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站管理制度

氨站管理制度(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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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部脱硝氨站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脱硝氨站的运行及安全管理事项,包括氨站日常运行、液氨接卸、设备消缺检修期间必须执行的人员出入、劳动防护和各项安全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氨站的正常运行管理。

2.管理内容

脱硝氨站的出入规定

脱硝氨站正常运行期间为无人值守岗位,灰硝运行值班人员通过接入灰硝集控室的DCS控制系统对氨站的设备运行参数进行远程监控,并辅助工业电视和值班人员定期巡回检查。氨站实行封闭管理,站内无人期间一律上锁,钥匙由灰硝运行值班人员保管。

因工作需要进入氨站的设备管理人员、检修人员、运输人员、必须经灰硝运行值班人员许可后方可入内。

各级安全检查人员进入氨站必须有安监部相关人员陪同,站内一律不接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

所有进入氨站的人员须听从运行值班人员指挥。经过安全交底,明确氨站的安全风险,遵守各项规定,接受安全检查,并执行登记制度。

进入氨站人员必须穿全棉工作服,不得穿带铁钉的鞋,不得携带火种,关闭无线通讯工具,释放静电。

日常运行规定

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氨站的日常运行和机组的供氨操作。按指定路线对氨站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完成抄表记录,及时发现缺陷并按公司缺陷流程正确处置。

运行人员进入氨站前须确认无漏氨报警,有漏氨报警时按条处置。

运行值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喷淋操作,操作结果在运行日志上记录,该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立即报修并汇报上级。

氨泄漏监测仪和漏氨报警装置必须在有效检定期内,运行人员发现仪器超过检定周期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校验,并汇报上级。

出现漏氨报警时,运行值班人员立即停运相关运行设备,启动喷淋装置,汇报上级。得到上级指令后携带便携式漏氨检测仪到就地确认,靠近氨区前明确上风位,进入氨站必须穿戴好全身防护用品。

如发生氨泄漏,应及时汇报值长,由值长启动《脱硝氨站氨泄漏应急预案》。运行操作人员须持有危险化学品操作证,熟悉并掌握漏氨应急处置各项规定。在氨站内进行设备操作时,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操作中严格执行《安规》和《灰硝运行规程》的相关规定。

灰硝运行班组每月进行一次漏氨应急处置的人员培训,部门每年进行二次漏氨应急处置计划的演练。

灰硝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操作资质,做到持证上岗。

液氨接卸规定

液氨的接卸工作由灰硝运行值班人员和液氨运输人员共同完成。

液氨槽车到现场时,灰硝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审核液氨出厂单据、质量证书,并确认运输人员是否携带《危险品运输操作证》,如有缺项应拒绝接卸。

进行卸氨操作时,灰硝运行值班人员和运输人员需穿好防化服,戴防护手套、护目眼镜、带有氨气过滤功能的口罩或防毒面具。

灰硝运行值班人员陪同卸氨运输人员到现场进行系统确认,口头交代好注意事项。先由灰硝运行值班人员用氮气对接卸管道进行置换,置换工作完成后,再由运输人员连接好槽车的进出的管道。灰硝运行值班人员开启相关阀门,并严格按照《灰硝运行规程》进行卸氨操作。液氨接卸时应注意控制流速不能过快,防止因静电摩擦起火。

液氨卸车时,灰硝运行值班人员应对作业区域内大气中的氨浓度测试,并控制作业区域内大气中的氨浓度低于30mg/Nm3,否则因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处理后才能继续卸氨。属于槽车运输方问题且无法处理正常时,灰硝运行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接卸。

当液氨槽车液位指示为0,停运卸氨压缩机后,由液氨运输人员关闭槽车上的气、液相截止阀,灰硝运行值班人员负责用氮气对气、液相接卸管道进行置换。置换结束后,由液氨运输人员分离槽车的连接软管及接地线,经灰硝运行值班人员确认后槽车方可离开。

灰硝专工根据接卸前后储罐的液位差,估算所来液氨的数量,并和物资供应部提供单据进行对照,做好相关台帐。

灰硝运行值班人员每个工作日对卸料压缩机气液分离器进行一次排液,节假日期间排液操作间隔最长不超过三天。

其它安全措施

脱硝氨站区域门口贴要有明显的危险品提示标志和相关注意事项。

氨站内严禁明火,氨储存区半径25米范围内需动火操作时,应执行相应的动火管理规定。

氨站所有设备和操作工具必须采用防爆型设计。

一般情况下保持一个液氨贮罐运行,使用的储罐最高液位夏季不超过罐容积的70%,其它季节不超过罐容积的80%,罐内压力低于,温度在40℃以下。

氨站内配置如下的安全防护用品,由灰硝专工负责其有效性和完整性。

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化服、防酸碱橡胶手套、防酸碱橡胶雨靴、防酸碱口罩、防护眼镜各2套,2%稀硼酸溶液1瓶。

3.其它

本条例由运行部负责解释。 .

