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浅析

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浅析
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浅析

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浅析

赵玉堂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大理分院)

摘 要 阐述了退耕还林的时代背景与云南实施退耕还林的成效,并针对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所面临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退耕还林 问题 对策与建议 云南

Simple Analysis on Yunnan Provi nce A ctualize conversi on

of cropland to forest

Z HAO Yu-tang

(F irst-au t hors'address:Dali Branch ofYunnan I n stitute of Forestry Inventory and Plann ing,671000,Dal,i Yunnan,C h i na)

A bstrac t Se t for t h ages background of forest rehab ilitati on fro m sl ope ag ricu lt ure and P rov i nce actua li ze result o f conve r s i on o f crop land to forest,fac i ng the prob l em s,d i scuss the counter m easure and suggestion o f the proble m so lv i ng.

K eywords Conversi on of cropland to forest Y unnan P rob l em Counter m easure and suggesti on

1 退耕还林的时代背景

随着全球环境意识、生态意识的不断增强,森林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地位以及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不可替代的地位越来越受到关注。为达到国家以粮食换林草的生态目标,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 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 的综合措施。2000年,退耕还林工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试点实施。云南省退耕还林工作分为试点阶段和全面推进两个阶段。2000年、2001年为试点阶段,2002年全省全面推进。退耕后国家的钱粮补助年限为生态林8年、经济林5年。为了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和加强 三农 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延长补助期限的决定。

2 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的成效

按照国家的部署并结合云南省的实际,2000年~2007年全省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944733 3hm2,工程覆盖16个州市129个县,惠及130万户退耕农户、544 6万人,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为生态状况改善、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作出了突出贡献。

3 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云南省退耕还林工作在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的原则指导下,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出现了很多好的做法。但在工作中由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许多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随着工程的推进逐步暴露出来。

3 1 作业设计粗放

退耕还林的作业设计大部分是由各县市林业局自己进行作业设计,由于时间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加上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显得很粗放、随意,准确性、可操作性差。地块移位、树种选择不当、区划不准确等问题普遍存在。

3 2 地块复耕

个别地方由于少数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没有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政策落实、宣传不到位,存在复耕的现象。

3 3 地块争议

退耕还林政策要求退耕地还林必须有土地承包证,但云南省由于以前由林地变轮休地较多且没有土地承包证,只是曾经耕种过的地块,有些地块很大程度上存在争议,使造林成果得不到有效的巩固。

3 4 未确权发证

云南省很多地方没有对退耕还林地块确权发证,造林成果存在隐患。

3 5 地块零星分散

在全省稳步推进退耕还林步伐的同时,一些地方出现了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的现象,退耕地零星、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且不利于管理。

3 6 地块损失

个别地方为了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征占用退耕还林地块,存在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现象;还有的地方由于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退耕还林地块遭到损失,没有实践同等面积进行造林。

3 7 未进行工程监理

国家多次提出要对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以加大工作检查力度,变过去的结果管理为过程管理,变事后监督为全过程监督。2003年,云南省林业厅进行监理试点,开展了监理制,有效地遏制了作业设计、施工不规范和种苗质量等问题,使工作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目的。但由于没有固定的监理工作经费,实施监理制难度大,导致工程实施的质量存在隐患。

3 8 经济林比重过大

退耕还林工程中,国家规定,以生态效益为主,营造生态林的比例以县为单位不得低于80%,超过比例的只补助种苗费,不补助粮食,但这一规定无法实现;实际上退耕还林多属贫困山区,为尽快脱贫致富,农民大多想种经济林,地方政府为尽快成为脱贫先进单位,也希望农民多种经济林、多收入,于是,国家要 被子 (森林植被),农民要 票子 和地方政府要 面子 (政绩)的矛盾突出,存在着盲目发展经济林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推行生态和经济兼备的树种种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做群众思想工作,更好地调动群众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国家政策规定, 兼用树种营造公益林时,必须通过植被配置和采取合理的经营措施,体现生态主导功能 ,但是无论从设计,还是实施中,都没有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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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2期(总150期)林业勘查设计

做到乔、灌、草相结合,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大多地块为纯林且种植的密度也达不到生态林的要求或在补植补造的过程中几乎是补经济林树种,使设计的生态林几乎变为经济林, 体现生态主导功能 难以实现。国家虽然实行 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的政策,但限于目前国家对生态林严禁采伐的政策和生态效益补偿没明确,退耕户对生态林的经营难以落到实处。

3.9 缺工作经费

退耕还林后,国家给予的是粮食、种苗、医疗、教育补助,而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规划设计、建卡到户、签订合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地块管护、资料印刷、宣传、培训、会议等必要的工作经费没有来源。加之地方政府拿不出配套资金,沉重的工作经费负担,导致县乡财政不堪重负,严重影响到退耕还林工程的正常开展,不利于造林成果的巩固。有的地方由于缺乏检查验收经费,没有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对地块和树种变更没有及时掌握,致使作业设计没有变更,地块和树种与作业设计不相符。

