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防误闭锁规定

国家电网防误闭锁规定
国家电网防误闭锁规定

国家电网防误闭锁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国家电网公司

2003年7月7日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管理,做好防误装置的选型、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使其在电力安全生产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防误装置是防止工作人员发生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技术措施。本规定所指的防误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变电站、换流站、发电厂(公司)等防误装置的管理。

第四条

各区域、省(区、市)公司及直(代)管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按照本规定,结合运行规程、反事故措施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五条防误装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工作归口于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技术工作归口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和运行维护工作由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及直(代)管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分级实施,并配备防误装置专责人员。

第六条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误装置进行试验、检查、维护、检修,以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对新建或更新改造的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

第七条各级负责防误装置管理工作的领导以及有关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选用、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二章责任制

第八条

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第九条

防误装置技术标准根据技术发展和用户技术需求,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防误操作年度技术报告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写。

第十条

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工作。

1.

制定防误装置的管理办法、技术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防误计划落实情况。

2.省(区、市)电网公司每年二月底向区域电网公司上报三年度的专业工作总结(附统计报表),同时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区域电网公司汇总后于三月底前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3.

定期召开防误装置专业会议。

4.审定直(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

5.

参加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6.

负责所辖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

第十一条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1.

制订防误装置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

2.

每年一月底前上报上年度防误工作总结、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及相关电气误操作统计表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3.

将防误装置的反措和技改项目纳入各单位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或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

组织防误装置的技术培训。

5.制定运行、巡视、验收、维护、检修、台帐、备品备件管理等规章制度。

6.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的变电、发电工程中有关防误装置选型、设计审查、投运前验收工作。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防误装置正常情况下严禁解锁或退出运行。防误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或备用解锁工具(钥匙)必须有专门的保管和使用制度。

第十三条电气操作时防误装置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报告运行值班负责人,在确认操作无误,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当防误装置确因故障处理和检修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解锁工具(钥匙)时,需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在专人监护下使用,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在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且确需解锁的紧急情况下,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后,可以对断路器进行解锁操作。

第十六条

防误装置整体停用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退出,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措施,并加强操作监护。

第十七条运行值班人员(或操作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做到"三懂二会"(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会操作、维护)。新上岗的运行的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第十八条防误装置的管理应纳入厂站的现场规程,明确吱术要求、运行巡视内容等,并定期维护。

第十九条防误装置的检修工作应与主设备的检修项目协调配合,定期检查防误装置的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十条防误装置的缺陷定性应与主设备的缺陷管理相同。

第四章防误装置的技术原则和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防误装置应实现以下功能(简称"五防" ):1.

防止误分、误合开关;

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

3.

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4.

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开关(隔离刀闸);

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凡有可能引起以上事故的一次电气设备,均应装设防误装置。

第二十二条

选用防误装置的原则:

1.

防误装置的结构应简单、可靠,操作维护方便,尽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复杂性。

2.

电磁锁应采用间隙式原理,锁栓能自动复位。

3.

成套高压开关设备,应具有机械联锁或电气闭锁。

4.

防误装置应有专用的解锁工具(钥匙)。

5.

防误装置应满足所配设备的操作要求,并与所配用设备的操作位置相对应。

6.

防误装置应不影响开关、隔离刀闸等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如合闸时间、分闸时间、速度、操作传动方向角度等)。

7.

防误装置所用的直流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使用的交流电源应是不间断供电系统。

8.

防误装置应做到防尘、防蚀、不卡涩、防干扰、防异物开启。户外的防误装置还应防水、耐低温。

9.

"五防''功能中除防止误分、误合开关可采用提示性方式,其余"四防"必须采用强制性方式。

10.

变、配电装置改造加装防误装置时,应优先采用电气闭锁方式或微机"五防"。

11.

对使用常规闭锁技术无法满足防误要求的设备(或场合),宜加装带电显示装置达到防误要求。

12.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五防''闭锁功能。若具有前置机操作功能的,亦应具备上述闭锁功能。

13.

开关和隔离刀闸电气闭锁回路严禁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开关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

14.防误装置应选用符合产品标准、并经国家电网公司或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鉴定的产品。已通过鉴定的防误装置,必须经运行考核,取得运行经验后方可推广使用。

第二十三条

新型防误装置的试用应经国家电网公司或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同意。

第二十四条

新建的变电站、发电厂(1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应优先采用单元电气闭锁回路加微机"五防"的方案;变电站、发电厂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计算机监控系统中应具有防误闭锁功能;无人值班变电站

采用在集控站配置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时,应实现对受控站的远方防误操作。对上述三种防误闭锁设施,应做到:

1.

对防误装置主机中一次电气设备的有关信息做好备份。当信息变更时,要及时更新备份,信息备份应存储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外介质上,满足当防误装置主机发生故障时的恢复要求。

2.

制定防误装置主机数据库、口令权限管理办法。

3.

防误装置主机不能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合用,严禁与因特网互联,网络安全要求等同于电网二次系统实时控制系统。

4.

