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药用途产品进出口放行通知单办理须知

非农药用途产品进出口放行通知单办理须知
非农药用途产品进出口放行通知单办理须知

非农药用途产品/样品

进出口放行通知单办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非农药用途产品是指收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的商品,用于《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农药用途之外的领域,如:医药、兽药、饲料、染料等用途的产品。

进出口样品是指用于境内外的少量科研或试验用农药产品,不能用于生产、加工、销售、广告等商业用途。

二、申请人

申请人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三、网上申请途径

1.申请网址:

2.企业备案:用户名:nyfxd,密码:。

3.非农药用途产品/样品备案及放行单申请:用户名: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码;密码为备案时自设码。(企业备案成功后,方可登陆非农药用途产品/样品备案及放行单申请界面)

4.验证码区分大小写。

四、企业备案

申请非农药用途产品/样品进出口管理放行通知单,首先需要进行企业备案,以便进行放行单网上电子申请。企业备案类

型包括进出口贸易公司、自营企业和生产企业三类。企业备案资料要求如下:

1.企业备案申请表 (原件加盖公章);

2.进出口企业资质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或公司简介(原件加盖公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办证员身份证(复印件)。

(注:生产企业不提供第2和7项资料。)

五、进出口非农药用途产品备案

企业备案成功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再进行非农药用途产品备案,产品备案成功后获得产品备案号,再登陆金农工程系统按要求办理进出口非农药用途产品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产品备案按照出口非农药用途和进口非农药用途分别提交资料。(一)出口非农药用途产品备案

报关流程和需要的单据

1、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申报准备 一、接单 进出口收发货人办理报关委托---------报关委托书(载明委托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代理事项、提供的单证、代理期限以及双方法律责任等内容,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报关企业审核报关单据 1、证明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的相关资料,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用途、产地、贸易方式等; 2、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3、进出口所需的许可证件及随附单证 4、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及其他进出口单证 准备报关单证 除上述委托书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证有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1、基本单证:与进出口货物直接相关的商业和货运单证,主要有: 商业发票 装箱单 提单或提货单(海运)、运单或到货通知(空运)、包裹单或到货通知(邮件)、运单或领货凭证(陆运、铁运) 2、特殊单证:国家进出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海关规章制度实行管制或者管理的货物所需证件: 进出口许可证件 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外汇收付、核销凭证 海关监管条件要求的其他单证 3、预备单证:在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时,海关认为必要时需查阅或收取的证件。 货物原产地证明 进出口贸易合同 担保文件 货物保险单 有关知识产权状况证明 海关所需其他单证 二、换单(只针对进口而言,出口货物不需要换单) 报关员在船舶代理公司或货物代理公司处,将海运提单或空运到货通知书换成从港区或仓库能够提取进口货物证明的过程,即将正本提单换成提取货物的小提单。 出口货物无需换单,由出口货物发货人向报关单位提供装货单。 三、制单 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四、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电子数据申报 现场交单 审单中心通过电子数据报关单审核之后,报关员应打印纸质报关单,向海关递交的纸质报关单的内容应与电子数据报关单一致。报关员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

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协合风电场,所有进出风场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四、内容 (一)职责: 1、值班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2、被访人员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二)具体规定: 1、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外部人员需按照风电场要求办好手续后,方可出入。

2、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所有进入风电场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值班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所有车辆必须按值班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所有车辆进入风电场,必须按照场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3、物品管理 (1)、出入厂区物品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凡不属于违禁物品都可带入厂区,只需在离开厂区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风场员工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风场负责人员签字的出门条。(3)、外单位施工人员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风场负责联系人员签字、班组负责人签字的出门条。 (4)、车辆携物外出,必须开门检查、核对。 (5)、大量物品外出时应提前通知风场负责人,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人员带入物品(工具、施工材料等)都应在进入厂区前向门卫出具所带入物品的明细单,由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收取单据备案,准许进入。除需要施工的区域可以进入外,其他区域不得进入。

出口货物放行通知书3篇

出口货物放行通知书3篇 Export goods release notice 编订:JinTai College

出口货物放行通知书3篇 前言: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本文档根据通知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出口货物放行通知书范文一 2、篇章2:出口货物放行通知书范文二 3、篇章3:出口货物放行通知书范文三 为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通关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检验局出口货物放行有相关的规定。一定的下面小泰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出口货物放行通知书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章1:出口货物放行通知书范文一 关于在云南省内实施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的通知书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云南出口货物通关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服务于外贸。云南检验检疫局决定自20xx年7月起,在云南 省内实施“产地检验出单、口岸直接放行”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填写《直通放行申请书》提交 相关业务处及分支机构。经各业务处、各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可正式申请直通放行。 二、对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出口货物在云南省内口岸报 关的,产地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出具换证凭单,直接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备注“直通放行”,企业持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向口岸海关报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查验。 三、申请直通放行货物的企业报检时,在报检单“需要 证单名称栏”勾选“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特殊要求栏备注“直通放行” 四、申请直通放行企业应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 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检验检

