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培训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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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培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志愿者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并保证志愿者培训质量,从而提升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水平,促进志愿服务发展,根据公路志愿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愿者培训以提高志愿者志愿服务水平及促进志愿服务良好、健康、规范为最终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志愿者是指在志愿者组织登记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培训自然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培训管理工作由志愿者组织实施。第五条志愿者培训采取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针。

第六条志愿者培训遵循系统性原则、制度化原则、主动性原则、多样化原则和效益性原则。

(一)系统性

志愿者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志愿者志愿服务始终的一个系统工程。

(二)制度化

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三)主动性

强调志愿者参与和互动,发挥志愿者的主动性。

(四)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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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志愿者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五)效益性

志愿者培训是人、财、物投入的过程,是志愿者价值增值的过程,培训应该有产出和回报,应该有助于提升志愿服务水平。第七条志愿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

(一)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理念及我国乃至世界志愿服务的发展状况相关的培训,使志愿者加深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的理解以及对当今志愿服务发展态势的全面了解。

(二)专业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对志愿者进行,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某些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如野外急救、应急通讯等专业技能的培训,以提升志愿者的专业技能水平。

(三)素质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的培训,增强志愿者的沟通交流,促进志愿者素质的综合提升。

第八条培训形式分为内部培训、外派专业培训和自我培训。(一)内部培训

1. 新志愿者培训。对新加入志愿服务队伍的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理念等相关的培训。

2. 技能培训。对专业志愿者队伍进行相关专业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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