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

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

我省于2010年12月年新发布《造林技术规程》DB34/1267-2010,各科室已印发纸质范本,可传阅。

【字体:大中小】【2008-8-11】【作者/来源办公室】【点击次数: 323】【关闭】

安徽省标准

造林技术规程皖D/LY07—87

安徽省标准计量局1987-12-23发布,1988-03-01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国营造林(含迹地更新,下同),国营与集体合作造林,接受国家资助乡村合同制造林,以及其他投资形式的造林绿化工程。

集体造林和个人植树,按本规程进行技术指导。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关于“植树造林应遵守造林技术规程”的规定和林业部《造林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结合安徽具体情况,制订本规程。

1.2 充实基层林业技术指导机构,落实技术指导人员,建立健全生产技术责任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保证技术规程实施。

1.3 大力推广和应用科技成果,积极推行新技术,不断提高造林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森林综合效益。

1.4 严格执行《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凡因农业结构凋整必须占用耕地种果树、造林的,由村民委员会编制调整计划,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2 施工设计

2.1 施工单位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造林计划,按照造林总体设计方案,于造林前一年第二季度编制造林施工设计书。

2.2 施工设计由调查设计单位或县、乡林业技术指导机构与施工单位协同进行。国营造林由国营林场自行设计。

2.3 施工设计若对原造林总体设计方案作某些变动,必须在施工设计书中申明理由。

2.4 施工设计书须于造林前一年的6月底,汇总上报主管单位审批后,始得施工。主管单位应在8月底前将设计书审批下达给申报单位。

2.5 施工设计经主管单位审批后,申报单位应在半个月内向施工单位下达造林施工通知书。施工单位如因特殊情况要作局部变更时,须提出变更理由和方案,并经审批单位批准。

2.6 成片造林的施工设计以小班为单位,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编制。

2.7 施工设计成果

2.7.1 施工设计说明书包括:施工设计的基本情况,技术设计依据,种苗、劳力、投资概算,以及实施措施等。

2.7.2 施工设计表包括:施工设计小班登记表、施工设计统计表。

2.7.3 施工设计图

2.7.

3.1

比例尺:1∶10000或1∶25000

2.7.

3.2

小班注记:

2.8 农田林网的施工设计,必须贯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按照防护区特点和窄带小网的要求,田、林、路、沟、渠统一规划,分区进行不同规格的设计。风沙危害区,主林带间距200—250m,副林带间距300—400m,网格构成面积90—150亩。一般风害区,主带距250—300m,副带距400—500m,网格构成面积150—225亩。风害严重的水网区,按风沙危害区的规格设计,风害较轻的水网区,按一般风害区规格设计。林带方向应灵活掌握,一般偏角可在30度以内。林带宽度和网格大小要适度,特别是平原粮棉生产基地,林带植树要尽可能结合道路、沟渠进行设计。

3 树种选择

3.1 选择造林树种,必须根据立地条件、造林目的和树种特性,做到适地适树适种源。造林树种应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引种外来树种须经当地试种成功后,再进行生产性试验,确为经济价值较高的,才能逐步推广。

3.2 提倡多树种造林,实行针阔结合、乔灌结合,长短结合。

3.3 根据造林目的,按不同林种确定选择造林树种的原则。

3.3.1 用材林选用生长较快、用途广泛、具有丰产性能及出材量高的树种。珍贵用材树种,也要注意选用。

3.3.2 防护林选用防护效益高、生长快、抗性强、在劣等宜林地上生长稳定又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树种。

3.3.2.1 农田防护林结合用材需要,选择抗风力强、树形高大、枝叶繁茂、根系不伸展过远或具有深根性的树种,实行乔木与灌木混交。

3.3.2.2 水土保持林选用防护作用持久,且寿命长,根系发达,耐干旱瘠薄、耐水湿、繁殖容易的树种。

3.3.2.3 江河护堤林选择生长迅速、萌芽力强,冠幅大,分枝多、耐修剪、根系发达、耐水湿、耐盐碱、抗冲淘的树种。

3.3.3 经济林选用品质好、产量高、见效快的树种和品种。

3.3.4 薪炭林选用生长快、枝桠多,燃点低、火力旺、荫蘖力强、适于平茬更新的树种。

3.3.5 特种用途林包括环境保护林、实验林、母树林、种子园、风景林等,按照各种用途的要求,分别选用目的树种。

3.4 安徽省造林树种的适生范围按表一规定。

4 种苗管理

4.1 确定当地主要造林树种的最适种源区,划定采种林分,培育母树林,建立种子园和良种采穗圃。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名优特经济林树种,必须选用达到国家种子标准的一级质量指标的良种。

