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中国工程院关于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

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中国工程院关于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
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中国工程院关于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

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促进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特制定本行动指南。本行动指南指导期为2016-2018年,将根据服务型制造发展需要滚动发布。

一、现实意义

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有利于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我国是全球第一制造大国,但制造业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总体处在中低端,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强化和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等问题,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和规模扩张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发展服务型制造,以创新设计为桥梁,推动企业立足制造、融入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深化信息技术服务和相关金融服务等应用,升级产品制造水平提升制造效能,拓展产品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价值,能够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中实现制造业可持续发展,打造产业竞争

新优势。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选择。工业化进程中产业分工协作不断深化,催生制造业的服务化转型。信息化特别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深度应用,加速服务型制造的创新发展。发达经济体实践证明,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抢占价值链高端的有效途径。当前,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我国制造业亟需补足短板,实现转型发展。同时,我国也迎来与全球同步创新的难得机遇,“中国制造+互联网”的深入推进为服务型制造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和强大技术支持,必须加快制造与服务的协同融合,才能重塑制造业价值链,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有效改善供给体系、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必须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型制造能够引导制造业企业以产需互动和价值增值为导向,由提供产品向提供全生命周期管理转变,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转变。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有利于改善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破解产能低端过剩和高端不足并存的矛盾,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举措。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深刻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制造强国战略的新要求和全球科技革命的新机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导向,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融合发展生态,增强支撑保障能力。支持企业聚焦核心业务和产品,加快服务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推动服务型制造向专业化、协同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形成国民经济新增长点,打造中国制造竞争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把握服务型制造发展趋势,勇于创新,加快转型,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合理有序引导,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优化服务型制造发展环境。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通过科技、制度等创新,激发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活力和潜力。拓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创新服务方面的应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资源整合、运营协同,以服务提升带动制造能力和制造水平提升。

立足行业,突出特色。支持企业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行业竞争优势,因地、因业自主实践并创新发展服务型制造模式,不断优化组织结构,推动管理创新,探索发展路径。鼓励优势制造业企业“裂变”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提供社会化

和专业化服务。

示范引领,全面推进。针对价值链延伸和提升的关键环节,围绕企业、项目、平台和区域,多层次开展试点示范和宣传推广。坚持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着力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制定标准、培育人才,凝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多元合力,推动大中小企业全面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的发展,服务型制造水平明显提升,对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制造与服务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基本实现与制造强国战略进程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格局。

——创新设计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产品设计、系统设计、工艺流程设计、服务设计等重点领域加快发展。定制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网络协同设计、云设计等服务模式不断涌现。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组织方式持续创新。贯穿产业链的创新设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有效促进研发和生产、技术和产品的系统提升,推动市场和服务、供给和需求的协调发展。

——协同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制造业企业专业化分工不断深化,制造与服务协同能力不断增强。供应链管理和相关金融服务快速发展,产融合作持续深化。服务外包和业务协作广泛开展,分享经济发展更加普及和成熟。企业与客户逐步从产品购销关系向运营伙伴、价值伙伴关系转变;市场竞争逐

步从企业个体竞争向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竞争转变。

——网络化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拓展。网络服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更安全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系统集成服务、产品在线服务、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信息增值服务、工业电子商务等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业云服务等智能服务创新发展,集成消费、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全过程的工业大数据应用逐步产业化推广。

到2018年,力争完成“5155”示范任务,即培育50家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支持100项服务水平高、带动作用好的示范项目;建设50个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遴选5个服务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健全的示范城市。其中,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0%左右。

三、主要行动

(一)设计服务提升行动

1. 推动创新设计发展

以创新设计为重要桥梁,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强化创新设计引领。在传统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建设贯穿产业链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引领服务型制造发展。不断深化设计在企业战略、产品合规、品牌策划、绿色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发展众包设计、

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协同设计等新型模式,增强自主创新设计能力。推动创新设计在产品、系统、工艺流程和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强化创新设计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行业的服务支撑。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大对设计的投入和应用,带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鼓励竞争性领域优势企业建立独立设计机构,加快培育第三方设计企业,面向制造业开展专业化、高端化服务。

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建设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全面推广应用先进设计方法,逐步完善原位校准、动态感知、需求挖掘、人机工程、系统仿真、增材制造等技术能力。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工具和软件,提高人机工程虚拟仿真应用水平。支持建立从业人员和专业机构的社会化评价体系,开展统计调查体系研究,推动创新设计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国设计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

专栏1 推动创新设计发展

制订制造业创新设计发展行动纲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研究分析制造业创新设计发展现状和发展环境,规划未来创新设计发展的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升创新设计水平和知识产权竞争力,强化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加快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工业设计由产品外观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是强化创新设计引领的重要举措。继续开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选,推动建设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鼓励工艺装备创新设计。依托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企业通过创新设计提升传统工艺装备,推进工艺装备由通用向专用、由单机向连线、由机械化向自动化的持续升级。

建设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四众”支撑平台、科技园、孵化器和创业基地等积极发展创新设计。推动专家经验和工业专业知识的体系化,建设开放共享、专业高效的服务平台,健全行业交流、技术研发、实验验证、型式评价、标准制定、水平认证和知识产权等服务功能。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设计集群。

2. 推广定制化服务

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开展定制化服务,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实现生产制造与市场需求高度协同,强化用户体验,提升产品价值。

