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巩固提升深圳金融中心城市地位,促进深圳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出促进本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一、适用对象

(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企业。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机构。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包括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私募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且管理资产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规范股权投资企业的工商登记

(一)市有关部门对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给予工商注册登记的便利。

(二)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基金”或“投资基金”。

(三)公司制、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四)承担管理责任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法定住所(经营场所)可作为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法定住所(经营场所)办理注册登记。

三、明确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税收政策

(一)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和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二)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

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该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加大对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支持力度

(一)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新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享受以下政策:

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根据其注册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注册资本达5亿元的,给予500万元;注册资本达15亿元的,给予1000万元;注册资本达30亿元的,给予1500万元。

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当年实际募集资金的规模,给予合伙企业委托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募集资金达到10亿元的,给予50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30亿元的,给予100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的,给予1500万元。

(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前两年按照营业所得形成地方财力的100%给予补贴,后三年按照营业所得形成地方财力的50%给予补贴;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按照其营业所得形成财力之日起计算。

(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按照企业所得形成地方财力的100%给予补贴,后三年按照企业所得形成地方财力的50%给予补贴。

(四)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本市的企业或项目,根据其对我市经济贡献,按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形成的地方财力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本部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房价给予不超过%的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为500万元,享受补贴的办公用房10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六)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本部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给予租房补贴,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七)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纳入我市大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范围,并按市政府为我市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有关规定,为其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八)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关于人才引进、配偶就业、子女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九)本《规定》中涉及的有关对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奖励补贴经费纳入深圳金融发展专项基金统筹安排,并参照

《深圳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营造环境加强产业集聚

(一)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形成有利于股权投资企业集聚和健康发展的市场氛围,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二)建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园区,吸引国内外大型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入驻,增强深圳市股权投资基金的集聚效应,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园区应组建面向中外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服务平台,为落户深圳的国内外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公服务和项目对接支持等服务。

(三)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深圳发展,积极研究解决外资顾问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外汇管理、产业投资和退出机制等工作。

(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股权基金,支持企业年金、地方社保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投资在深圳市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

(五)鼓励商业银行在深圳市开展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并购贷款业务,支持其依法依规以信托方式投资于股权基金。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深圳市依法依规投资或设立股权基金和直接投资公司。

(六)大力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培训交流活动,推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与本市优质中小企业开展交流合作,增强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业的影响力。

六、严防风险实现股权投资基金业规范发展

(一)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来实现股权投资基金业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维护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按市场化的方式推动股权投资基金评估体系的建立,引入专业机构对深圳市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评级,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健康发展。

(三)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风险预警及处置工作,依法打击利用股权投资基金名义进行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七、本《规定》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doc

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1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总则第一章 为了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第二条促进各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 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二章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住处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第四条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 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 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 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 目标。 前台业务运相互牵制;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制衡性:(三) 页9 共页1 第 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三章 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第五条 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环境控制第一节 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第六条 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七条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 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 进行监督。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作为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各业务部门在规定的业务、财务 和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都制定了操作规程,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 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运行; 公司对授权部门和人员建立了相应的评价和反馈机制,授权期限不超过一年,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方案

XX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方案 河北金烨栉地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3月8日

目录 我国房地产业的未来 (3) 我省房地产业的现状 (4) 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6) 管理公司架构 (7) 4.管理公司注册地分析 (8) 天津市滨海新区 (8) 北京海淀区 (11) 河北石家庄 (12) 三地管理公司及基金设立条件简单对比 (14) 5.管理公司股东资格要求 (16) 公司设立流程 (17) 基本架构 (20) 基金宗旨 (20) 基金业务定位 (20) 基金运作流程 (21) 8.有关基金各方的法律关系 (22) 10.附件 (27) 公司的联系方式: (28)

