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和荷兰的农业推广模式,现状及其优点

在荷兰,农业推广的含义是,自觉运用信息交流,帮助农民形成科学的见解,并做出正确的决策。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农民分析现状,建立未来的目标,进而帮助农民提高知识和技能,做出正确决策,鼓励农民执行正确决策,指导农民在执行决策中进行适当的改进,以达到理想的预期效果。 荷兰的农业是广义的农业,包括农业各业的生产、农产品加工、出口等。因而,农业推广工作涉及的范围也较广,大体上包括农业技术推广(良种、良法、农机具等),农场经营管理(记帐、成本核算、投资分析等),农村社会经济生活(如农村家政、法律事务、经济合同关系处理等)三大方面服务,基本上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主要方面。农业推广和科研、教育一样,被认为是农村发展的政策工具之一,由此可见,为这种大农业服务的推广体系也必具有综合、多层次等特点。荷兰的农业推广体系由四方面的推广力量构成: 1、国家推广组织。国家推广组织分为种植业和养殖业两大系统,两者基本结构大体一致。在中央一级,国家农渔部的畜牧局设有一养殖业的推广处,园艺、大田作物局设有一种植业的推广处。这两个处分别负责全国农业推广的管理、协调和组织工作。全国有十二个省,在省一级,没有设立专门的农业推广行政管理部门,但分别按自然区划设有十二个种植业和十七个养殖业的一地区(区域)推广(RegionalExtensionS吨a吨ion*),每个地区推广站约35-50人,设一名站长,两名副站长,每个推广站根据所在区域的主要作物和动物生产行业设一个专业技术推广队和3--5个普通推广队,每队6-10人不等,地区推广站为荷兰的基层推广站,担负着直接为农户提供无偿服务的职能。目前,荷兰全国共有推广人员约1080人。 全国还按自然区划还设有12个实验站(RegionalExperimentalS吨a吨ion)每个试验站下设几个实验场(ExperimentalFarm),共51个试验场,雇佣731名技术人员。这些试验站、场的主要职责是进行运用科学研究,同时为农民提供试验示范。 此外,在国家级的研究所和试验站的附近还设二十个对应的联络办公室(LiaisonOffice),每个联络办公室有5-8人,共雇佣127工作人员,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协调科研、教育、推广之间的关系,收集、整理有关的农业科技情报,将有关的科技成果和动态及时分送各教育、推广机构和有关人员。 2.社会和经济推广员(SocialEconomicExtensionWorker)。荷兰从中央到地方设有基徒教、天主教和皇家农会三种农协组织,在省一级的农会都设有社会和经济推广机构,每会约雇佣10名社经推广员,全国约200名左右。这些推

广员主要负责家政方面的推广工作,包括家庭生活、法律事务、经济合同、青年、妇女、健康、保健等方面的工作。 3.私人企业的推广员。这部分人是由私人企业(如农业商业公司、农业银行等)雇佣来作产品推销和信贷咨询工作的。实行有偿服务,或者将服务费包括在其销售的产品的成本中。其工作范围之广,包括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各个方面,全国约有2500人。由于他们的主要目的是销售生资产品等,虽然人多,但也只能被作为一支辅助的推广力量。4.农民合作社的推广人员。这部分人是指由农民合作社雇佣的推广人员,全国为数不多。 荷兰的农业推广体系是一支国家和农民合办的推广体系。在这个推广体系中,国家推广体系起主导作用,可协调其他方面的力量,社经推广员起补充作用。 在荷兰,农业推广管理主要包括经费、体系(队伍)、项目等方面的管理,农业推广部门十分注重这几方面的管理工作,并在多年的实践中摸索出了一些规范的管理措施和经验。 1.推广经费的管理。由于荷兰的推广体系是多种成分构成,所以其经费的来源和使用也比较复。目前,国家推广体系的全部经费由国家付给,国家每年拨出约9000万美元的资金作为推广、试验示范的经费,这些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推广人员的工资、出差补助、推广资料的生产、组织各种推广活动、试验示范等。从今年起,农民协会开始增加对国家推广体系的投入,每年以5%的速度递增,直到2000年,国家和农协各付50%。与发展中国家相比,荷兰政府对推广的投入是高的,但与国内的其他行业相比,推广经仍然是不足的。各地区推广站的经费也由农渔部统一拨给。 社经推广工作虽然仅涉及非技术性的家政和农民生活方面的事情,但政府认为这些工作也是很重要的,所以农渔部支付60%的费用,农协提供40%。私人企业推广人员所需的经费由企业自己支付,一般说,这些部门的推广经费还是较充足的。答案补充
2.推广队伍的管理 从80年代以来,荷兰的农业推广部门开始引进"组织发展技术",这一技术的核心是从组织自身、内部挖掘管理的潜力,改善管理功能。近些年来,他们运用这一技术来指导推广体系的管理,并摸索出了一些办法。 (1).对推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由于国家较小,交通条件较方便,荷兰的国家推广体系仅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其主要的推广力量分布在地方,地区推广站的经费也直接由农渔部拨给,行政上也由农渔部直接领导,不受地方行政部门的干预。便于推广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汇报制。基层推

