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见证取样与送检方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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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编制目的 (2)

二、编制依据 (2)

三、工程概况 (3)

四、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 (3)

五、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方法 (4)

1、水泥 (4)

2、砂、石 (5)

3、混凝土、砂浆 (7)

4、砂浆试块 (10)

5、金属材料 (11)

6、建筑墙体、节能工程材料及设备 (17)

7、防水材料 (20)

8、装饰材料 (22)

9、门窗工程 (23)

六、现场实体质量检测 (24)

为了指导本工程项目严格按要求做好各类原材料、试件的见证取样与送检工作,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各项使用功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顺利实现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目标,特制定本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及实施方案。

第二节: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5、《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GB14992-2007

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7、《预拌混凝土标准》 GBT14902—2003

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2007

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2007

1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

12、《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GB/T2651-2008

13、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107-2010

1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DBJ13-77-2006

17、《钢筋滚轧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DBJ13-63-2005

一、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中德·茵莱国际

建设单位:重庆中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巴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重庆精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服装城大道台商管委会。

二、建筑概况

本方案仅针对中德·茵莱国际1#、10#、11#楼工程进行编制。1#楼共计总建筑面积16343.90㎡;10#、11#楼总建筑面积各5786.10㎡;建筑层数:1号楼为30F,10、11号楼为18F。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三、结构概况

1号楼为框支剪力墙结构;10#、11#楼为剪力墙结构。1#楼基础结构形式为独立承台基础,10#、11#楼基础结构形式为挖孔桩基础,局部为条型基础。耐火等级均为一级,抗震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第四节: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

1 、现场见证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见证取样资格证书,及我监理公司的书面授权书,并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相关检测单位备案。

2、见证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盖章。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技术档案。

3 、所取原材料、试件样品,必须送至具备有效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对外承接业务

许可证书,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4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5 、进行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与送检时,见证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检验委托单,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盖章,同时出示本人“见证人员证书”。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6 、检测单位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对试样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节: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方法

水泥、砂、石

1、水泥

1.1 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

1、《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

2、《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T1345—2005);

3、《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

4、《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1999);

5、《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2 检验项目

水泥胶砂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

1.3 取样方法和数量

1、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

2、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取得的水泥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

3、当在使用过程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按上述方法取样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管理。

1.4 结果判定及处理

1、经检验水泥技术指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时,应判定为合格品。

2、凡初凝时间、安定性、氧化镁、三氧化硫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3、凡终凝时间、细度、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或混合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或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均为不合格品。

4、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日期不全者也属于不合格品。

2、砂、石

2.1 依据标准

1、《普通硅酸盐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2、《建筑用砂》(GB/T14684—2011);

3、《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2.2 检验项目

2.2.1 普通混凝土用砂

1、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

2、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3、含水率和吸水率

4、有害物质含量

2.2.2 普通混凝土用石

1、颗粒级配

2、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3、含水率和吸水率

4、针、片状颗粒含量

2.2.3 取样方法和数量

2.2.3.1 取样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2、每组样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对每单项试验,应不少于下表3.1.2.2.3.1、表3.1.2.2.3.2所规定的最少取样数量。同时做几项试验时,如能确保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会影响到另一项试验的结果,也可用同一组样品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表2.2.3.1 各试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数量

表2.2.3.2 各试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的最少取样数量(Kg)

注:有机物含量、坚固性、压碎指标值及碱集料反应检验,应按试验要求的粒级数量取样。

2.3 检验结果判定及处理

1 砂的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有害物质含量等均符合配合比和标准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否则不得使用,或在允许情况下重新调整配合比。

2 石子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和泥块含量等均符合配合比和标准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否则不得使用,或在允许情况下重新调整配合比。

3、混凝土、砂浆

3.1混凝土试块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

1 《普通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3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2009);

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3.2 检验项目

立方体抗压强度、抗渗性能。

3.3 取样方法和数量

普通混凝土试样的数量及尺寸如下表:

3.3.1 混凝土强度试件

预拌(商品)混凝土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随机取样。

(2)混凝土试样应从同一运输车卸料过程中卸料是的1/4到3/4之间采取,试样的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按定在20min内完成,试件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3)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试样,其取样频率按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规定进行。

