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复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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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复习材料

一、选择题(单选题)

1、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中所产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A、互联网交易

B、电子商务

C、国际交易

D、国内交易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签名发》于()施行

A、2004年8月28日

B、2005年5月1日

C、2005年4月1日

D、2004年8月1日

3、电子签名是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A、电子邮件

B、电子合同

C、数据电文

D、U盾

4、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但不适用的书文是()

A、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B、涉及电子支付结算的

C、涉及物流信息传递的

D、涉及电子邮件服务协议签订的

5、()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不同等的法律效力

A、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的电子签名

B、由电子签名人保管的签名图片

C、可靠的电子签名

D、网络及通讯工具中的签名

6、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A、以发件人发送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B、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或其指定的信息系统之时为准

C、以收件人检查或阅读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D、以上都是

7、一些网络技术公司借助其在网络技术上的优势,通过互联网提供某些银行服务的网上银行称为()

A、依附其他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

B、依附传统的网上银行

C、纯粹的网上银行

D、传统银行

8、由公司的一个标志性图案或文字组成,以按钮的形式定位于网页的某一位置,比横幅式广告尺寸小的网络广告称为()

A、旗帜广告

B、按钮广告

C、弹跳广告

D、电子邮件广告

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消费者”为()

A、为生产、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B、为生产、生活需要而购买加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C、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商品的自然人

D、有偿取得商品和服务,满足生产消费或者物质、文化消费的单位和个人

10、甲厂生产一种易拉罐装碳酸饮料,消费者丙通过网络销售者乙购买这种饮料后,在开启时被易拉罐内强烈气流炸伤眼部,下列选项关

于索赔表述最正确的是()

A、丙只能向乙索赔

B、丙只能向甲索赔

C丙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其确定向谁索赔

D、丙可向甲、乙中的一个索赔

11、网络隐私权的内涵包括()

A、网络隐私有不被他人了解的权利

B、自己的信息由自己控制

C、个人数据如果有错误,拥有修改的权利

D、以上皆是

12、陈某在网上聊天时,假冒本班同学张某的名字,捏造本班同学孙某有小偷小摸的行为。陈某侵犯了陈某的()

A、姓名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13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是()

A、学校把市科技制作比赛中获奖学生的照片张贴在宣传窗内

B、公安机关将在逃罪犯的照片印在通缉令上向全国发布

C、某保健品公司私自将学生小吴的照片印在其宣传广告上

D、某报社登出该市市长参加社会活动的照片

二、多选题

1、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A、交易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B、交易主体与提供数据电文服务的中间的社会关系

C、提供数据电文服务的中间人与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社会关系

D、交易主体与物流公司之间的社会关系

2、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服务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调整,主要是为了解决以下问题()

A、确认交易双方的身份

B、确认交易双方的交易内容

C、保证交易的完成

D、保证交易行为的合法、安全、有序

3、电子商务法是针对不同于传统交易式的电子商务所有制定的法律、法规。其具有如下特征()

A、技术性

B、安全性

C、高效性

D、复合性

4、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A、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专用

B、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C、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D、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5、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

A、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B、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C、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D、其他相关因素

6、国家工商总局审议通过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两类主体()

A、网络商品经营

B、网络服务经营者

C、经营性主体

D、非经营性主体

7、一般认为,判断在线交易的合同主体应当遵行的基本原则是()

A、主体真实性

B、主体资格法定原则

C、主体公示原则

D、主体平等原则

8、电子合同虽然采取了数据电文的方式,通过互联网通信缔结合同,但是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仍然遵循合同订立的基本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A、谈判

B、回复

C、要约

D、承诺

9、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电子支付具有()特征

A、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电子数据流来完成信息传输

B、其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如互联网)

C、低成本性

D、涉及许多参与人

10、以下属于网络广告的是()

A、旗帜广告

B、按钮广告

C、弹跳广告

D、电子邮件广告

11、有关网络交易纠纷管辖权的理论包括()

A、管辖权相对论

B、网络自治论

C、全球统一协调论

D、网址作为新的管辖基础论

12、域名的取得方式包括()

A、注册取得

B、转让取得C,合作取得D、域名的抢注

三、名词解释

1、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中所产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数据电文:是指由电子、光学或者类似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3、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4、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以营利为目的,借助互联网、内部网等计算机网络实施交易并享有权利和义务的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5、电子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6、电子货币:电子货币可以简单地认为是以数据或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

7、网络广告: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在网站或网页以上旗帜、按钮、文字链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布的广告

8、隐私权:通常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和私人秘密受到法律保护,而不得被他人非法收集、公开、利用或者滋扰的一种权利

9、名誉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保持并维护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权的一种。

四、简答题

1、简述电子商务法的性质

私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公法的调整对象是管理者之间多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电子商务法既有私法性质,又有公法性质,是属于私法与公法的融合体

