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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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企业年销售额: 2012营业收入:103,116,245,136.42 销售收入: 1412亿 利润: 21,013,040,794.06 2011营业收入: 71,782,749,800.68 销售收入: 1215亿 利润:15,763,216,697.19 2010营业收入: 50,713,851,442.63 销售收入: 1081亿 利润: 11,894,885,308.23 2009营业收入:48,881,013,143.49 销售收入:634亿 利润:8,685,082,798.00 房地产企业执行房屋预售制度,很多房屋已经售出但未交工或未办清手续,可以不确认收入,收的房款先计入“预收账款”,等手续办清后再转入营业收入。 这样就造成了很多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与营业收入不同

(二)整体架构 主要分公司架构

北京分公司 事业部:唐山事业部——朝阳事业部 项目组:(12个)假日风景项目经理部——红狮项目经理部——四季花城项目部——望泉家园项目部——金隅万科城项目部——金阳公寓项目组——北京赢嘉项目经理部——北京田家园项目经理——公安局公租房项目经理部——公园五号项目经理部——蓝山项目经理部——中粮万科长阳经理部 大连分公司 事业部:普湾事业部 项目组:溪之谷项目部——魅力之城项目部 福州分公司 事业部:金域榕郡项目管理部——金域华府项目管理部 杭州分公司 总经理 办公室 成本管理部、营销管理 部、项目发展部、财务部、 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 客户关系中心、工程与采购管理部、 人力资源部 商业地产发展部、业务信息组、酒店管理部、 项目事务部、风险与流程管理部、客户体验中 心 基本都有较少或 极个别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XXXX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数字优搜(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本公司财务以及本公司董事、CEO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 第三条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至少有外部监事以及职工代表。 第四条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由监事会选举一名监事长。监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五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监督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尽职情况; (四)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纠正其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离任审计; ! (六)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质询;

(七)审议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 (八)向董事会抄送审计报告; (九)根据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内审负责人; (十)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十一)检查、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活动; (十二)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 (十三)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 【 (十四)接受并组织完成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 (十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十六)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六条监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负责人由外部监事担任。 第三章会议的召开与议事范围 第七条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在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完成后披露前召开,由监事长召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长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一)监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时。 第九条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书面通知及会议文件送达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应在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送达。 第十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以理念奠基、视道德伦理重于商业利益,是万科的最大特色。凭借公司治理和道德准则上的表现,公司连续五年入选“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连续第四年获得“中国最佳企业公民”称号。 万科(Vanke)申报单项——最佳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典范 人力资源的三个战略角色 万科在1984年成立时就提出,人才是万科的资本。由于资源、背景与竞争对手不同,万科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强调,万科唯一依靠的是人才。2001年,万科对人力资源部进行了重新定位,提供相应支持帮助公司实现战略:1)管理者的战略合作伙伴;2)企业内部变革的推动者3)方法论的专家。万科人力资源管理角色由“行政事务导向”转变为“战略业务导向”、由“秘书”角色成功转型为“业务伙伴”角色,成为万科的现实需求。战略人力资源体系的建立,即把公司战略宣导、文化沟通、干部打造、员工培训等方面在集团层面完成统一。不仅如此,万科集团还赋予人力资源一项特殊的权力——一票否决权。在整个万科集团包括董事长在内,只有解冻拥有这样的权力。如果在开设新项目时,人力资源负责人认为没有与之相匹配人力资源,那么他就可以有权否决这个项目。 2004年万科提出新一轮的十年目标:继续领跑中国房地产,实现精细化和有质量增长的目标。到2014年,万科的目标销售额将由2003年的63亿达到1000亿元,利润收入100亿元,全国住宅市场的份额从目前的1%增长到3%。在“做千亿元企业”的目标下,万科人力资源管理者又有了三个新的战略目标:1)寻找和培养到未来千亿元级的万科的团队领袖;2)组织结构调整和业务流程的重组,保持万科核心竞争力,保持领先同业10%~20%的距离;3)保持和调整企业的文化使之能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 1.集团的组织建设符合公司的战略趋势。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万科需要考虑改变经营方式。以往一个公司管理三五个项目,基本每个项目配置一个项目经理、8个工程师,当公司拓展到需要管理十几个以上项目时,传统架构不再合适,公司将不再按照项目管理,而更倾向于按品类管理。新的组织结构分为四条主线:产品线、运营线、管理线、监控线。产品线负责从产品的客户分析,规划设计,到工程管理,营销的全过程;运营线负责融资、财务安排,运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管理线包括人力资源、物业、客户服务、总裁办公室等;监控线则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风险防范以及党务工作。另外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媒体关系和研究工作。 2008年,万科战略与投资管理部和麦肯锡合作做了中长期战略修订,之后人力资源部又和麦肯锡合作,并接受了麦肯锡提出的战略理念,开始对麦肯锡提出的战略进行相应的组织架构的调整。如万科由“3+X”模式(即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区域和X城市)变为城市群模式;关于绿色、工业化、精益生产等问题,万科都会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2.人员的引进和培养方向与战略紧密结合。 人才战略随形势变化而改变。前两年房地产发展迅速,为了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万科在战略上选择更多地获取土地资源,因而需要融资。在人才引进上,更偏向引进融资方面的人才,例如来自投行、基金的人才。而2008年开始,房价上涨停滞,房地产行业需要依靠产品和服务来议价,设计、销售等专业服务人才成了万科寻找的目标。 企业规模的变化也会引起人才需求的变化。2007年,万科的销售额达到523亿,规模的扩张使企业需要引进管理过千亿级企业的高管。他们通常都来自跨国公司,深谙千亿级企业的管理之道。由于来自房地产之外的行业,因此他们的引进调整了万科看问题的角度。例如房地产流程,以前万科是站在房地产的角度看流程,现在则需要站在流程的角度看房地产,也因此万科引进宝洁的CIO,从流程管理的角度、按流程管理的方法去管理流程,得到很多新的收获。

