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研管理制度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的意见

校政字[2006]36号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学校改革发展的要求,强化“质量立校、科研强校”意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在高层次科研项目和成果方面有所突破,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科研指导思想,确立科研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强化“质量立校、科研强校”意识,调整科研思路,强化科研重点,整合科研力量。以政策倾斜为导向,营造浓郁科研氛围;以专业专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应用研究;以社会服务为导向,切实搞好产学研结合。

工作目标: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我校科研工作实现四个突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现零的突破;省创新团队项目实现零的突破;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现零的突破;学校与企业的横向科研项目实现零的突破。在一些重点专业方向产生一批有影响的成果,科研水平以及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处于同类院校前列。

二、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一)加强对科研工作的领导,健全科研工作体系

1、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科研工作深入开展。学校要把科研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学校科研工作规划,确定近五年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要定期召开科研工作会议,研究科研工作计划,解决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成立校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他们在科研规划、项目申报、成果评审、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科研管理工作,对全校的科研工作精心策划,科学安排和指导。

2、加强科研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科学研究的水平。教学系部负责人要把科研工作作为提升专业水平的大事来抓,由主任或副主任分管科研工作。要加强科研管理部门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为科研工作的不断进步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加强科研规章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修改完善《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加大对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激励教职员工积极投身于科研工作。要对个人和单位提出科研量化要求,每年对教学单位进行一次科研工作评估,每两年开展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单位的评选活动,把科研工作与个人评奖评优、职务晋升挂钩,与教授(博士)岗位津贴挂钩,与教学单位业绩考核挂钩,形成科学合理的约束机制。

4、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强化对项目的中期检查制度和结项评估。对科研成果突出的项目组,学校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和政策倾斜力度;对未完成项目成果、无故中止研究的项目组,学校将予以

通报,并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请项目的资格。加强对科研人员的自律意识教育,杜绝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事故发生。

5、加强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科研数据年度公布制度,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建立科研档案制度,对立项的科研项目和课题以及科研成果,建立科研档案,加强中期检查,及时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对鉴定通过的成果,要积极推广,使其尽快运用到教学改革和生产实践中。

(二)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保证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1、要逐步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建立科研投入的长效机制。学校将设立科研基金,加强科学研究。基金经费来源,一是年度预算,二是科研提成(另行制定科研提成管理办法),三是接受捐赠。科研基金经费专款专用。

2、学校根据申报人筹措到位的项目经费,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并加大对高层次科研项目的配套力度。获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包括教研项目、自然科学项目、人文社科项目),学校给予1∶1配套;获得省级项目(教育厅重点教研项目、重点自然科学项目、重点人文社科项目,省科技厅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等),学校给予1∶1.5配套;获得部级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学校给予1∶2配套;获得国家级项目,学校给予1∶3配套。

3、要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建立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和项目责任追究制,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科研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浓郁的科研氛围

1、每年定期开展校级自然科学项目、人文社科项目的立项工作,鼓励教师为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做好预研工作。

2、设立教授(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青年教师科研基金、创新团队科研基金,开展教授(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创新团队科研基金项目评审工作,为不同层次的科研人员提供经费资助。

3、增强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意识,加强与地方企事业单位联系,联合申报横向课题、工程项目,帮助解决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

4、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提高科研工作为社会服务的能力。不仅要重视基础研究,而且要重视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学校将对一些应用项目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争取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申报方面有所突破。

5、加强对项目、课题申报的组织和指导,从科学选题、充分论证、优化研究队伍结构、形成合理的研究梯次、逐级动员等方面入手,争取省级以上项目、课题的数量和层次有较大提升,并逐步积聚力量申报更多的国家级课题。鼓励跨专业、跨专业、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的科研人员的优化组合,注重发挥项目在凝聚人心、培养团队意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相互协调和配合,加强不同专业方向的交流与沟通。