4.2 按皖D/LY02—84《苗木标准》,严格进行苗木分级、并选用一二级苗木造林。速生

丰产用材林要选用一级苗造林,杉木按皖D/LY05—86《杉木速生丰产林标准》规定执行。插条造林选用1~2年生根部粗壮萌条或苗干,插杆造林选用2~4年生的粗枝或苗干。

4.3 苗木应有比较完整的根系,针叶树苗主根长应达15--20cm,阔叶树苗主根长应达20~30cm。苗根过长的,要适当修剪或截根。感染病害、遭受虫害或劈裂,主梢折断、根系过短等严重机械损伤,以及失水、干枯和霉烂的苗木,不得用于造林。

4.4 苗木应随起苗、随分级、随造林,严防风吹日晒。不能立即栽植的,应选背风阴向、土层深厚、排水良好、安全无害的地方进行假植,但其时间不宜过长。外地调运苗木从起苗、包装、运输、假植至栽植,整个过程都必须采取保湿措施。容器小苗出圃时要使用器具盛装,严禁手提苗茎搬运。

4.5 用于播种造林的种子,须按GB2772—81(林木种子检验办法》进行检验。从省外调进的种子,应进行复检和检疫。凡质量不合格的种子,不得用于造林。易遭鸟兽危害的树种,播种前须对种子进行药物拌种,休眠期长的种子,应进行浸种处理。

5 造林整地

5.1 整地方式要因地制宜,通常采用全面、带状、块状、鱼鳞坑等方式。整地应在造林前一年的秋冬季进行。秋季造林必须在雨季前整地。

5.2 山区造林采用全面、块状或带状整地。

5.2.1 坡度在25度以下实行全面整地;25度以上的坡地采用斜坡带状整地,草带宽度30cm,垦带宽度3—5m。采用全面整地,必须做好拦土带。全垦或带垦的深度20—25cm,垦挖后定点挖穴。

5.2.2 山地陡坡造林,采用鱼鳞坑整地,深度大于30cm。

5.3 平原、丘陵造林,采用块状整地,按造林株行距定点挖穴,穴径40—60cm,深度30—40cm。速生用材林和经济林树种采用大块状整地,穴径和深度不少于80cm。丘陵区还可采用环山带状撩壕整地,壕距依造林行距而定,壕宽和深度为60—100cm。土壤粘重、板结、积水低丘地,采用顺坡撩壕,并分段开挖横向排水沟。

5.4 淮北平原砂姜黑土地区,应结合兴修交通、水利工程,在活土堆上造林。

6 造林方法

6.1 应以植苗造林为主。在条件适宜的地方,可采用播种造林和分殖造林。

6.1.1 植苗造林采用穴植法。穴的大小和深浅,应大于苗木根幅和根长。栽植深度比苗木地径原土印深2—3cm。杉木要深栽到苗木高度的三分之一以上。栽植时先填表土,后填心土,分层覆土,层层踏实,穴面覆。层虚土。马尾松、黄山松等针叶树苗,可采用挖垂直壁小穴靠壁栽植法。

6.1.2 播种造林主要有人工穴播和飞机播种两种方法。

6.1.2.1 穴播时,先填表土,整平踏实,将种子播入穴中。核桃、栎类、油桐等每穴2—3粒,种子横放,马尾松、黄山松等每穴8—10粒。播种深度或覆土厚度一般为种子横径的2—4倍,播后覆土轻踏,穴面覆一层虚土。

6.1.2.2 交通不便的山区和集中连片的大面积荒山,可确定适宜的树种进行飞播造林。飞播操作技术按照安徽省林业厅、省民航局制定的《飞机播种造林技术细则》实施。

6.1.3 分殖造林适用于无性繁殖力强的树种,分插条、插干、分根和地下茎造林等方法。6.1.3.1 插干造林主要用于柳树、杨树,插干选用2—3年生、直径2—4cm、长1—2m的

