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

登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
登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

关于产权的理论

H.登姆塞茨

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议定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权利束常常附着在一种有形的物品或服务上,但是,正是权利的价值决定了所交换的物品的价值。提出权利束构成的形成与结合的问题比经济学家所共同探讨的问题更为重要。经济学家常常将产权束作为一个论据,来寻求对决定价格

和这些权利所附着的物品的单位数量的力量的解释。

在本文中,我将试图形成一些关于产权的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全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简要地讨论了在社会体制中产权的概念和作用。第二部分为研究产权的形成提供了一些指导。第三部分阐述了一些将产权结合成特定的权利束以及那些决定与这些权利束相联系的所有制结构的基本

原理。

产权的概念和作用

在鲁宾逊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这些预期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得到表达。产权的所有者拥有他的同事同意他以特定的方式行事的权利。一个所有者期望共同体能阻止其

他人对他的行动的干扰,假定在他的权利的界定中这些行动是不受禁止的。

要注意的很重要的一点是,产权包括一个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通过生产更优质的产品而使竞争者受损是被允许的,但是如果诋毁他就不行了。一个人可能被允许去诋毁他的入侵者而受益,但是他在一个价格下眼下销售产品则会受到禁止。那么很显然,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

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们所采取的行动。这一认识能很容易地导致产权和外部性之间的密切关系。

外部性是一个意义不明确的概念。为了本文的目的,这一概念包括外部成本、外部收益以及现金和非现金的外部性。没有一种受益或受报效应是在世界以外的,有的人或人们常常会遭受或享有这些效应。将一种受益效应或受损效应转化成一种外部性,是指这一效应对相互作用的人们的一个

或多个决策的影响所带来的成本太高以至于不值得,这就是该词在这里的含义。将这些效应“内在化”是指一个过程,它常常要发生产权的变迁,从而使得这些效应(在更大程度上)对所有的相互作用的人产生影响。

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导引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与社会相互依赖性相联系的每一成本和收益就是一种潜在的外部性,使成本和收益外部化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双方进行权利交易(内在化)的成本必须超过内在化的所得。一般地,由于交易中的“自然”困难,交易的成本

要相对大于所得,或由于法律的原因它们也可能较大。在一个法制的社会,对自愿谈判的禁止会使得交易的成本无穷大。当外部性存在时,资源的使用者对有些成本和收益没有加以考虑,但允许交易中内在化的程度增加。例如可以认为,一个企业在使用奴隶劳动时就没有承认他的活动的全

部成本,因为它可以只向奴隶劳动者支付自给工资。如果允许谈判,情形就不会如此,因为奴隶会要求企业向他们支付以作为自由人的预期报酬为基础的自由的补偿。这样,奴隶的成本在企业的计算中就被内在化了。欧洲封建社会中的农奴向自由人的转变就是这一进程的一个例子。

外部性的一个最有意义的例子或许是它在征兵中的广泛使用。纳税人通过不向讲授军务的教授支付全部成本而受益,他所逃掉的成本是自愿提供服务的人们所必须获得的追加总量。为了免税,这一总量是由征兵者向纳税人提供的补偿,对于自愿征兵的“将他买进(buy-him-in)”或“让

他以自己的方式将他卖出(let-him-buy-his-way-out)”体制。征兵的全部成本将

由纳税人来承担。使我经常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如此多的经济学家在看到烟尘时承认它是一种外部性,但当他们看到征兵时却不这样认为。人们所熟悉的烟尘的例子是由于谈判的成本可能非常高(由于

有大量的相互作用的参与者),而使得将烟尘的所有效应内在化不值得,而征兵则是一种由禁止谈判所造成的外部性。

在以上例子的逻辑关系中,产权在将外部性内在化中所起的作用就十分明显了。在一项关于一个人的自由权利的法律创立时,如果一个人要得到服务,这将迫使企业对纳税人提供部分补偿以足以包括使用他的劳动的成本。因此,劳动的成本在企业或纳税人的决策中就被内在化了。换言之,

法律授予了企业或纳税人对奴隶劳动的明确的权利,这将迫使奴隶的所有者考虑愿意为他们的自由提供的支付总量。因此,尽管在这两种情形下财富的分配不同,但这些成本在决策中都被内在化了。在每种情形下内在化所需要的是,所有制包括了售卖的权利,正是对一种产权调整的阻止,

对建立一种从那以后可以交换的所有权的禁止,妨碍了外部成本与收益的内在化。

在一个零交易费用的世界,这一进程中有两个显著的含义是确实的。当允许产权交换时,由此所致的组合是有效的,且这一组合与所有权分配给谁无关(除不同的财富分配会导致不同的需求外)。例如,老百姓与军队的有效组合将导致可转让的所有权,而不管纳税人是否会雇佣自愿兵,或

征兵看是否会为了逃避服役而向纳税者提供补偿。由于纳税人所雇佣的只是那些(在“让

他以自己的方式将他卖出”体制下)不愿提供免税的(在“将他买进”体制下)士兵,在“让他以自己的方式将他卖出”产权体制下,最高的投标者肯定是“将他买进”体制下的最后一位自愿者。

我们将在后面回过来讨论其中某些观点,不过到现在,我们已为促进本文下面两部分的讨论打下了充分的基础。

产权的形成

如果产权的主要配置性功能是将受益和受损效应内在化,那么产权的形成就可以通过它们与新的或不同的受益与受损效应的形成的联系而得到最好的理解。

知识的变化会导致生产函数、市场价值及期望的变化,新的技术,做同一事情的新的方式,以及做新的事情——都会产生社会所不习惯的受益和受损效应。我在本部分提出的论点是,新的产权的形成是相互作用的人们对新的收益-成本的可能渴望进行调整的回应。

这一论题可以用稍微不同的方式来重述:当内在化的所得大于内在化的成本时,产权的发展是为了使外部性内在化。内在化的增加一般会导致经济价值的变化,这些变化会引起新技术的发展和新市场的开辟,由此而使得旧有产权的协调功能很差。要对这一主张作出适当的解释,需要考察一

个共同体对私有制的偏好。有些共同体的私有制没有很好的发展,但它们的国有制却高度发展。不过在一个共同体对这方面的偏好给定的情况下,新的私有和国有产权的形成将是对技术和相对价格的回应。

我无意主张或否定产权的调整必然是为对付新的外部性问题所作出的有意识的努力的结果。在西方社会所发生的这些调整,一般是社会道德和普通法的惯例逐渐变迁的结果。在每作出一步这种调整时,外部性在本质上是不可能与所要解决的问题自觉相关的。这些法律和道德试验在某种程度

上可能是一些碰巧的程序,但在一个社会中它们与效率的实现却关系重大。它们的长期活力将依赖于它们如何为适应与技术或市场价值的重大变化相联系的外部性而修正它们的行为。

对这一主张的严格检验需要进行大量的详细的实证研究。我们可以引证大量与之相一致的例子:如空气的权利,出租者的权利,以及偶然事故的责任规则的发展等等。在这一部分讨论中,我将比较详细地陈述一组这类例子,它们所论述的是美国印第安人的土地私有权的发展。这些例子的范

围很广,且非常接近于人类学领域所称的可信的证据。

土著间的私有产权问题使人类学家着迷。他们所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试图评价一个在“

人造的”文明中不受限制的人的“真实特性”。在进行这一争论的过程中,还没有包括能直接涉及我们这里所关注的论题的信息。这一争论中所出现的一个被人们所接受的经典论述和权威性观点是E.

