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意见】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

【环保意见】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
【环保意见】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

【环保意见】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重点排污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优化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资源,实现由企业自证达标排污的创新管理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粤环函〔xxxx〕120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企业自行监测的责任主体是排污企业。企业开展自行监测,是企业自身应当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对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我市各区应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的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能力及水平,鼓励企业做好自行监测,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实施自行监测企业范围和监测内容

纳入国控、省控、市控及以下重点污染源等环保部门重点监控的排污企业,均应当开展自行监测。企业自行监测分为自行承担监测和委托监测,不具备自行承担监测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承担监测任务(自行承担监测应具备的条件参

照《广东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落实以上监测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企业自行监测内容应当包括:主要废气排放口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主要废水排放口的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厂界噪声监测。国控重点排污企业须按照《广东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省控、市控及以下重点排污企业,须按以下要求频次开展自行监测:

(1)废气中污染物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废水中污染物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2)有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应全天连续监测;

(3)厂界噪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二)建立市、区两级抽查监测机制

国控、省控重点排污企业,每年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组织开展抽测;市控及以下重点排污企业,每年由各区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开展抽测,抽查比例不少于当年本区市控及以下重点排污企业数量的15%。

(三)建立自行监测方案备案和监测结果申报制度

国控、省控、市控及以下重点排污企业应按相关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其中,国控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按照《广东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及信息公开;省控、市控及以下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须报所属区环保部门进行备案(自行监测方案模板见附件1)。省控、市控及以下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应定期向所属区环保部门进行申报(自行监测结果申报表模板见附件2)。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顺环字〔2008〕31号 关于二OO七年度环保产业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环保产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环保产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顺环字[2005]1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2007年度我区环保产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年度参加登记管理的环保产业单位 截至2007年底,我局共给48个单位颁发《环保产业登记证书》,其中A类证书(即环境工程设计和建设,含临时证)21个,B类证书(即环保设备生产、安装及销售)12个,C类证书(即环保材料生产或环保产品销售)6个,D类证书(即油烟净化器安装)9个。在我局登记备案的广州市粤港环保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等59个外地环保工程资质单位也参照有关要求进行年度登记管理。其中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康建废气净化设备厂于

2008年1月由B类变更为临时A类。 二、本年度参加登记管理单位的基本情况 1、大部分环保产业单位能自觉遵守我局《关于开展环保产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工作的市场竞争,全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多数环保产业单位能积极拓展业务,并不断增强技术实力。其中,伟润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积极参加区外的城市污水厂建设,该公司以BOT方式(投资5000万元)建设清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浩清源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承建的陈村污水处理厂已通过环保验收。 3、2007年期间,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碧蓝环保制品厂成为B类环保产业单位。已届到期的外地环保产业单位如江门市新会区环保服务公司、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等单位办理了环保产业登记管理证书的后延期手续。D类单位兴达厨具商行改名为佛山市顺德区兴裕厨具有限公司。 4、2007年,我区恒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华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并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取得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至目前为止,我区已有顺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恒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华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取得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三、各类产业单位的业绩 (一)A类单位 1、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07年共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保执法检查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保执法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郑环办[2007]41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7.03.26 【实施日期】2007.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保执法检查的通知 (郑环办〔2007〕41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07年,国家、省在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区域规划环评、违法建设项目查处,以及对“十五”以来已批建设项目的全面核查等方面都加大了管理力度,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实施了区域限批,要求越来越严。为做好我市2007年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环保执法检查,重点对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工业走廊、交通干线两侧、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内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核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肃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

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环保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本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并将《郑州市建设项目环保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建设项目核查办公室。办公室由开发处牵头,成员由法规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监测中心站、市环保信息中心、环评单位等相关部门组成。 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大楼1008房间 电话:67189251 传真:67189251 67189252 电子邮箱:zzkaifa@https://www.360docs.net/doc/b66939476.html, 二、明确职责 建设项目核查办公室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建设项目环保执法检查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建设项目核查实施方案。 2.指导、督察各县(市)、区建设项目环保执法检查工作,收集、汇总工作信息,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3.对重大违法建设项目实行“黑名单”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 4.编写工作简报。 三、有关要求 建设项目环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工作人员落实到位,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确保建设项目环保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其不仅仅追求高质量的物质生活和精神享受,还更加重视声环境质量,所以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则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我国在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方面已面临严峻挑战。下文是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欢迎阅读! 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是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