搬出搬入物品管理规程

搬出搬入物品管理规程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搬出、搬入物品的管理方法,以确保业主(住户)的物品不受损坏、丢失,小区的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怡翠花园业主(住户)物品的搬出、搬入管理。 3.0职责 3.1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业主(住户)搬出、搬入物品的申请手续。 3.2保安队门岗负责业主(住户)搬出、搬入物品的检查、放行。 4.0工作程序 4. 1 工作流程 4.2小区规定物品进出限制 4.2.1装修施工材料及垃圾、大件家具,一律禁止使用电梯。 4.2.2禁止进入小区的物品: 国家有关治安和消防方面禁止在小区内贮存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4.3申请搬入、搬出物品的规定 本指导书所指的搬出、搬入物品是指业主(住户)的家具、装修材料等。 4.3.1搬入 a)搬入物品不必申请; b)装修队搬运材料进入时,持《装修出入证》 c)业主(住户)搬入装修材料时,持本人“IC卡”。 4.3.2搬出 a)搬出物品的申请:必须由业主(住户)本人凭业主(住户)IC卡或身份证,或凭 业主(住户)身份证或业主(住户)亲笔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装修工凭《装修出入证》和由施工队负责人签名的证明; b)搬家离开的申请:必须凭财务出具的已结清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的费用等 证明。 4.4搬出、搬入物品的放行 4.4.1搬入程序: a)门岗检查业主(住户)IC卡或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放行; b)门岗通知保安领班派人跟进检查,防止损坏公共设施。 4.4.2搬出程序: 门岗核对《放行条》放行,收回《放行条》即日交服务中心。 4.5搬运过程中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赔偿规定 4.5.1在搬出、搬入物品过程中,发现公共设施被损坏,服务中心应立即要求当事人签署损坏公共设施负责赔偿保证,同时通知工程组人员到现场查看。 4.5.2根据设施被损坏的程度情况,由工程组长计算赔偿费用。 4.5.3对被损坏的设施应及时进行维修;对楼道等被刮花的情况,若在室内装修高峰期,维修工作应等到高峰期过后再进行。 4.5.4特殊情况:当事人主动提出将损坏的公共设施维修时,服务中心通知工程组人员督促、检查、验收维修工作;验收方法按《房屋接管验收工作手册》有关规定。

放行管理制度

放行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放行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职责 3.1技术部:负责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 3.2储运部:负责物料保管、领用,待检产品的标识,产成品的储运; 3.3生产车间:负责中间产品的生产、调整。 4内容 4.1来货放行 4.1.1原辅料、包装材料到达后,保管员按送货单验证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对其外观质量及包装进行验收,通知质检员对来料进行检验验收。 4.1.2 由质检员检查来料生产厂的产品合格证或原料产地声明,根据公司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质量检验(验证)记录》,检验合格通知保管员准予入库。 4.1.3保管员做好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入库工作,认真填写《入库单》,详细记录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 4.1.4 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通知保管员立即标识、隔离,拒绝入库,并通知采购部办理退货,向技术经理汇报质量情况,执行《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 4.2中间产品 4.2.1各工序操作人员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本工序加工完成,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检验; 4.2.2质检人员按照《检验规程》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所有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允许进入下一工序,填写《中间产品放行通知单》; 4.2.3生产主管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在审核栏签字确认。 4.3成品放行 4.3.1每批生产完成后,保管员对产品进行清点,做“待检”标识; 4.3.2质检员按照《检验计划》对待检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开具《产品检验报告单》;

保安车辆放行通知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车辆、人员进出入管理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外来车辆、私人车辆进出入现场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期间所有外来车辆和个人。 2、目标和原则 规范施工现场车辆、人员的出入,保障工程安全和顺利实施。进一步强化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车辆、人员的安全监管,保障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结合公司及项目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3、职责 由项目安全部负责项目部车辆、人员的进出入。 4、管理规定 、凡出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需办理出入证(门禁卡)或临时出入证,并应佩戴规范,主动出示证件。无证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出入施工现场应举止文明、着装规范,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或赤脚、袒胸露背等衣冠不整者进入施工现场。 、凡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到门卫处进行登记,并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走过水槽,同时主动出示相应证件或有效证明。未经许可不得强行进出入施工现场。 、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建造洗车池,对出入现场的车辆用高压水进行清洗,防止将泥土等工地废料带入城市道路。对于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要用蓬布覆盖;所有进出现场的车辆要按预先制定的路线进出现场及市政道路,

