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考评细则

农机合作社考评细则
农机合作社考评细则

逊克县农机专业合作社考核细则

为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与引导作用,决定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考核和奖励。

一、考核和奖励对象为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您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在县工商部门登记的现代(千万元)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从2012年开始,开展县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对县级示范合作社建立A、AA、AAA三级认定体系,考核的第一年A级示范合作社认定20家,AA级示范合作社认定10家,AAA级示范合作社认定5家。经过考核认定的A级、AA级、AAA级示范合作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5000元和10000元。县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考评由县农业局同财政局、监察局、农机局、农经总站等有关单位进行,考评结果报县政府批准。

三、从考核的第二年起,县级示范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对晋级到县级示范合作社或县级示范合作社依次晋级的,按照奖励标准的级差额度,予以资金奖励。

四、市级和省级示范合作社,从AAA级农机专业合作社中推荐。

五、被列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和3万元。

六、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农产品注册商标,对取得农产品注册商标使用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获得省著名商标或国家驰名商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

七、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农产品品牌,对获省名牌农产品或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

八、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享有同等农业产业化政策,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认定和地理标识的认定,以及产品认证补贴等。

九、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于当年12月25日前到县农委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十、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县农委、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物价局、质监局、工商局、科技局、水务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供销社、人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和有关扶持政策,开展沟通和协调工作,提出工作建议。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农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一、本办法由县农委负责解释。

附件:逊克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三级认证考核细则

附件:

逊克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三级认证考核细则

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三级认定体系。县级示范社经考核总分达60分以上、85分以下的认定为A级示范社;总分达85分以上、90分以下的认定为AA级示范社;总分达95分以上的认定为AAA级示范社。

一、设立登记(满分10分)

1、成员人数(满分3分):依据工商部门登记备案,成员总数5-49人的得1分,50-99人的得2分,100人以上的得3分。

2、依法登记(满分2):在工商部门登记得2分。

3、成员出资(满分5):出资份额清晰,有账可查的得3分,有成员出资份额证书的得2分。

二、规章制度(满分10分)

1、制定规范章程并有全体成员签字的得3分。

2、制定成员入退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理事会议规则》和利润返还制度的各得1分;制定统一的生产经营流程、生产经营模式的得3分。

三、内部管理(满分10分)

1、内部组织机构健全,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实行“三会”制度的得3分。

2、民主管理,表决方式规范,实行“一人一票”制的得2分。

3、成员大会每年召开1次以上的得2分;理事会议每年召开2次以上的得1分、4次以上的得2分;监事会(执行监事)会议每年召开1次以上的得1分。

四、经营服务(满分20分)

1、办公室及成员活动场所(满分3分):20-49平方米的得1分,50-99平方米的得2分,100平方米以上的得3分。合作社章程、入退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未上墙的不得分。

2、生产服务、固定资产(满分3):5万元以上的得1分,10万元以上的得2分,30万元以上的得3分。

3、经营管理(满分3):制定合作社组织发展规划的得1分,做出年度业务经营计划的得1分,进行年度工作总结且有总结材料的得1分。

4、标准化生产(满分6分):执行国家规定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标准和操作技术规程的得2分,制定产品追溯制度的得1分。核心示范基地50亩、标准化养殖小区1000平方米、大型农业机械服务5台以上的得2分,核心示范基地200亩、标准化养殖小区2000平方米、大型农业机械服务10台以上的得3分。

五、信息化建设(满分10)

1、确定2-3名农机专业合作社信息员的得2分;配置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的得3分。

2、建立了合作社网站的得2分;开展网上交易(电子商务)并发布产品供求、技术信息10条以上的得3分。

六、财务及收益分配(满分20分)

1、财务(满分10分):财务独立核算、按《农机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账的得1分;有专职财务人员并经业务培训的得1分;建立成员个人账户的得1分;财务账簿资料齐