3.3.2 混凝土抗渗试件

1 混凝土抗渗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共六块混凝土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二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具体要求而定。

3.3.3 同条件养护试件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确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且不应少于3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5、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天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6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3.4 结果判定及处理

3.4.1 立方体抗压强度判定及处理

1 混凝土强度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评定,符合设计和该标准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

2 当混凝土强度经评定为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⑴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⑵经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⑶经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以予以验收;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

行验收。

3.4.2 抗渗性能

混凝土抗渗等级达到设计要求时,判定为抗渗性能合格。否则,应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处理和验收。

4、砂浆试块

4.1 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

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2009);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等。

4.2 检验项目

抗压强度。

4.3 取样方法

1、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试块,同盘砂浆应制作一组(一组为3个70.7×70.7×70.7立方体)标准养护试件。

2 、每250M3同类型砌体、同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取样不少于一次。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对于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用砂浆,每一楼层或250M3的砌体,每种强度等级的砂浆至少制作两组试块。

3、有强度等级要求的地面砂浆每一层建筑地面工程砂浆试块不应少于一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一组试块,不足1000M2按1000M2计算。

4.4 结果判定及处理

1、检验结果符合设计和标准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

2、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⑴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数量不足。

⑵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⑶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5、钢材

5.1 钢材

5.1.1 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

1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

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

3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

4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注:代替原《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相应部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

5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注:代替原《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

6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101—2008);

【注:代替原GB/T2101--1989】

7 《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8);

8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2—2006);

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等。

5.1.2 物理力学性能

5.1.2.1 检验项目

拉伸试验(屈服点或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试验等。

5.1.2.2 取样方法及数量

(一)热轧钢筋

1、组批规则

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2、取样方法

拉伸检验:任选两根钢筋切取。两个试样,试样长500mm。

冷弯检验:任选两根钢筋切取两个试样,试长度按下式计算:

L=1.55×(a+d)+140mm

式中:L—试样长度

a—钢筋公称直径

d—弯曲试验的弯心直径;按下表取用

钢筋牌号(强度等级) HPB300(Ⅰ级) 、HRB400公称直径(mm)6.5~10、 12~32;弯心直径

d 1a 3a 4a 4a 5a 6a 7a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钢筋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二)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组批规则

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2、取样方法:

拉伸检验:任选一盘,从该盘的任一端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500mm。

弯曲检验:任选两盘,从每盘的任一端各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200mm。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三)冷拔低碳钢丝

1、组批规则

甲级钢丝逐盘检验。乙级钢丝以同直径5吨为一批任选三盘检验。

2、取样方法

从每盘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一个拉伸,一个反复弯曲,拉伸试样长500mm,反复弯曲试样长200mm

(四)冷轧带肋钢筋

1、冷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任一端截去500mm以后,取两个试样,拉伸试样长500mm,冷弯试样长200mm。

2、对成捆供应的550级冷轧带肋钢筋应逐捆检验。从每捆中同一根钢筋上截取二个试样,其中,拉伸试样长500mm,冷弯试样长250mm。如果,检验结果有一项达不到标准规定。应从该捆钢筋中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

5、每种钢筋试件数量见下表

钢筋种类和试件数量

注:①按上表规定凡取2个试件的(低碳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除外)均应从任意两根(或两盘)中分别切取,即在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②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

③试件在切取时,应在任意一端500MM后切取。

④试件长度如下(供参考):

d≤25mm 500mm

25mm<d≤32mm 500mm

夹持区长度≥100~150mm

5.1.2.3 结果判定及处理

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

⑴如有一项检测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如有一

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合格。

⑵成卷交货的产品复验不合格时,允许对该批产品逐卷进行检验,合格的单件产品允许交货。(据GB/T2101—2008第3.4条。)

2、冷轧带肋钢筋(在线热处理):当有一项试验不合格时,应另取双倍数量重做各项试验,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为不合格。

5.1.3 化学成分分析

5.1.3.1 检验项目

检验钢材中C、S、P、Si、Mn的含量。

5.1.3.2 取样方法和数量

钢筋化学成分分析取样和试验方法见下表:

5.2 钢筋连接接头

钢筋接头方式包括焊接、机械连接两种。

焊接接头类型有:电弧焊(帮条焊、搭接焊、熔槽帮条焊、坡口焊、钢筋与钢板搭接焊、预埋件钢筋T形接头电弧焊、水平窄间隙焊等)、电渣压力焊等。机械连接接头类型有:钢筋套筒挤压接头。

5.2.1 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

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2、《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5.2.2 焊接接头

5.2.2.1 检验项目

焊接接头检验项目一览表

5.2.2.2 取样方法和数量

1、钢筋电弧焊接头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个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试件数量:每批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注: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钢筋接头中切取3个试件。电渣压力焊、气压焊接头取样均同。)

2、电渣压力焊接头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个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试件数量:每批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5.2.2.3 结果判定及处理

钢筋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1、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

2、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当达到上述两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

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在同一批中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5.2.3 机械连接接头

带肋钢筋采用了套筒挤压连接、锥螺纹连接、镦粗螺纹连接三种接头形式。

5.2.3.1 检验项目

工艺性检验、单项拉伸试验。

5.2.3.2 取样方法和数量

1、工艺性检验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⑵、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⑶、3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中表3.0.5的规定;对于Ⅰ级接头,试件抗拉强度尚应大于等于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的0.95倍;对于Ⅱ级接头,应大于0.90倍。对于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⑷、外观质量检验的质量要求、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合格标准以及螺纹接头所必需的最小拧紧力矩值由各类型接头的技术规程确定。

5.2.3.3 结果判定及处理

1、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107—2010)表3.0.5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批评为合格。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2、当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其全部试件一次抽样抗拉强度试验均为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3、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允许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接。

4、对抽检不合格的接头验收批,应由建设方会同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方面研究后提出处理方案,进行妥善处理。

6、建筑墙体、节能工程材料及设备

6.1 建筑节能工程检验主要依据标准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8);

3、相关材料检验标准等。

6.2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设备复验项目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设备复验项目见下表。

6.3 墙体、保温节能材料见证取样及检测要求

6.3.1 承重墙的砖

6.3.1.1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

6.3.1.1.1 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

1、《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

2 、《烧结多孔砖》(GB13544—2011);

3、《砌墙砖试验方法》(GB/T2542—2012);

4、《砌墙砖实验方法》(GB/T2542-2012)等。

6.3.1.1.2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强度等级。

6.3.1.1.3 取样方法和数量

检验批按3.5~15万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取样法抽取50块样品检验外观质量,用随机取样法抽取20块样品检验尺寸偏差。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取样抽取15块,其中10块进行强度检验,5块备用。

6.3.1.2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6.3.1.2.1 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

1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砖》(GB13545—2003);

2 、《砌墙砖试验方法》(GB/T2542—2012);

6.3.1.2.2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强度等级、密度等级。

6.3.1.2.3 取样方法和数量

检验批按3.5~15万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取样法抽取50块样品检验外观质量,用随机取样法抽取20块样品检验尺寸偏差。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取样抽取20块,其中10块进行强度检验,5块密度检验,5块备用。

6.4 节能工程保温材料

6.4.1 建筑保温砂浆

6.4.2 取样及送检依据标准

《建筑保温砂浆》(GB/T20473—2006)。

6.4.3 检验项目

导热系数、干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级别。

6.4.4 取样方法和数量

1、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2、从每批任抽20个以上不同堆放部位的包装袋,从袋中取等量样品并混匀,总量不少于40L。

6.5.1 热镀锌电焊网

6.5.2 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

1、《镀锌电焊网》(QB/T3897—1999)等。

6.5.2 检验项目

丝径、网孔大小、焊点抗拉力。

6.5.3 取样方法和数量

1、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2、每次取样不少于2M2。

7、防水材料

7.1 防水卷材

7.1.1 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

1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8);

2 、《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JC/T690—2008);

3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4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7.1.2 检验项目

1、沥青防水卷材:纵向拉力、耐热度、柔度、不透水性。

2、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拉力、最大拉力延伸率、耐热度、柔度、不透水性、厚度、剪切性能、剥离性能等。

7.1.3 取样方法和数量

大于1000卷抽5卷,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进行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切除距外层卷头500MM后,切取1M2物理性能检验。