禁止超载、超高、超速行驶。对工地周围的道路要求专人清扫,及时清除撒落的尘土砂石。 、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严禁超速、乱行、乱放。 、各分包作业单位的各种车辆均应在驾驶室玻璃右上方张贴由项目部统一印制的单位名称和通行证。分包商组织供应的架料、设备、租赁材料应按照计划时间、数量组织进场,分包单位应按平面布置图立即组织卸车,并码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的畅通,材料的堆放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工程机械进入现场时,由设备部、安全部对相关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特别是运送塔吊、施工电梯、钢筋机械等车辆。 、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入现场时,应按照现场的规定路线进入、码放材料。出场时,自觉停车接受门卫的检查。 、现场材料、机械需要运送出施工现场时,必须要签订车辆出门证。 、如遇紧急情况,由项目部人员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后可先行放行。 、项目部及公司车辆出入时无需接受检查。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及周边市政交通完善工程项 目部 附件1、车辆出门证样表 附件2、可直接放行车辆车牌号

发货管理制度

发货管理规定 一订单的管理规定 1.制单流程:(营销部) 2.审核流程:(供应物流部) 二发货的管理规范: 1.清点、签字:(供应物流部) 2.检验、签字:(供应物流部、生产部) 3.提货、发货:(供应物流部、营销部) 4.门卫放行:(人事行政部) 三运输和包装的管理规范(供应物流部、营销部) 1.运输保证: 2.包装保证: 3.其它: 四内部领料规范: 一订单的管理规范 1.制单流程:(营销部) 1)合同订单由业务经理制作,并交送相关部门(财务部、客户服务部)主管或主 管以上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作为正式发货订单下发至供应物流部; 2)发货订单上如遇任何特殊情况,必须由营销部在“备注栏”中详细注明; 3)发货订单上的货物如果需要由皇家公司代为托运,营销部必须在正式发货订 单下发时,将《货物运输通知单》一起下发至供应物流部。无论发货订单上的客户公司地址与实际收货人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是否一致,为了避免错误,在发货订单上,业务经理必须注明实际收货人地址、收货人、收货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4)如货物由客户自提,营销部需向供应物流部提供客户的运输委托书复印件, 或由业务经理在发货订单上注明提货人的姓名、车号等身份证明; 5)正式发货订单下发后,对于确认可以出厂的货物,营销部有责任及时地打印

出相应发货订单的《送货联》至供应物流部; 6)在正式发货订单下发后,可能有内容需要修改;如修改内容较少,则由业务 经理在原发货订单上修改并签名为据;如修改内容较多,则不允许在原发货订单上修改,需重新下发一份修改后的准确的发货订单,原发货订单作废; 7)对客户急需的订单,要求物流部加班的,营销部应下发一份《工作联系单》 给供应物流部(供应物流部有责任同时通知生产部),写明加班日期、内容。但对于货物自提的客户,营销部应在《工作联系单》上注明车到公司的具体时间或最晚时间,以便供应物流部和生产部提前安排工作。超过最晚时间后,供应物流部和生产部可以下班。这之间所产生的所有加班费用,将会计入相关的销售人员的个人费用; 2.审核流程:(供应物流部) 8)供应物流部主管在接到正式发货订单后,根据‘制单流程’要再一次审核订单 各项是否完整,最后签字确认; 9)若发货订单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流程规定,供应物流部有权力将订单退回营 销,并要求其重新制作发货订单; 10)对于每一份发货订单,相应的《送货联》需供应物流部主管签字确认后,方 可发货。 二发货的管理规范: 1. 清点、签字:(供应物流部) 1)供应物流部仓库管理员根据订单所列产品逐一配货,严格清点数量,做到每 发一批货都至少有两人以上清点。供应物流部仓库管理员配货时清点一遍后 签字确认 ....;装车时送货人(是....;供应物流部另一人再复验一遍,并签字确认 指我公司指定托运的运输公司及其代表),或收货人(是指由客户指定的代 理人)清点一遍,并签字确认 ....,办好一切交接手续。坚决杜绝漏发、错发、多发等现象,确保每一环节都无差错; 2)对于某些小的五金件,数量多时极易出现错数和漏数;还有整包的型材,内包 装里的具体数量也极易数错。因此要求物流部仓库管理员在遇到此类物品出货时,要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绝不容许把差错放出厂门!(工作结果将记入每

