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及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及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及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目录

1.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2.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3.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应急预案

4.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1.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流行,指导全县开展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工作,保护重点人群,降低新冠的发病和死亡,减少新冠的传播,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

根据国家应对新冠联防防控工作机制有关通知精神,确定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为:

(一)全县公安司法干警;

(二)交通、电网、殡葬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三)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1、县人民医院与新冠病例直接接触的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其他医院可能接触新冠病例的感染科、呼吸科、急诊科、儿科以及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

2、县疾控中心负责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采样、检验的人员,疫情处理机动队员,疫情处理车辆司机;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

3、乡镇卫生院以及乡村医生、私营诊所中负责新冠病例居家隔离观察、治疗、访视的医护人员。

(四)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中优先安排已发生疫情的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工。有疫情的乡镇优先安排。

(五)适宜接种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患者。

二、新冠疫苗分配原则

全县均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疫苗分配主要依据疫苗的实际供应量、各乡镇人口数等因素确定,同时侧重于新冠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根据疫苗每批次实际到货情况,按相应比例下发疫苗(第一批疫苗分配数量见附件1)。

三、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接种服务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疫苗接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免疫程序、目标人群和接种禁忌、接种点设置与管理、疫苗和冷链管理、安全注射、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等。XXX月XX日前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乡镇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镇卫生院对各接种点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务必于XX月上旬完成。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各乡镇培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接种工作的指导,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接种点。接种工作必须由已经取得资格的预防接种单位和经过培训、获得资质、熟悉业务、有应急处理能力的接种人员承担。接种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城各县直机关由县疾控中心门诊部负责接种。各乡镇要加强冷链、疫苗和注射器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受种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接种。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确保接种安全;加强接种登记和疫苗使用记录等信息资料的报告与管理工作。乡镇公卫办或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完成后2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立即通过接种点客户

端软件将接种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为及时掌握全县新冠疫苗接种进展情况,实行接种情况日报制度,各乡镇每日下午5时前将《新冠疫苗接种相关信息日报表》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四、加强疫苗监管,保证接种安全有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县卫生局加强对新冠

疫苗的储存和流向的监管。县卫生局按照卫生部《XXXX年秋冬季新冠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和接种工作叫停机制。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后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负责召回和监督销毁等详细预案的落实。

五、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适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疫苗接种政策解读和新冠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各地采取的措施。各接种点要将优先接种重点人群、疫苗禁用人群和接种疫苗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异常反应等信息公示,方便群众了解有关信息(见附件2《新冠疫苗接种有关注意事项》,每个接种点至少张贴一张)。卫生、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

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经费保障

新冠疫苗及注射器由中央和省两级免费提供,接种补助费纳入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以各接种单位实际接种人数作为XXXX年经费拨付的依据。

七、强化属地管理,做好接种督导评价

加强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属地管理,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严格按照桃江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开展接种。对超出范围进行接种的情况,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个人和单位的责任。

县卫生局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指导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接种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接种完成后将组织对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情况和预防效果予以评估。

附件:1、XX县第一批新冠疫苗分配表;

3、因县城目前已发生一例新冠病例,故在县直有关单

位分配数中含有XXX人份苗用于应急接种。

2.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为预防或尽可能减少接种后异常反应的发生,及时调查、处置和上报可能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强化监测、科学防控;加强宣传、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定义

(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为: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

(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同一时间、同一接种地点和/或同一种疫苗、同一批号疫苗发生的2 例以上相同或类似的疑似异常反应事件。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使用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

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四)以下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

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3、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

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的;

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的分级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事件分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分为:

1、一般事件: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可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医学事件,非群体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无人员死亡,未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群体性反应,两个以上相同或类似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在时间、地区和/或接种的疫苗方面相关,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等。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事件。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和医疗救治小组。

1、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

组长:XXX

成员:略

诊断小组负责我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技术指导、调查、诊断和处置工作。诊断小组成员应服从安排,随时待命。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XXX

成员:略

医疗救治小组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处置和及时上报工作。

各卫生室负责对发生的可疑异常反应病例进行及时诊断、治疗和处置。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行“属地管置、就近处置”的原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第一时间全力救治辖区发生的疑似异常反应病例。疑似异常反应的诊治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执行。预

防接种异常反应大都为过敏反应,一般进行抗过敏治疗即可。如出现休克,肾上腺素为首选急救药。治疗如很快好转、恢复,无需入院。如病情较重,技术力量不足,可向上级申请技术援助或立即送上级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五、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报告

(一)报告范围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所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应特别关注以下病例:

1、注射部位出现脓肿(细菌性或无菌性);

2、被卫生人员或公众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需要住院的病例;

3、被卫生人员及公众认为的与免疫有关的死亡病例;

4、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5、被卫生人员或公众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其它严重或不寻常的医学事件。

(二)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儿童监护人姓名、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经过、就诊单位、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日期等。

(三)责任报告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和卫生服务站村医。

(四)报告的时限及方式

1、一般事件的报告

(1)发生疑似异常反应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对症治疗的同时,要立即通过电话报告仁义乡乡人民政府,同时向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报告。