充分考虑声环境质量的要求,科学划分城市功能区,合理安排道路、交通、建筑物、绿化带等建设布局。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支持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推广。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质量的义务,并有权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投诉环境噪声污染行为。 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制定实施标准的措施,防止和控制环境噪声污染。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八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督促、指导、协调其他负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履行其职责;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环境噪声监测网络,组织对环境噪声情况的监测和检查; (四)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状况,并定期向社会公

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先期控制,及时监测;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1.4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 -1-

一般四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环保局组织或参与的发生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或涉及我市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参与处置、指导、调度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的应急工作按照《××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应对工作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领导组 市环保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组(简称“局领导组”),统一指挥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县区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局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应急的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法制宣教科、规划与财务科、污染控制与科技科、开发监督与自然保护科、总量综合科、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市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局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见附件2。 -2-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渝环…2010?341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豁免管理名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北部新区分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豁免名录》)的建设项目,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免于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二、列入《豁免名录》的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我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以及废气、 —1—

噪声等可能扰民的建设项目,不予以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 四、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豁免名录》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验收管理。 五、《豁免名录》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建设项目豁免名录△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建委、 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中小企业局,重庆市环境工程 评估中心,各环评单位。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26日印发—2—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质量报告书二○○八年度(公众版)【模板】

佛山市南海区 环境质量报告书 二○○八年度 (公众版)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六月

第一章环境监测工作概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 2008年末,我区在除桂城外的七个镇(街)各新增一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后共11个子站。由于新增的空气子站于2008年还处于调试阶段,因此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仍为区气象局、区政协、桂城街道办事处和西樵中学4个监测子站。这4个监测子站对环境空气进行全年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共获得日均值有效数据4288个;降尘测点经优化后布设在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上,4个监测点每月采集样品一次进行监测(全年不间断采样)。 酸雨监测点设在桂城环保大厦,逢雨必测,监测项目有pH值、电导率、降雨量及雨水中阴、阳离子成分,全年共测雨样87个,共获1044个有效数据。 二、地表水质监测 对桂城水厂和南海第二水厂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1年监测12期,监测“三氧”、氨氮、挥发性酚、总氰化物、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等31个项目,全年饮用水源监测共获有效数据1928个。对我市六大河系共布设14个断面进行监测(下东、平洲断面由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监测频率为:市控断面1年6期(单月监测),区控断面1年1期;监测项目有“三氧”、氨氮、挥发性酚、总氰化物、砷、石油类、汞、六价铬、镉、铅、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锌和镍等24项,全年地表水监测共获得2708个有效数据。 三、噪声监测 在城区(桂城城区)进行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140个,覆盖14.15平方公里;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数43个,总长37.50公里,共获得183个统计数据。 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个,共获192个统计数据。 四、污染源监督监测 废水1年监测2~4次,重点污染源监测每季度1次,并按周期采样,全年监测企

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年版)【模板】

XX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年版) 总则 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确立原则 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对具体环境违法行为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确定处罚种类、裁定处罚幅度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三)综合分析的原则。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1、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2、环境违法行为的具体方法或者手段,危害的具体对象; 3、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以及社会影响; 4、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其效

果; 5、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初犯还是再犯。 (四)量罚一致的原则。当针对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确定自由裁量权适当尺度标准,对处罚裁量标准有幅度范围的,运用插值法计算罚款金额,使情节相当的同类案件,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基本一致。 (五)从严从重处罚适用原则。环境违法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刑事犯罪等事项的,按上限或最高限实施处罚;当事人存有阻挠环保执法、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及多次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形的,从严加重处罚。有以下情形的,按违法程度上调一个档次最高限从严从重处罚,但不得高于最高处罚额度。 1、阻挠环保执法或者拒不整改的; 2、故意隐瞒编造事实推翻以前陈述的; 3、包庇或者串通其他环境违法行为人的; 4、当事人在12个月内实施了3次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的; 5、当事人的环保信用等级为红牌的; 6、需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就投入生产的项目。 有以下情形的,一律按最高限实施处罚,但不得高于最高处罚额度。 1、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2、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期间或者被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大代表调研汇报材料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省环保局的帮助指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大力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加快启动生态市建设,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在全市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市整体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市先后荣获了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环境进步城市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等荣誉称号,今年又已通过全国园林绿化城市的专家评审。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进 全市各级政府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定期听取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深入调查研究,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始终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通过积极引导