对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现场操作通过电脑钥匙实现,操作完毕后,要将电脑钥匙中当前状态信息返回给防误装置主机进行状态更新,以确保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一致性。

5.

对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防误闭锁功能:应具有所有设备的防误操作规则,并充分应用监控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闭锁功能实现防误闭锁。

6.对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要实现对受控站电气设备位置信号、电控锁的锁销位置信号以及其他辅助接点信号的实时采集,实现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一致性,当这些信号故障时应发出告警信息,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能实现远程解锁功能。

第二十五条

新建的变、发电(包括输、变电)工程中采用防误装置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要求。"五防"实施方案,应经运行主管部门审查并同意。

第二十六条

远方操作无人值班的受控变电站,应具备完善的闭锁功能,集控站通过该功能进行操作。

第五章附则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试行)来源:能源安保[1990]1110号作者:能源部日期:91-01-04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网局、省(市)电力局防误专责人的职责

第三章防误装置的设计和使用原则

第四章防误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五章防误工作的奖惩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专业管理,做好防误装置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压发、供、用电的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

第三条各网、省(市)电力局所属发电厂、供电局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和现场情况,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与有关运行规程、反事故措施结合起来,并及时总结,反映实施情况。

第四条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由能源部安全环保司领导,日常工作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管理。

第五条运行、设计、施工、制造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各级主管领导应负责本规定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防误装置是防止电气误操作有效技术措施,应纳入各单位的反事故措施计划。

第七条应在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基础上,积极装设防误装置。

第二章网局、省(市)电力局防误专责人的职责

第八条负责本局防误装置的技术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全局的防误工作专业会议,总结经验,交流信息,布置工作,及时处理防误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防误工作计划,确定防误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定期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每年三月底前上报上年度防误工作总结(含事故分析);报送能源部安全环保司、电力司、并抄送电力科学研究院。

第十一条对本地区生产和使用的高压电气设备的防误装置进行质量监督和信息反馈。

第十三条参加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第十四条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的发、变电工程中有关防误操作装置的设计审查和投运前的验收工作。

第三章防误装置的设计和使用原则

第十五条凡有可能引起误操作的高压电气设备,均应装设防误装置,装置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十六条防误装置应实现以下功能(简称五防):

(一)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二)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三)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开关);

(四)防止带接地线(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五)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高压开关柜及间隔式的配电装置(间隔)有网门时,应满足“五防”功能的要求。

第十七条新订购的高压开关设备,必须具有性能和质量符合要求的防误装置,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订货。

第十八条新设计的发、变电工程中采用防误装置和操作程序,应经运行部门审查。

第十九条新设计的发、变电工程中采用的防误装置,应做到与主设备同时投运。

第二十条在设计、制造及选用防误装置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防误装置的结构应简单、可靠,操作维护方便,尽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复杂性。

(二)电磁锁应采用间隙式原理,锁栓能自动复位。

(三)成套的高压开关设备用防误装置,应优先选用机械联锁。

(四)防误装置应有专用工具(钥匙)进行解锁。

防误装置应满足所配设备的操作要求,并与所配用设备的操作位置相对应。

(五)防误装置应不影响开关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如分合闸时间、速度等)。

(六)防误装置所用的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

(七)防误装置应做到防尘、防异物、防锈、不卡涩。户外的防误装置还应有防水、防潮、防霉的措施。

(八)“五防”中除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可采用提示性的装置外,其他“四防”应采用强制性装置。

(九)新设计的户外110kV及以上复杂结线,应优先采用电气联锁或电磁锁方案。

(十)户内配电装置改造加装防误装置,应优先采用机械程序锁或电磁锁。

(十一)应选用符合产品标准,功能齐全并经两部和网、省(市)电力局鉴定的产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退换,并在订货合同中加以说明。

第二十一条网、省(市)电力局鉴定的防误装置,必须经运行考核,取得运行经验,报两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在全网推广使用。

第四章防误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运行操作中防误装置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运行值班负责人,查明原因,确认操作无误,经取得有关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解锁操作。

第二十三条防误装置的停用应有申报手续,不得随意退出。

第二十四条防误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或备用工具(钥匙)应有保管制度。当防误装置确因故障处理和检修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解锁工具(钥匙)时,需经有关负责人许可。但应加强监护,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所有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到“四懂三会”(即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会操作、安装、维护)。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防误装置的维护、检修工作必须明确责任,落实到班组,并列入主设备的检修项目中。

第二十七条为了加强防误装置的管理,各网、省(市)电力局应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在安监处或生产技术处设专责人,负责本局的防误工作。专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八条防误装置的缺陷管理应与主设备的缺陷管理相同。

第五章防误工作的奖惩原则

第二十九条对下列有关人员或集体可予表彰或奖励。

(一)对防误装置的设计方案,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和合理化建议等有显着成绩的。

(二)能及时纠正和制止误操作事故的。

(三)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防误装置管理工作做得好,误操作事故有大幅度下降的。

第三十条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对下列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一)误操作事故的责任者;

(二)凡因领导主观原因,应装而未装防误装置,发生误操作事故的领导者;