(2)所有发现的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均应做好登记工作,并对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3)接种单位因异常反应或事故与接种对象或监护人发生纠纷时,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同时应向县卫计局报告。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当确认信息真实无误后,立即向卫计局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应规定(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进行网络直报,并分别完成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当确认信息真实无误后,立即向卫计局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应规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进行网络直报,分别完成首次报告、进程报告

和结案报告。

六、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

(一)一般事件的处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接到异常反应发生的报告后,立刻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根据报告内容,核实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基本信息、发生时间和人数、临床表现、初步诊断、疫苗接种等情况,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深入调查的准备工作。

1、判定为一般反应的,做好登记工作并密切观察;给予对症治疗、处置;

2、初步判断为个体发生异常反应的,立即通知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调查诊断,联系救治小组及时进行诊治,如果需要技术援助,立即向上级提出请求,并协助上级调查处置;同时保存所有可能与异常反应发生相关的物证(疫苗、注射器等)。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处置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封存接种点本批次疫苗,暂停该接种点免疫活动,同时加强其他接种点异常反应监测,按照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症状特点和诊断标准,开展病人筛选,并立即向上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报告。首先应根据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概念和分级标准判定是否为一起群体性接种反应。如已确定是一起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发生原因,需要

采取的改进措施,保持公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如果需要技术援助,立即向上级提出请求。

1、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发生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时,应立即暂停接种,在尽快消除疑虑,隔离管理的前提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掌握病情,及时选派当地有影响的临床、流行病学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掌握发病情况和可能的诱因,及时处置首发病例。

(2)妥善处置和治疗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合理解释;可采用心理疗法,用语言暗示并配合适当理疗或按摩,催眠疗法、解释性心置疗法,引导患者及其家长正确认识和对待致病的精神因素,帮助其认识疾病性质。

(3)若诊断明确后,应避免重复检查和不良暗示,并对症治疗。

(4)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对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儿童家长、学校老师,特别是在群体中起“核心”作用的人物,进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相关单位要向儿童家长耐心解释本病发生的原因,答复问题应明确肯定,解除可能有任何后遗症的顾虑。

(5)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减少紧张气氛,缩短“非常状态”的时间,尽快使学习、生活转入正常化,有利于病例症状消失后回到一个安全的环境,不致再发。

(6)防止人为渲染,在调查和控制事件的过程中,要防止宣传媒体和人员的盲目参与,扩大事态,参加现场调查的人员应保持镇定和良好的秩序,以防人为的渲染、扩大,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

2、接种事故:因造成接种事故原因多样,有用错疫苗、剂量过大或重复注射、接种途径错误、接种部位错误、继发感染、接种技术不规范、接种对象选择不当等。因此,在发现接种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停止接种、及时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3、质量事故:当怀疑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疫苗或注射器材质量有关时,需保存相应的样本,以便后期开展相关检测。立即停止接种,并向上级报告。

(三)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处置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暂停接种,封存接种点本批次疫苗,采集相关标本进行检测,动员家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尸体解剖,确认死亡原因,必要时请法医参加,判定死亡与预防接种的因果关系,对偶合死亡的事件,也要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置,及时公布调查结论,防止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惑众,保持公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

七、宣传沟通

在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县卫计局和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其他职能部门

的配合下,在做好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做好与媒体、受种者或监护人、公众的宣传与沟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化解事件当事者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减少或平息社会负面影响,使当事者能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程序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取证、鉴定和处置工作。各单位应按照《卫生部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信息的发布与通报工作。减少事件的社会不良影响,形成有利于事件处置的良好社会氛围。

3.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更好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造成的影响,维护接种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定义

预防接种反应定义

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体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面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预防接种反应事故定义

指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或者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等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其发生的原因包括疫苗质量不合格和预防接种实施差错2个方面,既可能直接造成受种者的健康损害,又可能增加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的危险性。

三、发生的原因

1. 疫苗自身因素(疫苗的毒株、疫苗的纯度与均匀度、疫苗的生产工艺、疫苗中的附加物、疫苗污染外源性因子、疫苗制造中的差错)

2. 疫苗使用方面的因素(接种对象不当、禁忌证掌握不严、接种部位、途径不正确、接种剂量和接种次数过多、误用与剂型不符的疫苗或稀释液、疫苗运输或储存不当,使用时未检查或使用中未摇匀、不安全注射)

3. 个体方面的因素(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

4. 其他因素(接种时间、药物影响、其他,如预防接种后进行剧烈运动和重度体力劳动会加重反应等)

四、处理

1. 局部化脓:分有菌性化脓感染与无菌性脓肿,前者在疫苗分装时胺致病菌污染,或因注射器、接种局部消毒不严所致,后者多因接种含有吸附剂疫苗,或注射部位选择不正确,注射过浅,剂量过大等。

处理方法:早期均可用热敷,每日3~5次,每次20分钟。化脓性脓肿可用抗生素治疗。无菌性脓肿切忌切开排脓,可用注射器抽脓。

2. 晕厥(晕针):接种者由于精神过度紧张和恐惧心理而造成暂时性脑贫血,引起短时间失去知觉和行动能力的现象。在空腹、过度疲劳、接种场所空气污浊等情况下易发生,多数在接种时或接种后数分钟发生,轻者有心慌、恶心、手足发冷、发麻等,经短时间即可恢复正常。严重者面色苍白、