7.1.4 结果判定及处理

以上性能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时,判定所检项目性能符合要求。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允许在该批产品中再随机抽取5卷,并从中任取1卷对不合格项进行单项复验,复检项目达到标准规定时,判断该项合格。否则判定该项不合格。

7.2 防水涂料

7.2.1 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

1、《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2013);

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见证取样送样方案

一、工程概况 1.1地理概况 拟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和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位于南宁市玉洞大道南面,与新建的市政道路(未命名)西面交汇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场地属丘陵地貌,现场地东侧已整平,高程约95.0~120.0m,相对高差25.0m,钻孔高程95.10~117.38m,相符高差22.28m. 1.2工程简述 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项目总用地61000㎡,共有5栋建筑物,建筑总面积为94024.41m2 。其中:应急搜救基地等生活、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1-3#楼地上建筑面积为27489.24㎡,地下2层,地上17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建筑面积为8303.4㎡,地下2层,地上6层;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3514.57㎡,地下2层,地上16层。建筑工程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00.80~103.80m。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二、编制依据及技术规范 2.1编制目的 见证取样送样方案编制的目的是: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和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如何保证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工程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性,从而保证工程质量,提供较为完整的纲领性技术文件,用以指导工程施工与管理。 2.2编制依据 1、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2、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 4、其它有关手册及参考文件资料。

5、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 2.3本工程主要采用的技术规范 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02) 3、《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66-2011)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 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 10、《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9) 1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 12、《钢筋焊接机验收规程》(JGJ18-2003) 13、《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1) 三、见证取样送样管理 3.1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取样和送样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为保证试件材料及制品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材料及制品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法规的规定,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 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 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 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目录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三、见证取样送检方案 (一)、混凝土 (二)、混凝土外加剂 (三)、建筑砂浆 (四)、水泥 (五)、骨料 (六)钢材机械性能 (七)、墙体材料 (八)基础回填材料 (九)防水材料 (十)建筑幕墙 (十一)建筑门窗 (十二)室内环境污染 (十三)混凝土结构 (十四)钢结构无损检测 四、试件制作和试验见证计划安排表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列表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监理单位应向工程受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 人员授权书员员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的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 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 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 人员应在委托单上签字上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 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三、见证取样送检方案 (一)混凝土 混凝土取样方法、数量和部位 1、现场搅拌混凝土 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砼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 下列要求: ①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 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②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 件; ③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 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多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④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 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预拌(商品)混凝土

见证取样送检方案

……………………………………工程 ………………有限公司

一、编制依据 (4) 二、工程概况 (4) (一)、建筑概况 (4) (二)、结构概况 (4) 三、见证取样送检范围 (6) 四、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6) 五、见证人员名单 (8) 六、见证人员职责 (8) 七、见证取样内容与方法 (8) (一)混凝土试块取样方法 (8) 1、预拌(商品)混凝土 (8) 2、现场搅拌混凝土 (9) 3、混凝土抗渗试件 (10) 4、粉煤灰混凝土 (10) (二)钢筋原材料及钢筋连接接头试件的取样方法 (10) 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余热处理钢筋.. 10 2、冷拔钢丝 (11) 3、碳素结构钢(型钢、板钢、管材) (12) 4、钢筋连接接头 (12) (三)水泥的取样方法 (13) (四)集料的取样方法 (13) 1、建筑用砂 (13) 2、建筑用卵石、碎石 (14) 3、轻集料 (14) (五)砌筑砂浆的取样方法 (15) (六)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取样方法 (15) 1、混凝土多孔砖 (15)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6)

3、混凝土普通砖和装饰砖 (16) (七)防水材料的取样方法 (16) 1、防水卷材 (16) 2、防水涂料 (16) 3、建筑密封材料 (16) (八)节能产品与材料的取样方法 (17)

一、编制依据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11)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4、《通用硅酸盐水泥》(GB/T1346-2011)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建设用砂》 GB/T14684-2011 7、《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范》(JGJ107-2010) 8、《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8) 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规范》(JGJ18-2012) 10、《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2、建设部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13、句容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的相关规定。 二、工程概况 (一)、建筑概况 1、 2、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 4、勘察单位: 5、监理单位: 6、施工单位: (二)、结构概况 1、结构形式:高层住宅为现浇钢筋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室为钢筋砼异型柱框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预应力张拉的材料和锚具; 7、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8、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9、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0、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编制: 审核:

目录 一、编制依据及说明 (3) 二、工程项目概况 (3)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 (5) 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7) 五、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材料内容 (7) 六、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 (7) 七、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计划 (11)

一、编制依据及说明: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字[2009]289号 (四)《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五)《监理规划》 (六)《本工程施工试验方案》 (七)《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八)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为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为规范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每次进场材料的数量和批次不同,因此实际见证取样的组数与计划可能略有不同。见证取样组数的确定以现场进场材料的批次和数量与组、批规定相结合进行见证取样。 二、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为一普通办公楼楼,地上4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9950.39m2,其中地下412m2,地上9538.39m2,建筑总高23.8m,基底标高为-3.7m。 建筑设计概况

结构加固设计概况

见证取样方案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牡丹江路 沙河大桥工程 见 证 取 样 方 案 编制: 审批: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0日

一、工程概况 1)、跨沙河景观主桥,结构体系为拱梁组合体系下承式拱桥,钢箱预应力混凝土梁结构,跨境布置44+2*88+44=264米,桥面总宽度米, 2)、东西岸新桥;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结构,东引桥长2*25=50米,西引桥桥长2*37=74米,桥面总宽度39米,分幅布置; 3)、高填土接坡道路;道路宽39米,后台填土高度7米,采用1:绿化放坡形式; 4)、地面铺装:宽11米,西引道平均场米,东引道平均长度米,位于主线两侧用于衔接滨河路交通; 5)、排水管向;位于桥梁及道路两侧,排水总长度; 6)、配电照明;包含路灯照明、防雷接地等功能性配电设施。 二、见证依据 1、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建监[1996]208号) 2、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和试验规范、规程、方法。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三、见证取样的目的 通过见证取样的实施,针对项目具体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关键工程施工设置见证取样方案,对进场材料和工程施工进行见证取样,使项目监理部在监理工作中有的放矢,严格控制影响施工质量的工程材料、关键部位、避免质量隐患,保证了工程材料质量和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进而使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四、见证取样的范围 凡涉及工程内容的钢筋及焊接件、水泥、砌块、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白灰、土样以及影响使用功能的原材料,均实行见证取样制度。 1、混凝土试块; 2、水泥; 3、砂浆; 4、砂石料; 5、普通砖; 6、钢材 7、生石灰 8、回填土 9、灰土路基、10、沥青及沥青混合料、11水稳碎石、12钢绞线 13、锚具 14、商品混凝土 15、钢筋连接接头 16、波纹管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1 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1.2 见证取样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XX 年7 月1 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书

见证取样送检 计划书 工程名称:思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主体工程分项工程名称: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思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一,编制说明 1.1编制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以及为确保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为规范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由于施工图变更等原因,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现场实际及有关规定不符现象,届时,各方另行协商完善。 1.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思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主体工程。地下两层,地上十九层,建设地点位于思明区厦禾路还翼大厦南侧、溪岸路北侧,东边为空地,地下室含有基坑支护工程。±0.00标高相当于黄海高程6.1M。 总用地面积:6237.918㎡;建设用地面积:4841.919㎡;绿化用地面积:1395.999㎡;建筑占地面积:1653.37㎡;总建筑面积:29981.97㎡;地上建筑面积:20996.23㎡;地下室建筑面积:8985.74㎡。 1.3编制依据 本计划编制依据下列法规、文件的规定、精神: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部建建[2011]67号-1“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3)《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 7)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 度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第四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报名、培训组织、上报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见证和取样员的管理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取样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员资格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一、编制说明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整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 号《关于印发《房屋建 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故编制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确保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检测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根据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100%),采用一家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委托浙江可振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见证检测,资质符合要求。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钱江新城核心二期农居安置房F-02地块I标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钱江新城核心区 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109849.17m2(1#~5#楼及地下室)。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建筑层数:地上24-34 层,地下 1 层。 工期要求:880 日历天。 本工程标段分1#~5#楼及地下室工程。建筑最高处103.6 米。;耐火一级;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混凝土强度等级:1#楼基础垫层C15,底板、承台、基础梁均为C35;地下室?二层墙柱为C40,梁板为C35;三层?八层墙柱为C35,梁板为C30;九层?十九层墙柱为C30,梁板为C25;二十层以上墙柱为C25,梁板为C25;构造柱为C20.本工程砌体采用土0.000以下为MU10粘土多孔砖,M5混合砂浆砌筑,土0.000以上外墙及注明粘土多孔砖的采用MU10KP型粘土多孔砖,M5混合砂浆砌筑,其它内隔墙采用强度等级A3.5轻质砂加气砌块,用装用砂浆砌筑。 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和程序 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1)见证取样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 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⑤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⑥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⑦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⑧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工程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建设集团 2017年10月20日

