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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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是思维的细胞,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在思维过程中人们依靠概念构成判断并形成推理。

概念的语言形式是语词(词或词组)。

语词在语法上有词性、词义、词类等内容。

概念在逻辑上有内涵和外延、种类、关系等内容。

一般来说,概念要通过语词来表达,但有些语词不表达概念(叹词等)

有的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有的语词也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因此,概念与语词并非完全是对应关系。

概念的内涵与词义相当,但也有区别。

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的,词义是表达概念内涵的词概义通过概念间接地反映客观事物。

他们的层次是:客观事物――概念――词。

因此,词义有表达概念的作用,但又不能将两者等同,可以有一词多义,也可以一义多词。

由于同一概念在不同语言环境中,可以有不同的表达意义,因此,对语言中概念的逻辑分析不能离开词义和语境。语法上出现用词不当的语病,从逻辑上分析主要是由于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能准确把握造成的。而逻辑上出现的错误,如概念不明、外延过宽、限制不当等,又是通过词义以语词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对这一部分分类,虽然有的侧重内涵,有的侧重外延,但总的原则是把二则结合起来考虑的。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一种逻辑方法。科学定义可以用简练语言揭示概念的本质特征,帮助人们把获得的知识以凝缩的形式巩固下来,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发展人们的认识。但逻辑学不能给人们提供各种定义的内容,它主要提供定义的方法和规则。

定义的结构包括被定义项(Ds)、定义项(Dp)和定义联项(=)三部分。

定义公式为“Ds=Dp”。

下定义的一般方法是通过邻近的属概念加上种差(被定义项与其并重概念间的差异属性),简称“属加种差”方法,如“直径(被定义项)是通过圆心的(种差)弦(属概念)。

定义规则是:

(1)定义项与被定义项必须外延同一(相应相称);

(2)定义不应循环;

(3)定义不应否定陈述;

(4)定义不应使用比喻。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它由概念组成,并由它组成推理。因此,判断是联结概念与推理的重要环节。

判断的主要特征是有所断定(肯定或否定)和具有增加值。

判断的语言形式是语句,但语句并非都表达判断。并且,同一判断可以由不同语句表达,同一语句也宽达不同判断。因此,判断与语句之间存在着不完全的对应关系。

性质判断的结构包括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个部分;

语句结构包括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六个部分。

一般来说,判断的主项与句子中的主语部分相当,判断中的谓项与句子中的谓语部分相当。但是,它们之间并不是完全对应关系。联项是由谓语动词“是”(判断词),或由状语副词和谓语动词结合成“不是”来表示。量项一般禹示数量的定语表示。因此,对判断作逻辑分析,既要注意逻辑与语法的关联,又要注意二者的区别。

对于关系判断、模态判断以及各种复合判断的逻辑分析,就更为复杂些,如有些判断的谓项是由动宾结构组成的,究竟按性质判断还是按关系判断分析?

例如:

关系前项关系

词关系后项

我们热

爱社会主义祖国

———————

———————

主项谓项对此种没有判断词,而是由及物动词构成动宾结构作谓项的判断,如果分析为性质判断,则需增加判断词加以代造(“我们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这样往往与原句的表达意义不尽一致,按关系判断分析较符合句意。

另外,关于逻辑分析与意义分析的关系问题,也是对于语句进行逻辑分析时必然要遇到的问题。

总的来说,对自然语言表达的逻辑分析,必须与事理分析结合起来才有实际意义。这一点在对概念或简单判断的分析中是很明显的。一个明确的概念或一个真实的判断都要与客观事理相符,但在复合判断的分析中,由于它的逻辑性质不是直接由事理关系决定的,而是由它所包含的简单判断之间的真假值,或者说是由联结项的性质决定的,这样就会出现逻辑关系与事理关系不尽一致的情况。

选言判断是断定几种可能情况至少有一种情况存在的判断。它是由选言肢(肢判断)和联结项(连词)所组成。

选言判断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两种。

假言判断是断定一种情况是另一种情况条件的判断。它是由假言肢(前件与后件)和联结项(连词)所组成。

假言判断有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和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三种。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

推理是由概念构成判断的基础上扩展而成,是人们表述和论证的重要思维工具。

推理是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它的语言形式一般表现为因果复句,也可以是一个句群或一个语段。

推理在语言表达中的一般联结词是“因为,所以”、“由于,因此”等,但在具体行文中可以省略其中一项或几项都省略。只要上下文具有前提和结论关系就宽达一个推理。

推理的种类很多,传统分类为:演绎推理(一般推出个别)、归纳推理

(个别推一般)、类比推理(个别推个别)。

演绎推理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包括直接推理、三段论推理、各种复合判断推理等,且各有其推导的具体方法和规则。

如直接推理中换质法规则、换位法规则以及通过“逻辑方阵”的直接推理规则。

三段论推理的一般规则、四个格的特殊规则。

各种不同类型的假言推理、选言推理、、联言推理、关系推理和模态推理中的各种规则等,都是我们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时必须掌握的。

对语言材料进行推理的分析是一个比概念、判断的分析更为复杂的问题。它不但要求熟悉各项推理规则,还要求对作者的思路要有总体的把握,对行文的层次要有清楚准确的分析,同时还要考虑事理关系和语境条件等。关键是揭示作者行文中所包含的推理的思路,不但要看行文,还要揭示相关的隐含语义。然后,对照有关推理规则,判明正误。

逻辑只提供推理的方法和规则,前提是否真实问题,逻辑不能解决,但在日常思维的语言表中,进行各种必然性演绎推理时,要保证推理必然为真的结论,必须具体两个必要条件:(1)前提真实,(2)推理合乎逻辑规则,二者缺一不可。

如果前提真实,推理不合逻辑;或者前提不真,推理合乎逻辑,都不能推出必然真的结论。在日常语言表达中,运用直接推理、三段论推理、复合判断推理等,都要遵守这个原则。

所谓“逻辑方阵“,是指在同一素材(主项与主项相同、谓项与谓项相同)的A、E、I、O四种性质判断之间的真假的推规律。由于用正方形加对角线表示A、E、I、O之间的真假对当关系,故名”逻辑方阵“。

A――――――反对-―――――E

矛矛

I

下反对

O

1.