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综合治理采煤塌陷区,矿区生态环境得到较好恢复与重建 市矿区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被列为国家级矿区生态建设示区,市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统筹示区建设各项工作;制定了《市矿区生态示区建设总体规划》,对塌陷区治理实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期实施。截止至目前,全市已治理塌陷区面积13.06万亩,治理率达到54%,创造出具有特色的五类塌陷区复垦模式,烈山区洪庄村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技术被评为全国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一等奖,洪庄村被国家环保总局推荐参加联合国环境署“全球500佳”和“地球卫士奖”评选;濉溪县桥镇被中国国土经济研究会授予“全国中小城市生态环境实验区”称号。 (三)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工程”。通过创建生态村工作,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促进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区1个、省百佳生态村4个,市级生态村7个。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通过调整农业产业产品结构,开发无公害农产品,合理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从而预防和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目前,建成了洼湖、和村和寇湾

市环保局审批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范围及要件

市环保局审批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范围及要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市环保局审批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验收)受理的范围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建设项目验收申请;环评和验收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等。 有关单位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有关受理手续,须分别提交以下所列材料(要件),经工作人员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预审受理要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表》(纸质版4份,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应逐项填写完整、清楚。 (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版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属于备案制的建设项目,提交由投资主管部门(发改、经贸等)出具的建设项目备案文件。 (四)项目选址示意图纸质版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五)项目所在地县、区环保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审查、审核意见(加盖印章)。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要件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查批复的请示(建设单位红头文件2份,加盖印章),格式为:“关于XXX单位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申请”(XXXX[XXXX]XXX号)。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纸质版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属于备案制的建设项目,提交由投资主管部门(发改、经贸等)出具的建设项目备案文件。 (四)有COD、SO2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提交经市环保局总量办审查通过的《东营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纸质版、电子版)。

(五)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标准规定的格式,环评单位加盖法人代表和单位印章,并附环评负责人资质登记表和相关附件。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技术审查后,提交环境报告书报批版(纸质版4份)及电子文本(WORD文档,其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提供EXCEL 文档),提交所在地县、区环保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4份及电子文本(WORD 文档)。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要件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8份,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及电子文本(WORD 文档,其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提供EXCEL文档),附有建设项目所在地县、区环保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二)属于备案制的建设项目,提交由投资主管部门(发改、经贸等)出具的建设项目备案文件。 (三)有COD、SO2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提交经市环保局总量办审查通过的《东营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纸质版、电子版)。 (四)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符合环境影响技术导则和标准规定的格式,建设单位加盖印章,环评单位加盖法人代表和单位印章,并附环评负责人资质登记表和相关附件。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受理要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纸质版6份,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及电子文本(WORD文档)。 登记表应按照环保部统一格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完整、清楚。 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受理要件 (一)建设项目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出具的红头文件1份,加盖印章),需要试生产的提交项目所在地县、区环保部门出具的试生产批复文件1份。 (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验收登记

水源保护地_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市城市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饮水安全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容;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市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和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函》(豫环函〔2006〕94号)的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布置、安排了该项工作,强调了该工作的政府目标和责任。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市政管理执法局、环境保护科研所等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课题组;对各委、局、区、县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技术干部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开展了市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并编制、完成了《规划》。 《规划》在充分分析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市区城市总体规划,重新划分与核定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措施,近期(2010年)基本解决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标准;在远期(2020年)全面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满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通过制定《规划》,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推进城市水污染防治,加大节水力度,为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奠定基础;同时,完善水源地安全防护体系和监测系统,制定防止水源地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供水保障应急机