培育定制化服务模式。鼓励日用消费品、纺织服装、家居建材、电子终端、机械装备和汽车等制造业企业,通过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和大数据挖掘等方式,采集分析客户需求信息,增强定制设计和用户参与设计能力。加快零件标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关键环节组织调整和柔性化改造,形成对消费需求具有动态感知能力的设计、制造和服务新模式。支持开展大批量定制服务。

强化社会协作与技术支撑。支持社会中介组织、产业园区和互联网企业搭建信息采集服务平台,健全数据共享和协同制造机制,为制造业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提供应用支持和技术支撑。加大增材制造应用推广力度,探索定制化服务的设计方法,建立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

(二)制造效能提升行动

3. 优化供应链管理

推广供应链管理(SCM)等先进管理理念和组织方式。强

化制造业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促进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协同整合,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和效益。

发展供应链管理专业化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整合内部物流资源,优化生产管理流程,成立专门的供应链管理部门,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外包合作,推动供应链各环节有机融合,提升供应链一体化水平和竞争能力。鼓励制造业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实现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提高供应链的市场响应效率和产品服务质量稳定性。分行业推广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培育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和第四方物流企业,加快发展供应链业务流程外包,高效提供信息咨询、订单管理、物料配送、仓储库存等服务。

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拓展信息通信技术在供应链管理领域的应用,推广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提升计划、调度、运作、监控能力。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供应链管理技术标准,提高运输、物流容器和搬运工具等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制造业物流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提高物流活动数据化程度。鼓励行业组织、研究机构与制造业企业联合探索供应链运作的绩效体系和标准模型,促进供应链管理规范化发展。

专栏2 优化供应链管理

推广供应与库存管理服务。支持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家用电器等行业面

向上游,纺织、轻工、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医药等行业面向下游,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零库存管理等供应与库存管理服务。

实施生产物流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针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生产物流活动,鼓励企业加强系统设计,应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建设面向客户订单的供应链管理模式,构建数据协同的柔性供应链和智慧供应链体系,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探索建立供应链战略联盟。强化供应链内部资源配置和运营管理协同协作,鼓励建立以核心企业为龙头、配套企业为基础、战略合作为驱动的供应链联盟,深化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合作关系,逐步形成分工协作、协同配合、标准规范、运转高效的供应链组织体系。

4. 推动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

支持建设以制造业企业为中心的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体系,突破资源约束和空间约束,实现企业间协同和社会制造资源广泛共享与集成。

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引导制造业企业增强信息化方案设计、系统开发和综合集成能力,实现研发设计、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等子系统互联互通、协同运行。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制造业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低成本、高可靠的信息化软件系统,加大应用推广力度,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大力推动云制造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跨界联合,实现制造资源、制造能力和物流配送开放共享,提供面向细分行业的研发设计、优化控制、设备管理、质量监控等云制造服务,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的智能匹配和高效协同。鼓励中小企业采购使用工业云

服务,承接专业制造业务,外包非核心业务,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研究工业互联网网络架构体系,加快制订面向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协同制造技术标准,以及产业链上下游间的服务规范。

5. 支持服务外包发展

聚焦信息技术、业务流程和知识流程外包,推动服务外包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深化产业分工,促进产业链持续优化。

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服务外包。引导企业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树立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在信息技术、研发设计、能源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广泛采用服务外包。支持制造业企业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承接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深度嵌入产业链运营管理。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集成服务水平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引导中小企业释放服务外包需求,推动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

优化服务外包发展环境。积极搭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等服务外包产业平台,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鼓励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务实合作,开展服务外包研发、人才培训、资质认证等服务。加强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及时发布国际国内市场动态和政策信息。

(三)客户价值提升行动

6. 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引导制造业企业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系统管理从需求分析到淘汰报废或回收再处置的产品全部生命历程,着力统筹优化产品服务,综合协调产品、用户以及环境利益,实现产品经济价值和社会生态价值最大化。

发展专业化服务体系。以便利客户使用为导向,推广电子交互技术手册,完善设备运输、演示安装、设备调试、客户培训等交付服务。以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为导向,开展远程在线监测/诊断、健康状况分析、远程维护、故障处理等质保服务。以节能环保为导向,开展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等绿色环保服务。创新按服务计费模式,健全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联盟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

提高认证认可计量检测服务水平。强化产业认证认可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发展面向制造全过程的认证认可计量检测等服务,推动认证认可计量检测服务融入产品设计环节,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认证认可计量检测国际互认,支持装备和服务走出去发展。

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鼓励企业研发应用互联网平台和系统软件,获取产品生产和使用全过程的数据信息,并提供协同管理、资源管理、数据服务等功能服务,拓展产品价值增值空间。完善标准规范,支持机电产品再制造企业和相关机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专栏3 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提供在线监测/诊断服务。重点支持工程机械、特种设备、交通工具、矿山机械、化工设备、数控机床、精密仪器、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和耐用消费品等领域企业建立运行监测中心、不间断应答中心等服务体系,通过设备跟踪系统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远程监测、故障诊断、远程维修、趋势预测等在线支持服务。

发展按服务计费模式。鼓励专用设备和消费品等领域制造业企业延伸服务体系,创新产品增值服务方式,改变传统单一的产品销售模式,发展直接面向用户、按流量或时间计费的租赁服务模式。

开展绿色环保服务。探索制订绿色环保服务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开展绿色服务认证评价试点,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完善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医疗器械,以及部分机电化工类(发动机、蓄电池、轮胎等)产品的售后维修体系和旧件回收体系,开展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等绿色环保服务。加大绿色环保服务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鼓励循环再利用。

