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一、先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3.3.5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二、再来看看《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直接判定要素

6.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

三、一起来看看《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俗称“三合一”,以下简称“合用场所”)

3.1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基本规定

4.1 合用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建筑内:

a)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

b) 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

c) 厂房和仓库;

d) 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

e) 地下建筑。

4.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用场所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

低于1.5 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难以完全分隔时,不应设置人员住宿:

a) 合用场所的建筑高度大于15 m;

b) 合用场所的建筑面积大于2000 m2;

c) 合用场所住宿人数超过20人。

4.3 除4.2以外的其他合用场所,当执行4.2规定有困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b)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c)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

4.4 合用场所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

4.5 合用场所使用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

4.6 合用场所中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并宜配备轻便消防水龙。

4.7 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 m2,且住宿少于5人的小型合用场所,当执行本标准关于防火分隔措施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规定确有困难时,宜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人员住宿宜设置在首层,并直通出口。

4.8 合用场所内的安全出口和辅助疏散出口的宽度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防火分隔措施

5.1 本规范4.3条中的防火分隔措施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 h的楼板,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乙级防火门。

当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常闭乙级防火门,且封闭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或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直通室外。

5.2 住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并应砌筑至楼板底部。

5.3 两个合用场所之间或者合用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

火墙和1.5 h楼板进行防火分隔。

辅助疏散设施

6.1 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可作为合用场所的辅助疏散设施。逃生避难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建筑逃生避难设施配置标准。

6.2 合用场所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

开启。

6.3 用于辅助疏散的外窗,其窗口高度不宜小于1.0 m,宽度不宜小于0.8 m,窗台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 m。

自动灭火和火灾自动报警

7.1 合用场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 50084的规定。

7.2 合用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设置应符合GB 50116和GB 20517的规定。

7.3 火灾探测报警器应安装在疏散走道、住房、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

7.4 设置非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场所,应设置应急广播扬声器或火灾警报装置。

7.5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急广播扬声器或火灾警报装置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的15 dB,且应确保住宿部分的人员能收听到火灾警报音响信号。

7.6 使用电池供电的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定期更换电池。

火源控制

8.1 合用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8.2 合用场所的消防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其他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气线路的规格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不应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

b) 电气线路敷设应避开可燃材料;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c) 吊顶为可燃材料或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均应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

8.3 合用场所电器设备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不应超负荷使用;

b) 不应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c) 电热炉、电加热器、电暖器、电饭锅、电熨斗、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使用后应采取拔出电源插销等切断电源的措施;

d) 用电设备长时间使用时,应观察设备、器具的温度,及时冷却降温;

e) 对产生高温或使用明火的设备,应限制周围可燃物,使用期间设专人监护。

8.4 建筑内的照明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照明灯具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b) 使用卤钨灯和额定功率超过100 W白炽灯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c) 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灯光源、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超过60 W的白炽灯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体上。

8.5 合用场所内应有用火、用电、用油、用燃气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其他要求

9.1 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规定。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GB 50116的规定。9.2 合用场所的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GB 50222和GB 50354的规定。

9.3 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且不应影响房间内的采光、排风、辅助疏散设施的使用、消防车的通行以及灭火救援行动。

9.4 合用场所集中的地区,当市政消防供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充分利用天然水源或设置室外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应小于200 m3。

9.5 合用场所集中的地区,应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车辆装备和救援器材。

9.6 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

再看《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4.0.16 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或构件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与窗帘、帷幕、幕布、软包等装修材料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灯饰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

4.0.17 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的木质类板材,当内部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

附赠-管理

管理就是“管人”和“理事”,身为领导,要做到以下几点:

1、抓好三权!第一,人事权;第二,财政权;第三,否决权,有了这三权,你可以处于不败之地。

2、做好四管!

第一,管好人的行为,要让人处于积极努力业务通,思想正的状态中;

第二,管好物的状态,要让物资不能丢,心中有数,要让物资不能坏,随时能用,要让物资不能浪费,节省成本!

第三,管好事的结果。坚持PDCA循环的要求,即所有的事情要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有处置。

第四,管好钱的使用。一方面不能浪费钱,要节省;另一方面要堵住漏洞,确保钱是用来做事的,而不是流向了内部腐败人员的腰包。

这四点把握住,基本能让你及格。

3、抓好七个方面,让你的管理更加优秀!

