得调解。

14、教育行政诉讼的程序:㈠起诉和受理;

㈡审理和判决;㈢执行。

三、简答

1、教育法规的特点是什么?

⑴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

⑵教育法规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⑶

教育法规的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

技术的进步相适应的。

2、教育法规的作用是什么?

⑴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⑵教育

法规具有评价作用;⑶教育法规具有教育

作用;⑷教育法规具有保障作用。

3、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有哪些?

我国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有以下几

种: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教

育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

4、教育法规的结构是什么?

从逻辑结构上看,教育法律规范通

常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

要素组成。

5、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

㈠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

的性质,可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㈡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

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㈢按照

教育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制裁性

规范和奖励性规范。

6、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是什么?

㈠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

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

的体现;㈡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保

证执行的社会关系;㈢某种教育法律关系

的存在或产生总是以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

存在为前提,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

或消失由教育法律规范所决定。

7、教育法律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⑴教育内部的法律和教育外部的法

律;⑵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

法律关系;⑶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

性教育法律关系。

8、什么是法人?法人所具有的基本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⑴依法成立;⑵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⑶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9、教育权利的分类:

教育权利包括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利、家长的教育权利、国家的教育权利、学校的教育权利和教师的教育权力等。其中学生的受教育权是最基本的教育权利。

10、教育义务的分类:

教育义务主要包括国家的教育义务、社会的教育义务、学校的教育义务、教师的教育义务、学生的教育义务等。

11、教育政策的功能与特点;

一、功能:⑴教育政策的导向功能;

⑵教育政策的协调功能(特点:多维性、动态性、适度性。);⑶教育政策的控制功能(特点:强制性、奖罚性。)。二、特点:⑴教育政策的目的性与可行性;⑵教育政策的稳定性与可变性;⑶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与实用性;⑷教育政策的系统性与多功能性。

12、教育政策制定的过程。

其程序大致分为评定政策问题、确定政策目标、拟定政策方案、选择政策方案等几个基本环节。

13、教育政策实施过程中注意哪些问题?

⒈着力增强执行者的政策意识,把政策偏差和政策失真现象控制在最低限度;⒉创造性地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政策;⒊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强化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统筹协调;⒋加强对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督导检查;⒌加强教育政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和跟踪研究。

14、立法的程序分为哪几个阶段?

一般分为四个阶段: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由国家主席宣布)。

15、教育立法的原则。

㈠必须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㈡必须反映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㈢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㈣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㈤必须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

16、教育法实施的监督:

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㈡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㈢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㈣社会力量的监督(非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对教育法规实施的监督)。

17、教育行政法治化包括:

㈠教育行政主体法治化;㈡教育行政行为法治化;㈢教育行政监督法治化;㈣教育行政救济法治化。

18、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法人的特征)

㈠办学自主性;㈡财产独立性;㈢机构公益性。19根据我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

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P85-88

㈠组织机构和章程;㈡教师;㈢教

学场所及设施、设备(校舍、场地、教学

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㈣办学资金和

经费来源。

20、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㈡组

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㈢招收学生和其他

受教育者;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

实施奖励或处分;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

的学业证书;㈥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

施奖励或处分;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

施和费用;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

活动的非法干涉;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权利。义务:㈠遵守法律、法规;㈡教

育教学方面的义务;㈢维护受教育者、教

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㈣对学生及其

家长的义务;㈤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

用并公开收费项目;㈥依法接受监督。

21、校长任职的资格包括:

第一,必须是具备我国国籍并在我

国境内定居。第二,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

条件,具备胜任校长岗位工作所需的政治、

业务、身体等方面的素质。

22、学校规章制度的作用:

1、明确与规范作用;

2、约束与激

励作用;3、平衡、协调与稳定作用。

23、教代会的职权:

教代会依法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

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对校

长等学校领导干部的语言监督权。

24、教师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基本权利:⑴教育教学权;⑵科学

研究权;⑶管理学生权;⑷获取报酬权;

⑸民主管理权;⑹进修培训权。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

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

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

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

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

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

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思想教育);4、关心、

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

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

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

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

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5、教师资格条件包括五个方面:

⑴必须是中国公民;⑵必须热爱教

育事业;⑶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⑷

必须具有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

考试合格;⑸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

26、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

⑴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优化

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⑵实行教

师资格制度,有利于提高教师的地位;⑶

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

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⑷实

行教师资格制度,体现了教师职业的特点

和它的严格性,有利于教师任用走上科学

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27、教师聘任制度的特征:

㈠教师聘任是聘方和有客观存在

聘方双方之间的法律行为,通过聘任确定

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㈡聘任双方

平等自愿,“双向选择”;㈢聘任双方都有

明确的权利、义务的责任。

28、教师违反教育法规的法律责任:

㈠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

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应负法律责任;㈡体

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应负法律责任;㈢品

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应负法

律责任。

29、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

基本权利:1、享有参加教育活动

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2、享有国家给予

的物质帮助的权利;3、享有公正评价并获

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4、享有申诉权;

5、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特定

权利:1、结社和文体活动权;2、社会实

践权。

30、高等学校学生的义务:

基本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的

义务;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

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

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特定义

务:第一,学业水平的义务;第二,思想

道德水平的义务;第三,缴纳学费及有关

费用的义务;第四,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

学金的义务。

31、教育行政赔偿的特征:

㈠侵权主体为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

务员;㈡侵权损害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

中;㈢侵权行为源于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

务员的违法行政;㈣教育行政赔偿主体是

国家;㈤教育行政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

32、教育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教育行政赔偿是指国家承担赔偿

责任所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根据《国家赔

偿法》的规定,国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

构成要件由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主体、执

行职务的行为违法和因果关系四个部分组

成。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练习题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练习题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教育法规——亦可称教育法、教育法律或教育法律法规,它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在教育方面的意志,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调整有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和。 2、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教育法律关系同样也由三个要素构成,即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3、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颁布并通过一定的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教育行为规则。一个完整的教育法律规范应当包括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要素。 4、教育立法——教育立法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使国家教育权的行政机关,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和一定社会的教育秩序,根据其权限和一定的程序,以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律规范的活动。 5、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其主要包括三种方式: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6、教育法规的适用——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法律适用于具体人和组织的专门活动。

7、教育制度(广义)——根据国家的性质所确立的教育目的、方针和开展教育活动的各种机构的体系和运行规则的总和。 8、狭义的教育制度——指有组织的教育和教学的机构体系及各级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9、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机构,其中既包括学制系统以内,以实施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又包括各种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10、学位——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个人的一种终身的学术性称号,表明学位获得者所达到的学术或专业水平。 11、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是指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为保证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对所辖地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制度。 12、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是指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认可的社会组织,对高等学校及其他高教机构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条件等进行综合或单项的考核和评定制度。它主要有合格评估、办学水平评估和选优评估等形式。 13、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14、教师——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15、教育法律救济——教育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教育法律法规设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有关教育活动引发的纠纷,从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的活动和制度。 16、教师的义务——指法律规定的对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及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 及答案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 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学位证书制度 2.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3.高等学校 4.教师聘任制度 5.教师的权利 二、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小题4分,共24分) 1.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我国高校应当以教学为中心。X 2.高等教育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X 3.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X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手续。V 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V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X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各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那么,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设立 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2.简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3.高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4. 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5.写出我国的教育方针。 四、论述题。3题共26分) 1.阐述高校党委和高校校长的职权分工(8分) 2.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请谈谈你的理解和认识,即在教学工作中,应当如何做到对学生学业成绩和品行的公正评价(8分) 3.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做到依法执教 (10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学位证书制度: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证书制度(2分)。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 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2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手打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ppt课件内容总结) 一、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持续状态。 二、法治的具体表现 1.立法方面(1)反映中产阶级的利益 (2)研究国家的情况 (3)考虑对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加强教育 (4)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 2.国家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律。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严格依法执行;法律规定不详的或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法律的原则来公正地处理和裁决案件。 3.守法思想(1)守法是法治的关键 (2)国家必须加强对公民守法观念的培养和训练 三、法制与法治的辨析 1.静态的法制与动态的法治 2.法治反对人治,法制则可能成为人治的工具 3.法制的文本与法治的价值 四、法治的基本要素与核心要义 1.法治的主体要素: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公民(公民是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 2.法治的关键要素: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律轨道 3.法治的核心要素: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 4.法治的目的要素:实现和维护法律的崇高权威 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有机整体,直接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协调统一,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本质特征和原则之间的辨证关系。 六、法治理念必须面对的问题 1.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如拆迁、行政性立法) 2.行政行为和措施的合法性(如对欠缴学费的处理) 3.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如开除学生前的告知程序等) 4.行政救济的合法性(如教育诉权)

