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的模式研究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的模式研究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的模式研究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的模式研究

喻登科,李玥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01)

Email: ydk02093129.student@https://www.360docs.net/doc/bd676282.html,

摘要: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的内涵与主要内容,将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分为自主式知识创新与协同式知识创新,并分别研究其特征与实施基础,为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提供理论指导与决策借鉴。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模式

中图分类号:G356.8 文献标识码:A

1.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的内涵

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创新,是指以科技成果转化战略目标为导向,通过个人、团队、组织的创新活动,在知识的对接、学习、共享、整合基础上创造新知识,探索新的规律,并将知识应用到成果转化全过程并最终完成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实现产业化的活动。知识创新的功能是提升转化产品知识含量和附加价值,增强转化组织核心竞争力,谋求转化组织持续竞争优势。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主要包括技术知识创新、市场知识创新与管理知识创新三方面的创新内容[1],三者及对应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1)技术知识创新

技术知识创新,是在科技成果转化及其商业化过程中,为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服务方式所产生新思维、新知识和技术知识扩散的过程。技术知识创新又可细分为产品知识创新和工艺知识创新:产品知识创新是指关于推向市场的新产品、新服务方式的知识创新,是面向用户、消费者的创新;工艺知识创新是指对产品的加工过程、工艺路线、设备等技术知识所进行的创新[2]。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知识创新主要发生在小试、中试阶段和批量生产阶段:小试中试阶段主要进行产品知识创新,在这个阶段形成成果转化的概念与基本思路;批量生产阶段主要进行工艺知识创新,在这个阶段解决产品批量制造的工艺设计与设备改进与生产运营问题。

(2)市场知识创新

市场知识创新是指为了达到开辟新市场的目的而进行的知识创新,如寻找新用户、发现产品新用途、重新细分市场等的知识创新[3]。科技成果转化的商业化、产业化阶段应强调市场的创造而不是市场的分享。美国杜邦公司的尼龙产品是市场知识创新比较成功的典范:尼龙一开始是用来制造降落伞的合成纤维;然后是用作妇女丝袜的纤维;接着又成为男女衬衣的主要原料和用于制作其他布料;再后来又用于制造汽车轮胎、沙发椅套和地毯等。每种关于尼龙新用途、新市场的知识都使产品进入一个新的生命周期,创造了一种新的市场机会[4]。

(3)管理知识创新

管理知识创新是指创造一种新的更有效的资源整合模式的知识创新,管理知识创新贯穿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管理知识创新主要包括:提出新经营思路并加以有效实施;创造新的组织模式,使之有效运转;提出新的管理方式或方法,有助于转化组织资源的有效整合以达到既定目标;设计新的管理模式,利于转化组织的综合管理;进行制度创新,规范员工行为与组织行为[5]。

图1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的内容及对应转化过程

2. 科技成果转化的自主式知识创新模式

2.1 自主式知识创新模式的作用

自主式知识创新模式是指转化组织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根据国内外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或针对现有产品存在问题,探讨产品的原理和结构,开展新技术、工艺方面的开发,并改进管理模式,优化营销方式,从而创造出适应市场需求产品的知识的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模式。自主知识创新并不是不学习与共享外部的知识,而是在知识学习与共享的基础上自行知识创新,从而摆脱外部对转化组织核心知识的控制权[6]。具有自主知识创新能力的转化组织,应当自行开发和转化产品,以便充分发挥转化组织的科学技术优势和研究开发能力[7]。自主知识创新模式对转化组织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可促使转化组织摆脱依赖型的创新模式,走以核心技术知识创新为核心的知识密集型发展道路;

(2)推动转化组织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提高转化组织的技术知识创新能力、管理知识创新能力和市场知识创新能力;

(3)有助于转化组织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等智力资产,树立转化组织良好品牌形象和提供富有竞争优势的产品。

2.2 自主式知识创新模式的特征

(1)收益性。虽然自主知识创新对科技成果转化组织会有较大的障碍,有的关键技术知识甚至可能成为制约的瓶颈,但一旦转化成功,其收益往往足以弥补许多其他失败项目的损耗;