产品放行管理制度

产品放行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物料、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未经检验及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未经检验及不合格成品出厂。 适用范围:适用于内蒙古正隆谷物食品有限公司进厂物料及成品的管理。 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物料、产品检验记录及判定,放行的审 核及确认; 2、仓储部门:负责物料、产品的规范储存,同时按照放行要 求履行管控职责; 3、生产部门有关人员:按照产品放行管理制度,配合以上部 门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管理要求及内容: 1.物料的放行: (1)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 QC 实验室取样检验。 (2)检验合格后,由 QC 实验室主管签发合格《原辅料检验报告单》。无合格《原辅料检验报告单》的物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3)品控专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领料单》上签字放行。 2.成品的放行:

(1)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产品请检单》交 QC 实验室取样检验。 (2)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项检验,并记录。 (3)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QC实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4)由产品放行受权人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产品放行通知单后,产品才可出库销售。 4.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及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内蒙古正隆谷物食品有限公司 产品放行通知单 编号: 库: 经审核车间生产的产品,批号:规格:数量:,符合产品放行管理规定,准予放行。 批准人: 年月日

各单据流程POCIB

POCIB 各阶段流程 报关流程 从广义上讲,报关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的全过程。其中,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是报关行为的承担者,是报关的主体,也就是报关人,也称报关单位。这里所指的报关人既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比如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也包括自然人,比如物品的所有人。报关的对象是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报关的内容则是办理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的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手续。 一、出口报关流程 1、送货 进入My City的“海关”,点击“送货”按钮,再点“点击开始办理此业务”,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的合同,再点“办理”,即完成送货(空运方式会生成“航空运单”)。 注意: (1)在送货到海关之前,如果交易商品为化学药品,需要先申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再于送货时添加单据“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2)当合同采用T/T+空运方式时,出口商也可于此处一并添加出口单据,与T/T交单性质相同,单据将于货物抵达时送至进口商处,进口商取提货单时即可拿到单据。添加的出口单据包括: “商业发票”,“装箱单”; CIF方式下还需提交“货物运输保险单”; 此外如果申请了检验证书,如“一般原产地证书”、“普惠制产地证”、“品质证书”、“健康证书”、“数量/重量证书”、“植物检疫证书”等,也应一并提交,没有申请则不需提交; 注: (1)“航空运单”由于此时尚未生成,所以不需提交,将由系统自动与其他单据一起发送给进口商。 (2)T/T方式下,且货物采用空运运输方式时,出口商于送货时提交出口单据或在邮局采用T/T寄单邮寄出口单据,两种方法只能选择其一,不能重复寄单。 2、出口报关 (1) 在单据中心添加并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 (2) 进入My City的“海关”,点击“出口报关”按钮,再点“点击开始办理此业务”,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的合同,添加单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境货物通关单”、“航空运单”(空运用,海运不需要)、“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某些特定商品需要),点“办理”; (3) 稍作等待(具体时间请查看“四、办理周期”)会收到通关放行完成的系统邮件;

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

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网上申办和电子联网核销系统 培训资料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二〇一〇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1系统总体描述 (1) 1.2系统功能介绍 (1) 1.3系统面向的用户 (1) 1.4系统使用基本要求 (1) 第二章进出口企业办理流程 2.1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申请 (2) 2.1.1 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申请 (2) 2.1.2 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资料要求 (2) 2.1.3 进出口企业备案系统使用说明 (2) 2.2进出口企业备案信息变更申请 (6) 2.3进出口企业办证员备案登记申请 (7) 2.3.1 办证员备案系统使用说明 (7) 2.3.2 办证员备案资料要求 (7) 2.4农药出口产品委托书 (7) 2.4.1生产企业委托书填写 (8) 2.5 进口产品质量保证书 (9) 2.5.1进口产品质量保证书填写 (9) 2.6农药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10) 2.6.1出口系统使用说明 (10) 2.6.2农药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材料要求 (11) 2.7 农药进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11) 2.7.1进口系统使用说明 (11) 2.7.2农药进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材料要求 (12) 第三章自营企业办理流程 3.1自营企业备案登记申请 (13) 3.1.1自营企业备案资料要求 (13) 3.1.2自营企业网上备案登记申请 (13)