(精选)《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及参考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 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学位证书制度 2.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3.高等学校 4.教师聘任制度 5.教师的权利 二、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小题4分,共24分) 1.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我国高校应当以教学为中心。 2.高等教育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3.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手续。 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各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那么,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2.简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3.高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4. ?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5.写出我国的教育方针。 四、论述题。3题共26分) 1.阐述高校党委和高校校长的职权分工(8分) 2.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请谈谈你的理解和认识,即在教学工作中,应当如何做到对学生学业成绩和品行的公正评价(8分) 3.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做到依法执教? (10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学位证书制度: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证书制度(2分)。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 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2分)。 2.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解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是指"除高等学校和 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外的(2分)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组织(2分) "。 3.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和高等专科学校(2分) ,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 等学校(2分)。 4.教师聘任制度: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2 分) ,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 置的工作岗位(1分) ,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1分)。 5.教师的权利: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1分)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1分) ,以及要求他人相 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1分) ,并为法律所确认、设定和保护(1分)。 二、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小题4分,共24分) 1.错( 1分)。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3分)。 2.错(1分)。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3分)。 3.错( 1分〉。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3分)。 4.错( 1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备案手续。(3分〉 5.不完全(1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住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3分)。 6.不准确(1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3分〉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参照《教育法》第二十八条。四个条件,每个给1.5分。 2.简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1)招生权(2)专业设置权(3)教育教学权(4)科学研究权(5)对外交流权(6)校内人事权; (7)财产权. 以上七个自主权,少一个扣1分,扣满6分为止。 3.高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中国公民(1. 5分)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1. 5分〉(3)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1. 5分) (4)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1. 5分〉 4. ?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具体内容见《教师法》第八条的规定。每个要点1 分,共6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法律的概念(P1)广义:与法的含义相同,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教育法的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教育活动的行为规则的总称。教育法律关系(P28):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它是指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高速的,以人们在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立法的概念(P57):立法也称“法律的制定”。广义立法泛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法规的活动。狭义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狭义的法律)的活动。 法律适用的概念(P61):法律适用是法律实施的一种基本方式。广义的法律适用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法律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狭义的法律适用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遵守法律的概念(P62):遵守法律是法律实施的基本形式。它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行为,它们的活动都是合法的行为,而不是违法的行为。 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P73):国家对教育进行领导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职权划分。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概念(P76):高等教育行政行为是指教育行政主体在对高等教育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或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高等教育学制的概念(P94):高等教育学制即高等教育学校教育制度,主要包括各类高等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与联系。 高等教育学业证书的概念(P97):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认可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并完成了规定的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证书。高等学校学位制度:国家或授权高等学校根据毕业生的学历及实际学术水平,授予他们一定的学位称号,以表明其知识能力的等级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的概念(P134):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是我国公民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身份。 教师职务制度的概念(P137):是国家对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 教师聘任制度的概念(P138):是高等学校与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高等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一定的工作岗位,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请具有一定任职条件的教师担任相应职务的一项制度。 法律救济的概念(P164):法律救济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教师申诉制度的概念(P169):是<<教师法>>所规定的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的概念(P171):指学生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教育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P199):指由行为人的违反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担的惩罚性的法律后果。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详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第一章 教育法基本原理 第一节 教育法的概念 一、教育法的概念和性质 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法的基本特征: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教育法:国家对教育进行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合,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干预和协调。 定义: (一) 教育法是国家干预、管理和协调教育的法(教育行政机关是一个管理者,而且也是一个协调者、服务者); (二) 教育法是规定教育管理过程中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同主体的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的法律; (三) 教育法是国内法,它是由各种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的整体 二、教育法的地位和作用: 地位:教育法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教育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作用:保障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战略地位;保障和促进依法治教;确认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教育法与党的教育政策的关系:

