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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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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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2965-68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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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必须认真贯彻《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第9号令)、《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技术监督规定》和《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加强火电厂的灰坝坝体安全管理。新建大坝应充分考虑大坝的强度和安全性,已建灰坝要对危及大坝安全的缺陷、隐患及时处理和加固。对分区使用的灰场,必须做好防尘工作。

1.1 健全灰场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明确责任,防止溃坝事故的发生。

1.2 新建大坝在设计阶段应做好地质勘测工作,特别是要查清坝基的地质条件,注意断层和湿陷性土层。施工阶段做好施工监理工作。对危及大坝安全的缺陷如灰坝绕流、裂缝等现象应注意观察,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1.3 对分区使用的灰场,必须做好水封或其他形式的覆盖,以防止形成扬尘造成环境污染。采用水封时,应防止水位过高以避免对灰坝的淘涮。必要时在灰场设置喷淋设施。

2 新建电厂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原则。新建电厂应按废水零排放要求设计和建设灰水回水系统。新建灰水设施投运前必须做灰管压力试验。

2.1 新建电厂应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应作为建设项目的必备条件之一,环境影响评价要突出节约用水,一水多用,重复使用,按废水零排放要求进行评价。

2.2 新建电厂初步设计任务书的环保篇章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进行编制。

2.3 新建电厂废水零排放工程应与主设备一样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 应定期对灰坝及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缺陷

和隐患及早解决。

3.1定期对灰场排水水质进行检测,发现排水指标超标现象,应及时解决。

4 应定期对灰管进行检查,重点是灰管的磨损和接头处、各支撑装置(含支点及管桥)的状况等,防止管道断裂事故的发生。

4.1 沿灰管定期进行检查时,要特别注意弯头、焊口、法兰接头以及各支撑装置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灰管系统的正常运转。

4.2 灰管道泄漏时应及时停运,以防蔓延形成污染事故。

5 加强对灰水系统运行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1 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和监督应按《火电厂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灰水系统运行参数监测和监督的重点应放在水量、水压和灰水比上。

5.2 各电厂应加强对灰水系统运行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变化时的原因分析,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

施,避免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6 已建电厂应做到废水集中处理。冲洗水应引入灰水前池,其他废水和无法引入灰水前池的冲洗水应作到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应充分利用,禁止超标废水外排,对环境造成污染。

6.1 电厂应根据自身情况,定期作好水平衡测试工作。按照一水多用,重复利用的原则,编制废水“零”排放规划和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节水和废水治理改造。

6.2 应加强对污水处理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的废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

6.3 对于确实不能回收利用的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关于超标废水外排要有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7 锅炉进行化学清洗时必须有废水处理方案,并经审批后执行。处理后的废液,必须经处理合格后方能排放。

8 努力提高除尘器的运行水平,严格执行电除尘

器运行维护导则。对设备运行中存在的故障和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除尘器运行效率。

9 火电厂要制定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预案,并定期进行反事故演习。

9.1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理,对重大污染事故要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10 加强对环保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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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一)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l00人以上; (二)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三)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四)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五)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I、II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六)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七)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一)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二)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三)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四)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五)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一)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二)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的; (三)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四、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一)发生3人以下死亡; (二)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三)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黑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与防治