利科克的那篇题为“关于山区的狩猎区域与皮革贸易”的纪念文章。利科克的研究是循着F.G.斯配克的研究,斯配克已发现拉布拉多半岛的印第安人具有悠久的建立土地财产的传统。这一发现在我们所了解的有关美国西南印第安人的知识中是十分奇特的。它激发了利科克对居住于魁北克

周围的广大区域的山区的进一步研究。

利科克明确证实了土地私有产权的发展与商业性皮革贸易之间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地理上都存在着一种密切的关系,这一相关性的事实基础还没有受到挑战。不过就我所知,还没有一种理论能清楚地论述土地的私有与皮革贸易之间的关系,在斯配克和利科克那里并没有涵盖能很好地适应于

本文论点的事实材料。在做这一研究时,它明确地揭示了产权的调整在考虑经济学家经常引证的一个外部性例子——对动物的过度狩猎所起的作用。

由于缺乏对其他人狩猎的控制,就没有人会对增加或维持动物存量的投资感兴趣,从而会发生过于密集的狩猎。因此,一个成功的狩猎者可被看作是将外部成本强加给继他之后的狩猎者——这些成本在决定狩猎的程度和动物的畜养时没有完全考虑到。

在进行皮革贸易之前,狩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吃肉及狩猎者家庭所需要的少量皮毛,外部性是显然存在的。狩猎能自由地进行,且不需要估价对其他人的影响。但是这些外部效应的重要性是如此之小,因而不需要对考虑它们的任何人支付补偿。这并不能代表土地私有制的存在。利科克发现

L.热那于1633-1634年冬天对山区所作的记录及F.德鲁莱特于1647-1648年所给出的简要说明,都没有证明土地私有的存在。这两个记载表明,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组织下,土地私有权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

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推测,皮革贸易的出现有两个直接的结果,第一,印第安人的皮毛价值大大增加了;第二,其结果,狩猎活动的范围明显扩大了,这两个结果都大大提高了与自由狩猎相联系的外部性的重要性,产权体制开始变化,其变化的方向尤其要求考虑由皮革贸易变得重要了的经济

效应。利科克所收集的地理和分布的证据表明,早期的皮革贸易中心与最古老的和最完整的私有狩猎区域的发展具有准确无误的相关性。

18世纪初,我们开始有关于在魁北克附近所发展的单个家庭的区域性狩猎与设陷井的安排的证据……就这—地区所涉及的最早的这一类安排来看,它所表明的是对狩猎区域的纯粹临时性分配,他们将这一区域分成条带状,以便更有效地狩猎,他们的习惯……是将土地恰当地分成两里格的地

块以使各个团体能排他地狩猎,不过,养海狸的场所的所有制已经确立了,当它们被发现

时,就给标上了一个记号,一个饥饿的印第安人可以杀掉和吃掉另一个人的海狸,只要留下皮毛和海狸尾就行了。

狩猎区域的下一步可能是一种季节性的分配体制。1723年的一份匿名的记载这样论述到,“印第安人的原则是在他们所选择的狩猎地带的树顶上烧一个痕迹来作为标记,因而他们可以互不侵占……到该世纪中期,这些分配区域已相对比较稳定了。”

在这一例子中表明了产权的变迁与新的受损和受益效应或对原来的这类效应的再评价相联系的原则是,皮革贸易促进了更为经济地畜养皮毛动物。畜养要求有能力阻止偷猎,这反过来又表明发生了关于狩猎土地财产的社会变迁,这些推理与上面引证的证据是相一致的,那么它与西南部印第

安人缺乏类似的财产权利的事实是否一致呢?

有两个因素表明这一论题是与西南部平原的印第安人缺乏类似权利相一致的。第一,平原动物和森林皮毛动物相比没有商业上的重要性,至少直到欧洲人将牛带来之前是如此。第二个因素是平原动物主要是食草动物,它们的习性是在一片广阔的土地上漫跑。因此,为确立私有狩猎边界所获

得的价值,由于要阻止动物跑到相邻的土地的成本相对较高而降低了。因此,西南部无论是确立私有制的价值还是成本都使我们预期他们沿着这一路径的发展很小。在这里,外部性正好不值得考虑。

拉布那多半岛的土地上所隐藏的森林动物的习性和那里的平原动物很不相同。森林动物可以将它们限制在一个相对较小的区域范围,因而将畜养这些动物的效应内在化的成本大大降低了。这一降低了的成本,加上皮毛森林动物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从而使得确立狩猎土地的私有权更具有生

产性,F.G.斯配克发现,半岛上的印第安人的家庭所有权包括大家一起去反击入侵者。动物资源的使用很节省,有时还广泛地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家庭的狩猎区域被分成四份,家庭每年在不同份上轮流狩猎。中间留出一片作为堤埂,它不用于狩猎,除非有规则的份地短缺时才被迫这样做

为了从美国印第安人的土地私有产权的现象中推断出我们的论题,我们要注意一个进一步确证了的证据。在西北部的印第安人中也形成了高度发展了的关于家庭对狩猎土地的私有权利——这些权利已包括对它们的继承。我们在这里再度发现森林动物所处的优势。西海岸也常常有航海者光顾

,他们的主要目的是进行皮毛贸易。

产权的结合与所有制

我已经论及,当产权对外部性内在化为收益和成本的影响更为经济时,它们就产生了。但

是,我还没有检验那些支配特定的权利所有制的形式的力量。首先,我们必须区分几种理念上的所有制形式。它们是共有制、私有制和国有制。对于共有制,我是指一种由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实施的权利

。在土地上耕作和狩猎的权利常常是共同拥有的,在人行道上行走的权利是共有的,共有制意味着共同体否定了国家或单个的市民干扰共同体内的任何人行使共有权利的权利。私有制则意味着共同体承认所有者有权排除其他人行使所有者的私有权。国有制则意味着只要国家是按照可接受的

政治程序来决定谁不能使用国有资产,它就能排除任何人使用这一权利。我不想详细地检验国有制,接下来要分析的目的是要了解支配共有产权发展为一种私有产权的一些主要原则。

开始最好让我们分析一个特别有用的例子,它将我们的注意力集中于土地所有制问题。假定土地是公有的,每个人都具有在土地上狩猎、耕作或开采的权利。这种形式的所有制没能将任何人实施他的共有权利时所带来的成本集中于他身上。如果一个人最大化地追求他的共有权利的价值,因

为他边样做的一些成本是由其他人来承担的,他将会在土地上过度狩猎和过度劳作;动物的存量及上地的丰瘠程度就会迅速减低。可以想象的是,如果谈判成本和监察成本为零,每个拥有这些权利的共同体成员可能都会同意减低在土地上的劳动率,每个人可能都会同意剥夺他的权利。但很

明显,要达成这一协议的成本并不为零,所不明确的是这些成本到底有多大。

谈判成本可能因许多人很难达成一个共同满意的协议而很高,尤其是当每个人对于他在土地上尽可能快地劳动的权利不让步时更是如此。但是,即使所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达成,我们还必须考虑监察协议的成本,这些成本也可能很大,在这一协议达成以后,就没有人拥有在土地上劳动的私

有权利。所有人都能在土地上劳作,但协议是劳作的时数较短。由于在这一体制下不能将后代的全部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由现在的使用者来承担,谈判成本甚至会进一步增加。

如果单个人拥有土地,他将通过考虑未来某时的收益和成本倾向,并选择他认为能使他的私有土地权利的现期价值最大化的方式,从而试图使它的现期价值最大化。这意味着他将考虑他所能想到的在他死后的供给和需求条件,因此我们很难看到现有的共有者在考虑了这些成本后能达成这一

协议。

实际上,一个对土地的使用具有私有权利的所有者就像一个中间商所扮演的角色,他的财富依赖于他对现在和未来的竞争性权利如何作出充分的考虑。但是,对于共有权就没有中间商。现在一代的权利在决定土地被劳作的集约度时被给予一个不经济的较大的权重的考虑,后代可望向这一代

支付足够的补偿来改变现在的土地使用集约度。但是,他们却没有活生生的中间商来将他们的权利投放到市场。在共有财产体制下,一个人如果向其他人支付使他们降低在土地上

的劳作率的补偿,他从他的努力中不会获得任何价值。共有财产意味着后代必须为他们自己说话,然而没有人能

估量进行这一对话的成本。

土地所有制的例子让我们正视了共有财产的很大不利。一个人的活动对他的邻里和后代的效应在这里不会被全部考虑进去,共有财产导致了很大的外部性。一个共有产权所有者的活动的全部成本不是直接由他来承担的,而且他们不易注意其他人向他支付适当的量的意愿。共有财产排除了“

