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s7为应用程序池指定标识(执行帐号)

iis7为应用程序池指定标识(执行帐号)
iis7为应用程序池指定标识(执行帐号)

?打开IIS 管理器。有关如何打开IIS 管理器的信息,请参阅打开IIS 管理器(IIS 7)。

?在“连接”窗格中,展开服务器节点,然后单击“应用程序池”。

?在“应用程序池”页中,选择要为其指定标识的应用程序池,然后单击“操作”窗格中的“高级设置”。

?对于“标识”属性,单击...按钮以打开“应用程序池标识”对话框。

?如果您要使用内置帐户,请选中“内置帐户”选项,然后从列表中选择一个帐户。

?如果要使用自定义标识,请选中“自定义帐户”选项,然后单击“设置”以打开“设置凭据”对话框。接着,在“用户名”文本框中键入自定义帐户名,在“密码”文本框中键入密码,在“确认密码”文本框中重新键入密码,然后单击“确定”。

?单击“确定”关闭“应用程序池标识”对话框。

如果出现以下错误:

应用程序池×××的标识无效。可能是为标识指定的用户名或密码不正确,或者用户不具有批登录权限。如果不更正标识,则当应用程序池接收到它的第一个请求时,应用程序池将被禁用。如果是批登录权限导致的此问题,则必须在授予权限之后更改IIS 配置存储中的标识,然后Windows Process Activation Service (WAS)才可以重试登录。如果在处理对应用程序池的第一个请求之后标识仍然无效,应用程序池将被禁用。数据字段包含错误号。

需要在控制面板-》管理工具-》本地安全策略-》本地策略-》用户权利指派-》做为批处理作业登录添加用户进去。

另外应用程序池的集成模式,不能设置模拟,要在web.config里面干掉这段

科技有限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发放编号: 1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涿州分公司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QEH-ATNR-ZF/B-7-05 版本: A/0 编制:生产运营部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年月日 实施日期:年月日

1.目的 为使公司的原(辅)材料正确使用和产品的标识,保证生产过程的物流畅通明晰,杜绝非预期的使用和交付,确保满足产品的可追溯性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文件采用GB/T19000-2008 idt 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生产运营部品管科是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 4.2生产运营部品管科负责对产品生产全过程标识有效性的监督,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控制。 4.3 库房负责对原辅材料和最终产品(入库物品)的摆放、标识及管理,详见《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4.4 制带车间负责制带过程中产品的标识及流转。 4.5 成品车间负责分重卷、包装的标识及流转,以及铁芯产品的标识。 4.6检测负责对检验样品进行标识及标签的建立工作。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原辅材料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5.1.1 原辅材料进厂时,库管员应将所收原辅材料放入待检暂存区,并在适当位置上或其包装箱上贴上必要的“物料卡”,内容可包括:名称、型号/规格、供应商、进厂日期、数量、供应商生产批号。 a)检验合格的物料,粘贴“合格”标签并将其放置在合格品区域。 b)检验不合格,但做让步处理的物料,在标签上标识“让步接收”并在其放置区域设“让步接收”标识牌。 c)检验不合格做退货处理的物料,标识“不合格品退货确认签”并将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域。 d)入库的物料,仓库应记入台帐。 5.1.2 物料发放时,应核对物料与领用要求的一致性,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1.3 如材料的标识遗失时,应进行鉴别后重新标识。 5.1.4 原辅材料的标识应能追溯到该材料的供应厂家和质量记录等。 5.2生产过程中流转物品的标识 5.2.1 生产过程中产品具体标识方法见《产品牌号和生产批号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产品的标识(产品编号)必须是唯一的。 2)产品标识一旦建立,在产品生产、检验的各个环节均使用统一标识。 5.2.2 生产过程中由各工段按照规定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填写产品工艺流转卡或标签,在产品上粘贴标签或直接标注(或专用记号笔书写)产品编号。 5.2.3 生产现场的物料要用标签标明其名称和状态,防止错用。分区摆放时,区域必须进行标识。标识方式可以是挂牌、立卡、墙面标识牌或在产品盛装容器上标识。 5.2.4 生产过程中如果某个作业过程不能保留产品的原有标识,必须进行产品标识转移。相关工序操作人员操作前需在原始记录和《工艺流转卡》上记录原有标识,并按《产品牌号和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对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各阶段检验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标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品才能转入下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检验、实验状态的控制及产品生产和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 3.引用文件 ISO 9001:2000 7.5生产和服务提供 《质量手册》7.5章 4.定义 无 5.职责