第32卷第7 期2007年7月 环境科学与管理 ENV I R O N M ENTAL SC I ENCE AND M ANAGE M ENT Vol 132No 17 July 2007 收稿日期:2007-03-09 作者简介:李庆华(1962-),女,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科研、监测 工作。 文章编号:1673-1212(2007)07-0058-03 黑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与防治 李庆华,李兴隆,耿峰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56) 摘 要:黑龙江省同全国一样,虽然农村经济发展很快,但传统粗放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许多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本文根据统计数据和现状调查,揭示了黑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情况,分析了造成污染的原因,提出了保护农村环境,防治污染的建议。关键词:农村;污染;成因;防治中图分类号:X517文献标识码:A The Polluti on and Preventi on of Envir on ment in Heil ongjiang L i Q inghua,L i Xingl ong,Geng Feng (Heil ongjiang Acade my of Envir on ment Science,Harbin 150056,China ) Abstract:Heil ongjiang p r ovince like the rest of all the country,although the rap id econom ic devel opment in countryside are 2as,the traditi onal extensive rural econo m ic devel opment model has not been funda mentally changed,a l ot of envir on mental p r ob 2le m 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p r om inent .I n this article,according t o statistics dates and the investigati ons of p resent situati on,the author p r omulgates the polluti on situati on of countryside of Heil ongjiang,analyses the reas ons that creating polluti on and p r o 2poses several suggesti ons about p r otecting countryside envir on ment and p reventing polluti on . Key words:countryside;polluti on;reas on;p reventi on 1 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1.1 由于不科学操作,排放了大量污染物和废弃 物,造成了生态环境污染1.1.1 农药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在农药使用量方面,1990年,黑龙江全省农药使用量为1.3万吨;2000年为2.8万吨;2002年为3.6万吨;2004年为4.8万吨;2005年为5.2万吨,其中除草剂4.1万吨、杀虫剂4900吨、杀菌剂1900吨、种衣剂3000吨。农药商品量比2004年增加8%、除草剂增加10.8%、杀虫剂增加20.5%,农药施用量呈上升趋势。 在农药使用强度方面,广大的农村农药使用强度都接近和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如绥化市农药使用强度为3.0公斤/公顷,齐齐哈尔市农药使用强度为4.0公斤/公顷,单位耕地面积农药施用强度平均每年增长6.7%。1.1.2 化肥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在化肥使用量方面,200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 (实物量)为14418万吨;2004年为327.0万吨;2005年为305.0万吨,比2004年增加1.97%,化肥使用量呈现上升趋势,说明全省土地对化肥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 在化肥施用强度方面,199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为118.2公斤/公顷;2000年为126.4公斤/公顷;2002年为136.4公斤/公顷;2004年为145.2公斤/公顷。2005年农垦系统施用化肥量(折纯)为14410公斤/公顷,而农村化肥施用强度都高于农垦系统,例如,哈尔滨市施用化肥量(折纯)为162.4公斤/公顷,全年施用化肥量(折纯)为27.6万吨,平均利用率37%,每年约有17.4万吨化肥流失。 此外,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已经使水环境污染从常规的点源污染向面源与点源结合的复合污染转变,成为重要的水环境污染源。1.1.3 农膜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随着农膜使用技术的推广,农膜使用量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1990年全省农膜使用量为3.1万吨;2000年为5.3万吨;2005年为5.6万吨。例如齐齐哈尔市农膜使用量平均每年增长11.7%,使用 ? 85?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