恶心、呕吐、心跳缓慢、脉搏无力、血压下降伴失去知觉,数十秒至数分钟清醒。

处理方法:患者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口服糖水,亦可针刺人中等穴位。如仍未见好转者应送医院抢救治疗。

3. 过敏性休克:在接种时或接种后数秒钟至数分钟内发生,也有少数延至30分钟或1~2小时发作。突然感到全身发痒、胸闷、气急、烦躁、面色苍白、出冷汗、四肢发凉、血压下降、心律减慢、脉细或无。如不及时抢救,死亡常发生于抗原进入机体后15~20分钟。死亡原因多为窒息和末梢循环衰竭。

处理方法:让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5~1.0ml,同时肌肉内注射苯海拉明25~50mg.呼吸衰竭者可肌肉注射尼可刹米250mg,并吸入氧气。

4. 过敏性皮疹:各种疫苗接种后均可使一些过敏体质的人发生过敏性皮疹,常在接种后数小时或数天发生,多少不一,大小不等,色淡或深红,周围呈苍白色。

处理方法:给抗过敏药物,如苯海拉明,每次25~50mg,每日2~3次。

5. 急性精神反应:为精神或心理因素所致,轻少见,最常见表现为急性休克性反应和癔病性发作,这类病人最大特点是临床表现与主观症状和客观体征不符,而且意识不丧失。各种症状常在患者注意力转移或进入睡眠后明显减轻,预后一般良好。

处理方法: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大多数用针灸、暗示疗法即可恢复,严重者可给些镇静剂。

五、报告

1. 报告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监护人姓名和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2. 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在预防接种过程中,凡遇到与预防接种有关的病例,如认为可能是异常反应和事故,应进行登记,并向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人报告,同时向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3. 报告时限:发现异常反应时,城镇在6小时内,农村在12小时内报告,如为严重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与此同时,不得延误调查和抢救治疗。

4.填写报告表格

六、流程

询问接种疫苗史和疾病史→有无禁忌症→如有暂缓接种或禁止接种→发生反应→分析反应类型→如为一般反应→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发生休克→立即平卧、汇报医生就地抢救→遵医嘱皮下注射肾上腺素→吸氧→解除支气管痉挛→送入抢救室进一步抢救→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及人→报告同级卫生防疫机构→填写报告表。

4.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及时发现、判定和妥善处理疫苗预防按种工作中发生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有效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学调查,指导并督促相关机构按有关程序及时进行处理,预防、减少和平息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增强公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保证免疫规划正常实施,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药品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概念和常见类型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可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医学事件。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是指

药物过敏应急预案

放射科药物过敏应急预案 一、【过敏反应应急预案】 (一)护理人员给患者应用药物前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该药物过敏史,按要求做过敏试验,凡有过敏史者禁忌做该药物的过敏试验。 (二)正确实施药物过敏试验,过敏试验药液的配制、皮内注入剂量及试验结果判断都应按要求正确操作,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 (三)该药试验结果阳性患者或对该药有过敏史者,禁用此药。同时在该患者医嘱单、病历夹上注明过敏药物名称,在床头挂过敏试验阳性标志,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四)经药物过敏试验后凡接受该药治疗的患者,停用此药 3 天以上,应重做过敏试验,方可再次用药。 (五)抗生素类药物应现用现配,特别是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下极易分解产生过敏物质,引起过敏反应,还可使药物效价降低,影响治疗效果。 (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药物过敏试验前要警惕过敏反应的发生,治疗盘内备肾上腺素 1 支。 (七)药物过敏试验阴性,第一次注射后观察20?30mi n,注意观察 巡视患者有无过敏反应,以防发生迟发过敏反应。 过敏性休克应急预案】

(一)患者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立即停止使用引起过敏的药物,就地抢救,并迅速报告医生。 (二)立即平卧,遵医嘱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mg小儿酌减。如症状不缓解,每隔30min 再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0.5ml ,直至脱离危险期,注意保暖。(三)改善缺氧症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抑制时应遵医嘱给予人工呼吸,喉头水肿影响呼吸时,应立即准备气管插管,必要时配合施行气管切开。(四)迅速建立静脉通路,补充血容量,必要时建立两条静脉通路。遵医嘱应用晶体液、升压药维持血压,应用氨茶碱解除支气管痉挛,给予呼吸兴奋剂,此外还可给予抗组织胺及皮质激素类药物。 (五)发生心脏骤停,立即进行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等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 (六)观察与记录,密切观察患者的意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尿量及其他临床变化,患者未脱离危险前不宜搬动。 (七)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6 h 内及时、准确地记录抢救过 三、【程序】(一)过敏反应防护程序: 询问过敏史T做过敏试验T阳性患者禁用此药T该药标记、告知家属T阴性患者接受该药治疗T现用现配T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首次注射后观20?30 min (二)过敏性休克急救程序: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SMP-ADR-009 版本:00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本公司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造成群体健康损害的不良反应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法律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四、预案内容 1.药品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1.1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1.1.1组长:总经理.

