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XX小学“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XX小学“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兴仁市屯脚镇屯脚小学“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兴仁市屯脚镇屯脚小学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河湖保护及涉水安全意识,维护良好水生态,保障我市河湖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让学生了解我们生存环境不断恶化的现状,了解世界能源缺乏的状况,了解现在生存环境的恶化情况,激起学生保护环境的美好愿望。树立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绿化生态意识。通过在全校师生中开展“珍爱河湖,保护生态,建设美丽家园”活动,促进全校师生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动员全体师生更加积极抵制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品志(校长)

副组长:xx

成员:焦平、钟金山、令狐昌玉、王永久、李娜、梁杯、各班班主任

三、活动对象

xx。

四、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校广泛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生态文明教育,自觉树立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意识。主要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

1.充分利用学校每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契机,以“珍爱河湖,保护生态,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作一次国旗下的河湖保护管理教育宣传讲话。

2.利用校园电子显示屏悬挂一条“珍爱河湖,保护生态,建设美丽家园”的宣传标语,营造保护河湖良好氛围。

3.组织各班开展以“珍爱河湖,保护生态,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的班级黑板报评比活动。通过班级黑板报制作,增强学生环保意识,同时也厚实学生对保护河湖、建设家园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4.开展一次“珍爱河湖,保护生态,建设美丽家园”主题班队会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班队会,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河湖保护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5.组织以“珍爱河湖,保护生态,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的红领巾广播宣传。

坚持每日一讲,做到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6.组织一次“小手牵大手”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在生态文明教育和河湖保护管理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学校通过校讯通给学生家长发送《致家长的一封倡议书》的形式,倡议学生与家长自觉保护美丽河湖,维护良好生态,建设美好家园,发挥学生在河湖保护和生态文明教育中的宣传员、示范员和监督员的作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将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推向深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我校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确保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好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好学校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站等载体,切实做好我校河湖保护宣传教育,营造一个浓厚的珍爱河湖、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3.立足课堂,注重渗透。充分发挥学校课堂的教育优势,在教学活动中积极将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渗透到课堂内容中,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河湖保护管理的意识,认识到保护河湖的重要性。

4.强化教育,防范未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和教育,坚持警钟长鸣,把防溺水知识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管理过程,进一步培养和增强我校学生防溺水等涉水安全意识。

xx市屯脚镇屯脚小学2018年7月6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7]60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3 【实施日期】2017.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7〕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七届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盘锦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盘锦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30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发展水经济、传承水文化为主要任务,立足我市实际,认真落实《意见》精神,严格按照《方案》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河长制,积极构建目标明确、责任明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河流(含人工河流、水库)管理保护体制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恢复河流自然生态、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基础,为围绕多城联创,打造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物质基础和环境、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领导,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政府部门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把握全局,社会共治。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建立河长制与地区“十三五”规划、发展布局相结合,突出特色、兼顾需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 (三)因地制宜,一河一策。河流治理保护要充分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

河长制实施方案

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长:王献民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蔺军伍 成员:刘瑞利吕志刚齐力岗栗吉庙刘洋波孙旭光高淼森郭清风白玉龙安东风董绪平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主任:刘洋波

成员:冯晓丹冯锐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实施“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x〔x〕2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x〕50号)和《x委办公室、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x〕46号)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江河湖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我镇河流、水库、山塘实际,决定在全镇实施“河长制”。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境内各类水库及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镇管理范围包括肖江、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24座和山塘87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江河湖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到x年3月底,建立镇“河长制”组织体系并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覆盖到各村(居)委会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根据实际在村(居)委会启动“河长制”试点。 (二)到x年底,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各类水库及山塘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三)到x年,基本建立江河湖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基本实现x山青、水秀、天蓝、镇美的生态保护目标。江河湖库水域面积保有率7.7%,大中型湖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组织体系 1、办公室人员构成 “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x担任,副主任由水务站站长x担任,“河长制”办公室人员为x、x。 2、明确工作职责 小型水库由镇科级干部任库长,山塘由各村支书(主任)任“库长”。落实河流、水库及山塘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将每段河流、每座水库、每座山塘的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明确到人,并落实相关责任。 3、x年3月底前对各级河长名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要任务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1】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