7. 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面向能源、通信、交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引导制造业企业提供专业化、系统化、集成化的系统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综合需求,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支持总集成总承包加快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结构重构,集中整合资源优势,开展设施建设、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专业维修等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引导企业增强咨询设计、项目承接等系统解决能力,面向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承揽设备成套、工程总承包(EPC)和交钥匙工程。围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深化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积极承接国际工程项目,带动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重大装备整体发展。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电力等行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引导节能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由设备制造商向综合节能服务提供商转变,加大节能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创新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加强项目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综合节能服务水平。继续培育壮大工业领域节能服务公司,充分发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作用,提升能源计量测试水平。依托行业组织,支持高耗能企业与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对接合作,开展节能培训和节能诊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专栏4 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拓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领域。在新能源、重大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电子信息、电力设备、水泥装备等领域,支持企业增强实力,取得资质,提供工程总承包、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多种服务,开展市场调研、产品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系统控制、运营维护等业务。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充分利用保险服务功能,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总结先进企业经验,加强典型案例推广,带动有基础有潜力的企业向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商转型。

支持承揽国际重大工程。围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支持承包商走出国门,承接国际重大工程项目,由工程承包向标准技术输出、信息系统集成、交钥匙工程、系统解决方案等方向发展。

8. 创新信息增值服务

鼓励企业利用软件和信息通信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提高产品附加值。

引导企业开展信息增值服务。针对客户特定需求,研发设

计具备个性设定和动态更新功能的产品。在重大技术装备、特种设备和日用消费品等领域,开展在线支持和数字内容增值服务,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鼓励企业拓展线上线下多元服务,增强客户粘性。支持企业采购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的信息增值服务,实现生产经营管理信息集成和协同运营。

提升信息增值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信息增值服务安全性研究,采用可信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增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支持制造业企业升级传感器、芯片、存储、软件等,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平台为客户提供实时、专业和安全的产品增值服务。

专栏5 创新信息增值服务

拓展生产领域增值服务。支持数控机床、海空装备、电力设备、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制造业企业推进软硬件一体化,研发部署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拓展系统集成和系统运维等新的服务领域,提供设备状态监测、产品质量监测、生产运行分析等服务。

创新消费领域增值服务。支持电子终端、家用电器、轻工纺织、家居建材等制造业企业研发制造智能终端、可穿戴产品和智能家居等产品,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医疗健康、生活服务、在线教育等高端服务。建设一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从单纯硬件竞争向应用服务竞争转变。

(四)服务模式创新行动

9. 有序发展相关金融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起设立或参股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要素生产率。

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面向装备制造等行业,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核心主业突出、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具备一定资金集中管理经验的制造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有效提高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运作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发挥大型制造业企业信息优势,为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SCF)业务和投贷联动试点提供有效信息支撑服务。加强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设,助力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引导生产特定产品的企业通过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租赁产业基金等方式,逐步发展大型设备、公用设施、生产线等领域的设备租赁和融资租赁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积极探索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引入设备融资租赁模式。加强与海外施工企业合作,开展设备海外租赁业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10. 把握智能服务新趋势

创新发展以消费者为中心,以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和社会化协同为主要特征的智能服务网络。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突破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资源边界和运营边界,推动生产和消费、制造和服务、产业链企业之间全面融合,促进产业、人力、技术、金融等资源高度协同。

探索智能服务新模式。引导制造业企业跨领域、跨地域协

同,建立大数据联盟等产业链合作组织,对接科技、金融、文化等多种资源,深度参与产业协同和社会协作。强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政策引导,充分利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服务平台,促进创客、公共服务、消费者与企业之间互动融合,促进分享经济推广普及,营造有利于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的生态环境,推动新服务、新模式竞相涌现。

培育智能服务新能力。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引导大型制造业企业建立在线采购、产品销售和综合服务平台,带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建设面向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平台,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反应速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大数据和工业云服务能力。建设覆盖客户需求、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全流程,贯穿产学研金商用等全领域的大数据技术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建立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实时并行的数据模型和数据链条,推动大数据产品应用和产业化进程。加快传感器、控制系统和工业App发展,大力推进物联网建设,加强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技术研发,提升动态感知、辅助决策、智能配送等生产服务能力。发展“制造即服务”业务,在设计、制造、检测、认证、营销、维护等领域探索开展运营服务。

四、支撑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健全政策体

系、密切部门分工协作、加强宣传推广,动态跟踪产业发展态势,及时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发展阶段和产业实际制订推进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在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推广行业先进经验、协调跨领域合作等方面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全力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

打造有利于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政策体系,落实支持制造业企业进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价格等政策。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服务型制造发展。发挥好营改增推动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服务型制造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制造业企业服务创新,健全完善市场化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加大对企业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协同应用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大力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深化理论研究,逐步完善统计调查体系,探索开展服务型制造概念术语、参考标准和评价体系研究制订和应用推广。

(三)完善平台支撑

推动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信息宽带网络建设和改造。创建一批面向制造业的专业服务平台,瞄准价值链高端环节,

完善研发设计、产业技术基础、协同制造、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增值服务和融资租赁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支撑制造业企业提升服务创新能力。发展一批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地方政府部门加大对综合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优化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手段,有效提升重点区域、重要领域的公共服务水平。