反对关系:A真,E必假;A假,E不定(可真可假)。

E真,A必假;E假,A不定。

2矛盾关系:A真,O必假;A假,O必真。

O真,A必假;O假,A必真。

E、I之间同理。

3差等关系:A真,I必真;A假,I不定。

I真,A不定;I假,A必假。

E、O之间同理。

4下反对关系:I真,O不定;I假,O 必真。

O真,I不定;O假,I必真。

根据“逻辑方阵’真假对当关系,A判断与I判断之间为差等关系,

只能有A(所有S都是P)真推出I(有的S是P)真,不能由A(所有S都是P)假推出I(有的S是P)真。

所谓“三段论“,是由两个已知判断(包含一个共同概念),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其组成包括三个不同的项(概念)和由这三个项构成的三个判断。

例如:

凡“人“(中项)都”会死“(大

项)(大前提)

“张某“(小项)是”人“(中

项)(小前提)

―――――――――――――――――――――――――――

所以,“张某“(小项)是”会死“(大

项)(结论)

用符号S、P、M分别表示小项、大项、中项,可列出公式:

M――――P

S――――M

――――――――――――――

S――――P

正确进行三段论推理,必须遵守两个必要条件:(1)前提真实,(2)形式正确(符合推理规则)。

三段论推理的一般规则有七条:

一.一个三段论中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违反此规则叫“四概念”错误。

二.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不能两次都不周延。违反此规则叫“中

项不周”错误。

三.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到结论中不得周延。违反此规则叫“大项误周”或“小项误周”的错误。

四.前提中有一否定则结论必否定;结论否定则前提必有一否定。

五.前提中有一特称则结论必特称。

六.两个否定前提得结论。

七.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结论。

假言推理有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是以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为前提的假言推理。有两个正确式:(1)肯定前件式,(2)。否定后件式。

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是以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为前提的假言推理。有两个正确式:(1)否定前件式,(2)肯定后件式。

选言推理有相容的与不相容的两类。

所谓相容选言推理,是以相容选言判断为前提的选言推理。其正确式只有一个:否定肯定式(由否定一个选言肢,推出肯定另一选言肢)。

所谓不相容选言推理,是以不相容选言判断为前提的选言推理。其正确式有两个:

(1)肯定否定式,(2)否定肯定式。

在对语言表达作逻辑分析时,首先要区别这两种选言推理,然后根据不同的推理规则进行分析。

常见的关系推理主要有对称性、反对称性,传递性、非传递性等关系推理。而非对称性、非传递性不能构池然性推理。因此,再运用关系推理时要注意不要把两种关系性质不同的推理混淆,关键是对各种关系词所表示的各种关系的性质有准确的了解,才能根据关系性质正确进行关系推理。

摸态推理的形式很复杂,有直接模态推理、三段论模态推理等。模态词有必然、可能等,用各种模态词构成的模态判断之间也具有不同的逻辑联系。直接模态推理的真假关系可以用模态方阵表示。如由“侵略者必然要失败”可直接推出“侵略者不可能不失败”,就是按“模态方阵”中矛盾关系推出的。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是人类长期思维经验的总结,是人们正确思维必须

遵守的共同准则。人们在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各种思维形式时,除必须遵守各项具体规则外,还要符合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要求。

逻辑的基本规律主要有三条,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这三条规律都要求人们保持思维的确定性,只是各自的角度不同而已。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一律要求每一思想都要保持自身的确定性;

矛盾律要求一个思想及其否定(相反或相矛盾),不能同时为真的;

排中律要求对两种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时都否定,其中必有一个思想是真的。

遵守这三条规律可使思维保持确定性和无矛盾性,使语言表达清晰而又有条理,有助于交际获得成功。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是思维的规律,不是事物的规律。它只是对思维提出要求,而不对人们如何认识客观世界提出要求。因为逻辑不是世界观,而是思维工具。因此,我们在对思维进行逻辑分析时,决不能把逻辑规律与客观事物规律等同起来,因为它们分别是两个领域的规律。如果将思维规律等同于事物规律,就等于取消了思维规律,也就取消了逻辑。长期以来,人们非常注重对客观世界规律的认识,而忽视对主观思维规律的了解与把握,这也是在语言表达中,造成逻辑缺失现象的原因。应当看到,遵守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是人们在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中,避免思维陷于混乱,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也是人们的理性思维和科学精神的体现。

在语言表达中,常见的违反逻辑基本规律的逻辑错误,其中以违反同一律或矛盾律的现象较多。违反思维规律的错误,往往与概念、判断或推理方面的错误连在一起,所以有时对同一个病例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析。

我们无论写文章还是作报告,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主题或中心思想,并且要求写文章、作报告自始至终不能离开这个主题或中心思想。一篇文章、一个报告的主题或中心思想,在逻辑上称做论题。在同一思维过程中,论题必须保持前后一致,不能中途转移或偷换。如果一篇文章或一个报告中途离了题,文章的作者或报告人漫无边际去扯一些与原来的议题毫不相干的事,这就叫“文不对题”又叫“离题”。

论证方面的逻辑错误

论证就是用已知的真实判断确定某一判断真实性的思维过程。

论证是对概念、判断以及推理的综合运用,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思维形式。

论证由论题、论据、论证方式组成。

论题相当于推理的结论,论据相当于推理的前提。

论证一般是先有论题,然后用论据证明论题的真实性,而

推理是先有前提,然后推出结论。

论证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推理形式。

论证方式有演绎论证、归纳论证和类比论证等。

演绎论证是属于必然性论证、归纳论证和类比论证,除完全归纳论证外,都属于或然性论证。

论证方法可分为直接证法和间接证法两种。

直接证法是以事实或一般原理为论据直接确定议题真实性的论证方法。

间接证法是通过否定与原论题相矛盾的论题或否定其他的有关论题,从而间接确定原论题真实性的论证方法(如反证法、选言证法等)。

逻辑论证的一般规则:

论题方面:(1)论题必须清楚明确,

(2)论题必须保持同一。

论据方面:(1)论据必须真实,

(2)论据不能依赖论题,

(3)论据不应使用未经证实的论断。

论证方面:要求从论据必须能合乎逻辑地推出命题。

论证是演说、报告、谈判、辩论以及专业论文中常用的思维形式。

违反论证规则的逻辑错误主要有:偷换论题。论据虚假、循环论证、论据不足、预期理由、推不出来、诡辩谬误等。

从广义说,论证也包括反驳,因为反驳是用已知的真实判断确定某一判断虚假的思维过程。

反驳是一种特殊的证明,他于证明的目的相反,证明是要确定某论证的论题的真实,而反驳是要确定某论证的论题虚假或不能成立。

反驳论题有直接反驳和间接反驳两种方法。

直接反驳即直接用事实或一般原理论证某论题是假的。

间接反驳即证明与某论题相矛盾(或反对)的论题是真的,从而确定某论题是假的。

这些方法也可应用于反驳论据,从而证明论据虚假,但要注意驳倒了论据不等于驳倒了论题,只可以使论题丧失根据而不能成立。

反驳论证方式是通过指出论据与论题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从而证明论题不能成立。

这些都是基本的反驳方法。

由于反驳实际上是用一个证明去推翻另一个证明的过程,因此,论证的规则一般可作为反驳的规则。

在反驳过程中,如果违反了论证的规则,就会使反驳无效。

循环论证是指在一个论证过程中使用的论据直接或间接依赖论题的逻辑错误,也称“恶性循环”。

论据不足是在论证过程中由于论据不充分因而不能不能确定论题真实性的一种逻辑错误。

反驳是论证的一种特殊方式,它是根据已知的真实判断确定某一判断虚假的思维过程。实际上也是用证明去推翻对方的论题。因此,其反驳过程离不开对各种相关推理的运用,如果推理失误,反驳就无效。