2、简述电子认证的作用

(1)担保功能。认证机构对所有合理信赖证书内信息的人承担一定的担保义务

(2)预防功能。提供可靠的在线证书状态查询满足用户实时证书的要求,从而解决了可能被欺骗的问题。

3、简述电子货币的特点

(1)虚拟货币它采用数字脉冲进行传输和显示资金通过芯片进行处理和存储

(2)在线货币,是通过网络在线大量流通的钱

(3)电子货币的发行、流通、回收、均采用电子化手段而且为防止伪造、复制、非法使用,电子货币采用信息加密,数字签名,数字时间截,防火墙等安全防范措施

4、简述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权的问题的产生的问题

(1)网络技术,网络技术使得搜集个人隐私及方便,另一方面也为非法散步隐私提供了一个天然平台

(2)搜索引擎技术的滥用;人们的上网效率得到大大提高,从网上获得个人信息的可能性增大,这很有可能侵害到广大网民

(3)网络木马等黑客技术;运行了木马程序的服务端以后,被中者的计算机就会有一个或几个端口被打开,黑客利用这些被打开的端口进入计算机系统,非法进行文件删除、复制、修改密码等操作。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A卷)

新乡市技师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A 卷 1、 电子商务是通过交换和进行交易的商业活动。 2、 电子商务的特点全球性、、和。 3、 电子商务按照商业活动和动作方式分和。 4、 电子商务按交易对象分、、、。 5、 电子商务法的特征:国际性、 、和。 6、 数据电文的特征:、、和 。 7、为了使数据电子信息达到“书面形式”保存或提交的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示范法》规 定界定了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是:以备。 8、 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确立的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取数据电子形 式为理由,而否定、有效性或。 9、 解决数据电文书面形式的方法有和 10 收到告知的法律后果,仅局限于数据电文的通信方面,不应将收到告知理解为对 任何的承认。 11、 数据电文保存是指数据电文储存在计算机中,并且可以调取、、重现,或者据以查 明来源、 、目的地等相关信息。 12、 电子商务的安全要素主要有:有效性、真实性,机密性,,、。 1. 世界上迄今为止第一部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为1996年 联合国通过的( ) A 《 电子商务示范法》 B 《全玩电子商务纲要》 2、电子商务在商务活动中的特点是非常突出的,以下活动中,哪些不属于其特点?( ) A 、交易无纸化 B 、在很多环境下表现为“机对机”的交易 C 、信息本身成为交易标的物 D 、在很多环境下表现为“面对面”的交易 3、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 )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A 、交易形式 B 、交易内容 C 、交易方式 D 、交易结果 4、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正确的表述是() A 、由于数据电文的易纂改性,其法律效力是不能确定的 B 、由于数据的电文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力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 C 、 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有关的当事人约定 D 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5、数据电文的发送和接收的地点标准上,是以( )为判断基础的。 A 、营业地 B 、居住地 6、数据电子根据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在收到确认之前,() A 、数据电文可视为已发送 B 、数据电文可视为未发送 C 、数据电文未发生法律效力 D 、数据电文可视为未接收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传统手写签名具有的功能的是() A 、识别某人B 、确定签名人具有可信赖的资信状况 C 、以签名形式确定签名人与签名行为的人身牵连关系 D 、将签名人与文件内容相联系 8 EDI 为( ). A 电子数据交换 B 认证中心 9 ( )生效时合同成立。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姓名: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 …….……………………….密…………………封…………………线…………………………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试卷(A卷)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A卷)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功能等同原则是指() A。在本国电子商务活动与国际性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待遇上,应一视同仁 B。电子商务对传统口令法和非对称公开密钥法等认证方法,不可厚此薄彼 G商业交易的公平理念 0—种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纸面形式的功能进行类比的方法 2.1995年,世界上第一家网上银行一一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在() A。加拿大B。美国 G英国D。日本 3. 根据《电信条例》,我国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业务分类实行() A。自由申报制度B。许可制度 G先申请先许可制度D。备案制度 4. 合同的成立() A。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B。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G即为合同的生效 D。是指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法 5. 我国首次承认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是() A。《电子签名法》B《合同法》 G《电子签章条例》D。《电子签名示范法》 6. 以特定的机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即为() A。认证B电子认证 C。交叉认证 D.PKI体系认证 7. 目前美国对电子认证服务管理的主要模式为() A。政府授权强制许可制度B。非强制许可制度 G备案制度D完全依靠市场调节,行业自律规范8. 《电子资金划拨法》和E条例中对卡类存取工具的发行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 A。选择权B知情权 G财产安全权C。隐私权 9.SET协议的信用卡支付属于() A。无加密的信用卡支付 B。简单加密的信用卡支 付 Co通过第三方验证的信用卡支付D。专用协议信用卡支付 -一- -二二-三四五六七总分考试科目: _电子商务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 考试时间:90分钟. 得分:

最新《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教案——7.4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

