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精等化学品储存的安全条件相关规定

关于酒精等化学品储存的安全条件相关规定
关于酒精等化学品储存的安全条件相关规定

关于酒精等化学品储存的安全条件相关规定

℃的液体。

1、酒精的闪点是乙醇40%、闪点℃,60%酒精,闪点℃。

2、香焦水的闪点是25℃

3、柴油的闪点在55℃以上

所以酒精、香焦水火灾危险性属甲类。柴油火灾危险性属乙类

甲类仓库管理要求:

1、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根据以上的规定,存放甲类火灾危险性的酒精、香焦水的仓库,整个仓库按甲类仓库管理。

2、根据规定:甲类仓库最多允许层数单层和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

3、甲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50m,裙房、其他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储量>5t)防火间距20m,配电站防火间距40m,厂外道路路边20m,厂内道路路边主要10m,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4、仓库的疏散用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首层靠墙的外侧

可设推拉门或卷帘门,但甲、乙类仓库不应采用推拉门或卷帘。

5、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乙类仓库管理要求:

1、依据的规定: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

最大的类别确定。因此,存放乙类火灾危险性的柴油仓库,整个仓库按乙类仓库管理。

2、,柴油仓库最多允许层数3层和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

3、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10m,高层仓库的防火间距13m。

4、仓库的疏散用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首层靠墙的外侧可设推拉门或卷帘门,但甲、乙类仓库不应采用推拉门或卷帘。

5、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其它相关的要求:

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

2、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4、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

1乙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流程

乙醇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乙醇的MSDS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 原料质量规格要求(乙醇) 乙醇运输、储存、消防、安全距离 厂房内通风、防爆 产品粒度检测、吸水速率检测 外包装形式、图案、商标 产品使用说明书: 生产表单、存储表单、检验表单、合格证 乙醇储存、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无水乙醇俗称酒精,无色透明、易燃、易挥发有酒精气味和刺激性辛辣味液体。 熔点:-114℃、沸点:℃,闪点:℃,高温能自燃,其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使用和储存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安全。本公司乙醇储存量未达到重大危险源标准,各部门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安全措施。 一、乙醇应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储存于专用储罐。罐顶搭棚或在温度高于35℃降温。 二、乙醇储罐区应设立有效高度避雷针和地下避雷网,并定期进行检验。 三、乙醇储罐应设防静电措施,在法兰连接处应增设铜线连接,仓库管理人员应经常进行维护。 四、乙醇储罐顶部应安装阻火透气帽。密闭其它接口以防吸湿受潮影响乙醇质量。 五、乙醇输送泵应使用防爆电机,使用防爆按钮、照明电器使用防爆灯。 六、乙醇储罐周围应设立不燃性阻火堤预防储罐出现意外泄漏。 七、公司所使用的乙醇应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质资的单位负责运输。运输车辆、司机、押运人员应具备危险化学品从业资质,有危险化学品从业资格证。 八、乙醇储罐区应设立安全警戒线和醒目的警示标牌。 九、储罐区严禁烟火,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设立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等)。 十、通知化验室取样,经检验合格接到卸货通知后方可连接进料管启动打料泵将乙醇输送进入储罐。乙醇卸货过程中仓库应始终有人值守。 十一、乙醇在使用过程中,仓库每天都要进行登记核实,做到出入正常。 十二、车间在使用乙醇前,先检查管道和阀门的关闭情况,确认使用正确无误后,方可启动乙醇输送泵将乙醇输入计量槽。严禁先启动泵后开阀门。绝对禁止关闲乙醇输送泵出口阀门而长时间运转乙醇输送泵。 十三、车间使用乙醇要进行登记,每天将使用量及时上报供应部门和仓库,做到有计划库存,保证充足供应。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因其具有不同程度的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储存保管上,不同于其它一般物质,需要加以特别防护。在做好一般物质储存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各种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加以严格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是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分析 物品储存的火灾危险因素表现在物品本身(内因)和储存环境(外因)两个方面。 (一)内因 1、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混存: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由于混合或接触而发生燃烧危险的物品,称作混合危险性物品,有时也称“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这种混合危险性物品,在储运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燃烧或爆炸。其原因是,这些物品在储运时,往往由于储存人员缺乏知识,或者有些危险化学品出厂时缺少标签,没有说明书,也有因一些单位储存场地减少,或者临时任意存放,而出现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放的情况。 2、产品变质:有些物品由于长期不用,往往因变质而引起事故。 (二)外因 1、包装破坏或不符合要求 危险化学品容器的包装损坏,或者出厂包装不符合要求,都会引起事故。常见的情况有: (1)硫酸坛之间用稻草等易燃物隔垫;