5.1质检科负责产品标识的制定并对与标识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负责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及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批。 5.2各生产班组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标识的使用和保管。 5.3质检科负责进货及最终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 5.4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标识。 6.程序内容 6.1质检科制定产品及其状态标识,相关部门使用产品及其状态标识。 6.2各种标识要求不易脱落或丢失、破碎,字迹要清楚。产品标识可以用标签、标牌。标识的主要内容反映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地点、方位等。产品状态标识可用

如下方式表示:标签(如合格证)、印章(如合格率、不合格品率)、区域、标牌、各种记录(如工艺流程单)等。 6.3当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由质检科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后补加相应识。 6.4对供方提供的原料或本厂生产的最终产品均由质检科质检员执行《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并进行相应标识。其质量记录中应对标识作相应记录。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6.5生产车间在制造过程完成时,应在产品包装箱内及外包装箱上按有关规定放置产品标识。 6.6 产品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当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追溯时,由质检科依据标识进行追溯。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目的 用适当的方式对公司的物料和产品进行标识,以防止混淆或错用,并使物料和产品实现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性物料、半成品和成品以及客户提供的物料的标识和追溯。 3、权责 3.1物料控制部:负责向供应商提出采纳、外协加工的标识,并监督供应商实施标识。仓库人员负责在库材料的分类存放与标识。 3.2生产车间:负责生石灰现场的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 3.3质量部:负责对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进行确认,对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4、定义 4.1可追溯性:指通过有记录的标识,对某个物品或某项活动的历史情况、应用情况以及目前所处的位置或阶段进行追溯的能力。 5、流程图(无) 6、作业程序 6.1物料入厂的标识 6.1.1负责采购和外协的要员就其对外采购、对外委托加工的物料和零部件,需在下发的采购订单才外协加工保同上,明确规定向供应商 提出物料、零部件的标识方法和标识内容的要求,标识包括实物上 的标识和质量证明文件上的标识。并监督供应商按规定的要求进行 标识。具体参照《采购管理程序》和《对外委托加工管理程序》6.1.2进料检验员负责对来料标识方法和标识内容进行确认。合格的物料和零部件以《IQC检验报告》入库。不合格的物料和零部按《不合 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6.1.3仓库管理人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6.1.3仓库管理人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接收。将来料信息输录到计算机系统。并填写《仓库物资收付卡》。 6.1.4仓库管理人员发放物料时按领料单所列名称、编号、规格和数量如实发料,订单号和批号在领料单上注明。 6.2生产过程的标识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修订稿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 控制程序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质量体系文件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发行部门:仓库 文件编号:YXD-QP-01 版本:A0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年01月 22日发布 2010年02月01日实施

一、目的: 为配合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客户及广大消费者相关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企业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此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已通过产品认证的所有产品的认证标志之使用管理。 三、定义: “CCC”:中国强制性认证的英文缩写。 四、权责:

工程部:负责认证标志之使用方式及使用说明的制定。 负责向相关国家机构提交申请。 货仓: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和保管、发放。 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标贴。 品管部: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五、程序内容: 5.1认证标志的申请、制作和发放。 5.1.1工程部根据本厂实际需要,确定“CCC”标志的使用形态方式,并依据国家颁发《强 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认监委)指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5.1.2申请时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1.3若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 让证书的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以上向指定机构申请后,经认监委 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或向国家指定机构购买。 5.1.4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积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 本费或者模压、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5.1.5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发放. 5.1.6认证标志的申请具体参见附件:CQC国家颁发的《“印刷/模压标志申请书”填写 指南及要求》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方案的标准程序》 5.1.7认证标志制作:获证产品可根据本厂实际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 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以下简称印刷、模压> 5.1.8若本工厂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必须按《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 等使用标准程序》中第4项要求向申请机构提出印刷/模压设计方案。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QG/ZHD09-7.5.3-2014 A版1.目的和范围 为在接收、生产、交付及安装的所有阶段对产品及其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适当标识,防止混用,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的目的,编制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原辅材料,铸件产品及其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和必要追溯。 2.引用文件 QG/ZHD09-4.2.4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 本程序引用GB/T 1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标准中的有关术语。 4.职责 4.1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归口管理。 4.2 采购部仓库保管员负责采购物资标识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施加和管理。4.3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标识的施加和移植,质量管理部检验员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施加。 4.4 各生产车间和仓库保管员应保护好各类标识不受损。 4.5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标识和追溯性的全面监督和检查。 5 程序内容 5.1 产品标识的方式和编号方法 5.1.1 产品标识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铸字、油漆书写、文件记录、挂标签或标牌等种类。 5.1.2 编号由类别号、年代号及顺序号组成 a)公司代号表示方法 泰州润骐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代号:R 小圆筒 01 大圆盘 02 小圆盘 03 枣核1 04 枣核2 05 枣核3 06