(三)因检修维护责任,造成防误装置失灵而引起误操作事故的检修人员;

(四)应加重处罚对已装防误装置擅自解锁而导致误操作事故责任者。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能源部安全环保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日期开始执行。

附件:电气设备防误装置评比办法

第一条各发电厂、供电局都应对防误装置进行评级。

(一)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分为四类:

(1)一类:能满足防误功能要求,并能投入使用,运行良好。

(2)二类:基本满足防误功能要求,但仍有异常或缺陷;如空走程序不操作设备;程序挂锁;个别反程序不满足。

(3)三类:防误装置不能使用或采用挂锁,达不到规定要求。

(4)四类:没有任何防误装置。

第二条评比内容:

(一)防误装置管理方面:

(1)有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执行情况。

(2)检修班组是否落实,并定期检查维护。

(3)解锁钥匙有无保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4)解锁装置缺陷的处理记录是否齐全。

(二)电气设备防误装置的功能方面:

(1)高压开关柜,间隔式的进出线回路应满足五种防止电气误操作功能。户外间隔无网门时可不考虑误入带电间隔。

(2)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所(厂)用变电器、电容器室,当有网门时,应有防止误入带电间隔功能;当有隔离开关或接地开关时,也应满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开关)和防止带接地线(开关)合闸功能。

第三条统计方法:

(一)按单元回路统计:

(1)单母线、双母线单元回路指:控制开关、断路器、母线侧隔离开关、出线侧隔离开关、接地开关、柜门的防误装置。

(2)旁路母线单元回路(单母线、双母线带旁路)指:旁路断路器及其两侧的隔离开关和旁路母线上所有的旁路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网门的防误装置。

(3)母线单元回路指:母线断路器及其两侧隔离开关、母线上所有母线侧的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网门的防误装置。

(4)专用母线单元回路指:母联分段断路器及其两侧的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网门的防误装置。

1

(5)1—接线和其它结线单元回路指:断路器两侧的隔离开

2

关,接地开关、网门的防误装置。

(6)母线侧的接地开关、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所(厂)用变压器、电容器间隔等分别按一个单元回路统计。

(二)统计公式:

实际安装防误装置总项数

防误装置的安装率=-----------

需要安装防误装置总项数

正常投入运行防误装置总项数

防误装置的设入率=-------------

实际安装防误装置总项数

防误装置一类防误装置总单元回路+二类防误装置单元回路

=----------------------

的完好率需加防误装置总单元回路

注:项数——实际需要加装防误装置数。如设备需五种防误功能即为5项。

第四条其他说明:

(一)对早期生产的机械程序锁(含程序挂锁),因结构问题,可以不操作设备而空走程序,可按能实现防误功能要求统计,但规定实行之日后避免选用此类产品。

(二)对下列情况,因设备原因不能实现防误功能要求时,防误装置的单元回路和项数可不统计,但应统计在备注栏中。

(1)户外35kV和110kV及以上母线侧、线路侧的接地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开关)。

(2)联络线判别对侧接地线(开关)有无拆除和分开。

电气系统五防防误闭锁装置

电气系统五防防误闭锁装置 电气五防是指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对电气设备(高压开关柜)应具备五种防误功能的简称,是电力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6]904号)电气五防内容具体如下: 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手车触头; 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电气设备防误装置的“五防”功能除“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现阶段因技术原因可采取提示性措施外,其余四防功能必须采取强制性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 电气五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加强电气运行操作及相关设备管理,杜绝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防止电气误操作是指: 1、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断路器、负荷开关、接触器处于合闸状态下不可操作其隔离开关) 2、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负荷开关、接触器。(只有操作指令与操作设备对应才能对被操作设备操作) 3、防止接地开关处于闭合位置时分、合断路器、负荷开关。(只有当接地开关处于分闸状态,才能合隔离开关或手车才能进至工作位置,才能操作断路器、负荷开关闭合。) 4、防止在带电时误合接地开关。(只有在断路器分闸状态,才能操作隔离开关或手车从工作位置退至试验位置,才能合上接地开关。) 5、防止误入带电室。(只有隔室不带电时,才能开门进入隔室。) 第二章工作职责: (一)厂长(或总经理)是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主管生产的副职是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健全和完善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责任制、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两票三制”的标准化作业、组织开展专项反事故活动;

变(配)电室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1238 变(配)电室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 度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变(配)电室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 度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防误操作的有关规定。 二、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运行巡视应同主设备一样对待,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薄并及时上报;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工作,可委托供电部门维护。 三、解锁钥匙钥匙应封存管理。 四、解锁钥匙只能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过领

导批准后方可开封使用。 1、确认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操作无误。 2、紧急事故(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处理时使用,事后立即回报。 3、变电站已全部停电,确无误操作的可能,履行规定程序后使用。 五、每次使用后,立即将解锁钥匙封存,并填写记录。 六、在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时,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聚及设备编写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接除锁操作。 七、电气设备的固定遮拦门,单一电气设备及无电压鉴定装置线路侧接地倒闸,可使用普通挂锁作为弥补措施。