(2)风险性。自主知识创新的风险较大,包括试验阶段的知识创新风险、生产阶段的工艺知识创新风险和营销阶段的客户知识创新风险等[8]。自主知识创新是在成果源知识基础上的新的发明、试验和生产知识的创造,极易在其中某一环节发生意想不到的障碍而导致失败,因此自主知识创新是一项风险很大的活动,需要周密考虑和策划,按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创新规律从事各种活动;

(3)目的性。科技成果转化自主知识创新的根本目的是取得经济效益与技术发展,因此必须围绕着市场和产品需求进行。由于转化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往往只关注技术知识创新而忽略市场知识创新,结果产品解决了技术障碍但不能获得用户认可。因此,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立项开始,就要注意项目的市场价值,以市场知识创新为指南,以技术知识创新为核心,以管理知识创新为辅助,处理市场、技术、管理三者之间的关系,通过满足市场需求以获得经济和社会效益;

(4)系统性。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多方面、多阶段的系统性活动,要求与转化组织内外环境相适应,各部门密切而有效配合,而通过自主知识创新解决更加困难,需要组织能拥有坚实广博的知识基础与科学合理的知识结构,需要具备学习、共享知识的能力,需要知识创新的能力。

2.3 自主式知识创新方式形成的基础

自主知识创新模式要求转化组织自力更生,主要关注企业内部知识资源基础和知识创新能力。组织内部知识是一项战略资产,是转化组织阻止竞争对手进入的重要手段,那些具有雄厚知识资源和长期知识创新能力的大型转化组织,才能塑造起真正的核心竞争能力。而对于其竞争对手来说,如果要挑战这些行业顶尖企业,必须首先扩充自己掌控的知识资源并建立自己的实验室[9]。转化组织成功的知识创新需要强有力的内部控制力,组织必须先有自己的创意,然后进一步自行开发或挖掘成果源,生产新产品,推向市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自主式知识创新方式产生并形成效益的基础是:

(1)转化组织拥有行业最出色的创新性人才,且人才的流动性是可控的;

(2)如果转化组织能够创造新的技术知识,那么一定能够首先将其引入市场,产生先行者优势,并获得超额利润;

(3)如果转化组织在技术和产品研发的投资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话,那么就一定能开发最多最好的技术和产品,并进一步引领整个行业和市场走向;

(4)技术和市场的非连续、跳跃式、突破式变化频率相对较慢,技术和市场的发展具有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机制,知识的扩散速度慢于转化组织的超额利润的获取,使其能从获得的超额利润再次向转化组织的转化中心投资形成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知识创新的良性循环和互动。

科技成果转化自主式知识创新模式是在知识创新战略引导下,在催化机制和保障机制基础上的转化组织内部知识螺旋的独立运行过程,如图2所示。

图2 科技成果转化自主式知识创新模式

3. 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式知识创新模式

3.1 协同式知识创新的特征及方式

协同式知识创新是指转化组织难以依靠自身知识基础从事有关项目转化,因而依靠或联合外来知识资源,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产品的知识创新模式。相对于自主式知识创新而言,协同式知识创新模式的突出特征是快速性,可以有效地保证在一定时间内将成果转化成功。

协同式知识创新按外部知识资源的获取方式分类,可分为知识引进创新方式和联合知识创新方式。知识引进创新方式通过引进和购买转化产品相关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技术、专利等,迅速改变转化组织的知识资源基础。联合知识创新方式指科技成果转化组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合作进行成果转化的知识创新,这种双方或多方的合作,是建立在共同的创新愿景与创新战略基础上的,而非单纯的生产或贸易上的合作。联合知识创新方式将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中最为主要的形式,因为随着军民融合的深入和经济全球化倾向的加深,单凭一个企业自身的力量,已难以在技术、人才、管理、市场等方面全部胜任成果转化的需求,尤其是同时进行多项转化项目的企业,不可能在所有项目、所有环节都具备知识创新竞争力,联合知识创新是最好的方式[10]。