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 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 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 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下文是本人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一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 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寒溪河的XX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二)实施步骤 20XX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020年,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健全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

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治水工作要求,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主要任务,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完善河长制、湖长制体系。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控源截污、河岸整治、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推动河长制工作转型升级。 街道河道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河道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水资源利用科学有序,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道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三、整体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

根据水功能区确定的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切实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登记工作,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为重点,积极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三)加强水生态修复 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开展河道清淤、生态河道建设与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河道保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深入开展河道、河岸、池塘及沟渠垃圾清理,河床底泥污染严重区段清淤,实施河道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等综合整治,落实河道保洁责任,确保河道及两岸清洁。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 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对畜禽养殖场(户)特别是养猪场(户),进一步明确禁养、限养区域,关停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 (五)加强岸线管理保护 明确河道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加强河道工程巡查、观测、维护、养护、保洁,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保障河道工程安全,提高工程完好率。推进流域性河道防洪与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区域骨干河道综合治理,构建格局合理、功能完备、标准较高的区域骨干河网;全面提升重点河道的综合功能,推进河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改善水体流动条件;加固病险堤防、闸站、水库,提高工程安全保障程度。 (六)加强监管执法

(完整版)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7-2020年) 4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xx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8-2020年)》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治水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打造美丽河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到2018年底,实现河道和小微水体河长制全覆盖,全面消除劣V类水。到2020年底,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河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开展整治;淘汰和整治“脏乱差、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2018年底完成铁拾、汤家店、新凉亭三个村级工业集聚点污水纳管工程。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和畜禽养殖区域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2018年全镇仅剩的一家规模养殖场(阿童猪场)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环保监管平台。到2020年全镇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集成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河长制实施方案意见

河长制实施方案意见 根据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河长制”,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如下为河长制实施方案意见,仅供参考! 篇一:河长制实施方案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3〕80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浙南水乡,推进转型升级,特制定苍南县“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水共治”和“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战略要求,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双清”行动、“三河”整治等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我县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到20xx年,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省级、市级、县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到20XX年,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县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三、主要工作 (一)截污治污。进一步完善污水系统,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完善二级、三级污水管网,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非汛期雨污合流口门要完全关闭,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二)水域管理。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三)堤岸养护。定期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各乡镇、建设平台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和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四)河道疏浚。各乡镇、建设平台要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一般以5年左右为一周期,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 (五)河面保洁。各乡镇、建设平台要按照各自制定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平原河

苏州河长制工作第三方方案

苏州市河长制工作第三方评估方案 (试行) 一、编制依据 为深化河长制改革,落实考核评估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苏委办发〔2017〕41号)文件精神和《苏州市河道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苏市水〔2016〕207号、苏财农字〔2016〕162号),《苏州市河长制巡查督查实施细则》(苏市河长办〔2018〕19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评估对象、频次 (一)县级河长评估。对34条(座)重要河湖在各板块内的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对象为34条(座)重要河湖对应的县级河长的工作情况。河长名单详见附表一。 (二)县级评估。对苏州市下辖的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10个板块内所有县级河长河(湖)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对象为各板块县级河道的河长制工作情况。河道名单(除去与34条(座)重要河湖重复名单)详见附表二。