1.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定义 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来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多种方式,在企业价值获得提升后,出售持股获利的一种投资。 房地产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制)一般由一个负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和一个或多个负有责任的合伙人(基金投资者)组成,主要以私募的方式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 在这种基金组织形式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经营管理,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拥有所有权而无经营权,也不承担无限责任。基金投资方向严格限定于房地产有关的证券(包括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票、房地产依托债券、住房抵押贷款债券等)和房地产资产等方面。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房地产资产一般是能产生较稳定现金流的高级公寓、写字楼、仓库、厂房及商业住房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点精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第一章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股权投资基金概念 全称“私人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指主要投资于“私人股权”(Private Equity),即非公开发行和交易股权的投资基金。包括非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 在国际市场上,股权投资基金既有非公开募集(私募)的。也有公开募集(公募)的。在我国,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准确含义应为“私募类私人股权投资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证券等“低风险、低期望收益”资产相比,股权投资基金在资产配置中具有“高风险,高期望收益”特点。 第二节股权投资基金起源和发展 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历史 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1946年成立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全球第一家公司形式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 早期主要以创业投资基金形式存在。1953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成立,1958年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SBIC),以低息贷款和融资担保的形式鼓励小企业投资公司,以增加对小企业的股权投资。1973年美国创业投资协会(NVCA)成立,标志创业投资成为专门行业。 20世纪50~70年代,主要投资于中小成长型企业,是经典的狭义创投基金。70年代后,开始拓展到对大型成熟企业的并购投资,狭义创投发展到广义。 1976年KKR成立,专业化运作并购投资基金,经典的狭义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特别是80年代美国第四次并购浪潮,催生了黑石(1985)、凯雷(1987)、和德太(1992)等著名并购基金管理机构。 过去,并购基金管理机构作为NVCA会员享受行业服务并接受行业自律。2007年,KKR、黑石、凯雷、德太等脱离NVCA,发起设立服务于狭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协会(PEC)。 狭义上的股权投资基金特指并购投资基金,但后来的并购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也兼做创业投资,同时市场上出现了主要从事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不动产投资基金等新的股权投资基金品种,一般广义股权投资基金概念。 二、国际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国际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经过70多年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规模庞大、投资领域广阔、资金来源多样、参与机构多样。 监管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后,加强了行业监管,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对原有法律体系修订与补充,提升监管的审慎性。在注册方面,严格了管理人注册制度,收紧了基金注册的豁免条件,要求一定规模以上的并购基金在联邦或州注册,创投基金可有条件豁免注册。在信息披露方面,加强对股权投资业务档案底稿的审查制度,通过修改认可投资者和合规买家的定义,提高了信息披露要求。 在欧洲,欧洲议会2010年9月《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方案》,2011年6月,《另类基金管理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昨日表示,由发改委起草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已形成草案,准备近期上报国务院,《办法》将规范和促进我国股权投资的发展。 徐林是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主办 的“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徐林说,《办法》完成向若干部门的征求意见后,在基金管理模式、募集对象资本管理要求和基本资质、管理规范上已基本得到共识。而国务院对该《办法》高度关注,多次询问进展,国家发改委将会加快上报,争取尽早出台。徐林还表示,当前非常 适合股权投资企业快速发展。中国正在应对全球经济衰退带来的影响,政府除了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方面采取各项措施之外,也需要高度关注股权投资基金等一些融资工具的发展,尽量满足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同时,也正是在市场不景气的时候,企业兼并调整往往比较频繁,股权投资也会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徐林认为,当前加快中国股权投资行业的制度建设,对于摆脱经济衰退的压力,促进经济尽快走向持续复苏的道路,具有特别积极的意义。 一、本规定的适用对象 (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

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机构。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1亿元。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私募股权基金内控制度大纲指引

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大纲 颁发日期2016年3月X日 目录 一、总则 二、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三、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四、内部控制的体系 五、内部控制的流程和职责分配 六、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一节投资管理业务的控制 第二节登记注册业务的控制 第三节基金销售业务的控制 第四节信息披露与交流的控制 第五节电子信息系统管理的控制 第六节公司财务系统的控制 第七节监察稽核业务的控制 第八节公司行政与人事管理的控制 七、内部控制的方法 八、附则