万科企业监事会议事管理制度(doc 5页)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维护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监事做出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职责。 第四条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六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上届监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出。 第九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章监事会及监事会主席的职权 第十条监事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监事应对公司财务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监事应对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要求其予以纠正,并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或向有关机关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与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诉讼。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第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万科集团简介公司简介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以房地产为核心业务,是中国大陆首批公开上市的企业之一。至2002年底,公司总资产82.16亿元,净资产33.81 亿元,拥有员工6055名,全资及关联公司43家。公司于2000及2001年两度分别入选世界权威财经杂志《福布斯》全球最优秀300家和200家小型企业,公司的良好业绩、企业活力及盈利增长潜力受到市场广泛认可。 1988年12月,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2,800万股,集资人民币2,800万元,资产及经营规模迅速扩大。1991年1月29日本公司之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1年6月,公司通过配售和定向发行新股2,836万股,集资人民币1.27亿元,公司开始跨地域发展。 1993年3月,本公司发行4,500万股B股,该等股份于1993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B 股募股资金45,135万港元,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开发,为本集团的发展奠定了稳固基础。1997年6月,公司增资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83亿元,主要投资于深圳住宅开发,推动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2000年初,公司增资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6.25亿元,公司实力进一步增强。 公司于2001年将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万佳百货股份有限公司72%的股份转让予中国华润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成为专一的房地产公司。 公司于1988年介入房地产领域,目前已进入深圳、上海、北京、天津、沈阳、成都、武汉、南京、长春、南昌和佛山进行住宅开发。凭借一贯的创新精神及专业开发优势,公司树立了住宅品牌,并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大事记: 1988年12月,公司发行中国大陆第一份《招股通函》,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2800万股,集资2800 万元,开始涉及房地产业。 1991年1月,公司A股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配售和定向发行新股,集资1.3亿元人民币。 1993年,公司发行4500万股B股,募集资金4.5亿港元,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开发,为集团发展奠定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价值分析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价值分析 小组成员: 09工商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实验班 龚雪儿谢小琴胡安妮周婧丹 1.引言 万科,作为中国股市最早上市的股票之一,其在股市中的地位是不可代替的,其投资价值早已得到公认。自1991年至2004年,万科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25%,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31%;同期上市的企业,像万科这样持续十三年盈利增长的已堪称绝无仅有。这只著名的指标股发展到如今,其突出表现还会继续存在吗?如何衡量其现在的投资价值?这是投资者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 本文将通过对房地产行业介绍、万科基本情况介绍,以及对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分析,并通过对国家以及其个人发布的信息进行分析,将对万科的投资价值做出一些可行的分析。 2 万科基本情况 2.1万科基本情况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2007年公司完成新开工面积776.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45.3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金额523.6亿元,结算收入351.8亿元,净利润48.4亿元,纳税53.2亿元。 以理念奠基、视道德伦理重于商业利益,是万科的最大特色。万科认为,坚守价值底线、拒绝利益诱惑,坚持以专业能力从市场获取公平回报,是万科获得成功的基石。公司致力于通过规范、透明的企业文化和稳健、专注的发展模式,成为最受客户、最受投资者、最受员工欢迎,最受会尊重的企业。凭借公司治理和道德准则上的表现,公司连续五年入选“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连续第四年获得“中国最佳企业公”称号。 万科1988年进入住宅行业,1993年将大众住宅开发确定为公司核心业务。至2007年末,万科全国市场占有率为2.1%,业务覆盖到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经济圈为重点的二十九个城市。当年共销售住宅4.8万套,销售套数位居世界前茅,跻身全球最大的住宅企业行列。 经过多年努力,万科逐渐确立了在住宅行业的竞争优势:“万科”成为行业第一个全国驰名商标,旗下“四季花城”、“城市花园”、“金色家园”等品牌得到各地消费