(四)开展示范推广

统筹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和制造业企业等多方资源,推动“服务型制造万里行”主题系列活动,重点选取若干典型省份召开服务型制造推进会。开展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创新模式案例总结和经验推广。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加大推广和支持力度,结合发展实际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整合汇集服务型制造专家资源,建立服务型制造专家库,深入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巡访、咨询和诊断服务,不断深化企业和社会对服务型制造的认识。支持相关机构发布《中国服务型制造发展蓝皮书》。

(五)深化国际合作

搭建多层次服务型制造国际交流平台,鼓励地方、园区、企业创新合作方式,推动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在国外布局研发设计中心和分支机构,建立面向全球的开放式制造服务网络。引导制造业企业增强核心服务能力,取得国际认可的服务资质,积极承揽国际工程项目,推动目标国家

及市场在高铁产品、技术、工程采购及使用环节采信我国高铁产品相关标准、认证评价制度及结果,达成双多边国际互认,带动中国装备、技术、标准、认证和服务“走出去”。

(六)加快人才培养

加快高端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设“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的服务型制造人才发展体系。依托重点人才工程,加大服务型制造领域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制造业企业与研究机构加强合作,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训。鼓励行业组织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提高人才流动的便利化水平。探索通过服务外包、项目合作等形式,提升人才的国际视野与专业能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国际高端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强化对高端人才的服务能力。

《2017-2020年5G发展规划(工信部、发改委)》-(11225)

《2017-2020 年5G 发展规划(工信部、发改委)》 业内重大事件具体请见下文...... 今天(2017 年元月17 日)下午,工信部发布《信息通信行 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发布《信息产业发展指南》,从中可归纳出2017-2020 年的5G 发展规划。 一2017-2020 年,信息通信行业中,5G 的发展目标包括:二到2020 年,信息产业的发展目标之一是: 到2020 年,第五代移动通信(5G)启动商用服务,高速、 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建成。 三到2020 年,信息产业的主要任务包括:四2017-2020 年,信息通信行业中,5G 的发展重点包括: 附《中国5G 现状、展望》作者:钱航:工信部科技司高技 术处处长。一本文主要讲了哪些内容? 主要介绍了 3 大方面的内容:(1)中国5G 移动通信研发进 展/现状;(2)中国5G 下一步的发展规划;(3)中国对进一 步开展5G 合作的建议。二中国5G 移动通信技术研发、试验进展/现状 1、5G 愿景:信息随心至,万物皆可及。5G 微信公众平台(ID :angmobile)注:在IMT-2020 (5G)推进组的组织下,我国 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全方位开展5G 研发,在5G 需求、技

术及频谱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全球 5G技术、标准的发展。目前已完成5G愿景与需求研究并获 得全球广泛共识,在业界率先明确5G技术路线及核心关键 技术,并发布5G无线和网络技术架构。 2014年IMT-2020(5G)推进组发布了《5G愿景与需求》白 皮书,提出“5G之花”关键能力体系,并推动国内核心观 点获得ITU采纳。5G推进组相继推出了《5G无线技术架构》、《5G网络技术架构》等白皮书,在全球率先提出了5G灵活无线接口、新型网络架构等,并在无线及网络关键技术上取 得了重要进展。 2、中国5G的主要发展规划 (1)《中国制造2025》指出:全面突破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 (2)《国家“十三五”规划》指出: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 信(5G)技术研究,于2020年启动5G商用。3、中国5G 研究项目及进展情况5G微信公众平台(ID:angmobile)注: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科学技术部的 支持下,我国依托IMT-2020(5G)推进组全面开展5G研发,并在5G需求、概念、关键技术、国际标准、技术试验等方 面取得了重要突破。 4、中国5G试验的总体规划 5、中国5G试验的最新进展 6、中国5G的国际合作情况三中国5G下一步的发展规划

科技部内部调研报告

科技部内部调研报告 新能源部分产业过剩就像两条腿走路,左脚走太快不怨左脚,右脚应该迈快一点。 本报记者获悉,由科技部部长万钢亲自布置的两份内部调研报告已经完成。这两份报告以多晶硅提纯和风机设备设计规划产能与实际产量的比较,多组数据证伪了新能源产业过剩的说法。 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报告的相关数据显示,20XX年行业预计多晶硅产量1万7000吨,将生产光伏电池,预计需要消耗万吨多晶硅,扣掉国内产量,还需要进口1万吨。 不仅科技部对工信部关于对多晶硅过剩问题有不同判断,“国家能源局也是不同意过剩这个结论的,发改委内部对过剩问题也有不同看法。” 但9月26日,由发改委、工信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的抑制产能过剩的若干意见表示,多晶硅是信息产业和光伏产业的基础材料,属于高耗能和高污染产品。 多部委意见中表述的数据显示,从生产工业硅到太阳能电池全过程综合电耗约220万千瓦时/兆瓦。20XX年我国多晶硅产能2万吨,产量4000吨左右,在建产能约8万吨,产能已明显过剩。 这让刚刚起步的新能源产能陡然陷入过剩风波。 非但不过剩反有万吨缺口?