第一,把战略理“优”,领导就是制定战略的,短期发展差异体现在人员努力,长期发展差异就是战略优劣。

第二,把目标搞“准”,忌讳半途而废,忌讳胡子眉毛一把抓,忌讳全面开花,没有终点。

第三,把风险降“低”,要有识别,防控,回避,响应,处理机制,大白话讲就是要知道什么是风险,怎么躲过风险,如果躲不过,怎么将风险降至最低!

第四,把制度理“顺”。制度是最好的老板,制度管理远比人的管理要辐射广、链条长、效率高。制度建立好了,就好比火车上轨道了,你不用很费力就能跑的很快!

第五,把职责理“实”。所有的推诿扯皮,工作没人干,其实只有一个原因,职责不清,不知道该谁干,不知道怎么干,不知道何时干,不知道干到什么程度,这样的领导是失败的。

第六,把效率提“高”,效率就是生产力,效率就是印钞机,有效率必然有效益,这也是你区别普通企业的一个重要方式。

第七,把信息理“畅”,通则不通,通则不通,所有发展迅速的企业,势必是信息传播更快,更通畅的企业,所有僵化落后的企业,势必是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无沟通企业!信息通畅,省力一半。

4、身为领导,这7类人,绝不能提拔重用!留着就是祸害!

第一,嗜权型,把权力当成生命的人,早晚会把你给顶下去,因为你的权力比他大,你不下去,他怎么扩大权力?

第二,滥权型,拿个鸡毛当令箭的下属,早晚给你闯大祸。

第三,霸权型,什么事都得听他的,都是他说了算,这样的人难成大器。

第四,弃权型,有些领导很佛系,宁凭自己什么也不干,不捞好处,也不担责任,混日子,混工资,这样的人要清除,不然影响一大片。

第五,私权型,把单位给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家里事,最简单的一个例子,把单位的司机当成私人的保姆,把单位的办公设施,当成私人的用品。这样的人,早晚出事。

第六,擅权型,喜欢自己擅自做主,不请示,不汇报,这样的下属你别要,不然把你卖了,你也不知道!

第七,弄权型,欺上瞒下,争功委过,睁着双眼说瞎话,就问你碰到这样的下属,会不会心慌?早点处理,早点安心。

很多人都是创业初期,赚钱不少,队伍一大,开始赔钱,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不会管理,没有把人多力量大的优势发挥出来,而是搞成了人多互相斗的局面,很多人问我,怎样才能当好管理者,管好团队,管好下属,其实,管理也不算很难,多看一些书,多注意一些要点,少犯一些低级错误,你最起码能够及格。

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目录2018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规范清单大全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消防必备规范) 2.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3.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常用规 范)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常用范) 规 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常用规 范) 8. 注氮控氧防火装置GA1206-2014 9.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10.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 版)GB50193-93 11. 气体消防系统选用、安装与建筑灭火器配置07S207 12.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13.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2014 14.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15.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1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1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98-2009 18.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 19.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0.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15 21.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2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 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24.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25.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2007 26.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440-2007 2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消防处罚条例