6、鼓励研究人员以学者互访、课题合作、调研考察等形式,与重点大学、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经常组织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等活动,构筑科研协作和交流的平台,不断提高科研质量,提升科研水平。

(四)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努力形成科研合力

1、各教学系部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条件,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科研发展方向,建立学术团队,并在进修、科研等方面统筹考虑,形成明晰的科研方向和科研合力。

2、定期开展校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活动,对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在科研立项、外出进修、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为优秀科研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一个宽松、自由的环境。启动创新团队基金和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积极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科研活动,培养科研后备力量。力争经过3—5年,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专业带头人,都能建立自己的学术团队和创新团队,为学校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3、制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加大培养引进力度,努力造就国内有影响的创新人才。要加强学术团队建设,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以他们为基础争取高层次项目,发表高层次的科研成果。

4、加大对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发挥他们的带头辐射作用,努力形成科研合力,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专职科研机构。

(五)加强教专业研的良性互动,努力实现教专业研一体化

1、教学、科研管理部门要密切合作、科学规划,把科研与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做到教学出题目、科研出成果、成果进课堂,努力实现教学科研一体化,确保教学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人文社科项目、教学研究项目要做以科研促教学的示范样板。

2、重视研究式教学的推广和应用,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科研的积极性,努力挖掘蕴藏在学生中丰富的信息资源。通过举办学生论坛、组织学生社会调研、吸收学生参与科研活动、收集学生学习体会和研

究成果等形式,关注学生关心的问题,把握学生的思想脉络,捕捉学生的兴趣点和着眼点,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3、要把专业建设作为推进科研工作的龙头,通过优化结构、突出特色、体现重点,在充分发挥原有专业优势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谋求专业建设的新发展,培育新的专业增长点,开辟新的研究方向。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求真务实、做精做强的原则,集中力量、坚持不懈,力争用5—10年时间,培育出3—5个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重点专业和一批学有专长的创新人才。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科研计划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校政字[2007]76号

科研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而科研计划和科研项目的管理是科研管理的中心环节,只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才能使我校科研管理走上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轨道,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科研活动,保障我校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我校项目的顺利完成,明确学校及项目承担者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加快我校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教学系(部)及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科研活动,要从各方面调动科技人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科技人员承担各级科研课题,督促完成各类科研任务。教师应在保证教学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科研活动,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各教学单位每学年均需做出科研计划,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监督落实情况。科研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将作为教学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二条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专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课题选择的原则是(1)课题要符合本专业的研究方向,能发挥自己的特长,并能确保完成,课题具有可行性;(2)对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意义的关键课题要放在首位;(3)课题要具有前沿性、科学性。

第三条吕梁高专科研项目是指在教务处立项备案,并且科研经费进入学校财务处账户的科学研究项目。具体范围分为:

1、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科研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各类科学研究基金。如国家科技部、教育部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省、市科委、教委、计委根据科技计划下达科研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青年科技基金、省社会科学基金、省留学回国人员基金项目等。

2、横向科研项目:包括我校与各厂矿、公司、企事业单位、党政部门、科研所、大专院校、集体和个体等社会各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委托合同(协议),并由对方提供科研经费的科研项目。

3、学校科研项目:学校根据专业发展和社会需求下达的科研任务或由教师自选学校立项并提供经费的科研项目。

第四条立项前的调研。拟立项的科研项目必须进行足够的科研调研,属于理论项目必须进行大量文献资料调研,并查询有关项目指南;属应用开发的项目必须对现有技术和市场作充分调研,必须进行专利检索,应用开发项目也可由生产实际中选题或技术市场招标时接标。

第五条项目申请。申请纵向项目和学校自立项目应填写各类项目所规定的项目申请书和开题报告;横向项目应按横向合作(委托)开发项目合同书填写表格。

第六条项目审定

1、纵向项目和学校自立项目都应加注系(部)意见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论证,由教务处具体承办。

如属申报上级计划项目,教务处将根据上级下达的允许上报项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