大风帽 07 小风帽 08 …… 以此类推,特殊产品(如大圆筒)按照客户要求编制炉号。 5.2 采购物资标识方法 铸造熔炼用原辅材料的化学成份必须提供给炉前。 ·铸造用原辅材料(指铁合金、生铁、镍板等)购进公司后,按程序送检至质量管理部相关检验员、同时附送质保书; ·经检验合格后的原辅材料,相关检验员出具“物资质量验收入库单”(JL10-03),同时出具加盖本公司质量检验专用章的化学成份报告传递至仓库保管员; ·仓库保管员首次发放同成份同批次的材料时,必须同时将上述化学成份报告传递至领料人; ·领料人必须及时将化学成份报告交至电炉炉长手中; ·炉长根据成份报告进行配料,直到该种成份的材料用完为止。 5.2.2所有铸造用原辅材料必须采用挂标签或标牌的方法标明名称和规格。 5.3 生产过程产品标识 5.3.1 铸件标识 a)铸造车间根据生产安全部的铸件计划按顺序设定所生产铸件的冶炼炉号、铸件号,同时出具“铸造车间生产调度通知单”(JL08-01)交相关检验员,铸件号应直接铸制于本体上的图纸规定位置。 b)铸件合格后,相关检验员依据生产调度通知单上冶炼炉号、铸件号、零件图号、名称及材质、数量做好相关记录,并出具“产品入库单”(JL10-17)和质量保证书; c)有追溯性要求的产品零件,生产安全部根据用户规定在铸件计划上注明零件编号,生产班组负责根据生产计划用白漆在铸件上醒目部位加注零件编号,检验员做好记录; d)有机械性能要求的产品零件还需提供试棒毛坯,由生产班组在试棒毛坯上加注编号,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做好检验合格标识。 5.4 标识控制 5.4.1 标识应与生产原始凭证、质量记录相一致。 5.4.2 生产制造过程中零件标识被去除时,应由此道工序操作者用记号笔、油漆或钢字码将其移植,相关检验员监督其实施。 5.4.3 后续工序操作者应监督前道工序产品标识,当发现未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应返回 前道工序操作者,通过追查记录等补加正确标识,确难分辨时应重新标识。5.4.4 产品零件上的标识应该清晰、牢固、易于辨认,不因下雨、生锈等原因而被消除。 5.5 追溯办法 铸件的追溯通过图号名称及铸件号追查到“铸件最终检验记录”(JL10-19)“炉前冶炼(浇注)检验记录”(JL10-12)“铸件热处理检验记录”(JL10-13)等,最终追查到生产班组。 5.6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5.6.1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可分为四类: a)待检---产品未经检验和试验的状态标识; b)合格---产品经检验和试验判定为合格的状态标识;

印刷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印刷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产品进行适当的产品标识,防止误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对生产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状态标识,确保只有经检验和试验合格或经批准的产品才能转序使用、安装和交付。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物资进公司到产品交付的全过程中对标识(包括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唯一性标识,下同)和可追溯性的控制和管理。 3 相关文件 3.1 QP/ZFQ014-2010C 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3.2 QP/ZFQ003-2010C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质量管理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策划和归口管理。 4.2 采购部物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的相关进货物资的标识和保持。 4.3 质量管理部进货检验人员负责进货物资的检验或验证后的检验状态的标识“待检品”、“已检合格”;产品检验人员负责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标识和检验后的检验状态“合格品”、“不合格品”、“待处理”、“返修品”、“报废”的标识。 检验人员负责“紧急放行”产品的标识;负责标识移植或遗失后重新标识的确认;负责交检产品“待检验”标识的保持。 4.4 各库房负责库房内相关物资标识的实施和保持。 4.5 销售公司销售人员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产品标识和“待检验”标识,并保持。 4.6 各车间负责生产产品的“待检验”标识;各车间人员和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已有标识的保护和保持。 5 工作程序 5.1 产品标识的方式 5.1.1 产品标识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标签、铭牌、单据、记录、印章、油漆书 写或其他标记等。我公司规定我公司出公司产品以最终产品的标识加上“合格证”作为出公司产品的标识。 5.1.2 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规范要求。 5.1.3 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生产公司名、批号或进公司日期、数量、颜色等。 5.2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管理程序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管理程序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通过对一般工业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证书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错误使用,确保获证者有效而正确地使用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和产品认证标识,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所有权及获准公司认证的组织使用本公司颁发的CEC认证证书和标志时应遵守的规则。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和产品认证标识的使用与管理。适用于所有获得CEC产品认证的组织。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通过在本程序引用中构成本程序的内容,凡注日期的,仅该版本适用本程序,凡不注日期的,最新版本适用本程序,请使用本程序的人员关注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低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通用硅酸盐水泥 低碳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CNAS-CC02《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CNAS-GC21《一般工业产品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 GB/T18346《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3 管理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设计制作、标志标识购买和诉诸法律事项的交涉工作; 3.2技术部依据CNCA/CNAS相关要求,负责公司各类认证证书模版、认证标志样式(文字版、电子版)的设计及编修订,经公司确认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向CNCA/CNAS申报备案,负责各类认证证书模版、认证标志样式的建档、保存; 3.3技术部负责认证证书的打印工作; 3.4市场部负责在申请环节,向申请人介绍公司各类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相关要求,并在申请评审时,评审企业对认证证书的相关要求(如份数、中英文版等)的合理性; 3.5市场部负责向获证者寄发认证证书,负责与获证者签署使用认证证书和在低值易耗品上印制标志标识的协议,填写《标识特殊印制要求申请单》指导获证者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 3.6审核(检查)部负责对获证者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标识的监督与检查,对错用证书和标识者提出处理意见; 3.7综合部负责组织空白认证证书的印刷,数据库中电子模版管理,监察认证证书内容的正确性;

