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与验证管理程序

确认与验证管理程序
确认与验证管理程序

验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以达到设备、工艺、空气净化、水质、检验仪器和检验方法满足生产需要的目标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确认与验证项目(厂房、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空气净

化、工艺用水、检验仪器和检验方法等验证管理)。

3、责任者:验证领导小组、各验证工作小组成员

4、程序:

4.1、定义:

4.1.1确认:有文件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4.1.2验证:有文件证明任何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或系统能达到预期效果的一系列活动。

4.1.3验证总计划:

4.1.3.1验证总计划是项目工程整个验证计划的概述。验证总计划一般包括

.

4.1.3.2每年年底由各验证工作小组负责起草第二年的企业验证总计划,交由验证领导小组审批后,并由各验证工作小组按验证总计划组织协调验证活动的具体实施。

4.1.4验证计划:

4.1.5验证方案:一个阐述如何进行验证并确定验证合格标准的书面计划,验证方案内容至少可包括以下内容:

4.1.

5.1验证项目、验证目的、范围、任务及责任者

4.1.

5.2确定验证方法、验证试验仪器及检验方法。

4.1.

5.3确定可以认可的验证试验标准或允许的误差范围。

4.1.

5.4验证的实施步骤、取样计划

4.1.

5.6验证的时间进度及再验证周期

4.1.

5.7验证的记录和表格及相关附件

4.1.6验证总结报告:对验证方案及完成验证试验的结果、漏项及发生的偏差等进行回顾、审核并作出评估的文件。实施验证结束后,验证人员编写验证报告,做出验证评价。在评价验证试验结果时,应将试验数据与验证方案中规定的可以认可的验证试验标准或允许的误差范围比较,以确认其是否符合验证要求。验证报告应有数据,有偏差分析,有评价和建议以及再验证的周期和各相关记录、附表等。

4.2验证的组织机构

4.2.1验证领导小组:由公司副总经理、生产部部长、质监部部长和主要技术人员组成,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验证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验证工作的总体策划与协调,为验证提供足够的资源,负责验证计划的制订、验证方案审核、批准以及验证过程的监督与协调。

4.2.2根据验证对象的不同,组成相应的验证工作小组,各个验证小组成员的组成由验证领导小组提名,经过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执行。小组组长一般由本专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组成。验证小组负责起草相关验证方案,实施验证活动,完成验证报告

4.3验证的分类

4.3.1公司的产品生产验证范围分为六大类,分别为:

4.3.1.1仪器校验与检验方法验证

4.3.1.2厂房设施及公用系统验证

4.3.1.3设备验证

4.3.1.4清洁验证

4.3.1.5工艺验证

4.3.1.5其他(物料存放时间、消毒效果验证等)

4.3.2厂房设施及公用系统验证范围分为四类,分别为

4.3.2.1设施的验证

4.3.2.2空调净化系统系统验证

4.3.2.3水系统验证

4.3.2.4压缩空气系统验证。

4.4确认与验证内容

4.4.1公司的关键厂房、系统、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必须经过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4.4.2生产工艺(含无菌灌装)、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必须进行验证符合标准后,并按照验证合格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4.4.3新的生产处方或生产工艺使用前,必须验证其常规生产的适用性,以证明生产工艺在使用规定的原辅料和设备条件下,能够始终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4.4.4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原辅料、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或(厂房)、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等发生变更时,应当进行确认或验证。验证由验证小组组长提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验证方案实施验证工作,验证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必要时,应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4.4.5关键清洁洁方法必须经过验证,通过以证实其清洁的效果达到规定的标准后方可使用。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清洁验证应充分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残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在生产批量、消毒剂、清洁剂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应进行再验证。4.4.6确认和验证不是一次性的行为。首次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进行再确认或再验证。关键的生产工艺、设备、系统、清洁方法和操作规程等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

4.5验证文件管理和编号系统

4.5.1验证文件的组成:验证文件是验证活动的基础和依据,同时也是验证实施的证据。它包括验证总计划、项目验证计划、验证方案、各阶段验证报告、验证总报告、验证证书及其它相关文档或资料。

4.5.2建立确认与验证的文件和记录

4.5.2.1设计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设计符合预定用途和本规范要求;

4.5.2.2安装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建造和安装符合设计标准;

4.5.2.3运行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设计标准;

4.5.2.4性能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在正常操作方法和工艺条件下能够持续符合标准;

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4.5.3 验证总计划应以文件形式说明确认与验证工作的关键信息,验证总计划或其他相关文件中需作出规定,确保厂房、设施、设备、检验仪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等能够保持持续稳定。

4.5.4根据确认或验证的对象制定确认或验证方案,并经审核、批准。确认或验证方案应当明确职责。

4.5.5确认或验证应当按照预先确定和批准的方案实施,并有记录。确认或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当写出报告、并经审核、批准。确认或验证的结果和结论,包括评价和建议,应当有记录并存档。

4.5.6根据验证的结果确认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

4.5.7文件编码执行《文件控制管理程序》;

4.5.7.1。确认与验证方案与报告的编号原则:编号由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三级代码组成。

一级代码SOP

4.5.7.2 二级代码TVXX 前两位TV表示验证XX验证所属类别

4.5.7.3三级代码表示文件的流水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前三位表示文件在其类别中的流水号,最后两位是文件的版本号及验证的周期的再验证编号。三位流水号后缀B表示该项验证文件为验证报告。