使用财产就要付费”的体制,较高的谈判和监察成本使得“使用财产不必向他人付费”的体制无效。

国家、法院或共同体的领导可能企图通过允许具有类似利益的人组成团体以拥有私有土地,从而将由共有财产导致的外部成本内在化。这些具有类似利益的合乎逻辑的团体当然是家庭和个人。让我们继续我们所使用的土地所有制的例子,假定对土地的私有权最初是随机地在现有成员中分配

的,且在土地上所包含的每一权利的程度也是随机地决定的。

土地私有制的结果会使与共有制相联系的许多外部成本内在化,因为对现在的所有者来讲,他能凭借排除其他人的权利,对有关的可实现的报酬进行全面的计算。这种收益与成本向所有者的集中,产生了更有效地使用资源的激励。

但是,我们还得面对外部性的问题。在共有财产体制下,共有产权的价值在最大化时没有考虑许多成本。一个共有权利的所有者不可能排斥其他人分享他努力的果实,而且所有成员联合达成一个最优行为的协议的谈判成本非常高。私有权利的发展能更经济地使用资源,因为他具有排斥其他

人的权利。大量的内在化就是通过这一方式来实现的。但是,对一片土地拥有私有权利的所有者并不具有对另一个私有部门的土地的权利。如果不存在谈判,他在经济地使用他的土地时,就不会具有考虑由此对其他人的土地权利所产生效应的直接激励。如果他在自己的土地上建一个水坝,

他就不具有考虑由此对相邻土地所产生的较低水位的直接激励。

伴随私有制所实现的收益和成本的不完全集中,只是这一体制所提供的一部分优势。另一部分或许是更重要的部分我们却没有注意到,即对剩余的外部性进行谈判的成本将大大降低。共有产权允许任何人使用土地,在这一体制下所有的人必须达成一个使用土地的协议。但是,与财产私有制

相随的外部性并不影响所有的人。一般而言,只须少数人在考虑这些效应后达成这一协议就行了。将这些效应内在化的成本也大大降低,这是需要充分加以阐明的一点。

假定一个共有权利的所有者在犁田的过程中,看到第二个共有者在相邻的土地上建水坝,

而这位农民更需要水像原来那样流入田里,因此他要求建坝者停止筑坝。筑坝的人说道,“要我停止你得付费。”农民回答说,“我很乐意向你付费,但是你怎样能保证给我回报?”筑坝的人回答,“

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不继续筑坝,但是我不能保证另一个人不继续这—工作,因为这是一种共有财产,我没有权利排斥他。”这种在私有财产安排下的两个人之间如此简单的谈判,我相信,这是单个的财产所有者要优于多个财产所有者的一个基本解释。事实上,所有者数量的增加,就是财产

共有性的增加,它一般会导致内在化的成本增加。

伴随能排斥其他人的私有权利所导致的谈判成本的降低,会允许大多数外部性能在一个十分低的成本下被内在化,这些与外部效应的形成没有联系的活动侵蚀了许多人。烟尘会影响许多住宅所有者,而没有人愿意向工厂付足量的费用来使其所有者减低烟雾的产出,所有的住宅所有者联合起

来可能愿意付足量的费用,但是将他们组织起来的成本可能足以阻止有效的市场交易。如果烟尘不是来自单个的烟囱,而是来自一个工业区,谈判问题就更为复杂了。在这类情形下,经由市场来将效应内在化的成本可能非常之高。

回到我们的土地所有制范例。让我们取消土地是按地块规模分配给随机选择的所有者的假定。这些所有者现在为了将所有剩余的外部性内在化,他们之间会进行谈判,有两种市场选择可供谈判者考虑。第一种是试图简单地在所有者之间达成一个合约协议,以直接对付处于争议中的外部效应

。第二种选择是由一些所有者将其他人的土地买过来,从而改变所拥有的地块规模。到底选择哪一种安排又取决于哪一种更为便宜。我们这里所面对的是一个标准的关于适度规模的经济学问题。如果不同地块规模所有的规模报酬不变,那么只有在单个的、容易监察的合约协议能使外部性内

在化时,完全的购买与合约协议之间才没有差异。但是,如果有几种外部性,以至于这一类合约必须要进行谈判,或如果合约协议很难监察,那末完全的购买将是一个更受喜欢的行为偏好。

土地所有制的规模不经济越大,相互影响的邻里之间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将更倾向于选择合约安排。谈判成本和监察成本与依赖于所有制的规模的成本相比,土地倾向于由使这些成本最小化者拥有。

规模经济、谈判成本、外部性以及产权的改变可能被视为那种认为所有制倾向于是个人的事情,我假定大的公司在经营中的规模经济是一个事实,而且它也对通过从许多相等份额的购买者手中获得资本从而能更廉价地满足对等额资本的较大需求。当这些企业在经营中存在规模经济时,资本

的供应中就没有规模经济了。因此,对于许多“所有者”来讲,他们渴望形成一个股份公司。

但是,如果每个所有者都参与了公司必须作出的每一项决策,那末在公司经营中的规模经济将很快为较高的谈判成本所压倒。因此,在大多数决策中产生了一个控制代表,且在其中大多数情形中,一个小的管理团体成了事实上的所有者。因此,有效的所有制即对财产的有效控制现在在法律

上集中到了管理者手中。这是第一次的法律修正,由此承认了在获取规模经济时存在较高的谈判成本。

不过,在合股契约法下,所有制结构也产生了一些外部性的困难。如果公司失败,合股法将要求每一位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承担义务,直至他们的经营能力的极限。因此,管理性的所有制事实上对股东产生了很大的外部效应,如果产权保持不变,这一外部性将使得经营者在从富有的个人那里

获取等额资本时极其困难。尽管这些人可以从其他股东那里获取赔偿,但是诉讼的成本将会很高,因此,第二项法律修正是有限责任,它被用于降低这一外部效应,事实上的管理所有制和有限责任的结合会使经营的总成本最小。股东实质上是等额资本的出借者,而不是所有者。尽管他们确

实参与了关于企业合并之类的不寻常的决策,股东所实际拥有的是他们的股份,而不是公司,所有制的控制意义,再度成为一般的个人的事情。股东拥有他们的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或少数其他头头则行使对公司的控制。

为减轻管理决策对股东的影响,即使这种所有权形式下的外部性的影响最小化,也需要对权利作进一步的法律修正。与合伙制法不同,股东可以在事先未得到其他股东的许可或在不解散公司的情况下出售自己的股权。因此,如果股东的偏好与管理者的偏好不再保持一致,股东的退出是很容

易的,这种“应急出口”极其重要,并由此引致了有组织的证券交易,由交换和竞争性的管理集团提高了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一致性,这有助于使与公司所有权结构有关的外部效应最小化。最后,有限责任使得股份的购买者不需要详细地审查公司的责任和其他股东的资产,从而大大降低了

交易股份的成本,这些责任只是在每一股份的价格上会对购买者产生相反的影响。

在土地所有制的范例中,所有制归于个人与一个人的所有制同所有成本最小化相一致的这种双重倾向十分明显。这一范例可以被延伸地应用到公司,但是还不清楚的是这一范例到底有多广的应用。考虑版权和专利问题,如果一种新的思想为所有的人随意占用,如果存在对新思想的共有权,

人们就缺乏发展这类新思想的激励,这些新思想所产生的收益也不能集中到发明者手中。如果我们将某些程度的私有权扩展到发明者,这些思想将会以更快的速度涌现出来。但是,私有权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他们只对其他人的效应视若当然。一种新的思想可能使一种旧的思想过时,它也可能

