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2021年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对新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___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___负责___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第二篇:dsa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介入科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放射科___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制定兼职协助科主任做好___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___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___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___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___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受孕后___周至___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惊醒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___线球管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采用数字化___线检查,减少辐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个人剂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9、放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轮休、疗养等。

第三篇: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时间的正常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保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许可制度

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方式性工作。

2、对许可证要按规定进行审核、校验、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

3、开展不同种类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特点和身体的健康标准。

4、所有从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上岗。

二、放射防护设施

1、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场所和新增、换新的放射设备,均要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影响保护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2、在放射项目建设时,要严格遵守从“三同时”的要求,做到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体设计和评价、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

3、放射性场所的相关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4、放射性场所进出入口要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作指示灯等保证放射安全的设备。

三、放射防护安全措施

1、对放射性谁呗要定制使用、保养维护与维修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使用、维护维修的记录并存档。做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按规定由有资质的机构对放射性设备进行各种性能的检测,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在年终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发证机关备案。

3、对放射场所周围环境要进行定期监测,由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每年至少一次,并将监测结果报环保部门备案。

4、各放射诊疗科室要配备齐全工作人员和患者防护用品,保证所配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并能正常使用。在放射诊疗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尽量穿戴防护衣,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牌。

5、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放射性监察室,要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6、在放射诊疗其按,要告知患者摄像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影响,在放射诊疗时要提醒患者选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同事对陪护这也要采取防护措施。

7、对儿童和孕妇,非特殊需要尽量避免进行放射性检查。

8、在放射性诊疗前,尽量以摄影代替胸部透视检查,尽量用小找射线,高能质射线,充分利用优质的摄影记录设备,熟练操作,尽量减少照射时间。

9、要严格按照放射检查的正当化和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对患者进行放射性检查,避免各种原因引起受检者的重复照射。

四、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

1、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在康期间要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档案。

2、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要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建立放射人员的健康档案,终生保存。

3、按国家要求,从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员和放射防护负责人,必须参加环保和卫生方面___的放射防护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五、放射安全监管

1、医院成立专门的放射防护安全和质量管理小组,组长由医院法人代表担任,负责全院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工作。

2、指定达到国家要求的专职人员负责日常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3、各科室要成立放射防护安全和质量管理小组,组长由科室主任担任,并制定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的规章制度、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护计划的实施方案、放射事故的应急措施和应急演练方案。

5、定制设备和环境评价、放射场所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制度,并按上级要求做好年度上报,

6、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详细档案资料、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工作人员培训档案、设备保养维修档案、监测仪器使用管理档案、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登记台账档案。

7、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小组,每季度一次对科室的放射防___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安全设备的完好情况、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的个人或科室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按时保质进行整改。

第四篇: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___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___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___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___物给药和___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___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设备维修保养

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2、设备开机后应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

3、设备应开展定期的维护(三个月一次)、检查。

五、生产安全保障

1、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检查水电安全情况。

2、义务消防员检查消防设备是否正常。

3、设立专用通道,指派专人在突发情况下有序疏散病人。

六、监督检查

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周应进行检查。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3、检查结果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挂钩。

第五篇: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诊疗安全防护领导小组组长:陈晓会

副组长:刘艳红

成员:张泳林跃宋艳侠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指导和监督医院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2、建立健全放射诊疗和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制度,保证放射防护、安全和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___医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和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体检。

4、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___演练。

5、将放射防护纳入医疗质量检查的内容,定期___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大通乡卫生院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___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___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___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___物给药和___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___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设备维修保养

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2、设备开机后应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

3、设备应开展定期的维护(三个月一次)、检查。

五、生产安全保障

1、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检查水电安全情况。

2、义务消防员检查消防设备是否正常。

3、设立专用通道,指派专人在突发情况下有序疏散病人。

六、监督检查

1、放射安全诊疗防护领导小组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对相关科室的安全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周应进行检查。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3、检查结果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挂钩。

2021年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外科、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的所有人员。

2、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学校毕业的影像专业人员。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对新上岗或调入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居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方可录用。