3.2自营企业备案信息变更申请 (17) 3.3 自营企业办证员备案申请 (18) 3.3.1自营企业办证员备案资料要求 (18) 3.4自营企业出口农药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18) 3.4.1出口系统使用说明 (18) 3.4.2自营企业农药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资料要求 (19) 第四章非农药用途产品企业办理流程 4.1非农药用途品种认定 (19) 4.2非农药用途产品生产企业备案 (19) 4.3 非农药用途产品备案 (19) 4.4非农药用途产品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19) 4.4.1出口系统使用说明 (19) 4.4.2非农药用途产品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资料要求 (22) 4.5 非农药用途产品进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22) 4.5.1系统使用说明 (22) 4.5.2非农药用途产品进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材料要求 (23) 第五章进度查看与办证员维护 5.1企业申请进度查看 (24) 5.2企业办证员维护 (24) 5.3企业密码修改 (26) 附录 一、填表说明 (27) 二、进出口企业备案流程图 (28) 三、生产企业备案流程图 (29) 四、委托经营进出口企业申请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流程图 (30) 五、自营进出口企业申请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流程图 (31)

关于携带物品外出的通知

公司门禁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公司行政管理,保证公司及员工财产安全,特对本单位员工非上班时间及携物出入公司作如下规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非上班时间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需认真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二、公司员工非工作时间出、入公司须向保安出示工作牌后方准入。 二、严禁非上班时间员工带亲属、朋友出入公司。 三、商家物品外出由后院相关负责人开据“物品外出证明”,出门时主动向保安出示,经验证无误后放行。 四、其他部门物品外出统一由行政部开据的“物品外出证明”经保安验证无误后放行。 五、物品外出证明上需填写持物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注明携带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等项目,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本规定自即日起实施,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行政部 2012年3月27日

李白写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看月亮,必须得抬头看,不然你看见的月只是水中月,而思故乡,必须得低头,看着脚下的土地,土地连结深情,传递的思念感应才会自然。可见,李白对抬头和低头,有看似经典的认识,只是李白的脖颈不听使唤,该低头时却抬头,该抬头时却低头,搞得李白一辈子光碰头,有时被摔的鼻青脸肿的,但这时的李白爱喝酒,喝了酒就疯疯癫癫的,于是,李白就借着痛感籍着癫意把一肚子的酒吐出来,成就了“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的诗句。 元萨都剌《北人冢上》诗:“低头下拜襟尽血,行路人情为惨切。”可见,古人从心里是不喜欢低头的,喜欢的是抬头。 记得我以前在学校操场里喜欢低头,体育老师说我是一个没有自信的学生,还说我是一个没有阳光心态的人。记得体育老师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瓜子之所以长的粒粒饱满,那是因为向日葵始终抬头向着太阳。” 记得我第一次去应聘工作,应聘的工作人员看我低着头,直接就叫我回去了。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034 A/0 1/1 1.0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确保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财 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物品出入的管理与控制。 3.0 职责 3.1 护卫主管督促并规定的贯彻落实。 3.2 护卫班长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3.3 各护卫岗具体操作执行。 4.0管理规定 4.1物品的搬入 4.1.1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 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 可予放入。 4.1.2 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 告班长或管理处。 4.2 物品的搬出 4.2.1 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手续,说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名 称、数量及大致时间,并留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放行通知单》的存根上签 字认可,管理处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情况出具《放行通知单》。物业使用 人搬出物品则应由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 4.2.2 当班护卫员收到业主/物业使用人交来的《放行通知单》后,应礼貌地对搬 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放行通知单》的相应栏 目上签名,护卫员则登记业主/物业使用人或搬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 上(护卫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支持与合作 表示感谢。《放行通知单》须交回管理处。

4.2.3若业主/物业使用人搬迁物品时未办理《放行通知单》,护卫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处理。 5.0 相关文件与质量记录 5.1文件《大堂岗岗位职责》《道口岗工作职责》《车库场岗岗位职责》5.2记录《来访登记表》《值班记录》《放行通知单》

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0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业主/租户搬出大件物品出门管理。如业主搬家、搬运部分大件物品出门,装修单位搬运机具出门,外来维修单位搬运工具出门等。 2.0相关规定: 2.1业主/租户大件物品出门管理 业主将大件物品搬出小区,需至客服部办理携物出门手续,客服助理核对业主身份及出门物品的数量无误后,方开具《放行条》并通知门岗秩维员放行。如为租户,客服助理应查验租户身份,并与业主联系确认是否同意物品搬出,经业主确认后方可为租户开具《放行条》并通知门岗秩维员放行。 2.2业主/租户搬出小区管理 若业主搬出小区,需提前办理手续,客服助理应查验业主档案,核对业主房号、姓名,身份证明号码,仔细检查业主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费用是否交清,如存在欠费,应与业主协商补交费事项,如无欠费可按正常出门手续办理。如为租户搬出,应提供业主同意搬家的书面证明,如果确实不能提供的,可由客服助理与业主联系确定是否同意其搬出及搬出物品情况,待业主确认后,客服助理可签署搬出《放行条》并通知门岗秩维员放行,客服助理应及时调整业主档案,以控制房屋使用情况及人员流动情况。 2.3客服部负责安排业主搬出/入路线、车位、电梯使用及 公共区域保护等工作。 2.4业主搬出/入时,应避免高峰期使用电梯,尽量不占用 消防通道停车,实在无法避免,不得停车超过30分钟,应保持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共设备的照价