监事会议事规则-通版

云垦集〔2016〕21号 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监事会议事规则(暂行)》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控股企业,总部各部门: 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现将《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2月2日 - 1 - / 8

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加强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云南省省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设机构,在监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处理监事日常事务,日常管理由公司负责。监事会副主席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监事会会议通知应提前十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应提前两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在下列情况下,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六)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 3 - / 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姓名:章晨 班级:08级电子商务 学号:200810450122 指导老师:孙万欣黄丽萍 毛剑峰万洁 聂铭洁 日期:2010.6.28

目录 一、公司简介 (3) 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纵向分析和横向分析 (4) 三、比率分析 (5) (一)偿债能力分析 (5) (二)营运能力分析 (6) (三)获利能力分析 (7) 四、分析结论 (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一、公司简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2008年公司完成新开工面积523.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29.4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金额478.7亿元,结算收入404.9亿元,净利润40.3亿元。 万科认为,坚守价值底线、拒绝利益诱惑,坚持以专业能力从市场获取公平回报,是万科获得成功的基石。公司致力于通过规范、透明的企业文化和稳健、专注的发展模式,成为最受客户、最受投资者、最受员工、最受合作伙伴欢迎,最受社会尊重的企业。凭借公司治理和道德准则上的表现,公司连续六次获得“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称号,2008年入选《华尔街日报》(亚洲版)“中国十大最受尊敬企业”。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万科1988年进入房地产行业,1993年将大众住宅开发确定为公司核心业务。至2008年末,业务覆盖到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经济圈为重点的31个城市。当年共销售住宅42500套,在全国商品住宅市场的占有率从2.07%提升到2.34%,其中市场占有率在深圳、上海、天津、佛山、厦门、沈阳、武汉、镇江、鞍山9个城市排名首位。 (三)公司行业分析 自创建以来,万科一贯主张“健康丰盛人生”,重视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和机会,鼓励员工和公司共同成长;倡导简单人际关系,致力于营造能充分发挥员工才干的工作氛围。2001年起,万科每年委托第三方顾问公司对全体职员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 公司努力实践企业公民行为。万科从2007年开始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由公司出资建设的广州“万汇楼”项目被广东省建设厅列为“广东省企业投资面向低收入群体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并于08年年中正式实现入住。08年12月31日,由公司全额捐建的四川绵竹遵道镇学校主教学楼及卫生院综合楼交付仪式在四川遵道正式举行,成为震后首批企业捐建的永久性公共建筑。 未来,房地产市场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期,住宅企业在绿色建筑的研发、制造方面的能力,在绿色社区的营造、维护方面的能力,都将成为产品竞争力中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并可能在其他产品、服务日益同质化的情况下,成为未来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依法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 第三条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专业委员会。如: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评委员会、提名与人力资源规划委员会等。 第四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它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会职权第五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决定公司的投资、资产抵押等事项;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本文出处为大秘书网、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9)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10)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资产重组的方案;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3)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章董事长职权第六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它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它文件; (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 《公司治理》 案例分析 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班级信计1202班~ 姓名杜帅 学号 0226 成绩