1.1.2副组长:质量授权人、销售部总监。 1.1.3组员:质量保证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物资部经理、办公室主任。 1.1.4职责: 1.1.4.1负责全面决策、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1.4.2指挥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1.4.3上报有关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情况; 1.1.4.4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召回总结报告。 1.2质量保证部职责: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建立不良反应事件信息监测和预警系统;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负责药品召回后处理工作的监督工作。 1.3质量控制部职责:质量控制部协助不良反应事件所涉及批次的检查及汇报,对于检验过程及留样样品进行评估(必要时)。 1.4销售部职责:负责公司药品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提供公司产品销售记录;负责通知用户及相关单位有关公司药品召回信息。 1.5生产部职责:进行自查,并根据批生产记录讨论生产过程中的情况;负责药品召回后定位管理。 1.6财务部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 1.7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对不良反应事件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1.8物资部职责:负责配合协调涉及不良反应的药品的召回,隔离,并提供

药品不良反应规章制度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及时督促和帮助临床医生认真地填写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保持与药剂科临床药学人员的密切联系。 药剂科临床药学人员具体负责对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鉴别,监测员通过网络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另外负责转发上级下发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材料。药剂科内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临床药师接到临床医师填写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及时到病人床前询问情况、查阅病历,与医师一起共同进行因果关系评价。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药剂科监测员负责存档。 医务科和药剂科负责提供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咨询指导,组织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对某些药物在使用中可能出现严重药

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提供给临床医师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⑴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⑵新药使用后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⑶疑为药品所致的突变、癌变、畸形。⑷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⑸非麻醉药品产生的药物依赖性。⑹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⑺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可疑即报”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普遍报告原则。 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医护人员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药剂科和医务科,经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监测评价小组分析确认后由药剂科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医院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积极救治患者,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 医务科、药剂科应当对本院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

药品不良反应相关应急预案及程序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应严格适应症,出现不良反应停药报告医生并遵医嘱处理。 2、若为一般过敏反应,情况好转者可继续观察并做好记录。 3、患者在注射或输液时发生反应,如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寒战、面色苍白、皮疹、发热等,就地抢救,必要时行心肺复苏。 4、出现休克者,行抗休克治疗 5、记录患者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6、及时报告药剂科、护理部。 7、患者家属有异议时,立即按有关程序对输液器具和药物进行封存。 (二)处理程序 停药→报告医生并遵医嘱处理→就地抢救→观察患者生命体征→记录抢救过程→及时上报→保留药物→送检 临床治疗中一旦发现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原则上应立即停药,并立即值班医生,同时报告护士长、科主任,停药期间应观察患者,采取简易的处置方法。根据医嘱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立即抢救。如怀疑药品质量问题,应与药剂科联系,由药学人员、医护人员共同进行相关药物的封存工作。如发生输液反应时,应将撤下的输液器形成密闭状态,并用无菌治疗巾包裹,标明时间,冷藏备检。 临床科室发现不良反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时报告给药剂科不良反应监督员,并将未填齐项目填写完整。若不良反应症状仍未愈,药学人员将负责

继续检测事件发展,并负责与病人沟通进行情况进展登记。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时限不良反应发生后各部门需在一周内上报至药剂科,药剂科不良反应监测员及时到科室调查,并将发生情况按月向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严重不良反应,科室及时上报给药剂科,药品监测员在一周内在线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死亡病例最快速度及时上报。 出现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给予积极治疗,尽最大可能降低对患者的不利影响,向科室主任报告详细情况,按规定时限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将情况分别报告医务科及药剂科。药剂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病历讨论,究其不良反应与可疑药品的相关性,若与药品相关,分析是药品质量、多种药物相互作用,还是由于患者自身等原因造成,整理总结后通报全院。 药学人员有义务对医师及患者进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传达和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 若因一种药物,同剂型、同批号在一周内连续出现3例或以上不良反应,药剂科应立即通知各疗区停用该批号药品,并在临床重点监测已用该药品患者的情况,通知生产厂家,告知其情况,共同分析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原因。若为药品质量原因,药剂科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提请处理意见。 药剂科负责定期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通报及院内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通报临床医护人员。 医务人员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处理流程 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当班护士即刻停药即刻通知当班医生

药品不良反应考核和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考核和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不良反应监测员:各科组长及护士长 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是对我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收集、整理、分类、保管与评价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资料,反馈不良反应信息,并在药品安全性方面负责向药品监测管理部门咨询。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工作职责 1、向本院医护人员宣传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解释有关问题。 2、密切关注本院药品不良反应动向,并督促医护人员认真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特别注意新药不良反应的发生,不论轻、重度,只要认为可疑都应及时报告。 3、负责指导和督促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的工作。 4、不定期对本院严重或疑难药物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因果关系评价,因果关系评价会聘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 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病历的收集工作。 2、督促主管医生护士正确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报告表中各项应无漏项,合格后送交药剂科。 3、应本着“可疑就报”的原则,及时向药剂科通报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每年每个科室向药剂科报告本科室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10份,若有漏报,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四、药物不良反应专家组工作职责1、负责评价本院收集的不良反应病例。2、对药物不良反应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五、药剂科工作职责 1、负责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分类、保管、评价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交流与反馈工作。 4、不定期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及院ADR监测小组通报全院ADR发生情况及报告表收集情况,对ADR发生频度高的药品、对导致严重或致死性ADR 的药品,应尽量寻找原因,并提出减少或避免发生ADR的应对措施,必要时与厂家联系。 六、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部分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3月4日发布) 1、第三章是有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第十三条、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2)第十五条、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3)第十六条、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2、第五章是关于处罚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一)无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二)