赔偿。 2.5搬运过程中,秩维员应负责引导、看护、疏散、跟踪是 否损坏公共设施等。 2.6装修单位、外来作业单位搬运机具出小区时,应同样到 客服部办理出门手续,客服助理应核实人员及物品, 并征得业主或装修单位负责人的同意后开具《放行条》通知秩维员放行。

放行教材(通用)

维修放行程序及标准(通用) 奥凯航空有限公司维修工程部放行人员培训教材

第一部分适航放行 1概述 适航放行是指航空器或部附件在维修作业后,由营运人特别授权的合格人员,按照营 运人规定的有关标准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通过签署专门文件的形式,代表营运人 批准航空器或部附件返回使用。 适航性放行人员的放行意味着代表本公司确认航空器或部附件己由合格的维修单位按 照公司的维修方案完成了相应的维修工作,飞机或部附件处于适航状态。适航性放行 并不承担实施维修每一具体步骤的责任,维修作业每一具体步骤的责任由工作项目的 签字人承担。 按CCAR-121部的规定,营运人承担所运行飞机的适航责任。因此,本公司作为营运 人应建立起一整套的政策和程序,来确保飞机在每次飞行作业前处于适航和安全可用 状态。同时要对这套程序的有效性负责。适航性放行程序是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 2一般放行规定 放行的符合性 2.1.1放行的基本原则 A B C D E F G 与经批准的资料(制造厂的技术手册,维修单位的工程指令、工作单/卡)相符合;与机型的MEL/ CDL相符合; 与相关的CAD指令相符合; 与飞机或部件维修方案相符合; 与所批准的程序相符合; 有关维修文件或记录己完成; 其它相关要求。 适航放行签署人的责任 2.2.1被授权的合格放行人员,代表本公司: A B 对维修后飞机投入营运签署放行,证明其己按工作指令或有关文件的规定完成了维修工作,对维修飞机的适航性和安全性负责; 对飞机部件签署放行,证明其己按工作指令或有关文件完成了维护、检查、修理、改装和测试等工作,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对返回使用的适航性负责。 适航性放行规则

紧急放行控制管理程序

紧急放行控制管理程序 一、目的: 为满足客户要求,避免因采购计划、零部件进料检验/试验周期而影响出货或生产。 二、范围: 凡与生产有关的物料,委外加工品等均适用。 三、权责单位: 1.生产部:负责对零部件因进料检验/试验而与生产、出货发生时间冲突时提出紧 急放行申请。 2.质保部:负责根据到货零部件产品质量及前期供货状态,对紧急放行可行性进行 判定。 3.仓库:负责对紧急放行物料的点收、标示及发料管理。 四、作业流程图:附件一 五、作业说明: 5.1紧急放行申请时机: 5.2现有物料不充足,新到货零部件因进料检验/试验周期而与生产、出货发生时间冲突时。 5.3紧急放行申请之原则: 5.4同一供应商上批次到货零部件,如存在安全、环保性能等项目(即国家强检项目)不合格情况,不予办理紧急放行。 5.6紧急放行申请之处理: 5.7当生产计划与零部件到货情况发生时间冲突时,若符合紧急放行申请的时机和原则,由生产部提出紧急放行申请,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并说明紧急放行理由,经生产部经理签字确认,交质保部判定。 5.8质保部接到“紧急放行申请单”后,核查到货批次零部件质量状态及前期供货批次质量状态,对紧急放行的可行性进行审定。 5.9经核准紧急放行物料,由质保部经理在“紧急放行申请单”签字确认后通知仓储部办理紧急放行发料生产。 5.10若最终判定不予紧急放行的物料,按“进料检验程序”规定办理正常检验、试验

程序。 5.11紧急放行的申请及其物品的发放全过程由生产部跟踪、协调处理。 六、紧急放行物料之处理: 6.1若紧急放行之物料检验/试验无不合格项,则按照正常“进料检验程序”、“仓储管理程序”办理入库。 6.2若紧急放行之物料存在不合格项,则按照“不合格品管制程序”及“特采管制程序”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存在安全、环保性能等项目(即国家强检项目)不合格情况,必须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返工处理。 七、引用表单: 《紧急放行申请单》 八、附件: 附件一:作业流程图