党的教育政策是党为完成一定时期的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而规定的活动准则,它是党实现对国家教育工作领导的基本方式。 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政策又有区别。 区别:1、制定主体不同,教育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而党的教育政策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2、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形式表现,内容比较明确、具体;而党的教育政策通常是以决议、决定、纲领、宣言、口号等形式表现出来,内容一般比较原则。 3、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法更主要的是依靠国家强制力,而党的教育政策为人民群众自觉的行动。 4、调整范围不同,党的教育政策调整教育关系的范围比教育法要广泛。 第二节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或方向原则。1、由工人阶级掌握教育的领导权;2、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3、宗教与教育分离。 (二)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原则。1、教育与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相互制约的规律;2、教育与社会发展相互制约的规律;3、教育具有相对独立性。 (三)体现人的全面发展原则。即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 第三节 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_判断题

【判断题】法通过义务性规范来进行非确定性指引 【答案】错 授权性规范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命令性规范是规定主体必须做出某种积极行为的法律规范。根据这类规范,主体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 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 【判断题】法律上讲的权利就是普遍意义上的人的权利,即人权 【答案】错 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政治权利, 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还包括集体权。 【判断题】普及法律知识的重点是国家公务人员,因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国家公务人员 【答案】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依法治国真正的、本原性的主体。 【判断题】我国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具体化 【答案】错 教育法律、法规往往是把行之有效的教育政策规范化、具体化,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

【判断题】教育法规是人类社会的产物,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伴随着教育的存在而存在 【答案】错 法律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并非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 【判断题】教育道德是人类社会的产物,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答案】错 道德不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判断题】法律后果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背教育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行为准则进行某种行为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 【答案】错 法律后果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 【判断题】只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直接原因时,违法行为人才承担教育法律责任 【答案】错 对于某一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并不限于一种,可以在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同时,追究民事法律责任或者刑事法律责任,甚至三种形式可以并处。不同的法律责任对因果关系的认定要求也不尽相同。 【判断题】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是教育法律责任的一项基本归责原则 【答案】错 对学校归责时,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兼顾公平原则。 【判断题】任何单一的法律规范都应包含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这三个组成部分 【答案】错 完整的法律规范包含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这三个组成部分,但并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包含这三个要件。 比如: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二)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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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1 C 2 D 3 A 4 B 5 C 6 A 7 D 8 D 9 C 10 C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最咼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C )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学位条例》 《高等教育法》 根据我国宪法,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构是( D ) A. 中共中央 B. 国务院 C. 最咼人民法院 D.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 教育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是(A ) A. 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 B. 教育法律现象的存在 C. 教育法律制度的存在 D. 教育法律意识的存在 4. 教育法律实施的方式是(B ) A. 教育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B. 教育法律的遵守和适用 C. 教育法律的遵守和监督 D. 教育法律的解释和监督 5. 199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第 19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C )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部门规章 D. 地方性法规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制定机构是( A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C. 国务院 D. 教育部 7. 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可以分为(D ) A. 专科、本科教育两个层次 B. 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两个层次 C. 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练习题(二) (附答案) 11 C 12 C 13 A 14 B 15 B 1. A. B. C. D. 2.