使另一种旧的思想更有价值。这些效应不会被直接考虑进去,但是它们可能会通过市场谈判而引起新思想的发明者的注意。所有的外部性问题都与土地所有制例子中所产生的问题极其相似,相应的变数是相同的。

我在本文所表明的是一种关注产权问题的方法,但它的意义还不仅仅如此。它也是一种关注传统问题的不同方式。我希望这一方法将能够阐明大量的社会经济问题。

新制度经济学文献综述

当代西方经济学主要流派期末课程论文新制度经济学文献综述 姓名:郭兆凯 学号:20125587

新制度经济学文献综述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摘要]新制度经济学试图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来分析制度的构成、运行和演化,通过探究,去发现制度是如何影响经济运行活动,新制度经济学摒弃了传统的假设,即制度是外生,进而强调制度重要性。本文主要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四个方面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 [关键词] 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发源于罗纳德·科斯(Ronald·Cosas)的两篇巨著,1937年的《企业的性质》和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题》,之后在哈耶克、布坎南、斯蒂格利茨等人的努力下发扬光大,逐步形成了包括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的完整理论体系。 二、新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 1.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的定义是什么?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对此并无统一的说法。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使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德姆塞斯把交易费用定义为“交换所有权的成本”。阿罗则把交易费用说成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威廉姆斯把交易费用分为事前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诺斯将交易费用定义为“规定和实施构成交易基础的契约的成本因而包含了那些经济从贸易中获取的政治和经济组织的所有成本。”而张五常认为交易成本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是在“鲁滨逊”经济中不存在的所有成本。 深入分析交易费用的产生原因和决定因素是交易费用理论的核心问题,对此,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斯和诺斯都做过分析。 威廉姆斯认为发生在市场间和企业内的资源转移意义上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两种,即合约签订之前的“事前”交易费用和签订合同的之后的“事后”交易费用。关于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威廉姆斯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即是人的因素、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以及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 诺斯是从广义上理解交易费用的。即是说,在他看来,交易费用主要由市场型交易费用、管理型交易费用以及政治型交易费用。而针对市场型的交易费用的影响因素,诺斯是从商品的多维属性和特征、信息不对称与人的机会主义动机、交易的人格化特征等来方面进行分析。 可以看出两位学者对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认识不尽相同,可以说,这里并没有什么根本上的不一致,他们的分析实际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有助于人们从多方面,多角度了解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和决定因素。 2.企业理论 一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论文《企业的性质》通常被认为是现代企业理论基石,主要是这篇论文解释了关于企业的起源以及最终决定企业规模的主要影响因素。他的企业理论着重点是把企业当做是一种资源配置。对于企业组织出现和存在的原因是什么?科斯给出的解释是:“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生产

利用外部性理论分析环境污染及其治理

利用外部性理论分析环 境污染及其治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利用外部性理论分析环境污染及其治理 环境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具有显着的外部性。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影响并没有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实现帕累托最优要求私人边际净收益等于社会边际净收益,但外部性的存在意味着私人边际净收益与社会边际净收益存在差异,因而不能获得最优资源配置效率。 环境污染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污染者所承担的成本远小于社会承担的成本,仅受自身成本约束的污染者终将会使环境污染超过环境的耐受值。而环境保护则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保护者所获得的利益小于社会的收益,仪受自身利益激励的保护者不会有足够的动力去提供社会所需要的环境保护。无论是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都会影响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使环境污染问题更加严重。 所以要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就是要找到合适的机制,把环境的价值体现出来,加入到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去,从而实现环境的外部性有效内部化。所谓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

就是使生产者或消费者产生的外部成本进入它们的生产和消费决策,由它们自己承担或“内部消化”,即环境政策领域中普遍接受的“污染负担”或“污染者付费”的方式。 环境污染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命令控制方法。命令控制方法本质上是一种强制管理调整方法,主要通过政府的强制命令迫使污染者将污染的费用(成本)内部化来减少污染,例如设立环境标准以及推广某一种低污染环境技术的应用。具体表现为污染者在排污前必须进行净化处理,迫使污染者将原转嫁给社会承担的污染治理费用转化为污染者自身的生产成本,从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外部不经济性。 (二)经济刺激方法经济刺激方法是指利用经济手段,间接作用于政策对象,把外部不经济的环境成本内部化,改变生产者和消费者原有的破坏环境的行为。经济刺激方法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侧重于通过政府干预来解决环境问题,可称之为庇古手段,其具体手段有排污费和排污税等。另一类侧重于通过市场本身来解

产权理论研究综述

摘要:产权理论是现代经济学的重要理论之一,也是国内外经济理论界研究的热点之一,为了深刻掌握产权理论的深刻内涵,理清产权理论的发展脉络,本文对西方产权理论的起源和发展史做了梳理,对西方产权理论的重点理论成果做了罗列与分析,并对西方产权理论前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西方产权理论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与研究,有利于明确产权理论对现实经济运行的制度安排的指导意义,更好地运用产权理论来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关键词:产权理论;交易;财产 一、导言 随着经济实践探索程度的不断加深,经济学理论界对产权理论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如果交易费用为零,产权的产生存在都是没有意义的,当然也没有必要对产权进行分析。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是不成立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易,实际上是附着在商品上的产权的交换,研究产权理论范畴内的相关问题,是产权经济学及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内容。对于产权的出现,结合不同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可以分为以下两方面。 第一,资源配置方面。德姆塞茨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对产权的起源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产权的出现最好从有利或有害效应的出现之相互关系中去理解,经济价值产生了相应的内部化效应,而经济价值的增加,正是由于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市场范围的扩大,旧的产权自然不能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要求,所以新的产权就应运而生。德姆塞茨认为产权的起源可以理解为一种新产权的产生,即在旧产权的基础上不断变革之前不适用生产力和技术发展要求的部分,不断产生新的产权。所以不论在哪个时间点上,都可以说是“产权的起源”。第二,经济发展方面。私有产权的出现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西蒙-迪蒙赛尔的“交易费用节约说”,通过案例的方式说明了这一点。同时人口与资源的矛盾导致了资源稀缺,人们在利用资源上的竞争会加剧这种状况,使得产权的建立更加必要和迫切。阿尔奇在《产权经济学》中提到,“产权在任何国家、社会中都能得到启示。”产权的形成受不同社会因素的影响,例如社会风度习惯、约束机制、国家暴力等。张五常认为,当潜在寻租成本大于寻租成本时,要降低成本,需要对产权进行明确界定,这样新的产权就产生了。巴泽尔进一步指出了,在社会中权利是产生于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的,同时产权也是不断产生和不断放弃的,因此产权要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以动态的情形来分析。 总而言之,产权的产生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产权也会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分工和交换的不断完善和深化,使得产权的存在发挥着激励的作用,使得拥有财产的人将财产用于能带来更多收益的用途,促进财产的高效利用,资源得到整合。产权理论对于理解具体经济运行的制度建设和运行、以及实现经济绩效有着深刻的指导作用,不仅能够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还能够指导个人的经济行为更加有利于他人。我国学者注重从财产的实际运用上来划分财产,不论财产的性质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能够运用产权理论来分析。 二、西方产权理论主要成果总结 1.产权与所有制问题 产权用英文来表示,是propertyrights,即财产权利的复数,由此可见产权是一组权利束。产权是包含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让渡权等一些权利。产权理论认为资源配置效率与产权的界定有很大的相关性,从经济现实角度考虑,需要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产权的界定必须要明确,并建立明确有效的产权制度。产权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产权关系,以明确各种权利的界限问题,使得产权成为既定物品权利的载体,保证既定权利能够通过对物的权能来确定。所有权分配关系是经济基础,由此决定的上层建筑就是产权制度。所有制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从基本的层面对经济利益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做了规定,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综述.doc