违规生产排污造成直接损失两亿多分别负有全面、主要、直接领导责任 沱江污染事故三责任人出庭受审 被告人在法庭上。 被告人在法庭上。 被告人在法庭上。

2004年2月28日开始,四川沱江简阳段出现水污染导致零星死鱼现象,到3月2日沱江流域简阳至资中段的水污染已致使20万公斤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60余万元,环保部门监测表明,这次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亚硝酸盐,在上述江段形成了在实施技改调试过程中,相关设备出现异常故障,导致氨氮严重超标排放 经调查,2004年3月份,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为地把大量氨氮超标几十倍的工业废水,排进了沱江,造成下游内江、简阳等地,上百万人前后近二十天无水可喝。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曾亲赴四川沱江,关注污染事件。 2004年5月初,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东方红纸业公司顶风作案,违规偷排、超标排放造纸黑液,致使沱江再次遭到严重污染,造成死鱼12万斤。随后,眉山市对企业实施了停电、停产、停排处理,切割了全部生产蒸球,彻底切断了污染源。 昨天,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案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名责任人出庭受审。 成都市青白江区的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化公司)由于违规试生产、排污,在2004年2月至4月间造成沱江干流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19亿元。今天出庭受审的是该公司原总经理李俭、副总经理吴贵鑫、环安处处长何立光。 由于沱江水污染是近期全国范围内最大一起水污染事故,曾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该案的审理也备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关注,能容纳近150人的审判庭今天座无虚席。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控,川化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7条、第8条规定,在未经省环保局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于2004年2月11日对日产1000吨合成氨及氨加工装置增产技术改造工程投料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工艺冷凝液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使没有经过完全处理的含氨氮的工艺冷凝液直接排放。此外,该公司生产部门在日常生产中忽视环保安全,在同年2月至3月期间,一化尿素车间、三胺一车间、三胺二车间的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导致高浓度氨氮废水直接外排。 由于上述两方面原因,造成川化公司排污沟排放水氨氮指标严重超过强制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致使沱江干流于同年2月至4月期间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内江、自贡、泸州五市的工农业生产和当地的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经核查认定,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2.19亿元(其中川化已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179.8万元)。 法庭上,李俭等三人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辩解。他们辩称,公司是股份制,管理上职权不统一,但各自在职责范围内已尽到职责。对违规排污,李俭辩称,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是氨氮含量每升60毫克,但川化是老企业,在国内像这样的单位都达不到这个要求。公司内部也严格限制了排污要求,实际上有时却是很高,达到几百毫克甚至上千毫克情况确实出现过,但公司废水没有直接排放,是委托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才排入江河的,沱江污染与工业发展关系较大,沿江有几百个企业都在排污,污染源比较多。川化公司排放的氨氮并没有毒性,只会使水源缺氧造成鱼类死亡,危害并不是像指控说的那么大,且公诉机关指控的损失太笼统,有许多应是间接损失而不是直接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川化公司针对春耕生产农村对化肥大量需求的现实,片面追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调查报告书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调查报告书 1、事故简称: 2、企业详细名称:业别: 3、企业隶属关系: 上级直接管理单位: 产权控股单位: 4、企业经济类型: 5、企业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E-mail: 6、企业成立时间:年月日 注册地址: 所有制性质: 执照情况: 经营范围: 7、事故起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8、事故发生地点: 9、事故发生时气象及自然灾害情况: 气温:℃其他(晴..) 10、事故归属: 11、安全记录是否中断:是()否() 12、事故等级(事故性质): 13、事故类别: 14、事故污染源: 15、事故主要污染物质: 16、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7、事故经过(包括事故发生过程、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18、事故报告、抢救和搜救情况: 19、事故处理情况(包括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 20、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扩大原因):

21、事故暴露问题: 22、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包括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及处理建议,并按以下顺序排列:移送司法机关的、给予党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建议): 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责任者): 23、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执行措施的负责人、完成期限,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人(还包括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以及对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法规、规章及标准等方面提出的建议): 24、调查组成员情况:

