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2017)章节练习_第02章+公司法律制度 附答案

中级经济法(2017)章节练习_第02章+公司法律制度 附答案
中级经济法(2017)章节练习_第02章+公司法律制度 附答案

章节练习_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

甲有限责任公司欲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200万元(非甲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企业投资由董事会决议,金额不得超过150万元,超过该限额的由股东会决议通过。下列有关公司法人财产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项投资决议既可以由董事会通过,也可以由股东会通过

B、该项投资决议仅由董事会通过,则该决议无效

C、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无效

D、该项投资决议仅由董事会通过,则该决议有效

2、

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出资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我可以劳务出资

B、乙:我可以商誉出资

C、丙:我可以实物出资

D、丁:我可以设定担保的财产出资

3、王某、石某、冯某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石某均以50万元现金出资,冯某以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房产作价150万元出资。后因为市场因素导致该房产仅值100万元。公司债权人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冯某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已知当事人之间并无其他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承担连带责任

B、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不承担责任

D、冯某不承担补足出资责任

4、

张某与王某拟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找到李某称自己无钱出资,恳求李某借给其100万元,并声明出资后立即抽回并偿还给李某,李某答应了张某的请求。公司成立后,张某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协助下将出资抽回向李某还本付息。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张某抽逃出资后,不能将其补足,王某可以要求协助张某抽逃出资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

B、张某抽逃出资后,王某可以要求张某补足出资

C、张某抽逃出资后,不能将其补足,公司债权人谢某可以要求协助张某抽逃出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张某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补充赔偿,而非连带责任

D、张某已经向公司补足出资后,公司债权人谢某不得要求其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5、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是()。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习题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25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A公司的子公司B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了一份原材料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A公司承担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B公司承担 C.该合同无效,其民事责任由A公司承担 D.该合同无效,其民事责任由B公司承担 A B C D 【正确答案】B 【知识点】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答案解析】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成立日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B.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之日 C.股东签订协议设立公司之日 D.首次股东会召开之日 A B C D 【正确答案】A 【知识点】设立登记 【答案解析】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 3.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B.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 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A B C D 【正确答案】D 【知识点】变更登记 【答案解析】 (1)选项A: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应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2)选项B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3)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

注会经济法科目考点解读第06章 公司法律制度04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四) 第三单元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考点6】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P151)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解释】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限于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2009年案例分析题、2012年案例分析题)

【考点7】股东诉讼(P152) 1.股东直接诉讼(2008年案例分析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代表(公司)诉讼(P152)(2011年案例分析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找监事会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监事”侵犯公司利益:找董事会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董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利益:找董事会或者监事会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董事会、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习题演练 一、单项选择题 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按()标准分类的。 A、根据公司间控制与依附关系 B、根据股东责任的不同 C、根据公司的国籍不同 D、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 2、甲是乙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甲应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没有独立的财产,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但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由()出资设立,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A、30个以下股东 B、40个以下股东 C、50个以下股东 D、60个以下股东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万元。 A、3 B、4 C、5 D、6 5、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那么,该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 A、2万元 B、3万元 C、4万元 D、5万元 6、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A、20% B、30% C、40% D、50% 7、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的是() A、土地使用权 B、房屋使用权 C、工业产权 D、机器设备 8、公司经核准登记后,领取公司营业执照,()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A、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 B、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 C、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领取 D、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 9、沈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沈某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3个月后,吸收顾某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沈某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沈某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处理方式是() A、沈某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沈某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C、沈某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王某、李某、顾某补足 D、沈某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王某、李某补足 10、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A、权力 B、监督 C、执行 D、行政 1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的是() A、修改公司章程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2、某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该决议必须经() A、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 B、出席决议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C、出席会议的2/3股东一致同意 D、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 1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的是() A、决定减少注册资本 B、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C、聘任和解聘董事 D、修改公司章程 14、A、B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A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B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A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A兼任监事 15、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C、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6、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定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可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合并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C、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D、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7、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乙转让其出资。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B、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通知其他股东 C、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2/3以上同意。 18、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A、3 人以上13人以下 B、5 人以上19人以下 C、2人以上200人以下 D、50个股东以下 19、甲、乙、丙三人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三人现有资金合计380万元,为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甲、乙、丙至少还需要筹措的资金总额为()万元。 A、20 B、120 C、22 D、不用筹措 20、以募集设立方式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A、20% B、30% C、35% D、25% 21、采用募集设立方式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于股款缴足后()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A、10 B、15 C、20 D、30 22、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有限公司,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等登记文件。 A、股东 B、董事会 C、监事会 D、经理 2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的有() A、公司合并决议 B、公司分立决议 C、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D、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议 24、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公司3000万股,每股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另一公司合并的事项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能使表决权得以通过的是() A、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700万股,其中持有1600万股的股东同意 B、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400万股,其中持有1200万股的股东同意