因素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以及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来分析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其中,人的因素是指他对人的行为的两个假设: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指的是: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交易的不确定性,而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指的是潜在的交易对手的数量。诺思则主要从商品的多维属性信息不对称,人的机会主义动机,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威廉姆森的交易费用决定因素分析主要是针对事后的交易费用的形成。诺思关于商品和服务的 多为属性与信息。 威廉姆森根据所有者拥有产权的完整性或残缺性把产权分为三种形式,即私有产权,共有产权和国有产权。他还对共有产权的过度利用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并分析了共有产权向私有产权转变的必然性。他认为,②简单的治理结构能够有效的应付简单交易的需要,然而,随着合约风险变得错综复杂,简单的治理结构就会面临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转向更为复杂代价也更高的以专断取代规则的治理结构是企业增值的源泉。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年发表的《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

织》一文标志着企业产权理论的形成。该文分析了了古典业主制企业剩余索取权,监督权和经营决策权安排给企业主,为什么是最优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解决企业内部的监督者激励问题,提高企业绩效。同时还指出,只有报酬严格按照个人生产力进行分配,才会对个人投入产生足够的激励。 巴泽尔将产权理论应用到其他领域,他还具体分析了反垄断侵蚀、产权和盗窃的关系、发明创造方面的产权问题、价格信息方面的产权。他指出,③消费者与竞争者能否按照价格买卖产品,这种能力取决于他们自己能否签订并履行适当的合约。如果合同成本过高,买卖双方按竞争性价格所得到的产权很可能就会丧失,掠夺性定价者就可以趁机攫取垄断权力。 二、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也是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部分,其代表人物是诺思(Douglass C. North)。他将交易费用和产权理论应用于经济史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重新作出了解释。他认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刺激的有效制度是促使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有效率的产权结构是经济活力的源泉。国家决定产权结构,因而最终要对造成经济的增长衰退或停滞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其功能是弱化偷懒和搭便车的道德风险。它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历史上国家的不稳定性即国家的兴衰。 他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从中世纪的庄园制度开始分析西方在兴起过程中制度的演化。他认为:④当所有权还是不

外部性理论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外部性理论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摘要:外部性理论是环境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它一方面揭示了市场经济活动中一些低效率资源配置的根源,另一方面又为如何解决环境外部不经济性问题提供了思路。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是国际社会迄今为止,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效机制的办法。外部性内部化是制定环境经济政策的出发点所在。从环境的外部性理论入手,分析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利用外部性理论,提出解决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外部性环境经济政策环境保护 1、外部性含义 a)外部性是在没有市场交换的情况下,一个生产单位的生产行为(或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影响了其他生产单位(或消费者)的生产过程(或生活标准),如果 F i=f(X i1,X i2,X i3,···,X i m,X j n,) i≠j 则可以说生产者(或消费者)j对生产者(或消费者)i存在外部影响。其中F i是生产者i的生产函数或消费者i的效用函数;X i m是生产者(或消费者)i的内部影响因素; X j n是生产者(或消费者)j对i施加的影响。 b)外部性是指当某个企业的经济行为(或某人的消费行为),经过非价格手段,直接地、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其他企业的生产(或其他人的效用),并且成为后者自己所不能加以控制的情况时,对前者来说就存在外部性问题。实际上,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影响并没有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 外部性的产生,实质上是社会边际收益或社会边际成本与私人边际收益或私人边际成本之间存在着差异。当存在外部性时,人们在进行经济活动时所依据的价格,既不能准确地反映社会边际收益也不能准确地反映社会边际成本,由于价格信号失真,据此做出的经济活动决策会使社会资源配置发生扭曲,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因此,只要存在外部性,资源配置就不是有效的。 在环境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环境资源的无产权和零价格制度,致使其生产和消费中存在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以及私人边际收益与社会边际收益的差异,导致了环境资源的竞争性使用和环境质量的不断降低,产生了环境外部性问题。当存在环境外部性问题时,厂商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并不能导致环境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外部性对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比较,可以分为外部经济性和

外部性理论及其内部化研究综述

2007 .8 117 学术研究 外部性理论及其内部化研究综述 外部性理论及其内部化研究综述 摘要:外部性是一种经常出现的经济现象,其特征表现为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外部性是导致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它的存在意味着资源的非帕累托最优配置,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详细阐述了外部性概念产生、发展及完善的过程,根据外部性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九类,并归纳总结了四种外部性内部化的方法。 关键词:外部性、内部化、庇古税、交易费用、产权 文/李世涌 朱东恺 陈兆开 虽然人们发现外部性的历史非常短,但外部性在经济学中却十分重要,特别是在环境问题越来越被大家关注的今天,研究外部性及其解决方法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而且,新古典经济学提出进行政府干预的理论基础和新制度经济学提倡的产权理论或合约理论的理论基础都是外部性理论。因此,我们有必要来认真探索一下外部性理论。 一、外部性理论演进 外部性的概念是剑桥学派的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最先提出的,他在1890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中写道:“对于经济中出现的生产规模扩大,我们是否可以把它区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即生产的扩大依赖于产业的普遍发展;第二类,即生产的扩大来源于单个企业自身资源组织和管理的效率。我们把前一类称作‘外部经济’,将后一类称作‘内部经济’”。 1924年,马歇尔的学生庇古在其名著《福利经济学》中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了外部性问题。他提出了“内部不经济”和“外部不经济”的概念,并从社会资源最优配置的角度出发,应用边际分析方法,提出了边际社会净产值和边际私人净产值,最终形成了外部性理论。庇古认为,在经济活动中,如果某企业给其他企业或整个社会造成不须付出代价的损失,那就是外部不经济,这时,企业的边际私人成本小于边际社会成本。 奈特于1924年对庇古上述意见进行了反驳,他认为产生“外部不经济”的原因是对稀缺资源缺乏产权界定,若将稀缺资源划定为私人所有,那么“外部不经济”将得以克服。到1943年,埃利斯和费尔纳提出了与奈特近似的看法,也认为“外部不经济”与产权有关,但是,他们比前人更加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外部不经济”,将污染等问题与“外部不经济”联系起来。 到了20世纪50年代后,经济学家对“外部性”概念的表述发生了宽泛化的趋势,有的学者甚至将“外部性”等同于市场失灵来看待。下面3位学者的表述,也许能够透视这一趋 势。1952年米德给出了这样一个表述:“一种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指的是这样一种事件:它使得一个(或一些)在做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这一事件的决定时根本没有参与的人,得到可察觉的利益(或蒙受可察觉的损失)。”1958年贝特提出了更加宽泛的概念:“我认为将外部经济这一概念扩展是自然而然的,也是有用的,这远比限制要好,最好让‘外部性’指示这样一种状况,即在用价格划分成本与收入时,出现非帕雷托的成本与收益关系。”[5]布坎南和斯塔布尔宾在1962年用一个函数关系式表达了对“外部性”的认识,“外部性可以表达为: UA=UA ( X1,X2,...Xn,Y1 ) UA表示A的个人效用,它依赖于一系列的活动(Xl,X2,Xn),这些活动是A自身控制范围内的,但是Yi是由另外一个人B所控制的行为,B被假定为社会成员之一。” 于上述这一宽泛化的趋势中,西多夫斯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外部性”不等于市场失灵,但存在某种关系,既然我们对此联系的认识尚未清楚,所以不存在统一的界定。应该承认,并不能因为对某些概念的界定的“不愉快”而放弃对市场的理论分析。 在20世纪60年代,科斯虽然没有对“外部性”进行界定,但他的经典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交易成本”这一范畴的提出,似乎为埃利斯和费尔纳及奈特对“外部性”的论述提供了发挥的空间。科斯认为庇古是在错误的思路上讨论外部性问题。他在文中证明,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条件下,庇古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无论初始的权利如何分配,最终资源都会得到最有价值的使用,理性的主体总会将外溢成本和收益考虑在内,社会成本问题从而不复存在。科斯认为,庇古等福利经济学家对外部性问题没有得出正确的结论,并不简单地在于分析方法上的不足,而根源于福利经济学中的方法存在根本缺陷。 1970年,著名华人经济学家张五常发表了《合约结构与非专有资源理论》一文,对“外部性”作出了非常独到的解释。