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投资人和公司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及基金的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行业最佳操守,保障公司平稳、持续的发展,特制订本大纲。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以下简称《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国际通行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惯例和公司业务开展需要而专门制订。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重要原则和依据。 第四条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大纲的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五条内部控制工作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经营活动的有效展开,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 (一)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 (三)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确保所使用的和对外公布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重点笔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重点笔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第一章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股权投资基金概念 全称“私人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指主要投资于“私人股权”(Private Equity),即非公开发行和交易股权的投资基金。包括非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 在国际市场上,股权投资基金既有非公开募集(私募)的。也有公开募集(公募)的。在我国,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准确含义应为“私募类私人股权投资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证券等“低风险、低期望收益”资产相比,股权投资基金在资产配置中具有“高风险,高期望收益”特点。 第二节股权投资基金起源和发展 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历史 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1946年成立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全球第一家公司形式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 早期主要以创业投资基金形式存在。1953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成立,1958年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SBIC),以低息贷款和融资担保的形式鼓励小企业投资公司,以增加对小企业的股权投资。1973年美国创业投资协会(NVCA)成立,标志创业投资成为专门行业。 20世纪50~70年代,主要投资于中小成长型企业,是经典的狭义创投基金。70年代后,开始拓展到对大型成熟企业的并购投资,狭义创投发展到广义。 1976年KKR成立,专业化运作并购投资基金,经典的狭义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特别是80年代美国第四次并购浪潮,催生了黑石(1985)、凯雷(1987)、和德太(1992)等著名并购基金管理机构。 过去,并购基金管理机构作为NVCA会员享受行业服务并接受行业自律。2007年,KKR、黑石、凯雷、德太等脱离NVCA,发起设立服务于狭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协会(PEC)。 狭义上的股权投资基金特指并购投资基金,但后来的并购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也兼做创业投资,同时市场上出现了主要从事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不动产投资基金等新的股权投资基金品种,一般广义股权投资基金概念。 二、国际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国际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经过70多年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规模庞大、投资领域广阔、资金来源多样、参与机构多样。 监管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后,加强了行业监管,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对原有法律体系修订与补充,提升监管的审慎性。在注册方面,严格了管理人注册制度,收紧了基金注册的豁免条件,要求一定规模以上的并购基金在联邦或州注册,创投基金可有条件豁免注册。在信息披露方面,加强对股权投资业务档案底稿的审查制度,通过修改认可投资者和合规买家的定义,提高了信息披露要求。 在欧洲,欧洲议会2010年9月《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方案》,2011年6月,《另类基金管理人指引》,建立对股权投资基金行业新的监管体系。新体系5个方面:1对股权投资基金统一监管;2监管重点是管理人;3抓大放小,重点监管大型

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法规汇总

私募股权投资涉及的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合伙 《合伙企业法》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公司 《公司法》 第三部分: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年销售管理办法》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四部分: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110号) 《宁波市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海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事项的通知》 《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 天津《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意见》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 第五部分: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 第六部分:税收 《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问题通知》 《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七部分:信托 《信托法》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八部分:保险 《保险法》第106条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16条 《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 第九部分:其他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XXX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及利益冲突防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XXX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提高风险 防范能力,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 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 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 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 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 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岗位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岗位。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防范利益冲突、风险管理等。 第一节防范利益冲突 第六条为切实防范公司、投资人及员工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防范利益冲突,是指公司与投资人在独立运作、分开管理、相互隔离等措施,以及公司在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 作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相互隔离等措施。加强公司之间风 险控制和合规管理,防止发生利益冲突、利益输送、“暗箱”操作 和道德风险。公司的行政负责人是防范利益冲突制度实施的第一责 任人,并需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本制度,开展防范利益冲突相关 工作。 第八条公司与投资人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等方面相互独立。 第九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进行经营管理、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实现业务独立。 第十条公司建立独立的投资决策机制,明确投资决策权限、项目选择标准、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有关业务流程,提高投资决策、执行、监督的透 明度,防范投资风险。 第十一条公司运作坚持市场化原则,引进专业投资人才,建立专业团队,树立品牌意识,促进合理竞争。