全的得1分;成员与合作社交易记录凭证原始资料完整的得2分;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成员查阅与监督、年度公开1次得1分,3次以上的得3分。

2、收益分配(满分10分):按合作社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的得3分;按出资份额分红的得2分;实行二次利润返还的得5分(盈余二次返还额合计2万元以下的得2分,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得3分,5万元以上的得5分)。

七、运行绩效(满分20分)

1、销售额(满分5分):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得1分,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得3分,500万元以上的得5分。

2、年纯盈余(满分5分):年纯盈余5万元以下的得1分,年纯盈余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得3分,年纯盈余10万元以上的得5分。

3、增加收入(满分5分):合作社成员与非成员相比户均增加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得3分,户均增加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得4分,户均增加1500元以上的得5分。

4、带动农户(满分5分):带动农户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得3分,带动农户200户以上500户以下的得4分,带动农户500户以上的得5分。

八、附加分(10分)

被市、省和国家列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试点)单位的,分别加3分、5分和10分。

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洪湖市先峰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经理事会提议,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制定财务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社用于服务的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会费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贷款 (五)存款利息 (六)其它正当收入 第二条:本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条:本合作社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条:本合作社接受的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均按收时的现值如帐,作为本组织的共有资产,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予以公布。 第五条:本组织必须根据国家财务规定帐目,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开支审批权限,一千元以下有理事长审批,一千元以上有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一万元以上须有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每半年向成员大会公布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八条:对模范成员的物质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

第九条:本组织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本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并作为产权单位,使成员享有监督权、受益权。 洪湖市先峰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盈余分配管理制 度

一、设立社员分户账(股份明细表),社员入股的股额、扩股、退股的时间均以年度为限,其原股指保持不变。 二、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盈余 按交易量(额)的60%返还。 三、按盈余的20%提取公积金,用于本合作社的扩大经营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四、按盈余的10%提取公益金,用于社员、志愿的福利事业。 五、按盈余的10%提取风险基金,用于次后年度弥补亏损。 六、国家扶持基金、社团捐赠等款项,作为公共积累,不纳入盈余分配。 洪湖市先峰农机专业合作社议事制度 一、议事程序 凡需要商议、决定的事项,先由各成员提出初步意见,由负责人如集全体

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红耀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经理事会提议,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制定财务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社用于服务的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会费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贷款 (五)存款利息 (六)其它正当收入 第二条:本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条:本合作社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条:本合作社接受的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均按收时的现值如帐,作为本组织的共有资产,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予以公布。 第五条:本组织必须根据国家财务规定帐目,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开支审批权限,一千元以下有理事长审批,一千元以上有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一万元以上须有成员大会讨论通

过。 第七条:每半年向成员大会公布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八条:对模范成员的物质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 第九条:本组织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本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并作为产权单位,使成员享有监督权、受益权。

红耀合作社成员盈余分配管理制度 一、设立社员分户账(股份明细表),社员入股的股额、扩股、退股的时间均以年度为限,其原股指保持不变。 二、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 户中,盈余按交易量(额)的60%返还。 三、按盈余的20%提取公积金,用于本合作社的扩大经营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四、按盈余的10%提取公益金,用于社员、志愿的福利事业。 五、按盈余的10%提取风险基金,用于次后年度弥补亏损。 六、国家扶持基金、社团捐赠等款项,作为公共积累,不纳入盈余分配。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等人发起,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社定名为,成员出资总额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从事农业生产和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民为主体,主要业务内容是:组织机械化生产、收割和农产品初加工,提供信息、技术、维修、培训、咨询等服务[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业务内容填写]。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