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 建设单位:高新科技创业发现 监理单位:建设监理咨询 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 地勘单位: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建设集团 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位于市新吴区机场路南侧和硕梅路东侧。本工程共6栋楼,分为两个台地,1#、2#3#为一个台地,4#、5#6#楼为一个台地,±0标高为4.3。 本工程占地面积为24753.2㎡,总建筑面积23031㎡。 表1 结构设计情况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经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有向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的书面授权书。 2.编制依据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方案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做为制定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措施的基础,全力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的要求,针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执行如下要求: 1、确定见证人员、试验机构控制程序详见图。 2、见证取样和送检全部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项目部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3、工程中所有材料、试块实行100%见证取样和送检: 4、项目部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材料取样记录、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养护记录等。 5、监理单位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 6、见证人员应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见证人员确定后,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 见证人员更换时,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将更换后的见证人员信息告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 7、见证取样方法、抽样检验方法严格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执行。 8、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试验人员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共同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样、送检等全过程工作。 9、施工单位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 10、检测机构应设专人负责试样留置工作。对规范和标准明确要求需留置的试样,按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留置;规范和标准没有规定的,在样品检测完成后留置24小时。 11、检测机构对出现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应在当日告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帐。 12、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加盖检测机构“有见证试验”专用章,由施工单位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 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 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七、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明细和送检计划(较全面)

住宅及商业项目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编制: 审批: xx区住宅及商业项目工程 项目监理部 二OO九年七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见证取样的范围和程序 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五、常用建材取样数量 六、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和施工试验的见证取样送样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昌平东沙河中区住宅及商业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华通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北京昌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施工总包: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质量目标:合格 二、编制依据 1、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2009]289号) 2、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11 号)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9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预拌混凝土》(GB14902-94) 4、《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1)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6、本工程第一次工地例会及监理交底会议纪要 7、本公司工作标准、质量文件和程序文件 8、其他相关文件、规范 9、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等 10、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 三、见证取样的范围和程序 (一)范围 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5、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6、防水材料; 7、建筑外窗;

见证取样及送检实施细则

银川市兴庆区2013年新建满春四期康居安置区东区一标段项目工程 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编制: 审核: 审批: 银川同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满春四期康居安置区东区一标 段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三年七月

目录 一. 编制说明 (1) 二.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 (3) 三. 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4) 四.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4) 五.本工程封样送样的具体要求 (6)

一、编制说明 (一)、编制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为提高该工程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总体质量,规范旁站监理的行为,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旁站监理工作计划》。 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随着工程的进行做以必要的补充,届时,各方与有关单位协商后完善。(二)、工程概况 满春四期康居安置区东区一标段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北塔路以南友爱路以西。本工程为住宅建筑一类,总建筑面积为87781.76平方米,由2-12#楼住宅及配套地下车库组一层成。地基基础为天然砂石级配换填,主楼砂石换填2m,地下室为1.2m,商业网点为0.6m。地基类型为筏板式基础,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防,建筑防水分类:一类高层居住建筑、建筑耐久等级为一级,地下室放手等级为二级。项目住宅楼共计11栋,层高18层,地下一层,高度为53m,各节能给排水采暖均符合专项设计方案。 (三)、参加单位: 建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康居领导小组办公室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