沈阳抗生素厂环境保护信息公示内容

沈阳抗生素厂环境保护信息公示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沈阳抗生素厂是1998年转制的集制药、发电、供热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厂区位于沈阳市新城子区虎石台镇。工厂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企业现有员工1300余人,其中25%是大专以上学历,工程技术人员119人,企业领导核心都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精通相关专业技术的专家。 企业主要产品为利福平原料药、发电和供暖。工厂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领先的生产工艺,具备高科技含量的检测手段。工厂管理有序,并以诚实守信,热情服务,与国内和欧美、东南亚、俄罗斯等国和地区建立了亲密的商务联系,赢得了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广泛赞誉。企业以保护环境,造福人类为已任,努力打造环境友好企业形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遵守国家和地区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严格执行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工厂的责任。执行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利福平合成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02年获得沈阳环保局批准,即将通过验收。按照环保主管部门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要求,执行了排污申报制度,并交纳排污费。 3、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工厂现有废水排放口两个,一个是工厂总排放口,主要排放的是电厂排水、制药排水、全厂生活排水,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排放浓度平均为94mg/l,PH为7.4,悬浮物浓度平均为87mg/l,该排放口平均每日排水量约为1300吨;另一排水口氧化塘排放口,主要排放的是制药生产污水,经过工厂污水处理设

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排水,其污染物为化学耗氧量,排放浓度为184mg/l,色度为200倍(稀释倍数法),该排放口日均排水量约为1300吨。 工厂热电厂现有一烟囱,其排放的废气为锅炉燃烧排放的烟气,其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工厂正在进行除尘改造,预计2006年8月,工程全部完工。 工厂固体废弃物为热电厂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这种粉煤灰、炉渣是水泥生产很好的原料,经工厂多方努力工作寻求合作伙伴,目前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百分之百的综合利用。 4、污染控制措施及企业环境对策 工厂环保工作由厂长负责,加强管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环保机构和各种规章制度建全。 我厂热电厂原有三台65吨锅炉,用于发电和制药生产用汽,1#炉配有三电场BDX-30静电除尘器,2#炉、3#炉分别配有两电场BDX-30静电除尘器,由于国家于2005年提高了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致使工厂运行原有除尘器难以达到烟尘排放标准,为此工厂提出改造方案,对原有除尘器系统、输灰系统和灰库进行改造,即在原有静电除尘系统的基础上增加电场,使每台炉都配有四电场,新建一座600m3粗灰库和一座200m3细灰库,同时每台炉配备了先进的输灰系统。该项目已于05年8月开始施工,目前两座灰库和配套的输灰系统都已投入正常使用,2#炉静电除尘器已改造完毕,并已投入试运行,并且已收到良好效果,其它工程也将陆续开工建设,我们将尽早使除尘改造项目完工,达到预期效果。 5、污染事故防范及对策预案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了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工厂制定了《沈阳抗生素厂突发环境污染事

他市环保局信息中心职责

黄山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职责 1、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制订并实施环境信息化工作规划计划。 3、实施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 4、组织建设、运行和维护环境信息网络系统。 5、组织开发和利用环境信息资源。 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职责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环境区域合作与交流,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建立和完善环保宣传教育及公众参与机制,积极策划、组织环保公益活动,指导环保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各类环保活动,推动社会及大、中、小学的环境教育,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 2、通过环保网和各类新闻媒介,加强环境保护理念、信息、知识的传播,增强对公众的舆论引导,发挥政府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收集国内外有关环保信息,策划、编辑环保科普读物和环保宣传教育手册及资料。 4、根据我市环境治理的需要,为市政府、市环保局提供和编辑制作资料片、内参片、专题片等影视作品。