放行管理制度

放行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原辅料、车间半成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职责 3.1品质工艺部:负责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并对不合格的识别; 3.2生产车间:对不合格半成品、成品进行隔离处理; 3.3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的原辅料进行处置。 4流程 4.1来货放行 4.1.1原辅材料到达后,库管员按送货单验证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对其外观质量及包装进行验收,通知质检员对来料进行检验验收。 4.1.2 由质检员检查来料生产厂的产品合格证,根据公司《原辅料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检验合格通知库管员准予入库。 4.1.3库管员做好原辅材料的入库工作,认真填写《入库单》,详细记录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 4.1.4 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通知库管员立即标识、隔离,拒绝入库,并通知采购部办理退货,向品控部汇报质量情况,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2中间产品 4.2.1质检人员按照《半成品检验规程》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所有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允许进入下一工序,填写《首件过程检验单》; 4.3产品放行 4.3.1生产过程中产品出现问题,质检员无法判定时,质检员对产品进行清点,做“待检”标识; 4.3.2质检员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待检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开具《内部产品质量问题处理单》;

4.3.3品控经理核实该批产品生产加工过程:要求原辅料有合格的检验报告单;质控点记录完整、正确;中间产品、产成品检验结果在规定范围之内,开具《产品放行通知单》;通知库房可以办理入库手续; 4.3.4产品出厂必须实行批批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格式规范、完整,检验数据准确,填写正确,质检员开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经品控经理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告单上盖上“质检专用章”后才可放行。 4.3.5产品出厂交付顾客时,附齐该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交付产品品种、数量、规格等应符合订单规定或顾客要求。 4.3.6库管员做好产品出厂登记,认真填写《销售出库单》,出库单上注明产品批次、名称、规格、客户名称、数量等内容。 4.3.7成品放行 已发出产品接到客户投诉,品控部通知业务内勤暂停发货。由品控部监督产品进行处理,质检员跟踪产品处置情况,需按照《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合格后填写《重新加工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开具《产品放行通知单》,通知业务内勤允许出厂。 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允许出厂。 4.4 紧急放行 4.4.1进货紧急放行 (1)进货产品到货后,如生产急需对生产来料来不及检验而放行时,必须由生产部调度提出紧急放行申请,报生产经理、品控部经理审批; (2)品控部经理接到紧急放行申请后,查阅供方历次进货检验记录,产品质量稳定,可批准实施紧急放行; (3)紧急放行物资批准后,库管员在《出库单》上注明“紧急放行”并标识; (4)生产车间对使用紧急放行的物料做好记录、标识,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5)质检员对紧急放行物料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将最终结果通知生产部和物流部。4.4.2产品紧急出货放行 (1)产品生产周期短,无法满足产品在库房内正常存放时间,必须由业务内勤提出紧急放行申请,报生产经理、品控经理审批; (2)品控部经理接到紧急放行申请后,需查阅生产过程中各项检验记录,需全部合格,

非农药用途产品进出口放行通知单办理须知

非农药用途产品/样品 进出口放行通知单办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非农药用途产品是指收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的商品,用于《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农药用途之外的领域,如:医药、兽药、饲料、染料等用途的产品。 进出口样品是指用于境内外的少量科研或试验用农药产品,不能用于生产、加工、销售、广告等商业用途。 二、申请人 申请人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三、网上申请途径 1.申请网址: 2.企业备案:用户名:nyfxd,密码:。 3.非农药用途产品/样品备案及放行单申请:用户名: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码;密码为备案时自设码。(企业备案成功后,方可登陆非农药用途产品/样品备案及放行单申请界面) 4.验证码区分大小写。 四、企业备案 申请非农药用途产品/样品进出口管理放行通知单,首先需要进行企业备案,以便进行放行单网上电子申请。企业备案类

型包括进出口贸易公司、自营企业和生产企业三类。企业备案资料要求如下: 1.企业备案申请表 (原件加盖公章); 2.进出口企业资质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或公司简介(原件加盖公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办证员身份证(复印件)。 (注:生产企业不提供第2和7项资料。) 五、进出口非农药用途产品备案 企业备案成功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再进行非农药用途产品备案,产品备案成功后获得产品备案号,再登陆金农工程系统按要求办理进出口非农药用途产品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产品备案按照出口非农药用途和进口非农药用途分别提交资料。(一)出口非农药用途产品备案