消防处罚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辖区内发生的违反消防管理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给予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以外,均适用本办法。 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责令停产、停工、停业改进。 消防处罚条例细则第二章处罚 第四条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尚未造成重大火灾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有关负责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者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火灾的; (二)对火险隐患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无效引起火灾的; (三)谎报火警的。 第五条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有关负责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延误报警、阻拦报警的; (二)故意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岗位防火责任制或安全操作规程尚未引起火警、火灾的; (三)不按照消防监督机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和期限消除火险隐患的; (四)明火作业,在禁火区域烧荒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没有采取防火、防爆有效措施的; (五)在煤气调压站、服务站、罐站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场所吸烟、用火的; (六)火车、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域、场所违反防火规定的; (七)使用、检修、试验机动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火险的; (八)罐装、使用易燃液体时吸烟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碰撞磨擦的; (九)在生产、储存、经营、实验中,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性,没有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的; (十)堵塞、占用、封闭消防通道、楼梯、防火间距,经指出不改的; (十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十二)在旅馆、宾馆、饭店、礼堂、影剧校、娱乐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经指出不改进的; (十三)擅自在礼堂、影剧院等娱乐场所增加座位或者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 (十四)商场、商店内堆放商品超过额定数量的; (十五)库房、库区违反《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经指出不改的; (十六)单位领导人和值班保卫人员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经指出不改的; (十七)安装、维修、使用电气设备或家用电器违反规定,经指出不改的; (十八)不具有专业合格证进行电业、电气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作业,或者指派无合格证人员进行上述作业的; (十九)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电热器、明火炉灶等取暖设施不符合防火规定,经指出不改的; (二十)安装、维修煤气管道、灶具、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或在使用中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未造成火灾的; (二十一)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消防安全标志,经指出仍不配置的; (二十二)发生火灾后不组织抢救,或阻止他人抢救的; (二十三)在维修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停电、停水、切断通讯线路时,事先未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 (二十四)在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堆放可燃物,违反安全规定的。 第六条有下列违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有关负责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没有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说明书及防火防爆注意事项的; (二)把已经用过但未经处理或处理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改作它用,尚未造成后果的; (三)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进入旅馆、饭店、礼堂、影剧院、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及人员集中场所的。 第七条有下列违反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对间接责任者、指使者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三合一场所的含义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三合一场所的分类用于家庭作坊和经营活动的三合一场所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有多种类型。1、按照表现形式分为三类:①成片开发的商场(市场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成片开发的招商城、商业城中,在经营娱乐、加工场所内设有员工集体宿舍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商业用房。②成线设置的门面房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沿城市街道两边连片(三户以上)建设的既用于经营、加工、仓储,又有员工集体住宿的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③零星建造的经营、加工、仓储类三合一场所。是指沿城市街道两边或在民用建筑、住宅小区内零星建造的既用于经营,又有员工集体住宿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场所。2、按照使用性质分为三类:①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员工集体住宿场所与小型生产加工、修理或可燃物品仓库混合设置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住宅建筑。②商业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商业经营与员工集体住宿混用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民用建筑,包含在住宅建筑内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或在商业经营用房内同时容留人员住宿两种情况。③餐饮娱乐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员工集体住宿场所设置在餐饮及文化娱乐场所内,且未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的建筑。

gb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 1 总则 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临时用房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临时设施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

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临时消防设施 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临时疏散通道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 一般规定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条及第条要求。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防火间距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

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一、凡在商场内.楼梯间.仓库等地吸烟的员工(包括自带营业人员等)罚款200元.被处两次以上者下岗. 二、在库房吸烟未造成损失罚款(500-1000)元,两次以上者下岗. 造成损失,除全额赔偿外并追求起刑事责任。 三、在场内装修施工吸烟者,未造成损失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四、施工单位未办理动火证,擅自使用明火作业的,未造成损失的罚2000元. 五、闭店后未按规定关闭照明灯及各种用电设备(其中包括食品加工间的电热锅、电饭锅、电饼锅以及专卖销售的电器等)未造成损失的,对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罚款200元。六、未经许可,使用非营业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电吹风、电烫斗、电炉子、电热杯、电水壶、电暖气、电饭锅等)除没收电器外罚款500元。 七、对用电不规范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造成损失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 1. 未经审批擅自安装灯具、插座、私拉乱接线路者。 2. 插座没有固定安装,乱摆乱放者; 3. 线路未做防火护套,走地线路未使用地槽保护者。 4. 易发热电器部位直接安装在易燃材料上者; 5. 接线头未绝缘,且未安装金属线盒封闭者; 八、未经许可堵占消防通道者,未造成损失的罚款500元。 九、防火卷帘下存放物品、遮挡消防设备设施(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 灭火器、警铃、防火卷控制盒),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十、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挪动消防设备、设施,罚款200元。若造成设施损坏,除全额赔偿外,并追求起刑事责任。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挪动分布在卖场(酒店)的灭火器,罚款200元。 十二、内装施工单位,必须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如违反装修防火规范,立即停工,进行整改,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将其清除出场。闭店后如有部门装修或修理,必须提前与防损部沟通,并上报施工人数、时间,否则禁止进场。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 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1 总则 1.0.1 为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临时用房 Temporary construction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 临时设施 Temporary facility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 临时消防设施 Temporary fire control facility 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 临时疏散通道 Temporary evacuation route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地带所经的路径。 2.0.5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Temporary fire fighting and rescue site 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 3.1 一般规定 3.1.1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 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 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3.1.4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