无效反驳是在反驳(证明对方论题是假的)过程中,由于违反了论证规则而不能证明对方论题是假的。反驳过程中,如果篡改对方论题,也会使反驳无效。

谬误是指在思维和语言表达中所产生的一切逻辑错误。

谬误可分为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两大类。

形式谬误是指违反逻辑形式规则的谬误,如前面列举的“直言误推”、“假言误推”等;

非形式谬误是指除形式谬误以外的谬误,如”以人为据“。”诉诸怜悯“等。而诡辩,也属谬误,但它是故意违反逻辑而又貌似合乎逻辑的一种谬误论证。因此,诡辩是谬误,而谬误并不都是诡辩》诡辩的特点在于”貌似合乎逻辑“,具有故意欺骗性。

在日常语言交流或论辨中,常遇到各种不同类型的诡辩。由于它们常披以逻辑外衣,因而更需要用逻辑来破解。

逻辑学基础教程课后练习题答案汇总

《逻辑学基础教程》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绪论 一、填空题 1.逻辑学研究思维是暂时撇开(具体容),专门研究(形式)。 2.任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即(逻辑常项)和(变项)。 3.逻辑常项是指逻辑形式中(不变)的部分,变项是指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 判别逻辑形式的类型的唯一依据是(逻辑常项)。 4.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及其特点决定形式逻辑是一门(工具)性学科,它是没有(民族、阶级)性的。 二、单项选择题 1.思维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B) A.思维的容B.逻辑常项 C.逻辑变项D.语言表达形式

2.“所有S是P”与“有的S不是P”,(B) A.逻辑常项相同但变项不同B.逻辑常项不同但变项相同 C.逻辑常项与变项均相同D.逻辑常项与变项均不同3.“任改革者不是思想僵化的,有些干部是改革者,所以有些干部不是思想僵化的”。 此推理的逻辑形式是(B) A.所有M不是P,S是M,所以S不是P B.所有M不是P,有些S是M,所以有些S不是P C.有些M不是P,有些S是M,所以S不是P D.M是P,S不是M,所以S不是P 三、指出下列各段文字中个“逻辑”一词的含义 1.“虽说马克思没有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 答:前一个“逻辑”是指逻辑学,即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后一个“逻辑” 是指某种理论观点。 2.写文章要讲逻辑。 答:思维的规律和规则。 3.跨过战争的艰难路程之后,胜利的坦途就到来了,这是战争的自然逻辑。 答: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 4.艾奇逊当面撒谎,将侵略写成了“友谊”……美国老爷的逻辑,就是这样。 答:表示某种特殊的立场观点或论证法 四、下列各组命题是否具有相同的命题形式?为什么?

逻辑学深刻复习知识点

逻辑学复习知识点 前言:逻辑学:传统逻辑、现代逻辑;它是基础性,工具性的学科(更直接,更系统)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什么是逻辑学 1.“逻辑”的含义:源于古希腊,原意:思想,言辞,理性,规律。 逻辑是一门学科,即逻辑学(思维科学)。 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逻辑学的研究目的:总结出人们正确运用各种思维形式的逻辑规律。 思维:感性认识(感觉,知觉,表象)和理性认识(概念,命题(判断),推理) 思维的形式结构(思维的逻辑形式):包括逻辑常项和变项 逻辑常项:不随思维具体内容变化而变化,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具体类型的唯一依据。 传统逻辑:自然语言(日常用语)现代逻辑:人工语言(符号语言:表意符号,公式,公式序列) 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逻辑规则:仅适用于某种思维形式。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普遍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思维形式。(传统逻辑定义)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表现方式: 现代逻辑的基础部分:经典命题逻辑,经典谓词逻辑(表现方式:重言式(重言蕴涵式,重言等值式))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1.逻辑学的性质:工具性,全人类性(没有民族性,阶级性) 2.逻辑学的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年规定的七大基础学科:逻辑学、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三方面作用:促成逻辑思维由自发向自觉转变;培养和提高人们认识事物、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帮助识别、驳斥谬误和诡辩。 3.第三节逻辑简史 逻辑学的历史:两千多年逻辑学的三大源头:古中国、古印度、古希腊。 西方逻辑:以古希腊逻辑为先河,在发展的历程中完整地经历了传统和现代两个形态。(以此为例) 传统逻辑的诞生与发展: 传统逻辑:由亚里士多德开始直至莱布尼兹之前的整个逻辑类型。特点:借助自然语言,主要范围是常见日常思维类型。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公元前322):古希腊著名学者,第一次全面、系统研究逻辑学主要问题,首创逻辑学这门科学。被称作“西方逻辑之父”,主要逻辑著作《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辩谬篇》,分别论述概念、命题(判断)、推理、论证、论辩的方法和如何驳斥诡辩的问题。哲学著作《形而上学》系统论述了矛盾律、排中律,涉及同一律。奠定了西方逻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及欧洲中世纪的逻辑学家:研究了假言命题、选言命题、联言命题和推理形式,提出相应推理规则。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17世纪,实验自然科学兴起和发展,研究了科学归纳法问题。《新工具》一书中提出科学归纳的“三表法”:“存在和具有表”、“差异表”、“程度表”,奠定归纳逻辑的基础。 穆勒(1806-1873):19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在《逻辑体系》(我国近代学者严复译为《逻辑名学》)把科学归纳法发展为五种: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至此,传统逻辑的基本框架大致形成。 现代逻辑的兴起与发展: 现代逻辑(“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由莱布尼兹奠定基本思想,目前仍在不断发展中的逻辑类型。特点:借助人工语言(符号语言),建立形式系统,对研究对象整体把握。 莱布尼兹(1646-1716):德国著名数学家、哲学家。17世纪末期,提出用数学演算的方法处理演绎逻辑;