氨站安全管理制度

氨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氨站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成车间氨站岗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由安全部制订并负责修订。 第四条合成车间负责做好对氨站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部负责对氨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规定内容 第六条氨站岗位操作人员随时注意液氨槽的压力、液位,卸氨时要观察压缩机的出口压力,不得超过规定指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七条操作工应对视频实时监控,并每小时巡回检查氨站各槽(罐)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迅速通知车间领导及班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车间干部每天对气体泄露报警仪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仪器失灵时,通知车间领导及仪表工,以便及时维修。 第九条当发现氨阀门泄漏时,当班人员及时报告班长,当班班长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时及时通知当班调度和车间主任,当班调度及时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 第十条氨站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以防氨冻伤或中毒。 第十一条氨站专职维修人员(钳工、仪表工、电工等),每天应对氨设备进行巡查,发现设备隐患及时处理,做好巡查维修记录。 第十二条操作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三条卸氨时,氨站操作人员、操作司机、押运员均应在现场,缺一不可,否则,禁止卸氨。氨车未安装阻火器,现场人员未戴防护用品,禁止卸氨。 第十四条西北主路为氨车、消防专用道,其它机动车辆禁止通行。 第十五条车间安全员做好对应急柜中应急救援器材的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失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及时上报至安全部。 第十六条氨站操作人员应核实司机、押运员是否具有运输资质且资质是否处于有效期,并做好登记记录,对于无法提供运输资质或资质过期的司机、押运员,氨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卸车。 第四章检查考核 第十七条氨站岗位操作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车间干部未按要求每天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记录、氨站专职维修人员未按要求每天对氨设备进行巡查的,给予责任人20元/次的处罚。 第十八条氨站当班操作人员在处理氨泄漏时未戴防护用品的,给予200元/次的处罚。 第十九条当班操作人员做好禁烟宣传工作,发现外来人员吸烟、未佩戴防护用品进行制止的,按照公司《禁烟管理制度》给予责任人50元/次的处罚。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概述 液氨罐区是指存放液态氨气体的区域。液态氨气体是一种有毒、 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的危险品,因此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是一项至关 重要的工作。本文档旨在制定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液氨罐区 的安全生产。 二、管理措施 1.液氨罐区的布局设计 液氨罐区应在安全距离内设置。液氨罐区应远离车辆行驶区、员 工宿舍区、办公区、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区域。 2.进出液氨罐区的要求 进入液氨罐区的员工必须穿戴防护服,并接受相关培训后方可进入。进入液氨罐区的物品必须通过安全检查,防止其带入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 3.危险源的管理 液氨罐区应设置报警装置,预警可能产生的危险,同时应定期检 查状态以确保其正常运行。液氨罐区亦应为危险化学品库,严格管理 其存放和使用。

4.应急措施 在液氨泄漏事故发生时,应当迅速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与此同时,要设置应急通道,保障员工及时撤离,避免人员伤害。 5.疏散演习 为了保证员工的安全,应定期进行疏散演习,依据实际情况预埋 风险,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应对能力,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主要职责 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液氨罐区的日常管理、安全检 查和记录。在事故发生时,安全管理人员应迅速处置事故,并及时通 知上级以及有关部门。 2.安全培训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提高 员工的安全意识。同时,应带领员工定期参加应急演练,以确保员工 能够有效地掌握应急处置技能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地处理。 四、员工的职责 1.员工常规职责 进入液氨罐区的员工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设备。员工要按照规定 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更改工艺流程、工作方法及操作规程。

氨站安全管理制度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 氨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氨站内和其它装有氨气的设备附近,必须严禁烟火,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应设“氨站重地”“严禁烟火”的标示牌。 第二条、非运行值班员不得随意进入氨站,其他人员进入氨站,必须经过运行值班员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有关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氨站的大门必须随时关闭。 第三条、进入氨站的所有人员不得穿化纤服,不准穿带铁钉的鞋,不准携带其它危险品,手机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火种存放在门口火种箱内,进入氨区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在工作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四条、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站内,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如戴阻火器等),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相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第五条、卸氨前必须连接好装卸台与车辆静电接地线,并于车前后位置放置安全标识,卸氨过程中氨车驾驶人员、押车人员及卸氨操作人员严禁离开,禁止在卸氨区检修车辆。 第六条、若遇闪电、雷击、大雨、大风(6级以上)天气或氨区30米范围内有明火作业时不得进行卸氨作业。 第七条、未经运行值班员许可严禁操作、动用氨区内的任何阀门、开关和其他设备,操作阀门或设备时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八条、氨区应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移作他用。 第九条、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动火设备必须与其它管道全部分离,用氮气吹扫(包括弯头、死角)在适当位置加堵板,现场应有两台氨气测漏仪进行监视。 (二)氨站应进行通风换气,空气中的氨含量应控制在20ppm以下,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氨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氨站岗位责任制