什么是“三合一”场所

什么是“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是指居住与生产、销售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场所。 一、“三合一”场所的处罚依据 一是《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二是《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储存、 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 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第八十八条有 上述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新 安全生产法限改,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求 1、合用场所中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并宜配备轻便消防水龙。 2、住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并应砌筑至楼板底部。 3、合用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存放液化气罐的厨房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4、合用场所的消防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xxxx的要求。其他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气先例的规格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不应乱拉乱临时电气线路。 b)电气线路敷设应避开可燃材料;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c)吊顶为可燃材料或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均应穿金属关、阻燃塑料管。 5、合用场所电器设备使用管理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a)不应超负荷使用; b)不能用铁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c)电热炉、电加热器、电暖器、电钣锅、电熨斗、电热毯等电热具使用后应拔出电源插销等切继电源的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的规定 1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可燃、易燃物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自备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 4)现场办公、住宿用房; 5)其他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2 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的选择、配置、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要求。 2)动火作业场所、易燃材料使用场所,灭火器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数量的2.0倍进行配置。 3)可燃材料使用场所,灭火器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数量的1.5倍进行配置。 ——选自《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 总则 1.0.1 为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临时用房Temporary construction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 临时设施Temporary facility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 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 临时消防设施Temporary fire control facility 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 等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 临时疏散通道Temporary evacuation route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 或安全地带所经的路径。 2.0.5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Temporary fire fighting and rescue site 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 3.1 一般规定 3.1.1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 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奖励与惩罚制度示范文本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奖励与惩罚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奖励与惩罚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奖励办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 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 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 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幼儿园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幼儿园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方面 1、耐火等级和平面布置: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宜为一、二级耐火等级,不得使用聚氨酯泡沫等可燃芯材的彩钢板,室内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其他建筑内时,应采取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完全分隔,隔墙开设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幼儿活动场所不应设在四层及以上,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半地下室。 2、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防火间距不小于6米,高层之间不小于13米,高层与单、多层之间不小于9米。不得占用消防车道和防火间距。 3、安全疏散: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5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米。使用期间严禁堵塞、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主要出入口和门厅内,应有楼层平面示意图和连续的疏散导向标识。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灯。托儿所、幼儿园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其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人员住宿的房间外窗不应设置防盗网。 4、消防给水:高度大于15米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单、多

层建筑的,应当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幼儿园所在建筑为高层公共建筑的,或者6个班以上的大中型幼儿园,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自动报警设施:6个班以上的大中型幼儿园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厨房使用燃气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泄露报警器和自动关闭装置。住宿场所应设置过电流保护装置。 6、灭火器:每层楼应设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点设置2-5具灭火器。 7、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的,不宜与幼儿活动场所贴邻设置,且应靠外墙布置。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8、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插座等不应敷设在可燃材料上。应当按要求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其他消防技术要求按照《幼儿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管理方面 1、培养明白人: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培训。 2、消除隐患: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寄宿制幼儿园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厨房烟道每季度清洗一次,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3、培训演练: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

连平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

连平县“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中山市“6.26”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开展“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县范围内现有“三合一”场所、出租屋。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出租屋 1.防火分隔不到位问题。 2.违规用火用电问题。 3.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违章占用、堵塞、封闭问题。 5.外墙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问题。 6.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问题。 7.消防设施器材不全问题。 8.是否安装可靠的简易报警和简易喷淋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三合一”场所 1.防火分隔不到位问题。 2.违规住人问题。 3.违规用火用电问题。 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违章占用、堵塞、封闭问题。 6.外墙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问题。 7.违规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问题。 8.违规采用木质板材搭建阁楼问题。 9.消防设施器材不全问题。 10.是否安装可靠的简易报警和简易喷淋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整治任务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欧阳赞锋为组长,消防大队大队长周理为副组长,各镇和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统筹全县专项行动,定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实施联合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周理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具体事宜。 各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行动具体事宜,成立行动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 1.各镇人民政府要督促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抽调有关部门人员脱产组建联合整治小组开展整治工作,落实人员、经费、政策保障。每周召开专门会议,汇总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研判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开展重点。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规定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出租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安全、文明、用电、防火处罚的规定细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8708 安全、文明、用电、防火处罚的规 定细则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文明、用电、防火处罚的规 定细则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照明用电 工人宿舍照明统一由项目部架线并设置照明灯具,同时配给每个班组长一个插座供工作照明和泡茶使用外,原则上不做其它供电,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须先征得施工长同意后,由电工负责接线,班组不得私自接线。严禁使用电炉及钨丝灯烘烤衣物、电热棒烧水冲凉、电饭锅等违章电热器材,以保证安全用电。凡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没收用电设施外,可并处警告直至500元以内罚款。 2、治安管理