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中

《环境保护概论》试题(A) 一、名词解释(20分,每题2分) 1、环境质量 一般是指在一个具体的环境内,环境的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对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发展的适宜程度,是反映人群的具体要求而形成的对环境评定的一种概念。环境质量是对环境状况的描述。 2、生态平衡 生态系统中,通过生物链和其它自然因素来维系的一种平衡状态。也就是说系统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能较长期地保持稳定的平衡状态。 3、33211工程 重点治理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的水污染、两区(二氧化硫和酸雨污染控制区)的大气污染、着力强化一市(北京)、一海(渤海)的环境保护工程。 4、水体污染 指排入水体的污染物在数量上超过了该物质在水体中的本底含量和水体的环境容量,从而导致水体的物理特征、化学特征和生物特征发生不良变化,破坏了水中固有的生态系统,破坏了水体的功能及其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 5、城市热岛效应 由于人的活动和工业生产,使得城市温度比周围郊区温度高的现象,称为城市热岛效应。 6、水环境容量 一定水体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负荷被称为水环境容量,即某水域所能承担外加的某种污染物的最大允许负荷量。 7、可吸入颗粒物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mm的颗粒,记为PM10。 8、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是所有生物种类种内遗传变异和它们的生存环境的总称,包括所有不同种类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以及它们所拥有的基因、它们与生存环境所组成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包含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 9、海洋环境自净能力 海洋环境通过自身的物理过程、化学过程、生物过程而使污染物的浓度、毒性降低乃至消失的能力,称为海洋环境自净能力 10、荒漠化 是一种人为、自然双重因素作用下导致的土地质量全面退化和有效使用数量减少的过程。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作为各单位在环境污染事故状态下行动的依据。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公司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放射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公司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有关规定执行。洪灾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公司《洪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QG/???196)执行。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机构组成 2.1.1领导机构:×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环保、安全、生产和设备的副总经理 主要成员:安全环保部、产品制造部、设备保障部、技改规划部、技术质量部、企业管理部、综合部、环境监测管理部门和攀钢集团成都医院(定点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1.2执行机构:×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兼) 成员单位:安全环保部、产品制造部、设备保障部、技改规划部、

技术质量部、企业管理部、综合部、环境监测单位和攀钢集团成都医院(定点联系单位)。 2.2机构职责 2.2.1 ×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2.1.2研究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对策,审定和批准公司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2.1.3当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组织、协调、指挥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2.2.1.4情况紧急时,批准下达生产停产命令。 2.2.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2.2.2.1修订×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2.2.2批准生产单位、子(分)公司的环境应急预案,检查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 2.2.2.3在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指挥,事故原因分析调查,督促整改和考核等工作;情况紧急时,按照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下达生产停产指令;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办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善后处理与赔偿事宜。 2.2.2.4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完成后,对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意见,责成相关单位、子(分)公司对其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分析,杜绝此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再次发生。 2.2.3安全环保部 2.2. 3.1制定×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2. 3.2检查各厂单位、子(分)公司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 2.2. 3.3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负责向外部相关单位报告;负责污染事故现场抢险处理工作,现场抢险处理的安全监护。 2.2. 3.4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原因分析调查和调查报告编写。 2.2. 3.5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赔偿和善后事宜处理。 2.2. 3.6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完成后,负责对各级环境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评审。

20130618“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犯罪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犯罪 中国环境报记者刘晓星 6月18日北京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公布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和胡文标、丁月生投放危险物质案4起环境污染犯罪的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200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6年解释》),明确了1997年《刑法》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定罪量刑标准。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1997年《刑法》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将原来规定的“其他危险废物”修改为“其他有害物质”;二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

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应调整为“污染环境罪”。 《解释》共计12条,主要规定了8个方面的问题。 《解释》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污染环境罪是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罪名,《刑法修正案(八)》将其入罪要件调整为“严重污染环境”。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解释》列举了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标准:(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五)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

环境污染事件分级标准

环境污染事件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使受污染地区的人和环境伤害减少到最小,维持自然生态环境,保障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使公司能得到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和手册,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为认真贯彻“遵守法律、达标排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预防污染、减污增效,持续发展公司所望”的环境方针,杜绝事故,当有事故苗头或在事故发生初期能正确处置,使事故得以制止或使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三路701号浙江云中马染织实业有限公司内违反有关规定排放的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化学危险品泄露污染事故,启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以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人体健康受到危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本预案所称化学危险品是指列入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属于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货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 三、污染源分布及其主要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危险性 1、污水处理站:有关重要设备损害,使成套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污水不能得到达标排放。 2、锅炉房和压力管道:锅炉房爆炸、脱硫除尘设备失效,管道泄露起火、爆炸。 3、定型机:管道油泄露,机内清扫不净引起火灾。 4、染色机仪表失灵,工人违章操作,缸口开水爆出。 5、原料仓库、保险粉接触明火和水,引起局部爆炸,布料起火。 6、设备科:工人违章操作,氧气和乙炔爆炸。 四、组织体系机构职责 1、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总指挥(组长):叶福忠