如 SOP-TVEM-001-X表示为设备验证方案X版首次验证。

SOP-TVPM-001B-X表示为XX胶囊工艺验证报告X版验证。

SOP-TVBI-001-X表示为厂房设施的公用系统验证方案X版首次验证。

4.5.8验证文件归档管理

4.5.8.1质量部负责验证文件的文档管理,验证完成后,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应交付设备的使用部门作为设备档案(历史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4.5.8.2某一项目验证结束后,验证材料必须由公司质量部指定专人负责归档、保存。验证材料必须包括验证计划、验证方案、阶段验证报告、验证总报告等。

4.5.8.3验证文件保存应根据系统、设备、工艺、方法的废止而销毁,否则,应无限期保存。

按照产品和工艺的要求以及设备变更、工艺修订等均需通过验证的规定,把验证类型分为四种,分别是前验证、同步验证、回顾性验证、再验证。每类验证又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公司在开展验证工作时,应严格按照验证的分类及其适用条件进行。

4.7验证状态维护

4.7.1验证状态维护意义

4.7.1.1 验证状态维护是强调对验证结果的转化与控制,以保证其在可控的范围内对产品质量的控制。

4.7.1.2 是强调验证是始终药品的生产全过程。不是一次性的行为,是为了保证系统如一性。

4.7.1.3强调验证是GMP中的技术与管理相结合。

4.7.2验证状态维护方法

4.7.2.1 对设备、设施等进行预防性的维护和保养。

4.7.2.2 对仪器、仪表等定期不定期的校验。

4.7.2.3 对质量保证及其相关的系统的变更控制。

4.7.2.4 通过对生产过程(如物料采购、生产管理、质量检验)等构成的控制。

4.7.2.5 通过年度的质量回顾,评价系统的变化趋势。

4.7.2.6 通过在验证的方法在评价验证状态。

4.7.2.7 以及相关的方法进行评价与控制以保证处于验证状态。

4.8.验证实施的程序

4.8.1 编制验证计划。

4.8.2 编制验证方案。

4.8.3 组织验证人员培训。

4.8.4 验证的实施

4.8.4.1 验证前、验证后对验证所用的仪器、仪表进行校正。

4.8.4.2确认控制系统处于正确的控制状态。

4.8.4.3 模拟工艺过程试验(一般应重复3次)。

4.8.4.4模拟边缘状态(最差状态)的试验。

4.8.5一个设备、设施、工艺或者方法在验证结束以后,验证报告经质监部审核,总经理

批准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9再验证周期:

4.9.1设备更新、大修后(包括净化设备)以及运行两年。

4.9.2空调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在使用前、连续运行一年及大修后。生产厂房使用一年。

4.9.3无特殊情况,生产工艺每两年进行一次再验证。

4.9.4厂房设施的消毒或其他的灭菌效果应进行验证。在消毒方法、消毒剂发生变化时进行再验证。

4.2.6药液滤过以及灌封系统每年一次再验证

4.2.7检验方法发生变化时应进行验证。

4.2.8 无菌灌装模拟验证每年一次,每次一批。

4.2.9 无菌灌装药液微生物负荷验证每年一次,每次三批。

4.10偏差与改正

4.10.1验证偏差总则

在执行验证过程中产生的与验证计划书有细小偏差的状况将以计划偏差报告的形式记录下来,该种细小偏对整个设备或系统没有实质性影响。所有与计划书不符的状况,可能导致验证失败或者需要修改验证计划书,将以计划异常报告的形式记录下来。如验证计划书中没有任何关于偏差的报告

应报告中的格式来记录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对偏差进行处理。

4.10.2偏差报告书的批准

4.10.2.1每个计划偏差报告将由验证计划书核准部门重新核准,并经QA主管作最终核准, 在核准偏差报告其间,该验证计划可以继续被执行。

4.10.2.2每个计划异常报告将由验证计划书核准部门重新核准,并由QA主管最终审核后才能继续执行该验证计划书报告书所反应的内容。

4.10.3调整说明及改正措施:验证过程需符合计划书中的预定的标准,如果验证过程中有不符合预定的标准产生时,可能需要更多的研究或试验。需要合适的部门来分析试验数据,然后判定是否需要更多的试验或者是重新进行试验。

4.11 变更与再验证

药品批发企业设施设备验证和检定校准管理制度修改版.doc

药品批发企业设施设备验证和检定、校准管理制度(修改 版)1 1、目的: 对检测设备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真实有效,确保药品 的质量安全。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 实施条例。 3、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仪器设备。 4、职责: 储运部、人事质管部、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所有用于检测的仪器设备购进后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并进行 有效验证。

5.1.1正常使用中的设备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 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5.2、设备的检定与校准 5.2.1检测设备在使用前应详细阅读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检测前要按要求进 行校准。 5.2.2 在每年年初制定检测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 织实施。 5.2.3 当检测仪器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部对 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5.2.4 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 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来 确定或由质量管理部按实际要求和使用情况来确定。 5.2.5 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

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部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5.2.6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测仪器设备,经质管部同 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 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5.2.7质管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 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质管部门授权的计量检 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5.2.8设备和仪器在使用时有过载或未按要求操作失误的、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 校准时达不到仪器设备所要求的规定范围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或超出 规定极限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如可能将其进行有效 隔离,直至修复,然后进行校准和检定,并进行验证,都合格后方能继 续使用。 5.2.9有些设备检定技术要求较低的且本公司可以达到检定要求或自行检定或送 相关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自行检定的必须按要求做好检定记录等。 5.2.10 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部归档交质量部保管。