枝条和苗干,插穗下端用利刀削成光滑的马耳形或楔形。干旱沙地宜深插,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可浅插。

6.1.3.2 插条造林主要用于营造杉木及杞柳、紫穗槐等条类。杉木插条造林要在清明前选用项芽饮满、直径1cm以上、长度50cm以上的1年生萌条;插穗下端削成马耳形,随采随插,入土深度为穗长的二分之一以上。

6.1.3.3 分根造林主要用于泡桐、漆树、楸树、香椿等根部萌芽力强的树种。根穗长度15—20cm,下端呈马耳形,埋入土中,上端微露地面,并堆上土堆。

6.1.3.4 地下茎造林主要适用于竹类。毛竹应选择1—2年生胸径3—5cm、分枝较低、竹节正常、枝叶繁茂、无病虫害的母竹,根盘的来鞭长30—40cm,去鞭长40—50cm,竹杆留枝4—5盘,鞭蔸要多带宿土。挖掘的母竹要快运快栽,远距离运输要包扎鞭根。栽竹要选择阴天进行,鞭要平展。覆土时近根部要紧,竹鞭两头要松,来鞭要紧,去鞭要松。栽植深度比老土痕稍深3—5cm。做到:深控穴、浅栽竹、下紧壅(土)、上松盖(土)。水竹、淡竹、桂笔直、刚竹、紫竹等竹种,应选择2年以上生长健壮的母竹,3—5株一从,控掘母竹和栽植的技术与毛竹相同。

6.2 造林季节

6.2.1 春季是主要造林季节,尤以2月中旬至3月中旬最为适宜。

6.2.2 冬季少低温寒害,或春早较严重的地区,可采用冬季造林。

6.2.3 泡桐、杨树可在秋季栽植;直播、分根、截干、栽根造林也可秋季进行,但要在土壤封前结束。常绿阔叶树及枫杨、苦楝等过旱栽植容易枯梢的树种,应在接近萌芽时栽植。容器苗除高温干旱时期外,四季都可栽植。

6.3 混交造林

6.3.1 营造混交林应根据树种特性、立地条件和造林目的选择造林树种,确定合理的混交类型,混交方式和造林密度。

6.3.2 更新造林应注意利用造林地上原有适合生长的树种,实行“栽针保阔”或“栽乔保灌”增加混交树种的比重。

6.3.3 混交方式可用窄带状,每带3—5行,或依自然地形变化,采用不规则的镶嵌状混交。

7 造林密度

7.1 造林初植密度应以林木能适时郁闭、幼树生长良好为标准。

其合理的密度须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特性、造林目的、作业方式和中间利用经济价值的不同来确定。

7.2 安徽省主要造林树种的初植密度按表二规定。

7.3 运用《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应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范围内,分别选定合知的造林密度。

7.3.1 较好的立地条件,造林密度应选用下限,较差的产地条件,则选用上限;生长迅速的树种应选用下限,生长较慢的树种则选用上限。

7.3.2 培育大径材密度宜小,培育中小径材的密度宜大;,不间伐小径材的密度宜小,间伐小径的密度宜大。

7.3.3 营选薪炭林、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可采用规定密度的中上限;机械抚育、农林问作的速生丰产用材林,采用规定密度的中下限。

7.3.4 以生产果实、种子、树皮或割取树液、树脂为目的的经济林,应分别树种和产品种类,确定其造林密度。

7.3.5 播种造林密度,以穴为计算单位,在规定的范围内,可选择较大的密度。

7.4 种植点配置有正方形、长方形、三角形三种。山地造林应采用三角形或长方形(上下长、左右短)配置。以生产果实、种子为目的的经济林、母树林、种子园,采用三角形配置。岩石裸露地造林,不受配置方式及株行距限制,可见缝栽植。