[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一、前言 近几年,被称为“年报补丁”的财务重述现象愈演愈烈,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许多学者认为财务重述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把财务重述作为一种盈余管理,甚至是操纵利润的手段。有鉴于此,本文以华锐风电自曝会计差错事件为研究对象,基于公司治理视角分析华锐风电的财务重述问题,深入研究了影响财务重述发生的公司内部治理缺陷,以期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加强政府机构监管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华锐风电财务重述案例 华锐风电公司是风电领域著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06年成立,2011 年1月成功上市。以90元超高价发行的华锐风电一上市就被二级市场投资者抛弃,开盘即跌破发行价,随后一直下跌。当年的风电行业冠军,如今却迅速衰落、面临退市风险。2013 年3月6日,华锐风电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账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涵盖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净利润等四个方面。从披露的差异比例来看,净利润差异比例已经达到了%,也就是说,由于“会计差错”,该公司 2011 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数据虚增了亿元。而对于此次会计差错,公司将其归咎于 2011 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中部分项目设备未到项目现场完成吊装,导致 2011 年度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应调减公司 2011 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 929 026 元、营业成本657 113 元及净利润 176 923 元,同时对公司 2011 年度其他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2013 年 5 月 29 日,华锐风电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根据公司自查和媒体曝光,华锐公司主要存在虚报收入、虚增利润的问题。华锐风电的收入确认需要同时满足签订销售合同、签署设备验收手续、完成吊装并取得双方认可这三个条件。相比前两个确认条件,完成吊装是完成难度最低的条件。而事

万科基本情况分析

一、万科基本情况介绍: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以房地产为核心业务,是中国大陆首批公开上市的企业之一。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资产105.6亿元,净资产47.01亿元。 1988年12月,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2,800万股,集资人民币2,800万元,资产及经营规模迅速扩大。1991年1月29日本公司之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1年6月,公司通过配售和定向发行新股2,836万股,集资人民币1.27亿元,公司开始跨地域发展。1992年底,上海万科城市花园项目正式启动,大众住宅项目的开发被确定为万科的核心业务,万科开始进行业务调整。1993年3月,本公司发行4,500万股B股,该等股份于1993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B股募股资金45,135万港元,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核心业务进一步突显。1997年6月,公司增资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83亿元,主要投资于深圳住宅开发,推动公司房地产业务发展更上一个台阶。2000年初,公司增资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6.25亿元,公司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于2001年将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万佳百货股份有限公司72%的股份转让予中国华润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成为专一的房地产公司。2002年6月,万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亿,进一步增强了发展房地产核心业务的资金实力。公司于1988年介入房地产领域,1992年正式确定大众住宅开发为核心业务,截止2002年底已进入深圳、上海、北京、天津、沈阳、成都、武汉、南京、长春、南昌和佛山进行住宅开发,2003年万科又先后进入鞍山、大连、中山、广州、东莞,目前万科业务已经扩展到16个大中城市凭借一贯的创新精神及专业开发优势,公司树立了住宅品牌,并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万科A偿债能力分析 (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奋业务。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运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由上届董事会或连续一百八十个交易日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的选举按照有关法规执行。 第六条董事因故离职,补选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运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七条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能够设置审计委员会、投资与决策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各专门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事程序等工作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八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治理公司股权、证券和有关法律文件档案及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资料,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可组织人员承办董事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为: 1、投资决策程序:董事会托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中长期进展规划、年度投资打算和重大项目的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关于需提交股东大会的重大经营事项,按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2、财务预、决算工作程序:董事会托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补偿等方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制定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3、人事任免程序:按照董事会、总经理在各自的职权范畴内提出的人事任免提名,由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向董事会提出任免意见,报董事会审批。 4、重大事项工作程序:董事长在审核签署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文件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定其可行性,经董事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签署意见,以减少决策失误。

万科公司治理

万科公司治理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知识管理部 2008年11月 修订记录 版本号发布日期编制审核备注 V1.0 2008-11-20 知识管理部房地产业务部审核通过

目录 背景:........................................................................................................................................................................- 3 - 1 万科的股权结构及模式分析............................................................................................................................- 3 - 1.1万科股份制改造历程............................................................................................................................- 3 - 1.2“三头博弈”模式分析........................................................................................................................- 4 - 2 万科清晰的公司治理结构................................................................................................................................- 4 - 2.1万科公司治理理念................................................................................................................................- 5 - 3 万科职业经理人制度........................................................................................................................................- 5 - 3.1经理人变更一览....................................................................................................................................- 6 - 3.2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 6 - 3.2.1 职业经理人是万科生存、扩张所必需的第四种要素.............................................................- 6 - 3.2.2 用企业文化激发职业经理人的热情和持续进取心态.............................................................- 6 - 3.2.3 不断打造职业经理人的团队意识.............................................................................................- 6 - 4 万科股权激励制度............................................................................................................................................- 7 - 4.1 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 7 - 4.2股权激励的对象....................................................................................................................................- 7 -