3C认证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3C认证管理制度 (2007A版定稿) 编制:品管部 审批: 生效时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 3C认证的实施经办 (3) 第四章 3C认证的日常管理 (4) 第五章附则 (5)

3C认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产品3C认证是有关产品安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它不但是产品市场销售所必须的通行证,而且是产品品质和公司实力的标志,与公司形象及客户、消费者对公司的 信心密切相关。 第二条为加强本公司产品3C认证工作的管理,规范产品3C认证的经办程序和获证后的应用,以便把产品3C认证中所取得的信息和特殊要求,应用到产品的开发、生产等 方面,提升公司产品品质,确保产品3C认证在促进产品销售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品管部负责3C认证工作的日常管理 (一) 负责产品3C认证的具体经办,包括申报、测试和取证等过程的实施; (二) 负责向公司各部门提供有关3C认证法规、政策咨询,把最新的政策、通知等及时 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负责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认证法规和认证产品知识的培训; (四) 负责“3C”标志使用规范的备案和实施; (五) 负责认证执行情况和“3C”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 负责认证事务的日常管理和证书、获证产品有效性维护; (七) 负责认证变更的实施和备案; 负责认证过程中不合格项目、整改项等信息的反馈。 第四条其它部门责任 (一)开发部负责3C认证的立项申请,样机制作、样机整改和资料准备等; (二)开发部负责“3C”标志使用方案的确认; (三)生产部对产品生产与认证要求的一致性负责; (四)采购部负责相关零部件3C证书的管理;

质量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定样本

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程 一.目的: 制定质量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定, 明确质量检验方法验证内容, 规范对新开发的检验方法、药典或客户提供的检验方法[检验方法仅限于气相色谱法( GC) 、高效液相色谱法( HPLC) ]需进行的可行性及适用性的验证程序, 确保检验方法、转移应用的检验方法有效、正确实施。 二.范围: 适用于对开发和新建立的分析方法、药典方法及客户提供的方法转移应用进行验证。 三.职责: 中心化验室对本规程的执行负责。 四.内容: 1.引用标准 根据ICH的GMP指南要求、中国药典及中国制药企业GMP指南要求而制定。 2.验证内容 2.1新开发的检验方法的转移应用确认 2.1.1选择性( 或专属性) 选择适当的仪器、试剂( 包括仪器型号、 GC或HPLC色谱柱, 流动相配比等) 使原料药生产工艺中可能存在的杂质( 包括原料, 中间产品, 前体及降解产物) 与成品较好地分开, 并确保主成份峰中没有其它干扰物质峰存在, 必要时可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质谱对组分的单一性进行评价和确认。 2.1.2精密度 2.1.2.1系统精密度

经过对单个测定值与平均值之间的偏差程度来衡量系统的误差。 对同一均匀的样品溶液或标准品溶液, 连续重复进样六次, 记录每次进样后各组分的响应, 峰面积或峰高, 计算各响应值与平均值之间的偏差——相对标准偏差RSD。 2.1.2.2方法精密度 经过测定样品含量与真值( 平均值) 的偏差程度来衡量样品制备过程( 包括称量, 稀释) 中的误差。 分别对同一批号的样品称量六次, 按含量测定方法测定其含量, 计算每一单一含量与平均含量之间的相对标准偏差RSD,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RSD≤2.0%。 2.1.2.3中间精密度 2.1.2. 3.1按验证确定的方法, 同一人用同一仪器检测三批样品, 每间隔24小时以上, 测定一次, 共测定3次。 2.1.2. 3.2由两人使用不同的仪器分别检测同三批样品。 2.1.3方法的线性范围 2.1. 3.1 在含量测定浓度的80~120%选择五个不同的浓度点, 每一个浓度需测定二次, 记录各对应浓度下的相应响应值( 峰高, 峰面积或峰面积的比值) , 以衡量样品量与检测器响应间的线性对应关系。 2.1. 3.2 接受标准: 相关系数r=0.99~1.00 2.1. 3.3 在HPLC法有关物质测定时, 测定浓度从总杂质120%至LOQ 浓度选取五个点, 每个浓度点测定二次。 GC法残留溶剂测定时, 测定浓度从残留溶剂限度的120%至LOQ浓度选取五个点, 每个浓度点测定二次。

设备验证管理制度.doc

设备验证管理制度4 目的:制订本制度,明确设备验证目的范围、内容及方法,以便设备验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范围:适用于设备验证方案的编制。 职责:设备验证小组、生产部、质量部、人员和各部门人员 内容: 1概述:介绍设备的适用范围、性能、型号、生产厂家、安装地点等。 2验证目的:通过对该设备进行相关项目的验证确认、达到全面地了解,对设备有一个正确的评价,确保产品在使用设备时能符合产品的工艺要求。 3设备验证小组负责验证时间安排,包括验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各个时间节点的控制。4验证前准备工作: 4.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简介、设备订购合同(包括单位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技术参数、维修服务等)。 4.2现场考察及评价,考察人及部门。 4.3设备、文件、资料、附件(列举)。 4.4评价及结论。 5安装确认: 5.1设备的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辅助设备名称规格。