输血不良反应应急预案及流程图

输血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一、输血不良反应识别标准: 常见的输血反应和并发症包括非溶血性发热反应、变态反应和过敏反应、溶血反应、细菌污染、循环超负荷、出血倾向、酸碱平衡失调、输血相关性急性肺损伤和传播感染性疾病等。 常见输血不良反应: 1、非溶血性发热反应 发热反应多发生在输血后1-2小时内,往往先有发冷或寒战,继以高热,体温可高达39℃-40℃,伴有皮肤潮红、头痛,多数血压无变化。症状持续少则十几分钟,多则1-2小时后缓解。 2、变态反应和过敏反应 变态反应主要表现为皮肤红斑、荨麻疹和瘙痒。过敏反应并不常见,其特点是输入几毫升全血或血液制品后立刻发生,主要表现为咳嗽、呼吸困难、喘鸣、面色潮红、神志不清、休克等症状。 3、溶血反应 绝大多数是输入异型血所致。典型症状是输入几十毫升血后,出现休克、寒战、高热、呼吸困难、腰背酸痛、心前区压迫感、头痛、血红蛋白尿、异常出血等,可致死亡。麻醉中的手术患者唯一的早期征象

是伤口渗血和低血压。 4、细菌污染反应 如果污染血液的是非致病菌,可能只引起一些类似发热反应的症状。但因多数是毒性大的致病菌,即使输入10-20ml,也可立刻发生休克。库存低温条件下生长的革兰染色阴性杆菌,其内毒素所致的休克,可出现血红蛋白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 5、循环超负荷 心脏代偿功能减退的患者,输血过量或速度太快,可因循环超负荷而造成心力衰竭和急性肺水肿。表现为剧烈头部胀痛、呼吸困难、发绀、咳嗽、大量血性泡沫痰以及颈静脉怒张、肺部湿罗音、静脉压升高,胸部拍片显示肺水肿征象,严重者可致死。 二、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 (一)临床医护人员发现输血患者出现输血速发型输血不良反应后(不包括风疹和循环超负荷),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血管,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立即报告值班医生或护士长。在积极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向输血科通报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的情况,与输血科共同调查、分析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以确定进一步的处理、治疗方案。患方提出异议时,经治医护人员应该与患方共同封存剩余血液、血袋及输血器材等,双方签字后由输血科保管备查。

药品不良反应规章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规章 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规章制度 一、目的:加强本企业所经营的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 应的检测及报告工作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的制定本制度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相关条例 适用范围:本企业所经营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监测管理二、相关责任单位:质量管理部,药品购进、销售部,医院各诊 所对本制度负责 1.要求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管理员,负责药品 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及时上报。 2.关于报告程序和要求 1).负责企业所有经营药品不良反应情况进行检测。要求连锁门店、销售部、医院各诊所一经发现可疑不良反应的情况,应立即向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员报告,质量管理员应详细记录,调查确定后填写《可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报告国家不良反应中心并同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报告。 2).如果发现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必须在24小时内以快速的方式报告国家不良反应中心并及时告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 3)要求连锁门店,如果发现药品说明书已载明的药品不良

反应病例,一个月集中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严重者及时上报,不得有误。 4)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员负责收集培训药品不良反应的工作。 三、出现不良反应事件处理措施 1.质量管理部及时监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已 确认有不良反应的药品,应根据国家要求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停止销售和发货,,产品就地封存并及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 2.对本企业药品发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一经确认,应立即 通知相关部门,停售,招回,就地封存,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待处理。 3.企业内部如果发现严重不良反应,无论是连锁药店还是是 医院各部门不及时上报或是瞒报,引起严重后果的,严厉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等规定。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GSP)

药Array品不良 反应报 告和监 测管理 制度 1 目的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保证该项工作有序、按时、准确完成。 2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经营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处理、跟踪。 4职责 运营中心、质管中心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要求 5.1.1公司各部门在经营过程中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及时向质管中心报告,由质管员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5.1.2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 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

5.1.3质管中心质管员应当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记录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包装规格;客户名称、负责人、投诉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使用不良反应药品的患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患者名称、年龄);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与过程;患者的用药情况等。 5.1.4质管中心质管员应当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质管中心调查处理方法如下: (1)调查产品的购销渠道,核实物流在途情况、往来单位仓储情况,初步的临床用药情况并记录; (2)核查该产品的购、销、存记录,冷链药品的还应核实在途在库的温湿度监测情况,作为调查的凭证; (3)对于确定为公司销售的药品产生不良反应的,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需要召回的及时下达召回通知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 (4)对于超出公司质管中心调查处理能力范畴的应及时报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并协助其进行相关调查处理。 5.2基础术语 5.2.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5.2.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5.2.3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对比剂不良反应的应急预案