司法考试重点法条刑法修正案八之污染环境罪

司法考试重点法条刑法修正案八之污染环境罪

司法考试重点法条:《刑法修正案八》之污染环境罪 《刑法(修正案八)》,对原《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做了较大 修改。 修改前的《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理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它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修改后的条文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理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它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次修改,经过扩展适用范围、降低入罪门槛的方式,极大地增强了《刑法》的威慑力。这

对中国刑事法律责任的完善、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修改有哪些变化? 此次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修改,只涉及构成要件中犯罪的客观方面,即对犯罪行为要件的调整。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 1.将构成要件中的犯罪结果由“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 这一修改是最重大、最核心的变化。修改前《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属于结果犯,必须具备特定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原《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只有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并由此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情况下,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存在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对构成犯罪行为的范围界定过窄,局限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一些虽然没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但危害严重的行为得不到《刑法》的惩戒;

(环境管理)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系统研究

附件: 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系统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第一批课题申请指南 一、指南说明 近年来我国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频繁发生,对生态环境、人民健康及社会安全产生严重影响。从我国当前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实际状况出发,结合国际环境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系统,是提升我国环境保护技术水平,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迫切要求。为此,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启动了“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系统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 该重大项目分共性技术类和示范应用类2类课题,共性技术类课题将研发应对典型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关键技术并为示范应用类课题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应用示范类课题将分别选择重要区域、重点行业和环境敏感目标,进行针对性技术开发和系统集成,并为共性技术类课题提供研发与应用平台。示范区包括城市、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地区性重大活动场所等类型,目前本项目已启动“特大城市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综合示范”、“典型沿江化工区环境污染事故防范与应急示范”等应用示范类课题。

此次发布的是本重大项目的8个共性技术类课题指南。评审过程将以课题为单元分别进行,择优确定各课题的承担单位。为保证项目总体目标的顺利完成,共性技术类课题承担单位在完成课题各项研究任务的同时,须配合好示范应用类课题有关工作的开展。 二、指南内容 课题1.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风险源识别与监控技术 研究目标: 基于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主要类型,开发多类型环境风险源识别及风险分区技术,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与监控系统,并在本重大项目选定的沿江开发区、特大城市等示范区进行应用示范,为我国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防范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研究内容: (1)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风险源识别技术 开发典型行业、区域和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风险源分类与分级技术、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构建技术。 (2)多尺度环境风险分区技术 开发典型区域环境风险定量分区技术,建立基于环境风险分区的区域功能优化调整决策支持系统。

环境管理案例分析

关于一起渔业污染案件的讨论 ●摘要 资源和环境保护问题是当今世界两大难题,也是渔政部门的两大主要工作职责。工业经济迅猛发展,企业污水直排、偷排现象有所抬头,渔业污染事故时有发生。近年来,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环境侵权纠纷不断增多,也由于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必然需要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建立并适用一些新的制度与规则,并有必要对司法实践及理论研究中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探讨。文章从一起典型的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入手,对当前比较有争议的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违法性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关键词 渔业水域污染环境污染侵权违法性赔偿机制 ●正文 一、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概述 1、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是指由于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引入渔业水域,损坏渔业水体使用功能,影响渔业水域内的生物繁殖、生长或造成生物死亡、数量减少,以及造成生物有害物质积累、质量下降等,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造成损害的事实。 2、相关法律 1996年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赋予各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权和行政处罚权。据《防治法》的规定,农业部制定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方法》、《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贯彻实施,为各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3、渔业水域污染现状及污染案件的特点 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渔业水域污染呈加重趋势。如素有“华北明珠”之称的白洋淀继2000年“死鱼事件”后,2006年3月初又出现大面积的鱼类死亡,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产生水体污染侵权行为的一方往往是技术和财力雄厚的企业,正常情况下其生产过程不被外人所掌握,排污方式非常隐秘。而遭受污染损害的一方势力单薄,整体处于劣势地位。 渔业污染种类繁多、鉴定技术复杂,渔业水域污染案件涉及到水产、环保和司法等部门,在实际的渔业污染事故中,现象千变万化,原因多种多样,情况纷繁复杂,因此必须多方合作,协同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的性质及渔业资源损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示例)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1)为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响应能力,作好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的第一时间,能准确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的控制,杜绝或最大限度减轻对职工和周边群众生活和健康影响、降低空气、土壤及水质的污染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环保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和全体员工对涉及公共危害的突发环保事故具有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共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清洁,促进文明、健康、友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 3、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把环保应急工作落实到实际行动。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定有效、适宜性格的预防应急预案,充分