5.2设备上计量仪表的准确性与精密度,制订校验计划。 5.3设备的安装地点,安装条件,安装过程和安装后的确认。 5.4设备所应备有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5.5开箱验收内容、要求及记录。 5.6与配套的公用系统验证情况(如压缩空气、电及电的备用系统说明,给排水,通气,清洁用和集尘用真空,通风、净化、捕虫、防鼠、清洗)。 5.7起草SOP及记录(草案):操作SOP 、清洁SOP。 5.8设备备品、备件清单产地。 5.9润滑剂品种型号。 5.10安装图。 6运行确认: 6.1具有要使用的标准操作规程草案; 6.2设备各部分用途说明; 6.3工艺过程详细描述; 6.4试验需用的检测仪器; 6.5检测仪器的校验(在验证前、后务必进行一次校验,可证实检测结果可信与否); 6.6设备需试验的主要参数;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质量体系文件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发行部门:品质部 文件编号:YXD-QP-04 版本:A1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年01月22日发布 2010年02月01日实施

一、目的

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保证关键元器件的产品质量持续达到认证产品要求。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 三、职责 品质部:负责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 采购部:负责要求供应商及时对检验或验证中出现问题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处理。 四、程序 4.1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4.1.1对生产购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清单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 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 4.1.2检验员根据本公司检测能力,严格按照《进料检验规范》执行,在些标准中明确规定了检测频率、 抽样方法、检测项目、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判断依据、使用的检测设备等。对于无检测能力的项 目,由供应商自行检验或验证,并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对重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并且本身是 生产厂家的,本公司要求其提供产品的检验标准,若是中间商的则要求提供质量保证协议、每批产 品的检验记录、合格证明等文件。一般的关键元器件除本公司内部检验外,只需要求提供质量证明,并填写《IQC检验报告》。 仓库保管员根据合格记录或标识办理入库手续; 验证不合格时,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采购及时跟进不合格品的处理. 4.1.3紧急放行 当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在可追溯的前提下,由生产车间填写《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入经生产负 责人批准后,一联留存,一联交品质部,一联交仓库。 仓库保管员根据批准的《IQC检验报告》按规定数量留取同批样品送检,其余由检验员在领料单上 注明“紧急放行”后放行;车间在其后生产记录上也应注明“紧急放行”。 在放行的同时,检验员应继续完成该批产品的检验:不合格时品质部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 追踪处理。 4.2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 4.2.1关键元器件材料定期确认的项目及频次见附表一、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要求。 4.2.3委托定期确认检验 定期确认检验由提供该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来完成,若该供应商也无法完成,则委托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在产品量产前对影响产品质量 的因素和首件产品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和确认,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范围适用所有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设计,供方提供产品

等的首件新产品验证,设计、工艺变更后的首件检验以及每日批量生产前首件验证。 2.1在新开发产品首次上线生产时的首件检验。 2.1.1 新产品的内部首检。 2.1.2 新产品交付顾客前的外部首件检验(顾客有要求现场验证的情况)。 2.1.3 供应商(外包、外购)提供的新产品首件检验。 2.2 因后续设计、工艺更改等变化导致先前首检失效的首件检验。 2.3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班次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及换工装、调整机床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的首件检验。 三、定义 )即工Process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3.1 P-FAI(序首检,是对工序的制程因素及其结果的验证。)即首件检验。是3.2 FAI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指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批量生产前的首个零(部或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零部件是否满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足技术要求,是否具备批量的、公司提供技术要求产品制造过程外包:(技术协议、3.3

图纸等)、必要时提供零部件(或原材料、半成品),要求供应商按技术要求进行相应工序加工的过程。 3.4外购:产品不是由组织(公司)设计的,通过选型向外界直接购买。 (四)职责 4.1营销部门(或新产品项目组) 4.1.1负责对客户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外来文件的审核、传递、归档。 4.1.2负责对客户所提供的图纸、验收准则等存在分歧的沟通协调处理。 4.1.3 负责提供产品的所有图纸、原材料清单、技术标准、关键零部件清单等检验准则,编制内部首件检验计划。4.1.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新产品的首件验证及对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的首件验证,对其它新产品的首样验证要求供方提供相关资料。 负责发起并组织顾客现场验证的首检工作(顾客 4.1.5 有要求的情况),并为迎接外部首检做工作安排,制定外部首检计划。 4.1.6参与并推动和促进首检工作。 负责跟踪产品交付后客户使用情况,整理和传递4.1.7 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并组织落实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关闭。4.1.8

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2)

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为了满足规范本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设备验证盒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进行,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1) 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检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 1、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质量管理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量管理部保管。