氨站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在化学班长领导下工作,做好本岗位所辖范围的设备运行、维护及文明生产、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氨区卸氨、贮存、供应、废水回收及辅汽等设备的运行操作、巡回检查任务。 第二条、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掌握所辖设备、仪器的工作状态。当班期间要勤巡查、勤分析、勤汇报、勤记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条、树立牢固的环保意识,认真做好氨区氨系统及其废水工作,防止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第四条、当班期间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立即向主任或专工、班长汇报,并在车间领导的指导下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果断处理,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处理过程。 第五条、按时认真填写各类运行记录、分析报表及本班生产数据,发现液氨贮量接近中、低限时,应及时向班长汇报。 第六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认真进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汇报班长,积极联系检修人员进行消缺。 第七条、负责所辖设备的检修隔离、消缺验收及修后试转工作。 第八条、定期检查防火防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九条、严格执行氨站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及进出管理制度。 第十条、联合相关部门对氨站测爆、接地装置及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二期脱硝液氨系统运行规程,定期使用便携式氨气检漏仪对氨系统进行检测。 第十二条、遇有重大操作及设备检修,应做好事故预想及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熟知氨站氨泄漏应急处理措施、灭火方法及应急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负责本岗位的器皿、仪表、应急防护用具等设施的保管及交接工作,自觉维护文明的生产秩序。 第十五条、本制度下发之日实施

脱硝氨站管理制度

脱硝氨站管理制度 一、概述 本文档旨在规范脱硝氨站的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运行并达到环保要求。本制 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脱硝氨站的部门。 二、设施管理 1. 设施检查 脱硝氨站的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保证设施的完好性和运行的稳定性。每月应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各种阀门等设施是否损坏或漏气 •工作环境是否安全 2. 维护保养 脱硝氨站设施应按照规定的使用寿命和规定维护保养周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以保证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安全运行 在脱硝氨站运行中,工作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纵。在操作前,必须 先检查各项设施是否完好且正常运行,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人员管理 1. 岗位职责 脱硝氨站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根据职责进行工作,确保安全运转。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管理员:负责脱硝氨站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设施安全及操作正常。 •操作员:负责脱硝氨站在生产过程中的操作。 2. 岗位培训 脱硝氨站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了解脱硝氨站的基本情况和操作要领。 同时,应切实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3. 安全教育 脱硝氨站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 规章制度。同时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四、事故应急管理 1. 应急预案 脱硝氨站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预先确定对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以及 人员应急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以防止事故损失扩大。 2. 事故处理 当发生脱硝氨站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应急事故,减少损失,并做好事故记录和分析工作,以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五、制度执行 脱硝氨站管理制度的执行由脱硝氨站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六、总结 本文档为管理脱硝氨站过程中的制度规范,旨在保障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同 时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最终达到环保要求。通过管理制度的执行,可以确保脱硝氨站的安全生产并减少事故的发生。

脱硝运行管理制度(2篇)

脱硝运行管理制度 1.1 管理内容 1.1.1 公司所属各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对脱硝设施运营实施标准化管理,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1.2 脱硝设施应与生产系统同步投运,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降低脱除效率、停运脱硝设施;发生故障确需停运时,必须提前征得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脱硝设施的规模、地点、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3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依据标准及法规要求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级电网公司联网并接受监督管理和考核。公司有责任做好系统的运行管理并纳入公司考核体系。 1.1.4 脱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实行严格的档案管理。 1.1.5 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作为环保设施运行调控依据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依据,作为排污费及环保电价补贴依据,按照主设备标准实施管理并纳入公司考核体系。 1.1.6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必须依据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危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和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对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控股公司和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2 管理方法 1.2.1 脱硝氨站的出入规定

1.2.1.1 脱硝氨站正常运行期间为无人值守岗位,集控人员通过接入集控室DCS的控制系统对氨站的设备运行参数进行远程监控,并辅助工业电视和值班人员定期巡回检查。氨站实行封闭管理,站内无人期间一律上锁,钥匙由集控人员保管。 1.2.1.2 因工作需要进入氨站的设备管理人员、检修人员、运输人员、必须经运行值班人员许可后方可入内。 1.2.1.3 进入氨区的槽车必须设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胶带。 1.2.1.4 各级安全检查人员进入氨站必须有综合部相关人员陪同,站内一律不接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 1.2.1.5 所有进入氨站的人员须听从运行值班人员指挥。经过安全交底,明确氨站的安全风险,遵守各项规定,接受安全检查,并执行登记制度。 1.2.1.6 进入氨站人员必须穿全棉工作服,禁止进食和饮水,不得穿带铁钉的鞋,不得携带火种,关闭无线通讯工具,释放静电。 1.2.2 日常运行规定 1.2.2.1 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氨站的日常运行和机组的供氨操作。按指定路线对氨站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完成抄表记录,及时发现缺陷并按公司缺陷流程正确处置。 1.2.2.2 运行人员进入氨站前须确认无漏氨报警。 1.2.2.3 氨泄漏监测仪和漏氨报警装置必须在有效检定期内,热控维护人员应定期对表计进行校验。 1.2.2.4 出现漏氨报警时,运行值班人员立即停运相关运行设备,启动喷淋装置,汇报上级。得到上级指令后携带便携式漏氨检测仪到就地确认,靠近氨区前明确上风位,进入氨站必须穿戴好全身防护用品。