生产过程状态标示管理

生产过程状态标示管理程序 1、目的:在生产过程中为了区分各岗位的生产状态,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等物流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并保证设备、仪器进行正常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生产各工序状态、设备、物料状态、情场状态、工艺卫生状态标志(牌证)的管理。 3、责任:生产操作人员、生产车间各组长负责执行,QA员负责监督,运行中心负责各种状态牌证的设计、安装。 4、内容: 4.1.生产状态标志: 4.1.1.正在生产的操作间应挂上标志牌,标明所生产产品的名称、批号、数量、时间、操作人等。 4.1.2.未生产时,已清场的操作间挂上“已清场”状态标志牌;未清场的挂未清场状态标志牌。 4.2、生产设备的状态标志: 4.2.1.设备运行状态标志有“运行中”、“停用”等标志牌。 4.2.2.设备性能状态标志有“正常”、“检修中”、“待修”等标志牌。 4.2.3.对已损坏的报废、停用的设备,应从生产线上清除。 4.2.4.根据设备清洁状况,挂上“已清洁”或“待清洁”标示牌 4.3、物料、中间产品状态标志: 4.3.1.物料状态标志:物料检验合格的挂“绿牌”,待检的挂“黄牌”,检验不合格的挂“红;牌”,并按《物料定置管理制度》存放。 4.3.2.中间产品状态标志: 4.3.2.1.中间产品在暂存间、区要有明显状态标志,注明所在的工序、品名、批号、数量、生产状态等。 4.3.2.2.中间产品在暂存间、区要有明显色标标记,标记“加工中(绿色)”、“不合格(红色)”、“待检(黄色)”等。 4.3.2.3.产品包装完工后放在待检区,挂待检黄牌;检验合格后移入合格区,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移入不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管理程序 程序文件编号:版本:B/ 0页码:1/5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类型:程序文件编号:版本:B/0制定部门:质量部门生效日期:5月10日,XXXX准备/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程序文件编号。:版本:B/0页码:2/ 5版本号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版本记录日期原始版本/当前版本2013/04/28所有A/0-B/0版本汇总调整文件序列号,版本发布修改人的程序文件编号:版本:B/0页码:3/5 1。目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通过标识和记录产品来实现可追溯性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最终成品的测量和监控状态进行标识,防止不合格误用和交付。2.适用范围适用于与产品相关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识别和追溯控制 3.定义:第4条。权力和责任:4.1仓库部:负责检查供应商的来料标识,区分仓库中各种状态的材料、组件和成品,防止无标识和无状态产品的存在4.2质量部IQC:监督材料的标识,标记材料的进货检验状态,并保存检验记录,以便追溯4.3质量部PQC/QC:负责半成品状态的标识,并对生产过程中材料和半成品的标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4.4质量部质量保证:负责公司产品最终检验状态的标识和管理,监督和检查成品标识,确保成品标识准确。4.5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防止标识不当造成产品混入和不良品流出。5.程序5.1进料标识5.1.1进料标识供应商应在外箱上粘贴材料标识。标识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编号、数量和生产日期。进厂后,仓库部负责验证物料标识。对于无标签或标签不清楚的物料,库管员应拒收。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质量体系文件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发行部门:仓库 文件编号:YXD-QP-01 版本:A0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年01月 22日发布 2010年02月01日实施