科技部下属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也向记者表示,将向国务院递交材料,反对多晶硅过剩说法(注:太阳能级晶硅以多晶硅为主,单晶硅仅有极少量)。因石的另一个身份是国务院参事、国家科技部原秘书长,石的报告能直达国务院高层。 “实际上我们的新能源发展刚刚起步,前景非常广阔。我国风电和太阳能丰富,开发利用的比重还比较低”,月28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表示。 “老早万钢部长就在系统内表态了,多晶硅和风机设备并不过剩。”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所长崔容强向记者透露。 科技部下属的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战略研究院)目前承担了科技部对新能源是否过剩的调研。战略研究院报告负责人,该院产业经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刘峰称,“科技部内部已就过剩问题正在展开深入的讨论。” 不仅反对过剩论,报告坚持,晶硅生产能力不仅没过剩且尚存在缺口。 本报记者获得的科技部战略研究院的调研显示,虽然我国晶硅产能扩张很快,但由于建设周期以及市场波动的原因,晶硅产业一直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20XX年,我国多晶硅环节产量为4500吨,多晶硅需求却超过2万吨,这就意味着四分之三左右需求还需依靠进口来满足。

公告书之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

公告书之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

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 【篇一: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车辆公告管理规 定】 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 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公安部 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 近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从事故调查情况分析,既有超员、超速、违规载货、疲劳驾驶等管理和操作问题,也有大中型客货车自身存在的安全技术性能问题。部分大中型客车存在车身结构强度不高、乘员保护设施不完善、抗侧倾稳定性能不强等方面问题;部分卧铺客车存在车内易燃品多、逃生通道狭窄等安全隐患;大型货车及挂车存在超载、超长、超宽违规运输问题,违法改装商品运输车、低平板车问题突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要求 有关客车和货车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均应装置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应装备限速装置,且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所有

座椅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Ⅱ、Ⅲ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 gb/t17578《客车上部结构强度》标准的规定,b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gb18986《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标准的规定;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两个乘客门,车轮装用子午线轮胎,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轮装备盘式制动器;车长大于11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 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所有货车均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字体高度不小于80毫米。 自2012年3月1日起,新定型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自2012年9月1日起,在生产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二、规范和加强《公告》管理 (一)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在对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样车进行检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不得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对大中型客车车身上部结构强度、车辆抗侧倾稳定性、座椅及固定件安装强度的试验,必须通过实车试验进行,不得采用计算方法替代。对在检验工作中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检验、弄虚作假的检验机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产品检验授权。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卧铺客车安全技术标准修订公布之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受理卧铺客车新产品申报《公告》。自2012年3月1日起,相关企业应暂停生产、销售卧铺客车产品,工业和信

工信部检查

一、资料准备 1.项目概况材料设计院25日 2014年各项目可研、立项、一阶段、施工图、项目编号批复文件及相关内容 2014年中国联通湖南WCDMA农村广覆盖传输接入专项工程 2014年中国联通湖南本地传送网扩容工程 2014年中国联通湖南本地综合接入新建工程 2014年中国联通湖南常德本地主干光缆新建工程 2014年中国联通湖南移动基站传输接入新建工程 2.合作单位相关资质文件 设计单位中标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工程师资质设计院25日 监理单位中标文件、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资质监理单位25日 施工单位中标文件、施工单位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省公司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施工小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培训记录、考试记录、质量培训、保险购买情况(意外险)、施工人员资质(通信工程师证、安全员证、登高证、特种作业证等)施工单位提供监理搜集27日 3.项目过程材料 工程启动会材料、安全交底、技术交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日志中体现的问题应与整改通知单、停复工通知单、签证单等匹配)监理单位28日 二. 现场准备 针对迎检线路段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进行现场整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30日 迎检线路段竣工图纸、施工图纸、设计图纸及设计文本中信息一致性(项目归属、工程量等)设计院25日 三.现场迎检项目及线路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迎检项目: 2014年中国联通湖南WCDMA农村广覆盖传输接入专项工程 2014年中国联通湖南常德本地主干光缆新建工程 2014年中国联通湖南移动基站传输接入新建工程 迎检线路段: 银泰:鼎城长岭岗-鼎城长岭岗黄山峪(新站)直埋 桃源木塘垸大溪—木塘垸—木塘垸孔家河(新站)架空+寄挂 鼎城蔡家岗—桃源盘塘红岩山(优化)架空 桃源漆河---桃源热市48芯寄挂主干光缆 桃源陬市-桃源畲田管道+48芯管道放缆主干光缆+管道 新建:临澧杉板--石门夹山雨林岗(共享移动新站)直埋 汉寿三和--汉寿新兴嘴乾兴村(新站)直埋 蒙泉(白洋湖)-雅林48芯架空主干光缆 艾佳:澧县中武草堰---大堰垱(优化)架空 津市灵泉—津市新洲长岭岗(新站)直埋+附挂 澧县道河--澧县道河英溪(新站)架空+直埋 澧县新苑北路管道主干光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31日联合发文宣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31日联合发文宣布,我国将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机油泵、水泵等部件;同时,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大型废旧轮胎翻新。 根据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到去年年底,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已形成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转向机、发电机共23万台套的再制造能力。我国在再制造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开发应用的自动化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等再制造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据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再制造是指将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再制造产品达到与原有新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与制造新品相比,再制造产品可节省成本50%,节能60%,节材7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 这位负责人指出,我国将紧紧围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着手,加强法规建设,强化政策引导,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再制造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从而将再制造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强调,发展再制造产业不仅有利于形成“资源-产品-废旧产品-再制造产品”的循环经济模式,可以充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而且能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是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我国再制造业发展潜力巨大。2008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达4957万辆(不含低速汽车),机床保有量达700多万台,14种主要型号的工程机械保有量达290万台。其中大量装备在达到报废要求后将被淘汰,新增的退役装备还在大量增加。 2005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再制造,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将再制造作为重点领域。去年1月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再制造纳入法制化轨道。 11部门表示,我国将把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作为主要任务。相关部门将制订通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尽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适当取消对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强制回炉的限制;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建立再制造监督管理制度,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促进这一产业加快发展。 再制造符合当今节能环保的时代主题,又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肯定会受到政策的积极推动。该主题具有大模样和鲜活性,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值得关注。再制造主题所涉及到的行业和公司主要包括汽车、工程机械、机床等,它们在前期都已经有较大的跌幅,估值上相对便宜,本身就具有反弹的需求和动力。受到政策和主题性因素的刺激,股价有望出现明显的表现。 由于再制造产业在资源节约、能源节约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再制造产业的发展,温总理亲自批示"再制造产业非常重要",这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国策。2009年以来,发改委和工信部都加大了政策推进力度,在汽车零部件和机电产品再制造上推进试点工作,预计未来将有进一步的政策出台,推进再制造产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美国2002年再制造产业的年产值为GDP的0.4%。我国2009年GDP预计达到33.5万亿元人民币,2010年有望达到37万亿元,2015年则有望达到48万亿元。如果我国2010年和2015年的再制造产业水平达到0.2%和0.4%,则再制造产业年产值将分别达到740亿元和1920亿元。