氨区防火管理规定

氨区域消防管理规定 防止氨储存区和氨系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保证员工生命 安全,避免厂财产遭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1、氨是一种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时容易爆炸,其下限为:氨16%、空气84%;上限为氨25%、空气75%。 2、储氨区和氨系统10m以内严禁烟火,并应设“严禁烟火”警示牌;储氨区内严禁堆放各类易燃、可燃杂物;进入的车辆应配备防火 帽和防静电接地装置。 3、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手机、对讲机等无线通讯 设备进入储氨区;在储氨区工作的人员,工作时穿戴防护服和必要的 防护设备,严禁撞击等动作,以免造成管道泄露;工作人员必须穿防 静电服和防静电鞋,进入氨区前必须释放人体静电。 4、禁止在氨储存区进行带火作业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必须 在储氨站内进行焊接或点火的工作,应开具一级动火工作票,事先进 行氨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内空气中氨气含量小于20ppm,并做好事故预想,确保安全后方可工作。 5、储氨区所有设备、端子箱及照明系统等,均应采用防爆型电气 装置。设备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设备, 法兰连接处应有跨接线。所有电缆、用合格的防火封堵材料将电气盘 柜内的电缆孔洞封堵严密。 6、氨储存区的施工和维护必须通风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 源(如氯、氧等物质);储氨设备(包括管道系统)进行检修前,必 须将检修部分与连接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用氮气进行置换;检修、运行操作时,应使用铜质工具,如果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 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储存、补充或置 换氨气时,应均匀缓慢的开启阀门,时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的排送,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

氨气设备检修有关于管理规定

氨气设备检修平安管理规定 1.1 氨区平安管理 1.1.1 任何人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的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 续前方可进入,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氨区。 1.1.2 任何人员进入氨区不能穿有铁钉子、铁掌的鞋和穿化纤服装,进入 氨区前需用手触摸静电释放装置。 1.1.3 进入氨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把火机等火种交给运行值班员放 在门口保管。 1.1.4 氨区设备检修必须办理工作票或许可单,如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并对工作区域氨气含量进行测定,氨含量必须小于 20ppm。 1.1.5 在氨区进行检修工作、运行操作时,必须选用铜质工具。 1.1.6 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氨区。 1.1.7 设备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盘。 1.1.8 氨区正常操作时必须使用防护手套和防护面具,要求一人监护,一 人操作。 1.1.9 氨区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和试验。1.1.10 氨区值班人员每班至少手动测定二次空气中的氨气含量,氨气含量超 过20ppm,应立即分析原因,查找漏点,进行应急处置。 1.1.11 氨区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消防喷淋试验;消防喷淋水源严禁中断,如 因检修需中断水源时,必须得到平安总监的同意。 1.1.12 进行卸氨、倒罐或置换氨气时,应严格按运行规程、操作卡进行。 1.1.13 发现氨轻微泄漏,运行当班人员应在值长统一指挥下立即开展紧急处理。

1.1.14 当氨区发生大量氨泄漏时,应立即通知消防中心、值长,启动?液氨泄漏应急处置方案?。氨区附近人员应根据风向选择撤离。 1.1.15 进入氨区处理氨泄漏事故的人员必须穿戴正压式呼吸器和防护服。 1.1.16 如人员接触到液氨,应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对氨接触的部位 至少冲洗 15 分钟。 1.1.17 环保中心利用学习班时间,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液氨泄漏应急处置以及防护急救知识的学习,并做好记录,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液氨泄漏应急预案演练。 1.1.18 广控专职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队员学习液氨泄漏应急抢险知识,将液氨泄漏应急抢险作为日常训练科目。 1.2 氨气设备动火作业施工前的平安准备工作 1.2.1 必须动火作业时,要开具一级动火工作票,配备动火作业平安员及相 应的灭火器具,要检查、清理动火作业区域内的一切杂物和可燃物,其具体要 求是在以动火点为中心的任何方位上,半径 10 米之内不应存在任何可燃物及临时遮挡视线的杂物。动火前必须对检修设备容器、管道进行气体置换,置换对 象为要检修的液氨、气氨设备及管线,置换指标:O 2≤ 1%。置换用气体: N 2,并对动火部位周围进行氨气检测,要求NH≤ 20ppm。 1.2.2 环境温度高于 35℃,风力大于 3 级时氨站内禁止动火。 1.2.3 所有阀门管路在可能情况下应抽空,条件不允许者应有效隔离,并 用酚肽试纸仔细检测,确认无泄露。 1.2.4 将动火点距离两米以内的施焊管路保温层去除干净,其余保温层暴 露面喷水淋湿,并用浸湿的阻燃物进行隔离。 1.2.5 将可能引起氨管升温的地方完全隔离,方法是用浸湿的耐火毡加以 封闭,防止火星与其直接接触。