基金从业基础知识考点归纳

2) 5年以上境外市场投资经验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 3年以上境外市场投资经验的人员不少于3名 3) 最近3年无重大处罚 66. 境外投资顾问资格规定: 1) 境外设立,经当地批准 2) 当地与中国签订双边监管合作 3) 经营投资管理业务5年以上,最近1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4) 最近5年没有受到重大处罚(除此处外,其余地方全都是3年) 67. 境外托管人资格规定: 1) 境外设立,受当地监管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美元,或托管资产不低于1000亿美元 3) 有足够熟悉境外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4) 具备安全保管资产的条件,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5) 最近3年没有受重大处罚 68. 投资范围:(证券类产品) 1) 货币市场工具:存款、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短期政府债券 2) 各种证券: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债、住房按揭支持证券(MBS)、资产支持证券(ABS)及证监会认可的国际组织发行的证券 3) 监管合作国家的上市证券:股票、存托凭证、信托凭证 4) 监管合作国家的公募基金 5) 结构性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指标挂钩 6) 衍生产品:远期、互换,及中国证监会认可交易所的权证、期权、期货 69. 禁止投资:(禁止任何实物,不许融资、不许投机) 1) 不动产、房地产抵押按揭 2) 贵金属、代表贵金属的凭证 3) 实物商品 4)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临时用途借入不超过净值的10% 5) 融资买证券,投资衍生品除外 6)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投机行为) 7) 从事证券承销 十二、UCITS指令 70. 管辖权: 1) 指令的管辖以母国为主,东道国为辅。 2) 母国管辖:基金及基金公司的核准、监管、投资、销售、信息披露、法律适用。 3) 东道国管辖:基金销售、信息披露。 71. 投资比例限制与投资禁止: 1) 基金投资于同一主体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成员国可将此比例提高到10% 2) 基金投资于一个主体发行的证券超过5%时,该类投资的总和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40% 3) 基金投资于一个政府、国际组织发行或担保的可转让证券,比例可提高到35% 4) 在持有人利益得到保护的前提下,成员国监管机关可允许基金100%投资于政府或国际组织发行或担保的证券,在此情况下,应投资于不少于6个主体发行的证券,对每个主体发行的证券投资比例不得超过30% 5) 基金不得通过取得有表决权的股票对发行主体的管理施加重大影响 6) 不得持一发行主体10%以上无表决权股票、债券和基金,但投资于政府或国际组织发行或担保的证券在受此限 7) 不得持有贵金属或其证书 8) 投资公司、管理人、托管人均无权代表基金借款,但成员国可以允许基金临时借入不超过基金资产10%的款项,亦不得代表基金贷款或作担保人 9) 一只UCITS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或OTC衍生产品的资产兑付总值不能超过基金资产的20%。 72. 申购、赎回价格,至少一个月公布两次。如有损害持有人利益,监管机关也可以允许一个月一次。 73. 最低资本要求: 1) 初始资本金不应少于12.5万欧元; 2) 管理规模超过2.5亿欧元的,按超过2.5亿欧元的部分的0.02%追加 3) 起始资本和新增资本合计最高可不超过1000万欧元 4) 资本在任何时候不能低于13周(三个月)的固定经营成本。 十三、AIFMD《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 74. AIFMD自2013年7月22日起实施,并可有一年的过渡期。 75. 根据AIFMD,在欧盟境内运营的另类投资基金,实行注册监管。 76. AIFMD规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购公司2年内不允许通过分红、减持、赎回等形式进行资产转让。 77.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公司10%以上股权时,就向公司及其他股东进行批露。 78. AIFMD限制管理人员的薪酬,规定40%的绩效薪酬要延缓至少3-5年支付。 79. AIFMD要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初始资本金不应少于12.5万欧元; 管理规模超过2.5亿欧元的,按超过2.5亿欧元的部分的0.02%追加; 自我管理的基金,初始资本金不低于30万欧元。 80. AIFMD代表了迄今为止对包括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在内的众多另类投资基金最严格的监管立法。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 ___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直接管 理体系,指导、规范投资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控制程序,加强公司项目直接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的范围包括公司直接投资、公司受托代表各类型专项资金投资等以公司作为出资人对非投资类企业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债券投资、公司直接债权性投资和混合性投资等。 涉及通过设立基金形式进行主要进行债权投资产品、及以二级市场买卖为主营业务的主动管理型股票投资产品,按另行专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项目的申请、预审、立项、尽职调查、论证、讨论、决定、投资实施等。 第五条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全面了解与所投资企业及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现状、市场情况、技术水平、生产要求、发展前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第六条公司参与投资业务的各部门和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七条本办法中提到的投资业务部门”指投资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重大项目投资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 名,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