县级河长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对10个板块内的34条市级河长河(湖)进行评估,每条市级河长河(湖)评估必须抽查满3个河段。 县级评估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评估做到所有县级河长河湖抽查全覆盖,每条河(湖)随机抽查一个或多个河段。 苏州市10个板块评估河道数量统计 序号区域34条(座)重要河湖县级河长河湖 1 张家港市 4 24 2 常熟市10 22 3 太仓市 5 24 4 昆山市12 41 5 吴江区11 82 6 吴中区10 16 7 相城区10 12 8 姑苏区 5 23 9 工业园区 6 10 10 高新区 6 10 合计79 264 三、评估主要内容 根据《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苏委办发〔2017〕41号)文件精神和《苏州市河长制巡查督查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评估内容如下: (1)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水库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如下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赣发[2014]2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xx]50号)精神,按照《黎川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乡、村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湖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乡河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境内所有河流实施“河长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水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到20xx年初,建立乡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二)到20xx年底,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水库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三)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乡、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河长”和“村河长”,乡长担任乡级“河长”村主任担任村级“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乡级“河长””职责。负责领导本乡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负责抓好辖区内河流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工程的具体实施、河流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检查督导村级“河长”履行职责。 2.乡“河长制”办公室职责。编制全乡河流综合整治规划, 拟定全乡河流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点整治任务;做好河流调度工作,组织实施督查通报,协调处理全乡河流综合整治问题;负责河流信息化平台整合、建设与管理;对重大决策事项跟踪督查;协调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等。 五、主要任务 (一)统筹乡河流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流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流水库整治、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

福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福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福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出台,根据方案,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进一步提升福州市河流保护管理水平。 福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XX〕2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XX年底前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努力,使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河长制”由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承担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各市、县(区)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河长、河段长设置。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分别由省领导担任河长,确定一个省直部门为联系部门,流域所经的市、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市、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流的河段长,同时明确联系部门和责任主体;由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确定乡(镇、街道)河段长、村级(居委会)专管员。汀江、晋江、赛江、龙江、木兰溪流域分别由流域所经的设区市政府领导担任河长,确定一个市直部门作为联系部门,市、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由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确定县(市、区)、乡(镇、街道)河段长以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其他流域由所在地的市、县(区)政府确定河长、河段长以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并确定联系部门。各级河长、河段长名单由各级政府发文明确,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河长、河段长职责。河长、河段长是包干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下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河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河长、河段长的联系部门,负责协助河长、河段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河段长。省级河长负责指导实施跨设区市流域保护管理和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督促检查。市、县(区)河长、河段长具体承担辖区内“三条蓝线”划定与管理、河流调查建档、河流管养、水功能区监管、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监管与治理、水环境安全隐患整顿及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工作任务,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职责分工,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修复与治理工作,按年度组织实施。乡(镇、街道) 河长、河段长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的职责由县(市、区)政府予以明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流域所经市、县(区)政府要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各河流现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河长、河段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

河长制实施方案范文

河长制实施方案范文 河长制实施方案 【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 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寒溪河的XX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二)实施步骤 20XX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

河长制建设实施方案

河长制建设实施方案 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抓紧制定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如下为河长制建设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篇一:河长制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3〕80号文件)、《苍南县“河长制”实施方案》(苍委办发〔2014〕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镇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浙南水乡,推进转型升级,特制定灵溪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水共治”和“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战略要求,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双清”行动、“三河”整治等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我镇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省级、市级、县级、镇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到20XX年,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省级、市级、县级、镇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到20XX年,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镇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三、主要工作 (一)截污治污。进一步完善污水系统,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完善二级、三级污水管网,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非汛期雨污合流口门要完全关闭,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二)水域管理。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三)堤岸养护。定期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和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四)河道疏浚。农经局要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一般以7年左右为一周期,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 (五)河面保洁。各社区要按照镇政府制定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8X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河道健康环境和水质安全,促进全县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确保生态主体功能示范区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涵养区水质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X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落实水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实施县镇村三级“河长制”,扎实推进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X年,境内五大河流(X河、X河、X河、X河、X河)重点河段的防洪能力和排涝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区域内工矿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治理,沿河镇、村垃圾集中处理,牲畜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区域内水土流失严

重状况得到治理,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河道行为发生,乱捕乱毒乱炸鱼类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规划实施的所有河流水质标准长年保持Ⅱ类,饮用水源区水质长年保持Ⅱ类及以上,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欢鱼跃。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的河流为全县五大河流及其流域面积5Km2以上的大小支流共120条河流,共涉及全县11个镇68个行政村8个社区。 四、工作任务 (一)统筹河库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水系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与河库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XX 2020年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XX-2020年)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xx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治水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打造美丽河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到XX年底,实现河道和小微水体河长制全覆盖,全面消除劣V类水。到2020年底,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河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加强水污染防治 .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