8 农林间作

8.1 农林间作应在适地适树的前提下,选择利用护田增产和经济收入高的树种。如泡桐,I—72、69、63、214杨,楸树,池杉,杞柳,枣树,板栗,紫惩槐,白蜡等。

8.2 农林间作的主要形式

8.2.1 淮北平原麦区的农桐、农杨(I—72、69、63、214杨)间作,采用缩小株距、加大行距的办法。

8.2.2 水网麦稻产区的农杉(池杉)间作,小田块按自然田埂长边栽植,大田块采用宽行距窄株距。提倡建立林粮渔禽综合经营体系,实行田块种粮、边沟养鱼、水面放禽、埂上栽杉。

8.2.3 网畈稻产区的农桤间作,一般沿自然田埂长边栽植。田埂过窄的,要适当加宽后植树,或在田埂下侧垫土栽植。

9 抚育保护

9.1 幼林抚育的方工分为全面、带状和块状。抚育内容主要有松土、除草、扶苗、除萌、培土、施肥、间苗、修枝和必要的排水、灌溉。

9.1.1 幼林抚育从造林当年起到幼林郁闭止,一般连续进行3—5年,第1—2年每年2—3次;第3—5年每年1—2次。速生丰产用村林抚育年限要适当延长,经济林应长期抚育。抚育时要防止损伤根蔸和幼树。竹林仅供参考土不要损伤竹鞭和笋芽。

9.1.2 松土除草时间。杉木、竹类第一次5月上旬至6月上旬,造林当年的7、8月份干旱季节争勿抚育;第二次8月下旬至9月中旬。经济林7—8月份,一般树种7月上旬结束。

9.1.3 松土深度7—10cm。表土板结、质地粘重的幼林地,或根系再生能力较强的树种,深度应达10—15cm。

9.1.4 全面和带状松土除草的林地,可实行林肥(绿肥)、林粮、林油、林药、林菜等间作,作物应距幼树40cm以上。以豆类和矮杆作物为好,严禁间作藤蔓作物。间作年限1—2年,种植绿可适当延长。

9.2 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树种,应在生长旺盛季节的初期或开花前进行合理施肥,以长效复合肥料为好,并以氮肥为主,适当配以磷、钾肥。追肥前要松土除草除萌,施肥后及时培土。

9.3 经济林树种,品种繁多,特性各异,故整形、修剪方法亦不同,以不削弱树势为原则;促进生长花芽分化和开花结果为目的。幼树定开型后,生长期休眠期均可修剪。并视树种、品种和树势等情况,可进行短截、缩剪、疏剪,环割和刻伤以及改变枝条生角度和方向的修剪。

9.4 薪炭林采用矮林作业和中林作业。

9.4.1 矮林作业:萌蘖性强的树种,造林后3—4年,根据树种特性,每年或每职责几年在休眠季节进行平茬利用。也可采取头木林作业,即造林后2—3年,在树高2—3m处截去

主梢定干,主干发枝后,均匀选留5—6根健壮枝条,每隔2—3年,在枝条基部20cm处,截枝取薪,保留桩茬,使其萌发。

9.4.2 中林作业:薪材、用材兼用的树种,可实行大密度造林,造林5年后每职责2—3年间伐取薪一次,最后每亩保留一定数量的优良林木,形成上支用材、下层薪材的复层林。9.5 萌蘖性强的树种,造林后3—5年,应适时除萌、培土。项芽早衰、侧枝扩张和有假二叉分枝特性的树种,要及时抹芽。

9.6 受人畜损伤、病虫危害、冻害以及干旱等造成枯梢的幼树,有萌芽能力的,可在旱春萌动前齐地平茬,重新萌条,选留生长健壮的枝条,培育主干。

9.7 播种造林要防止鸟兽为害,直到发芽出土脱壳为止。幼林3—5年内,应本着留优去劣并适当照顾距离的原则进行适量间苗定株。间苗可分两次进行,但立地条件好、生长快的也可只间一次。

9.8 一般造林的成活率在41—84%,速生丰产用村林的成率在70—89%,或虽然一般造林成活率达到85%。速生丰产用村林达到90%,但呈现块状死亡的,均应在当年冬季或第二年春季采用壮苗补植。