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县(市、旗、区)农机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兴办与本社相关的经济实体,以本社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第二章成员 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机械化生产作业等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本社成员中,农民身份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九条凡符合前款规定,向本社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经本社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下同),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本社生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及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合作社和农机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主任对农机服务合作社负责接受常务理事会的监督,并定期向全体社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三、负责农机服务合作社的日常工作,确保农机作业任务和全社发展目标完成。 四、负责承揽制定农机作业任务,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五、提出完成任务的机械台数、人员配备方案。 六、有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指导权。 七、依法奖惩农机服务合作社的干部职工。 八、对机手进行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从事农机发展的群众团体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宗旨是: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提高农机经济利益,保护农机工作者权益,发展农机事业,振兴地方经济。 第三条:本社的主要任务: 1、组织农机个体经营者进行技术交流,共同探索农机发展方向,扩大农机发展规模,争创农机经济效益。 2、加强社员业务联系,组织社员承揽农机作业任务,帮助社员增加农机经济效益。 3、保护社员合法权益,当社员权益受到侵犯时,合作社将以法组织协调,以保护农机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4、加强农机信息传递,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帮助社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四条:社员加入 各村农机大院、农机个体户及从事农机工作人员均可以团体或个人的身份申请加入本社,经合作社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团体或个体社员,各社员均属合作社管理。 第五条: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合作社组织的业务活动。

3、有权对本社提出批评和建议。 4、承担并完成本合作社委托的任务和义务。 5、合作社社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六条:组织机构 一、本合作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理事是由入社社员推选产生,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全体理事推选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在任期内需作变更时,由原推荐单位提出,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二、理事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本章程。 2、讨论决定本社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问题。 3、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4、听取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常务理事会职权: 1、聘请名誉主任,选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2、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主持本社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处理。 3、进行理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总结本社工作。 4、讨论通过理事会变动事宜。 四、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长处,设秘书长一人、秘书若干名,负

苗木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保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为增强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做好财务日常收支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1、预算编制内容 (1)年度内各项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土地、山林果园等发包及上 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2)年度内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支出、农业 发展支出、资产购建支出、其他支出。 (3)年度可分配收益。包括:年度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 (4)年度收益分配。收益分配顺序: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计提公积金、 公益金;股东所得。 2、预算编制程序 (1)每年年初参照上一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当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坚持“统筹兼顾、量入而出、增收节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董事会负责编制预算草案。 (2)草案编制完毕后,召集村三委会,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完善后的草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 (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在每年 3 月底前完成。 3、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

(1)执行日期为每年的 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2)村集体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 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预算内的各项开支原则上不得突破,遇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按规定 程序追加预算。 4、财务决算 (1)年终根据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编制当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决算报告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2)财务决算与当年的财务收支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变动原因,不足 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以指导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5、财务预算、决算的监督 (1)财务收支预决算列入财务公开内容。 (2)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定期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 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纠正和改正。 6、本村重要工程项目实施,实行单项预决算。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帐款分离管理。一切货币资金(包括有价单证、存单)和银行 支票只能由村出纳保管;村出纳不得兼管各类账务。 2、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不准有坐支现金、挪用公款、设帐外帐、公款私存、 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库存现金执行限额管理,不得超过3000 元限额,超过限额需及时送存银行。 3、严格控制出借资金。村干部不得擅自出借村集体资金或利用集体资金为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 二、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三、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 四、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五、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六、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七、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 八、拖拉机通过村镇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九、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十、农业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或其它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

安全防火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防火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行为。 二、加强对防火设备的保养,搞好作业场所的安全防火工作。灭火工具齐全有效(灭火器、沙箱、铁锹、扫帚),不准随意乱动,保持完好状态。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不准私接、乱接电线,禁止使用明火烤车 四、修理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有无火灾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五、安全责任人要时刻注意安全,消灭各类隐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农具场管理制度 一、要认真做好农具场的管理工作,管理好花草树木,使农具场达到夏无杂草积水、冬无积雪,全年干净整齐。 二、凡是进场的农机具,必须清扫干净,并检修好达到技术状态完好后方可进场。