发挥指挥者和实施者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做到有的放矢,无险以防,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有应必胜的格局。 4、应急任务 (1)公司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方案和响应程序及操作规范。 (2)第一责任人承担其环保责任,指挥和发布抢险救援命令,领导成员按照自己的职责及时、准确、有效完成其工作任务。 (3)生产部负责事故的现场处理和事故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4)行政部负责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上下联络工作。 二、应急组织和响应 1、应急组织机构是公司按照自身实际,建立的突发环保事故的应急响应组织,部门明确,责任清楚,任务落实,做到准确、有效、及时响应。将突发环保事故得到组织即时、统一指挥、相互协调、有效控制,尽可能减少和降到环保事故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排除或降低土壤、水质、空气的污染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和全体职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发展。 如图一:《环保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关于环境污染与防治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环境污染与防治问题的调研报告 导语:空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类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的现象。下面是关于环境污染与防治问题的调研报告,欢迎参考。 【关于环境污染与防治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汨罗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日渐严重,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每个汨罗公民的应尽义务。 在环境科学中,一般认为环境是指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称。在人类几百万年的历史进程中,环境对开创人类文明和进步发挥着巨大作用。大气、水源、土地、草原都是让人类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森林、矿藏等资源又为人类的不断发展提供物质,创造出地球上高度的人类文明。但是,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同时,也对自己的当下生存环境产生了一系列的不良影响,危害了自身甚至是整个社会环境安全。 针对汨罗现实的环境问题,我做了一份调研问卷,在部分街道人口密集区随机邀请200位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以下摘取几个主要问题简单展示:

一、请问您注意保护环境吗? 根据统计图表可知回答会的有80人,占40%;回答不会的有30人,占15%;回答有时会有时不会的有90人,占45%。由此可以得知,当下汨罗的社会环境人文程度还有待提高。 二、你会主动义务帮助保护环境吗(如清除“牛皮癣”、回收废电池、清除白色污染等)? 回答会的只有20人,都是老人,占10%;回答老师布置了就去,不布置就不去的有50人,占25%,都是小学生;还有回答不会去的有130人,占65%。由此可见,大家都是把这些工作当作别人的事情,不太关心。 三、平时,看报纸、新闻会不会对环境方面的新闻引起重视? 大多数回答不会,只关注一些娱乐或别的方面的新闻,占55%.;回答会的只有10位,占5%;回答有时候会看一看,但是不太会引起重视,只觉得这个事情与我们无关的有80人,占40%。由此可知,人们对于环境问题仍然是无动于衷,不太会去关心。 纵观世界,地球上共同存在的环境问题有: 一、臭氧层被破坏 臭氧层占平流层总量的十万分之一,虽然含量极低,却能吸收紫外线的功能,但是由于人类破坏,臭氧层迅速耗减,被极度破坏。如南极的臭氧层空洞,1994年,南极上空的臭氧层被破