五对比剂不良反应的预防与应急预案 1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患者情绪的紧张和焦虑可诱发和加重对比剂不良反应,因此必须向患者做好耐心解释,给患者以安全感,营造温馨愉快的检查气氛,解除患者心理负担,并提前告知患者静脉推注对比剂后会出现的感觉,如发热、恶心、发痒等,让患者有所了解,缓解患者紧张情绪,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2详细询问药物或其他过敏史,特别是药物和对比剂过敏史,了解患者全身情况,尤其是肝、肾和心脏功能,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及有无高危因素。 3增强检查扫描前一般进食半饱,避免空腹或进食过饱,以免刺激或加重检查过程中不良反应的发生。 4对比剂使用前先做过敏试验,扫描前预防性用药,常规静脉注射地塞米松10mg,可减少或减轻过敏反应的发生,提高对对比剂的耐受力。 5严格控制对比剂的用量,掌握注射速度。对比剂的应用量应控制在能达到诊断目的的水平即可,尽量少用。 6推注药液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用药后的反应,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止推注,给予抗过敏处理。 7增强扫描结束后,常规嘱患者多饮水以利对比剂排泄,观察30min方可离去。如发生轻度不良反应则要相应延长观察时间,以防止对比剂延迟反应的发生。 轻度反应患者可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荨麻疹、面部潮红、眼睑口唇水肿、流涕、喷嚏、流泪、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反应。这些反应于对比剂的用量及给药方式无关。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注入对比剂,积极处理过敏反应。 1首先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0.1%盐酸肾上腺素0.5~1mg,必要时15min 后重复一次。 2持续氧气吸入,保持呼吸道通畅。 3异丙嗪25mg肌肉注射。 4呼吸困难、喘弊者给予氨茶碱0.5g加入液体中静脉点滴。 5密切观察患者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瞳孔的变化,并做好记录。 6碘过敏反应轻微者多能在短时间内自行缓解,无需特殊治疗处理。 重度反应患者可出现喉头水肿、脉搏细弱、口唇紫绀、呼吸困难、脸色苍白、皮温降低、血压下降、中枢性抽搐,以至休克。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检查,就地抢救。 1平卧、保暖、氧气吸入。 2立即使用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异丙嗪等抗过敏药物。 3针刺人中、十宣、涌泉等穴,或耳针取神门、肾上腺等穴。 4对神经血管性水肿着可肌注非那根25-50mg;喉头或支气管痉挛者,皮下或肌 注0.1℅肾上腺素0.5-1.0ml,或安茶碱0.5-1.5g或喘定1-2g置于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液200-400ml中静脉滴注;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100-400mg或肌注地塞米松5-10mg,以抑制机体的过敏反应;经上述处理,病情不见好转,血压不见回升者,需补充血容量,并酌情给予多巴胺、阿拉明等升血压药物,呼吸受喉头水肿者可行气管切开,山梗菜碱等呼吸兴奋剂,抑制者可应用尼可刹米、. 呼吸心跳骤停者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等。根据情况予以输氧、抗颠痫和抗休克治疗。

药物过敏反应的应急预案

药物引起过敏反应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护理人员给患者应用药物前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该药物过敏史,按要求做过敏试验,有过敏史者禁忌做该药物的过敏试验。 2、正确实施药物过敏试验,过敏试验药液的配制、皮内注入剂量及试验,结果判断都按要求正确操作,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 3、该药试验结果阳性患者或对该药有过敏史者,禁用此药。同时在该患者医嘱单、病历夹上注明过敏药物名称,在床头挂过敏试验阳性标志,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4、经药物过敏试验后凡接受该药治疗的患者,停用此药24以上,应重做过敏试验,方可再次用药。 5、抗生素类药物应现用现配,特别是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下极易分解产生过敏物质,引起过敏反应,还可使药物效价降低,影响治疗效果。 6、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药物过敏试验前要警惕过敏反应的发生,治疗盘内备肾上腺素1支,地塞米松1支,一次性小空针1具。 7、药物过敏试验阴性,第一次注射后观察20~30min,注意观察巡视患者有无过敏反应,以防发生迟发过敏反应。 【程序】 询问过敏史→做过敏试验→阳性患者禁用此药→该药标记、告知家 属→阴性患者接受该药治疗→现用现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首次注射后 观20~30min 二、药物引起过敏性休克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患者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立即停止使用引起过敏的药物,就地抢救,并迅速报告医生。 2、立即平卧,遵医嘱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mg,小儿酌减。如症状不缓解,每隔30min再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0.5ml,直至脱离危险期,注意保暖。 3、改善缺氧症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抑制时应遵医嘱给予人工呼吸,喉头水肿影响呼吸时,应立即准备气管插管,必要时配合施行气管切开。 4、迅速建立静脉通路,补充血容量,必要时建立两条静脉通路。遵医嘱应用晶体液、升压药维持血压,应用氨茶碱解除支气管痉挛,给予呼吸兴奋剂,此外还可给予抗组织胺及皮质激素类药物。 5、发生心脏骤停,立即进行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等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 6、观察与记录,密切观察患者的意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尿量及其他临床变化,患者未脱离危险前不宜搬动。 7、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6h内及时、准确地记录抢救过程。 【程序】 立即停用此药→平卧→皮下注射肾上腺素→改善缺氧症状→补充血容 量→解除支气管痊孪→发生心脏骤停行心肺复苏→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告 知家属→记录抢救过程。