3、上岗前或上岗后放射工作人员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向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佩带个人剂量元件,每___个月检测一次,一年四次,并按时定期送检。检测结果抄录在《放

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___时,必须有本单位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___年(不得超过___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收到检查结果后要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

6、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7、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放射防护教育中形成的档案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单位所用,统一保管,终生保存。

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4篇)

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或配备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二、从事放射诊断工作,必须向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诊断工作,并按规定时限申请校验。 三、每年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设备性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及状态检测,保证放射诊疗设备和放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尽量以胸部____—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五、放射诊疗机房入口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进行射线检查必须关好防护门、窗,并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如确需陪护,必须向陪护人员提供防护用品。 六、放射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接受个人剂量检测,定期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 七、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不得因资料管理使受检者转诊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放射防护管理 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____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单位领导讨论决定成立“放射防护管理____机构”。

放射防护管理____机构由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组成,全面负责并执行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一、放射防护管理____机构 (一)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 本单位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院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 证工作 1、人员组成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职责 (1)决定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成员;(2)制定放射防护管理的相关规定(3)制 定放射防护管理相关年度预算;(4)审核放射防护管理相关费用支出(5)监督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工作(6)管理并监督放射诊疗项目的开展(7)定期召开(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 (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 本单位成立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执行本院的放射 诊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工作。 1、人员组成 组长:副组长:组员: 2、职责 (1)制修订相关制度工作内容: 1)制修订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制度2)制修订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二)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 •相关推荐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6篇)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篇1 一、每日上班后应先开机、开空调。检查病人前先作球管预热,不允许在未预热状态下检查病人。机器出现故障时,应记录在案,维修情况也应记录。 二、进行X线摄影检查前,应仔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和会诊单,检查号码是否准确,严防错号、重号和病人重名重姓。除去病人身上金属、膏药等物品。对检查有不明之处及时请示本科医师或与临床取得联系。 三、摄影操作时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诸附件有无固定。危重病人或怀疑脊椎骨折病人应有临床医生陪同,协助移动病人和摆位,以免因摄影操作而加重病情,发生意外。 四、非本机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操作使用。 五、保持机房内整洁,下班前要及时关机、关灯和空调,并在机器复位后进行清洁卫生工作。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篇2 一、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放射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定期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防护知识培训,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二、放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业务技术,提高放射防护意识,工作时必须采取时间、距离防护措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掌握X 线检查适应症,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三、放射工作人员在不影响诊断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

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视野"进行工作。 四、X线检查中,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当受检者确需他人扶携时,除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外,还要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 五、严格控制孕妇及婴幼儿的检查适应症。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孕妇的下腹部检查。 六、放射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X线机、工作指示灯等设备,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机房内严禁堆放与诊断无关的杂物。 七、有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射线装置使用、维护、监督监测等档案。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篇3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全院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经常检查各种制度、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 三、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整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篇4 一、设备定期维护 1、设备机械性能维护:配重块安全装置检查,各机械限位装置有效性检查,各种运动运转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 2、设备电气性能维护: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检查,透视曝光参数(KV、MA、MAS)检查。 3、剂量检测:每年进行一次。 二、日常维护(每日进行) 1、每日开机后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如有必须先排除。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是医疗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对放射线的应用、管理和控制,目的是保障医疗工作者和患者的安全。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介绍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一、放射诊疗管理制度 1.医院放射诊疗中心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放射诊疗中心,负责管理和行使放射诊疗工作。放射诊疗中心应具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2.放射诊疗操作规程 放射诊疗中心应制定放射诊疗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要求。规程内容应包括:放射诊疗机房的使用和维护;放射线设备的校准和质量控制;患者的放射线检查和治疗操作等。并要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确保操作规程的有效实施。 3.质量保证和监控 医院放射诊疗中心应建立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确保患者接受到准确和安全的放射线诊疗。质量保证和监控措施包括:放射线设备的定期校准和质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质评估;放射线图像的质量评估等。 4.急诊放射诊疗

