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都有哪些私募股权(PE)协会

国内外都有哪些私募股权(PE)协会
国内外都有哪些私募股权(PE)协会

国内外都有哪些私募股权(PE)协会

美国新兴市场私募股权投资协会EMPEA

什么是EMPEA?EMPEA是一个具有广泛基础的会员组织成立于2004年把重点放在新兴的非洲,亚洲,欧洲,拉丁美洲,中东和俄罗斯的私人股本市场。EMPEA主要是由私募基金经理,而且还包括与该项资产的阶级利益的机构投资者,供应商和其他服务。

EMPEA的核心信念:私人股本可以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兴市场,同时为投资者创造丰厚回报的关键动力。尽管各新兴市场地区差异显着,私人股本公司面临着重要的共同挑战和机遇。

EMPEA的使命:EMPEA的使命是促进更多的理解和对私人投资于新兴市场股票更有利的环境。为了实现其使命EMPEA:召开各种会议,让世界各地的成员,潜在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网络,辩论和了解的关键问题影响到新兴市场国家的私人股权投资; 研究,分析和传播信息的权威性全球新兴市场的私人股本,包括行业发展趋势,基准,最佳做法和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与行业合作伙伴,包括国家和区域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协会,通力协作,加强对新兴市场的私人股权实际工作者网络和知识基础,倡导政策和监管改革,加强对私人股权投资在这些市场环境。

美国风险投资协会NVCA

全国风险投资协会(NVCA)是首屈一指的行业协会,代表了美国风险投资业。这是一个会员制组织,风险投资公司,管理风险股本池致力于成为高增长的投资,创业公司组成。NVCA的使命是促进提高对风险资本对美国经济的重要性的认识,支持创业活动与创新。该NVCA代表了风险投资界公共政策利益,努力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平,提供了可靠的行业数据,赞助商的专业发展,并促进其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

欧洲风险投资协会EVCA

多年来,EVCA已成为对风险资本和私人股本行业信息的主要来源。EVCA一直在收集自推出以来的资料,可以追溯到1984年的综合数据造成的。

此外,EVCA连续监测由第三方进行的研究,以提高提供了最新的不同细分市场和区域的信息。

我们的研究团队生产行业的定量和定性分析。

每年,正在开展以下调查:泛欧私募股权投资活动调查;欧洲投资基准研究- 欧洲私人股票表现;企业创业活动调查;

中欧和东欧统计.

除了以上研究,我们每月生产的晴雨表,其中约一每月不同的主题阐述,以及各种相应的即席研究市场需求。

新加坡创业及私人资本投资协会SVCA

SVCA是亚太风险投资联盟(APVCA),它是2001年11月设立的区域风险投资协

会(VCAs)在亚洲的香港,新加坡,台湾,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韩国组成的创始成员,与一个任务,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的风险资本和私人股本业和region.The APVCA努力加强各VCAs,其成员和机构投资者的沟通和网络化发展。它的目的是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共同探讨风险投资和私人股权投资问题,威胁和机会,以便制定具体的政策和优先行动的建议。它将进行对话,并与政府机构和多边机构合作,改善有利的环境质量,促进私有企业和企业的发展。它也旨在促进亚洲作为认可资产类别风险投资和私人股本投资。

该APVCA的主要重点领域之一是启动专业发展努力和方案,以便更好地掌握他们的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业内人士。..

香港创业及私募投资协会

该协会成立20年来,以支持刚起步的体育产业,已明确“是时代的产物”(一个短语,顺便说一句,亦是我们最后一次会议的主题)。集体的知识和经验汇集了有用,因为结果进行了验证成功的公司建立了体育教学模式。在此期间,例如,我们已经看到许多公司已经成功'断奶'。更强,更好的公司已建成的未来。

虽然还有更多的任务,该协会可以做的,业界似乎已经获得了其作用和价值,它至少增加了一些认识。这是非常及时,因为今天走了体育的主流,已经成为其重要的资产类别。由于基金继续在对亚洲的力量所吸引,并作为其管理的资金池扩大天文数字,相当大的交易机会开放。更老的亚洲本地的公司现在似乎认识到变革的必要性,以便能够处理全球化世界的挑战。

按交易强度和体育不灭的兴趣似乎导致了一个非常繁忙的一年对所有从业人员。它也翻译成为协会活动的高级别和其成员,其中许多人参加了坚持不懈的各种论坛,包括与执行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的成员。尽管他们非常繁忙的日程和在香港的时间是有限的,我们的各种委员会成员带头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我们的成员公司的利益

台湾创业投资商业同业公会

台湾创业投资商业同业公会的前身为台北市创业投资商业同业公会,成立于1992年4月17日,由当时登记在台北市辖区的22家创业投资公司所组成,普讯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柯文昌为创会首任理事长,第二届理事长为建功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胡定华,第三届理事长为中诚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王伯元,现任理事长为华陆创投公司董事长陈仕信。

1997年全国创业投资公司的总数为72家,除了在台北市辖区内的创业投资公司外,尚有在新竹市登记成立的3家创业投资公司。因此,台北市创业投资商业同业公会为了服务全国业者,乃于1998年向内政部申请设立全国性公会,为全国的创业投资公司提供最佳服务。