逻辑学基本内容

逻辑学 第二章性质命题 一性质命题的四种形式 1 全称肯定判断 形式:所有S是P,写作SAP,简称A判断 2 全称否定判断 形式:所有S不是P,写作SEP 简称E判断 3 特称肯定判断 形式:有些S是P,写作SIP,简称I判断。 4 特称否定判断 形式:有些S不是P,写作SOP ,简称O判断 三词项的周延性:主谓项概念外延数量的断定情况 1、周延性是对主谓项外延情况的形式断定,而非实际存在情况的断定。单称命题的 周延性与全称命题同。 2 、“是”P 则P不周延,“不是P”,则P周延 主词相同和谓词相同称同素材性质命题。 同素材性质命题的全称肯定命题、全称否定命题、特称肯定命题和特称否定命题之间存在着某种真假关系,这种关系亦称对当关系。 二同素材性质命题的逻辑方阵 刻画“对当关系”的图示,俗称“逻辑方阵”,逻辑方阵假词主词对象是存在的。 四性质命题的变形推理 1 换质法:换质不换位,谓项正负反 换位法:换位不换质,主谓莫扩展 是通过调换主谓词项的位置得到一新命题。换位不改变命题的质。 根据源命题和换位命题的量项是否相同可把换位法区分为单纯换位和限量换位两种。 1 单纯换位:换位命题和原命题的量项相同的换位法,为单纯换位 (1)所有S不是P 换位所有P不是S SEP PES (2)有的S是P, 换位:有的P是S SIP PIS 2 限量换位:改变原命题的量的换位法 (1)所有S是P,换位:有的P是S SAP PIS (2)SAP PAS (3)SOP命题不能换位 SOP POS 3 换质位法:先换质后换位,也可先换位后换质 有的S是P,换质为有的S不是非P ,这SOP 不能换位 换位法是演绎推理,演绎推理的特点是若前提是真的,推出的结论也应该是真的。

逻辑学笔记整理

《逻辑学》笔记整理 2012300160016 马院12级思政杨郑伟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和逻辑学 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逻辑”这个语词由英语Logic音译而来,导源于希腊文,原意是思想、理性、言词、规律等。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其含义主要有: 1、客观规律性。例如:“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是生活的逻辑”。这里的“逻辑”是指生活的规律性。 2、思维的规律性。例如:“应该合乎逻辑地思维,明确地表达思想”。这里的“逻辑”是指思维要合乎思维的规律。 3、某种理论观点。例如:“明明是侵略,却说成是友谊,这是强盗的逻辑”。这里的“逻辑”是指一种荒谬的理论。 4、与“逻辑学”同义,指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例如:“认真学习逻辑知识,熟炼运用逻辑知识,对思考问题、写文章、说话、办事以及进一步发展智力都大有好处”。这里的“逻辑”便是指逻辑学。 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它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简单的逻辑方法。 思维的形式结构也叫思维的逻辑形式,它是由逻辑常项和变项组成的。综上所述,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和简单的逻辑方法的学说。推理形式及其有效性的判定是它的核心内容。 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与意义 一、逻辑学的性质 从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可知,这门科学提供给人们的是认识事物、表达论证思想时必须运用的一种思维工具,所以,它是一门工具性质的科学。 二、学习逻辑学的意义 学习逻辑学的根本意义,是训练和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其自觉地运用逻辑知识,提高学习和工作的质量。 具体来说,学习逻辑学的意义主要有: 第一,有助于正确认识事物,从已知进到未知。 第二,有助于准确、严密地表达和论证思想。

逻辑学基础重点_逻辑学重点归纳

逻辑学基础重点_逻辑学重点归纳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重点 一、填空题1分*10 二、单选题2分*10 三、图解题共10分 1.用欧拉图表示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3分*2 2.在括号内填上适当的符号,使之成为一个有效的三段论 2分*2 四、证明题共12分 1.证明三段论的有关规则 6分*1 2.依据判断变形进行的直接推理 3分*2 五、分析题 4题共24分 三段论、对当关系推理、逻辑的基本规律、穆勒五法、真值表六、综合题 3题共24分综合推理 1亚里士多德被成为逻辑学之父。 2.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是概念质的规定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是概念量的规定性。 3.概念的种类: 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肯定概

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4.概念间的关系: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所有的b都是a,则a、b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都是a,但有的a 不是b,则a、b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但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4)交叉关系:若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交叉关系; a b (5)全异关系(不相容关系):若所有的a都不是b,所有的b都不是a,则a、b之间为全异关系,包含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6)矛盾关系:反对关系: 5.下定义的方法:属加种差的方法,公式:被定义项=种差+属概念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是同一个系。否则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否则犯“同语反复”或

逻辑学知识要点

逻辑学知识要点 上篇逻辑推理 逻辑学主要是从形式上or结构上来研究推理的正确性或者有效性的科学。 任何推理形式都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组成。∕逻辑常项:推理形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是判定一种推理形式的类型的唯一根据,也是区别不同类型的推理形式的唯一根据。∕无论给变项代入何种不同的具体内容,推理形式不会改变。 如果只要分析到所包含的简单命题即原子命题为止即可判定,那么这类推理称为复合命题推理,简称推理命题,相应的逻辑称为命题逻辑。∕逻辑常项、命题变项。 必须分析到简单命题即原子命题所包含的概念即词项才能判定,则这类推理称为简单命题推理,简称词项推理,相应的逻辑称为词项逻辑。∕逻辑常项、词项变项。 第一章基本复合命题及其推理 1、负命题 负命题:就是通过否定某个命题所得到的命题,又叫做命题的否定。 一般公式是:并非¬。∕“并非“为联结词,常用符号“¬”表示,读作“并非”。 真假特征:p与“¬p”矛盾。 2、联言命题及其推理 ⑴联言命题:就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命题。 一般公式是:p并且q。∕“并且“为联结词,常用符号“∧”表示,读作“合取”。 “……和……”、“即……又……”、“不但……而且……”、“虽然……但是……”等表示并列关系、递进关系、转折关系的词语都是“并且”的意思。 真假特征:联言支p,q同时真,联言命题p∧q为真;p,q同时假,p∧q为假。 ⑵联言推理:就是前提or结论为联言命题,并且根据其真假特征所进行的推理。 推理形式有:分解式(由前提中一个联言命题为真,推出其任一支命题为真的推理)、组合式(由前提中一些支命题为真,推出这些支命题所组成的联言命题为真的推理)。 3、选言命题及其推理 选言命题是断定几个可能的事物情况中至少有一个事物情况存在的命题。 ①⑴相容的选言命题:至少有一个存在并且可以同时存在的选言命题,即选言支(p,q)之间具有并存的关系,p,q不同假。 一般公式是:p或者q。∕“或者“为联结词,常用符号“∨”表示,读作“析取”。

法律逻辑学第二讲

幻灯片1 法律逻辑学 幻灯片2 第三章简单命题及其推理 ●第一节命题和推理的概述 ●第二节直言命题 ●第三节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 ●第四节直言命题的间接推理——三段论 ●第五节关系命题及推理 幻灯片3 第一节命题和推理的概述 ●一、命题概述 ●(一)命题与判断 ●1、命题,就是对思维对象有所陈述的思维形式。 ●例如: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②3大于5。 ●③人都是自私的。 ●命题的两个逻辑特征:(1)对思维对象的性质或关系有所陈述; ●(2)总是或真或假。 ●逻辑学将真假二值统称为真值,用“1”表示真的真值,用“0”表示假的真值。 幻灯片4 ●2、判断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断定是指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或关系有所肯定或否定。 ●例如:①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到惩罚的。 ●②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 ●③商品不等于劳动产品。 ●判断的两个逻辑特征:(1)对思维对象的性质或关系有所断定;(2)这种断定要么真 要么假 幻灯片5 ●3、命题与判断的区别 ●二者区别在于:被思维主体断定了的命题才是判断,而命题未必经过断定。 ●例如:哥德巴赫猜想:所有大于5的奇数都可以分解为三个素数之和。 ●公诉人指出:张君是个杀人犯。 ●判断只有在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的真假作出具体断定之后才能形成。 ●凡判断都是命题,但并非所有命题都是判断。 幻灯片6