医院应设立急诊放射诊疗室,提供紧急情况下的放射线检查服务。急诊放射诊疗室应设备齐全、操作规程完善,并保持与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相关科室的紧密配合。 5.放射诊疗设备和材料管理 医院放射诊疗中心应建立放射诊疗设备和材料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选购、验收、安装和维护,以及放射线造影剂和逆行性介入治疗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等。 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放射防护责任人 医院放射防护工作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放射防护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有关规定,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2.放射防护操作规程 医院应制定放射防护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要求。规程内容应包括:放射防护措施的采取和使用;放射线工作区的划定和标识;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等。规程要与放射诊疗操作规程相衔接,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的密切配合。 3.放射防护设施和设备 医院应配备相应的放射防护设施和设备,包括:辐射防护屏蔽墙、防护门和防护屏幕等。这些设施和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安装和验收,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4.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2021年放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2021年放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工作。 2.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机房),必须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其放射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的放射诊疗设备,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启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或出租。 4.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制定与使用的射线装置相适应的放射防护管理措施,配备相适应的供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5.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射线装置及防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严禁在设备异常的情况下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6.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7.医用诊断射线装置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技)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8.机房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按要求在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机房入口大门上设置工作提示灯。 10.每年对射线装置防护性能、工作场所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建立工作场所防护检测档案。 11.严格执行放射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放射事故,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采取应急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篇:放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开展放射诊断工作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分别办理许可登记或变更手续并按要求定期进行许可登记证的校验工作。 2、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按要求做好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放射防护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3、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制定与使用的射线装置相适应的放射防护管理措施,配备相适应的供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4、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射线装置及防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严禁在设备异常情况下进行放射诊断。 6、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2021年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2021年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对新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___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___负责___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第二篇:dsa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介入科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放射科___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制定兼职协助科主任做好___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___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___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___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___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受孕后___周至___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惊醒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___线球管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采用数字化___线检查,减少辐射、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相关推荐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一、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机构及三级防护责任制 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 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 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 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3.2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 七、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

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 八、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九、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篇2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加强水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结合公司使用放射性装置的实际情况,为安全使用防护管理好公司放射性装置,各使用单位应制定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及管理负责人、放射性装置防护负责人、放射性装置管理人员、放射性装置工作维护人员等岗位职责。 (二)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的有关规定和条例,对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对在用、备用、拆卸的放射性装置的使用管理、安全防护负责,组织制定放射性装置防护管理机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有关规程,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三)防护负责人职责 1、对放射性装置的保管、使用、防护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放射性装置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制定放射性装置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从技术

放射科工作制度最新4篇

放射科工作制度最新4篇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篇一 一、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放射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定期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防护知识培训,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二、放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业务技术,提高放射防护意识,工作时必须采取时间、距离防护措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掌握X线检查适应症,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三、放射工作人员在不影响诊断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视野"进行工作。 四、X线检查中,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当受检者确需他人扶携时,除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外,还要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 五、严格控制孕妇及婴幼儿的检查适应症。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孕妇的下腹部检查。 六、放射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X线机、工作指示灯等设备,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机房内严禁堆放与诊断无关的杂物。 七、有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射线装置使用、维护、监督监测等档案。 放射科工作制度篇二 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本科室的科学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患纠纷的发生,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主要摄片,待观察片子后方可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特殊造影的。病人,必须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生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X线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由放射科登记、刻录光盘,统一保管。 6.每天集体读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的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要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查。 二、X线摄影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后影开机,开空调检查患者之前,先将球管预热,不许在未预热的状态下检查患者,机器出现故障时,应记录在案,维修情况应记录。 2.进行X线摄影检查前,应仔细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检查号码是否正确,严防错号,重名重姓;应出去病人身上的金属物、膏药等物品,对检查又不明之处应及时请示本科医师或上级医师或技师,或与临床医生取得联系。 3.摄影操作时,应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诸附件有无固定,危重患者或怀疑脊椎骨折的患者应有临床医师陪同,协助移动患者和摆位,避免患者因摄影操作而加重病情发生意外。 4.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主要摄片,待观察片子后方可嘱病人离开。 5.非本机器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操作使用。 6.保持机房内的整洁,下班前及时关机,关灯及空调,并在机器复位后进行清洁卫生工作。 三、造影检查制度 1.检查医师必须正确掌握造影检查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2.造影前告知患者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风险,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使用碘剂造影前,必须进行碘过敏试验,并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4.造影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照各项造影操作常规进行检查。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21年版)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2021年版)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21年版)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2021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和管理