放行管理制度

**食品有限公司 技术部 文件编号HT-JC-03-14 版本/修订次数B/1 放行管理制度总页数 2 放行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职责 3.1技术部:负责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 3.2储运部:负责物料保管、领用,待检产品的标识,产成品的储运; 3.3生产车间:负责中间产品的生产、调整。 4内容 4.1来货放行 4.1.1原辅料、包装材料到达后,保管员按送货单验证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对其外观质量及包装进行验收,通知质检员对来料进行检验验收。 4.1.2 由质检员检查来料生产厂的产品合格证或原料产地声明,根据公司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质量检验(验证)记录》,检验合格通知保管员准予入库。 4.1.3保管员做好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入库工作,认真填写《入库单》,详细记录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 4.1.4 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通知保管员立即标识、隔离,拒绝入库,并通知采购部办理退货,向技术经理汇报质量情况,执行《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 4.2中间产品 4.2.1各工序操作人员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本工序加工完成,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检验; 4.2.2质检人员按照《检验规程》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所有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允许进入下一工序,填写《中间产品放行通知单》; 4.2.3生产主管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在审核栏签字确认。 4.3成品放行 4.3.1每批生产完成后,保管员对产品进行清点,做“待检”标识; 4.3.2质检员按照《检验计划》对待检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开具《产品检验报告单》; 4.3.3品控经理核实该批产品生产加工过程:要求原辅料有合格的检验报告单;质控点记录完整、正确;中间产品、产成品检验结果在规定范围之内,开具《产品放行通知单》;通知库房可以办理入库手续; 4.3.4产品出厂必须实行批批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格式规范、完整,检验数据准确,填写正确,质检员开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经品控经理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同时在报

物品放行管理规程

物业管理之大厦物品放行管理规程 一、目的 制定详细的大厦物品放行管理规程,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提 高大厦物业服务质量,为大厦业户提供高效、安全的物品出入 环境。 二、适用范围 大厦二次装修期间、日常所有物品的出入管理工作 三、职责 物业部:负责放行条的办理以及相关放行事项的确认工作。 安管部:负责放行条的核查以及物品的核对、放行工作。 四、具体规程 1、为规范物品放行管理工作,大厦一切移出物品需严格遵守大厦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大厦《物品放行条》方可放行(便携物品除外)。(1)、大厦业户办公单元以及单元访客出入,携带随身物品(单手可拿或双手可分开拿的物品,如手提包、文件夹等)可不出具放行条。若安管人员发现可疑,可向其要求出具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2)、获得分部总办领导许可的大厦业主、自用层领导,携带物品出入,可不出具放行条。 (3)、大厦业户办公单元以及单元访客出入,移出非便携物品(第1项规定以外的物品,如纸箱、办公器材、装修材料等),需出具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业户单元以及相关人员移出物品,需办理一式三联《大厦放行条》,填写无误,交由经办人执单与物品一起出入。 (1)、经办人填写《物品放行条》时,所有放行单元、个人以及物品信息等需详细填写,属于业户填写的位置不得空缺(物品栏除外)。放行物品一栏,未填满的表格需做划掉处理。 (2)、经办人若在管理处现场办理放行条,建议其在填写物品数量一栏时,尽量填写大写数字,避免改动。放行条如有改动,旁需附上印鉴模式,放行条方可有效。 (3)、业户单元若需使用自有《物品放行条》,需在收楼之时,与印鉴模式一同交由管理处存档。 3、二次装修期间,为保证大厦固有物资的移出,装修材料的放行,施工单位需与管理处工程部当日总值签字确认,放行条方可有效。其他物品放行按正常手续办理,无需总值确认。 (1)、二次装修期间,入场工人随身所携带的材料、工具,在入场时交由安管部人员登记,当日移出时可按相关登记放行,无需出具放行条。 (2)、放行条需工程部总值确认的移出物资仅限于装修材料,如大厦设施设备配件、大厦标准装修所用材料等。 4、物品放行时,安管人员需对放行条、物品进行严格审查,严格遵守大厦相关管理规定,提高警惕、认真细致、灵活机动以确保大厦业户物品放行的高效和安全。在检查中,如若发现可疑或不合格的物品、放行条需与经办人严格确认、或通知物业部相关人员与业户确认,

《关于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公告》

附件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公告》 2008年第82号 关于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 直通放行制度的公告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和外贸发展的新要求,促进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出入境检验检疫“大通关”建设,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 自公告之日起,进出口企业可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直通放行申请,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据《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附件)对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直通放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2 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大通关”建设,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根据国家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直通放行”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放行方式,包括进口直通放行和出口直通放行。 进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货物直运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放行方式。 出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企业可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的放行方式。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工作的管理;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本辖区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工作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直通放行工作的实施以企业诚信管理和货物风险分析为基础,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坚持“谁检验检疫,谁承担责任”的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