9.9 大面积造林,应在林寺周围结合修路,并采取割草、翻生土带等办法,留出10—20m 宽的防火线,线外两侧可种植2—3行防火阔叶树。

9.10 幼林阶段要禁止放牧、打柴,防治病虫害,实行封山护林。

10 封山育林

10.1 封山育森应具备的条件:郁闭度0.1—0.3能形成林分的疏林地;能够天然下种封育成林的宜林地;目的树种每亩达200株以上的灌丛地;萌蘖性的伐要奶每亩达100株以上的采伐迹地;目的树种每亩达100株以上,并有珍贵稀有树种分布的疏林地、灌丛地。

10.2 封山育林的形式分全封、半封和轮封。

10.2.1 全封:封育期严禁樵采、放牧、割草和其他一切不利于林木生长繁育的人为活动。适用于远山、高山、水库集水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

10.2.2半封:在林林棰长旺季和种子成熟期土禁,其余时间可定期砍、割草,适用于培育用材林和薪炭林。

10.2.3轮封:封育山场划片分段,轮流封禁。间隔期一般为5年,适用于近山、低山和严生缺柴的地区。

10.3封山育林要树立标牌,注明四至界线、封育面积、封育时间,并订立乡规民约,配备专职护林人员。封育年限一般5—7年。林中的非目的的树种和病虫危害的树木要适时砍除。

11 检查验收

11.1 以县林业部门为主,县财政、农行等部门配合,分别进行年度施工和工程竣工检查验收。省和行署(市)林业部门组织抽查。

11.2 新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当年进行两次检查验收:春夏季验收造林面积、栽植质量、水保措施和第一次抚育质量;秋季验收第二次抚育、造林成活率、保存面积和幼林生长量。第2—4年检查验收幼林保存率、抚育管理和生长量。

11.3 一般造林和新封山育林当年秋后一次验收。造林验收;成活率、保存面积、抚育质量。封山育林验收:封育面积每亩目的树种株数、平均高度、封育设施和管理制度。

第四年均要验收保存率和生长量。

11.4 检查验收以造林绿化承包合同和施工设计为依据,现场核实面积和检查质量。面积用罗盘仪测理或地形图色绘,小班面积精度90%以上。造林成活率和幼林生长量按小班设置标准地(行)调查。标准地面积0.1亩,标准行动国幼树20—30株。每个小班的标准地(行)不得少于3个,面积大的要酌量增加。标准地(行)的设置要包括不同部位和坡向。

11.5 造林成活率按成活株数和栽植数计算。栽植株数未达到设计株数的,应按设计株数计算。

标准地(行)成活率=×100%

小班成活率=

平均成活率=

×100%

11.6 质量标准

11.6.1 速生丰产用村林:当年成活率不低于90%,幼林抚育2次,无草荒,林地有水保措施,幼林生长量达标,立地条件适宜;第四年林木株数保存率不低于85%,林木生长量达标。

11.6.2 一般造林: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幼林抚育2次,第四年林木株数保存率不低于80%。

11.6.3 封山育林:当年小班面积不少于200亩,萌芽更新的目的树种,每亩幼苗、幼树株数应达200株(从)以上;天然下种的每亩幼苗株数应达300株以上,始封平均高度小于2.5m;第四年萌生林分的年平均树高生长量应达20%以上,实生林分年平均树高生长量应达10%以上。

11.7 检查验收合或经补植、抚育合格的小班,由检查验收人员填写验收合格证,一式三份,验收单位、施工单位、林业主管部门各存检查验收合格证须由验收人员签字。

11.8 检查验收成果包括:速生产丰产用材林、一般造林、封山育林小班登记表;造林绿化面积统计表;检查验收报告;检查验收小班分布图。

12 技术档案

12.1 检查验收后,按小班建立技术档案,分别填写造林技术档案卡和封山育林技术档案卡。

12.2 国营造林、速生丰产示范林和重点封山育林,要分别树种、产寺类型,按造林或封育面积0.5%的比例建立永久性标准地,定期连续观察记载。

12.3 技术档案由国营林场或区、乡林业站指定专人按时记载,做到准确无识。技术档案经技术人员签字和业务领导审查,并妥善保管。

12.4 技术档案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保管一份,主管部门存查一份。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表一安徽省造林树种适生范围

注:△——适宜海拔800-1300m山地造林树种○——适宜石灰岩山地造林树种

※——引进树种

附录A

主要乔灌木造林树种适宜立地条件表

(补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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