三、不准随意拆卸农机具配件,违者按规定处罚。 四、农具场停放的机具要按摆放图、分区进行有序的定点停放,达到摆放整齐,涂油垫起。 五、不经领导批准,严禁各种车辆和无关的人员进入农具场。 机务区管理员职责 一、机务区管理员负责场、库设施的管理工作,保持整洁,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二、指导车组人员,使农业机械达到制度要求的停放保管状态,并有权制止未达到要求的机具进入场库。 三、农业机械入场、库长期停放和离场、库,参加作业时机务区管理员要同车组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四、对场、库内长期停放保管的农业机械,机务区管-理-员要保证安全的责任。 五、管理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并及时向机务队长报告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由于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导致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直至行政处罚。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审议通过本社章程,决定本社解散或与其它组织合并、联合等重大事项。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制定本社生产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本着“用多少,提多少”的原则讨论、批准合作社提取的办公经费、发展项目资金和有关人员工资标准。 四、讨论、决定出售农产品价格,讨论决定购进农业投入品,销售农产品的合同条款。 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决定本社每股金额、每个社员认购的最多股金数额,交纳会费的办法。 七、审议决定扩大股本金及认购相关事宜。 八、讨论、决定购买大型农机具、征租土地,建设各种用房,修路等项目。 九、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社员(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到下列情形可临时召开。 1、理事会提议。 2、监事会提议。 3、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出。 二、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须将会议内容、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社员(代表),否则社员(代表)有权拒绝参加。 三、社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开会设签到薄。 四、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必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同意,方可形成决议,否则决议无效。

培训制度 一、理事会负责组织对社员开展生产技术、合作理念、方针政策、市场营销等知识培训。 二、每次召开培训会,理事会应提前一天将培训内容、具体时间通知社员。 三、合作社组织的各类培训,社员必须积极参加,实行签到制,不得无故制度,若有事不能参加,需提前向理事会成员请假。 四、社会员参加培训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迟到或提前退场,不能影响其他社员听讲。 五、凡无故不参加培训会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违反会场纪律五次以上者,理事会有权取消其社员资格。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 1(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2(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 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科,部、办,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要定期,部、办,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科. 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 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制度 1、专业合作社必须在当地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立账户,而且只能在一家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设现金结算户。 2、专业合作社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金的需要。 3、为了加强现金管理,专业合作社在现金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2)、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3)、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它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不准将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 (5)、不准设立“小金库”,保留账外公款。 (6)、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从单位和社员收入的现金中直接支付所需开支。 (7)、不准报销手续不完备、开支不合理的未经审批的发票。 (8)、不准公款私借。 (9)、不准将库存现金和私人现款混在一起。 4、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现金的核对和清查。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部门不得拒绝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专业合作社及其管理人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等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合作社社务公开制度 实行社务公开,是本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工作要求,是落实国家关于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和提高本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1、每年年初公开一次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每半年公开一次年度计划的落实及执行情况。以及下半年度规划的详细安排。 3、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及工作要点。 4、随时公开本社农机每季的耕种面积及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重大投资活动和合作事项。 5、及时公布管理人员的调整,以便广大社员能够及时的联系上主管人员。 6、年底公开当年生产、经营绩效,决算和盈利分红办法,及返利分红数额。 7、接受本社社员的监督,对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理事会议,随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农机合作社规章守则1.doc

农机合作社规章制度1 农机合作社规章制度 1. 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 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 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1、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条:切实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合作社资产安全及完整。 第三条: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坚持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的原则,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为提高本社经济效益提供服务。会计工作职责 第五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六条:对合作社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督促本社内设机构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帐和暴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伙计报表。 第八条: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理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出纳工作职责 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这种帐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底库。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会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完成理事会长或财经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现金及存款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合作社农机具管理制度【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3篇】

合作社农机具管理制度【农机合作社管理制 度范本3篇】 为了促进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X今天为你整理了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和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条:切实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合作社资产安全及完整。 第三条: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坚持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的原则,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为提高本社经济效益提供服务。会计工作职责 第五条:按照,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六条:对合作社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督促本社内设机构降低消耗、节约