D. 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 &我国的学历证书包括(D ) A.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专业证书 B.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培训证书 C. 肄业证书、毕业证书和技术登记资格证书 D.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9.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专有的权利是(C ) A. 财产所有权 B.司法监督权 C.办学自主权 D.行政处罚权 10.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 C ) A .标准 B . 标志 C. 依据 D. 条件 11 .《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C )职责的专业人员 A.教育 B. 教学 C. 教育教学 D.管理 12. 《高等教育法》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是(C ) A.校长负责制 B. 党委负责制 C.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D.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13. 学生申诉制度建立 的法律依据是(A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4?学校违反法定义务构成对学生侵权,应承担( B ) 行政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违宪法律责任 15.法律救济的前提是(B ) A. 义务得以履行 B. 权利受到损害 C. 弥补受损权利 D. 权利得以实现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漏选、错选均 不得分。) 1. 按违法的性质和危害的程度,将法律责任划分为 A. 民事法律责任 B. 行政法律责任 A. B. C. D. A. B. C. D. 1 ABCD 2ABCD 3 AD 4 ABC 5 BCD 6 BC 7 ABCD 8 ABCD 9 ABCD 10ABCD (ABCD )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高频考点提要】 1.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概念; 2.教育活动中教育权利和义务。 【高频考点速记】 教育法律法规概念 (一)教育法律 从广义的法律概念出发,教育法律概念可泛指一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发布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从狭义法律概念出发,教育法律就是国家立法机构根据宪法制定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本书的教育法律概念就是指狭义上的教育法律,即:国家立法机构根据宪法制定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二)教育法规 从广义的法规概念出发,教育法规是指关于教育的法律、法令、条例、规章等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并由其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从狭义的法规概念出发,教育法规概念是指国家立法机构之外,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发布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本书所采用的教育法规概念,是根据我国宪法所区分的,由国务院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教育法规,同时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纳入教育法规范围内。 (三)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是政策的一个分支,是党和国家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所确定的关于教育工作的策略、方针和行动准则。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中,教育政策是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后,党制定的重要教育政策有《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党和国家制定的重要政策有《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 法制条件下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 (一)教育关系 教育关系,是指在人们为实现一定教育目的、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务通过交往而形成的关系。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教育活动中人们的交往便构成了教育关系。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教育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如:教与学的关系,学校教师与家庭、社会的关系等。教育活动目的的达成、教育任务的完成,关系到人们在教育活动中的利益。教育活动目的的达成、教育任务的完成要在教育关系中实现,那么在教育活动中人们结成怎样的关系,就对教育活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卷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30分) 1.高等教育包括() A.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B.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 C.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D.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 2.高等教育分为() A.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B.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 C.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D.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3.《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 A.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B.与全民所有制企业同类人员大体持平。 C.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D.高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同类人员。 4.《教育法》中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一条款属于() A.操作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抑制性规范。 5.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内容有() A.学科、专业设置权 B.招生权 C.教学自主权 D.以上都对 6.《教育法》中关于“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一条款属于() A.义务性规范 B.授权性规范 C.允许性规范 D.权利性规范。 7.根据《教师法》规定,对教师的考核应当() A.公开、公正、公平 B.客观、公正、准确 C.公平、客观、准确 D.客观、公正、公开 8.《教师法》规定教师考核评估的内容有哪些?( ) A.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 B.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C.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 D.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9.下列各项中,( )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A. 学校资金 B.学校名誉 C. 教师讲课 D.学生受教育权 10.教育法的( )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A. 实施 B.适用 C. 解释 D. 遵守 11.就现行法而言,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主要采取( )责任原则。 A.公平 B.过错 C.严格 D.补偿 12.构成教育法律规范的要素有三个,请把下列选项中不是的挑出来:()A.法定条件 B.行为准则 C.法律后果 D.法律责任 13.不属于我国人身伤害责任认定的归责原则的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连带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14.我国历史上专门为教师制定的法律是() A.《教育法》 B.《高等教育法》 C.《教师法》 D.《义务教育法》 15.法律意义上的教师必须() A.具备教师资格 B.和其他教育机构建立了聘任关系C.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才 D.以上都是 16.《教师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履行一些职责,下面有一项不是法定的职责:() A.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 B.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C.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D.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17.《教师法》规定教师考核评估的内容有哪些?( ) A.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 B.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C.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 D.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18.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是()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练习题《六》.

《高等教育法规》练习题(六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以下各题所给的选项中, 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本部分 1— 20题,每题 1.5分,共 30分 1、新中国成立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在内容上的联系主要体现在( A 、两者之间的基本属性 B 、两者制定的机关的约束力 C 、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转化 D 、两者的实施方式 3、下列机关不能成为教育立法主体的是( A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 、国务院部委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 D 、县人大及常委会 4、我国教育的地位是(

A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 B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保障 C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 D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 5、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是( A 、与劳动生产相结合 B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C 、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 D 、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 6、教育与宗教的关系是( A 、教育与宗教相结合 B 、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C 、教育与宗教既结合又分离 D 、教育与宗教可以结合,也可以分离 7、当前我国的教育投入体制是( A 、财政拨款 B 、学校自筹 C 、社会损助 D 、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

8、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是( A 、具有研究生学历 B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C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D 、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 9、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 A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有关部门 D 、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由其委托的学校 10、被依法撤消教师资格的, 自撤回之日起多少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A 、 2年 B 、 3年 C 、 5年 D 、 10年 11、高等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途径是( A 、教学与科研相结合 B 、教育与劳动生产相结合