一、目的:

为配合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客户及广大消费者相关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企业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此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已通过产品认证的所有产品的认证标志之使用管理。 三、定义: “CCC”:中国强制性认证的英文缩写。 四、权责: 工程部:负责认证标志之使用方式及使用说明的制定。 负责向相关国家机构提交申请。 货仓: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和保管、发放。 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标贴。 品管部: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五、程序内容: 5.1认证标志的申请、制作和发放。 5.1.1工程部根据本厂实际需要,确定“CCC”标志的使用形态方式,并依据国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 证标志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指定机 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5.1.2申请时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1.3若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让证书的副本 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以上向指定机构申请后,经认监委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或 向国家指定机构购买。 5.1.4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积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模 压、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5.1.5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发放. 5.1.6认证标志的申请具体参见附件:CQC国家颁发的《“印刷/模压标志申请书”填写指南及要求》 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方案的标准程序》 5.1.7认证标志制作:获证产品可根据本厂实际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雕刻、烙印、 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以下简称印刷、模压> 5.1.8若本工厂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必须按《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标准 程序》中第4项要求向申请机构提出印刷/模压设计方案。

产品标识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生产和服务提供全过程中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达到防止混淆和误用,及在需要时可追溯的目的。 2范围 本程序适用对半成品和生产的产品及入库产品的标识及产品检验的状态标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标识的制作、产品状态标识,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确保产品实现可追溯性。 3.2车间、仓库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产品状态的区域划分及标识的维护。 4工作程序 4.1产品标识 4.1.1产品标识是产品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产品实现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品、半成品和成品。 4.1.2生产部在产品实现过程的相应技术文件中,应标明产品标识的内容、标识方法和标识部位(或区域)。 4.1.3生产部下达任务的同时,要明确产品标识或可追溯性要求。 4.1.4产品实现过程的实施部门,按技术文件上标明的标识内容、方法和部位(或区域)实施标识。 4.1.5产品标识可以用标识牌、标签、材料卡、印章、合格证、记录等或其他适用的方法实现。 4.2产品状态标识 4.2.1本公司在产品实现的过程中,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4.2.2状态的分类 a )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复检。 b )加工状态。 4.2.3状态标识的形式,记录、标签、标牌、颜色区域或其他适宜的方法。 4.3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标识。 4.3.1对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在制品、半成品,车间用记录或分段涂漆作为标识。 4.3.2对于已加工的成品,根据要求,放置于规定区域,实现定置管理。对于待检品需放置于待检区,或挂“待检”牌,对于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区,对经评审为不合格品,由检验员记录后监督操作人员放置于不合格区,经评审后返工的产品,由检验员挂“返工”标签,由工人放入返工区。

产品标识与追溯性管制程序

为确保产品符合质量环境要求并在各阶段都具有完整的可鉴别性,及对产品出货后仍能保留详细资料可供査阅及追溯; 2. 范围 凡本厂生产的产品均适用本程序; 3. 权责: 3.1物流课:负责原物料的标示、分类区分放置、半成品、成品的区分放置、不合格区域 的标示; 3.2生产课:负责半成品、成品的包装、防护、标示、区分放置,生产记录及产品的领料 及入库; 3.3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状况、环保检验的标示、记录及追踪; 3.4开发部:负责在新产品阶段,要求外包厂对产品本体及外箱做好标示; 4淀义 4.1原材料:所有供应商、委外厂商的来料,统称为原材料; 4.2半成品:所有厂内在制品或送委外的产品,统称为半成品; 4.3成品:指在我司已完成所有加工动作,可以出至客户的产品; 5. 作业内容 5.1依产品标识与追溯性作业流程图(附件一)作业; 5.2产品标识: 5.2.1原物料:供应商所交之原材料应标识品名,规格或料号,合格标签; 5.2.2在制品及成品:制造标示料号数量生产日期; 5.3进料追溯:进料检验员填写〈原材料检验记录表〉盖”合格”章;当有异常时必需保留〈进料检验 不合格通知单〉,〈特采申请单〉等相关记录; 5.4制程品追溯: 5.4.1在制品标识生产数量及日期,并记录于生产记录表上,以利追溯产品质量;生产记录表含〈工艺 自检表〉、〈包装日报表〉、〈生产日报表〉、〈领料单〉、〈报废单〉、〈过程巡检记录