协同知识创新模式按合作方式分类,可分为委托创新型和知识成果共享型;按合作主体分类,可分为产学研合作型和企业间联合型。合作双方或多方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转化组织要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生产能力,合作方要有市场观念、管理理念和技术条件。产学研合作创新方式具有强大的创新优势和发展前景,转化组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上进行知识创新的合作,内容包括合作研究、合作开发等。由于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具有很强的知识创新实力和管理知识基础,转化组织可借助其提高技术知识创新水平和管理知识创新水平,而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则可利用转化组织的市场战略和生产技术优势,使科技成果成功商业化产业化。

3.2 协同式知识创新形成的基础

随着行业环境的迅速变化和新的竞合关系的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中自主式知识创新方式已不能满足需求,而协同知识创新方式逐步发展,协同知识创新方式形成的基础主要表现在:①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知识扩散速度加快,新产品的生命周期缩短,由创新而产生的先行者优势减弱,进而要求转化组织提高创新速度和实施协同的创新策略;②自主式知识创新的人才优势难以持续维持,人才流动呈加快趋势,转化组织对人力资源的控制力减弱,有能力的员工可以跳槽,把他们的知识、技术和智慧出卖给出价更高的转化组织;③技术与人才的可获性路径拓宽。风险资本市场加速了企业技术知识外溢和人才的流失;④组织外部知识联合的选择性增强。由于企业的商业运营模式限制,以及同一知识可以沉积化在不同的产品中形成不同功能的产品,从而开拓出不同的产品市场,这就给企业中没有及时商品化、市场的知识提供了外部选择的可能性;⑤供应链上合伙伙伴能力的提高。如果转化组织能够充分利用合作伙伴的能力,在广泛的领域里进行知识创新合作,在更短的时间内推出高质量的产品,使转化组织的核心知识能够发挥杠杆作用,提高其在价值链上的竞争能力,但与此同时合作伙伴能力的提高也是其它竞争对手可以获得的资源,可能促进其它竞争对手的快速发展,使它们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

协同式知识创新能融合不同组织的知识资源,在不同的知识链上发生知识创新过程,实现“1+1〉2”的协同效应[11]。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式知识创新模式是不同的组织在相同的创新战略引导下,将知识链交互融合,共同实现螺旋式知识创新的过程,如图3所示。

图3 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式知识创新模式

4. 结语

分析企业的内外部环境,明确企业的目标,选择适合自身状况的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方式对于企业提升知识创新水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界定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的内涵,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由技术知识创新、市场知识创新和管理知识创新三部分组成,并在此基础上将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分为自主式知识创新模式和协同式知识创新模式,对于企业选择知识创新方式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知识创新模式的特征与基础对于企业成功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创新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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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wledge Innovation Mode Research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Yu Deng-ke, Li Yue

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Harbin(150001)

Abstract

Definited the connotation and main contents of knowledge innov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the paper divides knowledge innov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into independent knowledge innovation and collaborative knowledge innovation, and researches the characters and implementing basis respectively, which can offer theoretical guiding and decision-making reference for enterprises.

Keyword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knowledge innovation, mode

作者简介:

喻登科(1985-),男,江西宜春人,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现代化管理;

李玥(1980-),女,吉林长春人,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知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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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科技协同创新的发展现状和强化路径(最新) 推动高质量发展,创新是第一动力。近年来,X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更是鲜明提出“聚力创新”,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推进创新机制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区域战略和政策协同,提升X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增强科技创新对X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意义重大。 X科技协同创新成效突出 创新型企业集群不断壮大。全省企业在全社会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的占比均超过85%。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3万家,其中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6%,创造了61%的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启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首批入库企业有3137家。创新型领军企业优势凸显,14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通过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其中1家进入世界500强,22家进入中国500强,38家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31家列为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全省新建589家企业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在90%左右。6300家获得研发费用普惠性财政奖励。 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效能持续提升。2017年,X围绕产业创新重大需求,强化创新供给能力,培育发展带动性强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为产业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大力实施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围绕未来网络、战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方向,部署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170项,组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138个,累计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中心7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52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达12家,有力推动了重点领域率先实现技术跨越,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效能持续提升。 区域创新布局持续优化。X通过发挥高新区创新主阵地作用,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区域创新呈现协调联动的新格局。《X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正式发布,为自创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提供了有力支撑。X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获科技部正式批复建设,开展创新