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48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业节能减排 工作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节〔2013〕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以及《“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绿色通信网络,全面实现通信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通信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通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国家信息化水平的重要力量。“十一五”时期,通信业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总体部署,全面推行节能低碳创新战略,深入开展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积极探索建立节能自愿协议和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综合能耗从2005年的68.5千克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51.4千克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24.9%。在保持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虽然通信业能源消耗总量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比例不足千分之一,但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加速推进以及互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业务的蓬勃发展,通信网络规模快速扩张,通信业能源消耗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其能源消耗占全国能源消耗的比重和对全社会的影响逐年增加。同时,通信业节能减排基础管理比较薄弱,能耗统计体系、监测管理体系和市场节能机制有待完善和提升,绿色发展任务艰巨,节能减排面临较大挑战。 党的十八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应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对通信业的绿色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全行业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加大科技创新和研发力度,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中心,以推动行业实现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推广信息化应用促进全社会节能为重点,坚持把网络演进升级作为绿色发展的主攻

工信部

苗圩距工信部部长一步之遥电动车热或遇冷 来源:《新世纪》-财新网作者:综合报道发布日期:2010-12-13 阅读次数:512 (共0条) 55岁的工信部副部长苗圩在2010年12月9日正式获得中组部任命,接替65岁的李毅中,担任工信部党组书记。这意味着,工信部最年轻的副部长,距离部长一职仅一步之遥。 从主管汽车的机械工业部官员,到东风汽车总经理,再到武汉市市委书记、工信部副部长,苗圩的职业生涯,可谓一帆风顺。无论从年龄、经历还是风格,与以铁腕著称的老部长李毅中相比,他都呈现出不同的个人特质。他更年轻,也更温和,但想法坚定,认准的事从不轻易动摇。 业内普遍认为,一向在新能源汽车问题上坚持节能道路的他,接任后,将对中国未来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路径影响深远。 最年轻的副部长 苗圩此次出任党组书记,意料之外,情理之中。2008年3月被任命为工信部副部长之时,1955年出生的苗圩在六位副部长中排名第二,仅次于奚国华,但奚国华1951年出生,比苗圩大了四岁。作为当时最年轻的副部长,苗圩在年龄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其时,李毅中已经63岁,按照惯例,部长级官员65岁退休。这意味着,两年后李毅中卸任时,苗圩只有55岁,而奚国华则已经59岁。而在中国官员中流行着所谓“七上八下”的说法,一位汽车业内人士说,中央近年来强调“干部年轻化”,因此在干部选拔上有一些年龄考虑,比如提拔局级干部,通常以37岁为线,同等条件37岁的能上,38岁的要让一让;提拔部级干部,同等条件,47岁之前的能上,48岁以上就要让路。 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目前部委普遍是由部长兼任党组书记。现在,苗圩接任已到退休年龄的李毅中担任党组书记,在大多数情况下,意味着部长的位置指日可待。例外当然也有,比如国资委曾经出现过李毅中担任党组书记、李荣融任主任的情况,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部委,如外交部、卫生部、科技部,也有例外。2008年,两位非中共党员出身的陈竺和万钢,分别出任卫生部部长和科技部部长,打破了惯例。 苗圩升任党组书记,与汽车业近两年的爆发式增长不无关系。2008年3月,工信部被批准成立,5月正式挂牌,承接了发改委管理汽车行业的部分重要职能。苗圩即是主管汽车等行业的副部长。 工信部成立当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中国汽车市场曾受到重大冲击,一改过去十年每年两位数的增长速度,2008年全年,中国汽车销量938万辆,同比增长仅为6.7%。 2009年1月,国务院原则通过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行5%的购置税优惠,当年汽车销量达到1364万辆,同比增长46%,中国成为超过美国的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 2010年,购置税政策继续,仅将购置税优惠幅度下调2.5%。汽车市场增长依旧。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最新统计数据,2010年前11个月,中国汽车销量已达1640万辆,同比增长34%,超过上年全年销量。工信部还对2004年发改委制定的《汽车产业政策》进行了修订,正式成为产业政策制定的主管部门。 随着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汽车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在工信部内部的地位都在上升。而中国企业在未来新能源汽车领域中的作为,更令各界寄予广泛期待。 新能源汽车路径或生变 多家汽车公司高管在听到苗圩升任党组书记消息时,都对本刊记者表示是“好事”。在他们看来,曾担任东风汽车总经理八年的苗圩,对行业的理解将比纯官僚出身的官员更深刻,未来主导制定的政策会更加专业和理性。