合肥市环境信息中心职责 1、负责合肥市环境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传递、分析及规范化应用等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境信息系统网络建设、业务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全市环境信息系统规划并指导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系统内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配置、安装、调试、管理和人员培训。 安庆市环境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环境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国家总局、省环保局要求,制定安庆市环境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市级环境信息技术规范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信息化工作。 2、履行市环保局下达的各项环境信息管理工作职责;承担环境信息处理和环保数据统计、发布等应用工作。 3、负责市级环保广域网络的规划建设和项目管理;负责国家环保专网、省环保网安庆节点的管理;负责市环保电子政务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4、负责市级环保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负责环保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网上平台的建设管理;承担全市环境信息的收集、采编、上报和发布。 5、负责全市环境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处理、传输和存储;承担市级环保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

建设局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建设局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环境保护工作关乎民生,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设局一直把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至城镇建设的始终,在项目选址、审查、建设、验收都严格把关,在县城环保设施建设上逐年加大,具体情况如下: 一、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 一是在县城规划控制区工业项目的选址、布点上,我们严格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可研报告),根据排污程度,与环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会同分类确定布局在不同的工业园区,实现工业进园。 二是在非规划控制区工业项目的选址(如采砂场、采石场等),由环保、国土及项目所在村镇共同现场踏勘,在项目选址审批表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我们才核法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是在民用建筑、公共建筑方面,对节能减排作了严格要求。在项目设计时,明确要求业主单位实行太阳能集中供热、雨水收集循环利用及新型轻质墙体材料,也是规委会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后期建设的高层建筑、较大规模的住宅小区都严格执行,特别是填充墙、外墙大部分使用的是免烧砖、空心砖,粘土砖逐步取缔。 在实施中,与环保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监管,严格执行

项目“三同时”制度。特别是在工业项目的验收时,有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意见,我们才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二、进一步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规划布局了大同一、二类和矣腊三类两个工业园区,近期将启动矣腊工业园区专线建设,全力服务于工业发展。 二是通过多年努力,采取招商引资、向上争取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于2016年12月启动了县城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场项目建设。垃圾处理场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30吨,概算投资3300万元;污水处理场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规模为近期15000立方米(2016年),远期日处理30000立方米,概算投资9200万元(场区3200万元,管网6000万元),两个项目计划在年内完工。项目建成后县城所有污水、垃圾全部实行集中处置,达标排放,可有效解决城市污水、垃圾污染问题。 三是在县城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中,主干倒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只是老324国道改造较早,至今还是雨污混流,下步将统一改造;各小区内部管网建设都实行雨污分流,污水进入管网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雨水自然排放。 四是结合中缅天然气管道建设,我们也启动了天然气供气建设工作,现在正在做供气方案,今后将逐步推广使用天然气。

环境保护局企业项目等环境评估项目的结果招投标书范本

千里马招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66939476.html, 舟山市环境保护局企业项目等环境评估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GNZSFWDY 项目名称:舟山市环境保护局企业项目等环境评估项目采购人:舟山市环境保护局(盖章)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邀请函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二、项目概况 三、项目要求 四、商务条款 五、其他 第三章谈判须知 一、总则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三、谈判 四、联系方式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单一来源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舟山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舟山市环境保护局企业项目等环境评估项目邀请舟山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贵单位或授权的供应商就项目具体事项前来谈判。 一、项目名称:舟山市环境保护局企业项目等环境评估项目 二、项目编号:-GNZSFWDY 三、采购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人名称:舟山市环境保护局 五、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六、采购内容:企业项目等环境评估 七、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八、项目公示时间:年月日 九、公示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十、单一来源响应人:舟山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十一、响应人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号 十二、谈判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十三、谈判地点:舟山市新城翁山路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楼评标室。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舟山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为舟山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为政府决策和社会需求提供环境保护、环保技术服务,主要承担市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中心相关职责,承担了舟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年建设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技术评估业务。环科院具备开展该业务的能力,符合舟山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年,舟山市环境保护局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项目审批办理过程中涉及属政府部门审批(管理)需要的专家评审、评估、论证等由环保审批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切实简化审批程序,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环科院承担的相关职能,受舟山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开展企业项目等环境评估。 二、项目概况 .舟山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承担我市企业项目等环境评估的中标方,其职能主要为开展建设项目技术评估等相关工作,其在服务企业的同时,可加强与环保审批主管部门的协作、沟通,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有效的开展。 .舟山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近年来开展的业主包括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环保专项规划和方案起草、环保技术咨询、以及建设项目技术评估等相关工作,是全省范围内唯一与舟山市环境保护局合作开展项目技术评估工作的单位,从人员培训、技术经验积累和业务的延续性层面,该项目适合由舟山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继续实施。 三、项目要求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3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 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佛府办函[2013]740号 【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11 【实施日期】2013.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 知 (佛府办函[2013]74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3-202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联系电话:8399 4885)。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