表〉、〈生产出货排程表〉、〈合格证〉等;生产现场之物品由现场人员依其类别和状态标识清楚; 5.5成品出货检验需填定〈出货检验报告〉,并于合格证上签章确认,出货人员依〈出货单〉核对数 量; 5.6客户退货或抱怨追溯:当客户对本厂质量有抱怨时需提供问题产品之标识或产品出厂时期及问题 点,或者山业务人员将不合格品拿回来交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与处理;分析时依据产品 日期追溯其制程流程; 5.7客户特殊要求则依客户要求办理; 5.8有关追溯的进料、生产、出货之检验记录需按《记录管理程序》保存,以利质量追溯; 5.9合格品/不合格品/特米品/隔离品之标示; 5.9.1零件来料之标示:进料检验员针对零件检验合格后于外箱合格证上加盖“合格”章; 5.9.2制成成品之标示:巡检员于合格证上加盖合格“合格”章; 5.9.3出货品之标示:OQC针对需出货品进行检验,检验OK后于合格证上加盖“合格”章; 5.9.4不合格品之标示;针对零件/成品/半成品进料检验员/OQC/巡检员在检验判定NG时,于外包装 上贴红色不合格标签,不合格标签上需注明:料号、数量、不良原因、检验员.并转入不合格区域; 5.9.5隔离品之标示:针对零件/半成品/成品当发生品质异常需判定时,进料检验员/巡检员/OQC 于外 包装上贴上待判定之标签,并于标签上注明:检验员、数量、不良原因并转入隔离区域,不合格品区域用红色斑马线贴于地板上,明显标示; 5.9.6特采品之标识于外箱上贴黄色特釆票,并于特采票上注明:特釆料号、数量、特采原因、特采单 号; 5.9.7打样,试产产品,生产首件标示: 5.9.7.1当需要对打样之产品进行标示时,进行“样品”标示; 5.9.7.2产品在试产阶段,试产之产品标示,作“试产”标示; 5.9.7.3产品在批量生产前,签核之首件,使用“首件”标示; 6. 相关文件: 6.1 XX-P002记录管理程序

CCC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配合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客户及广大消费者相关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企业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此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已通过产品认证的所有产品的认证标志之使用管理。 三、定义: “CCC”:中国强制性认证的英文缩写。 四、权责: 工程部:负责认证标志之使用方式及使用说明的制定。 负责向相关国家机构提交申请。 货仓: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和保管、发放。 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标贴。 品管部: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五、程序内容: 5.1认证标志的申请、制作和发放。 5.1.1工程部根据本厂实际需要,确定“CCC”标志的使用形态方式,并依据国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 证标志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指定机 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5.1.2申请时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1.3若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让证书的副本 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以上向指定机构申请后,经认监委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或 向国家指定机构购买。 5.1.4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积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模压、 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5.1.5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发放. 5.1.6认证标志的申请具体参见附件:CQC国家颁发的《“印刷/模压标志申请书”填写指南及要求》 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方案的标准程序》 5.1.7认证标志制作:获证产品可根据本厂实际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雕刻、烙印、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经典版)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1 范围 对原料、辅料、过程及最终产品进行标识,防止产品混淆、误用、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适用于产品及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2 职责 2.1 各单位/部门分别负责所属范围内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管理。 2.2 品质技术部/技术科负责规定产品批号、品种; 2.3 各作业部门负责区域内产品的具体标识。 3 工作流程 3.1 将产品检验状态为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种;部分产品的合格、不合格状态以等级标识。 3.2 原料、辅料、机配件 3.2.1 原料、辅料、机配件进厂后,仓储部门在原料、辅料、机配件存放点,以“标识牌”注明该产品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批号、单位、数量、进厂时间和待检状态。 3.2.2 检验部门按《检验程序》实施进货检验,并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标识。3.2.3 各作业部门,包括生产单位/车间和仓库,对作业区域内的原料、辅料、机配件名称、产地、规格、使用生产线进行标识,并做好领/使用记录。 3.2.4 检验和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料、辅料、机配件,应注明“不合格”字样。 3.3 产品的标识 3.3.1 对过程和最终产品,由技术部门按原料、品种和工艺确定产品批号、品种;调度部门按产品批号、品种确定所用纱管、纸管颜色、机型、纬纱,并以“工艺变换通知单/生产调度通知单”通知各相关部门。 3.3.2 各单位将“工艺变换通知单”/“生产调度通知单”的变更内容,在执行之前通知下属各部门/班组或相关单位。 3.3.3 同时生产同品种,不同批号产品,不允许使用相同颜色的纱管、纸管,除非这些批号的产品间有明显的感观区别。 3.3.4 特殊情况不得不使用同一颜色纱管、纸管时,必须做好现场特殊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尽快替换现场使用的特殊标识的纱管、纸管,当其中一批号了批、包装入库完毕后,方可撤消现场特殊标识、并作好记录,便利于追