氨站管理制度

运行部脱硝氨站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脱硝氨站的运行及安全管理事项,包括氨站日常运行、液氨接卸、设备消缺检修期间必须执行的人员出入、劳动防护和各项安全措施。 1.2 本制度适用于氨站的正常运行管理。 2.管理内容 2.1脱硝氨站的出入规定 2.1.1脱硝氨站正常运行期间为无人值守岗位,灰硝运行值班人员通过接入灰硝集控室的DCS控制系统对氨站的设备运行参数进行远程监控,并辅助工业电视和值班人员定期巡回检查。氨站实行封闭管理,站内无人期间一律上锁,钥匙由灰硝运行值班人员保管。 2.1.2因工作需要进入氨站的设备管理人员、检修人员、运输人员、必须经灰硝运行值班人员许可后方可入内。 2.1.3各级安全检查人员进入氨站必须有安监部相关人员陪同,站内一律不接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 2.1.4所有进入氨站的人员须听从运行值班人员指挥。经过安全交底,明确氨站的安全风险,遵守各项规定,接受安全检查,并执行登记制度。 2.1.5进入氨站人员必须穿全棉工作服,不得穿带铁钉的鞋,不得携带火种,关闭无线通讯工具,释放静电。 2.2日常运行规定 2.2.1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氨站的日常运行和机组的供氨操作。按指定路线对氨站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完成抄表记录,及时发现缺陷并按公司缺陷流程正确处置。 2.2.2运行人员进入氨站前须确认无漏氨报警,有漏氨报警时按2.2.5条处置。 2.2.3运行值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喷淋操作,操作结果在运行日志上记录,该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立即报修并汇报上级。 2.2.4氨泄漏监测仪和漏氨报警装置必须在有效检定期内,运行人员发现仪器超过检定周期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校验,并汇报上级。 2.2.5出现漏氨报警时,运行值班人员立即停运相关运行设备,启动喷淋装置,

氨区液氨槽车以及液氨接卸安全管理制度

氨区液氨槽车以及液氨接卸安全管理制度 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2014年

氨区液氨槽车以及液氨接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液氨槽车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1.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2.液氨储罐上应装设压力表、安全阀和液面计等,且灵敏好用。 3.且罐内氨气余压应≥0.3Mpa。 4. 液氨槽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两人进行操作。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持证坚守指定岗位。 二、液氨槽车及液氨接卸安全管理: 1. 供货厂家选择性能优良,设备安全可靠,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家作为液氨的供货商和承运商。供货厂家对液氨的运输应做到专人专车押送。 2. 当液氨罐车进入厂区时,应该有专人引导,消防车开道引路,按照规定的路线行车,并在指定的地点停车和等待。等待过程中则要避免阳光的照射,并且远离热源和火源,与其他的车辆也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液氨槽车上应配备专用防化服、隔离式呼吸器、过滤罐、灭火器等,并确保完好。 4. 液氨装卸时,应对充装臂、密封件,快速切断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泄漏。槽车充装必须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禁止使用软管充装。 5. 现场装卸作业时,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装卸安全操作规程。开关阀门应缓慢进行。 6. 装卸中随时检查罐槽外观有无鼓包、泄漏、压力、温度急剧变化及其它异常现象。 7. 卸车前操作人员要持有相应的液氨接卸安全交底单,液氨接卸严格按规程进行接卸。并对运输单位所在的单位以及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和确认。 8. 检查储氨罐车是否超压,液氨具有较高的气体膨胀系数,在拆装状态下温度每升高1摄氏度,升压速度为正常状态的数十倍和百倍,很容易超过罐体的承受压力而爆炸。 9. 在液氨接卸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穿戴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接卸安全操作规程。开关阀门的过程中速度要缓慢,罐车停放位置要固定,发动机处于灭火状态,且要对车辆采取防滑措施,规范接好接地引线;要对金属管道充装系统,密封件快速切断阀门等进行检查,有问题时及时处理,避免重大隐患。卸车过程中随时观察罐体有无变形、泄露、压力、温度急剧变化及其他的异常情况。

液氨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三、检测方法纳氏试剂比色法 四、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五、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防氨专用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六、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七、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八、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九、其他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十、环境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十一、废弃严禁私自处理。由当地有资质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二、运输信息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槽车 十三、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务院2002年1月26日发布);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类有毒气体; 第三章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 第十一条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一、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简称建规)液氨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二、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的规定(简称石化规)液氨属

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三、灭火器的配置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进行配置。氨属于C类火灾; 1、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液氨储罐区划为严重危险级,低温冷库划为中危险级,控制室(操作间)划为严重危险级; 2、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计算确定,并按规范规定选取; 3、灭火剂的类型可选用喷射干粉灭火剂或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器的型式可选用手提式灭火器,或推车式灭火器,或二者并存; 第十二条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 一、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的规定如下: 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企业生产区防火间距离(m) 相邻工厂或设施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00 相邻工厂(围墙) 50 国家铁路线(中心线) 45 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 35 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 45 厂外公路(路边) 20 变配电站(围墙) 50 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 1.5倍塔杆高度 Ⅰ、Ⅰ国际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 40 通航江河海岸边20 注: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液氨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三、液氨的生产使用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化产车间关于浓氨水、氨区、粗苯管理办法