变配电室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变配电室防误闭锁装置管 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1652变配电室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anti-error lockout device in transformer substa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防误操作的有关规定。 二、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运行巡视应同主设备一样对待,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薄并及时上报;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工作,可委托供电部门维护。 三、解锁钥匙钥匙应封存管理。 四、解锁钥匙只能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封使用。 1、确认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操作无误。 2、紧急事故(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处理时使用,事后立即回报。

3、变电站已全部停电,确无误操作的可能,履行规定程序后使用。 五、每次使用后,立即将解锁钥匙封存,并填写记录。 六、在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时,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聚及设备编写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接除锁操作。 七、电气设备的固定遮拦门,单一电气设备及无电压鉴定装置线路侧接地倒闸,可使用普通挂锁作为弥补措施。 八、每月对全站防误闭锁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一次,并作好记录,每次交接班时,有交班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有疑问处要及时提出,并进行检查。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变电室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标准版)

变电室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52

变电室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标准版) 一、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防误操作的有关规定。 二、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运行巡视应同主设备一样对待,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薄并及时上报;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工作,可委托供电部门维护。 三、解锁钥匙钥匙应封存管理。 四、解锁钥匙只能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封使用。 1、确认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操作无误。 2、紧急事故(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处理

时使用,事后立即回报。 3、变电站已全部停电,确无误操作的可能,履行规定程序后使用。 五、每次使用后,立即将解锁钥匙封存,并填写记录。 六、在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时,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聚及设备编写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接除锁操作。 七、电气设备的固定遮拦门,单一电气设备及无电压鉴定装置线路侧接地倒闸,可使用普通挂锁作为弥补措施。 八、每月对全站防误闭锁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一次,并作好记录,每次交接班时,有交班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有疑问处要及时提出,并进行检查。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电气误操作装置的专业管理,做好防误闭锁装置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权责 (一)供电部是防误闭锁装置的主管部门,负责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技术工程部负责制定防误工作计划、防误工作方案和设备采购,参与防误闭锁装置的验收。 (三)安全监察员负责审核防误闭锁装置的安全监督工作,参加防误闭锁装置的设备选型,并参加防误闭锁装置的验收。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变电站的防误闭锁装置管理。 三、防误闭锁装置的内容 (一)防误闭锁装置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 (二)防误装置的“五防”功能(以下简称“五防”) 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开关); 4.防止带接地线(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三)闭锁点 在一套防误装置中能对高压电气设备实现某一种防止电气误操作功能的一个闭锁控制点。如机械闭锁装置或电气闭锁装置的一个执行元件(锁、接点)。 四、对防误装置的要求 (一)防误闭锁装置要具有五防功能。 (二)防误闭锁装置要选用经过省、部级以上鉴定、运行业绩良好、产品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好的产品。 (三)建立、健全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制度。要和主设备一样加强运行、检修、校验和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到与主设备“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四)防误闭锁装置力求结构简单、可靠、操作维护方便,尽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复杂性。 (五)防误闭锁装置投入运行必须经管理、运行、维护和检修单位验收合格。 五、防误装置的安装 (一)防误装置的选型和装设获批准后方可进行,新安装的防误装置通过相关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防误装置的安装由装置厂家负责,在运行设备上安装或改造防误装置应履行工作票手续。 (三)新装防误装置,应满足“五防”功能,操作灵活、可靠,编号齐全,并应有使用说明。

电气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办法

电气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电气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电气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B/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 3 职责 3.1 有关电气设备管辖部门是所辖电气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3.2 安监部门负责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的安全监察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是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组织措施,积极安装使用防误闭锁装置是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技术措施,运行人员在执行操作时绝不可放松对组织措施的执行。 4.2 设备大小修后应将防误闭锁装置是否完好作为一项验收项目,失灵的闭锁装置(含微机闭锁)该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4.3 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失灵时运行人员应填写设备缺陷单,并在其失灵的操作把手上挂警示牌,检修人员应积极设法及时处理,待检修处理后运行验收合格再将警示牌收回,其目的是给运行操作人员的时一种警示,也是对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时一种提醒。 4.4 电气防误操作闭锁功能: 4.4.1 防止误拉合开关; 4.4.2 防止带电挂接地线; 4.4.3 防止带负荷拉合刀闸; 4.4.4 防止带地线合开关; 4.4.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4.5 6 110kV、220kV、500kV接地闸刀机械闭锁每季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主要内容为:4. 5. 6.1 110kV、220kV、500kV接地闸刀的机械闭锁连杆和闭锁凸轮位置,能否起到闭锁作用。 4.5.6.2 6kV闸刀与开关的闭锁扁铁位置用手上下扳动时不应上下活动。闸刀与门锁杆要安装牢固。

防误装置管理和使用制度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管理,做好防误装置的选型、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使其在电力安全生产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误装置是防止工作人员发生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技术措施。本规定所指的防误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变电站、换流站、发电厂(公司)等防误装置的管理。 第四条各区域、省(区、市)公司及直(代)管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按照本规定,结合运行规程、反事故措施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五条防误装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工作归口于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技术工作归口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和运行维护工作由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及直(代)管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分级实施,并配备防误装置专责人员。