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六大亮点解读

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六大亮点解读 2015年8月31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96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大幅修改,修改达44处之多,整部法律从37条扩展到52条,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重视。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显着提升我国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充分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强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于10月1日实施,掌握和运用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关键内容,对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如下六大亮点: 一、释放活力,下放三权 本次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解决科研机构或大学转化科技成果和运用知识产权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国有企业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权属、运营等管理问题,可以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解决。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改之前,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未将有形财产和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进行区别对待,这严重阻滞了国有科研单位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其具体表现就是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使用、处置科技成果需要层层繁琐的审批,容易丧失科技成果处置的有利时机;科研机构或高校的科技成果处置收益需要全部上缴 国库,导致科研机构和大学丧失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因此,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一大亮点就是打破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主要体制障碍。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但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通过协议定价的,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在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上述两条规定放权于科研机构和高校,确保了其真正拥有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是本次修法最有”含金量”的条文。 二、协议优先,提高奖酬 由于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自身的特点,科技成果通常属于职务科技成果,科技成果的转化也通常是在单位的转化人员或科研人员的努力下才能完成。科研人员既是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又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推动者和重要实施者。建立和完善激励科研人员和转化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对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实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健全和完善了科研人员和转化人员的职务科技成果奖酬制度。一是大幅提升了法定奖酬的比例。1996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最低标准是转让净收入的20%;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则规定以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的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奖励和报酬的最低限是转让净收入、许可净收入或作价出资获得的股份、出资比例的50%。二是单位与科技人员或转化人员关于奖酬标准和数额问题,可以进行约定,并且约定优先。但有一个例外,即国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制定的奖励和报酬规定或与发明人、转化人员约定的奖励和报酬标准不得低于上述法定标准。三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和报酬支出虽然应当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这一点对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极为重要,因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均有工资总额额度的限制,如果加大对科研人员或

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三种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三种模式 ■科技成果按社会功能的不同可分为基础公益类、共性技术类和专有技术类三类;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模式一般分为政府主导模式、市场化模式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混合模式。三种技术标准形成模式各有长短。 技术标准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基础公益类、共性技术类和专有技术类三类科技成果按标准的经济学属性可转化为公共标准、联盟标准和私人标准三类,三种类型科技成果宜采用三种不同的技术标准转化模式,即政府主导模式、市场化模式和混合模式。 三类科技成果 对应三类技术标准 科技成果按社会功能的不同可分为基础公益类、共性技术类和专有技术类三类。基础公益性成果属于共有资源和公共物品领域的科技成果,服务于全部公众或大部分公众利益。共性技术类科技成果主要是行业内形成的技术联盟,可有效提升联盟企业的竞争优势。专有技术类科技成果是独立法人(公司或个人)掌握的科技成果,在企业内部推广应用。 按照排他性、竞争性和收益性等经济学属性的不同,技术标准可分为公共标准、联盟标准和私人标准。公共标准是所有人都能免费使用,不具有排他性,且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标的标准,通常由具有行政权力的机构确定,包括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卫生标准

等。联盟标准在联盟内部可以免费使用,具有一定的排他性、竞争性和收益性。私人标准由企业制定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该类标准供企业内部使用,具有完全的排他性、竞争性和收益性。私人标准是从标准的经济学属性对通常所说的企业标准的称谓。 基础公益类科技成果和公共标准都具有公共品属性,都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共性技术类科技成果具有团体共享、利益相关者共享的属性,共性技术类科技成果多数应转化为联盟标准,而很少转化为基础公益类或私人标准。按竞争优势理论,结合专有技术类科技成果的特征和私人标准的盈利、竞争能力,专有技术类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过程中,企业有能力独立完成的情况下,专有技术类科技成果更多地转化为私人标准。 三类科技成果 转化技术标准的模式不同 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模式一般分为政府主导模式、市场化模式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混合模式。政府主导模式主要由国家行政机构组织制定,形成公共标准;混合模式主要由企业合作制定,形成联盟标准;市场化模式主要由市场作为技术标准的动力,形成私人标准。 基础公益类科技成果转化为公共标准时多采用政府主导模式,政府的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动力机制上,更重要的是政府全面负责公共标准的制定、应用、推广、测试和认证。基础公益类科技成果转化为