教学课题:7.4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知识目标:要求学生通过学习,了解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的现状,掌握加强我国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建设的措施 能力目标:加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建设的措施 情感目标:加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建设的措施 教学重点:加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建设的措施 教学难点:加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建设的措施 教学方法:案例法、讲授法 教学课时:2课时 教学过程: 每课一案:由沈倩同学提供 韩某有一天在网上浏览,发现一辆二手帕萨特汽车起拍价只有10元人民币,他想可能是网站在搞什么促销活动,就参加了竞拍。几轮下来他成功了,成交价是116元。网站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确认,并给他发来了电子合同。韩某根据网站提供的电话,跟卖主联系,卖主是一家卖二手车的汽车经销公司,也收到了网站发来的那份电子合同,但是该公司坚决不同意交车,理由是这份合同无效,因为第一,汽车的底拍价是10万元而不是10元,在网站上显示的10元底拍价是由于其工作人员输入失误造成的;第二,他们认为116元就把车卖了,这样一个合同是不公平的。韩某的手上有三份证据:一份是网络公司给他发来的电子确认书,第二份是电子合同,另外还有一份整个交易过程的证据。经多次交涉无果,韩某最后只好把汽车经销公司告到法院。 引入新课: 教师:我们前面学习了全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状况,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了解我

国电子商务税收的现状吧~ 讲授新课: 一、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的现状 我国的电子商务还处在萌芽阶段。 主要表现:1、提供电子商务的企业少,规模小,服务面窄; 2、多种形式的网上交易还没有真正地开展起来; 3、交易款项的结算还没有通过电子收付系统进行; 4、我国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研究尚是一个空白,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二、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建设 1、加强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设 2、采用适当优惠原则 3、加强信息技术和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电子征税 4、规范电子征税的征管模式,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5、加强税收的征管和稽查力度 作业布置:试述如何加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建设 教学反思: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010148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适用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授课单位:商务管理系 学时:34 学时 编写执笔人及编写(修订)日期:杨振伟2012年7月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胡莹瑾、郭海霞2012年7月 1.课程定位与课程设计 1.1课程性质与作用 1.1.1课程性质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是电子商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为建设电子商务法教材“理论+实践”模式,培养应用型人才进行有益的探索。本课程包括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主体认定的法律制度、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电子支付法律制度、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以及其他相关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每章都配有引导性案例、学习目标、自测题、实训题与小组任务。教学过程中力求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与学互动,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强化学生对电子商务法知识的掌握与运用。 1.1.2 课程作用 在本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掌握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理、电子商务立法概况、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电子信息交易法律制度、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电子商务纠纷等必备知识,培养学生运用电子商务法律分析并解决电子商务实践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会独立思考,积累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并学习深入的专业理论知识,主动构建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为后续课程《网上交易操作》、《商务谈判》、《客户关系管理》等奠定良好的基础。 1.2 课程设计理念 遵循就业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根据电子商务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结合课程培养目标开发本课程。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课程内容共9个模块,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理、电子商务立法概况、数据电文法律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国家制定的有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也是越来越多,身为电子商务这一行业的一员,我们应该准确的了解与我们有关的各种法律与法规,这样才能在保证在安全的条件下获得更高的个人利益,同时为了更好的发展与管理电子商务行业国家发布了各种法律法规。 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并根据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与2019年4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中进行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3月31日,国家密码管理密码管理局颁布了《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2005年4月18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组织有关企业起草《网上交易平台服务自律规范》正式对外发布,2005年6月,央行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05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意在规范电子支付业务,规范支付风险,保 证资金安全,维护银行及其客户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支付业务健康发展,2006年6月,商务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有效的避免了网上交易面临的交易的安全性问题,2007年3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动网上交易健康发展,逐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帮助和鼓励网上交易各参与方开展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试题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综合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电子商务在商务活动中的特点是非常突出的,以下活动中,哪些不属于其特点( D ) A、交易无纸化 B、在很多环境下表现为“机对机”的交易 C、信息本身成为交易标的物 D、在很多环境下表现为“面对面”的交易 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 A )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A、交易形式 B、交易内容 C、交易方式 D、交易结果 3、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正确的表述是( D ) A、由于数据电文的易纂改性,其法律效力是不能确定的 B、由于数据的电文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力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 C、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有关的当事人约定 D、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4、发端人设计的程序或他人代为设计程序的一个自动运作的信息系统,为( C ) A、发端人 B、代理人 C、电子代理人 D、设计人 5、认证机构颁发的数据电讯或者其他纪录,是用来确认( B )的身份。或其他充足的特征。 A、通过网络进行商务活动的人 B、持有特定密钥的人 C、信息的发送者 D、信息的接收者 6、数字签名与传统的手写签名相比有如下优点( D ) A、数字签名中的签名同信息是不能分开的 B、只有特定的人可以对数字签名进行检验 C、任何人都可以对数字签名进行修改 D、在数字签名中,有效签名的复制同样是有效的签名 7、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拟交付给被许可方的拷贝灭失的风险,包括以电子方式交付的拷贝,于( C )时转移给许可方 A、交给承运人 B、拷贝被交到目的地时 C、被许可方收到拷贝 D、电子信息交易合同成立 8、网上银行作为高新技术的银行服务手段,与传统的银行服务体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A ) A、更好的客户服务模式 B、经营成本的大大提高 C、更安全的付款方式 D、增加了交易成本

最新《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教案——3.1数据电文法律制度(一)