设计单位:宁夏银川市城乡规划建筑研究设计院 勘查单位:银川市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银川同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见证取样程序 1、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在开工时以书面形式向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该工程的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名单; 2、见证单位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和数量,在施工前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3、施工单位必须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承担检测的单位应设置收样室,收样时应按授权书检查委托单位及试样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检测; 6、检测单位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单独建立见证取样试验台帐;及时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专用章; 7、发生不合格情况,及时通知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应在24小时内报送。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参考模板)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江苏无锡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0日

无锡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无锡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 建设单位:无锡高新科技创业发现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无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江苏无锡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机场路南侧和硕梅路东侧。本工程共6栋楼,分为两个台地,1#、2#3#为一个台地,4#、5#6#楼为一个台地,±0标高为4.3。 本工程占地面积为24753.2㎡,总建筑面积23031㎡。 表1 结构设计情况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经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有向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的书面授权书。 2.编制依据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书

山水·四季城28#29#楼工程见证取样送检计划书 编制人: 审核人: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山水·四季城28#29#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龙泉驿区龙都北路666号 (三)、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成都市康海房地产开发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成都华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中机工程勘察设计研究所 施工单位:四川省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总建筑面积:约10万㎡合同价:2.6亿元、合同工期:30个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合格 (五)工程设计概况: 一、建筑部分 1、本工程包括:28#、29#两栋高层纯住宅楼,地上均为33层、地下三层为车库并,建筑高度99.30m。 2、外墙灰白色贴墙面砖。 3、室内装修由业主自理;公共部位装修:墙顶为白色仿瓷漆,地面为800X800地砖。 4、室内普通水电业主自理;高层每单元设置2部电梯。 5、平屋面,水泥炉渣找坡,30mm厚挤塑聚苯保温板(燃烧性能A 级),4mm厚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40mm厚C20细石砼保护。

6、瓦屋面:30 mm厚挤塑聚苯保温板(燃烧性能A级),4mm 厚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35mm厚C20细石砼保护,金色瓦。 7、建筑保温节能:屋面采用30mm厚聚苯板(燃烧性能A级); 外墙部位采用30mm厚膨胀玻化无机颗粒浆料(燃烧性能等级A); 外窗采用隔热塑钢LOW5+10+5。 8、小区内市政及绿化、亮化详见二次设计。 9、建筑工程为一类、抗震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防火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三类防雷设计;其它方面见今后的保修书。 二、结构部分 1、基础、主体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主体筏板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商业。砼结构环境类别:基础、抗水板及与土壤接触以下梁柱墙为二ɑ类,其余为一类。地下室抗震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一级。剪力墙和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2. 本工程采用基础类型:地下室无上部结构的部分采用独立柱基加抗浮板;28#29#楼为筏板基础。垫层为C15,筏板、楼梯、顶板(含无上部建筑部分)砼强度为C40(抗渗等级为P6),剪力墙为C55。 3. 本工程主体结构形式及构件强度:28#、29#楼为剪力墙结构,XL、KL、L、板、梯砼强度均为C30,1-4层墙、柱、LL砼强度为C55,,5 -8层墙、柱、LL砼强度为C50,9-12层墙、柱、LL砼强度为C45,13-16层墙、柱、LL砼强度为C40,17-20层墙、柱、LL砼强度为C35,20层以上砼强度均为C30.

见证取样与送检方案

濮阳中房龙湖华苑工程 见 证 取 样 与 送 检 方 案 编制: 审核: 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龙湖华苑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三年七月

目录 1总则3 2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3 3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方法4

濮阳中房龙湖华苑工程 见证取样与送检方案 1总则 为了指导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严格按要求做好各类原材料、试件的见证取样与送检工 作,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各项使用功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顺利实现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目标,特制定本监理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及实施方案。 2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 2.1现场见证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见证取样资格证书,及我监理公司的书面授权书,并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相关检测单位备案。 2.2见证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 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盖章。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技术档案。 2.3 所取原材料、试件样品,必须送至具备有效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对外承接业务许可证书,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

营业执照。 2.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5 进行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与送检时,见证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检验委托单, 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盖章,同时出示本人“见证人员证书”。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2.6检测单位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对试样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3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方法 3.1水泥、砂、石 3.1.1水泥 取样方法和数量 1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各采取等量水泥。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取得的水泥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 3当在使用过程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 过一个月)时,应按上述方法取样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管理。 3.1.2砂、石 取样方法和数量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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