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50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16〕3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强制性标准及重大政策要求,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监管,逐步完善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任务 (一)钢铁企业能耗专项执法监察。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钢铁行业有关能耗限额标准要求,对具有冶炼能力的500家以上钢铁企业开展能耗情况专项执法监察,查验能耗数据,核算能耗指标,出具监察报告(该项工作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二)合成氨、平板玻璃、焦炭、铁合金、烧碱能耗限额标准贯标专项监察。根据合成氨、平板玻璃、焦炭、铁合金、烧碱有关能耗限额标准要求,对800家以上重点用能企

业进行能耗限额贯标情况实施专项监察,按照标准要求,核验产品能耗指标,出具监察报告。 (三)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对1000家以上电解铝、水泥重点用能企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进行核查和预警监察,出具监察报告。 (四)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专项监察。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三、四批)、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2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269号)要求,对1200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电机、配电变压器执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实施监察,出具监察报告。 (五)高耗能落后燃煤工业锅炉淘汰专项监察。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批)、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工信部42令

随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网信办发布的一系列内容监管规定的逐步生效,2018年中国互联网进入“强监管元年”。着力构建起“准入审查—内容监管”的互联网监管纵深防线,成为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互联网监管政策的一个重要趋势。2018年新年伊始,作为中国互联网监管的第一道防线,以网站备案为代表的准入审查制度发生了重大调整,对依赖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互联网公司及传统企业(尤其是外企)影响重大。 ICP备案:对境外域名SAY NO ICP备案是任何一家中国网站(无论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开通运营的必备程序;ICP备案主体是确定一家网站的运营主体及责任主体的主要法律指标。 ICP备案政策一直多变。进入2018年,工信部陆续发布了《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等政策,其主要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1) 备案网站若使用境外域名(境外未批复的管理机构管理的域名,或通过境外 注册机构注册的域名,或境外主体注册持有的域名),将无法通过新增备案。 (2)已经取得的备案号若使用境外域名的,将无法通过备案修改(部分管局或 ISP具体执行有差异)。(3)备案网站的备案主体与域名持有主体不一致的,将无法通过新增备案。(4)企业内部站点(例如工会、CRM、OA等)若使用域名访问的,该站点未办理备案的,电信运营商将关闭企业宽带的80、8080等IIS常用端口。(5) ISP将限制同一个服务器(IP地址)的备案站点数量; 等等。这对于企业的网络接入方式影响重大。尤其是对跨国经营的外企而言,其主域名往往是由总部持有并注册在境外,其直接影响就是无法办理新增备案或者修改备案。 (2) 行业备案:以备代审、变相准入除了所有的行业都必须履行的ICP备案、公 安备案外,一些特定行业还需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行业备案;未办理行业备案的,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相应的业务,这实质上具有了“以备代审、变相准入”的效果。 近年来,随着“网络强国”、“互联网+”战略深入推进,电信业务迅猛发展,市场开放不断深化,电信业的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要求,进一步完善电信监管,释放市场活力。其改革对互联网企挑战与机遇并存。

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

21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禁止类 22 国家发改委《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版)》限制类,禁止类31 工信部节[2012]11号 34 工信部联节[2011]51号 35赣环发[2011]11号 36赣环评函[2011]44号关于锂云母矿开采及提取冶炼问题的回复 37赣环评函[2011]56号 38赣环评字[2011]110号 39赣环评字[2011]164号 40赣环评函[2011]66号 41赣环评字[2011]第447号 42赣环评字[2011]274号 43赣环评字[2011]278号 44赣环防字[2011]2号 45赣环防字[2011]106号 46赣环控字[2011]53号 47赣环控字[2011]48号 48赣环控字[2011]31号 49赣环办字[2011]67号 50赣发改外资字2011[1076]号 51赣发改产业字[2011]1727号

52赣发改外资字[2011]839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文件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 2 环办[2001]44号 3 环办[2002]88号 4 计价格[2002]125号 5 环发[2002]54号 6 环办[2005]126号 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6号 8 环办[2006]98号 9环办[2006]76号 1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51号 11环发[2008]69号 12环办[2010]87号 13环办函[2010]1222号 14 国办发[2011]37号 15环办[2011]92号 16环办[2011]96号 17环办函[2011]98号 18环办[2011]111号 19发改价格[2011]534号

工信部:关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关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0-05-27 信息来源:工信部字体:大中小 工信部节〔201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切实转变钢铁工业发展方式,促进节约、清洁和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我国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重点行业。2009年,全国粗钢产量突破5.6亿吨,占全球的46%,能源消耗约占全国总能耗的16.1%、工业总能耗的23%;新水消耗、废水、二氧化硫、固体废物排放量分别占工业的3%、8%、8%和16%左右。 近年来,钢铁工业节能减排不断取得进步。2008年,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总能耗2.43亿吨标准煤,吨钢综合能耗626.92千克标准煤,吨钢耗新水5.18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0.2%和7.2%;吨钢二氧化硫、