(2)压缩气瓶不带安全帽; (3)金属钠、钾的容器泄漏; (4)盛装黄磷的容器缺水; (5)电石桶内充装的氮气泄漏; (6)盛装易燃液体的瓶盖不严,瓶身上有泡疵点,受阳光照射聚焦等。 出现这些情况往往引起危险。 2、储存条件 储存仓库建筑条件差,设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库房内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过大,漏雨进水,阳光直射,缺少保暖措施,无雷电保护装置等,使某些性质不稳定或受储存条件影响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3、违反操作规程 搬运危险化学品没有轻装轻卸;或垛堆过高不稳,发生倒桩;或在库内改桩打包,封焊修理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4、灭火方法不当 发生火警时,因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和灭火方法,使用不适当的灭火器材反使火灾扩散,造成更大的危险。 5、着火源控制不严 着火源,指引起可燃物燃烧的一切热能源。包括明火焰、赤热体、火星和电火花、化学能等。在危险品储存过程中的着火源主要有两个方面:(1)是外来火种,如烟囱飞火、汽车排气管的火星、库房周围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施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4.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乙醇储存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乙醇储存、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乙醇的MSDS,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 原料质量规格要求(CMC,乙醇,硝酸,氢氧化钠) 乙醇运输、储存、消防、安全距离 厂房内通风、防爆 产品粒度检测、吸水速率检测 外包装形式、图案、商标 产品使用说明书 生产表单、存储表单、检验表单、合格证、 乙醇储存、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无水乙醇俗名酒精,无色透明、易燃、易挥发有酒精气味和刺激性辛辣味液体。熔点 -114℃、沸点78.3℃,闪点12.8℃。高温能自燃,其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使用和储存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安全。因本公司乙醇储存量已达到重大危险源标准,各部门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安全措施。一、乙醇应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储存于专用储罐。罐顶搭棚或在温度高于35℃**降温。二、乙醇储罐区应设立有效高度避雷针和地下避雷网,并定期进行检验。三、乙醇储罐应设防静电措施,在法兰连接处应增设铜线连接,仓库管理人员应经常进行维护。四、乙醇储罐顶部应安装阻火透气帽。密闭其它接口以防吸湿受潮影响乙醇质量。五、乙醇输送泵应使用防爆电机,使用防爆按钮、照明电器使用防爆灯。六、乙醇储罐周围应设立不燃性阻火堤预防储罐出现意外泄漏。七、公司所使用的乙醇应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质资的单位负责运输。运输车辆、司机、押运人员应具备危险化学品从业资质,有危险化学品从业资格证。八、乙醇储罐区应设立安全警戒线和醒目的警示标牌。九、储罐区严禁烟火,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设立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等)。十、乙醇储罐车到达卸货地点后,首先将接地线接到该车裸露无油柒部位消除该车积余静电,在卸货过程中始保持接地,直至卸完全部货物,停泵运转后方可取下接地线。十一、通知化验室取样,经检验合格接到卸货通知后方可连接进料管启动打料泵将乙醇输送进入储罐。乙醇卸货过程中仓库应始终有人值守。十二、乙醇在卸货前应先检查储罐的液位,在卸货中要不断观察液位的变化,不能让乙醇逸出储罐,引起意外事故发生。乙醇输送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十三、乙醇在使用过程中,仓库每天都要进行登记核实,做到出入无差错,帐物相符。十四、车间在使用乙醇前,先检查管道和阀门的关闲情况,确认使用正确无误后,方可启动乙醇输送泵将乙醇输入计量槽。严禁先启动泵后开阀门。绝对禁止关闲乙醇输送泵出口阀门而长时间运转乙醇输送泵。十五、车间在使用乙醇时要控制加料速度,不能加料过快,否则会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编号:SM-ZD-91218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四.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

危险化学品库房贮存规定

危险化学品库房贮存规定 1、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化学危险品仓库中。 2、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库房及生产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 4、根据危险性能分区、分类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并在醒目处标明贮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1、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4.2、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4.3、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4.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要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