3.10 树种比例失调

在退耕地造林树种选择上,各地使用针叶树种居多,且大多是纯林,阔叶树种较少,树种组成不尽合理,不利于森林生态效益的发挥。

4 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云南省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全省的实际,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协调统一的原则,使云南省形成 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 的格局,在不违背国家相关的生态政策的前提下,又兼顾农户的经济利益,特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4.1 作业设计要具有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作业设计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且在进行作业设计之前,要进行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使其掌握作业设计的全过程和责任心,严格按规定和要求进行精心的设计,并与现地情况相结合,多听取地方的意见和建议。在进行作业设计评审时,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且重视反馈意见。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合理安排规模和布局,注重退耕规模,在任务安排上坚持 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的原则,严防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的现象。退耕还林地段要相对集中、连片治理、按流域推进,以形成退耕还林规模效应。合理选择造林树种,由于传统习惯与苗木准备等原因,在退耕还林树种选择上,各地使用针叶树种居多,阔叶树较少,树种组成不尽合理,不利于森林生态效益的发挥。在遵循适地适树、效益最佳、市场导向的原则下,做好苗木供应准备,优先选择滇青冈、栎类、木荷、旱冬瓜、滇楸、竹类、青刺尖、膏桐、余甘子、火棘、核桃、板栗、紫胶、茶叶、木瓜、花椒、咖啡、黄果、桔、橙、荔枝、橡胶等阔叶乡土树种,逐步改变传统的造林习惯,让阔叶林分尽量地多起来,使退耕还林林分达到最优的生态效应和经济效益。

4.2 实行工程监理制

恢复和实行工程监理制,对退耕还林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效防止作业设计、施工过程和种苗等存在的问题,使退耕还林工程得以保质保量完成。

4.3 营造生态经济林,建立长期稳定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要解决经济林比重过大和树种比例失调问题,既符合本省省情,又有切实可行的办法,可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解决:一是有必要对现有的经济林与生态林技术进行创造性组装,科学设计生态经济型退耕还林基本模式一生态经济林,在保证生态效益的同时,农户可通过对经济植物产品的自主经营达到长期受益的目的,较好地兼顾生态与经济效益。生态经济林营造基本模式有:

带状模式

在坡度特别大的地带设置水平防护林带,在坡度相对平缓的地带营造生态型经济林带。

网状模式

在坡度相对一致的情况下,先营造坡地防护林带,在网格中营造生态型经济林。

片状模式

在坡度变化复杂、零碎的条件下,依坡度大小,营造防护林与生态型经济林片状混交林。

二是建立长期稳定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目前,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的地方大多在偏远、贫困山区,这些地方本身经济状况就差,这些地方为创造、维护森林生态系统而实行退耕还林,已付出较多,如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将使这些地方与受益地区的差距更大,矛盾更加突出。要尽快出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每年从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给予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适当补贴,弥补退耕户因退耕后而减少的经济收入。

4.4 将退耕还林其它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退耕还林除现有的补助外,没有对其它经费进行明确规定,建议将其它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中央和省财政统一安排。退耕还林3年后,结合天然林保护工程,把退耕还林地纳入各县的森林资源管护范围。

4.5 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兑现政策

加大各级政府对退耕还林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兑现退耕农户的粮食、现金和种苗费。组织力量对退耕地块复耕、损失、争议的解决力度,加快确权发证的工作,尽快把林权证发放到农户手中。

4.6 实施生态移民,积极引导农民向小城镇转移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农民原有坡耕地面积减少,将会产生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对陡坡耕地多、自然条件恶劣、退耕后难于生存的部分山区农民,开展易地安置,实施生态移民,积极引导农民向小城镇转移,从事第三产业,在小城镇中找到新的就业岗位。4.7 走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

退耕还林地区,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走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及社会各界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积极推广和采取 公司+基地+农户 的模式,为农产品建立稳定的市场渠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4.8 实行 三个结合

实行 三个结合 ,把现有退耕还林活动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林种、树种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相结合,同时,积极探索林草、林竹纸、林业与旅游等结合的退耕还林模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5 结语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技术复杂的系统丁程,涉及自然、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在山区耕地少、人口多、经济贫困的条件下,为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真正 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大局。下一步各级政府要按云南省政府的要求做好以下主要工作:切实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加快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培植后续产业,促进退耕农户增收;依靠制度创新推进生态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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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业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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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2008,(5),6-9.

收稿日期: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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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勘查设计(总150期)2009年第2期

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

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 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

“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1 退耕还林的意义 退耕还林工程是从我国发展和生存的战略高度出发,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加森林树种植被、恢复秀美山林、维护自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进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审时度势,面向新世纪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几年的实践证明,退耕还林对改善生态环境、改变不合理生产方式、加快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实施退耕还林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从眼前利益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提高我国国土绿化水平、控制水土流失、恢复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是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重要项目。

从长远利益看,退耕还林更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在看到上述意义的同时,我们还认为退耕还林工程在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还具有其特殊的意义。 实施退耕还林,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水土流失问题,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改善长江和黄河流域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效地增强这一地区的防涝、抗旱能力,提高现有土地的生产力;又能为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提供生态保障,促进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工农业取得更快的发展。因此,实施退耕还林不仅能够促进长江和黄河流域等地区林业生产力及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全国生产力的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退耕还林是改变农民传统耕种习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人们在经济落后、农业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盲目开荒种田,一直成为难以遏制的现象,造成水土流失严重,沙进人退,致使生态环境恶化,形成生态环境恶化与贫困的恶性循环。实施退耕还林,改变农民传统的广种薄收的耕种习惯,使地得其用,宜林则林,宜农则农,扩大森林面积,不仅从根本上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现有土地的生产力,而且可以集中财力、物力加强基本农