五、设备的验证 1、所有设备购进后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并进行有效验证(冷库温度监测仪、仓库温湿度计)。且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一次验证。 2、验证是指对冷库以及冷藏、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和预防措施等,相关设施设备停用重新使用时应当进行验证。 3、当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长时间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重新进行验证。 4、验证工作由验证小组进行实施,验证小组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结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一般对使用操作方法和检测效果进行验证,以最适合的方法使用和操作。 5、验证前必须按使用检测效果、目的和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为基础,由验证小组负责制订详细的验证方案、偏差处理和预防应急预案,交验证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按照所制订的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6、验证结束后对验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一个最适合质量保证目的的验证结果,验证小组按此验证结果生成验证分析评估报告,并在报告中签名,交由验证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出具验证合格报告,已验证的项目及相应的文件方可交付正常使用,并由验证小组对相关文件组织培训。验证文件资料按要求留档保存。 7、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001-验证管理制度 再验证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验证的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所有生产过程的验证。 责任:质管部、供应部、生产部、工程部、技术开发部、生产车间相关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 内容: 1.产品上市前,其所有生产过程均应经过验证,验证工作应保证其全面性。 2.所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方面应进行验证。影响因素包括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设备(包括公用工程和分析仪器)、方法、环境等。 3.生产过程的验证。 3.1验证的组织机构与职能。 3.1.1成立由总工程师领导,质管部、生产部、工程部、技术开发部负责人组成的厂 验证领导小组,根据不同验证对象成立专门小组。 3.1.2验证小组负责制订验证方案、整理、起草验证报告。 3.1.3验证方案及验证报告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验证工作的企业负责人批 准。 3.1.4所有工作均应按批准的方案去做。 3.2验证的内容包括厂房、设施验证、设备验证、空气净化系统验证、纯化水系统验 证、工艺验证、清洗验证、分析仪器验证等。 3.3验证的步骤 3.3.1确定质量目标。 3.3.2找出可能引起质量改变的因素。 3.3.3制订、实施验证方案。 3.3.4在验证过程中应注意:验证实验应当在“坏条件”下进行;工艺验证实验至少 进行三次;实验结果必须可以重视。 3.3.5试验资料等应有详细的记录。

3.4验证报告应包括:验证方案的参考资料;校正和认证的原始数据;总结和结论;生产过程的最终批准。 4.所有验证的有关资料与报告由质管部保存。

目的:建立生产过程发生改变时,进行重新验证的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所有再验证的工作过程。 责任:质管部、供应部、生产部、工程部、生产车间相关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 内容: 1.再验证分为如下三类: 1.1强制性再验证—政府机构或法律要求的。 1.2“改变”性再验证—设备、工艺等发生明显变化时。 1.3“定期”再验证—每隔一段时间进行的。 2.强制性再验证指政府机构或法律要求进行的再验证,包括测试仪器的校验和认证;压力容器等的验证;灭火器材的验证。 3.生产过程改变就可能对产品质量有影响所需进行再验证,具体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工艺、设备、设施、操作程序、产品的处方或批量等的改变,或常规试验数据显示出有改变的迹象及其它相关的改变。 4.强制性再验证由企业负责人任组长,组员为各部门相关人员。改变性验证和定期再验证根据具体验证内容确定组长及成员。 5.验证小组的组长负责组织制订再验证方案,制定应注意下列事项: 5.1即使生产过程没有变化,也需要定期进行再验证。 5.2强制性再验证必须按照法律或政府机构的要求去做。 5.3对改变性再验证而言,重要的是要知道这种方法改变是“一次性”偏差,还是永久性偏差。此外,还要用最明确的试验方法调查这种改变对其它参数的影响。如有必要,还要做新的试验。 5.4定期再验证应首先审查自上次验证以来,中间控制和成品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以验

iso包装验证控制程序

包装验证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包装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经环氧乙烷灭菌产品的包装有效性。 2、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无菌医疗器械产品包装工艺过程验证的管理职责、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环氧乙烷灭菌产品包装的控制,以及包装验证方案、报告的编制。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成品包装过程的控制。 3.2生产车间负责成品的包装工作。 3.3技术部负责成品包装验证方案的编制。 3.4质检部负责成品包装的检查验证,并形成包装验证报告。 4、控制程序 4.1包装材料确定的原则 4.1.1包装材料应清洁完整,具有良好的密封加工性能。 4.1.2标签印刷应清晰可见无污染及其它制造缺陷。 4.2包装材料与灭菌过程的适合性。 4.2.1在灭菌过程中,应保证环氧乙烷能穿透包装材料。并在灭菌后对环氧乙烷灭菌剂能有 效的解析。 4.2.2经环氧乙烷灭菌后,其包装材料及包装标签与使用的灭菌过程的适应性无不利影响。 4.3包装材料的毒性。 在使用过程中,包装材料不得释放出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有毒性物质。 4.4包装材料的生物兼容性。 经密封包装后的产品其表面与包装材料充分接触并经过环氧乙烷灭菌后,按照EN30993—X要求确定其细胞毒性、过敏性、溶血性和皮内刺激性。 4.5包装材料的无菌性保持。

需经环氧乙烷的产品经包装热压封口后应保持其封口处的完整性和不透气性,并应确保整个密封包装的不透气性和阻菌性。 4.6包装材料贮藏和运输的适宜性。 在指定的运输和贮藏条件下,经灭菌后包装材料的保存期应与产品相一致,确保包装材料的耐老化性能。 4.7包装材料(单包装袋)应在10万级洁净区内制造。 4.8包装封口过程的操作方法按《包装操作规程》进行。 4.9包装材料的有效性验证按《灭菌包装》EN868-1:1997进行。 4.1O在完成了所有的包装项目验证以后,应形成包装验证报告,所有的包装验证记录报告由技术部归档保存。 5、相关文件 5.1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YH/QP-20 5.2灭菌包装EN868-1 5.3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估EN30993-X 6、文件记录 6.1包装验证报告QP15-01。