三合一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 “三合一”场所的含义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三合一”场所的分类 用于家庭作坊和经营活动的“三合一”场所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有多种类型。 1、按照表现形式分为三类: ①成片开发的商场(市场)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成片开发的招商城、商业城中,在经营娱乐、加工场所内设有员工集体宿舍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商业用房。 ②成线设置的门面房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连片(三户以上)建设的既用于经营、加工、仓储,又有员工集体住宿的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 ③零星建造的经营、加工、仓储类“三合一”场所。是指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或在民用建筑、住宅小区内零星建造的既用于经营,又有员工集体住宿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场所。 2、按照使用性质分为三类: ①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员工集体住宿场所与小型生产加工、修理或可燃物品仓库混合设置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住宅建筑。 ②商业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商业经营与员工集体住宿混用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民用建筑,包含在住宅建筑内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或在商业经营用房内同时容留人员住宿两种情况。 ③餐饮娱乐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员工集体住宿场所设置在餐饮及文化娱乐场所内,且未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的建筑。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题库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单位:姓名:得分: 一、判断题 (√)1、施工现场火灾主要原因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和初起火灾扑灭不及时所导致。 (√)2、当人身和财产安全均受到威胁时,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 3、临时设施是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 (√) 4、燃烧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火源。 (√) 5、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以“扑灭初期火灾和保护人身安全”为主要任务。 (√) 6、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常受现场临时设施布置的客观条件的制约。( X ) 7、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不包括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临建设施的具体位置。 (√) 8、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方。 (√) 9、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 10、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 X ) 11、临时消防车道的左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 12、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 X ) 13、临时疏散通道可根据场地采用活动或固定爬梯。 (√) 14、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 X ) 15、扩建、改建施工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施工区内划分出小部分区进行营业。 (√) 16、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 (√) 17、可以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在建工程的临时

消防设施。 (√)18、消除专用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19、施工现场在断电时应保证现场消防用水正常运行。 ( X )20、动火作业场所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配置灭火器。 (√) 21、在建工程的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只设接口,可不设水带、水枪。 (√) 22、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 23、临时消防用水可取施工现场或其附近有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的需要。 (√) 24、当建筑封顶时,应将两条消防竖管连接成环状。 (√) 25、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严禁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 ( X ) 26、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无责。 (√) 27、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 28、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 29、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场时,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 X ) 30、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义务消防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 X ) 31、施工现场应选择无火灾隐患的安全场所吸烟。 (√) 32、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凉衣物、在配电箱内存放工具。 (√) 33、配电箱(盘)上每个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 34、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或用不燃材料覆盖或隔离。 (√) 35、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 (√) 36、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 37、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 38、应定期对电气设备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 39、距配电箱(盘柜)2m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28954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 处罚措施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 处罚措施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各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合一场所火灾危害性告知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三合一场所火灾危害性告知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6 页