教育法规概述

第一章教育法规引论 第一节教育法规概述 一、教育法规的内涵 我国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法律管理手段,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 二、教育法规的特征 (一)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 (二)教育法规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判断) (三)教育法规的内容与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判断) 教育法规有其独立的调整原则,即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遵循教育客观规律,坚持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坚持民主办学等原则} 三、教育法规的功能 (一)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 (二)教育法规具有评价作用 教育法规的评价作用有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教育法规具有突出的客观性。教育法规是针对所有人和所有机关的,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教育活动或教育行为都是以教育法规为准绳的。二是教育法规的评价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只要人们的行为进入教育法的范畴,教育法规的评价对他们来说就是有效的。如果不想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行为就必须与教育法一致。 (三)教育法规具有教育作用 (四)教育法规具有保障作用 四、加强教育法规建设的措施 (一)注意防止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主义两种倾向 (二)做好原有教育法规的整理工作 (三)加强教育法学的研究工作 (四)群策群力搞好教育立法工作 第二节教育法规的渊源 一、教育法规渊源的内涵 有的理解为解决法律的原动力;有的理解为制定法律的机关;有的理解为法律演进的源流等。

二、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 (一)宪法 《宪法》中有关教育事业的规定无疑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最根本的法律保证。 (二)教育法律 教育法律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是教育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1.教育基本法律 教育基本法律主要指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方面的母法。我国的教育基本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共10章84条。 (三)教育行政法规 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它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即条例、规定和办法。 (四)教育行政规章 1.部门教育规章 部门教育规章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2.地方政府教育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规章.称地方政府教育规章。 (五)地方性教育法规 如《河南省职业教育条例》等,这些规范性文件则属于自主性的地方性教育法规。 三、教育法规的体系 (一)教育法规体系的内涵 教育法规体系可分为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 (二)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 1.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在一些国家又称“强迫教育”。由于通常是免费的,因此又称免费教育。 义务教育法是近代教育立法以来最早出现的教育部门法,1986年4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当年7月3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日

2020年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参照模板

1.学位证书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 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2.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是指"除高等学校和经批准承担研 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外的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组织"。 3.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4.教师聘任制度: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 5.教师的权利: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并为法律所确认、设定和保护。 1)学制系统: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体系,包括他们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及相互关系的总合。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2)义务教育制度: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以及有关社 1

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 (4)扫除文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5)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立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6)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同时,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校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7)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它们是我国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民族团结教育。 2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历年试卷真题

2012年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课程试题(A)考试类别:开卷 考试时量:100分钟题号一二三 四总分评卷人得分评卷人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 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选项前 的字母填在题中的括号内。1.教师最基本的权利是()。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权C.获取报酬待遇权D.管理学生权 2.从教育立法权限来看,属于地方分权型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C.法国D.中国 3.对于高校学生而言,虽非法定但又尚未被法规所禁止的权利是()。A.组织社团权 B.申诉起诉权C.勤工助学权D.恋爱婚姻权 4.根据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必须保障教育事业()的战略地位。 A.重要B.根本C.优先发展 D.中心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 )。A.普通话和简化字 B.北京话和规范字C.普通话和标准字 D.普通话和规范字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所有。A.学校B.国家C.国家和学校D.教师和学生 7.教师的使命是()。A.教育B.教学C.教书育人D.管理学生8.根据教育法的相关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A.通才B.复合型人才C.特殊人才D.高级专门人才 9.下列四部法律中,在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的是( )。A.《教师法》 B.《职业教育法》C.《民办教育促进法》D.《成人教育法》10.属于学历认证考试的是()。A.高考B.教师资格考试 C.外语水平考试D.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得分评卷人二、辨析题:本大题共2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违法犯罪分子不能取得教师资格。《高等教育法规概论》(A 卷)共4页第1页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A 卷)共4页第2页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最终版2016附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练习题(三)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教育行政法规是由(c )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教育部 2.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 b )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A.传统文化 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C.知识与技能 D.讲文明礼貌 3.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c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A.传授专业知识 B.传授实验技能 C.教书育人 D.为人师表 4.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 d )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A.低于 B.高于 C.同等于 D.不低于或者高于 5.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 c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6.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d )的原则,由高等学校的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A.服从学校发展需要 B.由教师自己申请 C.学校规章制度确立 D.双方平等自愿 7.国家举办的高校实行( c )。