教学课题:3.1数据电文的概念 3.2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 3.3数据电文的效力 教学目的:知识目标:了解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掌握数据电文的基本含义,掌握 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掌握数据电文的功能等同原则。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能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目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教学重点:数据电文的基本含义,电文的法律效力,数据电文的功能等同原则 教学难点:电文的法律效力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法 教学课时:2课时 教学过程: 每课一案:(由学号2号同学提供) 8月14日上午10时许,王先生收到其父亲的QQ信息,要求其汇款3万元给其父亲的朋友。由于王先生开启了视频聊天,发现显示的是其父亲的图像,便深信不疑。随后,王先生通过网络银行将3万元汇到对方账号。汇款后,父亲的QQ又发来消息要求汇款5万元,这引起王先生的警觉,马上电话联系父亲,结果发现父亲根本没有让其汇款,同时得知父亲的QQ号码于三天前被盗.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犯罪分子常常是利用黑客软件盗取他人的QQ后冒充受害人熟人与事主聊天,继而利用受害人对该QQ熟人的信任,以种种理由诱骗受害人汇款到指定账户或进行网上购物。犯罪分子还利用一种叫强制视频的软件,强行把对方电脑上的摄像头打开,拍下对方的一举一动,然后通过截取QQ所有人图像进行视频聊天,因此,具有很强的欺骗性。由于网速的问题,视频画面在传输过程中会出现停顿,导致音画不同步,骗子正是利用这一点,钻了空子。更有甚者,一些骗子在作案时还利用了视频传输时声音失真的效果进行语音聊天,让人防不胜防。 讲授新课: 一、数据电文的概念

关于数据电文的具体含义,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示范法》第2条指出: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注:数据电文是一种新的意思表示方式;数据电文是一种信息 二、传统书面形式与数据电文的矛盾及其解决方案 (一)数据电文与传统书面形式的矛盾(自主学习) (二)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 1、解决方案之二:法律扩充解释方法 2、解决方案之三:当事人约定的方式 三、数据电文的功能等同原则 (一)功能等同原则的含义 所谓功能等同原则,是指只要数据电文符合书面形式的功能,即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要求,而不管它是“纸面的”还是“电子的”。 (二)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功能 1.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形式的基本标准 2.确定书面形式基本标准的意义 3.书面形式功能的界定 (三)数据电文的原件功能 1.数据电文中“原件”的界定 2.数据电文的原件功能 3.我国的现状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的原件问题作出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1)自最终形成之时起,其完整性即有可靠保障; (2)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四、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 (一)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 1、非歧视原则的确立 《电子商务示范法》承认了数据电文的一般效力,该法第5条规定:“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该条的规定实质上是在法律上,为数据电文争取与纸介形式同等地位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2、我国法律的态度我国《合同法》也承认数据电文的一般效力。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教案——42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制度二

教学课题: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二) 教学目的:知识目标: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5个等级,了解有害数据的种类、特征, 掌握安全专用产品的概念与特征,了解违反电子商务安全法的法律 责任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目标: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与积极性 教学重点:安全专用产品的概念与特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5个等级 教学难点:违反电子商务安全法的法律责任 教学方法:案例法、讲授法 教学课时:2课时 教学过程: 一)复习引入: 提问:电子商务的安全要素有哪些? 二)讲授新课: 每课一案:(由5号杨群同学提供)“成功案例之著作权篇‘丽的香格里拉’照片网络维权” 本案的作者就是云南的一名摄影师,03年她在香格里拉拍摄了大量当地的风光照片,回来后她把其中的部分照片(8张)上传到自己的个人网站上用来供网友的欣赏与评论,可就是过了不久她惊讶的发现与以往一样,这组照片已经被国内的众多网站转载,而她对此却毫不知情,更令她感到气愤的就是,有的网站不但没有标明出处,甚至连作者的署名也进行了篡改,与以往不同,这一次她没有直接与网站交涉,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一旦通知了对方,结果肯定就是把图删掉然后矢口否认,让作者毫无办法。在与我联系后,我们对证据进行了保全,然后向对方正式发出律师函,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在证据面前网站虽然承认侵权但的答复就是只能按每张50到200的价格支付报酬,这显然已经不就是我们想要的结果,05年5月我们正式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了诉讼,经过二审北京市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万,并支付合理支出0、16万元、同时判令被告在其网站上向原告赔礼道歉。 这次网络维权应该说就是相当成功的,通过法律途径让侵权者支付了惩罚性的赔偿,值得一提的就是我在北京,而作者远在云南至始至众我们从未谋面,大多就是在网上进行沟通,可以说相互信赖也就是这次维权成功的一个基础,相同的案件我们仍在进行之中,相信通过努力也会获得圆满的结果。 一、电子商务安全概述 1、电子商务安全法目前主要有: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美国的《全球电子商务纲要》、英国的《电子通信法案》 2、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 (1)我国目前没有直接规定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律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教案——4.2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制度(二)