探寻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

探寻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作者:刘艳整理报道 深化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 探寻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 为探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探寻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本报自2014年1月6日至3月31日开设了“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探讨”专栏,来自中央及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科技服务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就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在此基础上,本报近日举行了一次专题对话,邀请科技部及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部分科技服务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就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对当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瓶颈进行全面梳理,目的是结合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内容,对今后如何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展望和分析,为进一步加速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带动区域产业技术升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主持人: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社社长魏谷 嘉宾: 修小平科技部火炬中心正局级调研员 刘琦岩科技部办公厅调研室副主任 徐轶科技部火炬中心成果推广处处长 赵绮秋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常务副会长 李建华北京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主任 蒋佃水北京中科前方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 荀标昆山工研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邵翔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科技管理部经理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 主持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体到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究竟如何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政府该做什么?市场又能做什么?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 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技[2018]7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8.05.18 【实施日期】2018.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技〔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我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18年5月18日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有序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教育“奋进之笔”攻坚行动计划任务,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加强与地方、行业协同创新,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二、发展目标 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校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结合实际开展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各具特色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二)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 1.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高校在科研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成为问题的关键。鉴于此,本文在分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的基础上,认为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有高校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认识不到位、中介的发展不完善、企业的态度不积极以及投融资体系的发展不健全等。进而提出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应对策,以期为加快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借鉴。 【关键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实生产力 高校服务社会功能的重要体现就是科技成果的转化。然而,目前,受政策、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国高校的科研人员普遍重科研、重成果,轻转化、轻效益,使得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低下,70%以上的科技成果被闲置,大量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目前高校大多都树立了科研立校的办学思路,取得了数量可观的科技成果。然而,众多的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成为问题的关键。实事表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极低,没有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1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目前高校科研规模不断扩大,综合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在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授奖项目中,全国高等学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4项,占总数(一等奖空缺,二等奖41项)的58.5%。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45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3项),占通用项目总数(一等奖2项,二等奖61项)的71.4%。3项一等奖项目均为高校获得(通用项目2项,专用项目1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114项(特等奖2项,一等奖7项,创新团队奖2项,二等奖103项),占通用项目总数162项(特等奖2项,一等奖13项,创新团队奖3项,二等奖144项)的70.4%。其中,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70项(一等奖3项,创新团队奖2项,二等奖65项),占通用项目总数的43.2%。国家三大奖全国高等学校共获得183项,占总数(266项)的68.8%。其中,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139项,占总数的52.3%。(以上统计不包含国防专用项目)。 但和上述数据形成巨大反差的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比率,签约转化的不到30%,真正实现转化的10%,短期内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不到5%。以河南省高校为例,2011年高校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数193项,占总科技课题数的2.4%;当年实际收入约为0.66亿元,仅占科研经费投入的5.2%[1]。与日本、美国科技成果转化率80%相比,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之低的事实不能不让我们反思其中存在的问题。 2 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 2.1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认识存在偏差

重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技成果转化,规范其收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及《重庆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是指学校师生员工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职务科技成果是指师生员工利用学校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技术条件、人员智力和劳力等资源所取得的智力成果。收入包括科技成果直接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收入和科技成果作为股权投资所取得的收入。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是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规范管理,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转化收入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行使股权管理,负责科技成果股权收入的收取,及时划转学校并通知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和成果完成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负责转化收入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收入分配。 第三章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第六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纳入学校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大类,设立科学技术开发及转让收入科目、成果转让奖励支出科目,对科技成果转化收、支按项目加科目进行核算。 第四章收入分配 第七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收入分配比例如下: 1、50%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含印花税)。奖励方式可由成果完成人选择两种或其中一种。 (1)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转入成果完成人银行卡; (2)转入成果完成人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用作其他课题启动费等,按照《重庆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 2、20%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