第四条从事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与其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取得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放射机构许可证》(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证》)。 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再次委托。 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处理。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辖区内放射治疗监管情况报送省级卫生健康委。 第五条放射治疗许可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医疗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许可项目、校验记录; (2)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3)许可范围(复印件); 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 未经舒名号123或诊疗科目登记,不得开展放射诊疗。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确保企业在使用放射性物质和放射设备过程中不会对员工、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同时遵守相关法规、规章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使用放射性物质和放射设备的部门和员工。 三、制定程序 1、确定制定需求,成立制度起草小组。 2、对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并分析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制度内容。 3、起草制度,征求意见,修改定稿。 4、制度公布和培训,并组织实施。 5、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不断完善、修改。 四、制度名称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五、制度内容

1、放射性物质和放射设备的管理规定 1.1、放射性物质和放射设备的采购、储存、使用、维护 和废弃管理规定。 1.2、设立放射物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放射性物质和放 射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技术支持。 1.3、设立放射物质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放射性物质和 放射设备的使用情况,保证使用安全和符合规定。 2、放射防护规定 2.1、员工接触放射性物质和放射设备前必须参加规定的 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2.2、制定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员工遇 到事故能够正确应对。 2.3、制定放射防护措施,保障员工、工作场所和公众安全。 3、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3.1、制定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确保事 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3.2、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程序,规定事故报告的内容、时间和形式,并制定报告流程。 4、责任追究规定 4.1、对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给予 相应的纪律处分。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时间的正常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保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许可制度 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方式性工作。 2、对许可证要按规定进行审核、校验、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 3、开展不同种类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特点和身体的健康标准。 4、所有从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上岗。

二、放射防护设施 1、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场所和新增、换新的放射设备,均要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影响保护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2、在放射项目建设时,要严格遵守从三同时的要求,做到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体设计和评价、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 3、放射性场所的相关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4、放射性场所进出入口要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作指示灯等保证放射安全的设备。 三、放射防护安全措施 1、对放射性设备要定制使用、保养维护与维修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使用、维护维修的记录并存档。做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按规定由有资质的机构对放射性设备进行各种性能的检测,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在年终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发证机关备案。 3、对放射场所周围环境要进行定期监测,由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每年至少一次,并将监测结果报环保部门备案。 4、各放射诊疗科室要配备齐全工作人员和患者防护用品,保证所配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并能正常使用。在放射诊疗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尽量穿戴防护衣,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牌。 5、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放射性监察室,要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6、在放射诊疗其按,要告知患者摄像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影响,在放射诊疗时要提醒患者选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同事对陪护这也要采取防护措施。 7、对儿童和孕妇,非特殊需要尽量避免进行放射性检查。

放射科规范化管理制度大全7篇

放射科规范化管理制度大全7篇 放射科规范化管理制度篇1 1、各项放射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临床各科特殊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员离开。 3、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放射科医师应积极主动配合临床进行放射检查,正确填写检查报告,严格查对,准确发出。 4、全部放射照片应由放射科登记、编号、归档、统一保管,如需借出,应办借出手续,以保证归还。 5、实行定期读片制,经常研究放射诊断与摄片技术,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7、注意用电安全,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严防差错事故。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并定期检修。 8、妥善维护放射科器械,注意电离辐射,减少放射污染,节约成本,尽量及时出片。 放射科规范化管理制度篇2 1、入室处有专人管理,凡进入导管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换鞋、更衣、戴帽及戴口罩。 2、注意保持室内整洁、安静、干燥,专人负责定期更换消毒液,定期空气消毒。 3、患者入室应在清洁区更换推车。步行者应换鞋由患者通道进入手术室。 4、室内各种物品、药品要定量、定位放置,用后物归原处,药品定期检查。 5、应严格遵守无菌原则,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无菌操作技术,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6、施行介入治疗的患者应详细登记,逐月统计。