29.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1. 目的:加强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2.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及《附录5:验证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等。 3.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冷库、储运温湿度检测系统以及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的验证和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的校准或者检定。 4. 职责: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储运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 内容 5.1 定义 5.1.1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一组操作。 5.1.2 检定:为评定计量器具计量特性,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5.1.3 验证:是证明任何设施设备、操作规程(或方法)、检测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5.2 校准、检定 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计量器具的检定做以下规定: (1)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非强制检定的公司可以自行检定或送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2) 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留存检定合格证存档,检定不合格的不能继续使用。 5.2.2 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1) 质管部经理负责组织、监督设施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质量管理员负责执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2) 执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由检定机构确定,如干湿球温湿度计、水银式温湿度计、电子称等; 非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和温湿度检测设备(温湿度监控探头、温度记录仪、手持测温仪等)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3) 质管部负责建立公司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校准或者检定明细目录,目录中明确校准或者检定周期。 5.2.3 用于校准、检定的标准器应经法定机构检定合格,公司应当留存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5.3 验证 5.3.1 公司应当对冷库、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以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进

01验证管理制度

目的:明确验证的方式和工作步骤,按照验证工作程序对需要验证的对象实施验证,使验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范围:验证工作的管理。 责任:验证程序中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内容: 1、定义: 验证: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 在产品生产中,验证是指用以证实在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中所用的厂房、设施、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的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 2、验证的方式及其应用范围 2.1、前验证 前验证是正式投产前的质量活动。系指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等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必须完成并达到设定要求的验证。

前验证对新产品、新工艺、新处方、新设备来说,是开发计划的终点及常规生产的起点。对新产品、新工艺等,验证前必须检查各种技术资料是否完整,包括处方设计、筛选及优选;关键工艺及其变量、相应参 数控制限度、产品稳定性考察资料以及试生产中数据等资料。 质量管理部门及计量部门的验证必须在其他验证开始之前完成。 2.2、回顾性验证 回顾性验证指以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为基础,旨在证实正式生产工艺条件适用性的验证。 这种方式通常用于非无菌产品生产工艺的验证。以积累的生产、检验和其他有关历史资料为依据,回顾、分析工艺控制的全过程、证实其控制条件的有效性。2.3、同步验证 同步验证是指生产中在某项工艺运行的同时进行的验证,用实际运行过程中获得的数据来确立文件的依据,以证明该工艺等达到预期要求的活动。 这种验证方式适用于对所验证的产品工艺有一定的经验,其检验方法、取样、监控措施等较成熟。同步验证可用于非无菌产品生产工艺的验证,可与前验证相结合进行验证。 2.4、再验证 再验证系指对产品已验证过的生产工艺、关键设施及设备、系统或物料在生产一定周期后进行的重复验证。再验证在下列情况进行: 2.4.1、关键工艺、设备、程控设备在预定生产一定周期后; 2.4.2、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材料、主要生产设备或生产介质发生改变时; 2.4.3、批次量有数量级的变更;

检验方法及方法确认程序

检测方法及方法确认程序 l 目的 为保证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对检测活动中所采用的方法进行有效控制制定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检测活动中检测方法的选用,以及检测方法的变更和偏离。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授权与客户签立检测合同或协议,批准检测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维护本程的有效性。 3.2 检测室负责人的职责 提出本检测部门的执行标准,制定本部门检测活动的检测程序及抽样、检测的职责和活动以及不确定度分析。 3.3 资料管理员的职责 负责对标准、规程及其他技术规范等有效性确认,建立检测标准管理档案。 4 工作程序 4.1 检测方法的选择 4.1.1 为减少检测风险,本检测中心的检测依据首选以下正式颁布的标准。其中优先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新旧标准处于过渡期间并均可采用的,优先选择新版标准。 4.1.1.1 国际标用; 4.1.1.2 国家标准; 4.1.1.3 行业标准或政府发布的技术规范; 4.1.1.4 地方标准; 4.1.1.5 企业标用; 4.1.1.6 知名技术组织或科学书籍与期刊公布的方法: 4.1.1.7 制造商指定的方法; 4.1.1.8 自行制定的非标方法。 4.1.2 当老标准己经过期作废时,以上标准应当保证是现行有效的。为此资料管理员首先应当负责检索和收集、查新最新标准及其他技术规范,并按《文件控制程序》保持检测人员所用标准是最新有效版本;其次是每月向检测部门提供中文核心期刊题录,供检测人员参考。当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要防止导致可能发生的所有权侵权问题。 4.1.3 当所用标准存在理解、操作等困难对,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各个检测室负责人编写检测作业指导书,以保证对标准实施的一致性。检测作业指导书应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并应经过编制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书面审批手续和保持该文件的

验证和确认控制程序9

HACCP验证和确认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CCP点、HACCP计划、PRP(S)前提方案、HACCP系统的验证,以确保HACCP计划实施和HACCP系统运行达到预期目标。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CCP点的验证、PRP(S)前提方案、HACCP计划的验证、HACCP系统的验证。3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主持验证工作; 3.2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参加验证,负责具体的验证工作。 3.3责任部门负责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 4工作程序 4.1HACCP验证包括:HACCP计划的验证、CCP的验证、PRP(S)前提方案、HACCP系统的验证他等等。验证活动应确认: a)危害分析的输入持续更新。 b)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中的要素得以实施且有效。 c)已实施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 d)危害水平低于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e)组织要求的其他程序得以实施且有效。 f)内部审核结果。 4.2验证的方法: a)相关记录的复查。 b)针对性的取样和检测(如在OPRP中把供方的证明作为监控的对象时,供方的证明是否 可信,需要通过针对性的取样检测来验证;当关建限值设定在设备操作中时,可抽查产品以确保设备设定的操作参数适于生产安全的产品。 c)监控设备的校准。 d)对终产品的微生物检测。