广人员分为两类:一类为从专业(如植保、土肥、种子等)技术推广工作的推广员,称为专业技术推广员(SubjectMatterSpecialist)另一类为从事普通的(如小麦栽培、玉米栽培等综合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称为普通推广员(Generalist),为增加知识面,普通推广员每隔4-5年调换一下行业答案补充
专业推广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普通推广员的工作,在本专业领域与联络办和科研人员联系并培训普通推广员。普通推广员(包括站长和队长在内)都分片包干服务一定数目的农户,一般每人承包250户。为了检查和评价推广员的工作,推广组织内规定了一套严格的汇报制度。推广员每月要向队长递交一份工作报告,队长在综合推广员月报的基础上,每月向站长递交一份报告,站长每月向农渔部递交一份报告。农渔部定期将各推广站的报告综合上报部长和下发各地区推广站,通过这种报告制度,把基层的推广工作情况和农民的问题及时地报告给农渔部。(3).认真录用推广人员。荷兰对国家推广人员的录用,有一套规范的程序。随整个国家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荷兰对新招收的推广人员都要求有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当推广部门需要招收新推广员时,一般先在各种宣传媒介上刊登广告,然后从申请人中确定一些候选人,由农渔部的主管领导和需要人员的推广站长一起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包括口、笔试),后根据成绩录用。如果成绩合格,推广站便与他签订一份二年的试用合同答案补充
在第一年中,新推广员必须在指定的老推广员的带领下从事各种推广工作,要参加一个推广基础理论的培训班,要学会各种推广方法,每半年,队长和指定的老推广员要小结新推广员的工作,指出不足之处。二年以后,由上级部门和推广站长再次联合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的推广员。由于 招聘制度严格,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推广人员的质量。 (4).很抓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荷兰的推广部门把推广培训作为提高推广员素质的关键环节来抓,在中央和地方的推广部门中,都设有专职的推广培训教育专家,每年初推广教育专家都要协助站长做好推广人员的培训计划。推广部门每年都要办一定数目的培训班,这些培训班大都分为两类:一类为长期班(两周),主要讲授推广的基础课。推广部门规定每个推广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个短班的培训,每两年至少要参加一个长班的培训,以便更新自己的知识。(5).综合使用各种推广方法。在荷兰的推广工作中,通常使用的推广方法有三种:大众宣传媒介(MassMedia)、小组推广法(GroupMethod)和单个推广法(Indiv

idualMethod)。答案补充
大众宣传媒介方法主要是指利用广播、电视、小册子、图片和各种推广资料进行推广工作,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推广面大,缺点是效果不好。小组推广法主要是指利用讲演、讨论、示范、推广会等形式进行推广工作,这种方法的推广面虽然不如前者大,但在推广活动中,农民可以互作,推广效果比上者好。单个推广法是指利用电话、走访农民、咨询等形式进行推广,这种方法效果最好,但如果推广人员要给所服务的地区所有农民都提供单个推广服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推广部门要求推广人员综合地使用各种推广方法,为了确保推广服务的质量,推广组织还规定普通推广员至少要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来从事面对面的单个推广服务。 (6).坚持定期考核推广人员。在荷兰的推广部门,仅有行政职务系列,没有技术职称系列。尽管如此,他们还是非常注意推广人员的考核工作。一般来说,考核的依据是岗位工作完成情况、月报制度、发表专业文章、农民的反应等。对于工作出色的推广人员,可适当地提高工资,对于特别出色的推广人员,可提拔为队长、站长,但当站长必须具备硕士学位 答案补充
获学士学位的推广员参加大学的脱产和不脱产培训班,通过一定时间的学习和从事一些研究工作,最后通过论文答辩,便可获硕士学位。对于工作不好的推广人员,可适当教育,也可降低其工资。 (7).鼓励农民参与推广管理。荷兰的农业推广可谓合作推广。农民一方面出资资助农业推广,另一方面也参与农业推广的管理。社经推广经费的40%,区域试验站、场经费的40%,国家推广体系经费的50%(2000年)都由农民支付。农民可通过农会,或者通过在试验站、场的管理委员会任职等,参与运用科研和推广的管理工作。 3.推广项目的管理。由于荷兰的农业是一种市场指导下农民自主型的农业,农民可根据市场的变化决定自己的经营。一般说来,国家级的推广项目较少,每五年拟定一次。地区推广站可根据本地需要拟定和实施地方的推广项目。项目的制定和管理都较为规范,按模式进行。力争做到选题准确,切实可行,容易评估。科技成果由科研部门、大学和联络办传到推 答案补充
广部门,并逐步推广到农民中去。由于农民文化素质较高,他们也可直接从科技刊物、杂志,甚至可直接从联网的计算机上获得科技信息。农民创造的经验和成果也可由推广部门进行推广。一般说来,科技成果推广的速度还是较快的,推广率也较高。 荷兰有有关土地租用的法律和环境保护的法律,这些法律对农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他们还没有推广方面的立法。 随着农业机械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发展,荷兰的农业面临着严重的生产过剩和环境污染问题,这也给农业推广带来了很大的问题,现在农业推广的重点主要防在提高效益和降低污染上。由于国家推广经费限止,推广人员工资不高,推广组织也很难留住高质量的推广人员。 答案补充
日本。日本实行的主要是政府统一组织和指导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在组织上已经达到了相当完善的程度。日本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管机构是农业水产省、农蚕园艺普及部,主要负责制定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广工作,培训推广人员等。同时,把全日本分为9个区,在每个区设立地方组织,负责监督和指导都道府县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及发放推广经费。日本。日本地处亚洲季风区,气候变化大,常受各种自然灾害侵袭。由于日本农业多是小户经营,抗拒灾害的能力低,政府为了稳定农业,保证农业的再生产和国民的食品供应,把建立保险制度作为防灾抗灾的重要手段。日本农业保险制度的重要特点是政府直接参与保险计划并且具有强制性质,凡生产数量超过规定数额的农民和农场都必须参加保险。具体做法是:投保户按田块数报保险额。保险额是投保受灾农民所能得到的最高赔偿额,保险额是按“每公斤保险额”乘以标准产量的70%计算。农林渔业部每年规定“每公斤保险额”,标准产量由农业互助社按田块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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