江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思考

浅谈江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思考 摘要:本文通过对江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流程:建立健全江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组织网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深层次服务的四个数据库、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全程服务链的打造。 abstract: starting from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ransformation service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 jiangsu province,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idea and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of the transformation service system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the organization network,establish four service databases, and strengthening the creation of service chain. 关键词:江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数据库;组织网络;建设 key words: jiangsu;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service system;database;network;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4-0108-02 0 引言 “十一五”期间,我国坚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几种模式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几种模式 根据高校与环境的互动融合程度,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呈现出不同的模式。这些模式从产权型态上区别有两类,即合作型态和非合作型态。合作型态包括技术转移、技术合作,共建经济实体等模式;非合作模式包括自建经济实体和自建大学科技园等模式。 技术转移模式 技术转移是早期高校参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一个主要模式。高校研发所获得的专利技术通过一定的渠道向社会转移,是科学技术成果变成现实生产力并实现其经济价值的根本途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加速技术进步,增强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扩大和规范技术转移,我国相继建立了不同层次的技术市场,形成了技术市场网络,建立了以《技术合同法》、《成果转化法》为核心,一系列与行政法规相配套的技术市场法律体系。根据科技部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计,我国1995年的各类技术转移成交221182项,2000年上升为241008项。通过技术转移推动了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竞争力的提高。 这一模式的优点在于企业能利用高校的创新成果,弥补企业内部技术资源不足或技术资源的结构性缺陷,利用资金优势加快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加速企业的技术创新。缺点在于高校与企业的互动融合程度较低,不利于高校对企业技术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研发,同时企业也无法分享创新过程的信息,不利于企业培养自己的研发人员。 技术合作模式 技术合作是高校与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共同建立产学研合作中心、技术开发中心等。我国政府非常重视产学研结合,并把它作为“九五”期间的技术创新工程。近十年来,产学研的结合有了很大的发展,不少的技术创新成果就是技术合作成功的例证。如一直围绕中小型草浆造纸厂的环境污染问题,被南京林业大学与江苏新大纸业集团公司通过技术合作攻克。双方合作开发的“麦草低污染制浆新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麦草制浆方法,采用亚硫酸纳和甲醛制浆新工艺,以降低制浆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污染负荷。自1995年双方签订技术合作协议,采取长期技术合作方式。1999年继续合作开发“高附加值木质素产品的产业化”项目,同时建立我国第一个草浆高附加值木质素产品的中试基地,该项目开发已取得成功。公司生产的木质素市场占有率超过10%,在以草浆制浆同行中生产的木质素产品占首位,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技术合作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技术合作是一种资源优势互补的合作,高校和企业能根据各自的优势进行合理分工。这种需求和资源结构的互补性能够产生比单一资源单独使用更大的效率,在合作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资源的配置也更加合理;二是通过技术合作对资源集中使用能有效地投入资源的投入规模,减少了由于单个单位因资源不足或资源结构不合理而引起的创新滞后,因而能够缩短创新时间;三是由于有高校和企业共同参与创新过程,能有效地分担创新的技术风险和财务风险等。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科技成果转化难一直是困扰高校的普遍问题,各高校情况不同,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不一样,但是都具有一些共性。通过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分析研究,总结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以及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以期共同探讨和推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通过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分析研究,结合多年来从事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取得的经验,发现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成果立项缺少市场引导,产品开发目标不明确,研发过程与产业及市场脱节。 高校成果的立项很多市基于技术概念或产品创意,立项之前很少作充分的市场调研,导致高校科研成果大多数还处于产品概念阶段,仅有少量已经形成样机或产品。成果的共同问题是研发过程与产业实际脱节,缺少对市场的了解,很少与实际用户进行有效沟通,最终成果与市场所需求的产品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在产品结构、功能、元器件选用、工作可靠性、安装使用及成本控制上还存在大量需要改进的问题。 第二,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通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必须使教学科研与产业与市场紧密结合。使教学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科研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一些高校受到地理区位的限制,使得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通。如哈尔滨工程大学以“三海一核”领域为发展特色,但是学校地处远离海洋的内部省份,这使校企合作、成果转化成功率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三,由于制度及观念等因素,教学院系、教师对成果转化工作不够重视,教师对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态度不够积极。很多高校把教学科研作为管理工作的中心,很少关注高校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服务功能。教学与科研压力也使高校的管理者无暇顾及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作,更有人担心教师过多参与成果转化工作会对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产生冲击。很多高校没有把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对院系、教师的考核体系,导致对成果转化工作不重视。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认定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有序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教育“奋进之笔”攻坚行动计划任务,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加强与地方、行业协同创新,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发展目标 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校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结合实际开展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各具特色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二)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 1.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2.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与高校有紧密的合作关系; 3.有效集聚地方科技资源和创新力量,形成推进本区域高校成果转化的合力,承载高校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4.在与高校协同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方面有政策、有机制、有探索,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以高校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 1.高校高度重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 2.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完备,操作性好; 3.已拥有一批能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类平台,并已取得显著的成效; 4.与地方、行业有深入的协同创新并取得积极效果,有典型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案例。 四、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详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编制《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详