教学课题: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二) 教学目的:知识目标: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5个等级,了解有害数据的种类、特 征,掌握安全专用产品的概念和特征,了解违反电子商务安全法的 法律责任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目标: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教学重点:安全专用产品的概念和特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5个等级 教学难点:违反电子商务安全法的法律责任 教学方法:案例法、讲授法 教学课时:2课时 教学过程: 一)复习引入: 提问:电子商务的安全要素有哪些? 二)讲授新课: 每课一案:(由5号杨群同学提供)“成功案例之著作权篇‘丽的香格里拉’照片网络维权” 本案的作者是云南的一名摄影师,03年她在香格里拉拍摄了大量当地的风光照片,回来后她把其中的部分照片(8张)上传到自己的个人网站上用来供网友的欣赏和评论,可是过了不久她惊讶的发现与以往一样,这组照片已经被国内的众多网站转载,而她对此却毫不知情,更令她感到气愤的是,有的网站不但没有标明出处,甚至连作者的署名也进行了篡改,与以往不同,这一次她没有直接与网站交涉,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一旦通知了对方,结果肯定是把图删掉然后矢口否认,让作者毫无办法。在与我联系后,我们对证据进行了保全,然后向对方正式发出律师函,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在证据面前网站虽然承认侵权但的答复是只能按每张50到200的价格支付报酬,这显然已经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05年5月我们正式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了诉讼,经过二审北京市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万,并支付合理支出0.16万元.同时判令被告在其网站上向原告赔礼道歉。 这次网络维权应该说是相当成功的,通过法律途径让侵权者支付了惩罚性的赔偿,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北京,而作者远在云南至始至众我们从未谋面,大多是在网上进行沟通,可以说相互信赖也是这次维权成功的一个基础,相同的案件我们仍在进行之中,相信通过努力也会获得圆满的结果。 一、电子商务安全概述 1、电子商务安全法目前主要有: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美国的《全球电子商务纲要》、英国的《电子通信法案》 2、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 (1)我国目前没有直接规定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律

最新十次电大专科《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期末考试判断题题库

最新十次电大专科《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期末考试判断题题库 (2015年1月至2019年7月试题) 说明:试卷号:2185 课程代码:02667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电子商务;专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50%);终考(纸考、比例50%) 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三、判断题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电子商务和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的法律。(错) 18.电子交易安全是电子商务主体选择利用网络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的最重要的因素。(对) 19.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仅指以《电子商务法》为名称的法律法规,所以,我国目前还没有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制度。(错) 20.电子商务主体是企业和其他组织,不能是个人。(错) 21.投资设立经营互联网服务业务的企业,在办理企业登记程序之前,必须申请经营许可证。( ) 22.数字签名是广义的电子签名。(对) 23.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应当视为是发件人发送的。(对) 24.点击合同是典型的电子格式合同。(对) 2019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三、判断题 17.电子商务具有极大的便捷性和更高的协调性,要求企业、银行、物流、通讯部门、技术部门、最终用户等的通力合作。(对) 18.根据电子支付服务对象的不同和支付金额的大小,可以将电子资金划拨分为大额电子资金划拨和小额电子资金划拨。(对) 19.媒介中立是指法律平等地对待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的媒介,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把特定的媒介作为法律规范的依据。(错) 20.一个国家的法律要得到较好的实施,一个很关键的要求就是法律之间应当没有矛盾,互相兼容,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对) 21.企业自主开展网上交易平台,开展采购和交易活动,也可以视为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对) 1

最新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试题A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5、 数据库若要得到《著作权法》保护,就必须符合作品的基本条件,具有 。 三、问答题:(请在答题纸答题)(本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请简要列举电子商务带来的法律新问题。 2.请简要叙述因域名引起的不正当竞争情形: 3.请简要叙述电子代理人的法律性质。 4.简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布网络广告时不得有的行为。 四、论述题(请在答题纸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电子商务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有哪些? 2.你认为应该怎样加强在线证券交易的法律管制? 五、案例分析题(请在答题纸答题)(每小题25分,共25分) 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诉景荣实业有限公司案 被告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利用已经注册的电子邮箱(E-mail:jrsy@https://www.360docs.net/doc/b613716269.html,. cn)给原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注册了电子邮箱E-mail:hymz@online.sh .cn)在1999年3月5日上午发出要求购买其厂生产的办公家具的电子邮件一份,电子邮件中明确了如下内容:(l)需要办公桌8张,椅子16张;(2)要求在3月12日之前、将货送至景荣实业有限公司;(3)总价格不高于15000元。电子邮件还对办公桌椅的尺寸、式样、颜色作了说明,并附了样图。 当天下午3时35分18秒,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以电子邮件回复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对景荣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要求认可。为对景荣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见,3月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还专门派人到景荣实业有限公司作了确认,但双方都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文件。1999年3月11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将上述桌椅送至景荣实业有限公司。由于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已于1O 日以1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家工厂生产的办公桌椅,就以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为由拒收,双方协商不成,3月1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受理并给予妥善处理。 问题:本案中双方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系别: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准考证号: 姓名:_____________ 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4—2015 学 年 第 一 学 期 期 末 考 试 试 题 (卷) 密 封 线 密 封 线 以 内 不 准 作 任 何 标 记 密 封 线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教案——6.电子合同法律制度(二)