40、连锁门店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连锁门店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 制订人:制订日期:年月日 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 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 分发部门:各连锁门店执行日期:年月日 1.目的:加强对连锁门店所经营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连锁门店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 4.责任:各店质管员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经营的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 5.内容: 5.1有关定义: 5.1.1药品不良反应(又称ADR):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5.1.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5.1.3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5.1.3.1导致死亡; 5.1.3.2危及生命; 5.1.3.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5.1.3.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1.3.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5.1.3.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5.1.4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5.1.5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5.1.6药品重点监测,是指为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临床使用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研究不良反应的发生特征、严重程度、发生率等,开展的药品安全性监测活动。 5.2 质量管理部为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小组(简称ADR小组),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5.3不良反应情况收集、上报 5.3.1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报告。 5.3.2个人发现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向经治医师报告,也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必要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 5.3.3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 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5.3.4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当立即告知药品生产企业,同时迅速开展自查,必要时应当暂停药品的销售,并协助药品生产企业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5.3.5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5.3.6不良反应上报时限: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5.4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查实后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制度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定义: 1.药物不良反应(ADR)系指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对人体有害或意外的反应。 2.ADR具体范围是: ⑴.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ADR。 ⑵.新药投入使用后所发生的各种ADR。 ⑶.疑为药品所至的突变、癌变、畸形。 ⑷.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⑸.非麻醉药品产生的药物依赖性。 (6).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的不良反应。 (7).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廖安辉 副组长:陈麒 组员:杨昌万林雅辉林果森吴文碧刘川 三.药品不良反应检测领导小组职能: 1 .负责监督全院的药品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处方调配、特殊管理药品管理、临床使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安全用药等。

2.把ADR报告制度作为一项经常工作来进行。层层落实具体到 各科室及人员。 3.负责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评价工作。 4.制定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相关规定。 5.负责组织全院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教育、培训。 四.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 1.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2.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程序与时限 1.一经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当事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详细记录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过程(包括症状、体征、临床检验等),并按诊疗常规做好相应处置。 2.发生造成病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不良事件,应立即同时上报医务科、护理部、院领导。 3.ADR信息员一旦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 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及时送交药品不良反应检测领导小组。再由ADR信息员每季度统一向西城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4.《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 确。 5.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

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医院对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假劣药品对社会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制定本预案。 1. 工作原则 1.1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众身份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事发前要采取防范措施,事发后要及时开展抢救事故病员应急行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准确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1.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商、按照药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1.3 严密监测,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1.4 依靠科技,有效处置。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发挥专家在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 组织机构 2.1 成立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药品安全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业务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护理、门诊、药剂科长为成员。 2.2 职责 2.2.1 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2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2.3 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2.2.4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2.5检查督促全院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 事故分级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指引起不良反应的药品应用范围广,影响大,并可能存在蔓延趋势,同时已经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残疾,及其他群体性的特别严重的后果; 二级指引起不良反应的药品应用范围较广,影响较大,已造成多人重伤或残疾,及其他群体性的较严重的后果; 三级指引起不良反应的药品应用范围较局限,影响不大,无人员死亡及残疾。 4. 预警与报告: 4.1 各科室发现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立即报告药剂科,药剂科接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医教质控科,并在1小时内核清涉案药品的名称、批号(编号)、标识的生产厂家、数量、使用等情况,并向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4.2 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接到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后,应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立即停用疑似药品,组织专家进行抢救、事件分析评估等,并指定专人24小时值守通信网络,接听电话和传真,并明确联系人,随时向上级汇报调查处理情况。 4.3 涉案药品应按规定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协查函,同时上报县卫生局。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009 版本:00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本公司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造成群体健康损害的不良反应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法律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四、预案内容 1.药品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1.1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1.1.1组长:总经理. 1.1.2副组长:质量授权人、销售部总监。 1.1.3组员:质量保证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物资部经理、办公室主任。 1.1.4职责: 1.1.4.1负责全面决策、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1.4.2指挥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1.4.3上报有关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情况; 1.1.4.4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召回总结报告。 1.2质量保证部职责: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建立不良反应事件信息监测和预警系统;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负责药品召回后处理工作的监督工作。 1.3质量控制部职责:质量控制部协助不良反应事件所涉及批次的检查及汇报,对于检验过程及留样样品进行评估(必要时)。 1.4销售部职责:负责公司药品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提供公司产品销售记录;负责通知用户及相关单位有关公司药品召回信息。 1.5生产部职责:进行自查,并根据批生产记录讨论生产过程中的情况;负责药品召回后定位管理。 1.6财务部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 1.7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对不良反应事件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版)【新版】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81号) 2011年05月04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81 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与卫生部共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与卫生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

药品不良反应相关应急预案及程序

药品不良反应相关应急预案及程序 1 2020年4月19日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应严格适应症,出现不良反应停药报告医生并遵医嘱处理。 2、若为一般过敏反应,情况好转者可继续观察并做好记录。 3、患者在注射或输液时发生反应,如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寒战、面色苍白、皮疹、发热等,就地抢救,必要时行心肺复苏。 4、出现休克者,行抗休克治疗 5、记录患者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6、及时报告药剂科、护理部。 7、患者家属有异议时,立即按有关程序对输液器具和药物进行封存。 (二)处理程序 停药→报告医生并遵医嘱处理→就地抢救→观察患者生命体征→记录抢救过程→及时上报→保留药物→送检 临床治疗中一旦发现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原则上应立即停药,并立即值班医生,同时报告护士长、科主任,停药期间应观察患者,采取简易的处理方法。根据医嘱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立即抢救。 2 2020年4月19日