认证证书、标志的使用与管理控制程序文件

XXXX科技 认证证书、标志的使用与管理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TY-2-30-013 版本版次:1.0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复核:日期: 核准:日期: 受控状态:

1目的 为加强对产品、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监督,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维护组织和顾客的合法权益,促进认证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对国家自愿性产品认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规和控制CQC、VDE、UL等认证标志的购置、印刷、发放和使用及管理,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认证标志。 2适用围 适用于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使用。 3权责 3.1质量保证负责人实施认证标志使用管理的控制。负责向相关国家机构或部门提交申请。

3.2研发部负责认证标志制作规格的设计及型号选用、合理使用工作。 3.3采购部主管负责认证标志的外购及印刷、模压等外协工作。 3.4仓库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和保管、发放。 3.5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粘贴。 3.6品保部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3.7文控中心负责认证证书的建档和妥善保存。 4定义 认证证书:指产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所获得的证明性文件。认证证书包括产品认证证书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标志:指证明产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认证标志包括产品认证标志和管理体系认证标志。 5作业容 5.1认证证书 5.1.1公司有权在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正确使用认证证书。 5.1.2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正本由文控中心保存。文控中心按《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妥善保管好证书,以免丢失、损坏,对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如发生证书丢失、损坏的,应及时汇报给公司质量保证负责人,由质量保证负责人及时向认证机构申请补发。 5.1.3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可以展示在文件、、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或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在顾客提出要求时,相关部门可以经过申请提供给顾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完整复印件,或者出示证书原件,顾客检查后应及时将证书原件归还保管部门。 5.1.4公司相关部门应避免管理体系的认证宣传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为通过体系认证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公司可以在业务围按以下文字描述的方式将认证证书的有关信息展示在文件、、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宣传资料以及运输产品的大包装上,如:“本公司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为xxxx”。 5.1.5公司相关部门在印制认证宣传材料、包装物或做其它认证宣传时,应到文控中心登记。 5.1.6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报告认证机构并接受认证机构的调查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证书。 5.1.7公司按时交纳认证费用,以获得或保持证书。 5.1.8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准伪造、更改、出借、出租、转让、倒卖、部分出示、部分复印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1.9对其它单位和个人妨碍本公司使用认证证书的行为,公司将向认证机构提出投诉。 5.1.10证书被认证机构暂停、撤消时,公司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将证书交还到认证机构,并同时停止在文件、、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展示认证证书,并停止将有关认证信息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5.2认证标志的加贴 加贴是指向UL、VDE、CQC认证标志管理中心购置现成标志,在合格产品规定位置上加贴使用。 5.2.1确定标志加贴位置:由质量保证负责人指定标志加贴的位置,位置应明显。一经指定,便应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应确保加贴标志的产品均符合要求。