环境污染事件案例分析

环境污染事件案例分析 近些年来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经济日益繁荣,国力日益强大,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带来大量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也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危害和影响触目惊心,并呈增长之势,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造成恶劣影响。现对近些年来发生在国内的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梳理,挑选五则,总结如下: 一、案例 (一)、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 2 004年2—4月,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水排入沱江干流水域,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等5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经济损失。经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评估,仅天然渔业资源损失就达1569万余元。宋世英、张明、张山分别作为青白江区环保局分管环境监测、环境监理、污染管理的副局长、环境监测站站长和环境监理所所长,违反相关的职责规定,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能及时有效地预防、阻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9月9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分别对涉及沱江水污染事故的被告人何立光、吴贵鑫、李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和被告人宋世英、张明、张山等环境监管失职案做出一审判决。相关责任人最高获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二)、浙江东阳画水镇化工污染

2005年4月1 0日,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爆发大规模冲突。东阳市政府将数家化工厂、农药厂迁到当地建成“化工工业园”。据农民投诉,自从化工厂迁入后,环境严重污染,稻田不生,山林被“毒死”。农民因不满化工厂污染环境,占据化工厂,与入厂警察发生冲突,致数十人被打死,逾千人受伤,遭推翻或破坏的警车多达数百部。(三)、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2 005年11月1 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保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五是吉林省环保局对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报告水污染程度。六是国家环保总局在事件初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提出妥善处置意见。据此,给予12名事故责任人做出党纪、政纪处理。其中:吉林市环保局局长吴扬,对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吉林省环保局局长、

浅谈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及处理

浅谈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及处理 摘要:随着经济建设的日益发展,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由此而造成的污染事故和纠纷不断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的处理已经成为环境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要正确处理污染事故和纠纷,除了必须学好、执行好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外,还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下面就如何处理污染事故及纠纷重点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经济建设环境污染危害纠纷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在一定的环境范围内,由于废水、废气、废渣、噪声、震动、热污染、电磁波辐射、放射性物质等污染物的突然增量,对国家、集体、个人或社会环境造成突发性的损害事件。 在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并认定和追究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时,当事人及双方发生争执的事件称为环境纠纷案件。 一、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 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除了一般事故纠纷的特点外,还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污染事故危害的扩散性。环境污染具有明显的扩散性和流动性。污染事故发生后,污染物质会随着各种环境媒介(如大气、水体等)的流动而扩散、迁移,对环境造成危害,另外,因污染有害物质种类多,性质各异,经过转化、代谢、降解和富集,改变原来形态、浓度和性质,可能产生新的不同的危害作用。如河道上游的工厂排放有害物质的废水,必然连续影响下游的河道,有害废水流到那里,那里的水生物资源就会遭到破坏,环境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有毒气体也同样会随风向扩散而危害下风向地区。环境污染事故影响的范围大,涉及面广。遭受危害的对象普遍,不仅有污染源的工矿企业中的职工、设施及产品,而且有污染区域内的全社会居民群众,甚至胎儿,以及农、林、牧、渔业和整个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 2、污染事故危害的潜在性。环境污染影响的作用时间长,污染危害的后果往往潜伏期长,有些污染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生态的危害不容易被发现,有的无法治理和恢复,造成的某些疾病不易彻底治疗。因此,污染事故造成后,除受到直接损害后果以外,它所遗留的症状具有长期的潜在危害效应,有的潜在危险期长达几十年甚至数百年。 3、污染事故因果关系的不确定性。污染事故的违法行为与污染危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有的污染事故,是由多个污染源共同作用而造成的,不容易确定污染事故行为者及责任。另外,由于污染事故的行为人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使受害人遭受危害,权利被侵而进行申诉时,往往时过境迁,无法正确举证,以致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发生环境纠纷。对于环境污染事故直接造成的人身健康和财产损害,只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运用监测、检验等技术手段,一般是能证明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策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及国际组织,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止和处理,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制定了相 关的法规和标准,实施了有效控制的方针和政策。1986年,联合国 环境委员会(UNEP)提供了一系列措施以帮助各国政府特别是一些发 展中国家政府来降低化学污染事故与紧急情况的发生率,并使其影 响达到最小化。同时,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均投入相当的资金、人力、物力,采取规范措施以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为防止不断 出现的恶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社会、环境安全,1988年,联合国 环境规划署提出了阿佩尔(APELL)计划。该计划的中心思想是:各国 应提高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及群众团体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 与认识。因为许多重大、恶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只要平时提高警惕,加强管理和防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即使发生了重大的突发 性污染事故,只要掌握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措施、紧急救援的知识与 技能,就能对其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以尽可能降低污染事 故的危害程度。这项计划一经提出立即得到了我国及世界许多国家 的普遍重视和积极采用。 我国对于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据 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约2000 余起,平均每天3起多。因此,如何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