方米,堆垛衬垫要做到安全、整齐、合理,便于清点检查,做到不超高、不超宽。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5、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6、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入库后应采取适当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7、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8、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9、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 10、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11、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 12、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13、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危险化学品储存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要求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2.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另外,第10条还规定,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按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六)汽车在运输危险物时应注意什么? 1.汽车在运输危险物时,严禁超载、人货混装。也不准与其他物品混装。 2.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性能良好,标志明显。 3.车厢里如装有危险物品,最好是在周围加垫一些防爆阻燃物品。 4.运送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有专职押运人员。 5.运送危险物品的车辆,遇闹事及人口稠密地区应绕行。 (七)常用化学事故应急装备器材 1.隔绝式防毒面具,过滤式防毒面具,防热服、全身防毒衣。 2.止血、包扎。 3.担架。 4.抢险堵源的各种规格的锤、钳、铲、千斤顶、鼓风送风机、救援绳。 5.防爆应急灯。 6.帐篷等。 (八)化学事故的防护方法 1.呼吸防护:在确认发生毒气泄漏或袭击后,应马上用手帕、餐巾纸、衣物等随手可及的物品捂住口鼻。手头如有水或饮料,最好把手帕、衣物等浸湿。最好能及时戴上防毒面具、防毒口罩。 2.皮肤防护:尽可能戴上手套,穿上雨衣、雨鞋等,或用床单、衣物遮住裸露的皮肤。如已备有防化服等防护装备,要及时穿戴。 3.眼睛防护:尽可能戴上各种防毒眼镜、防护镜或游泳用的护目镜等。 4.撤离:判断毒源与风向,沿上风或侧上风路线,朝着远离毒源方向迅速撤离现场。 5.洗消:到达安全地点后,要及时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流动的水冲洗身体,特别是曾经裸露的部分。

酒精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酒精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酒精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最新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司的环境方针,加强公司危险物品的管理,坚决杜绝火灾、爆炸等潜在事故的发生,现特制定酒精存放和使用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公司危险物品的范围主要是酒精等易燃易爆液体。 二、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与使用,应严格遵照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实行统一采购,集中管理,严格使用制度。 三、公司设专库保管,分类存放,危险品仓库库门上要有安全可靠的门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仓库内外,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危险品进入仓库时,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储存和使用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容器、工具必须标识清楚,防止在领取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差错。危险物品出库前应认真填写《危险化

学品领用申请表》(表格附后),做到领用要计量,使用有监督,用后要回收,按程序严格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使用纪录。 四、各车间在领用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专人负责,责任明确,领用时写明用途、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等,由生产经营部经理签字批准后,交分管设备的负责人或车间主任落实,要求二人领料,严格办理出库手续。领用时,应根据使用情况分多次领用,每次领取最少数量。对使用危险品的员工,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 五、使用酒精等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严格操作,戴防护口罩、手套,严禁将酒精等危险物品随意带出室外。使用完酒精等危险物品空容器、废油布、废弃溶液残渣必须妥善处理,严禁未经处理就随便乱倒,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污染环境。 六、酒精等危险物品的采购,严格按需要制定出购置计划,必须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危险物品采购证,向经营此类危险品的合法部门采购。 七、搬运酒精等危险物品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

酒精储存安全规定(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酒精储存安全规定(标准版)

酒精储存安全规定(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酒精宜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胺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库区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一、酒精的储存、使用要求 (一)领用、暂存、使用的容器必须有可靠的密封,严禁使用无盖的容器。 (二)使用前彻底清除使用范围地(酒精滴落地)周边20m内的易燃及可燃物。 (三)使用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使用前要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 (四)使用场地范围内严禁有火源及超过酒精引燃温度(363℃)的发热物体,使用前必须测试发热物体温度要在250℃以下,方可使用酒精。