机械科技成果转变路径

机械科技成果转变路径 1我国农机成果转化现状 农业机械科技成果(以下简称农机成果)是科技成果中的一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机成果起着支撑和引领作用。但目前我国80%的科技成果未转化,其中农机成果也不例外。以某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单位提取的数据为例分析,该单位从19XX年15a期间,共承担了各级政F下达的科研项目53项(开题数),其中通过鉴定或验收形成农机成果的有35项,占开题数的66%,而转化出去的成果有6项(指每项成果推广在5台(套)以上的),占农机成果的17%。在没有转化出去的87%中不乏非常有推广前景的成果,都在20世纪90年代就闲置在档案室里,正如经济问题专家指出,这是科技人才和资本的双重浪费,非常令人痛心。究竟是一堵什么样的“围墙”使成果转化的有效性低?传统的农技成果转化的老办法、老经验出了什么问题?通过什么样的新途径才能有效提高新形势下农机成果的转化率?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摆在每一位农业科技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农机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问题 21开题项目没有形成强劲需求一个科研项目在开题时就呈现出弱势状态,因为没有准确地把握农村市场跳动的脉搏,开题时仅在理论状态下分析应该有转化前景,仅在只有零星用户或者在具备了一定科研基础之后,就匆匆上报项目。开题项目的弱势特征表现在: 211项目单一。既没有前期扎实的市场调查基础,项目完成之后往哪转化,科技人员心里没有底;也没有制定后期的研究方向,无法形成完整的项目链,用户接收单一项目无法使用。 212项目脱节。研究的科技内容、解决的技术问题、可能不是用户所需要的,或者问题很小没有涉及到关键,缺乏用户共鸣,无法达

到预期需求。 213项目零散。一个较小的研究单位一年内上的项目达10多项,包括的领域也很广,人力、财力及实验手段都无法跟上,项目的完成很勉强,更无力去深入推广转化了。 22农机成果推广渠道不通畅如果说取得农机成果是源头,那么用户使用就是源尾。其间渠道一路畅通与否是影响转化能力的重要因素。在省及地区的实际情况是,科技成果转化到1~2个用户是完全有把握的,但是再继续多家转化就很难了。而这种障碍主要体现在: 221信息不灵。凭宏观的信息认为该成果会有很高的转化率,但微观信息即具体是哪些用户需求却没有掌握。 222成果熟化度差。用户最大的担忧是农机装备的性能、质量可靠度、操作方便性及是否有及时良好的售后服务。 223经费短缺。科研项目缺乏经费,研制的样机没有进行生产试验和耐久性试验等就匆匆投入市场,造成农机的成熟度和可靠度不够,农机经常搁浅在田间、车间等。 23对科技人员评价机制片面性对科技人员评价机制的片面性,制约了农机成果的转化率。转化率要高,就要强化推广职能,形成媒、研、产、供、销、服、馈等一条龙的链式管理,而各个链节都是科技人员组成形成合力;但是在评价科技人员成就时,只是6个链节中的“研”,因为是研究人员才能取得成果奖励证书,才能晋升职称或奖励等,而其他都是辅助人员,不属于成就评价之列。因此属于链节“研”中的人员,都不愿意改行“屈就”于其他链节,唯恐影响前程。目前缺乏有效地促进科技人员从事农机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和环境氛围,削弱了其他转化链节的功能。 24用户使用先进技术装备的技能不强我国农民知识水平整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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