预防,完善应急反应的措施,提高事故处理的能力,规范事后的管理工作,采取各种对策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 1、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既有突发和难以防范的一面,又有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减少、甚至杜绝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深入分析典型的事故案例,广泛宣传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性、传授事故紧急救援和处理的知识与技能,提高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及广大群众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救援过程的警觉和认识,这些做法的主要目的是加强防范意识。只有让人们知道自己所处的环境,才能做到胸中有数,一旦突发事故发生,他们知道如何去防备;才能有效地降低污染事故的危害程度。此外,加强公众教育也是防止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重要途径。公众教育系统载体主要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教育内容包括环境的基本知识和环境保护的常识,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程序,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急救知识,典型污染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

《北美死湖事件环境污染报告》软件0903刘博

北美死湖事件环境污染报告 20世纪30-70年代,美国东北部及加拿大东南部地区的工业得到了高速发展,工业的高速发展带动了经济的突飞。然而,在这些荣耀的背后却在酝酿着一场整个人类历史上最触目惊心的大灾难之一。 当人们注意到生活环境发生变化时已经太晚了。湖泊变质,水质酸化,PH一度低到惊人的1.4,污染程度较弱的湖泊PH值仍有3.5,依然带有极强的酸性。这样的情况使得动植物纷纷不堪忍受,大面积湖泊停止了呼吸,可谓一潭死水,实属惨不忍睹。 西方国家工业化迅速发展,人类在向地球索取越来越多财富的同时,忽视了发展过程中的环境问题,使自然资源受到掠夺性开发,生态环境遭到毁灭性破坏,走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代价自然就是“高度发达”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年平均2500多万吨。这样的污 染程度由雨水带到陆地,可不能认为 是在补给人类缺水的事实。恰恰相反 的是,约3.6万平方公里的大面积酸 雨区出现了,大约55%(9400平方 公里)的湖泊被污染而酸化变质。可 这次并不是由于空气的停留而导致,相反这些污染气体在北美的上空飘一会儿继而跑到加拿大的上空飘一会儿,然后循环往复,最终导致最强的酸雨降在弗吉尼亚洲。另外,据纽约州的阿迪龙达克山区数据

记载,1930年那里只有4%的湖泊无鱼,1975年就有50%的湖泊无鱼,其中200个都已成为是死湖。可怕的酸雨呀! 北美遭到了破坏,加拿大的情况也不好过,其受酸雨影响的水域达5.2万平方公里,5000多个湖泊明显酸化。多伦多1979年平均PH值为3.5,安大略省萨德伯里周围1500多个湖泊池塘中也总是漂 浮死鱼,湖滨树木已然枯 萎。 听不见蛙声,死一般寂静。 很难相信古诗中“千山鸟飞 绝,万径人踪灭。”所描述的 景象会以这种姿态出现在 人类的环境史上! 这些数据不要认为说说就 好了,真正地发人深省啊。 而二氧化硫可损伤呼吸器管可致支气管炎、肺炎,甚至肺水肿呼吸麻痹。要知道,健康是钱买不回来的!像这类看了让人惊心动魄的数据还有很多很多。而有一项研究:如果人类灭绝,只要50年,那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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