第六条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误装置进行试验、检查、维护、检修,以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对新建或更新改造的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 第七条各级负责防误装置管理工作的领导以及有关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选用、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二章责任制 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第九条防误装置技术标准根据技术发展和用户技术需求,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防误操作年度技术报告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写。 第十条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工作。1. 制定防误装置的管理办法、技术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防误计划落实情况。 2. 省(区、市)电网公司每年二月底向区域电网公司上报三年度的专业工作总结(附统计报表),同时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区域电网公司汇总后于三月底前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规定2013N

防误闭锁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我局”)防误闭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防误闭锁装置对电网安全运行的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687-2010《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以及内蒙古电力公司《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两票管理执行细则》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防误闭锁管理工作。 1 总则 1.1 切实落实防误操作工作责任制。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维护管理应纳入运行、检修规程,与相应主设备统一管理。 1.2 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书面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变电站站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 1.3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局职能部门、运行管理部门、变电站三级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兼职人)。一个运行管理部门至少须设立1名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各级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负责防误操作装置的管理。 1.4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严禁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1.5若遇特殊情况确需解锁时,220kV及以上设备操作应经本单位职能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批准,运行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现场核实,110千伏及以下设备操作应经运行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现场核实批准后,由运行人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可解除闭锁。当发生危及人身、电网或设备安全等特殊情况确需紧急解锁操作时应经当值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解除闭锁,但事后应立即向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汇报,并填写解锁钥匙使用记录。 1.6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严禁解锁。如需解锁,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后,履行批准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1.7非倒闸操作情况下,运行值班人员确需使用解锁钥匙进行正常锁具检查维护或打开机构箱门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应经运行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解锁钥匙,

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19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人员 误操作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制…2008?1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热控运行、维护人员操作规范性管理,杜绝人员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止人员误操作主要包括防止电气误操作;防止电气、热控二次系统三误。 电气误操作是指:误分、合断路器;误入带电间隔;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合隔离开关或断路器。其中后三类因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称为恶性误操作。 电气、热控二次系统三误是指:继电保护、热控、电控、仪控二次系统中保护、测量、控制、自动回路作业时的误碰、误接线、误整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系统防止人员误操作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监督检查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的落实情况; (二)及时通报集团公司系统有关情况,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专项反事故活动; (三)对在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职责 (一)组织所管理和所属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防止人员误操作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二)保证所管理和所属企业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所需费用的落实; (三)组织所管理和所属企业落实集团公司开展的专项反事故活动; (四)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信息,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在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基层企业防止人员误操作责任制 (一)行政正职是本企业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的第一责任

国家电网防误闭锁规定

精心整理 国家电网公司 2003年7月7日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院,? 第六条? 第七条? 第二章? ??? 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第九条?防误装置技术标准根据技术发展和用户技术需求,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防误操作年度技术报告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写。 第十条?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工作。 1.?制定防误装置的管理办法、技术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防误计划落实情况。

2.?省(区、市)电网公司每年二月底向区域电网公司上报三年度的专业工作总结(附统计报表),?同时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区域电网公司汇总后于三月底前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3.?定期召开防误装置专业会议。 4.?审定直(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 5.?参加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6.?负责所辖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 第十一条?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1.? 2.? 3.? 4.? 5.? 6.? 第三章? ??? 第十二条 制度。 ??? ??? ???第十五条?在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且确需解锁的紧急情况下,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后,可以对断路器进行解锁操作。 第十六条?防误装置整体停用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退出,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措施,并加强操作监护。 第十七条?运行值班人员(或操作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做到"三懂二会"(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会操作、维护)。新上岗的运行的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第十八条?防误装置的管理应纳入厂站的现场规程,明确?吱术要求、运行巡视内容等,并定期维护。

防误闭锁装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防误闭锁装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063-56 防误闭锁装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 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为了保证变电所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误操作及人员误触电事故的发生。防误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连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二、职责:车间由???负责整体协调防误闭锁装置运行管理;大修段、小修段对所管辖设备的防误闭锁装置安装、维护和缺陷处理负责;信息段对变电所微机五防主机维护负责;变电段对微机五防操作规则及各类解锁钥匙的管理负责;变电所长和群检员对本所五防挂锁维护和管理负责;当班值长、值班员对本班使用和管理防误闭锁装置负责;变电技术员、段长、运行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各所防误闭锁装置使用和管理情况;变电段长负责对使用后的万能解锁钥匙加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是防止变电站各类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手段,是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要装置,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用于防误装置后,给防误装置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完善防误装置管理制度,是做好防误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杜绝操作事故,提高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保证。 2、为使防误装置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规程;规定及反措要求并结合我分公司安装使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兴隆供电分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 3、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变电站,检修设计、施工、定货单位。各站的防误专责人负责本制的贯彻落实。 4、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由承德安监科领导,日常工作由分公司生技科管理,(110KV站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检修由变电工区负责制,报分公司五防专责人备案)。 5、防误装置作为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措施应纳入分公司的反事故措施计划。 二、防误装置的一般管理要求: 1、兼职防误专责人的岗位职责 (1)兼职防误专责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变电运行实际工作经验,了解计算机理论,掌握计算机在变电站的应用并能熟练操作,熟悉有关规程制度,身体健康。 (2)负责本单位防误装置的技术管理,运行管理工作,参加防误工作 专业会议,总结经验,反馈信息,及提出和处理防误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底防误工作计划,确定误方案,并列入本单位生产工作计划,定期督促检查计划,确定防误方案,并列入本单位生产工作计划,