【精品】第02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自然人本无国籍的含义,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应包括外国公民,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所指的自然人只指中国公民。关于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自然人是否应同时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各国规定不一,有的国家并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 资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就可以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有的国家则规定出资人必须同时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此未怍明确规定。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对企业出资多少、是否追加资金或减少资金以及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方式等事项均由投资人决定.从权利和义务上来看,出资人与企业是不可分割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企业债务。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可以是企业的经营者,因此,其内部机构的设置较为简单,决策程序也较为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出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的责任即是投资人个人的责任,企业的财产即是投资人的财产。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习题精讲-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14页)

第三编商事法律制度——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公司法基本制度 考点1 公司设立阶段的债务 1.【多选题】(2016年A)(改)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贸易公司,委派丙负责租赁仓库供公司使用,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以自己的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仓库租赁合同义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贸易公司一经成立,戊即可请求该公司承担合同义务 B.贸易公司成立后,对租赁合同明确表示承认的,戊才可请求贸易公司承担合同义务 C.若贸易公司未能成立、戊可请求丙承担合同义务 D.贸易公司成立后,戊仍可请求丙承担合同义务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设立阶段的合同之债。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设立公司之目的而与他人订立合同,那么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发起人和该相对人。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合同相对人有权选择请求该发起人或者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公司设立失败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单选题】(2014年A)在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将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但始终未确认该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承担 B.乙承担 C.甲、乙连带承担 D.先由甲承担,乙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设立阶段的合同之债。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订立合同。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自动承担该合同义务。 3.【单选题】(2017年A)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 B.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 C.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 D.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设立阶段的侵权之债。发起人如因设立公司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成立后应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考点2 股东出资制度 1.【单选题】(2018年A)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出资的是()。 A.债权 B.特许经营权 C.知识产权 D.股权

(法律法规课件)第五章公司法律制度参考答案

第五章公司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 导入案例: 甲、乙、丙、丁、戊5人组建了一个市场调研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甲等5人每人持有4万元的股份。公司成立半年,乙因看好其他行业想抽回其在公司的股金以作他用。丁则将其股份转让给非公司股东辛某。甲、丙、戊3人对乙、丁两人的行为态度不一:甲认为,乙抽出股份不可以,丁转让股份则随其便;丙认为,乙、丁两人的行为都绝对不允许,否则,公司将形同虚设;戊则认为,乙想抽出资不行,丁若想转让股份,只能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不可以转让给非公司股东。 试问:(1)甲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丙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如果丁转让股份,甲、乙、丙都已表示同意,独戊不同意,则会产生什么后果? (4)如果其他股东都已同意丁转让股份,丙不想让其股份落入非公司股东手里,而主张优先购买权,是否有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 (1)甲的看法不正确。因为,虽然股东可以转让其出资,但对外转让出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未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需转让的出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丙的看法不正确。因为,第一,虽然股东一般情况下不得抽回出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出资。 (3)如果丁转让股份,甲、乙、丙都已表示同意,独戊不同意,则丁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非公司股东辛某。因为,已超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戊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课堂讨论参考答案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二)董事会 1、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合作章程规定。 2、小公司的特殊规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例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答案】ABCD (三)监事会 监事会的组成 监事会的职权 1、监事会的组成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有()。 A、本公司董事 B、本公司经理 C、本公司副经理 D、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答案】ABCD 2、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2020年经济法考试闯关复习精讲:第六章_公司法律制度 共70页