关于产权的理论 德姆塞茨

关于产权的理论 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议定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权利束常常附着在一种有形的物品或服务上,但是,正是权利的价值决定了所交换的物品的价值。提出权利束构成的形成与结合的问题比经济学家所共同探讨的问题更为重要。经济学家常常将产权束作为一个论据,来寻求对决定价格和这些权利所附着的物品的单位数量的力量的解释。 在本文中,我将试图形成一些关于产权的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全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简要地讨论了在社会体制中产权的概念和作用。第二部分为研究产权的形成提供了一些指导。第三部分阐述了一些将产权结合成特定的权利束以及那些决定与这些权利束相联系的所有制结构的基本原理。 产权的概念和作用 在鲁宾逊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这些预期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得到表达。产权的所有者拥有他的同事同意他以特定的方式行事的权利。一个所有者期望共同体能阻止其他人对他的行动的干扰,假定在他的权利的界定中这些行动是不受禁止的。 要注意的很重要的一点是,产权包括一个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通过生产更优质的产品而使竞争者受损是被允许的,但是如果诋毁他就不行了。一个人可能被允许去诋毁他的入侵者而受益,

但是他在一个价格下眼下销售产品则会受到禁止。那么很显然,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们所采取的行动。这一认识能很容易地导致产权和外部性之间的密切关系。 外部性是一个意义不明确的概念。为了本文的目的,这一概念包括外部成本、外部收益以及现金和非现金的外部性。没有一种受益或受报效应是在世界以外的,有的人或人们常常会遭受或享有这些效应。将一种受益效应或受损效应转化成一种外部性,是指这一效应对相互作用的人们的一个或多个决策的影响所带来的成本太高以至于不值得,这就是该词在这里的含义。将这些效应“内在化”是指一个过程,它常常要发生产权的变迁,从而使得这些效应(在更大程度上)对所有的相互作用的人产生影响。 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导引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与社会相互依赖性相联系的每一成本和收益就是一种潜在的外部性,使成本和收益外部化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双方进行权利交易(内在化)的成本必须超过内在化的所得。一般地,由于交易中的“自然”困难,交易的成本要相对大于所得,或由于法律的原因它们也可能较大。在一个法制的社会,对自愿谈判的禁止会使得交易的成本无穷大。当外部性存在时,资源的使用者对有些成本和收益没有加以考虑,但允许交易中内在化的程度增加。例如可以认为,一个企业在使用奴隶劳动时就没有承认他的活动的全部成本,因为它可以只向奴隶劳动者支付自给工资。如果允许谈判,情形就不会

科斯定律及其产权理论

科斯定律及其产权理论 科斯定理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命名。他于1937年和1960年分别发表了《厂商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两篇论文,这两篇文章中的论点后来被人们命名为著名的“科斯定理是产权经济学研究的基础,其核心内容是关于交易费用的论断。 科斯定理的基本含义是科斯在1960年《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表达的,而“科斯定理”这个术语是乔治·史提格勒(George Stigler)1966年首次使用的。 科斯定理较为通俗的解释是:“在交易费用为零和对产权充分界定并加以实施的条件下,外部性因素不会引起资源的不当配置。因为在此场合,当事人(外部性因素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将受一种市场里的驱使去就互惠互利的交易进行谈判,也就是说,是外部性因素内部化。 科斯第一定理即为史提格勒的表述:如果市场交易成本为零,不管权利初始安排如何,市场机制会自动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现实世界,科斯第二定理可以表述为:一旦考虑到市场交易的成本,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以及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将会对资源配置效率产生影响。如果产权的界定是适当的,那么,人们就会被迫偿付他们给别人带来的任何外部负效应,而且,市场交易将产生有效率的结果。 关于什么是科斯定理,西方学者有多种说法,一般认为该定理可表述为:在市场交换中,若交易费用为零,那么产权对资源配置的效率就没有影响。例如,假定有一工厂排放的烟尘污染了周围5户居民晾晒的衣服,每户由此受损失75元,5户共损失375元。再假定有两个解决方法,一是花150元给工厂烟囱安装一除尘器,二是给每户买一台价值50元的烘干机,5户共需250元。不论把产权给工厂还是给居民,即不论工厂拥有排烟权利,还是5户居民有不受污染的权利,如果听任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发生作用,工厂或居民都会自动采取150元解决问题的方法,因为这样最节省,150元成本最低表示资源配置最优。 科斯定律由三个关键概念和四个要点组成。 三个关键概念: (1)交易成本。 它是指协商签订契约以及契约签好后付诸实施所需要的成本。以雇工程队修建一座办公大楼为例来说明。这时的交易成本包括下列若干项之和:寻找合适的建筑工程队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与建筑单位协商、讨价还价,签订有关契约,确定工程的价码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雇人检查已建成的办公楼的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契约上的标准所付出的时间与货币;如果工程不合标准,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所需花费的时间与货币。 (2)产权。 使用与拥有某种资源的权利。每一位在图书馆看书的人,都拥有获得安静的读书环境的权利,这是他拥有与使用”安静环境“的产权。 (3)产权交易。

第六章外部性理论讲述

第六章外部性理论 第一节外部性的涵义与分类 “自然的经济制度(即市场经济)不仅是好的,而且是出于天意的,因为在其中,每一人改善自身处境的自然努力,可以被一只无形的手引导着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即在追求他本身利益时,也常常促进社会的利益。” ——亚当·斯密,1776 一、外部性的涵义 ?外部性指的是经济主体从其经济行为中得到的利益不等于该行为带来的社会利益,从而对他人产生的利益或成本影响,又称为“外部效应”、“外部经济”、“外部影响”、“外在性”等。 ?正外部性:利益,增加他人的福利 ?负外部性:成本,对他人造成损失 07-09年金融危机:外部性的解读 金融危机:负的外部性 ?房地产投机社会成本(即由房地产泡沫引起的金融体系不稳定)大

于房地产投机的私人成本。 ?金融机构的社会成本(不良资产问题、大型金融机构不能倒闭、对实体经济的作用等)大于金融机构的私人成本。 ?美国金融体系运行的国际性社会成本(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等)大于美国金融体系运行的私人成本。 ?外部性逃逸不出地球,全世界埋单。 正的外部性:个人收益<社会收益 ?当经济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的一项经济活动给社会上其他经济主体带来好处,但他自己却不能由此得到补偿,从而使这个人从其活动中得到的利益小于该活动带来的社会利益。 负的外部性:个人利益>社会利益 ?当经济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的一项经济活动会对社会上其他经济主体带来危害,而他并不为此支付足够补偿这种危害的成本,从而使这个人从其活动中得到的利益大于该活动带来的社会利益。 我们身边的外部性

二、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的关系 ?公共物品现象事实上是收益外部化的表现,也即正外部效应。例如:教育 ?作为公共品的教育:诚实和美德来源于良好的教育 ——使学生融入社会 ——教会学生法律和秩序的重要性 ——提高整个国家的生产力 ?年轻一代从一开始就要学会不仅仅只为自己活着,而是为整个民族。 ?“要立志站在学术的前沿上,拥有舍我其谁的勇气。要培养充满正义和力量的人格,养成付诸理性的思维习性。” ?视频:帝国春秋——教育的外部性 公共物品与外部性联系密切 ?公共物品现象是正外部效应,而负的外部效应也往往与公共物品有关。 ?污染成为外部成本,因为清洁的空气或水也是公共物品。公路、桥梁这类产品的消费中产生的拥挤成本也是外部成