三合一场所火灾危害性告知书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日益繁荣活跃。这种经济类型具有投资少、成本低、规模小、工艺简单、经营方式灵活等优点,但在消防安全方面往往存在着很多隐患,主要表现为以三合一场所为特征的消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容易导致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2016年11月24日,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57号一商铺发生的火灾,桂林消防支队调派13个中队,30台消防车、232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已救出被困群众41人,其中8人送医,疏散100人。由此可见,三合一场所潜伏隐患的危险性,加强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刻不容缓。 一、什么是三合一场所,主要有哪些类型 三合一场所是指集生产或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生产、经营性场所,因其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大量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而被公安消防业内人士简称而得名。《消防法》第1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用于销售、服务、加工等经营性三合一建筑大量增多,因其大量引发致人伤亡火灾事故而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公安消防部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主要的类型有: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工业三合一;人员住宿部分与商业、经营、加工作坊等场所无防火分隔或者共用疏散楼梯的沿街商业门面建筑;有员工集体宿舍的桑拿、歌厅、舞厅等娱乐性经营场所;商场、市场周边大量存在的加工、储存、生活为一体的零星建筑;村(居)民住宅改建的家庭式作坊。 二、三合一场所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 1、安全疏散方面的问题十分突出。绝大多数三合一场所只有一个 第 2 页共 6 页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052-20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加强XX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保护仓库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节,结合本仓库的特点制定以下措施: 一、吸烟管理规定 凡在仓库内(非吸烟区)吸烟的所有人员(包括承租人、运输人员、保安人员、装修施工等外来人员)罚款2000元,被处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仓库。以上违规行为若造成损失,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施工管理规定 1、仓库使用人是不得改变其使用单元本来的建筑结构,未经批准搭建的设施一律要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拆除,并对承租人和当事人各处

以1000元罚款,拒不拆除的公司将按合同违约办法立即和承租人解除相关合约。 2、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持相关有效的上岗证或工作资格证作业。仓库使用人需要施工作业前,必须填写《CC仓库内施工申请单》,由承租人签名确认,经现场主管签名同意后才能施工,如果工程项目较大或可能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还须反馈公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工程完工后由现场主管检查,确认不违反消防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没有检查或检查不合符要求的及擅自施工的工程一律视为违规项目责令拆除,并对承租人和当事人各处以10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仓库的车辆必须按照指示标志行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在场内进行修车,洗车等仓库无关的事宜,如有违反处以500元的罚款。 2、电动车原则上不允许进入仓库内,确实有需要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前言 随着我省经济改革和建设的快速发展,劳动日趋小型化的公共娱乐场所、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式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等层出不穷,消防安全问题的矛盾日趋尖锐。由于历史原因,这些企业的建筑的消防安全设施等条件远不能满足现有规范的要求或目前没有相应标准、规范能适用的。 结合我省的特点,我们特别规定了对我省经济政治和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几类典型的建筑物的消防技术要求,以预防、缓解或减少重特大火灾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 本标准的 (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 本标准由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规定了广东省改造、治理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餐厅以及出租屋等场所(以下简称“三小”场所)的消防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三小场所”建筑的火灾隐患治理,不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防火设计。 其它既有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39-90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3 总则 3.1 为了贯彻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和政策,合理治理既有“三小”场所,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保障人身安全,做到安全可靠、方便使用、技术先进,制订本标准。 3.2 经整改尚不能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三小”场所,其消防安全治理应执行本标准。 3.3.1 小档口: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 3.3.2 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3.3.3 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7年以来,全省开展了“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整治”活动,但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仍然存在,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火灾事故带来的损失和教训是十分惨重和深刻的。省政府办公厅再次发出《关于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安组办(2009)1号]和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厦府办(2009)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今年6月底前,现有“三合一”场所均按《福建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求》得到有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和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创造我校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1、校园内学生宿舍楼、职工宿舍楼、宾馆招待所内设置有商店、超市等经营性场所的; 2、各单位、院系生产加工场(厂)与员工宿舍合一的场所; 3、护楼护院人员住宿与库房合一或护楼护院人员带家属在值班室生活的场所; 4、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仓库设置员工宿舍的场所; 5、校园外商业街(如大生理、南华路、西村、北村)内商场、

商店、各类加工场(店)设置员工宿舍的; 6、其他可能存在“三合一”的场所。 三、整治标准 检查和整治标准,按《福建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求》的标准执行。 四、工作职责 1、本次“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校综治领导小组负总责,负责对全校各单位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协调、验收。 2、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校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负责对全校生产、经营性用房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涉及“三合一”场所的管理单位和使用人,要遵守消防法规,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福建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求》完成整治。 3、各单位、院系负责所辖各部位的排查,发现“三合一”问题要坚决改正;在排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4、在完成排查后,发现有“三合一”场所的单位,都应建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台账》一式二份,单位存档、报校综治办各一份。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前)。各单位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召开会议进行动员,推动本单位各部门自查、整改火灾隐患。 2、全面排查阶段(3月31日前)。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全面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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