浅谈对退耕还林的认识

浅谈对退耕还林的认识 【摘要】森林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忽视了对林业的重视,从而导致大面积的森林资源受到破坏,使我们所生存的环境受到严重的损害,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受到打破。近年来,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全球温度普遍升高,这些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人们也开始重视到环境的重要性,开始着力于林业建设,国家也颁布了具体的措施,将部分耕地退出耕种,发展林业,采取诸多措施来大力发展林业,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本文分别对退耕还林中的规划、设计、补助及工作人员的经费及工作负荷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退耕还林;规划;补助;工作经费;负荷 1.退耕还林的规划和设计工作需要完善 1.1年度计划下达时间较晚,影响了基层退耕工作的安排 按照相关规定,退耕还林的规划和计划在上报后审批完成后则都要到年底的时候才到下达到各县市。这样各基层林业部分在进行退耕还林工作计划编制和设计过程中由于抢时间,所以就会很仓促,同时这些计划编制完成后要落实到具体农户前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对大小不一的地块进行重新测量和核实,还要进行调苗等工作,同时进行退耕还林工作的落实时还在采取农民自愿的原则,这就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再加之一系列准备工作,所以工作量过于集中,使各基层林业部分应付起来具有较大的难度,即使在春季能进行造林工作,也很难保证苗木的成活率;同时在我国北方,一些冬小麦大多于十月份就已播种于地里,退耕还林还不允许进行林粮间作的形式进行,所以让农户毁掉青苗进行还林则具有较大的难度,而在农户收成后进行造林,则已进入秋季,成活率则较低。因此基层林业部门即要保证具体政策的落实,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处于这种二难境地,所以很难开展工作。这就需要上级部门在退耕还林的具体规划和设计下达的时间上要具有一个提前量,给基层林业部门充足的准备和实施政策的时间。 1.2要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的规划原则,慎重发展经济林 目前在退耕还林的规划中,即要以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为基础,同时还要充分的考虑到农民的利益关系。所以在一定规定中对于一些兼有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兼用树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生态林,对于生态林国家国家给予了一定的补助。但无论是农户还是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考虑都愿意种植经济林,所以在现在的退耕还林工程中所栽种的林地都以兼用林为主,即此种林即可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又可被认定为生态林。在这种兼种林中,其具有生态意义的林木较少,树种具有非常大的雷同性,影响到了生态建设的发展进程。这主要是由于农户为了使栽种的林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所以在林地管理过程中会进行松土、施肥、除草等作业,从而使林下的植被受到破坏,退耕还林没有抑制水土流

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和财政部、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07〕327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189号)和《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云财农〔2008〕19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建设管理,包括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技术技能培训和补植补造等。项目建设以退耕还林集中区为重点,重点覆盖退耕农户。 第三条基本原则 巩固成果,改善生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培植产业,促进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州(市)、县(市、区)、乡要层

层落实巩固成果的目标和责任,做到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逐乡、逐村、逐户狠抓落实。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机构,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项目建设涉及的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明确的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系,密切配合。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综合协调计划上报、下达和项目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下达和监督管理,落实工作经费;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基本口粮田和后续产业中养殖业项目建设及管理;各级林业部门负责农村能源、后续产业中种植业、补植补造等项目建设及管理;各级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日常管理工作和技能培训项目管理;生态移民项目由各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指定具体管理实施部门。 第六条根据《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各州(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年度任务计划。为了便于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州(市)在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实际,集中资金,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调整县内或县与县之间年度建设任务和内容的实施顺序。年度任务计划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下年度建议计划上报省级有关部门,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第七条根据省下达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年度计划任

退耕还林汇报材料

云田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汇报材料 退耕还林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措施,也是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云田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顺利完成了退耕还林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田镇辖区流域面积162平方公里,全镇共有13个行政村,52个社,5110户,23620人,耕地面积85993亩,(川台地14546亩,占17%,山地71447亩,占83%),户均16.8亩,人均3.7亩。2010年种植全膜玉米2.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32%,其中沿川6个村共2823户、1.32万人,耕地面积4万亩,人均种植1.4亩,共计1.8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6%;浅山区7个村共计2270户、1万人,耕地面积4.6万亩,人均种植1亩,共计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1%。种植洋芋2.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0%,种植中药材1.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5%。2010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10元。 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亩,其中经济林亩,占 %;生态林亩,占 %。 2003年,退耕还林亩,退耕还林涉及个村民小组户农户,其中、

亩;、、亩。全镇退耕还林及荒山造林中经济林占 %,生态林占 %。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退耕还林工作的政策性、技术性很强,涉及到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重大意义及严肃性、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由镇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组织镇机关站所全体干部职工,村委会及村组干部反复、认真学习退耕还林条例、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法等法规、文件。 2、强化宣传力度。 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林业工作组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政策宣传和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退耕还林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群众科技意识和水平,调动广大农户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镇工作队深入每块退耕地,检查成活情况,同时,镇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广泛听取群众对退耕还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造成目前种植成活率低,难以见到效益的原因,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根源所在,切实加以解决,确保退耕还林稳步实施。同时,将林地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入村到户广泛宣传退耕还林政策,把政策宣传到位,让政策深入人心,做到家喻