担任。投资委员会成员连续3 次未能参加投资委员会会议,也未在会前提交书面意见书,则为不能履行职责、视为弃权,自动从投决会中除名。第十条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担当以下职能:审查投资经理的尽职调查报告;审查风险控制部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报告;审定投资合作方案; 投票决定是否批准投资项目;决定项目退出方式。 第十一条投资经理的主要职能包括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以及档案管理等。 第十二条风险控制部的主要职能包括投资审查、项目审核、风险控制等。第十三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委托副主任召集,全体委员会成员参加,如需外聘专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第十四条投资决策需要的文件应提前三天送达参会人员,参会成员应认真阅读送达的会议文件,对各项议案充分思考、准备意见。 第三章投资对象和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在所处行业和区域内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有上市预期的企业或已上市企业、拟挂牌或已挂牌企业、符合一定标准的并购企业及被 并购对象 第十六条投资方式可以是以股权投资和债券、优先股、可转换股权的债权等准股权方式,不得以担保、借款等方式。 第四章投资决策流程 第十七条各投资业务部门对外受理申请投资项目。(附件1:投资流程图)第十八条 投资经理受理申请项目后,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分析、行业分析、市场分析、效益分析、 技术与管理分析、法律分析、风险分析及其他方面的分析,按照公司的投资规划,综合考 虑、严格筛选,并初拟投资条款清单,形成立项申请及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根据投资经理提交的初拟投资条款清单、立项申请及分析报告,并结合咨询专 家意见,各业务部负责人对拟投资项目进行预审;风险控制部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并由风

私募基金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私募基金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 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投资者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私募基金运营风险控制制度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私募基金运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 勤勉尽责。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第二章风险管理模式 第四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以风险防控为导向的风险应对制度。 第五条事前风险管理: 通过投资领域、投资期限、投资阶段和投资额度的限定,提前限定了公司投资交易决策的范围,公司决策部门可在限定范围内自由决策,做到事前行为可预判。

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展规划书

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发展规划方案(拟) 一直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严重依赖于银行的贷款,企业的融资渠道十分狭窄。而房地产作为一个典型的资金密集型的产业,随着近年来土地成本的不断上升,市场对产品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过于单一的融资方式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楼市调控的政策背景下,企业通过传统的银行融资越来越难。房地产行业迫切需要改变传统的融资方式,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已经成为房地产行业是否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数。市场需要通过创新为房地产提供新的融资渠道,而房地产投资基金正是作为房地产金融的一种创新,它的出现将为房地产行业提供新的资金来源,缓解上述矛盾。也正因为市场的巨大需求为房地产投资基金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房地产投资基金是从事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的集合投资制度。它可以被看成是为投资者从事其自身的资金和管理能力所不能及的房地产经营活动的一种融资形式。房地产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证券的方式,募集投资者的资金,委托给专业人员专门从事房地产或泛地产抵押贷款的投资,投资期限较长,追求稳定连续性的收益。基金投资者的收益主要是房地产基金拥有的投资权益的收益和服务费用,基金管理者收取代理费用。 以获得投资收益为目的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提供者之所以不采用“单个投资制度”直接投资房地产项目,而是通过“集合投资制度”间接从事房地产投资,是因为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流动性高、变现能力强、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运作规范的特点,具有“单个投资制度”所无与伦比的制度优势。