e)内部审核。 4.3 HACCP计划验证 HACCP计划在制定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主持对HACCP计划进行验证,证实HACCP计划是否能有效的控制了食品中的安全危害。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应对HACCP计划进行验证: a) 改变食品或加工工艺时; b) 验证数据出现相反的结果,重复出现偏差; c) 有关危害和控制手段的新信息出现; d) 生产中观察到异常情况出现。 4.4 CCP的验证 HACCP计划在制定实施后,应对CCP进行验证,验证可以在HACCP计划验证时进行,也可以在对HACCP系统进行验证时进行。CCP的验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a) 检查监控记录,这些记录是否能表明达到策划的要求; b) 监控设备的校正; c) 有针对性的取样检测; d) 验证对CCPS的控制是否达到原预期的目的。 4.5 PRP(S)的验证 PRP(S)在制定实施后,应对PRP(S)进行验证,验证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在对HACCP系统进行验证时进行。验证方法可以进行现场核查、记录检查、有针对性的取样检测如对食品接触面消毒效果的微生物验证等。 4.6 HACCP系统的验证 a) HACCP系统验证主要采用审核的方法进行,可以与内部审核合二为一,验证主要是检查食品说明和生产流程的准确性、系统运行的有效性。 b) HACCP系统验证由食品安全小组组长主持,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参加。每年至少进行二次验证(可以在包含卫生质量体系内部审核中,也可以单独进行),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则应考虑增加验证的次数。 1) 系统发生故障时;食品、加工工艺发生显著变化时 2) 当公司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食品、加工工艺发生显著变化时; 3) 关键控制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2016版)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满足规范本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1)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 1、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质量管理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量管理部保管。

五、设施的维护 1、对计量量具实行标志管理,给每台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量具贴上彩色标志,以表明其状态。 2、彩色标志的种类、用途: (1)经检定、校准,证明检测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或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等方式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均用合格(绿色)标识。 (2)经检定、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3)已损坏,或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或暂不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4)检测仪器设备标志,由行政部计量管理员根据有效证填写相应内容,交使用部门粘贴。 六、设备的验证 1、所有有计量的仪器设备购进后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并进行有效验证(冷库温度监控仪、仓库温湿度计)。且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一次验证。 2、验证是指对冷库以及冷藏、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和预防措施等,相关设施设备停用重新使用时应当进行验证。 3、当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长时间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重新进行验证。。 4、验证工作由验证小组进行实施,验证小组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给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一般对使用操作方法和检测效果进行验证,以最适合的方法使用和操作。 5、验证前必须按使用检测效果、目的和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为基础,由验证小组负责制订详细的验证方案、偏差处理和预防应急预案,交验证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按照所制订的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6、验证结束后对验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一个最适合药品质量保证目的的验证结果,验证小组按此验证结果生成验证分析评估报告,并在报告中签名,交由验证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出具验证合格报告,已验证的项目及相应的文件方可交付正常使用,并由验证小组对相关文件组织培训。验证文件资料

检验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弥勒轨枕厂检验管理制度 编制人: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 分发日期:2014年6月25日 2014年6月25日发布2014年6月25日实施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总则 (3) 4、工序检验制度 (5) 4.1检验原则 (5) 4.2模具工序检验 (6) 4.3钢筋桁架检验 (8) 4.4混凝土工序工程 (8) 4.5中间工序检查 (9) 4.6混凝土养护和轨枕脱模 (10) 4.7三级质量检验制度 (11) 5、成品检验制度 (11) 5.1质量要求 (11) 5.2检验方法 (14) 5.3标志与制造技术证明书 (20) 5.4成品枕存放 (20) 5.5运输和装卸 (20) 5.6质保期 (22) 附表:轨枕成品外形尺寸检查记录表 (23)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轨枕制造工程中的工序检验、成品检验涉及的检验项目、检验指标、检验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云桂铁路SK-2型双块式轨枕制造过程中的检验。(以下简称轨枕)。 工序检验及成品检验归口管理部门为轨枕厂安质部。 2、编制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函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3、总则 3.1产品质量检验是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3.2厂长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质量负责人,安质部质量检验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质量检验、监督职能。质检工程师、质检员与兼职质检员对轨枕厂的产品的形成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3.3检验试验人员 检验试验人员明细如表3-1: 表3-1弥勒轨枕厂检验试验人员明细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 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验证控制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3 职责 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由质检部门门负责。 4 程序内容 4.1检验或验证的确定 4.1.1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厂时,由仓库通知质检部门门检验。 4.1.2质检部门门应及时安排检验人员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要按零部件和材料“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或验证。 4.1.3经使用质量稳定及本厂暂无能力进行检查的关键零部件,每次进货时应验证并保留其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每季度要求其提供1份符合其制造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 4.1.4质检部门门应确认在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关键零部件的型号、规格、主要参数、品牌、外包装使用是否与要采购相符,不得随意替换。 4.2 正常检验和验证 仓管员核实进料的采购单上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等无误后将进料放在待检验区域,交质检部门门指定的质检员签收。