解析云南退耕还林法制问题

解析云南退耕还林法制问题 【摘要】云南退耕还林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阶段必须进一步针对云南新的问题与情况,落实并完善退耕还林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推进云南退耕还林的进程。 【关键词】云南生态退耕还林法律法规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而森林有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吸收二氧化碳、排放氧气的作用,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退耕还林能增加森林资源、增加林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是提高森林覆盖率、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举措。 一、云南退耕还林概况 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云南省退耕还林工程于2000年开展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工程实施以来,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自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自退耕还林工程启动以来,“绿了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减轻,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逐年下降。 (二)退耕农户收入明显增加 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区大多处于位置偏远、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退耕还林的补贴资金已成为他们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实施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以来,云南地区贫困县贫困人口数量明显下降,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退耕还林改变了长期以来广种薄收的习惯,有效地调整了不合理的土地使用模式,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带动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退耕农户从工程实施中得到了实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省贫困山区退耕农户的贫困问题,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 (三)增收致富门路明显拓宽

工程实施后,有效推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的转移,促进了退耕农户生产经营由原来以种植、养殖为主向多元化格局的转变,拓宽了增收渠道。退耕农户加大了外出务工和从一产业转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力度。 (四)产业结构调整明显加快 工程实施中,各地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紧紧抓住国家实施退耕还林的机遇,结合林产业发展,充分利用退耕还林补助期长、投资高、涉及农户多的特点,引导和带动广大农户大力培植特色经济林,努力扩大种植面积,推动林产业大发展,增强脱贫致富的后劲。在退耕还林工程的辐射带动下,全省特色经济林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其中茶叶栽培面积居全国第一位,橡胶居全国第二位,核桃、竹、板栗、八角、花椒、澳洲坚果等大面积增加,掀起了发展特色经济林的新一轮高潮。 (五)提高了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随着工程的推进,政策的宣传落实,生态效益的显现,经济效益的体现,农民深刻认识到退耕还林对减少水土流失,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发展特色经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意义和重要推动作用,触动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生产方式的调整,从工程起步时的担心、不积极、压任务,到今天广大群众实施退耕还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要求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力度的呼声强烈,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1] 二、云南退耕还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退耕还林的绩效考核缺乏监督机制 退耕还林的验收标准是面积计算。那么在田退耕后,栽树之后,到底有没有效益,是否达到生态保护的标准,是否有较高的成活率呢?答案却是不一定的。所以,对于退耕还林绩效考核,缺乏一个有效的考核机制。有的地方树苗种上之后,能不能活,没人管。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农户欠缺主动性。由于缺乏明细的退耕还林绩效考核指标,农户管理缺乏主动性。甚至很多退耕农户只管拿补偿金,今后有没有收益则不闻不问。二是退耕户林草管理水平良莠不齐。不管是经济林还是生态林5-8年后效益不佳。特别是经济林,5年

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模式工作方案

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模式工作方案为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助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在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凡是实施纯林或纯草综合效益不如林草结合的地区,均鼓励推行林草结合模式,大力发展林下种草养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为平台,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草食畜牧业发展为重点,坚持机制创新和市场主导,坚持龙头带动和种养结合,坚持规划先行和示范引领,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工作取得突破,提高草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草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范围为25度以上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地(含三峡库区)15—25度坡耕地,凡是实施纯林或纯草综合效益不如林草结合的区域,均鼓励推行林草结合模式,并统一以退耕还林标准进行申报。同时,结合各地资源优势以及《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2014—2020年)》规划实施的林草结合建设

规模(规划建设面积大于5万亩),确定开阳县、乌当区等39个县(市、区、特区)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重点建设县。 三、工作目标 按照《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2014—2020年)》规划任务,39个重点建设县实施林草结合面积660万亩,折算新增草地面积330万亩,可新增载畜量330万个羊单位。 四、补助政策 林草结合模式补助标准与退耕还林一致,即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退耕农户现金补助1200元,造林种草工程费300元。造林种草工程费用中的造林补助费为200—220元/亩(具体林种、种植密度、补助标准详见附件2),种草补助费为80—100元/亩(具体草种、每亩用种量、补助标准详见附件3)。每亩现金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兑现给退耕农户,每亩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农业(畜牧)部门、林业部门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林草结合的主要责任部门,共同做好林草结合工作有关规划、设计等编制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林草结合种草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资金拨付以及草畜配套等工作;林业部门负责退耕地块的分户丈量,造林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林草结合工程的综合协调,审