如怀疑药品质量问题,应与药剂科联系,由药学人员、医护人员共同进行相关药物的封存工作。如发生输液反应时,应将撤下的输液器形成密闭状态,并用无菌治疗巾包裹,标明时间,冷藏备检。 临床科室发现不良反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时报告给药剂科不良反应监督员,并将未填齐项目填写完整。若不良反应症状仍未愈,药学人员将负责继续检测事件发展,并负责与病人沟通进行情况进展登记。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时限不良反应发生后各部门需在一周内上报至药剂科,药剂科不良反应监测员及时到科室调查,并将发生情况按月向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严重不良反应,科室及时上报给药剂科,药品监测员在一周内在线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死亡病例最快速度及时上报。 出现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给予积极治疗,尽最大可能降低对患者的不利影响,向科室主任报告详细情况,按规定时限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将情况分别报告医务科及药剂科。药剂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病历讨论,究其不良反应与可疑药品的相关性,若与药品相关,分析是药品质量、多种药物相互作用,还是由于患者自身等原因造成,整理总结后通报全院。 药学人员有义务对医师及患者进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传达和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 3 2020年4月19日

过敏反应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过敏反应应急预案 (一)护理人员给患者应用药物前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该药物过敏史,按要求做过敏试验, 凡有过敏史者禁忌做该药物的过敏试验。 (二)正确实施药物过敏试验,过敏试验药液的配制、皮内注入剂量及试验结果判断都 应按要求正确操作,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 (三)该药试验结果阳性患者或对该药有过敏史者,禁用此药。同时在该患者医嘱单、病历夹上注明过敏药物名称,在床头挂过敏试验阳性标志,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四)经药物过敏试验后凡接受该药治疗的患者,停用此药3天以上,应重做过敏试 验,方可再次用药。 (五)抗生素类药物应现用现配,特别是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下极易分解产生过敏物质,引起过敏反应,还可使药物效价降低,影响治疗效果。 (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药物过敏试验前要警惕过敏反应的发生,治疗盘内备肾上 腺素1支。 (七)药物过敏试验阴性,第一次注射后观察20~30min,注意观察巡视患者有无过 敏反应,以防发生迟发过敏反应。 【过敏性休克应急预案】 (一)患者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立即停止使用引起过敏的药物,就地抢救,并迅速报 告医生。 (二)立即平卧,遵医嘱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mg,小儿酌减。如症状不缓解,每隔30min 再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0.5ml,直至脱离危险期,注意保暖。 (三)改善缺氧症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抑制时应遵医嘱给予人工呼吸,喉头水肿影响呼吸时,应立即准备气管插管,必要时配合施行气管切开。 (四)迅速建立静脉通路,补充血容量,必要时建立两条静脉通路。遵医嘱应用晶体液、升压药维持血压,应用氨茶碱解除支气管痉挛,给予呼吸兴奋剂,此外还可给予抗组织胺及 皮质激素类药物。 (五)发生心脏骤停,立即进行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等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 (六)观察与记录,密切观察患者的意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尿量及其他临床 变化,患者未脱离危险前不宜搬动。 (七)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6 h内及时、准确地记录抢救过程。

药品不良反应处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处理制度 1为加强安全医疗、安全用药,规范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全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3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回顾分析医院内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提出指导临床用药的意见,学习通报国家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有关文件。 3.1药剂科临床药学室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运作的常设部门。 3.2各临床科室指定监控医生、护士各一名参与全院监控网络,负责本部门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4 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承担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4.1 负责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4.2 承担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 4.3 对突发、群发、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组织调 查、确认和处理; 4.4 承担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报和总结全院药品不 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4.5 承担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委托的相关任务。 5 报告流程 5.1 医护人员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立即进行网上呈报(院内网 填写《不良反应速报表》),必要时联系药剂科临床药学室。 5.2 药剂科在收到药品不良反应速报表后,在24小时内(法定休息日除外) 详细记录,分析因果,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按规定进行网上 上报,纸质报表留底备查。 6 医护人员发现紧急、严重或群发的不良事件需立即报告药剂科临床药学室(夜 间或节假日通知总值班),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尽快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初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规章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三、职责: 1、药房主任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核查和上报及日常业务指导。 2、药房各员工负责收集和科内汇报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 四、主要内容: 1、药房配合医院成立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由药房主任兼职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2、药房各员工负责收集和科内汇报。发现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即时向药房主任汇报,同时做好记录,并逐级上报。 3、药房应协助医院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不良反应给病人的身体损害。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24小时内上报芙蓉区药监局。 4、积极配合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理。

5、对于典型、严重、特别是死亡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组织医院包括医护有关人员在内,进行讨论,制定措施防止不良反应再次发生。 6、对于使用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事件,也应遵守以上措施,及时上报芙蓉区药监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反应再次发生。 7、预防接种及其它群体不良反应,向长沙市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中心报告,同时报芙蓉区药监局,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2小时内上报。 8、逐步开展电子报表,对于用药和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向医师药师转达,以提高安全用药。 9、对于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和事件后果给予一定处罚。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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