化学需氧量(COD)、工业烟粉尘排放分别下降到2.27千克、0.13千克、1.55千克,同比下降6.2%、18.75%和1.9%。 但是,钢铁工业节能减排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能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差距。同口径相比,吨钢综合能耗高于国际先进水平约15%。重点大中型企业按照工序能耗计算,48.6%的烧结工序、37.8%的炼铁工序、76%的转炉工序、38.7%的电炉工序能耗高于《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参考限定值(电力折标系数按当量值计算),13%的焦化工序能耗高于《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参考限定值(电力折标系数按当量值计算)。高炉、转炉煤气放散率分别达到6%和10%,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不足40%。 二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烟粉尘、SO2排放量与国外先进钢铁企业相比尚有较大差距;通过国家及地方政府清洁生产审核的钢铁企业仅1.4%,其中重点大中型企业约30%;钢铁行业氮氧化物、CO2、二恶英等污染物减排尚处于研 究探索阶段。 三是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偏低。重点大中型企业中,冶金废渣、粉煤灰和炉渣利用率分别达到94.93%、79.47%,但固体废物

中国工信部 5G的进展

中国5G的进展 2017.6.29

中国的5G 发展规划 ?优先开展5G 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积极推动5G 发展,在2020年实现商用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支持5G 标准研究和技术试验,推进5G 频谱规划,启动5G 商用 ? 设置“5G 研发和产业推进工程”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

依托重大专项,支持5G技术产业创新 863 5G 先期研究重大项目 “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重大专项 2015年2016年 ?5G国际标准推进 ?5G基站器件(模数/数模转换器、高频功 放、高频滤波器) ?5G无线技术(连续广域覆盖、低功耗大连 接、高频段通信、超密集组网、新型多址 ) ?5G网络与业务(接入网架构、室内定位、 自动驾驶) ?5G网络架构 ?5G国际标准评估环境 ?下一代WLAN ?毫米波通信关键技术 ?5G候选频段分析与评估 ?低时延高可靠 2017年 ?5G无线技术(概念样机、终端芯片原型 平台、多接入融合组网、接入与回传一体 化、高低频融合组网) ?5G网络与业务(网络切片、移动性管理 、边缘计算、前传及回传接口、接入网虚 拟化、安全、ICN) ?5G关键设备、模块及平台(信道模拟器 、终端模拟器、终端功放、测试系统、知 识产权、广电与移动融合等)

5G 频谱进展 ?2017年6月5日, 工信部对5G频谱规划公开征求意见, 在满足以下条件下,3.3- 3.6GHz和 4.8- 5.0GHz用于IMT-2020业务频段: ? 3.3-3.4GHz原则上用于室内,但在与无线定位业务没有干扰的条件下可用于室外 ? 3.4-3.6GHz的IMT-2020 系统不应对固定卫星系统和卫星遥测形成干扰 ?4990-5000MHz, IMT-2020 系统不应对无线天文业务形成干扰 ?2017年6月8日, 工信部对5G毫米波频段征集意见,包括24.75-27.5GHz, 37-42.5GHz等频段。意见反馈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

工信部项目大全

工信部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 简介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和发布,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含)。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立项周期为每年一次,申报时间为上半年,每年的项目内容都会略有不同。 支持重点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1.企业 (1)结构调整项目:以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行业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产业转移的技术改造项目。 (2)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是为装备制造、汽车、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行业、军工企业生产配套产品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3)节能减排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节能减排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节能产品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集群中进行集中治污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 (4)增加就业岗位项目: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的增加就业岗位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增加就业岗位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A级以上(含A级)安全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节能环保、、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为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和配套企业的建设项目。 3.服务环境改善项目 (1)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必要的等改造项目。 (2)企业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企业的改造升级项目;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内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改造和建设项目。 (二)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1.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2010年开展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2.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再担保机构),2010年开展的为担保机构提供一般责任保证和比例风险分担业务(以下简称再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3.保费补助项目: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2010年开展的低收费融资担保业务给予保费补助。 (三)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 1.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销售等方面应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项目。 2.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机构(部门)开发、购置用于研发的设备、仪器、,以及为适应研发要求对相关场地及设施改造的项目。 3.企业专利申请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专利开发、申请的项目。 (四)补助项目 对我国境内参加(以下简称中博会)的中小企业的展位费给予补助。 申报条件

工信部2019绿色工厂名单

序号省市工厂名称 第三方评价机构名称 1北京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2北京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3北京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4北京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国润创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5北京北京利德华福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6北京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7北京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爱企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8北京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9北京北京亚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10北京博世力士乐(北京)液压有限公司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11北京富泰京精密电子(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冠智达实业有限公司12北京今麦郎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13北京三一重能有限公司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14北京施耐德(北京)中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15北京SMC(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6北京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17北京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爱企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8北京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 司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19 天津 卡博特化工(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广正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 绿色工厂名单

20天津三星高新电机(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广正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天津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2天津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3天津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广正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4天津天津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广正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天津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天津节能中心 26天津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27天津天津三星电机有限公司天津广正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8天津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节能中心 29天津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30天津天津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家联合会31天津天津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32天津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3天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34天津中节能国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35河北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6河北沧州格锐特钻头有限公司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 37河北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 38河北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 39河北河北东明牛皮制革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 40河北河北邯郸丛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 41河北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学技术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等16个城市(群)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发改办高技[2013]3017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发布日期】2013.12.11 【实施日期】2013.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等16个城市(群)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 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3]3017号)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新疆自治区、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广播影视主管部门:

你们报来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均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原则同意北京、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郑州、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克拉玛依、厦门、青岛、深圳等15个城市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同意长沙、株洲、湘潭3个城市联合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群建设,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 二、请各示范城市把建设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培育新兴产业、转变发展方式、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抓手,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示范城市要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

工信部企业划型规定2011年300号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011.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