浅谈建立退耕还林及三北防护林地理信息系统的结构与流程

浅谈建立退耕还林及三北防护林地理信息系统的结构与流程 【摘要】建立退耕还林及三北防护林地理信息系统,完善管理机制,实现空间信息的查询管理、动态监测及数据更新、数据处理、数据存储、统计分析、制图制表等功能,提高劳动效率,将管理工作迈向一个新的里程。 【关键词】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数据采集 地理信息系统(Ge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GIS)是一项以计算机为基础的新兴技术,这项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形成了一门交叉学科。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可以对空间数据按地理坐标或空间位置进行各种处理,对数据的有效管理。它可以迅速获取满足应用需要的信息并能以地图图形或数据的形式表示处理的结果。退耕还林及三北防护林地理信息系统结构与流程: 1.技术标准 标准化的作用是为了获得在硬件、软件和系统上的综合投资效益,首先具备可移植和互操作性。信息往往是一个由多种计算机平台组成的复杂网络系统,有了标准,可以促进用户从网络的不同节点上获取数据,即从不同硬件环境中获取数据和实现各种应用;其次是可伸缩性,为了适应不同的项目和应用阶段,必须以相同的用户界面在不同大小级别的计算机上运行;第三是通用环境,标准提供了一个通用的系统应用环境,如提供通用的用户界面和查询方法等,利用这个通用环境形成与国家数字地球并轨。 1.1数据组织 为便于计算机管理和应用,如存储、检索、分析、图形再现和数据交换等,数据库分基础数据库(即基础地形图)、专题(图)数据库等,每个数据库由若干数据层构成。各库主要信息如下:基础数据库,图层点状层线状层面状层境界层各种界线的注记国界、省界、地区界、县市界、林业局界、乡镇界、林场界、成图界、林班界、小班界、村屯界各种界线的彩色边水系层河流、渠道等注记河流、渠道、堤岸、水涯线湖泊、水库等。图层点状层线状层面状层林业区划层林业区划注记特种用途林、防护林种区、作业区界林班层(村)林班号、面积等注记林班线林班面小班层小班号、面积等注记小班线小班面地类符号层省址、市址、县址、林业局址、乡址、林场址、国营农场、林业站、检查站、防火站、农田、沼泽地。 1.2采用统一的分类编码 保证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实现数据共享。运用山海经纬软件,结合手工绘制图的经验及林业图示标准,规范数字图标准,制定出点、线、面符号库。 1.3质量控制

贵州省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贵州省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贵阳市林业绿化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65807836.html, | 更新时间:2008-12-16 | 来源:市 林业绿化局 字号:【大】【中】【小】【复制本页地址】【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为了进一步规范占用征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促进林地资源合理利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对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规定系统归纳为本规范。 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项目 (一)工程建设占用征用林地。包括交通、电力、水利、通讯、建筑和采石、采砂、采矿、取土、建窑、修建坟墓等各类建设工程因改变林地用途,造成林地灭失,或限制了林地、林木所有者合法权益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临时占用林地。包括符合《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三个要件的下列项目: 1、不影响正常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线工程和其它工程; 2、各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的临时材料堆放场所、临时运输通道和其它临时设施的修建工程; 3、以建设选址为目的,基本不破坏林业生产条件的地质勘查或设计的工程; 4、其它临时占用林地工程。 (三)符合《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 二、建设项目占用征用林地的条件、范围和林地类型划分的依据

(一)建设项目占用征用林地类型的条件和范围 1、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国防、交通、能源、水利、农业、林业、矿山、科技、教育、通讯、广播电视、公检法、城镇等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含临时占用,下同)各类林地。 2、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的林地。 3、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和省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的林地。 4、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除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保护区)范围以外的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和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林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5、经批准的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原则上可以使用除防护区范围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和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林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6、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采石、采沙、取土、基本农田建设等,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因对石质、沙质、上质有特殊要求的,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除保护区范围以外的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和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林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7、其他特殊项目确需占用征用林地的,应将具体情况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同意后,

云南省扶贫情况

一、主要措施 云南省扶贫开发工作基本情况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是集边疆、山区、民族、贫困为一体的省份。全省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总人口4483万,其中农村人口3600多万。国土面积为39.4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4%。与越南、老挝、缅甸三个国家接壤,边境线长4060公里。有8个民族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197个民族乡,有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25个,少数民族人口有1415.3万,占全省总人口的31.6%。有国家扶贫重点县73个,占全国的12.3%,还有7个省级扶贫重点县,是全国扶贫攻坚的重要主战场之一。 一、云南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制定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从2001年到2010年,集中力量,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进程,把我国扶贫开发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国务院扶贫办的关心指导、中央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上海市的倾情帮扶下,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实施了《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进程的决定》、《关于完善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的意见》、《关于实施分类指导加快扶贫开发进程的意见》、《关于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众脱贫进程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团结带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推进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高潮迭起,特点鲜明,措施有力,亮点闪烁,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2001—2009年,全省共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42.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96.17亿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45.89亿元,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总量居全国第一。2010年计划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达26.31亿元,比2001年增加了14.2亿元,有力地推动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 (一)“一体两翼”战略强势推进。一是整村推进。2001—2010年,省扶贫办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51.7亿元,完成了2078个村委会和2.53万个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有143.5万户贫困农户直接受益,提前一年完成“三个确保”目标任务。如:曲靖市2007年开始,以户“八有”、自然村“六有”和行政村“六有”为目标,每村整合投入资金400万元,探索开展了“政府大投入、资金大整合、项目大集中、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建设”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新路子,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332个贫困村委会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贫困人口整体脱贫。二是劳动力转移培训。在贫困地区认定了90个省级和1个国家级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10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69亿元,转移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201.69万人,其中技能培训28.4万人,拓宽了贫困群众的就业渠道。如:昭通市在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工作机构的基础上,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和外出务工人员同乡会,在外出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了60多个农民工服务联络点,提高了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常年在珠三角、长三角的昭通籍务工人员达30.98万人,占全省省外务工总人数的25.8%。三是产业扶贫。10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贴息资金8.36亿元,引导项目贷款94.41亿元,重点扶持了龙头企业251家,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引导到户贷款114.59亿元,帮助约240万户贫困农户发展特色小产业,户均增收1100多元,到期还款率由过去的86%提高到现在的9 9.3%。投入专项财政扶贫资金4.57亿元,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在69个县600多个贫困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600万元,实现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如:金平县引进广州大唐实业公司到勐拉乡进行香蕉产业开发,采用“公司+农户+基地”的发展模式,使香蕉亩产由原来的200-30 0公斤提高到1000-1500公斤,已带动3500多户农户实施标准化种植香蕉6000亩,户均增收400多元。漾濞县立足自然资源优势,着力培植和壮大核桃产业,苍山西镇光明村共有核桃12万多株,人均99株,核桃干果年产量480吨,销售收入674万元,人均纯收入达5600元。腾冲县大力推进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界头大园子村汤家岭小组互助社35户社员累计借款35万元,购买摩拉奶水牛35头,日产奶约240公斤,每天毛收入近千元,每年户均增收达7000元。 (二)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帮扶和少数民族扶贫迈出重大步伐。突出特殊困难群体帮扶,认真落实人口