(二)命题和语句 ●联系:命题和语句是思想认识内容与表达形式的关系。 ●区别: ●(1)命题和语句的本质不同。 ●命题是一种思维形式,是对思维对象所作的断定,没有地域、民族的差异。 ●语句是人们表达命题的语言形式,有地域、民族差异。 幻灯片7 ●(2)所有命题都要用语句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句都表达命题。 ●一般来说,陈述句都直接表达命题,而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不直接表达命 题。 ●例如: ●①李某是杀人犯。 ●②谁是本案的主犯? ●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④请不要抽烟! ●⑤被告人的行为是多么可耻啊! ●⑥啊,长城! 幻灯片8 ●(3)同一个命题可以用不同的语句表达。 ●例如: ●(1)凡正当防卫行为都是合法行为。 ●(2)没有一种正当防卫行为不是合法行为。 ●(3)不是合法行为的正当防卫是不存在的。 ●(4)难道有正当防卫不是合法行为? 幻灯片9 ●(4)同一语句在不同语言环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命题。 ●例如: ●①王小姐正在理发。 ●②我正在上课。 ●③他们三人一组。 ●④李律师是位老律师。 幻灯片10 (三)命题形式和命题的种类 ●1、命题形式——命题的逻辑结构 ●[例1] 不满10周岁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例2] 法律与道德是相联系的。 ●[例3] 他或者有罪,或者无罪。

《逻辑学基础教程》课后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绪论 一、填空题 1.逻辑学研究思维就是暂时撇开(具体内容),专门研究(形式)。 2.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就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即(逻辑常项)与(变项)。 3.逻辑常项就是指逻辑形式中(不变)的部分,变项就是指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判别 逻辑形式的类型的唯一依据就是(逻辑常项)。 4.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及其特点决定形式逻辑就是一门(工具)性学科,它就是没有(民族、 阶级)性的。 二、单项选择题 1.思维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B) A.思维的内容 B.逻辑常项 C.逻辑变项 D.语言表达形式 2.“所有S就是P”与“有的S不就是P”,(B) A.逻辑常项相同但变项不同 B.逻辑常项不同但变项相同 C.逻辑常项与变项均相同 D.逻辑常项与变项均不同 3.“任何改革者不就是思想僵化的,有些干部就是改革者,所以有些干部不就是思想僵化 的”。此推理的逻辑形式就是(B) A.所有M不就是P,S就是M,所以S不就是P B.所有M不就是P,有些S就是M,所以有些S不就是P C.有些M不就是P,有些S就是M,所以S不就是P D.M就是P,S不就是M,所以S不就是P 三、指出下列各段文字中个“逻辑”一词的含义 1.“虽说马克思没有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她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 答:前一个“逻辑”就是指逻辑学,即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后一个“逻辑” 就是指某种理论观点。 2.写文章要讲逻辑。 答:思维的规律与规则。 3.跨过战争的艰难路程之后,胜利的坦途就到来了,这就是战争的自然逻辑。 答: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 4.艾奇逊当面撒谎,将侵略写成了“友谊”……美国老爷的逻辑,就就是这样。 答:表示某种特殊的立场观点或论证方法 四、下列各组命题就是否具有相同的命题形式?为什么? 1.“有些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者”与“有些唯物主义者就是先验论者”。

逻辑学基本知识

逻辑学基本知识 对以下列出的基本逻辑知识要求掌握;而对于其余的知识点,只需作为背景知识浏览一下,有个大致的了解即可。 ㈠概念及相互之间的关系 概念间的关系按其性质来说,可以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 概念间的相容关系有: (1)同一关系,是指外延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例如,“北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这两个概念就是同一关系; (2)从属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比如,“教师”和“教授”这两个概念,前者的外延就包含着后者的全部外延; (3)交叉关系,是指两个概念的外延有且只有一部分重合。比如,“企业家”和“青年”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就具有交叉关系。 概念间的不相容关系有: (1)矛盾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构成了它们所属概念的全部外延。例如:“男人”和“女人”,“生”和“死”; (2)反对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不能构成它们所属概念的全部外延。例如“白色”和“黑色”。 ㈡常见的逻辑错误 1、偷换概念 2、因果倒置 3、以偏概全 4、自相矛盾 5、循环论证 6、同语反复

7、循环定义 8、转移论题 ㈢性质命题(直言命题) 性质命题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性质命题也叫直言命题,可分为六种基本类型: (1)全称肯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所有S都是P”; 例如:所有的金属都是导体。 (2)全称否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所有S都不是P”; 例如:所有的非金属都不是导体。 (3)特称肯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有S是P”; 例如:有的金属是液态。 (4)特称否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有S不是P”; 例如:有的化妆品不是液态。 (5)单称肯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某个S是P”; 例如: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 (6)单称否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某个S不是P”; 例如:小王不是老师。 由于单称判断对反映某一单独对象的概念的全部外延作了断定,从逻辑性质上说,单称判断可以看作是特殊的全称判断。这样,性质命题就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种基本形式: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和特称否定判断。 日常语言中的直言判断在表达上可能是不严密的,在逻辑题中应先整理成规范形式。㈣三段论及其结构 三段论,是由两个含有一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作前提,得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推理过程。例如: 知识分子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 人民教师都是知识分子, 所以,人民教师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