外部性理论

第一节外部性理论 1、含义:外部性(Externality)是指在缺乏任何相关交易的情况下,一方所承受的、由另一方所导致的后果。用效用函数表示为:U A =U A (X1 ,X2 ,X3 ,X4…… ;Y )。其中X i (I=1,2,3 ……,n) 表示 A 的行为,Y 表示除A 以外的所有其他个体的行为。其经济学含义是:一个人的效用除由其自身决定外,还受他人行为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不能由其自身控制的。换言之,一个人的福利不仅取决于自身的行为,而且还取决于其他人的行为。 2、分类: 1)外部成本:如果一些人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些人蒙受损失而前者未补偿后者,就称为外部成本,或负的外部经济; (2)外部收益:如果一些人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些人受益而前者无法向后者收费,就称为外部收益,或正的外部经济。 3、外部性理论的渊源及演进 (1)马歇尔的外部性理论:马歇尔在1890 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外部经济”的概念。大致内容是:一个厂商的生产成本既取决于该工业的规模,也取决于各个厂商本身的规模。在分析这一问题时,马歇尔直接使用了外部经济的概念,为正确分析外部性问题奠定了基础。 (2)庇古的观点:庇古1920 年出版的《价值与财富》一书中论述了外部性,认为“ 外部性造成了私人边际产品与社会边际产品的之间的不一致”,并认为经济学家有责任解决这一问题。在治理外部性的经济手段方面,庇古从“ 公共产品” 问题入手,分析了厂商生产过程中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问题,认为两种成本的差异构成了外部性,从而提出了征收“ 庇古税” 作为治理外部性的方法,所以经济学上把征收“ 庇古税” 以治理外部性的经济手段叫庇古手段。 (3)奈特的观点:奈特在1924年发表的《社会成本解释中的一些错误》的论文,对庇古外部性成本的计算提出了异议。奈特认为,庇古在平均成本计算时没有把土地的费用计算在内,而只是把可变生产要素的成本计算在内,这种方法是错误的。其观点是:由于土地是私有的,只有将地租计算在平均成本之内才能得出最优的产量。此外,对于“外部不经济”产生的原因奈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外部不经济”源于对稀缺资源缺乏产权界定,若将稀缺资源划定为私人所有,则“外部不经济”将得以克服。可见,奈特已注意到了“外部不经济”产生的产权原因,开辟了对“外部性”问题进行研究的新方向。 (4)科斯的外部性理论:1960 年科斯发表了题为《社会成本问题》的论文,与庇古等人所持观点不同,科斯认为外部性的产生并非市场运行的必然结果,而是由于产权界定不清,因此,有效产权制度的确立和实施可解决外部性问题。同时他认为庇古在对外部经济进行治理时只对造成外部经济的一方进行限制是不对的,相反,双方都应当承担责任,只对一方进行限制,不利于该厂商的经营。科斯将外部性与产权以及制度变迁联系起来,将外部性引入制度分析之中,使人们对外部性问题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但是由于科斯的主要理论建立在较强的假定前提之下,而这些条件在现实中难以满足,使其理论难以成为政策依据。尽管如此,他提出的通过确立产权以消除外部性的思想对于解决环境问题仍具重要意义。 (5)米德的观点:1962 年米德发表了《竞争状态下的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全面分析了生产上的外部经济和不经济,他将外部经济产生的原因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无偿生产要素的作用。他以苹果园和养蜂场为例,认为苹果园面积的增加可以使养蜂场的蜂蜜的产量增加,但是养蜂场不必为蜂蜜的增加向苹果园支付费用。对这类外部性调整的方式有:(1)对

关于产权理论的综述

关于产权理论的综述 摘要:在通读了关于产权理论的几篇文章后,使我对产权理论的形成和产权理论的基本思想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并通过我个人的理解写此综述。本文也是在基于科斯、德姆塞茨、阿尔奇安几位产权理论奠基人的文章基础上对产权理论的形成、产权的概念、交易费用与产权的关系、产权的分割与分享及其作用等方面进行理解性叙述。 关键词:产权交易费用维权费用分割分享私有制公有制产权组合权利结构 在现代社会,我们不可避免的会接触到一些产权问题,如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产权清晰”的要求,《物权法》中保护私人财产权利等。在理论上,产权理论又是现代制度经济学中最重要、最基础的理论。下面我就来浅析一下产权的相关理论知识: 一、产权理论的形成 1960年,罗纳德·科斯在《法学和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长文《社会成本问题》。科斯在这篇文章中论述了产权及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他的追随者根据他的论述,归纳出后来广为流传的科斯定理,并在其基础上对产权的交换和行使、产权的分割与分享、产权的组合和结构等方面进行研究,逐渐形成了产权学派、新制度学派的产权理论。 二、产权的概念 1、科斯并未明确指出产权的概念,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指出“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安排会比任何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产值。” 2、阿曼·阿尔奇安在《产权经济学》中指出“资源的个人使用权(即产权)……产权对我意味着,对于其他人在资源使用方面做出的违背我的意愿的选择的一种保护,所以说是‘我的’产权。” 3、哈罗德·德姆塞茨在《关于产权的理论》中指出“产权是一种社会契约,他的意义产生于这样的事实,即它有助于形成一个人在同他人的交易中能理性地把握的那些预期。……产权意味着权利对所有者自己或他人有益或有害”。 三、有关产权的理论 (一)科斯定理 对于什么是科斯定理,科斯本人并没有明确说明,众说纷纭,难有定论。但毫无疑问的是,所谓的科斯定理即是对科斯《社会成本问题》一文的重要中心思想的概括。后来,科斯自己总结道:“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最终结果(促进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并说明这是在零交易费用的假设的前提下,是科斯定理的实质。 科斯以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的谷物生长一案为例证,运用边际分析方法,引入交易费用,分别对走失的牛是否“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进行分析,并引

超产权理论

2010 04·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45 Finance & Accounting 集团将旗下的众合轨道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浙江海纳,浙江海纳变更为“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众合机电”。此后众合轨道获得了苏州、杭州、天津等地的轨道交通、地铁信号和自动检售票系统等相关业务的合同订单5.10亿元,这些订单将给众合机电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 三、启示 首先,通过此次控股权置换,浙大网新完成了对烟气脱硫业务的剥离,为公司向IT产业专业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浙江海纳则通过定向增发新股,完成了由单一的半导体单晶硅向节能减 排材料和轨道交通业务的大机电的转型。尽管这次置换可能会给浙大网新带来暂时的利益损失(从表3来看,其营业收入和利润、净利润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都稍有降低),但对浙江海纳而言,其营业收入却有30%的增长,利润、净利润两项指标也因为确认了3 500万元的债务豁免收益而大幅增加。 其次,从控股权转让收益的角度来 看,浙大网新尽管在网新机电股权转让中获得了2.11亿元的转让收益,这种转让价差能够作为控股权私有收益而被网新集团单独享有吗?回答是否定的。作为实际控制人的网新集团不但要承担重组前的项目风险和损失,同时还要确保转让后浙大网新的收益不低于持有网新机 表3 浙大网新、浙江海纳2009年与2008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 单位:百万元 电股权的收益,不足部分由网新集团予以补足。如果网新集团在取得了部分转让收益后,丝毫没有承担运营的风险,那么它所享受的收益就属于私有收益。反之,既然它承担了项目的运营风险,那么它所取得的部分转让收益就是对它承担风险的补偿。因而此次控股权置换是对公司股权的一种优化,是对公司股权治理结构和公司业务的积极推进。所以我们不能一味地将控股股东享有的转让收益界定为是对其他股东的利益侵害,而应当根据其收益与风险的承担对应情况来进行科学的判断。 最后,任何一项控股权置换交易的完成,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大股东的支持,大股东可以提供一个资源、技术、资金和信息交换的平台,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资产,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公司控股权交易市场的良性循环,才能促进公司股权的不断发展和壮(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 陈利花 案例分析