(五)使用时每次取用后必须立即将容器上盖封闭,严禁敞开放置。 (六)擦拭过程中对物体上残留的酒精须擦净。 (七)使用过的毛巾等布料清洁工具,在使用完后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后密闭存放,或放通风处晾干。 (八)酒精燃烧灭火处置:可使用ABC、CO2、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也可用湿毛巾、湿衣物覆盖灭火,室外还可以使用沙土覆盖。严禁使用水泼或干燥的毛巾、衣物进行扑打,否则若被酒精引燃,火势将蔓延扩散,越烧越大。 (九)酒精危险特性:极易燃、气态酒精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爆炸燃烧。气态酒精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二、工业酒精常见的安全隐患 (一)容器隐患,存放时需要选择密闭性好能的容器,不会因外部条件腐蚀而发生泄露。 (二)存放地隐患,存放时因工业酒精为95%v/v以上的乙醇,小容器必须阴凉通风处,隔绝明火地,大型容器应该放置在外部较大空地,并在近处设置消防水阀。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 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施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4.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7 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4.8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A(参考件)。 4.9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常用化学品贮存规则

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4.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7 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4.8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A(参考件)。 4.9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 贮存场所的要求 5.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

乙醇;酒精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胺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盐酸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氢氧化钠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内湿度最好不大于85%。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易(可)燃物、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乙酸酐(醋酐)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碱类、活性金属粉末、醇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丙酮 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9℃,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 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 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乙醚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6℃。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二甲苯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露天贮罐夏季要有降温措施。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

仓储部乙醇储存安全规定

仓储部乙醇储存安全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乙醇存储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乙醇储库发生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作中从事乙醇的装卸、储运等操作与管理岗位。 第三条酒精危险特性 极易燃,气态酒精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爆炸燃烧。气态酒精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第四条安全培训 从事工作中需使用以及装卸、储运乙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关于乙醇搬运以及存储的专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3.1 掌握本岗位乙醇的理化性质,以及在库区内的存储情况; 3.2 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 3.3 掌握乙醇燃烧性质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3.4 掌握预防措施,掌握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方法。 第五条存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1 酒精宜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杜绝明火,严禁吸烟。 4.2 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胺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4.3存放时因工业酒精为95%v/v以上的乙醇,小容器必须阴凉通风处,隔绝明火地,大型容器应该放置在外部较大空地,并在近处设置消防水阀。 4.4 库区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4.5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4.6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4.7 储区内用备有应急灭火砂与应急消防设施。 4.8 使用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使用前要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 4.9 特殊情况需取部分酒精而非整桶领用时,每次取用后必须立即将容器上盖封闭,严禁敞开放置。 第五条应急处置方法 5.1酒精燃烧灭火处置:可使用ABC、CO2、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也可用湿毛巾、湿衣物覆盖灭火,室外还可以使用沙土覆盖。 5.2 严禁使用水泼或干燥的毛巾、衣物进行扑打,以防止人员收到伤害以及导致着火区域的蔓延。 5.4具体应急处置方案见《乙醇仓库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南阳福森镁粉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的 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一般有危险化学品库、储罐和石油库。现以危险化学品库为例,介绍储存设施及其安全要求。 1、库址选择基本要求 (1)大型危险化学品库、液化石油气储备站等应设在远离居住区、村镇、工业企业和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物的地区,并应选择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厂矿企业的生产附属库房不应设在城市的住宅区和公共建筑区,宜设在厂区边缘的安全地带。 (3)小型仓库宜设置在企业单位的区域边缘,且要保证防火间距的要求。 (4)甲、乙类物品专用仓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易燃材料堆场等,宜设在市区边缘(郊区)地势较低的安全地带,城市煤气储罐应分散布置在用户集中的安全地带。 (5)液化石油气储罐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选择通风良好的地点单独设置。 (6)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布置。 2、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1)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建筑面积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库房设计规范的要求。 ①高层仓库、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筒仓可采用钢板仓。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 ②独立建造的硝酸铵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0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③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②的规定增加1.00倍。

④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 ⑤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冷库,每座库房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防火分隔面积,可按《冷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墙间内,如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其库房或隔间的最低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化学危险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 化学危险品仓库是贮存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场所,仓库选址必须适当,建筑物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做到科学管理,确保其贮存、保管安全。 贮存保管的安全要求: ①化学物质的贮存限量,由当地主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规定; ②交通运输部门应在车站、码头等地修建专用贮存化学危险物质的仓库; ③贮存化学危险物质的地点及建筑结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并充分考虑对用围居民区的影响; 化学危险物质分类贮存的安全要求 (1)爆炸性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 爆炸性物质的贮存按原公安、铁道、商业、化工、卫生和农业等部门关于“爆炸物品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 ①爆炸性物质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内; ②存放爆炸性物质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相抵触的爆炸物质; ③一切爆炸性物质不得与酸、碱、盐类以及某些金属、氧化剂等同库贮存; ④为了通风、装卸和便于出入检查,爆炸性物质堆放时,堆垛不应过高过密; ⑤爆炸性物质仓库的温度、湿度应加强控制和调节。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贮存的安全要求