放射科规范化管理制度篇3 1、按照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透视检查项目进行透视,遇到可疑病例应建议摄片检查。 2、根据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摄片检查部位决定摄片规格,并登记编号,认真、及时做好摄片和报告工作。 3、各种造影必须预约登记,发放《病人术前注意事项单》,写好摄片检查报告。 4、精神病人检查时,必须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以防意外,不合作病人应经临床医生初步治疗,安静合作下检查。 5、建立各种位置投照条件,保证片子质量。 6、在科主任领导下读片,报告描述客观,字迹清楚,填写完整。结合临床定期检查影像与诊断报告质量。 7、遇到疑难病例请临床医生参与讨论,或送外院会诊。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图像资料统一保管,专人负责。借片需办理借片手续。 9、暗室保持整洁干燥不漏光。 10、装卸片子与冲洗均按暗室操作顺序进行。 11、保持片子不过期,不受潮,暗盒不污染,不发霉,及时更换药液。 12、发现差错事故及时讨论找出原因,并作好登记,提出改正措施。认真开展室间与室内质控工作。 13、下班前关闭所有机器,搞好机房、办公室卫生及环境卫生等。 14、未经科主任或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为外来人员免费进行各种检查。 放射科规范化管理制度篇4 1、建立疑难及误诊病例随访制度,指定临床科室住院医师成立随访小组,对有手术病理结果病例进行定期随访并对照、分析、统计。 2、对有手术病理结果的病例,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并计算出每月的放射手术病理符合率。 3、以影像诊断和病理诊断对照,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作为统计结果。最后以符合病例数加基本符合病例数比总随访病例数,计算出手术病理符合率。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与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与放射质量控制与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时间的正常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保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许可制度 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方式性工作。 2、对许可证要按规定进行审核、校验、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 3、开展不同种类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特点和身体的健康标准。 4、所有从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上岗。 二、放射防护设施 1、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场所和新增、换新的放射设备,均要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影响保护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2、在放射项目建设时,要严格遵守从“三同时”的要求,做到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体设计和评价、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 第1 页共5 页

3、放射性场所的相关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4、放射性场所进出入口要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作指示灯等保证放射安全的设备。 三、放射防护安全措施 1、对放射性设备要定制使用、保养维护与维修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使用、维护维修的记录并存档。做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按规定由有资质的机构对放射性设备进行各种性能的检测,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在年终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发证机关备案。 3、对放射场所周围环境要进行定期监测,由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每年至少一次,并将监测结果报环保部门备案。 4、各放射诊疗科室要配备齐全工作人员和患者防护用品,保证所配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并能正常使用。在放射诊疗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尽量穿戴防护衣,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牌。 5、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放射性监察室,要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6、在放射诊疗其按,要告知患者摄像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影响,在放射诊疗时要提醒患者选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同事对陪护这也要采取防护措施。 7、对儿童和孕妇,非特殊需要尽量避免进行放射性检查。 8、在放射性诊疗前,尽量以摄影代替胸部透视检查,尽量用小找射线,高能质射线,充分利用优质的摄影记录设备,熟练操作,尽

放射防护管理规定(5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是指____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 第二条拥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直属企业应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领导和协调放射防护工作。 第二章许可登记 第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放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凡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建设、使用与废止、放射源的购置与拆装处理,应到卫生、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固定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的设计应经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竣工后,应经所在地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验收,获得登记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或者使用。 第五条放射工作许可登记证每两年到原发证部门审核一次。许可登记证不应伪造、涂改。转让或出租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刊登公告,到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变更许可登记证规定的内容时,持许可登记证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终止放射工作应向原审批部门办理注销许可登记手续。 第三章放射防护管理 第六条直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台帐。