教学课题:电子合同法律制度(二) 教学目的:知识目标:掌握电子合同的条款,了解网上“Click-wrap”合同条款及网上格式 合同条款的问题,了解电子合同的形式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目标: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教学重点:电子合同的条款,电子合同的形式 教学难点:网上“Click-wrap”合同条款及网上格式合同条款的问题 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讲授法 教学课时:2课时 教学过程: 每日一课:由贵春霞同学提供 2009年2月17日,《科技日报》刊登王学武采写《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北京东方微点公司起死回生始末》的长篇报道。该文报道了2005年7月初,原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接受北京瑞星公司的请托,指使原网监处案件队副队长张鹏云、原网监处产品管理科副科长齐坤(于兵、张鹏云、齐坤均已被北京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调取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等证据材料,制造了“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传播计算机病毒案件”的假案,这一假案使微点公司副总田亚葵无辜锒铛入狱,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受阻近3年,企业蒙受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2月19日、2月25日,瑞星信息技术公司针对该报道发表了“瑞星公司声明:记者王学武编造假新闻恶意诽谤瑞星公司”和“记者王学武5年编造30余篇假新闻吹捧刘旭攻击安全行业陷害瑞星”的声明,捏造事实对原告进行恶意诽谤,引起互联网大量转载,严重侵害了本报记者名誉权。为此,本报记者王学武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瑞星公司停止侵害、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等。 海淀法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于6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瑞星信息公司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王学武撰写的《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北京东方微点公司起死回生始末》为捏造事实、颠倒是非,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王学武存在勒索行为,并操纵他人炮制虚假文章违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情况下即在涉诉声明中多次使用“勒索”、“受贿”、“捏造事实”、“颠倒黑白”等词语,亦将王学武描述为操纵他人炮制虚假文章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1)电子教案

1、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领域。 国际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包括:《计算机记录法律价值的报告》、《电子资金传输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实施指南》以及《统一电子签名规则》等。 三、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建立 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快速稳健地发展,除了完备的技术支持和良好的经济环境外,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更是必不可少。电子商务法应将在保留和遵循商法基本原理的基础上,逐步扬弃规范传统商业活动的内容,增加和补充用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内容。基于世界电子商务立法的经验教训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我觉得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二)我国电子商务法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于今年三月十五日由全国人大通过,并将在今年十月一日开始实施,它首次明确了电子合同的合法地位,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电子合同毕竟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而且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与合同相关的记录、文件、单证、凭证等的电子化等实际操作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同步,社会的认知程度也不同。再者,首都电子商城的商务活动将不会局限于首都电子商城内。所以,立法仍需改进。 随之,《首都电子商城电子商务规则》由首都电子商城起草并主持修订,经北京仲裁委员及相关法律界专家的多次研讨,不断修改完善,并在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市府法制办及法律、知识产权、金融等行业专家参加的多次研讨会上,得到专家们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肯定,认为本规则已具实用意义,可以试行,以积累经验。 《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扫除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其他领域中应用的法律障碍,极大地改善我国电子签名应用的法制环境,从而大力推动我国信息化的发展。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起草,经历了征求意见稿、草案和最终稿三个阶段。整个起草过程也是对电子签名这一新型核证技术的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 (三)我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模式构想 对于电子商务的立法模式,理论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主张先就电子商务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先行制定单行规则或修订传统法律,形成统一思路后,再制定电子商务基本法;二是主张先制定电子商务基本法,然后以基本法为指导思想,就各个具体问题制定单行规则或修订传统法律。以上两种立法模式各有利弊。第一,我国电子商务已经有过几年的发展历程,开始渗透传统领域,并出现了一些现实的法律问题,为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立法需求;第二,国际电子商务立法较为成熟,有可借鉴的经验;第三,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些规范信息市场、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范,为出台电子商务基本法奠定了立法基础。 总而言之,在电子商务这种新兴的贸易方式冲击传统商务活动的同时,电子商务的新法律制度框架必然会有一个与传统商法不断协调和融合的时期,但这是必然也必经的阵痛。惟有如此,电子商务法律才能不断成熟和完善,从而电子商务才能得到健康持续地发展,成为扎实的国民经济增长点,为提升我国的综合实力服务。 国外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电子商务立法,是近几年世界商事立法的重点。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主要围绕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记录的法律效力展开。从1995年美国犹他州颁布《数字签名法》至今,已有几十个国家、组织和地区颁布了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立法,其中较重要或影响较大的有: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和2000年的《电子签名统一规则》,欧盟的《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和《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德国1997年的《信息与通用服务法》,俄罗斯1995年的《俄罗斯联邦信息法》,新加坡1998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期末试卷A参考答案