《浅谈退耕还林与禁牧范文》

《浅谈退耕还林与禁牧范文》浅谈退耕还林与禁牧 齐鑫 【摘要】 :地处黄土高原的陕西省吴起县从xx年开始就实施封山禁牧,退耕还林还草。截至目前,吴起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还草230多万亩,成为全国退耕还林第一县。全县的林草覆盖率由xx年的19.2%提高到62.9%。十多年前,地处黄土高原的陕西省吴起县“山像和尚头,干沟水不流”。如今的吴起依靠本地不断好转的生态环境,建立起生态旅游景区,吸引无数游客前来旅游。封山禁牧政策的实施在风沙治理、生态环境改善方面成效显著,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通过对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封山禁牧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偷牧、农民经济收入减少、社会问题凸显、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该地区封山禁牧政策的有效实施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使封山禁牧与畜牧业协调发展,农民稳步增收,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效合一。【关键字】 :封山禁牧问题原因建议 党的封山禁牧是指各级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各种政策法规严格禁止农牧民进入规定区域放牧从而保护山区生态环境的政府行为。截至目前,北京、河北、陕西、青海、宁夏、山西6个省区市发布了实施封山禁牧的决定,全国27个省区市的136个地、市和近1200个县实施了封山禁牧。封山禁牧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和巩

固林业工程建设成果的重要保证,是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战略选择。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从xx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了整体封山禁牧,现在,全县的退耕面积还林面积已达200多万亩,各级政府坚持把封山禁牧工作作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全国退耕还林第一县,水土流失也得到了明显的缓解。与此同时,封山禁牧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及时分析并解决这些问题,对于禁牧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吴起县封山禁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偷牧现象屡禁不止。 吴起县自全县实施封山禁牧政策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山区草场生态恢复,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地恶劣的沙尘天气状况。但禁牧政策的实施对当地农民来说,无疑是一种关系生计大事的外来干预,牧民由野外自由放牧变为圈养饲舍,彻底打乱了农民的传统养殖方式。“圈养是目前的替代方式,这种方式的运用自然有其优势,但乡、镇、村的基础条件和自然状况存在着差异,因此对政策的反应自然会有所不同”[1]。禁牧当年,由于实行圈养,而家里缺少饲料,全乡出现不少卖羊的情况,羊只总数骤然下降。很多由于资金、劳动力和耕地状况等因素无法转向圈养的农民,经常冒着被罚款的危险违规放牧,出现“白天入舍晚上放,中午入舍早晚放,紧时入舍松时放,小群入舍大群放,近处入舍远处放,昼伏夜出”的情况,使政策宣传

浅谈当前我国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要性

浅谈当前我国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要性 【摘要】我国的退耕还林工作总的来说进展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缺少全面规划,退耕地的选择比较零散,不利于与基本农田建设、兴修水利协调配合;工作经费迟迟得不到落实,严重影响了退耕还林工作的有效开展。本文就当前我国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要性进行简要阐述。 【关键词】退耕还林;工作;重要性 0.引言 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近年来,我国的退耕还林工作总的来说进展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缺少全面规划,退耕地的选择比较零散,不利于与基本农田建设、兴修水利协调配合;工作经费迟迟得不到落实,退耕还林工作中缺乏必要的基础研究;造林树种普遍单一;退耕还林补助期太短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退耕还林工作的有效开展。本文就当前我国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要性进行简要阐述。 1.当前我国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要性 1.1有利于保持国家政策措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退耕还林工程涵盖中西部25个省(区市)、1000多个县(区旗),涉及1330万农户、5300万农民。工程建设和政策兑现年限较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生态效益、农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它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造成重大影响。客观上需要保持政策措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2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退耕还林活动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认识上存在着片面性。有的地方把退耕还林单纯地作为扶贫工程,忽视生态目标,致使江河两岸、水库湖泊周围的陡坡耕地等重点区域得不到保障;有的地方把退耕还林当作单纯的植树造林,没有把生态目标与农民的吃饭、烧柴、增收问题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不仅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而且从长远看,退耕还林的成果也难以巩固。二是有的地方尊重自然规律不够,不能因地制宜确定造林模式,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大种乔木,致使造林成活率低,劳民伤财。三是少数地方补助的粮食、资金兑付不及时,出现摊派、克扣和兑付不合格粮等问题,甚至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补助粮食和补助资金。上述这些问题都亟待以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和解决。 1.3有利于我国居民依法行使监督权