佛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3-2020年) 为深入贯彻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和《广州、佛山跨界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方案》(2013-2020年),重点推进汾江河、西南涌、水口水道、芦苞涌等广佛跨界河流水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指导,积极探索重污染河段水环境改善新思路,不断提高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提升城市形象及流域内的生态价值,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为全市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幸福佛山。 二、工作目标 1年新进展:至2013年底,继续巩固珠江综合整治成果,整治各类违规污染源,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广佛交界片区水污染联防联治上新台阶,汾江河等重点河段水质实现2013年阶段控制目标,达到V类水体。 3年新突破:至2015年底,推进汾江河、花地河、西南涌、水口水道、芦苞涌等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作,削减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标准。全市消除劣V类水体(指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汾江河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实现达标交接。 8年水更清:至2020年底,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明显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得到修复。

水源保护地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饮水安全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郑州市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函》(豫环函〔2006〕94号)的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布置、安排了该项工作,强调了该工作的政府目标和责任。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市政管理执法局、环境保护科研所等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课题组;对各委、局、区、县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技术干部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开展了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并编制、完成了《规划》。 《规划》在充分分析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区城市总体规划,重新划分与核定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措施,近期(2010年)基本解决郑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标准;在远期(2020年)全面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满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通过制定《规划》,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推进城市水污染防治,加大节水力度,为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奠定基础;同时,完善水源地安全防护体系和监测系统,制定防止水源地污染

辽宁省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辽宁省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数据解读报告 2019版

序言 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数据解读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进行剖析和阐述。 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数据解读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医疗卫生预算支出,环境保护预算支出等,对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 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数据解读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的重要参考渠道。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现状 (1) 第二节沈阳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指标分析 (3) 一、沈阳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现状统计 (3) 三、沈阳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比重统计 (3) 四、沈阳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沈阳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沈阳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同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017-2018)变动对 比分析 (6) 第三节沈阳市医疗卫生预算支出指标分析 (7) 一、沈阳市医疗卫生预算支出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医疗卫生预算支出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沈阳市医疗卫生预算支出占全省医疗卫生预算支出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沈阳市医疗卫生预算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沈阳市医疗卫生预算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8)

市环保局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市环保局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督查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放管服”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聚焦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简化优化环评审批制度,深入推进环保领域简政放权。一是推进审批权限下放与承接工作。根据省政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编制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市和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通知》,明确除涉及大气污染较重、环境风险较高、生态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外,其余项目环评审批均下放到各***环保部门,下放率达到**%,下放同时提出规范建设项目监管措施,加强审批业务指导,确保下放事项得到有效承接,防止出现“自由落体”。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提速增效。积极推行局长办公会议、处室联席会议、处室会议或窗口直接办结分级审批议事制度,做到受理、办理、印发、送达“一条龙”服务,经过实践,我局环评审批平均承诺

时限缩减到**天,比平均法定时限**天缩减**%。三是开展行政审批制度试点改革。通过积极争取,***县成为全省唯一的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县,改革实施以来,***市共受理建设项目**个,审批**个,备案**个,审批制比率下降**%,压缩环评时间**%以上,减少环评费用**%以上,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领导肯定、社会认可、舆情点赞。 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梳理,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深化“四张清单一张”改革,推进环保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编制并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用部门权力“瘦身”为发展“强身”,坚决砍掉清单外的权力事项,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进行严格规范。目前我局共有权力事项共计**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项,行政征收*项,行政确认*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项。所有权力事项均依法依规设立,没有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的权力事项。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关于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我局科学制定并印发了《***市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各地区环保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并实施本级随机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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