期末试卷A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C 4.C 5.D 6.C 7.A 8.B 9.D 10.D 11.C 12.B 13.C 14.C 15.C 16.C 17.A 18.B 19.C 20.B 21.B 22.C 23.C 24.D 25.D 26.D 27.D 28.C 29.A 30.C 二、判断题 1-5 √√ X X √ 6-10 X X X X √ 11-15 X √ √ X X 三、简答题 1.简述注册域名时应当特别注意的条款。 答:注册域名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条款:(1)域名注册人保证不侵权的陈述;⑵域名注册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的陈述;⑶域名注册人提供信息不真实的违约责任;⑷域名注册人同意域名注册组织公布其联系信息的条款;⑸域名注册组织声明收集和公布域名注册人的联系信息仅出于注册管理目的,保证不将域名注册人的联系信息付诸商业性的使用;⑹域名注册人同意受域名注册组织采用的纠纷处理程序的约束。 2.简述用著作权方式保护数据库的主要缺陷答:(1)著作权无法保护不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库产品;(2)按照著作权法只保护形式不保护内容的原则,数据库的著作权保护范围也只限于其表现形式而不能延及其内容。然而,数据库的核心价值在于库中的数据元素,即数据库的内容。数据库制作者将分散的数据信息搜集起来,经过系统的整理提供给用户,可是这些经过辛苦搜集、整理的信息一旦被他人简单地换一种方式重排,即可能成为另一个数据库的内容,而著作权法对此无能为力,是著作权方式保护数据库的另一个缺陷。 3.我国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义务有哪些? 答:我国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义务至少包括:(1)合法义务;(2)身份明示义务;(3)信息内容记录义务;(4)交易中的合同义务;(5)遵守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等其他民事权益的义务等。 4.简述电子货币的法律性质。 (1)信用卡和电子支票类的电子货币仅是传统货币的新型支付方式,并不是一种等价

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法级课程标准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子商务法》课程标准 学院:外国语学院 教研室:电子商务教研室 课程名称:电子商务法 课程代码: 04215101 执笔人:李跃峰 审核人: 2017年9月 20日

《电子商务法》课程标准 课程编号:04215101课程名称:电子商务法 适用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模式:讲授 先修课程:无后继课程:无 计划学时:26 一、课程性质 该课程是必修课程,为电子商务专业的培养目标服务,在前续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分辨日常和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为后续课程在应用方面在法律方面保驾护航。 二、课程设置与设计思路 该课程是依据“电子商务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中的工作项目设置的。其总体设计思路是,电子商务课程属于商务行业的课程,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商业运营能力和操作能力,但是在商业运营中必须要尊重基本的法律规则,了解法律中的各种规定,这不仅包括直接的电子商务法律知识,还包括最基本的合同法等内容,了解电子商务运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包括各种纠纷的处理。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案件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并让学生在具体的案例分析中,并构建相关理论知识,发展职业能力。教学过程中,要通过不断的联系日常经营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以及日常法律问题的解决等多种途径充分开发学习资源,给学生提供丰富的联系实际运用法律的机会。 三、课程目标 (一)知识目标 1、了解电子商务法概述、数据电讯法律制度的形式与确立; 2、掌握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电子商务认证法律关系、电子合同的成立、电子信息交易制度; 3、学会解决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法律基本常见问题; (二)能力(技能)目标 1、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分析问题; 2、掌握电子信息交易的制度; 3、处理一些常见的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的能力; 四、课程内容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教案1——11为什么要学这门课

教学课题:为什么要学《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 教学目的:知识目标:大致了解《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的涉及范围及实际用途能力目标:要求学生明确本课程的学习目的,能运用本课程知识进行有效维权及解决实际问题 情感目标:激发学生对本课程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教学重点:学习《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的目的 教学难点:激发学生对本课程学习的兴趣 教学方法:案例法、讲授法 教学准备:利用网络资源收集最新的电子商务法律方面的案例 教学课时:1课时 师生交流:1、简单自我介绍 2、上课纪律要求(营造和谐课堂)和作业要求 3、课代表人选落实 教学过程: 问题引入: 教师提问:1、请问我们班在坐的有多少同学在网上购买过东西?(请举手) 2、请问我们班在坐的有多少同学在网上卖过东西,或者拥有自己的网店? (请举手) 3、同学们,你们在网上买卖交易过程中都是顺顺利利的吗?有没有发生过 摩擦或纠纷呢? 讲授新课: 教师:有的同学因为某一网上产品价格便宜,图片精美,就冲动买下,结果实物与图片大相径庭,于是跟卖家发生争执;或者某些同学想在网上买耐克或其他品牌的正品,卖家说是专柜正品,可以验货,可收到时却是仿品,于是想退货,卖家却不肯,又发生纠纷了。还有一些刚学会在网上购物的人为图方便,没有做淘宝卡也没有开通网银,而直接将钱打入对方账户,结果却迟迟不见货或拿到一个有残缺的货品,最后钱货两空?如果发生这些情况,同学们你们会怎么做呢? 学生讨论:(1)投诉,给差评;(2)算了,吃一堑长一智;(3)报案…… 教师:遇到上述情况,多数人会选择了自认倒霉,自吃哑巴亏,因为他们缺少之方面的法律知识,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然也有少数消费者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