质检员确认进料是否与订单、物料清单之规格是否相符。检验和试验完毕,检验员将检验和试验的具体内容(外观、计测、试验等)填写于相应之《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表中,并对检验和试验结果进行合格与不合格判定,交主管审核。 4.3 定期确认检验 4.3.1检测项目 参见相关支持性文件的检测项目规定。 4.3.2定期确认的频次 每年进行了一次定期确认。 4.3.3定期确认的方法 要求具有3C认证、出口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认证的安全件的供应商提供每年通过的复查报告或其产品确认检验报告,对非获得认证的关键件要求供应商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检测并提供确认检验报告。 4.3.4定期确认结果评定 由本厂质检部门进行确认,符合产品各项指标的,继续保持《合格供应商管理名录》。不符合指标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重新选择供应商。 4.3.5对供应商的确认报告或工厂复查报告要归档保存(至少两年)。 5 表格记录 《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 《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表》

确认验证验证结果的评价与分析控制程序.pdf

标题: 确认、验证、验证结果的评价与分析控制程序版号:A/0 分发日期:页码:分发编号: 1 目的 通过确认,证实各控制措施或控制措施的组合能使相应的食品安全危害达到预期的控制水 平;通过验证,证明各控制措施或控制措施的组合确实达到了预期的控制水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二对控制措施组合进行确认;适用于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验证。 3 职责 3.1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OPRP和HACCP计划进行确认;负责对OPRP和HACCP计划进行验证。负责对PRP进行验证。 3.2 品管部食品安全小组成员负责CCP的验证;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3.3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负责组织对验证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 工程程序 4.1 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 4.1.1 OPRP的确认 4.1.1.1 确认的时机 ①在OPRP实施之前。 ②在下列情况下,根据需要,对OPRP做必要的修改,在修改后的OPRP实施之前,要对其进行确认: a. 原料的改变; b. 产品或加工的改变; c. 复查时发现数据不符或相反; d. 重复出现同样的偏差; e. 有关危害或控制手段的新信息(原来依据的信息来源发生变化); f. 生产中观察到异常情况; g. 出现新的销售或消费方式。 4.1.1.2 确认的内容 确认的内容见表COP12-01“OPRP确认记录表”。 4.1.1.3 确认的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用“OPRP确认记录表”对OPRP进行确认,确认的结果记录在“OPRP确认记录表”的相关栏目中。 4.1.1.4 确认结果的处理 当确认结果表明OPRP不能对相应的食品安全危害进行预期的控制时,应对OPRP进行修改、重新评价和确认。 4.1.2 HACCP计划的确认 4.1.2.1 确认的时机 ①在HACCP计划实施之前。 ②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危害分析的输入进行必要的更新,重新进行必要的危害分析,并对 HACCP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改,在修改后的HACCP计划实话之前,要对其进行确认: 编制/日期:张三2006/5/1 审核/日期:李四2006/5/1 批准/日期:王二2006/5/1

检验结果超标控制程序

1?目的 规范对超标检验结果(以下简称:“00S )进行调查处理,保证超标结果得到全面分析和正确处理。 2 ?范围 工厂实验室检验结果超标。 3 .职责 品质部:负责监督检查和分析异常检验结果。 4 .内容 4.1 异常检验结果的报告 4.1.1 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化验员应立即评估检验结果的正确性。 如果发生了明显错误(如:样品溶液有洒出或样品成分的未完全转移,或计算错误),检验员应该记录并重新检验或计算。 4.1.2 若化验员不能找出超标原因,则应保留实验样品并填写化验室初级调查表中化验品名、规格、批号、超标项目及数值,立即交化验室负责人。 4.2 初步调查 4.2.1 参加人员:化验员、化验室负责人,工作期限为两个工作日。 4.2.2 一旦00S吉果被确定,化验室负责人应该客观、及时地按照化验室初级调查表内容进行调查评估。 4.2.3 初步调查结果处理(重检)

1)如结果是由化验室差错(化验员差错、仪器设备或试剂、标准、系统适用性失败)造成的,则保留原始结果并清楚注明测定结果无效,进行原样复验。同时对近阶段检验的样品进行重新检验,以排除可能的检测结果错误。 2)重新检测所需样品用原始实验室样品,若有证据证明原有样品不具代表性 或检测前已被污染或分解,或同批样品不够重检使用量,此时重新取样。重新取 样必须经品质部主管批准后方可取样,重新取样量至少是该项目检验所需数量的 3倍。 3)重检首先由原分析人员执行重检,若检验结果正常,由本人对所得数据整理分析,则判符合规定;若原分析人员检验结果仍出现异常,则由品质部主管指定第二人进行再次检验。 4)如果第二人检验结果仍出现异常,由本人对所得数据整理分析,并经品质部主管共同确认检验无误,则判不符合规定。 5)如果第二人检验结果正常(第一人检验结果异常),则由品质部主管指定第三人进行再次检验,但必须由第一人、第二人、品质部主管在场观察第三人检验操作情况,根据第三人检验结果作出最终判定,若检验结果正常,则判符合规 ^定。 6)如果第三人检验结果仍然异常,则判检品不符合规定,该批产品则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4.3其他复检 1)微生物检查应完成两次重检。调查、复检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 2)在中间体检测或过程控制中,对分层取样所得原始样品进行的检测,其结果发生00S则可增加取样量来说明分层取样部分检测结果的准确度,而不认为 是重新的取样。 3)所有重新取样所得数据均应保留在实验室记录内。 4)若结果原因未找到,完成初步调查记录,则应保留实验样品并填写超标检验结果全面调查基本表中化验品名、规袼、批号、超标项目及数值,立即交质量负责人,开始全面调查。 4.3全面调查 4.3.1实验室阶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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