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建设方案

区疾控中心建设方案
区疾控中心建设方案

区疾控中心建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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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方案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区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站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制定本地区的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监测、报告疫情,组织查螺灭螺、查病治病等工作;宣传血防知识,进行治工作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血吸虫病防治科学研究工作。

为增强我区疾病预防控制和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适应将血吸虫病防治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改革要求,计划在芦淞区枫溪办事处新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拟建的区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站合建。

二、建设理由与依据

1、卫生部40号令《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改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体系,保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

2、国家计委、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要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各项建设工作。服务人口40万(含流动人口)以上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办公面积应达2450~4100㎡”。

3、卫生部《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县级实验室建设面积大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面积的35%,不少于1000㎡”。

4、《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件》及有关文件:疫区各级政府应将血防站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添置防治设备,保证办公和业务用房,改进基础设施,当前我区血防站建设已获国家立项,项目资金50万元已到位。

疾病预防控制和血防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关系到芦淞经济乃至株洲经济的发展。国家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任务,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特别是艾滋病、血吸虫病和肺结核病的防治。

当前,我区卫生防疫保健的服务人口达40余万人(含流动人口),受血吸虫病威胁的人口近万人,而现区防疫站只有办公面积999㎡,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业务用房仅400㎡,血防用房不足20㎡,远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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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各业务工作的需要,严重制约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面对我区当前非常严峻的形势任务,加快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是当前一项迫在眉睫、势在必行的任务。

三、建设选址和占地面积。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址上海路南侧,与拟建的血吸虫病防治综合楼合建,共占地面积6122.9平方米。当前已申报蓝线图,该址地势平整,无民房拆迁,有利于征地开发建设工作。

四、建设规模和功能分布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省疾病控制中心机构建设标准》,县级40万以上服务人口(含流动人口)的疾病控制中心建设标准为2450~4100㎡,实验室建设标准为≥1000㎡。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拟建的区疾病控制中心(含血防站)建设面积㎡,其中实验室面积800㎡,按两部分建设。

第一部分:区血防站和区公共卫生检测中心(隶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共1000㎡,建设五层,一层为血防站,设办公室、防治科、疫情监测科、化疗科、健教科、档案室等;二~五层为公共卫生检测中心,设临床检验、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三部分。功能分布见表1。

表1 区血防站和区公共卫生检测中心

办公楼功能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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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办公楼,共建五层,设办公室(含应急办、健康教育卫生宣传科)、疾控一科(含急性传染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疾控二科(含体检科、预防接种门诊、免疫规划科、)建筑面积1200㎡,功能分布见表2。

表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办公楼功能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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