逻辑学基础教程课后练习题答案汇总

第九章逻辑基本规律 一、填空题 1.违反三段论规则的“四词项”的错误,从逻辑规律的角度看,是一种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2.根据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中的(排中律),已知SIP为假,则SEP为真。 3.根据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中的(矛盾律),若“如果认真学习,就能考得好成绩”为真,则“即使认真学习也不能考得好成绩”为假。 注意,“‘如果认真学习,就能考得好成绩’为真”等值于“‘即使认真学习也不能考得好成绩’为假”。 4.根据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中的(排中律),若“老王是党员而不是干部”为假,则充分条件命题“如果老王是党员,那么他是干部”为真。 注意,“‘老王是党员而不是干部’为假”等值于“‘如果老王是党员,那么他是干部’为真”。 5.根据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中的(排中律),由“不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社会秩序也能安定” 为假,可知必要条件命题(只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社会秩序才能安定)为真。 注意,“‘不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社会秩序也能安定’为假”等值于“‘只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社会秩序才能安定’为真”。 6.根据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中的(矛盾律),若p∧﹁q为真,则﹁p∨q为(假)。 二、单项选择题 1.如果否定p∧q而肯定p∨q,则(D ) A.违反同一律B.违反矛盾律 C.违反排中律D.不违反逻辑规律 2.在以下断定中,违反逻辑基本规律要求的是(B ) A.SAP真且SOP假B.SEP真且SOP假 C.SIP真且SAP假D.SOP真且SIP假 3.在下列断定中,违反逻辑基本规律的是(B ) A.某关系不是对称的,也不是非对称的 B.某关系既是非对称的,又是反对称的 C.某关系不是对称的,也不是反对称的 D.某关系不是对称的,而是反对称的 4.对“如果灯亮,那么有电”和“如果灯不亮,那么无电”这两个命题同时肯定,则(D )A.只违反矛盾律B.违反矛盾律 C.既违反矛盾律又违反排中律D.不违反矛盾律也不违反排中律 5.如果同时否定“必然p”和“必然非p”,则(C ) A.违反同一律B.违反矛盾律 C.违反排中律D.不违反逻辑规律 6.既否定“◇p”,又否定“◇﹁p”,则(D ) A.违反同一律B.违反矛盾律

(完整版)逻辑学基础复习要点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要点 第一章引论 1、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思维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构成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主要看他们的逻辑常项。 第二章概念 1、概念: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或者说概念是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 2、概念与语词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维形式。 (2)区别: 第一,概念是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第二,概念借助语词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 第三,同一概念可用不同的语词表达;第四,同一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概念。 3、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 4、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5、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 6、正概念与负概念: 正概念又称肯定概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负概念又称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7、概念间的关系 (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所有的b都是a,则a、b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都是a,但有的a不是b,则a、b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但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高中掌握的逻辑学基本知识

概念概述 一、什么是概念:概念就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如:他是一个学生。 学生:在学校读书的人商品: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二、概念用语词来表达 概念与语词有区别: 首先,概念和语词的本质不同。概念是一种思维形式,具有全人类性和共同性;语词是一种语言表达形式,带有明显的民族性和地域性。 其次,概念和语词并非一一对应,有三种情况 (1)同一语词有时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他在上课-可以表达两个概念:听课和讲课。 (2)同一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 “偷”与“盗” “诉讼”与“打官司”多词一义 “妈妈”与“母亲” 巧用概念的这个特点,可以用来写文章,文章生动。可以据此鉴赏文章,赏析文章在遣词造句上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判定逻辑推理是否正确。 (3)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 实词表达概念,虚词不表达概念。 实词包括:名词、代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 虚词包括:介词、副词、感叹词。 二、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一)内涵指概念所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说明对象是什么样的; 外延指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数量范围,说明对象有多少。 学生内涵是“在学校读书的人”;外延包括: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等。 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已满18岁”的内涵是指实足年龄,应以日计算,即过了18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是已满18岁。 “已满18岁”的外延是所有已经过了18周岁生日的人。 本案被告人是在18周岁生日这一天作案的,不在“已满18周岁”的外延之内,所以不适用死刑。 练一:以下是从内涵还是从外延方面明确概念的? 1.音乐是用有组织的乐音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它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 2.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有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唯心主义世界观之分。 三、概念的种类 (一)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根据概念外延数量的多少,可以把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1、单独概念是指外延仅有一个对象的概念。如:中国、长江、周恩来、布什、《阿Q正传》的作者…… 从语词角度看:专有名词、摹状词 2、普遍概念是指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如:人、商品、学生、法律、大桥…… (二)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据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具体事物, 1、实体概念如饭、菜、铜钱 2、属性概念如香味、声音等 (三)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1、集合概念只是以事物的群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森林、丛书、群岛、舰队 2、非集合概念并不是只以事物的群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树、书、岛、 例如:

逻辑学基础复习要点 (1)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要点 第一章 引论 1、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思维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构成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主要看他们的逻辑常项。 第二章 概念 1、概念: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或者说概念是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 2、概念与语词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维形式。 (2)区别: 第一,概念是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第二,概念借助语词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 第三,同一概念可用不同的语词表达;第四,同一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概念。 3、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 4、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5、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 6、正概念与负概念: 正概念又称肯定概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负概念又称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7、概念间的关系 (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 都是b ,所有的b 都是a ,则a 、b 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 都是a ,但有的a 不是b ,则a 、b 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a 都是 b ,但有的b 不是a ,则a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 b 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 (4)交叉关系:若有的a 是b ,有的a 不是b ,有的b 是a ,有的b 不是a ,则a 、b 之间为交叉关系; (5)全异关系(不相容关系):若所有的a 都不是b ,所有的b 都不是a ,则a 、b 之间为全异关系, 包含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a b a b a b

《逻辑学》教学大纲

《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课程编码:04000157 制定单位:哲学教研室 执笔者:王俊涛 审定时间:2011年3月9日 审定:政治与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一、课程说明 1.本课程的性质 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是研究理论思维方法的科学。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逻辑学的基本容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假说和论证。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普通逻辑所研究的三种基本思维形式。 本课程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专业、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形式逻辑在整个专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讲,任何一门科学都要应用逻辑。各门科学都有一个严密的具有在逻辑联系的知识体系,总要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来表达。而这些正是形式逻辑研究的主要容和基本形式。通过学习形式逻辑就可以把握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本特征和一般规律,掌握思维分析中的一些基本的逻辑方法,从而更好地掌握其它各门具体科学。2.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各种常用的逻辑形式,掌握必要的逻辑规则和逻辑方法,认识逻辑规律,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养成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规则、论证遵守逻辑的习惯。本课程对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基础性意义。学习普通逻辑的基本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掌握普通逻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以便提高理论思维的科学性。 为此,对学生在识记、理解、简单应用及综合应用等方面提出的要必须牢牢地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知识,深刻地理解概念的本质、判断的基本特征、推理的基本形式和规则,并能够应用这些基本知识、去分析和解决日常思维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逻辑问题,使学生能够在复杂的语言形式背后,在相互联系的知识结构中,尤其是在现实语言交流的具体灵活、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能敏锐地发现逻辑问题并迅速地,准确地揭露对方的逻辑错误,准确地揭露某些诡辩手法,提高思维的准确性、灵活性和敏捷性。 3.本课程同其他课程的关系 与本课程有关的前期课程主要是中国哲学史中有关“中国逻辑学说的产生和发展”的部分和西方逻辑发展史,只有学习逻辑发展史,才能真正搞清楚普通逻辑基本容的来龙去脉,更加深刻地把握各种思维形式及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与本课程有关的后期课程主要有数理逻辑。数理逻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普通逻辑的现