使用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全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点的条件 1.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点的选择不能与生产车间在同一区域。 2.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点的建筑物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 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点的安全设施要求: 1) 储存点的电气线路、照明灯具、开关、通风设施及其他用电设备必须选用防爆型。 2) 设置事故通风系统(与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联动)。 3) 在同一储存点存在比空气轻和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时,须上、下安装通风设施。 4) 在同一储存点存在比空气轻和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时,须上、下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器。 5) 设置温度监测仪,储存点的温度不能超过35℃。超过35℃须采取降温措施降温。 6) 门口需设置静电消除装置。

7) 储存点的门如使用的是金属门,门及门框须使用专用接地线串联后接地,接地电阻须小于4欧姆。 8) 配置取用危险化学品的专用工具。(如防爆开启工具、防静电抽取泵、静电夹等。)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点公示要求 1. 危险化学品储存点的门口应设置相关的警示标志。

2. 危险化学品储存点的门口设置责任牌、储存清单。

3. 危险化学品储存点的门口因设置所储存危化品的危害告知牌 4. 储存的每类危险化学品应有相对应的标识牌。

5. 储存的每类危险化学品应有相对应的SDS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点应急物质配置要求 1. 配置与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消防喷淋设施、消火栓、消防沙、消防铲、消防斧等。

2. 配置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消防服、防化服、防毒面具、隔离式呼吸器、防护手套、护目镜等。 3. 配置急救物质:洗眼器、冲淋设备、烧烫伤药品、解毒药 四.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要求 1. 危险化学品须分类存放。严禁固体、液体、气体危险化学品混合存放。 2. 相互抵触的物质,或者使用不一样灭火剂的物质,必须采取隔开储存方式。 3. 危险化学品储存点所应保持干燥、清洁,应采用避光、通气、防潮、防静电措施,并严禁烟火,室内温度宜控制在5-35℃,相对湿度宜控制在低于80%。 4.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5.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6.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酒精使用储存管理要求

酒精管理要求 一、储存要求 1.各单位库房放置的需要在专用场地,划定区域,保持通风、遮光、温度<30℃,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旁边放置沙箱或灭火器以便于洒落时处置。 2.酒精存放库房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措施,配备干粉灭火器,注意防范远离堆起的易起静电物品,远离插座、开关、灯具等电器设备,远离其他易燃易爆品。 3.酒精放置库房时应与其他危险化学品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学校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不得超量存储。 4.搬运酒精时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摩擦和倾倒。 5.存储酒精的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带火柴、打火机及穿钉子鞋和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6.领用酒精应做好记录,内容包括领用人、单位、剂量等。 二、使用 1.对使用酒精危险品的人员,各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 2.使用酒精的操作人员应掌握安全使用办法。

3.搬运酒精等危险物品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和倾倒。 4.存放区域辐射10米内不得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 5.各单位购进酒精等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7.各办公区域使用酒精时按照最小量存放,放置于通风良好,遮光、温度﹤30℃,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等位置,该位置最近位置上应有醒目的防火、易燃烧标识,每次使用完后检查封闭情况。 8.工作场所禁止存放大量酒精,应随用随领。 9.分装要求: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及罐装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罐取使用。工作场所使用酒精时应有专人经培训指导合格后进行分装取用,分装地点应满足存放要求(保持通风,温度﹤30℃,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旁边放置沙箱以便于洒落时处置),先消除自身静电,取用容器应满足遮光,能耐良好封闭,盛放量不得高于整个体积30%,本身有安全标签,灌装后封闭好桶、瓶的盖子,有洒落在地的酒精时使用沙土遮盖。 10.分装后使用要求:指定安全区域放置,盛装容器应贴有醒目的“75%酒精,易燃物品,禁止喷雾使用,远离火源”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基本要求 1.储存要求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规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3690--1992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6)《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7)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8)储存方式:按照GB15603--1995根据危险化学品品种特性,实施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9)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GB18265--2000) (1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明确:危险化学品单位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编号:SM-ZD-86052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 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基本要求 1.储存要求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规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3690--1992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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