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拟以资本为纽带,为投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帮助投资企业跨越式发展,实现企业和投资者共赢、业内一流的发展格局。 一、发展定位 1、聚集资本,发挥资本协同效应 房地产做为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小量资金根本无法支持前期巨大的现金流出。面对房地产行业的高额回报率,中、小量资本望洋兴叹。 在基金公司投资的过程中团结了很多中小投资者,以资本为纽带,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股东广大的资源平台上,更有条件来整合资本,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科学管理、精选项目,共享地产项目高成长所带来的高回报,充分发挥资本的协同效应。 2、依托品牌、整合资源、管理协同 股东已形成强大的品牌优势,一整套开发经营理念形成了强大的竞争优势。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呼唤品牌企业的出现。品牌效应可以带来企业经营成本的下降和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高。因此,以一个强有力的品牌为纽带,带动、盘活各类分散的资源以形成合力,是现代企业实现高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依托基金公司股东品牌,以基金公司为投融资平台,把独立、分散的资源高效率加以整合,团结房地产行业投资者、行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金融机构,引进先进经营理念,谋求管理协同。 3、开展资本运营,实施外部扩张战略 基金公司将在股东产业经营基础上,开展广泛的资本运作,吸收先进的市场基金运作理念,不断实现创新模式的发展。通过兼并、重组、信托、内保外贷等形式壮大资本实力,扩张产业版图。

《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点速记(精华版)

《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点速记(精华版) 第1章投资管理基础 第一节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大报表,外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一、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含义 (1)资产负债表也称为企业的“第一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报告了企业在某一时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报告时点通常为会计季末、半年末或会计年末。 (2)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企业在特定时点的财务状况,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结果的集中体现。 2.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资产部分表示企业所拥有的或掌握的,以及被其他企业所欠的各种资源或财产。 (2)负债表示企业所应支付的所有债务。所有者权益又称股东权益或净资产,是指企业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表示企业的资产净值,即在清偿各种债务以后,企业股东所拥有的资产价值。 (3)所有者权益包括以下四部分: 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政府专项拨款转入等。 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四是未分配利润,指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3.资产负债表通常有以下四方面的基本作用: (1)资产负债表列出了企业占有资源的数量和性质。 (2)资产负债表上的资源为分析收入来源性质及其稳定性提供了基础。 (3)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可以揭示企业资金的占用情况,负债项则说明企业的资金来源和财务状况。 (4)资产负债表可以为收益把关。 二、利润表 1.利润表含义 (1)利润表(income statement),亦称损益表,反映一定时期(如一个会计季度或会计年度)的总体经营成果,揭示企业财务状况发生变动的直接原因。利润表是一个动态报告。 (2)利润表由三个主要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营业收入;第二部分是与营业收入相关的生产性费用、销售费用和其他费用;第三部分是利润。 (3)在评价企业的整体业绩时,重点在于企业的净利润,即息税前利润(EBIT)减去利息费用和税费。 三、现金流量表