化产车间关于公辅工段液氨操作的补充安全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化产车间所使用或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综合有效管理,尤其对涉及液氨的卸车、储存及输送的安全管控,特制定本管理防护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涉及液氨操作的工段员工,上岗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二、进入公辅工段液氨操作区域,必须穿防静电的衣物、鞋类,佩戴专用防护面器具及手套,并严禁携带一切火种、火源进入现场; 三、液氨卸车区域附近或储存区域进口处,必须设置静电释放器,并确保其状态完好; 四、进入液氨区域的的任何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卸车车辆必须进入指定区域,并由专人领送车,卸车过程由专人监护操作; 五、液氨区域必须设置告知牌、洗眼器、警示标志以及警戒线、风向标、避雷接地装置、装车接地线等安全防护设施; 六、液氨操作区域四周应设置围堰,并设有专用消防器材(消防沙、消防栓、消防锹、灭火器等; 七、液氨操作必须在上风向进行,操作区域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并要求定时巡检,按时记录,内容齐全; 八、涉及到液氨系统的检维修作业,必须制定相关方案,关闭液氨阀门,堵加盲板切断所有可能泄漏的危险源,吹扫置换合格,由专人监护,佩戴专用防护用品,使用专用工具并携带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九、涉及到液氨系统有关八大作业票的任何施工作业,必须严格

按照GB30871-2014的有关规定制定方案,做好准备,吹扫彻底,置换干净,化验合格,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十、针对液氨操作系统制定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化产车间脱硫工段关于浓氨水操作补充安全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工段涉及卸车、储存、使用浓氨水的有效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每个环节的注意事项及操作安全,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凡涉及浓氨水操作的工段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凡进入浓氨水储槽区域及进行浓氨水操作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号防静电工作服、劳保鞋以及专用防护面罩、手套等,并严禁携带一切火种、火源进入作业现场。 3、浓氨水卸车区域及储槽围堰入口处必须设置静电释放器,操作人员必须按规范进行静电释放后方可作业,并确保释放器状态始终完好。 4、进入工段的浓氨水卸车作业的车辆,由工段派专人领送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停至指定区域,确保接地良好方可卸车,卸车过程设专人监护。 5、浓氨水在卸车前,必须按公司相关规定要求采样化验,指标合格方可进行卸车操作。

液氨制冷机房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制冷机房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液氨制冷机房、液氨储罐之间及其与周边建(构)筑物、场地、装置和设备设施的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和《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的相关规定。 2、新建、改建、扩建氨制冷装置的热氨融霜应采用自动控制融霜。热氨融霜供气管道应设置融霜压力控制和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应采用自动控制,并在人员密集区域需融霜的制冷装置(如快速冻结装置)30m以外便于操作的位置或快速冻结装置附近的安全出口门外,设置人工切断按钮。 3、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禁止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应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数不得超过9人。 4、氨制冷机房及其控制室与加工间、冷库或仓库库房贴邻建造时, 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且氨制冷机房及其控制室的屋而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l.OOh。氨制冷机房与其控制室贴邻建造时, 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氨制冷机房与其控制室之间的隔墙上的观察窗应为甲级固定防火窗;当确需设置连通门时,应采用开向制冷机房的甲级防火门。氨制冷机房与变配电室(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贴邻建造时,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标准的规定。氨制冷机房及其控制室和变配电室安全出口的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变配电室门口应设置挡板,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应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 5、氨制冷机房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5nio当氨制冷机房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大于150 m2时,可只设置1个安全出口。 6、氨管道不得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居住的建筑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 7、氨制冷机房、安装有氨制冷快速冻结装置的作业间应设置防爆型事故排风机和氨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氨气浓度检测传感器应按规定安装在氨制冷机组、氨泵、贮氨器以及快速冻结装置进、出料口处的上方。 8、氨制冷机组、贮氨器、冷凝器、油分离器等制冷设备设在室外时,应有防止非操作人员进入的围栏,并设危险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 其中氨制冷机组、贮氨器还应有通风良好的遮阳设施。 9、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制冷系统应在制冷机房和安装有快速冻结装置的加工车间等场所设置视频监控报警系统。 10、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整、齐全、有效,并应定期检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特种设备还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氨制冷装置应采用专门钢制阀门,不应使用灰铸铁阀门。己建成投产的氨制冷装置若采用球墨铸铁阀门,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SNCR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SNCR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HB-20)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确保脱硝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消除环境污染,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达到环境治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脱硝设施运行及日常管理。 第三条引用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泥工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GB51045-2014》 第四条工作程序 (一)生产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对脱硝设施运营实施标准化管理,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脱硝设施应与窑生产系统同步投运,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降低脱除效率、停运脱硝设施;发生故障确需停运时,必须提前征得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脱硝设施的规模、地点、发生重要变化时,应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依据标准及法规要求,与当地在线监控中心联网并接受监督管理。生产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必须做好系统的运行管理并纳入考核体系。 (四)脱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实行严格的档案管理。 (五)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必须依据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及时通知周边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和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对重要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和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启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第五条规定内容 (一)脱硝氨站的出入规定 1.脱硝氨站正常运行期间为无人值守岗位,中控人员通过接入中控室的控制系统对氨站的设备运行参数进行远程监控,由生产部运行室值班人员定期巡回检查。 2.因工作需要进入氨站的设备管理人员、检修人员、运输人员必须经安全环保主管部门许可后方可入内。 3.外来参观、检查人员进入氨站必须有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陪同。

液氨储罐巡检汇报制度(2篇)