2020年经济法考试复习指导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最近5年题型、题量分析表 单项选择 题 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合计 2019年卷14题4分1题1.5分2/7题5分10.5分卷24题4分2题3分1/7题3分10分 2018年卷14题4分2题3分3/7题8分15分卷24题4分2题3分——7分 2017年卷14题4分1题1.5分2/6题6分11.5分卷23题3分1题1.5分2/8题4.5分9分 2016年卷14题4分3题4.5分3/6题9分17.5分卷24题4分2题3分2/6题6分13分 2015年卷14题4分1题1.5分3/6题9分14.5分卷24题4分1题1.5分2/6题6分11.5分 本章教材主要变化 2020年本章教材的主要变化有: 1.删除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2.调整了“股权出资”; 3.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五)》新增“增资优先认缴权的几点细化说明”、“关联交易”的有关内容、“董事的解任”、“股东重大分歧案件的调解”。 本章单元框架

第1单元公司的法人资格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公司的法人资格(★)(P159) 1.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的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法人人格否认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关联交易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依法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没有提起诉讼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2020年新增) (3)关联交易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公司没有起诉合同相对方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2020年新增) 【补充链接】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进行交易 (2)重大事件、虚假陈述 (3)上市公司董事会关联表决权排除制度 (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考点2: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P159) 决议机构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投资限额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

《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练习题4.doc

《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练习题 4 《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是()。 A、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乙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丁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是()。(①缴纳所欠税款;②清偿债务;③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 A、①②③ B、①③② C、③①② D、②①③ 3、某普通合伙企业2015年成立,张某于2016年提出入伙,

如果原合伙协议没有相关的约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张某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张某应当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 C、张某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D、张某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 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C、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新发生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5、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有关对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教案)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2.1公司法律制度概述;2.2有限责任公司) 导入:引例 20XX年3月,赵某拟投资十五万元设立一家自行车销售有限公司,前往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其经营范围为:自行车及其配件零售。赵某能否一人出资设立自行车销售有限公司?他是否可以自己投资再另外设立一家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学生:案例剖析 二、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导入:公司起源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并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特征: 1、经济组织; 2、公司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这是与企业的重要区别,凡是公司必须是法人, 但法人不一定都是公司和以营利为目的: 3、公司必须是企业法人。所谓企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我国《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一条规定只是强调了公司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照《公司法》设立,而且是仅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与企业的区别,并举例) (二)公司的种类 依据不同标准对于公司可以作以下分类 1、依责任基础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2、依公司组成为基础:人合公司、资合公司 3、依组织系统为基础可分为:母公司、子公司 4、依公司管辖系统为基础可分为:总公司、分公司 5、以公司的国籍为基础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三、公司法的概念与调整范围 概念:调整公司在其设立、经营、变更、终止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范围:中国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律制度--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五章讲义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https://www.360docs.net/doc/ba4256506.html,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五章讲义1 公司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考试的重点章,主要考核《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的重要条文;各种题型均可出现,2012年的分值为19分,预计2013年的考试中分值在15分左右。 第一节公司概述 一、公司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商事组织。 特征:(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2)公司具有营利性;(3)公司具有社团性。 二、公司的种类 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以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以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地位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分公司因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其业务活动的结果由总公司承受,其债务也由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4.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以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兼“资合”公司。 5.以公司的国籍为标准可以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根据我国法律,凡是依我国法律、在我国境内登记设立的公司,即为我国的本国公司,即中国公司,而无论其资本构成是否有外资成分。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2007年) A.与母公司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B.具有法人资格 C.不需要办理企业工商登记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 [答疑编号6492250101]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分类。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的能力 1.公司的权利能力 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成立即营业执照签发,终于终止即注销登记。 (1)凡与自然人自身性质相关的权利义务,公司均不能享有,如专属于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婚姻权、继承权、隐私权、名誉权等。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章节练习讲义第02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2小题,每小题1.5分,共18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是()。 A.审计署 B.国家税务总局 C.财政部门 D.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 A.真实性和相关性 B.明晰性和谨慎性 C.真实性和完整性 D.重要性和及时性 3.下列关于账簿记录发生错误的更正方法说法错误的是()。 A.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 B.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C.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 D.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对于文字错误,不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4.关于记账本位币,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记账本位币是指日常登记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用以计量的货币 B.我国会计核算原则上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C.法律不允许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选定某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D.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折算成人民币反映 5.下列会计资料不属于会计档案的是()。 A.记账凭证 B.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C.年度财务计划 D.银行对账单 6.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一般情况下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7.在我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一般是指()。 A.财政、税务、审计机关 B.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 C.本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D.本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

《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精讲精练

《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精讲精练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知识体系 第一节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类型 二、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