电子商务考试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题及答案三

判断题 1、电子商务法不仅调整交易形式,而且调整交易本身以及交易引起的特殊法律问题,如电子签名问题等。() 2、因数据电文具有法律上的证据价值,意味着用数据电文缔结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3、数字签名是一种基于非对称加密的电子签名,是广义的电子签名。() 4、为了确保认证证书来源和内容的真实性,认证机构应该用广义的电子签名来签署它。() 5、对于格式条款,有些国家规定了审查机会问题。只要向消费者提供审查的机会,则该条款旧能成为有效的条款。() 6、功能等同原则,是指根据针对纸质文件的不同法律要求的作用,使数据通讯与相应的具有同等作用的纸质文件一样,享受近似的法律地位和待遇。() 7、我国对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采取的是合同解决途径。() 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9、当证书签发后,一般说来,期望在整个有效期内都有效。认证机构无权撤销原有的证书。() 10、认证机构办法的数据电讯或者其他纪录,是用来确认持有特定密钥的人的身份,或其他充足的特征。() 11、联合国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立法,通过的两个重要的法律文件是《电子商务师范法》和《电子签名示范法》。() 12、我国《合同法》采取对书面形式作扩大解释的方式,基于数据电文的可读性特征直接将数据电文纳入书面形式。() 13、既使与签署目的像适应的安全的电子签名,也不具有与书写签名同等的效力。() 14、发件人不得以其支付指令有误或支付的原因不合法为由要求银行撤销已经完成的支付行为。() 15、打探、调查个人情报、资讯,包括一切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情报和资讯的行为,均属于侵犯隐私权。() 16、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17、发端人设计的程序或他人代为设计程序的一个自动运作的信息系统,是电子代理人。() 18、在合同法律领域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对法律适用问题做出明确约定的,采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 19、在数字签名中,有效签名的复制同样是有效的签名。() 20、电子支付工具的使用,亦可能造成新的犯罪问题。例如,电子支付制度可能会鼓励象洗钱这种不法活动,或是供网络赌博之用。() 21、商务活动的全过程,从订购、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网上完成的电子商务是完全电子商务。() 22、电子商务固有的开放性、跨国性要求全球范围内的电子商务规则应该是协调和基本一致的。换言之,电子商务法应当而且可以通过各个国家的单独立法予以发展。() 23、在封闭型电子计算机交易网络应用于商业领域时,法律上才产生了对于电子通讯记录的法律效力的确认问题。() 24、为了确保认证证书来源和内容的真实性,认证机构应该用广义的电子签名来签署它。()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

作 编辑本段内容简介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电子商务专业)》是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材。《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电子商务专业)》对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基本问题进行了论述和探讨。在对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及特点进行初步介绍的基础上,概述了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等法律问题;介绍了我国及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概况;针对与电子商务法相关的几个法律制度问题,《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电子商务专业)》有所侧重地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包括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电子签名和网上认证法律制度、电子商务合同法律制度、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和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最后对电子商务隐私权、网上内容审查与管制、网页链接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电子商务专业)》可以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教材。《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电子商务专业)》也适合从事电子商务的有关人员阅读和了解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并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从事电子商务的相关技术人员及法律界相关人士熟悉电子商务及其相关法律提供了一个参考。

编辑本段目录 第1章概述 1.1 电子商务的概述 1.1.1 电子商务的概念 1.1.2 电子商务的特点 1.2 电子商务的分类 1.2.1 按照商业活动的运作方式分类 1.2.2 按照开展电子交易的范围分类 1.2.3 按照使用网络的类型分类 1.2.4 按照交易对象分类 1.3 电子商务法的概述 1.3.1 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 1.3.2 电子商务法的地位、概念和特征 1.3.3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和作用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2章全球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2.1 国际电子商务立法 2.1.1 国际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2.1.2 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主要内容 2.1.3 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 2.2 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示范法》 2.2.1 《电子商务示范法》的产生 2.2.2 《电子商务示范法》的主要内容 2.2.3 《电子商务示范法》的特点 2.3 美国电子商务立法 2.3.1 美国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2.3.2 《全球电子商务纲要》主要内容及特点 2.4 欧盟电子商务立法 2.4.1 欧盟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2.4.2 欧盟成员国的电子商务立法 2.5 亚太地区电子商务立法 2.5.1 新加坡 2.5.2 韩国 2.5.3 澳大利亚 2.6 中国电子商务立法 2.6.1 中国的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 年级专业:商学院08电子商务 学生姓名:崔凯 学号:I50814045 指导老师:査迎春

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框架 电子商务系统是三层框架结构,底层是网络平台,是信息传送的载体和用户接入的手段,它包括各种各样的物理传送平台和传送方式;中间是电子商务基础平台,包括CA认证、支付网关和客户服务中心三个部分;而第三层就是各种各样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电子商务支付平台是各种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基础。 一、电子商务参与各方的法律关系 电子商务是在一个虚拟空间上进行交易的。在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买卖双方与银行之间,买卖双方、银行与认证机构之间都将彼此发生业务联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 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上表现为双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卖方的义务就是买方的权力,反之亦然。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卖方在应当承担三项义务: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和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买方同样应当承担三项义务:按照电子商务交易规定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和对标的物验收的义务。 在电子商务中,银行也变为虚拟银行。电子商务交易客户与虚拟银行的关系变得十分密切。大多数交易要通过虚拟银行的电子资金划拨来完成的。虚拟银行同时扮演发送银行和接收银行的角色。在实践中,电子资金划拨中常常出现因过失或欺诈而致使资金划拨失误或迟延的现象。如系过失,自然适用于过错归责原则。如系欺诈所致,且虚拟银行安全程序在电子商务上是合理可靠的,则名义发送人需对支付命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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