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帐和暴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伙计报表。 第八条: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理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出纳工作职责 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这种帐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底库。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会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完成理事会长或财经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现金及存款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四条:建立现金出纳岗位职责责任制,实行帐、款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办社宗旨及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机耕、机播、植保、机收植保农业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机具、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合作社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一)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三)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四)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二)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三)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四)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五)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收入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其他收入。 (二)收入管理规定 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全

×××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制度 1、专业合作社必须在当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且只能在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现金结算户。 2、专业合作社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金的需要。 3、为了加强现金管理,专业合作社在现金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2)、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3)、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不准将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 (5)、不准设立“小金库”,保留账外公款。 (6)、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从单位和社员收入的现金中直接支付所需开支。 (7)、不准报销手续不完备、开支不合理的未经审批的发票。 (8)、不准公款私借。 (9)、不准将库存现金和私人现款混在一起。 4、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现金的核对和清查。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部门不得拒绝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专业合作社及其管理人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等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合作社社务公开制度 实行社务公开,是本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工作要求,是落实国家关于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和提高本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1、每年年初公开一次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每半年公开一次年度计划的落实及执行情况。以及下半年度规划的详细安排。 3、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及工作要点。 4、随时公开本社农机每季的耕种面积及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重大投资活动和合作事项。 5、及时公布管理人员的调整,以便广大社员能够及时的联系上主管人员。 6、年底公开当年生产、经营绩效,决算和盈利分红办法,及返利分红数额。 7、接受本社社员的监督,对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理事会议,随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促进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成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成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6、审议批准理事会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8、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9、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10、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四、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成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成员超过三分二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任期3年,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职权。 第二章、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3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 二、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三、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 四、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五、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六、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七、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 八、拖拉机通过村镇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九、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十、农业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或其它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 安全防火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防火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行为。

二、加强对防火设备的保养,搞好作业场所的安全防火工作。灭火工具齐全有效(灭火器、沙箱、铁锹、扫帚),不准随意乱动,保持完好状态。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不准私接、乱接电线,禁止使用明火烤车 四、修理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有无火灾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五、安全责任人要时刻注意安全,消灭各类隐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农具场管理制度 一、要认真做好农具场的管理工作,管理好花草树木,使农具场达到夏无杂草积水、冬无积雪,全年干净整齐。 二、凡是进场的农机具,必须清扫干净,并检修好达到技术状态完好后方可进场。 三、不准随意拆卸农机具配件,违者按规定处罚。 四、农具场停放的机具要按摆放图、分区进行有序的定点停放,达到摆放整齐,涂油垫起。 五、不经领导批准,严禁各种车辆和无关的人员进入农具场。

农机管理制度规范

丹青农业农机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县(含县)以上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考验合格,领取驾驶、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证件签注相符的农业机械。 2、驾驶各种类型的拖拉机、粪肥播撒罐车,农机运输车及固粪播撒车的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驾驶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3、不准酒后驾驶、操作。 4、机车起动前按技术要求检查、保养,达到要求方可起动。 5、拖拉机发动机起动前,必须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动力输出装置处于分离状态。 6、农业机械发动机及座机起动后必须空转预热,达到规定的水温和油温,待运转正常后,方可起步或作业。 7、起步或接合动力前,必须环顾四周,发出信号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8、起步或传递动力时,离合器要迅速分离彻底,结合要平稳,逐步加大油门,不准猛抬离合器的踏板起步。 9、驾驶室不准超员驾驶乘座,不准放置有碍安全操作的物品。 10、拖拉机挂接农具时,挂接人员不准站在农具挂接点前方,必须在停稳后挂接农具,并应插好安全销。 11、拖拉机挂接农具时,驾驶员必须低速小油门,脚不准