合伙人是外方)。 管理要求(四个方面): (2017年·单选题)境外甲私募基金与境内乙有限责任公司拟合作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在境内经营共享充电宝项目。其中,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为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须遵守的相关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由乙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B.甲出资的货币应当是人民币 C.应当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D.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登记。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 三、合伙企业的税收问题(18单选)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本节知识体系 一、设立★★★ (一)设立条件

(2015年·单选题)甲国有独资公司、乙上市公司、丙外商独资企业、丁民营投资有限公司拟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上述投资主体中,可以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是()。 A.甲和丙 B.乙和丙 C.丙和丁 D.甲和丁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016年·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出资形式中,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价值评估办法的是()。 A.劳务 B.知识产权 C.实物 D.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二)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 (2015年·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有()。 A.主要经营场所 B.执行事务合伙人 C.合伙人的住所 D.合伙人的家庭状况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1)名称;(2)主要经营场所;(3)执行事务合伙人;(4)经营范围;(5)合伙企业类型;(6)合

《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精讲精练

《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精讲精练本章考情分析 题型 14年 15年16年17年 18年 A B A B 单选*1 3题3题4题4题4题4题4题 多选*1.5 2题2题2题2题2题2题2题案例 合计6分6分7分7分7分7分7分本章知识体系 第一节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类型 二、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 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

合伙人是外方)。 管理要求(四个方面): 合法合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 货币出资外方货币出资只能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或依法获得的人民币 设立登记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经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企业解散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017年·单选题)境外甲私募基金与境内乙有限责任公司拟合作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在境内 经营共享充电宝项目。其中,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为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 关于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须遵守的相关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乙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B.甲出资的货币应当是人民币 C.应当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D.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登记。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 三、合伙企业的税收问题(18单选)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普通合伙企业 本节知识体系 一、设立★★★ (一)设立条件 两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法人、 其他组织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 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协议书面合伙协议

企业法律制度练习题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练习题 第一节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 一、名词解释 1、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企业 4、普通合伙企业的竞业禁止 5、个人独资企业 二、判断题 1、我国现行法律不允许法人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2、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合伙人的所有个人财产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4、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无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5、经其他合伙人2/3以上多数同意,合伙人以其在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有效。() 6、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企业债务一律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7、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企业出资。() 8、受聘用的管理人员在征得投资人同意后,可以从事与个人独资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9、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10、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1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如债权人未能在上述期间内申报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其后不得要求清偿。() 三、单选

1、李某、陈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李某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陈某同意,张某不同意,以下关于出质行为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2、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 ) A、甲被依法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乙丧失偿债能力 C、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90%的财产份额 D、丁被宣告失踪 3、孙某、万某和赵某欲成立从事城乡运输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孙某为有限合伙人,万某和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关于该合伙的成立,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合伙企业由孙某、万某和赵某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B、该合伙企业合伙人中只能由万某、赵某执行合伙事务 C、孙某可以代表执行该合伙企业的事务 D、孙某、万某和赵某三人都可以用劳务出资 4、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合伙人甲和乙承接一项审计业务后,因与客户串通作假账被处以罚款。对此罚款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B.由甲和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C.由甲和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D.由甲和乙承担有限责任 5、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该继承人从()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格。 A、全体合伙人同意 B、依照合伙协议约定 C、法院裁定 D、继承开始 6、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协议退伙()。 A、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B、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D、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7、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法律法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合伙企业概述 一.合伙企业概念 《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同条第2款:“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法律法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二.合伙企业的种类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包括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普通合伙 第二节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及程序 (一)设立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的规定,设置合伙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可以成为合伙人,但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 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3条)。(法律 法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法律法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合伙企业法》第18条)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法律法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法律法 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无限责任——无最低出资额的规定,出资是为了满足合伙企业营业活动 正常开展的需要。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 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 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企业法》 第16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 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合伙企业法》第17 条)。 而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 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 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合 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7条)。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法律法 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二)设立程序: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合伙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登记机关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 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法》第20条)。 原始取得: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时以及成立后新加入的合伙人的出资 经营取得: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二)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法律法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法律法 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六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1、发起人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3、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答案】ABCD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程序】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回购程序】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回购程序】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回购程序】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下列有关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B、因该事项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 C、用于该事项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D、因该事项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答案】AC 4、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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