液氨储罐巡检汇报制度 为确保液氨储罐的安全运行和各种安全防范设施的安全可靠,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液氨储罐巡检汇报制度: 1、生产班组的设备巡检必须两人进行,每两小时对液氨储罐进行一次巡检。 2、生产班组每班对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状态良好。 3、工段和分厂每天对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一次检查,对班组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消除。 4、工段和分厂每天对液氨储罐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巡检。 5、公司生产管理部主管领导每周对液氨储罐和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一次巡检,对分厂提出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 6、液氨储罐的巡检必须详细记录液氨罐的液位、压力、温度等数据。 7、休息日和法定假日期间分厂巡检由分厂值班领导负责,其余时间由分厂生产主管领导和安全主管领导负责。 8、分厂每半个月向公司生产副总书面汇报一次液氨储罐的运行情况,并签字存档 9、分厂每月向公司主要领导书面汇报一次液氨储罐的运行情况,并签字存档。 10、本管理制度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动力分厂 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氨储罐巡检汇报制度(二)

随着化学工业的快速发展,很多工业园区建成了很多大规模的贮罐区和仓库,这些贮罐区和仓库储存放着大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它们很多都属于重大危险源。氨气为有毒气体,爆破、液氨泄漏等还会造成人员中毒事故。液氨储罐属于中压二类压力容器,可能发生物理爆炸,造成超声波和爆炸碎片对人和物体破坏。液氨储罐爆炸或液氮泄漏后发生氨气化学燃爆。 为了贮存和运输的方便,通常以液化、高压、低温等形式存储于储罐等高压容器中,当储存容器发生失效时,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至大气中,会导致人员的中毒及环境的污染,如果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果则更严重。 一、液氨储罐物理爆炸危险因素 (1)液氨储罐超压,原因如下: a.安全装置不齐、装设不当或失灵; b.环境温度突然升高,液氨储罐由于温度升高而超压; c.液氨储罐超装。 (2)液氨储罐存在缺陷,使承压能力降低。其主要原因有: a.内、外介质腐蚀造成壁厚减薄,外壁受大气的腐蚀作用,内壁为氨的腐蚀; b.液氨引起的应力腐蚀是导致储罐爆炸的重要原因之一实践表明,温度升高,有利于腐蚀裂纹的发展; c.发生严重塑性变形; d.材质劣化。 (3)液氨储罐强度设计、结构设计、选材、防腐不合理。 二、液氨贮罐火灾、化学爆炸危险因素分析 由于氨气泄漏,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明火、静电火花等火源,引起火灾与化学爆炸事故。

制冷系统加氨安全管理规定

制冷系统加氨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液氨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液氨装卸的安全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制定本规定。 2、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厂制冷车间,以液氨为冷媒的制冷系统加液氨的安全管理。 3、装卸管理 3.1 装卸人员要求 3.1.1 液氨装卸岗位(场所)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和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从事装卸作业。 3.1.2 液氨装卸岗位(场所)人员,应熟悉液氨安全装卸规程,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规范作业。 3.1.3液氨装卸岗位(场所)人员,应具有一般消防知识,熟悉液氨的特性,掌握储存、装卸装置的事故处理程序及方法,具有应急处理能力。 3.1.4严禁未取得岗位操作证和安全考试(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 3.2 装卸前的检查与确认

3.2.1运输液氨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罐体应印制“有毒气体”标志。 3.2.2充装液氨槽罐车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液氨槽车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缺陷和异物,方可充装。 2.液氨槽车有以下情况时,不得充装: ①漆色、字样和气体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类别。 ②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③新槽罐车无检验合格证和置换证明。 ④超过技术检验期限。 ⑤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⑥槽罐内无剩余压力,没有判明槽罐内是否混入其它物质的。 ⑦液氨槽罐外观有严重变形、腐蚀及凹凸不平现象。 3.必须有紧急切断装置。 4.必须有对液氨泄漏时进行紧急处理的装置,如水喷淋装置等。5.必须有防止罐车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移动的有效措施。 3.2.3装卸前,操作人员要认真对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相关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 随车必须携带的文件和资料包括:汽车罐车使用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押运员证、准运证、汽车罐车定期检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2014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火电厂液氨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可控、在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国家能源局《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 2014 328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氨区,是指火电厂利用液氨作为还原剂的脱硝系统中,液氨接卸、储存以及制备氨气的区域(含储罐区、卸氨区、氨气制备区)等。 第三条氨区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 第四条氨区应单独布置,建在地势平坦、通风顺畅的地段,且布置在厂区边缘。 第五条氨区应避开人员集中的活动场所,并应布置在该场所及其他主要生产设备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对位于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的电厂,氨区不应布置在窝风地段。 第六条氨区与邻近居住区或村镇和学校、公共建筑、相邻工业企业或设施、交通线、临近江河湖泊岸边以及临近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液氨区外建(构)筑物或设施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规定。 氨区严禁布置在电力架空线路下面,氨区与电力线路应满足架空线路(中心线)不少于倍杆高的距离要求。 第七条已建成燃油罐区、制(供)氢区的发电厂,氨区宜布置在大于其500米的距离之外,规避 新建发电厂燃油罐区、制(供)氢区和氨区三者之间的间距宜大于500米。 第三章设备系统安全设施 第八条位于发电厂内的氨区,其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 的不燃烧体非实体围墙,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低于;当位于发电厂内的液氨