退耕还林对中国的影响

由一篇文章引发对退耕还林的深思 发改委:耕地休养生息对粮食减产影响"可控" 耕地休养生息,会不会影响我国粮食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30日说,根据测算,退耕休耕对粮食减产的影响最高年份是1500万吨,完全在可控范围内。 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提出到2020年和2030年我国耕地草原河湖有序休养生息的目标和路线图。 吴晓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单产水平,都将对粮食安全起到保障作用。“1500万吨产量低于近年来粮食平均年产量的2.5%,对粮食供给影响不大,完全在可控范围内,这也是进行耕地休养生息的前提条件。”他说。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说,耕地休养生息以保持一定数量耕地为前提。一是严守耕地红线,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8.65亿亩,退耕、休耕、轮作都以这个数量为前提;二是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到2020年基本农田要在15.46亿亩以上;三是加大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到2020年高标准农田完成8亿亩,力争10亿亩;四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吴晓说,增加农民收入是有序实现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长远看,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有利于增加产量、调整结构,不但不会对农民收入产生不利影响,还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吴晓说,我国将完善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补助政策,落实中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政策,支持试点地区农民转移就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增收渠道。 来源:新华社 来自新华社的一篇关于发改委:耕地修养生息对粮食减产影响“可控”报告。由本文结合生活的一些实际情况发出些许观点。 先就本文而言,一是粮食减产影响“可控”。通过严守耕地红线,提高单产水平以确保影响可控。自2003年实施退耕还林以来,我国粮食粮食产量仅2003年出现负增长率(-6.14%),以后一直保持十二连增产,而2003年以前我国粮食产量都是有正增长也有负增长,试问在自2003年以来退耕还林一直持续至今,退耕还林的耕地面积为1.39亿亩,而至2016年全国耕地面积为20.25亿亩,试问在耕地面积锐减的情况是什么高科技把单产量提升到如此高水平?

退耕还林政策

退耕还林政策 一、退耕还林的范围 退耕还林指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其标准是: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只要具备条件、农民自愿,应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能退多少退多少。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纳入退耕还林的范围,可作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二、退耕还林优惠政策 1、要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人承包的政策措施,把握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的主要环节,集中连片,形成规模,达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2、补助政策 退耕地还林补助标准 粮食: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省政府确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补助年限:还草补助2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 现金: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3、免征农业税。对应税耕地,自退耕之年起,不再征收农业税。 4、退耕地造林后,禁止间作粮食和蔬菜。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可采取林果间作、林药间作、林竹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模式,实行立体经营。 5、退耕还林要以营造生态林为主,营造的生态林比例以县为核算单位,不得低于80%,经济林比例不得超过20%。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含梯田)、水土流失严重或泛风沙严重、及一切生态地位重要地区必须营造生态林,要按照先陡坡后缓坡的原则进行退耕还林,还林后实行封山管护。在雨量较多,生物生长量高的缓坡地区,可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竹林和生态经济兼用林,适当发展经济林,对超过20%的经济林地,只补助种苗费。 6、退耕还林粮款补助对象为实施退耕还林的个体农户。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荒滩地造林,只给予每亩50元的种苗补助。 7、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 8、对退耕农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或者代金券发放;种苗和造林补助费发放形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尊重退耕户的意愿,其费用只能用于种苗、造林补助。 9、退耕农户在完成现有耕地还林后,由县或乡统一组织,应继续在宜林荒山、荒沙、荒地造林。