离开离合器踏板,听从挂接人员指挥,悬挂的农机具挂后要检查升降是否灵活。 12、拖拉机运输车倒车时,驾驶人员必须鸣号、嘹望,确认后方可低速倒车。 13、农具手须坐、站在规定的操作位置上,其他位置不准坐、站人,悬挂式农具升降时,不准坐和站人,农具升起后不准在其下面清除泥土、杂草或保养、调整排除故障。 14、农具作业时,不准用手、脚或用工具清除农具上的泥土、杂草,不准在作业中保养、调整和排除农具故障,需要时必须停车或切断动力后进行。 15、拖拉机与农具挂接后,应插好安全销,调整限位链,下拉杆后端的横向摆动不得过大。 16、起步要平稳,转弯时须减速,不准操作过猛。 17、地头转弯或过沟坎时,应将农机具升到最高位置。 18、升起农具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时,必须支撑牢靠,农具不准悬挂停放。 19、牵引装置安全销折断后,不准用其它的物品如钢筋代替。 20、排除故障后,起动或结合动力前须得到排除故障人员的通知并清点人数。 21、作业时发动机排气管须装有灭火罩,蓄电池装有防火罩。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第三条: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 第五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 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七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帐和暴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按照规定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伙计报表。 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这种帐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底库。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会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完成理事会长或财经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现金及存 款管理 第十五条: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定期核对账目。 第十六条: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员有全拒付。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属全体成员所有,由合作社统一管理使用。 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妥善保管,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算,做到帐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出租、变卖和报废,应经由社 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第二十一条:合作社统一收购成员产品、开展其中销售,必须分户建立产品物资登记台账,详实记录品名、数量、等级、价格、金 额和收购时间,及时兑付收购资金。 第二十二条:大型固定资产构建,大量生产资料的采购,应由理事会提出构建和采购计划,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实行招投标,提高招标竞标的透明度。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监事会具体负责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 定期对本社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十六条:凡是本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二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并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 名盖章后,归档保存。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 档案的,须经理事长批准。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监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 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7023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 Agricultural machinery cooperativ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条:切实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合作社资产安全及完整。 第三条: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坚持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的原则,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为提高本社经济效益提供服务。会计工作职责 第五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六条:对合作社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督促本社内设机构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帐和暴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伙计报表。 第八条: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理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出纳工作职责 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这种帐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底库。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会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信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以从事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共同利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社名称为:农信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设在xxxxxxxxxxxxxxxx。 第三条本社出资总额为xxxx万元。 本社的宗旨是:以“集成知识,整合创新”为理念,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维护社员利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第四条本社的业务范围. (一)为成员提供市场信息,组织农业机械化生产、收割,提供信息、 技术、培训、咨询等业务。 (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提供社员所需的其它服务。 第四条本社经工商注册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社员 第六条凡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农户和其他人员自愿申

请,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第七条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社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章程、社员出资清单、社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提案、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第八条社员的义务 (一)按本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二)执行社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三)按本社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四)按本社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五)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社利益,严格履行内部生产经营计划、协议和合同,为本社提供与业务 有关的信息; (六)认缴章程约定的出资;本社社员出资总额为xxx万元人民币,多者不限,可以贷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出资,以实物 出资的须经全体会员认可;社员出资不得违反《农民专业 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社员大会通过,取消社员资格;(一)不履行社员义务;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1.doc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1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成员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成员大会职责: 1 、审议、修改本社章 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选举和罢免理 事长、理事、执行监事( 或者监事会成员) ;3 、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 励、处分等事项; 4 、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 、审议本社的发展规 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 、审议批准年度盈 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 、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 年度业务报告;9 、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

他重大事项;10 、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1 、决定聘 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 、听取理事长或者理 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成员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 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 成员总数三分 之二以上。 六、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 做出 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成员 (代表)大会: 提议;2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1 、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 八、成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加时,可书面委托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实行“一人一票” 制。 代理两个成员。 成员因故不能参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 展,依据《中华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 三、理事会由6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成 员(代表)大产生,任期3 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1 、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 会决议; 2 、制 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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