逻辑学期末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引论 ●思维形式:抽象思维的一般形式,简称思维形式,指的是思维反映对象及其属性的一般 方式,亦即思维内容赖以存在和表达的一般形式。一般来说,各种思维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个部分构成的。 ●逻辑常项:思维形式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个部分构成。其中有确切含义且其含义始 终保持不变的部分就是逻辑常项。逻辑常项对思维形式具有决定作用。(例:所有S是P。“所有···是···”为逻辑常项,S、P为逻辑变项) 第二章思维形式 ●概念的种类: 1.普遍概念、单独概念和空概念:概念的外延中包含不止一个分子为普遍概念。(例: 白马、科学家、自然数);概念的外延中只包含一个分子为单独概念(例:地球、珠穆朗玛峰);概念的外延中不包含分子为空概念。(例:金山、永动机) 2.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实体为实体概念。(例:大学生、计算机) 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属性为属性概念。(例:勇敢、善良) 3.正概念和负概念:概念以具有某种属性为本质属性为正概念(例:有机物);概念 以不具有某种属性为本质属性为负概念(例:无机物)。正负概念具有矛盾关系,负概念是相对正概念而言的。一对正负概念的外延之和构成论域。 4.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一个集合体,称为集合概念,即不必 每个个体所具有。(例:武汉人火气大);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一个类,称为非集合概念,即每个个体所具有。(例:武汉人住在长江边) ●概念间的外延关系: 概念间的外延关系 相容关系不相容关系(全异)不满域关系满域关系不满域关系满域关系 调和关系 下反对关系(A+B=U,A,B 交叉)反对关系 (A+B

逻辑基本知识—概念

GCT新奇迹逻辑应试教程 第一部分:应试基础 鉴于逻辑科目的特殊性,即绝大多数考生都没有系统学过逻辑课程,为帮助非逻辑背景的考生更快地入门和更好地进行复习备考,本部分作为开篇,首先讲解逻辑应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一章逻辑基本知识 逻辑考试的目的是考核考生对各种信息的理解、判断、分析、综合、推理及类比等日常逻辑思维能力,而并不考核逻辑学的专门知识。由于GCT考的是“逻辑推理”,而不是纯粹意义上的“逻辑学”,因此,考生应辨证地看待形式逻辑学在GCT考试中的地位和作用。 由于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对世界的领悟通过内化而形成了各自的潜在逻辑,因此,正如不学语法和修辞也能说话写文章一样,不学逻辑也能大致正确地论证和推理。但是,也正如学了语法和修辞能够更好地说话写文章一样,学习逻辑并经过适当的强化训练必然有助于更正确、更快捷地论证和推理。即如果具有一定的逻辑学知识,特别是掌握好与GCT逻辑直接有关的几个基本逻辑知识点,是有助于对逻辑应用型考题的迅速、准确地解答的,同时也有利于对一些考题的正确理解。 对多数考生来说,我们只要求考生熟练掌握重要的概念,比如说逻辑规律中的矛盾律、排中律,直言命题、模态命题的对当关系,复合命题推理,三段论等几个基本的知识点,而对于其余的大部分逻辑学知识体系,考生只需作为背景知识浏览一下,只要求有个大致的了解即可。逻辑推理应试的重点在于实际解题演练,培养快速准确解题的能力,而绝不是对逻辑知识的死记硬背。 其实逻辑考试涉及到的知识点并不多,在一个星期之内就可以掌握。熟悉这些基本知识,掌握必要的基本功是解题的基础,考试中部分试题会直接考核这些知识点。基本知识掌握牢固,在判断出题目的考点后,立即可以运用这些知识找出正确答案,有的时候连题目的内容都不必全看完。在复杂一些的题目中,熟练掌握基本概念能够明显的提高解题速度。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主流题型的逻辑推理题一般不需直接套用逻辑学知识,大部分逻辑试题总体上将结合题目内容来进行,注重的是题干和选项、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语义关联。也就是说,逻辑考试的发展趋势是逻辑知识的隐蔽化、潜在化,很少出现一般形式逻辑学意义上的考题,大量的考题只与逻辑学知识有间接的联系,凭直觉和经验就能解出来。因此,复习备考的关键是做题,并在实践中得到解题的感觉。 一、概念 逻辑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要研究逻辑,首先要从概念出发。概念是思维形式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是构成命题、推理的要素。 概念有两个基本的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质;概念的外延是指反映在概念中的一个个、一类类的事物。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是为交换而生产的产品;外延是指古今中外的、各种性质的、各种用途的、在人们之间进行交换的产品。 任何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规定了概念的外延,概念的外延也影响着概念的内涵。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即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越多),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越少(即这个概念所指的事物的数量就越少);反之,如果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越多。 概念间的关系按其性质来说,可以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 概念的相容关系有:(1)同一关系,是指外延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例如,“北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这两个概念就是同一关系的概念。(2)从属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比如,“教师”和“教授”这两个概念,前者的外延就包含着后者的全部外延。(3)交叉关系,是指外延有且只有一

逻辑学讲解

逻辑学基础与练习 zzw 2016/6/23

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里说,有一位品貌出众的富家姑娘叫鲍西霞,许多王孙公子为之倾倒,但她遵循已故父亲的遗嘱,必须猜匣为婚。鲍西霞身边有金、银、铅三只匣子,其中只有一只匣子里放着她的肖像,这三只匣上面各刻着一句话: 金匣子上刻的是“肖像不在此匣中”,银匣子上刻了“肖像在金匣中”,铅匣子上刻了“肖像不在此匣中”,这三句话只有一句是真话。谁能根据这些情况猜中肖像放在哪只匣子里,她就嫁给谁。 这里,如果谁能准确地运用排中思维,那他就是漂亮贤淑的鲍西霞的夫婿了。因为,金匣上刻的话就是说肖像不在金匣中,这与银匣上刻的“肖像在金匣中”正好构成矛盾关系,两者必有一真。为了确保只有一句真话,那么铅匣上的“肖像不在此匣中”必须是假话,由此可以判定鲍西霞的肖像就在铅匣中。

第一章逻辑学的对象 第一节逻辑学的对象 一、逻辑与思维 (一)逻辑的含义 “逻辑”是一个外来词,它是英文Logic的音译,而英文Logic又源于希腊文λσγοs(逻各斯),其原意是指思想、言辞、理性、规律性等。 “逻辑”常见的四种含义: 1、指客观事物的规律。 例如:“捣蛋,失败,再捣蛋,再失败,直至灭亡——这是帝国主义和世界上一切反动派对待人民事业的逻辑。” 2、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或看问题的方法。 例如:“侵略者奉行的是强盗逻辑” 3、指思维的规律、规则。 例如:“写文章要讲逻辑”,“概念要明确,判断要恰当,推理要合乎逻辑。” 4、指逻辑学这门科学。 例如:“大学生要学点逻辑” (二)思维