并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4)参加本单位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参与制定反事故措施。 (5)参与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与审核,提出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要求及使用注意事项。 (6)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变电工作中有关防误装置的设计审查和投运前的验收工作。 (7)半年进行一次防误工作总结(含事故分析)报生技科防误专责人。 2、各单位防误专责人 兴隆供电分公司生技科:计成山 调度室:孙宏伟 城南站:刘乐中 六道河站:伊志铁 庆丰站:姚辉 挂兰峪站:娄红杰 半壁山站:蔡杰勋 兴隆站:付铁军 蘑菇峪站:王树友 三、装置的设计和使用原则 1、防误装置应实现以下功能: A、防止误分、合断路器 B、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C、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D、防止事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E、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2、新订购的高压开关设备,必须肯有符合要求功能齐全的防误装置。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订货。 3、新设计的变电站防误装置和操作程序,应经安监部门和运行部门审查。 4、新建、扩建、改建变电工程的防误装置必须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

(完整版)电气防误闭锁管理规定

电气防误闭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管理,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误装置是防止工作人员发生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技术措施;本制度所指的防误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安监部电气主管 (一)担任本制度的负责人; (二)督促贯彻落实本制度,检查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三)负责提出本制度的制订意见和建议,保证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第五条电气分场主任 (一)担任本制度的执行人; (二)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反馈意见,提出修改建议;(三)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本制度的现象及时制止。 第六条运行人员

(一)严格执行电气防误闭锁管理制度; (二)执行制度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第七条主管生产领导 负责监督检查有关人员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第三章执行程序与管理要求 第八条防误装置的一般规定 (一)凡是有可能引起误操作的高压电气设备,均应装设防误装置,装置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有关文件的规定。(二)防误装置应实现以下功能(简称“五防”) 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三)防误装置应结构简单、可靠、使用维护方便,尽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复杂性,不影响断路器设备的主要技 术性能。 (四)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应经技术培训,熟悉掌握装置的原理、结构、性能、使用、操作和维护方法,新上岗运行人员应进行 装置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电气运行专工应定期对防误装置及解锁钥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第九条防误装置解锁钥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五防”钥匙)

变电站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变电站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1、防误闭锁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挂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 2、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 3、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行巡视同主设备一样对待,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并及时上报。 4、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及检修维护工作,按照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5、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中对防误闭锁装置的使用应有明确规定,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 6、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 7、变电站防误装置的解锁钥匙(钥匙)必须放入专用封闭盒内,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严禁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防误装置异常情况下需解锁操作,必须经防误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操作无误,确认确实需要解锁操作,签字批准后,打开解锁工具(钥匙)玻璃箱,取出解锁工具(钥匙),解除闭锁,并监护操作人员完成全部操作。未经专责人现场核实签字,现场操

作人员、检修人员无权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并填写“解锁钥匙使用记录”。 8.解锁钥匙只能在符合下列情况并经批准后方可开封使用。 8.1确认防误装置失灵、操作无误。 8.2紧急事故处理时(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使用,事后立即汇报。 8.3变电站已全部停电,确无误操作的可能,履行规定程序后使用。 9、在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骤及设备编号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解锁操作。 10、电气设备的固定遮栏门、单一电气设备及无电压鉴定装置的线路侧接地刀闸,可使用普通挂锁作为弥补措施。 11、各变电站的防误闭锁装置由运行人员每月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检查维护。 12、因解除闭锁发生的误操作事故,对负主要责任者严肃处罚。

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和使用制度

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和使用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开坪水电站运行部对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内容、要求与考核。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DL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公司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管理内容和方法 3.1.运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32 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 321.正常运行操作 正常运行时,微机防误闭锁装置必须投入,110千伏系统各隔离开关的操作必须通过微机五防装置。 3.3. 机械编码锁的应急开锁 3.3.1将机械解锁钥匙插入机械编码锁中并旋转90C,打开机械编码锁, 即可进行刀闸等设备的操作。 3.3.2机械解锁钥匙必须经当值值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3.4 微机防误闭锁钥匙的使用规定 3.4.1.刀闸机械编码锁,有专用的紧急解锁钥匙。 3.4.2.正常机械解锁钥匙一把及电磁解锁钥匙两把,经密封后放在集控室值长处,按值交接,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 3.4.3.紧急解锁钥匙的封存规定: 紧急解锁钥匙应封存在带编号的纸口袋中,并注明封存日期。封条或口袋由发电部电气主管统一发放管理。 紧急解锁钥匙的启封使用应记录:使用时间、原因、操作项目、批准人、操作人。 启封使用后,应用下一个编号的口袋(或封签),将紧急解锁钥匙封好, 并填写封存日期。 3.44机械解锁钥匙必须是在下列情况下,经当值值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平时严禁使用:

变电所防误操作闭锁逻辑规范

110~500 kV 变电所防误操作闭锁逻辑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电网110~500 kV变电所双母线、单母线、内桥、3/2接线等典型电气主接线的防误操作闭锁逻辑。 本标准适用于110~500 kV变电所新、扩、改建或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微机防误装置改造中有关防误操作闭锁逻辑的设计、安装、验收。35 kV变电所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网安监[2005] 83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生[2003] 243号关于印发《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网安[2006] 904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华东电安[2002] 272号关于发送《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 通知 浙电生[2004] 1473号关于印发《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电安[2008] 592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3 防误闭锁逻辑技术原则 3.1 防误闭锁逻辑应满足“五防”功能 a) 防止误分、合断路器; b)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手车触头; c) 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闸刀); d) 防止带接地线(接地闸刀)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e)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2 防误闭锁逻辑实现方式及技术要求 防误闭锁逻辑目前浙江电网一般通过五种防误闭锁装置实现,防误闭锁装置应满足简单、可靠的技术要求。 3.2.1 机械防误闭锁 机械防误闭锁是利用电气设备的机械联动部件对相应电气设备操作构成的闭锁。一般用于电气设备间隔内部的防误闭锁,以下电气设备之间的闭锁可具备机械联锁功能: a) 闸刀与接地闸刀之间; b) 手车与接地闸刀之间; c) 接地闸刀(接地线)与柜门之间; d) 断路器与闸刀之间; Q/GDW-11-154-2009 2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1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 1.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1.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1.3 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1.4 防止带地线(接地刀)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1.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2 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并及时上报。 3 防误闭锁装置的维护、管理、检修要有明确分工,并落实到班组和负责人。 4 结合一次设备的停电,对防误闭锁装置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5 变电站应有防误闭锁装置使用说明书、原理接线图等技术资料。所有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闭锁装置的操作程序。 6 防误闭锁装置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正常投运,不得随意停用或解锁操作。停运防误闭锁装置时,必须履行书面申请手续,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退出,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遇有紧急情况或倒闸操作过程中闭锁装置出现问题时,变电站应经当值值长或者站长批

准,并做好相关记录,才能允许解锁操作。 7 五防计算机只能作为本站微机防误闭锁专用,未经站领导许可,不得在该计算机进行与五防闭锁装置无关的工作。 8 非五防维护员严禁在五防系统进行下列工作 8.1 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光盘、软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 8.2 严禁对五防程序进行修改和删除。 8.3 严禁对五防系统硬件设备进行检修和更换。 8.4 非当值值班员和工作人员严禁使用五防计算机。 9 正常运行时,应将五防计算机开启,并进入微机防误闭锁程序的主接线图界面。 10 电脑钥匙必须随时保持处于充电状态。 11 当因故需将电脑钥匙进行跳步操作时,必须汇报站领导,经站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并作好相关记录。 12 值班期间,如不涉及倒闸操作,不得将练习开出的操作票进行预存。只有在调度下达操作预令后,才能将准备好的操作票进行预存。但在操作结束后,应立即将预存的操作票删除。 13 变电站应保证防误闭锁装置设备状态和现场设备状态实时对位如需采用特殊方式开票,开票结束后应立即恢复防误闭锁装置设备状态和现场设备状态对应

发电厂防止运行人员误操作管理规定

发电厂防止运行人员误操作管理规定 总则 根据《电业事故调查规程》关于恶性误操作和一般误操作的具体规定,为了有效防止误操事故,尤其是防止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误操作的界定 (1)、恶性误操作:恶性误操作是指误分、误合断路器,带负荷误拉 (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误入带电间隔,非同期并列。 (2)、一般误操作:误(漏)接合断路器(开关)、下达错误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切除命令;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热控保护、自动装置)的误整定、误(漏)接线、误(漏)投或误切除(包括压板);人员误动、误碰设备。 热机误操作:误(漏)开关阀门(挡板)、误(漏)启(投)停辅机设备和系统、误拆运行中热力系统阀门和误切割热力系统管道等。 监控过失: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 1.发生电气类误操作的环节和分类 1.1在检修、试验、调试及对电气设备检查工作前,运行人员做安全