第七条直属企业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放射防护安全检查,对从事接触放射线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储存场所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应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应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或工作信号,并按规定进行辐射检测。 第九条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前应到安全、生产等部门办理“中国石化射线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在作业现场应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危险标志和防护设施,派专人警戒。 第十条购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时,应到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运输时应使用运源专车,派专人押送,途中不应在人员密集处停留,不应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过夜。 第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不应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同库储存。储存场所应符合放射防护要求,不应超过该储存场所防护设计的最大储量。储存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 储存室应实行双人双锁制,有完善的存入、领取、归还登记和检查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在室外、野外工作场所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应于当天运回源库。特殊情况应设临时储存的场所,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检查确认,设置放射性标志,指定专人负责保护。 废弃的放射性同位素应当送交放射性同位素废物管理机构或原供货单位回收处理。 第十二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经过职业性健康检查和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的法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作业。《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审一次,每____年换发一次。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概述 随着放射性物质的广泛应用,放射防护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是保障工作场所和居民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规范放射物质的使用、储存和交接,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本文将介绍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及其实施要求。 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包括如下内容: 工作场所布局 放射工作场所的布局应遵循以下规定: 1.放射源应尽可能远离现场活动区域,人员交通区域和安全区域。 2.放射源应妥善存放并设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无人员接触。 3.控制区、监测区和警示区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人员管理 放射性物质工作者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上岗。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1.工作人员应尽可能少接触放射性物质,必要时应配备个人 防护设备。 2.进入放射工作区域的人员应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 3.工作人员应适时适量地接受身体剂量监测。 使用和处理放射性物质 使用和处理放射性物质应遵循以下规定: 1.安全使用放射性物质,严禁无许可证擅自使用、储存、处 理有放射性物质的设备或物品。 2.严格遵守放射源存放、交接和处置的流程和制度规定。 3.对于有放射性物质的设备或物品,应制定相应的记录和档 案管理制度。 日常检查和维护 对放射工作区域、放射源和防护设备等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 保放射防护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违规处理和应急措施 对于违反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相关规定制定处罚措施,严禁任何擅自处理放射源或放射性物质的行为。同时,针对突发事件 或意外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处理程序,保障人员的安全。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一)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二)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的温馨提示标语。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一)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二)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一)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二)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三)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四)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五)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六)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设备维修保养 (一)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二)设备开机后应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 (三)设备应开展定期的维护(三个月一次)、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做出整改。

(2021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7篇

(2021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7篇 (2021 Edition) Regulations on the management of radiation di agnosis and treatment

(2021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7篇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第一章总则文档2021版 2、篇章2:第二章执业条件模板 3、篇章3:第三章放射诊疗设置与批准 4、篇章4:第四章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5、篇章5:第五章监督管理模板(常用版) 6、篇章6:第六章法律责任模板 7、篇章7:第七章附则样本(基础版) 篇章1:第一章总则文档2021版 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 (一)放射治疗; (二)核医学; (三)介入放射学; (四)X射线影像诊断。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我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二、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三、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四、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放射科,办公室主任由宋莹兼任。 2、技术专家组 组长: 组员: 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放射科管理制度

放射科管理制度 放射科管理制度 一、概述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内放射科的管理,在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提高放射科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放射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负责医院放射科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负责。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 五、制度内容 1. 职责分工 (1)医院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项工作内容,责任以及权限。

(2)科室主任应对科室各项工作负总责,并明确各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以及权限。 (3)技术负责人应当对医院放射科的技术工作负责,具体职责由医院放射科工作人员分解执行。 2. 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按照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2)操作前应查验仪器设备并对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严格遵守放射性物质的保护要求,如保护措施、安全防护等。 (4)对操作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应当立即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同时通知上级领导并进行记录上报。 3. 安全措施 (1)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护,对有放射物质污染的地方应进行必要的消毒。 (2)建立操作规范和工作程序,重视员工安全和职业卫生。 (3)加强对放射源的保护,完善放射源库存管理制度,每天进行放射源试验和计量检测。 4. 其他 (1)严格遵守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医疗伦理和国家法律法规。

(2)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 (3)进行周期性的内部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 合规的工作行为和偏差。 (4)对违反本制度的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相应的惩罚处 理。 六、责任追究 对于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中规定的内容,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则由医院主管部门依据相应法规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对于因不重视工作规范和安全保障产生的重大事故,将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并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制度主管部门:医院管理委员会 制度起草单位:医院放射科 制定日期:2021年5月1日 修订日期: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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