浅谈退耕还林对土壤水分的影响

浅谈退耕还林对土壤水分的影响 发表时间:2013-07-11T14:59:15.547Z 来源:《中小学教育》2013年10月总第149期供稿作者:陈凤英 [导读] ——以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王家沟村为例 陈凤英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621000 摘要:本文采用野外调查与室内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王家沟村退耕还林对土壤水分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在土壤厚度40cm范围内,同一植被类型的土壤含水量随深度的增加均有增长的趋势,增长幅度坡耕地>苹果地>刺槐林地;不同植被类型的土壤含水量随土壤深度的增加变化不同,总体上看,平均土壤含水量刺槐林地>坡耕地>苹果地。 关键词:退耕还林土壤含水量延安市 在黄土高原地区,水分是制约植被恢复与重建的主要限制因子,它是“箍桶”效益的短板。土壤水分是调节植被群落演变的一个主要因素,半干旱地区的植被长期处于水分亏缺状态,从而影响了水土保持的效果。退耕还林对土壤水分到底有什么影响,本文应用野外调查与室内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现已退耕地与坡耕地土壤水分的比较,探讨退耕还林对土壤水分的影响。 一、研究区概况 王家沟村位于宝塔区冯庄乡政府以北3公里外的拐沟内,地处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境内前后沟长3公里,山大沟深,地形复杂,自然条件较差,平均海拔1000米,年均无霜期180天,年均气温9.2℃,年均降雨量500毫米,属暖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全村总人口414人,流域面积7800亩。1999年以来,该村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开发,坚持退耕还林与荒山造林并重、栽植与管护并重、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并重、灌草混交、多林种搭配方式。 二、样地的选择与研究方法 1.样地的选择 刺槐、苹果树是该地区实施退耕还林的主要造林树种,因此在王家沟境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刺槐林地和苹果地,并与坡耕地进行对比,对研究该地区退耕还林对土壤水分影响具有较好的代表性。选取的样地退耕年限有所差异,其中刺槐林地退耕5年,郁闭度为52.1%,苹果地退耕10年,郁闭度为30.8%。刺槐林地坡度18°、坡向正北,苹果地与坡耕地的地形条件基本一致,坡度19°、坡向正西。记录的主要项目有植被的郁闭度、林下植被的覆盖度、大气温度、湿度、风速等。 2.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野外调查与室内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不同植被类型的土壤进行取土采样。分别在各样地内,挖掘采样的土壤剖面,按由上往下的顺序采取0-40cm的土壤,在每一基本单元的同一深度上采土样两份,称重封存后带回实验室测定。在实验室运用烘干称重法(在75℃下持续烘24h)测定土壤水分。 三、结果与分析 1.同一植被类型的土壤水分变化 同一植被类型的土壤水分随土壤深度的增加有显著变化。 (1)刺槐林地的土壤水分变化 从图1可以看出:刺槐林的土壤水分在0-20cm深度内变化幅度较大,其中在0-10cm范围内土壤水分增长很快,而在10-20cm范围内土壤水分有所下降;在20-40cm深度内,土壤含水量基本没有变化。 这主要是由于0-20cm的土壤与大气的水分交换十分活跃。受其影响,土壤含水量变化较大。其中,在0-5cm的土壤表层,由于采样前土壤受蒸发影响大,土壤水分易散失,因此土壤含水量较小。在20-40cm深度内,土壤水分被刺槐根系吸收消耗,但由于土壤上层水分的下渗补给,致使土壤水分在20-40cm内随深度增加无明显变化。 (2)苹果林地的土壤水分变化 从图2可以看出:苹果地的土壤水分随深度增加变化幅度较大,呈现出增长趋势,并且增长明显,出现了一次最低值,两次高值。

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试行)

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试行) (本方案以县为单位、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编制) 项目摘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 一、基本情况 1.1自然条件 包括所处地理位置、海拔、所属水土流失类型区,地质、地貌、气候、土壤、植被、有效积温等情况。 1.2社会经济状况 包括所辖乡(镇)、行政村个数、人口总量、农业人口、总耕地面积、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及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等。 1.3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全县畜牧业发展情况及群众建设积极性等。 1.4项目区情况(以行政村为单元) 1.4.1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状况 1.4.2退耕还林实施情况。包括开始年限、退耕农户数、退耕面积、实施效果等。 1.4.3畜牧业发展情况。包括畜群结构、存出栏、牲畜人均占有、出栏率、基本设施和需求情况、发展潜力、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和迫切性等。 二、总体思路 包括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等 三、项目建设布局和设计 3.1主要建设内容和总体规划设计(附规划图) 提出全县的建设任务(任务控制在省下达的任务计划以内),

以行政村为单位,分解到各项目区(行政村),落实到户和地块。建设内容包括棚厩建设、青贮窖建设和饲料地建设。要求棚厩、青贮窖、饲料地建设配套进行。 3.2建设内容设计 3.2.1棚厩建设设计。包括棚厩建设选择依据和原则、分布、材料、建设标准及相应的设计图、平面图等。 3.2.2青贮窖设计。包括建设原则、分布、材料、技术要求、设计图等。 3.2.3饲料地设计。包括建设原则、分布。要明确到具体地块,并有明确的饲草料建设方案,包括草种、所需化肥、具体种植方法等。 四、建设进度与施工组织 4.1建设进度安排。 4.2施工组织。方案应说明施工条件、施工组织形式、施工季节安排、劳力和机械需要量、施工总工期等。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5.1棚厩建设面积及投资。 5.2青贮窖建设任务及投资。 5.3饲料地建设面积及投资。 资金来源: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工程,实行国家补助和退耕农户投入并举的原则。其中棚厩每平方米国家财政资金平均补助100元,青贮窖每立方米国家财政资金平均补助80元,饲料地每亩国家财政资金平均补助200元。 六、保障措施 6.1组织领导措施。包括项目建设实施组织机构,项目实施责任主体,领导责任;落实配套资金;制定建设管理制度等内容。 6.2政策保障措施。明晰他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中退耕农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黔府发[2000]10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4.13 【实施日期】2000.04.1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年—2010年)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黔府发[2000]1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试点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6部、委、局、行《关于印发〈以粮代赈、退耕还林还草的粮食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计粮办[2000]241号)和国家林业局等3部委《关于开展2000年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0]111号)精神,现就加强我省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历史责任感、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把退耕还林(草)纳入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面积,有计划、有步骤的退耕还林(草),是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措施,不仅对我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旅游开发,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三峡库区的安全也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增强历史责任感、紧迫感,抢抓机遇,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我省退耕还林(草)工作。 二、明确任务,理清思路,认真扎实抓好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还(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总体要求,明确任务、理清思路,认真扎实抓好我省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 (一)2000年国家安排我省退耕还林(草)任务20万亩,安排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任务7万亩,省人民政府确定黎平、龙里、江口、印江、遵义、清镇、普定、水城、黔西、赫章、大方等县(自治县、市)和黄果树风景区为今年试点示范单位。各级政府一定要结合实际,抓紧实施,在进一步抓好天然林保护,实施好各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同时,切实抓好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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