区围墙利用厂区围墙时,应采用高度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位于发电厂区外独立布置的氨区,其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 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氨区墙外四周应有醒目的“30米内严禁烟火”字样。 第九条氨区应设置两个及以上对角或对向布置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向外开。 第十条氨区大门入口处应装设静电释放装置。静电释放装置地面以上部分高度宜为,底座应与氨区接地网干线可靠连接。 第十一条氨区内液氨储罐个数不宜少于2个,罐体颜色应为黄色,名称编号应为红色字体。液氨储罐上部应设置平台,楼梯、步道、栏杆符合要求,醒目位置配置适当数量的“当心坠落”警告标志牌。液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 第十二条储罐区应设置遮阳棚等防晒措施,每个储罐应单独设置用于罐体表面温度冷却的降温 喷淋强度根据当地环境温度、储罐布置、装载系数和液氨压力等因素确定。 第十三条氨区电气设备应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电气线路一般不应有中间接头,在特殊情况下,线路需设中间接头时,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内连接和分路。 第十四条氨区设备配置和系统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储罐应符合《压力容器》(GB150-2011)等特种设备相关规定,装设液位计、压力表、温度仪、安全阀等监测装置。 第十五条氨区应符合火灾危险性乙类和抗震重点设防类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氨区管道应能自由膨胀,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液氨介质管道使用灰铸铁材料阀门时,其适用的公称压力不得大于,温度不得低于-10℃。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氨区管道垫片禁止使用橡皮垫、塑料垫、铜质垫。 第十七条氨区所有设备、管道应统一标出明显颜色,对管道内的介质流向做出明显指示,便于操作和事故处理。 第十八条氨气输送管道及其桁架跨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桁架处应设醒目的交通限高标志和限高杆。管道应每隔80-100m设一接地点,并可靠接地。 输氨管道应在适当的位置设跨桥,桥底面最低处距管顶(或保温层顶面)的距离不应小于80mm。 第十九条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检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目的 为了加强液氨系统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使用范畴 本规定适用于区域火力发电企业液氨的管理。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除实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第二章氨的危害特性及应急处理 危害特性 氨属于第类有毒气体,无色有刺激性恶臭。易溶于水、乙醇、乙醚,避免接触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液氨是无色的液体,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蒸发热很大,在沸点时是每克焦(327卡)。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由气态氨液化而得。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发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产生剧烈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轻度中毒者显现流泪、咽痛、声音沙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重,显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产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产生喉头水

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发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着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刻切断气源,则不答应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灭火剂 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应立刻脱去被污染的衣着,运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应立刻提起眼睑,用大量活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刻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刻隔离150m ,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公道透风,加速分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废弃或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三章安全监督 各单位应建立由安全监督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设备检验部门、运行部门、消防保卫部门组成的日常安全监控管理体系,以保证严格实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实行。 日常监控

液氨储存管理应急方案

第一章总则 1: 为加强液氨储存、装卸环节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进一步规范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向应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国电公司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等,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我厂从事液氨储存和使用等相关单位的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3;涉及液氨储存、装卸的部门,应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4:液氨的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施。氨站周围要做相应的隔离带,避免无关人员以及无关车辆的靠近。 第二章液氨的理化特性 1:理化特性; 分子式:NH3 分子量:17.03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蒸汽压506.62(4.7℃);熔点-77.7℃;沸点-33.5℃;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醚,乙醇等有机溶剂;密度:相对密度(水=1)0.82(-79℃时);相对密度(空气=1)0.6。 2:危险性:

爆炸极限(体积分数%)16~25;燃点630℃;由于氨气具有还原性因此严禁与: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接触,而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遇明火,高温易引起燃烧爆炸。由于液氨(无水氨)是液体,1m3液氨气化后可形成790m3的气体,因此要保证储罐的气密性和耐高压性。 3:对人体的危害: 主要是吸入式伤害:低浓度的氨对粘膜有袭击作用,高浓度的则可造细胞组织的溶解坏死,当空气中氨的浓度达到5000ppm时就会使人失去知觉,造成窒息死亡。液氨的温度很低(可达33℃)在这个温度下与人体接触很容易造成冻伤,使衣服冻结在皮肤上。且由于其无水性造成液氨极易吸水生成氢氧化鞍,对人体有极强的脱水性和强烈的腐蚀性,造成细胞和组织的永久性坏死。 液氨比空气重,泄露后会进入周围地底中;氨气比空气轻,具有流动性。因此当发生液氨绣楼时,应尽量向地势较高上风向位置逃离。4:液氨的应急监测方法: (1):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器:氨气敏电极检测仪。 (2):快速化学分析法:溴酚蓝监测管法,百里溴酚蓝监测管法《突发性环境事故监测与出路处置技术》万本太主编。 5:实验室监测方法: (1):纳氏试剂比色法(GB/T14668-93,空气) (2):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14679-93,空气) 第三章氨站的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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