A.党委负责制 B.校长负责制 C.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D.董事会负责制 8.高等学校应当为( d )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A.毕业生 B.结业生 C.肄业生 D.毕业生、结业生 9.高等学校实行教师( a ) A.聘任制 B.聘用制 C.合同工制 D.终身制 10.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c )为目的举办学校 A.私利 B.欺骗 C.营利 D.政治 11.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b )日内,作出处理。 A.20 B.30 C.45 D.60 12.( b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A.1984年 B.1985年 C.1986年 D.1995年 13.《高等教育法》由九届人大常委会于1998年8月29日通过,自1999年( a )月1日起施行。 A.1 B.2 C.3 D.4 14.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 a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测习题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测习 题答案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练习题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教育法规——亦可称教育法、教育法律或教育法律法规,它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在教育方面的意志,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调整有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和。 2、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教育法律关系同样也由三个要素构成,即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3、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颁布并通过一定的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教育行为规则。一个完整的教育法律规范应当包括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要素。 4、教育立法——教育立法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使国家教育权的行政机关,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和一定社会的教育秩序,根据其权限和一定的程序,以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律规范的活动。 5、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其主要包括三种方式: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6、教育法规的适用——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法律适用于具体人和组织的专门活动。 7、教育制度(广义)——根据国家的性质所确立的教育目的、方针和开展教育活动的各种机构的体系和运行规则的总和。 8、狭义的教育制度——指有组织的教育和教学的机构体系及各级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9、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机构,其中既包括学制系统以内,以实施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又包括各种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10、学位——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个人的一种终身的学术性称号,表明学位获得者所达到的学术或专业水平。 11、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是指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为保证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对所辖地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制度。

【复习材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简答题】 1. 学生申诉制度与教师申诉制度的关系是什么?P195 1-1 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特征?P194 1-2 简述教师申诉制度的适用范围?P192 2. 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有哪些?P106 3. 简述高校教师权利有哪些?P109 如何理解这些权利?P111 4. 简述我国高等教育的原则是什么?P63 5. 高等教育的性质是什么?P60 6. 高校教师的聘任制度的特点和基本原则是什么?P126-127 6-1 简述高校教师聘任制度?P125 7. 简述高校学生的权利有哪些?P138 (三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宪法)如何理解这些权利?P140 8. 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救济的基本方式有哪些?P188 (1))行政救济:①行政监察②审计复审; (2))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制度 (3))司法救济; (4))其他救济:①仲裁②调解 9. 简述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权的内容P96 及其限制P98 10. 简述教育法自身的特征有哪些?P31 11. 简述我国依法治校基本要求?P23 12. 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是什么?P87 【论述题】

1. 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试述如何认识政府在高教管理体制中的主要权力与职责? P77-P80 2. 结合你校实际,谈谈如何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师聘任制度改革?P130-131 3. 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试述高校教师应如何发挥自己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P24-26 4. 结合你校实际,谈谈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发展高校的办学自主权?P96-98 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有以下几个方面:招生权;学科专业设置权;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校内人事权;学 校财产的管理使用权;对外交往权。 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发展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首先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其次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这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 与高校关系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力推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深化改革和发展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要围绕《高等教育法》规定的七个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加强部门协同,确 保放权到位。具体来说,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支持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培养需要的学生;支持高校特色办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主调整 优化学科专业;支持高校自主开展教育教学,促进学生更好地成长成才;扩大高校人事管理权限,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高校自主开展 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创造更好条件,不断提高科研水平;扩大高校管理使用财产经费权限,发挥经费最大效益;支持高校开展国际交流 合作,提高国际化水平。 深化改革和发展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要坚持放权与监管同步,避免“一放就乱,一乱就收”。在加大放权力度的同时,政府要探索建立新的管理 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更多地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拨款、信息服务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确保放而不乱。高校要相应 地改革管理体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快高校章程建设,加强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不断健 全自主权有效行使的自律机制。要强化社会对高校的监督,通过深化校务公开、完善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成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专业 机构实施评估等手段,确保高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管理方式转变,必须要进一步落实和深化改革和发展高校办学自主权。我们将按照三中全会部署, 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努力构建政府、高校、社会新型关系,更好地发挥高校办学主体地位,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5 教育部“红七条” 《意见》划出了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一是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在教育教学活动 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三是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 术影响;四是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是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六是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 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七是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6. 结合高校教师的法律义务,谈谈你对“红七条”的认识? P117 教师的义务 3.2 高校教师的义务(P117-121) 3.2.1遵纪守法义务(《宪法》第53 条); 遵守宪法; 遵守法律; 遵守职业道德; 为人师表。 高校教师的义务(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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