MM006-00 仓库物料状态标识管理程序

瑞登梅尔天然纤维制造(常州)有限公司 Rettenmaier Natural Fiber Manufacturing (Changzhou) Co., Ltd

1目的Purpose 建立仓库生产物料状态标签的管理程序,使物料状态更加明确,防止未经确认放行的物料被错误使用。 Establish the management procedures for status labels of the production materials stored in the warehouse, specify the status of materials, prevent any unconfirmed materials from being released and used incorrectly. 2范围Scope 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用的原辅料、包材的贴签管理,而不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成品。 Applicable for the labeling management of the raw & auxiliary materials and packaging materials used for the production of the Company, not applicable for the finished products produced by the Company. 3职责Responsibility 生产部、仓库管理员、QA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The PRD, the warehouse keeper and QA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execution of these Procedures. 4 程序Procedures 4.1 表明物料状态的标签有:待验标签(黄色)(见附件1)、合格标签(绿色)(见附件2)、不合格标签(红色)(见附件3)。 Labels for indicating material status are: “To be Inspected”label (yellow) (see Annex 1), Conforming label (green) (see Annex 2), Non-conforming label (red) (see Annex 3). 4.2 “待验”标签的使用: Usage of “To be Inspected” label”: 4.2.1 当物料经初验合格后,应粘贴黄色的“待检”标签(附件1)。 After passing the initial check, materials should be affixed with a yellow “To be Inspected” label (Annex 1). 4.2.2 若检验合格的物料,到复检期后,在未接到质量部发放新的“同意使用”牌或“拒绝使用”牌前,也应粘贴黄色的“待检”标签,并将原来绿色的“合格”标签覆盖。处于复检待验的物料不得发放使用,直至复检合格后,贴上绿色合格证(需再次将待验标签覆盖)才能发放使用。 After the recheck period and before receiving new “Agree to Use” card or “Reject to Use” card from the QAD, the material which has passed the inspection shall also be affixed with a yellow “To be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程序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等各个阶段对每批、每件产品有适当的唯一标识,为了对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在需要追溯时对产品形成的过程实现追溯,给实施追溯提供指导性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顾客的和外部的要求。 包括: ?顾客提供的可追溯性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的存档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及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实施追溯的活动,从追溯需求提出直到追溯结果确认及应用。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本程序涉及的标准条款:GB19001-2008/GJB9001B-2009 7.5.3.1 3. 术语 产品标识 对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唯一标识并予以记录。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在仓库和生产现场以标牌、标签、合格证、容器、区域作为检验状态标识,也可填写在随行的检验记录上作为检验状态标识。 标识在流转过程和仓库内应妥善保管好,缺少标识的产品会导致混批、混料和错误供货,在弄清产品的状态之前,必须予以隔离。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追溯时机:检验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要求的其他情形下等。 可追溯性范围包括: ①原材料的来源、批次。 ②生产过程的历史。 ③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及场所。

当需要追溯时,根据产品的生产批号可查出该批产品的《产品跟踪卡》,从而可以追溯产品形成过程的历史,根据《产品跟踪卡》上记录的生产批号追溯到仓库的仓库发料记录从而得到材料的来源。 质管部每月抽查可追溯性。 4. 流程 产品追溯流程: 5. 流程说明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5.1.1 产品标识的作用 5.1.1.1 证明作用:经检查、验收或裁决后,制作标识,表明产品状况。 5.1.1.2 可追溯作用:通过产品标识可追溯到 a. 生产者; b. 检验者; c. 产品生产批次或日期; d. 其它有关该产品的原始凭证。 5.1.2 产品标识的内容 产品标识一般表达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图(代)号; b. 产品状态(如材料、半成品、成品); c. 工序、验收项目; d. 质量状态; e. 生产批次或编号;

标识、可追溯性及批次管理控制程序

标识、可追溯性及批次管理控制程序 0 目的 对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标识、 可追溯性及批次进行管理, 并对各生产现场进行监督 检查。 1 范围 本程序文件规定了标识、可追溯性及批次管理控制程序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内供和外 销产品的控制。 2 标识分类 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标识对象有:物资器材、在制品、最终产品 发货前,检验人员应仔细核对,并在发货单上签字,以确保产品的数量,在交付时随 产品提交的文件一并提供,防止其丢失和损坏。 重要特性由技术人员在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 生产计划人员、 调度人员、检验人员、仓库保 管人员按要求实施标识;对产品标识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a 产品状态标识, 分为产品技术状态标识和产品生产状态标识。 产品技术状态标识在相关 技术文件和生产文件中标识,以便识别出实际的技术状态和约定的技术状态之间的任何区 别。生产状态标识需防止不同种产品相混淆, 采购品一般以标签标识, 在制品按在制品管理 程序执行,最终产品以合格证或标牌进行标识; b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防止同种产品不同检验状态相混淆, 特别防止不合格品的非 预期使用,采用区域划分、标牌等进行标识,如: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等; c 产品使用状态标识:采用工艺流程记录卡( Q/XZD-208e-08 )、在制品台帐、批次号、 试验记录簿以及合格证等标识,并保证可追溯性。 3 可追溯性 3.1 当产品有可追溯性要求时, 应确保有唯一性编号, 并在产品的整个寿命周期内保存相 关记录。 3.2 能追溯由同批原材料或同一加工批次制造的产品的最终去向(交付、报废); 3.3 对于组合件,能追溯到其组合的单元件以及后面更高级的产品装配的标识; 3.4 对于给定的产品,能追溯其生产(加工、装配、检验)的连续记录 4 批次管理 制造部负责批次管理的归口工作, 各承制单位实施批次管理, 本公司按以下要求实施批 次管理: 4.1 按批次建立工艺流程记录卡 (见 检验的数量、质量、操作者和检验者(见 Q/XZD-208e-08 ),详细记录投料、 加工、装配、 调试、 Q/XZD-302e-02 、Q/XZD-302e-03 ),并保存记录; 4.2 使产品的批次标记与原始记录保持一致; 4.3 能追溯产品交付前的情况和交付后的分布、场所。 , 需标识的关键和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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