私募基金内部控制制度 模板

私募基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XXXX公司规范、稳健的运作,尽可能防止和减少风险的发生,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纲要。 第二条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也是衡量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公司应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章内部风险控制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的经营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 保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得以实现。 4.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将各种风险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保证业务稳健进行。 5. 维护公司的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内部风险控制工作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达到对各种经营风险的控制。 5.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交易、基金会计、电脑信息、投资顾问等相关部门,在物理和制度上进行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基金从业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复习题集第1100篇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 2019年国家基金从业《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根据以下( )情况,可以判断保险投资基金“价格免疫”了。 Ⅰ保险投资基金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可以使债券投资组合(资产)的市场价值等于未来的支出(负债)的现值 Ⅱ资产凸性高于债券的凸性 Ⅲ资产凸性与债券的凸性之间差额的市场价值随着利率的变化而增加 Ⅳ凸性越大,从利率变化所获得的利得也就越大 A、Ⅰ、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2节>债券久期的概念、计算方法和应用 【答案】:C 【解析】: 只要资产凸性高于债券的凸性,两者间差额的市场价值就将随着利率的变化而增加。而且凸性越大,从利率变化所获得的利得也就越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判断这家保险投资基金“价格免疫”了。 知识点:掌握债券久期(麦考利久期和修正久期)的概念、计算方法和应用; 2.某企业有一张单利计息的带息期票,面额为12 000元,票面利率为4%,出票日期为4月15日,6月14日到期(共60天),则到期日的利息为( )元。 A、60 B、70 C、80 D、90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6章>第3节>单利和复利的概念和应用 【答案】:C 【解析】: 表示本PV表示利息,I,ti×I=PV×本题考查的是单利的计算,单利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金,i表示利率,t表示计息时间。故本题的利息=12 000×4%×60/360=80(元)。 (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 月利率=年利率/12*100% 日利率=年利率/360*100%) 3.下列关于有效前沿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如果一个投资组合在所有风险相同的投资组合中具有最高的预期收益率,那么这个投资组合就是有效的 B、如果一个投资组合在所有预期收益率相同的投资组合中具有最小的风险,那么这个投资组合

组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计划书

一、基金的架构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架构 1、架构一: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普通合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普通合伙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合伙人会议 基金管理人 3、架构三: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信托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业务工作的质量、效率,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投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业务开展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原则上按照公司所接触项目的行业进行分类。 第三条公司项目实行三级审查、审批制度。即:项目经理审查(初审),投资总监审查(复审),行业专家组意见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拟投项目的决策机构。 第四条公司项目经考察后,可分淘汰、跟踪、上报三类。项目审查阶段,由项目经理根据各审查人意见进行分类,并报投资总监批示;项目投资与否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须承担保密责任,严格保守公司及项目相关资料的秘密;若因其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章项目操作细则 第六条项目初审 项目经理接到企业基本材料后,应在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收集、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的现状、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或与企业及相关单位访谈了解企

业的基本状况,并得出初步结论;之后,项目经理填写项目初审表,报投资总监审查,投资总监提出复审意见。 第七条项目复审 一、项目初审表经投资总监批示后,对准予立项的项目,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的性质及行业特性,组建项目小组,撰写项目工作计划。对不予立项的项目,项目经理应将相关材料等整理归档。 二、对于投资类项目,项目小组应按照公司投资要求,对项目公司展开尽职调查,详细了解、掌握项目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同时,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经理认为存在投资可能性时,须与对方就一些必要的投资条款(投资 价格、投资方式等)进行沟通,并达成初步协定。 三、尽职调查一般控制在4-6周内完成,特殊项目视情况而定。尽职调查完成后,项目经理根据尽职调查的内容,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并后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由项目经理报公司投资总监复审。 四、经复审后,适合投资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撰写项目投资建议书,不适合投资的项目,项目经理根据复审意见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一、项目经理须将投资建议书及必要的相关资料交行业专家进行咨询,行业专家出具《投资项目专家咨询意见书》。 二、项目经理需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前一周,将《投资建议书》、《专家咨询意见书》交予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基金公司内部控制

基金公司内部控制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目录 一、总则............................................. 9-1-5 二、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9-1-5 三、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9-1-7 四、内部控制的体系.................................... 9-1-10 五、内部控制的流程和职责分配.......................... 9-1-12 六、内部控制的内容.................................... 9-1-15 第一节投资管理业务的控制 ........................... 9-1-15 第二节登记注册业务的控制 ........................... 9-1-19 第三节基金销售业务的控制 ........................... 9-1-20 第四节信息披露与交流的控制 ......................... 9-1-20 第五节电子信息系统管理的控制 ....................... 9-1-21 第六节公司财务系统的控制 ........................... 9-1-22 第七节监察稽核业务的控制 ........................... 9-1-23 第八节公司行政与人事管理的控制 ..................... 9-1-24 七、内部控制的方法.................................... 9-1-24 八、附则............................................ 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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