加工点、作坊开展整治;淘汰和整治“脏乱差、低小散”问题企业。XX年底完成铁拾、汤家店、新凉亭三个村级工业集聚点污水纳管工程。 .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和畜禽养殖区域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XX年全镇仅剩的一家规模养殖场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环保监管平台。到2020年全镇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集成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XX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30%,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 .河湖库塘清淤。科学有序清淤,XX年完成河湖库塘清淤3万方。加强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合理处置和利用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保 留但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

河长制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乡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主任: 成员: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 (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 联络员: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 (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 (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 (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 (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 联络员: 主要职责: (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 (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 (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 (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 联络人: 主要职责:

《3048+ 2021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3048+ 2020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x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x市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及x县关于河长制的相关要求,结合x镇实际,进一步深化我镇河、湖、淖管理体制机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x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及水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及水库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及水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建设生态、美丽和文明之河,打造产业之河、富民之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把加强河湖及水库管理保护摆到建设美丽x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依法治河管河,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保护优先,科学开发,促进河湖及水库休养生息,实现人水和谐。 ——坚持党政领导,推进社会共治。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全镇

党委、政府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细管理。把解决河道行洪不畅和河湖及水库生态脆弱、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河湖及水库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河湖及水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城镇与乡村,统筹水域与岸线,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一地一策,精准发力,靶向治疗。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推进河长制落实的重要抓手,建立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压实河长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三、实施范围 全镇主要河道、水淖。 四、工作目标和实施时间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科室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实施时间。xx年—2020年。

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2017. No.2四川水利 要闻专递 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 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 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不同流域、行政区域和行 业。我省河湖众多、水系发达,保障河湖健康,事 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全面 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省复杂水问题、维护河 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 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 见》(厅字〔2016〕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 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 展理念,坚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目标不动摇,深刻认识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在坚定促进转型发 展、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约束和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等方面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扎实做好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做到相关 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确保到 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 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 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管护。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根本性 制度措施,切实将涉河湖活动纳人法治化轨道,建 立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巡查,严禁涉河湖 违法活动。 坚持党政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各地党委、政府河湖管理 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实 行联防联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 格局。 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 责,逐级逐段落实河长,明确各级各段河长职责,夯实河湖管理保护的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 土负责、守土尽责。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建立健全河湖污染治理 责任机制,加强涉河湖排放监督,严格污染责任追究,创新治理模式,督促河湖污染得到及时有效治 理。 坚持层级考核。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 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 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加快形成源头严防、 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分级治理体系。 二、 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 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省 级实行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总 河长负责制,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明确、 协调有序的河湖管理保护组织领导体系。 (一)成立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 小组。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长、省委副书记担任 副组长,有关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 省长、省政协副主席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 筹协调全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 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 域、跨流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 实情况。 (二)设立总河长和总河长办公室。省长担 任总河长。省内10大主要河流实行双河长制,省 级河长由有关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 省长、省政协副主席担任。总河长办公室主任由 省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省长兼任,副主任由省 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水利厅、环境保护厅主要负 责同志兼任,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总河长办公室实行河长联络员制度。四川省河长 制办公室设在水利厅,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 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总河长、河 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省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 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导市、县、乡 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督促省直有关部 门按照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 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三)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河湖所在市、县、乡均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党政主要领导 担任。各地党委、政府作为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 体,要抓紧明确本行政区域主要河湖河长及各级 各段河长,并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工作职责。县 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工 作机制,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提出河长制办公室 设置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组成部门,配备工作力 量,落实职责和经费,制定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 则。 三、 重点工作 在全面梳理分析我省河湖现状、存在的主要 问题基础上,按照一河一策的思路,明确工作目 标、责任分工、主要内容、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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