思维是认识的理性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概念,并用其构成判断(命题)、推理和论证。 思维的三种类型:概念、命题、推理。 思维的主要特点: 1、思维的概括性指思维能反映事物共有的本质属性。 如:“商品”这一概念,就是人们对“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这一类事物共有的本质属性的反映。 2、思维的间接性指思维能够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认识那些仅凭感性认识不能或难以真正认识的事物。 思维和语言的关系: 1、思维对客观事物概括而间接的反映,是通过语言实现的。 2、作为思维类型的概念、命题、推理,必须依靠相应的语言单位才能表达和交流。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 3、语言也离不开思维,没有思维也就没有语言,语言的发展依赖于思维的发展。 语言的分类: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 自然语言是人们在思维和交际中使用的语言; 人工语言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创制的表意符号系统。 如:自然语言“如果天气好,那么我们就去爬山。”可用人工语言“p→q”表示。 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逻辑学课程练习

第一章引论 一、指出下列各段文字中“逻辑”一词的含义: 1、历史的逻辑决定了人类社会一定向前发展。 2、根据他的逻辑,你这么说就是错误的。 3、人们说:“要当好一个企业家,必须研究市场经济的逻辑”。 4、一个大学生要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就应当多学一点逻辑。 5、使我佩服的是列宁演说中那种不可战胜的逻辑力量,这种逻辑力量是紧紧地抓住听众,一步一步地感染听众,然后把听众俘虏得一个不剩。 6、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三个文明”,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合乎逻辑的发展。 7、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是只留下一个纯粹思维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论法。 二、请指出下列各段文字中具有共同逻辑形式的命题或推理,并用公式表示之: 1、凡演绎推理不是或然性推理,二难推理是演绎推理,所以,二难推理不是或然性推理。 2、小张工作既认真又努力。 3、凡唯心主义理论都不是科学理论,经验批判主义是唯心主义理论,所以,经验批判主义不是科学理论。 4、如果世界上还有帝国主义,那么就还存在着产生战争的根源。 5、某人既是哲学家又是数学家。 6、某县今年渔业获得丰收,或是提高了饲养技术,或是扩大了养鱼水面。 7、如果火箭的速度超过公里/秒,那么它就会飞出地球的引力场。 8、刘英或者获得数学竞赛第一名,或者获得化学竞赛第一名。 三、单项选择题 1、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 a、逻辑常项 b、逻辑变项 c、语言表达形式 d、思维内容

2、形式逻辑研究推理,主要研究()。 a、前提的真假 b、前提与结论间的逻辑联系 c、结论的真假 d、前提与结论内容间的联系 3、下列具有共同逻辑形式的判断组是()。 a、“有些大学生是党员”与“有些青年不是团员” b、“所有金属都是导电的”与“所有事物都不是固定不变的” c、“有些矛盾是对抗性的”与“有些中学生是学俄语的” d、“我班所有同学是学英语的”与“我班有同学是学英语的” 4、人们常说:“演讲、辩论要讲究逻辑”。这里的“逻辑”一词的含义是()。 a、指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性 b、指某种特定的理论、观点或见解 c、指思想之间联系的规律性 d、指“逻辑学”这门科学 5、被称为“西方逻辑之父”的哲学家是()。 a、苏格拉底 b、柏拉图 c、赫拉克利特 d、亚里士多德 第二章命题逻辑(上) 一、指出下列各复合命题的联结词,并写出它的符号公式。 1、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2、书记员的记录有错误,或是听错了,或是记错了,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3、没有求实的精神,就不可能解决任何问题。 4、该厂的产品并不是像广告所讲的物美价廉。 5、A的赃款不在一号柜中,就在二号柜中;否则就是在A的公文包中。 6、三名嫌疑人中至少有一人穿43号鞋。 二、分析下列各段中包含的推理的形式,说明2-7题中哪些与题1推理形式是相同的。 1、光是有质量的。因为光对它射到的物质产生了压力。如果光没有质量,它就不会产生这种压力。

考研联考综合逻辑基础知识

考研联考综合逻辑基础知识 联考大纲规定,逻辑考试的目的是考核考生对各种信息的理解、判断、分析、综合、推理及类比等日常逻辑思维能力,而并不考核逻辑学的专门知识。然而,逻辑考题中,有少量逻辑应用型考题直接用到了逻辑知识,另外还有一些考题间接用到了逻辑知识。因此,存在一个如何正确对待逻辑学知识的问题,即如何辨证地看待形式逻辑学在MBA逻辑考试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认为: 一方面,"学好逻辑知识"是"考好逻辑"的既非充分也非必要条件;即学好形式逻辑学知识未必就能考好MBA逻辑考试,没有系统学逻辑学知识未必就考不好逻辑考试。其理由是绝大部分逻辑主流题型在解题中并不需要直接用到逻辑学知识,从本质上对逻辑的备考不必要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对形式逻辑学知识的系统掌握上; 另一方面,我们的体会是,"学好逻辑知识"与"考好MBA逻辑"还存在一定相关性,即如果具有一定的逻辑学知识,特别是掌握好与逻辑直接有关的几个基本逻辑知识点,还是有助于对逻辑应用型考题的迅速、准确地解答,同时也有利于对一些考题的正确理解。 鉴于以上认识,本章只是对与考试相关的基本逻辑知识作个大致介绍。对其中的两个与MBA考试直接相关的知识点:性质命题的对当关系与复合命题的推理,我们要求考生要做到熟练掌握;而对于其余的大部分知识点,考生只需作为背景知识浏览一下,只要求有个大致的了解即可。 逻辑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要研究逻辑,首先要从概念出发。概念是思维形式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是构成命题、推理的要素。 概念有两个基本的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质;概念的外延是指反映在概念中的一个个、一类类的事物。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是为交换而生产的产品;外延是指古今中外的、各种性质的、各种用途的、在人们之间进行交换的产品。 任何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规定了概念的外延,概念的外延也影响着概念的内涵。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即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越多),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越少(即这个概念所指的事物的数量就越少);反之,如果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越多。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必须明确,否则会闹笑话。 -某小学老师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时,讲到"给予胜于接受"。一个学生即抢着说:"是的,我爸爸在工作中总是努力给予别人,竭力避免接受"。老师说:"太好了,向你爸爸学习。随便问一句,他是干什么工作的?"学生说:"拳击运动员" 概念间的关系按其性质来说,可以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 概念的相容关系有:(1)同一关系,是指外延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例如,"北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这两个概念就是同一关系的概念。(2)从属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比如,"教师"和"教授"这两个概念,前者的外延就包含着后者的全部外延。(3)交*关系,是指外延有且只有一部分重合的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比如,"企业家"和"MBA"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就具有交*关系。 概念间的不相容关系有:(1)矛盾关系,是指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即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穷尽了它们属概念的全部外延。例如:"男人"和"女人"。(2)反对关系,是指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即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没有穷尽它们属概念的全部外延。例如"红色"和"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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