万科公司简介

万科公司简介 万科简介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2014年公司完成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金额亿元,营业收入亿元,净利润亿元。 万科认为,坚守价值底线、拒绝利益诱惑,坚持以专业能力从市场获取公平回报,是万科获得成功的基石。公司致力于通过规范、透明的企业文化和稳健、专注的发展模式,成为最受客户、最受投资者、最受员工、最受合作伙伴欢迎,最受社会尊重的企业。凭借公司治理和道德准则上的表现,公司连续七次获得“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称号。 万科1988年进入房地产行业,1993年将大众住宅开发确定为公司核心业务。至2014年末,业务覆盖到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经济圈为重点的40个城市。2014年在《欧洲货币》评选的“全球最佳房地产开发企业”榜单中,万科获得全球住宅类开发企业第一名。 万科1991年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家上市公司,持续增长的业绩以及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赢得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先后入选《福布斯》“全球200家最佳中小企业”、“亚洲最佳小企业200强”、“亚洲最优50大上市公司”排行

榜;多次获得《投资者关系》等国际权威媒体评出的最佳公司治理、最佳投资者关系等奖项。 经过多年努力,万科逐渐确立了在住宅行业的竞争优势:“万科”成为行业第一个全国驰名商标,旗下“四季花城”、“城市花园”、“金色家园”等品牌得到各地消费者的接受和喜爱;公司研发的“情景花园洋房”是中国住宅行业第一个专利产品和第一项发明专利;公司物业服务通过全国首批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公司创立的万客会是住宅行业的第一个客户关系组织。同时也是国内第一家聘请第三方机构,每年进行全方位客户满意度调查的住宅企业。 自创建以来,万科一贯主张“健康丰盛人生”,重视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和机会,鼓励员工和公司共同成长;倡导简单人际关系,致力于营造能充分发挥员工才干的工作氛围。2014年,在全球人力资源咨询公司翰威特组织的“2014年中国最佳雇主”评选中,万科成为10家上榜企业中唯一的房地产企业。 ) 公司致力于不断提升产品品质。至2014年,万科共有19个项目获得“詹天佑大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其中天津公司水晶城、广州公司四季花城、中山公司城市风景项目先后获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公司持续推进住宅产业化。2014年,万科北京假日风景项目b3#、b4#楼被授予“北京市住宅产业化试点工程”称号。东莞市万科

xx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

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透过“万科控制权之争”分析万科公司治理缺陷

透过“万科控制权之争”分析万科公司治理缺陷2015年年末,在中国资本市场发生了一起国民关注度极高的事件,媒体将这起事件称为“万宝之争”。“万宝之争”即是以王石为代表的万科管理层和宝能系围绕万科控制权展开争夺这一事件的简称。尽管“万科控制权之争”局势复杂,并且引发了专业人士的广泛讨论,但所有分析讨论都围绕公司治理、收购行为、收购资金的组织方式这三个领域展开。一直以来万科因优秀的公司治理饱受好评,吊诡的是,“万科控制权之争”事件发生以后,受到诸多争议与抨击的正是万科的公司治理。 本文拟透过“万科控制权之争”分析万科的公司治理缺陷。在查阅了国内外主要公司治理评价系统的内容并综合考虑万科自身的状况之后,本文拟采用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管理层治理、信息披露这五个维度对万科的公司治理缺陷进行分析。具体而言,本文从股权集中度、股权结构形成过程、股权结构对控制权之争的影响这三个方面分析万科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从董事会组织结构、董事会运作状况、董事薪酬、独立董事这四个方面分析万科董事会治理存在的问题;从监事会组织结构、监事会运作状况这两个方面分析万科监事会治理存在的问题;从内部人控制这一方面分析万科管理层治理存在的问题;从完整性、真实性这两方面分析万科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万科股权结构过于分散,给万科公司治理造成比较大的负面影响;万科董事会受万科管理层控制,不能均衡代表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不具备独立性,未能做到诚信履职;万科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违背公司治理的种种行为未能尽到监督及纠正的职责;万科管理层权力过大,存在通过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推进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等情况,万科有成为内部人控制企业的嫌疑;万科的信息披露更是存在诸多遗漏和不实之处,中小股东无法依据已有信息做出投资决策。 万科是我国公司治理领域的标杆企业,“万科控制权之争”暴露出模范企业实则隐藏着大问题,其他企业应当以此为鉴,加强公司治理这一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本文拟通过对万科公司治理缺陷的分析,提取出能供其他企业借鉴的公司治理经验。此外,本文通过独立思考向监管层提出几条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监管现状的建议,中小股东作为资本市场的弱势群体,理应有一个更健全、更透明的投资环境。

万科内部控制制度汇编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手册》、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责: (一)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 (三)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各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内部: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四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 (一)通过授权管理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一线公司的具体职责范围;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和总经理办公室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以下事项须由股东大会讨论: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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