措施时。 1.2在检修、试验、调试及对电气设备检查工作结束后,运行人员拆除安全措施,恢复设备运行或备用和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方式的过程中。 1.3在交接班时,运行员的头脑中只想着下班,操作前组织无序,操作中的监护人和操作人注意力不集中。 1.4在厂用电和操作电源故障时的事故处理过程中,未判明运行方式和所要操作开关的状态,就进行断、合、拉操作。 1.5运行人员在测高压电机绝缘时,未核对设备名称及编号、开关实际状态,未对测量对象验电验,误对未停电设备测绝缘。 1.6运行人员在执行电气设备停电时,未核对设备名称及编号、开关实际状态,误断运行中开关,误拉刀闸(误将开关拉至试验位置)。 1.7运行人员执行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措施时,漏挂(合)或漏拆除(拉)接地线(接地刀闸)。 1.8运行人员在做安全措施时,误将电源测接地刀闸认为是负荷侧接地刀闸。 1.9运行人员在进行厂用电切换时,未弄清电源测是否是同一个电源,造成非同期。 1.10运行人员在办理许可开关高压试验工作之后,又许可开关跳合试验工作。 1.11运行人员在执行P.T 停电时,未先取下欠压保险,就直接拉高压侧刀闸或取下高压保险。 1.12运行人员在执行验电操作时,未使用合格和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 KB

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制度

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范围内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职责、内容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分公司及所属风电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五防”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开关);防止带接地线(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2 闭锁点 在一套防误装置中能对高压电气设备实现某一种防止电气误操作功能的一个闭锁控制 点。如机械闭锁装置或电气闭锁装置的一个执行元件(锁、接点)。 4 职责 4.1 公司本部 4.1.1 总经理为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4.1.2 生产副总经理为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标准化管理的分管负责人,负责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和质量。 4.1.3 总工程师为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标准化管理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标准化的技术管理工作。 4.1.4 安全生产部为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标准的制定;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及时总结公司内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的先进经验,全面提高公司、各分公司及所属风电场的管理水平。 4.2 各分公司及所属风电场 4.2.1 分公司总经理为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分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4.2.2 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为分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标准化管理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和质量。 4.2.3 分公司生产运行部/安全生产部为分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标准化管理的组织、管理、实施部门,负责所属风电场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4.2.4 风电场为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的组织、管理、实施的主体;风电场厂长负责本风电场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以及作业质量。 4.2.5 分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分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标准化的执行情况。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总的要求 5.1.1 防误闭锁装置要具有五防功能。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1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 1.1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1.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1.3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1.4防止带地线(接地刀)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1.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2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并及时上报。 3防误闭锁装置的维护、管理、检修要有明确分工,并落实到班组和负责人。 4结合一次设备的停电,对防误闭锁装置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5变电站应有防误闭锁装置使用说明书、原理接线图等技术资料。所有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闭锁装置的操作程序。 6防误闭锁装置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正常投运,不得随意停用或解锁操作。停运防误闭锁装置时,必须履行书面申请手续,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退出,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遇有紧急情况或倒闸操作过程中闭锁装置出现问题时,变电站应经当值值长或者站长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才能允许解锁操作。 7五防计算机只能作为本站微机防误闭锁专用,未经站领导许可,不得在该计算机进行与五防闭锁装置无关的工作。

8非五防维护员严禁在五防系统进行下列工作 8.1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光盘、软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 8.2严禁对五防程序进行修改和删除。 8.3严禁对五防系统硬件设备进行检修和更换。 8.4非当值值班员和工作人员严禁使用五防计算机。 9正常运行时,应将五防计算机开启,并进入微机防误闭锁程序的主接线图界面。 10电脑钥匙必须随时保持处于充电状态。 11当因故需将电脑钥匙进行跳步操作时,必须汇报站领导,经站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并作好相关记录。 12值班期间,如不涉及倒闸操作,不得将练习开出的操作票进行预存。只有在调度下达操作预令后,才能将准备好的操作票进行预存。但在操作结束后,应立即将预存的操作票删除。 13变电站应保证防误闭锁装置设备状态和现场设备状态实时对位。如需采用特殊方式开票,开票结束后应立即恢复防误闭锁装置设备状态和现场设备状态对应。

国家电网防误闭锁规定

国家电网防误闭锁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国家电网公司2003年7月7日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管理,做好防误装置的选型、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使其在电力安全生产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误装置是防止工作人员发生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技术措施。本规定所指的防误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变电站、换流站、发电厂(公司)等防误装置的管理。 第四条各区域、省(区、市)公司及直(代)管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按照本规定,结合运行规程、反事故措施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五条防误装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工作归口于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技术工作归口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和运行维护工作由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及直(代)管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分级实施,并配备防误装置专责人员。 第六条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误装置进行试验、检查、维护、检修,以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对新建或更新改造的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第七条各级负责防误装置管理工作的领导以及有关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选用、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二章责任制 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第九条防误装置技术标准根据技术发展和用户技术需求,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防误操作年度技术报告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写。 第十条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工作。 1.制定防误装置的管理办法、技术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防误计划落实情况。 2.省(区、市)电网公司每年二月底向区域电网公司上报三年度的专业工作总结(附统计报表),同时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区域电网公司汇总后于三月底前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3.定期召开防误装置专业会议。 4.审定直(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 5.参加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6.负责所辖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 第十一条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1.制订防误装置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 2.每年一月底前上报上年度防误工作总结、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及相关电气误操作统计表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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