关于产权的理论

在本文中,我将试图形成一些关于产权的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全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简要地讨论了在社会体制中产权的概念和作用。第二部分为研究产权的形成提供了一些指导。第三部分阐述了一些将产权结合成特定的权利束以及那些决定与这些权利束相联系的所有制结构的基本原理。产权的概念和作用在鲁宾逊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这些预期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得到表达。产权的所有者拥有他的同事同意他以特定的方式行事的权利。一个所有者期望共同体能阻止其他人对他的行动的干扰,假定在他的权利的界定中这些行动是不受禁止的。要注意的很重要的一点是,产权包括一个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通过生产更优质的产品而使竞争者受损是被允许的,但是如果诋毁他就不行了。一个人可能被允许去诋毁他的入侵者而受益,但是他在一个价格下眼下销售产品则会受到禁止。那么很显然,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们所采取的行动。这一认识能很容易地导致产权和外部性之间的密切关系。外部性是一个意义不明确的概念。为了本文的目的,这一概念包括外部成本、外部收益以及现金和非现金的外部性。没有一种受益或受报效应是在世界以外的,有的人或人们常常会遭受或享有这些效应。将一种受益效应或受损效应转化成一种外部性,是指这一效应对相互作用的人们的一个或多个决策的影响所带来的成本太高以至于不值得,这就是该词在这里的含义。将这些效应“内在化”是指一个过程,它常常要发生产权的变迁,从而使得这些效应(在更大程度上)对所有的相互作用的人产生影响。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导引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与社会相互依赖性相联系的每一成本和收益就是一种潜在的外部性,使成本和收益外部化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双方进行权利交易(内在化)的成本必须超过内在化的所得。一般地,由于交易中的“自然”困难,交易的成本要相对大于所得,或由于法律的原因它们也可能较大。在一个法制的社会,对自愿谈判的禁止会使得交易的成本无穷大。当外部性存在时,资源的使用者对有些成本和收益没有加以考虑,但允许交易中内在化的程度增加。例如可以认为,一个企业在使用奴隶劳动时就没有承认他的活动的全部成本,因为它可以只向奴隶劳动者支付自给工资。如果允许谈判,情形就不会如此,因为奴隶会要求企业向他们支付以作为自由人的预期报酬为基础的自由的补偿。这样,奴隶的成本在企业的计算中就被内在化了。欧洲封建社会中的农奴向自由人的转变就是这一进程的一个例子。外部性的一个最有意义的例子或许是它在征兵中的广泛使用。纳税人通过不向讲授军务的教授支付全部成本而受益,他所逃掉的成本是自愿提供服务的人们所必须获得的追加总量。为了免税,这一总量是由征兵者向纳税人提供的补偿,对于自愿征兵的“将他买进(buy-him -in)”或“让他以自己的方式将他卖出(let-him-buy-his-way-out)”体制。征兵的全部成本将由纳税人来承担。使我经常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如此多的经济学家在看到烟尘时承认它是一种外部性,但当他们看到征兵时却不这样认为。人们所熟悉的烟尘的例子是由于谈判的成本可能非常高(由于有大量的相互作用的参与者),而使得将烟尘的所有效应内在化不值得,而征兵则是一种由禁止谈判所造成的外部性。[!--empirenews.page--]在以上例子的逻辑关系中,产权在将外部性内在化中所起的作用就十分明显了。在一项关于一个人的自由权利的法律创立时,如果一个人要得到服务,这将迫使企业对纳税人提供部分补偿以足以包括使用他的劳动的成本。因此,劳动的成本在企业或纳税人的决策中就被内在化了。换言之,法律授予了企业或纳税人对奴隶劳动的明确的权利,这将迫使奴隶的所有者考虑愿意为他们的自由提供的支付总量。因此,尽管在这两种情形下财富的分配不同,但这些成本在决策中都被内在化了。在每种情形下内在化所需要的是,所有制包括了售卖的权利,正是对一种产权调整的阻止,对建立一种从那以后可以交换的所有权的禁止,妨碍了外部成本与收益的内在化。在一个零交易费用的世界,这一进程中有两个显著的含义是确实的。当允许产权交换时,由此所致的组合是有效的,且这一组合与所有权分配给谁无关(除不同的财富分配

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

浅谈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新制度经济学在我国流行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研究的进步,发现有关制度对经济行为的影响的分析应该居于经济学的核心地位。产权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内容之一,科斯是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科斯的产权理论是关于产权界定和交易费用对议定契约的影响的。○1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现有的社会经济热点问题——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作出分析,从不同的角度探寻这些问题的根源。 关键词产权理论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环境产权 Summary Since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and had a profound influence in our country.With the progress of research and found that the system analysis of the influence of the economic behavior should be in the core position of economics.Property rights theory is one of the main content of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coase is the representative figure of the theory.Coase's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is about property right definition and transaction cost of the influence of the agreed contract.In this paper, the perspective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to our country existing social economic hotspot issues, housing demolition, city plann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ke analysis, explore the root of these problems from different angles. 一、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

产权理论的演变 史小宁

产权理论的演变:一个文献述评 作者:史小宁 摘要:产权理论是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产权理论的发展演变进行综述与评析,提出一些观点:第一,产权理论是一个不断演进和完善的过程;第二,产权是法定主体对开放性财产所拥有的各项权利的总和;第三,超越公私范畴的产权理论能促进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第四,产权社会化要求利益分享?责任分担,它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把握这些对于推动我国企业改革?建立现代社会化产权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产权理论;财产;市场经济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经济学家越来越重视产权理论在经济发展与运行中的作用,因为产权是进行市场化改革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根本无法回避的问题?然而,由于人们对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误解,致使人们在所有制?产权问题上纠缠不清?尽管佩乔维奇在《马克思?产权学派和社会演变过程》一文中指出:“马克思是第一位有产权思想的社会科学家?”但实际上马克思经济理论研究的主题是所有制理论,而非产权理论,产权理论是西方制度学派和西方产权经济学研究的范畴,这实际上是对马克思的一种误解?因此,理清产权理论的相关问题对于我们理解具体经济运行的制度安排以及经济绩效的获得具有更加深刻的价值? 一、财产、产权的起源 历史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指出,最早的财产观念是和食物的获得这种基本的需要有密切的联系,它的发展是和标志着人类发展各文化时期的各种发明和发现数目的增加以及社会制度的改善有着密切关系的?马克思认为,“财产最初无非意味着这样一种关系:人把他的生产的自然条件看做是属于他的?看做是自己的,看做是与他自身的存在一起产生的前提:把他们看做是他本身的自然前提,这种前提可以说仅仅是他身体的延伸?”[1]也就是说,财产只有通过生产本身才有意义? 法国学者保尔·拉法格则认为,在原始部落中,私人的或个人的所有最初以思想的形式出现,个人的财产采取物质的形式出现只限于野蛮人的贴身之物,或者说得确切些就是与他结合在一起的东西(穿在嘴唇上?耳朵上?鼻子上的装饰品或穿在身上的兽皮等)?那些最带有个人性的东西如武器?装饰品等,在集团成员之间这样迅速地由一手转给一手,因而无论如何不能认为是个人的所有品,而只能是社会的,属于全体成员的[2]?法国学者卢梭则认为,最初占有者的权利,唯有在财产权确立之后,才能成为一种真正的权利?并且指出要认可对于某块土地的最初占有者的权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一,这块土地还不曾有人居住;第二,人们只能占有为维持自己的生存所必需的数量;第三,人们占有这块土地不能凭一种空洞的仪式,而是要凭劳动与耕耘;这就是在缺乏法理根据时,所有权受到别人尊重的唯一标志[3]? 另外,关于财产权利的起源,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给人们构造了一个思想实验?他们假定一个只有人?土地?农业和军事技术但没有法院和政府的简化世界?在这个世界上,人们以土地为生,同时拥有道德上的权利?但由于没有政府的存在,确定和保护这些权利是靠那些愿意并能够维护其财产的个人?家庭或家庭联盟来自我履行?因为,土地对于它的使用者一定具有超过维护土地的成本的价值,所以,保护财产的排他是值得的,但当时排他权是靠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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