在1999年5月20日正式成立台湾创业投资商业同业公会,推选中诚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王伯元为创会首任理事长,于2002年4月2日第二届会员大会理监事改选,再度蝉连理事长乙职;公会于2005年05月20日召开第三届会员大会,并由华陆创投公司董事长陈仕信先生当选新任理事长。

至2004年12月止,已有229个会员,分别隶属于101个经营团队,共募集新台币1,800多亿元资本额,并已投资于国内外超过九千家高科技产业个案,投资额超过新台币1,700

亿元之规模。

台湾创业投资公会主要的服务内容,除促进会员的联谊外,并提供下列主要服务:

◆从事国内外创业投资事业之调查、咨询统计及研究发展事项。

◆协助会员与政府沟通,并密切掌握及参与协调投资相关法令的变动。

◆扮演会员与科技公司间的桥梁,利用定期研讨会、说明会,促成投资交流。

◆提供投资相关的产业情报,建立国内创投产业专业的投资情报中心。

◆增强与国际间创业投资业者之联系与合作。

◆有关政府经济政策与商业法令之协助推行及研究建议事项。

◆增进民间对创业投资事业之了解及参与。

◆促进创业投资业者间之专业知识与投资机会之交流。

◆建立会员与会员代表的基本数据及调查与更新产业动态。

◆关于同业纠纷之调处事项。

◆关于会员或社会公益事业之举办事项。

◆关于会员合法权益之维护事项。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简称“北京PE协会”,英文:Beijing Private Equity Association,缩写为BPEA)是由股权投资行业人士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经北京市民政局核准设立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机构。

北京PE协会接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业务支持,服务于在京注册的各类基金及管理、中介机构等,致力于建设行业自律监管机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从业素质,加强会员与境内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界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我国股权投资基金产业的健康发展。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内设服务中心,主要专注于服务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专业机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业务咨询快速注册商务秘书虚拟办公登记备案会议服务培训服务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协会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协会是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由股权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相关专家学者自愿组成,于2007年9月16日正式成立,是全国第一家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协会会员包括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宽带产业基金、鼎晖、渤海产业基金、中信资本、弘毅投资、红杉资本等国内一流股权投资机构。

协会是政府与股权投资机构之间沟通的桥梁,是股权投资机构之间相互交流的平台,是股权投资机构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联系的纽带。

协会以推动行业发展、参与金融创新、促进经济发展为使命,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己任。

协会的宗旨是服务,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

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

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成立于2004年4月7日,原名上海市外国直接投资基

金协会,2008年7月24日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更名为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协会是由境内外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境内外投资公司、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士及投资促进机构组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协会的会员拥有非常丰富的股权投资经验,成功投资于信息技术、新传媒、生物科技、新能源以及制造业等领域,协会会员投资成功的案例包括百度、尚德电力、如家、分众传媒、携程、阿里巴巴等优秀企业。

协会的目标是为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提供服务,促进股权投资在上海和长三角的发展,成为本地区具有认知度和影响力的股权投资基金协会。

协会的主要功能包括:

? 组织股权投资基金与项目、股权投资基金与投资人对接活动;

? 举办股权投资国际论坛和研讨会;

? 发布股权投资行业信息和研究报告。

协会欢迎境内外所有有意在上海开展股权投资和提供相关专业服务的股权投资基金、机构投资者和专业服务机构加入协会

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简介

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简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3种主要设立模式 (一)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共同出资入股成立公司,以公司形式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人成为公司的股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重大事项和投资决策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定。 由于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无法解决双重征税的问题,所以并不多见。 (二)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这是目前我国及国际上较为流行的模式。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分成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这样投资者能够以在限合伙人身份投入资金并承担有限责任;而基金管理人则以少量资金介入成为普通合伙人并承担无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入资金的运作,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 重要提示:一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成败,最重要的是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和决策能力。 (三)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法律规定,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业务,“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 从目前信托公司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信托的方式来看,基本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信托公司自己直接担当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人的角色,进入股权市场;二是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人合作,作为融资平台,并承担资金募集人的职责。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推荐模式 通过与贵公司的沟通了解,我们认为贵公司与合作伙伴采用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成立较妥。分析该模式的优势有: 1、避免双重征税 公司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即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这加重了投资者的纳税负担,从而减少了相应利润。而合伙企业法法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据此,合伙企业并不构成税法上独立的纳税主体。实行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从投资者层面缴税,减少投资者的纳税负担,增加了其投资回报。 2、登记和退出比较简便 由于贵公司计划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来源均是内资,属于本土基金。如果采用有限合伙制成立,无需国家行政机关的审批,

私募股权方面的书籍推荐

第一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国机会》李斌,冯兵等著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理论及案例》李连发,李波著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理论与操作》李昕旸,杨文海著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理论及案例/金融前沿丛书(金…》作者:李连发李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战操作与法律实务文本》项先权,唐青林编著 《中国式私募股权基金》任纪军著 《解读私募股权基金》作者:周炜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操作实务》关景欣编著 《中国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中英文对照)》作者:陈永坚 《中国式私募股权投资:基于中国法的本土化路径…》李寿双著 《私募股权资本》任纪军编著《公司上市与资本运作》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绩管理控制/立信投资与建…》作者:贾险峰等著 《机会投资》(美)阿佩尔著,孔庆成等… 《基金投资直通车》卫保川等著 《中国基金经理的投资之道》万云著 《投资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公司上市与资本运作》,《金融市 场学》,《利率模型》,《技术分析精论》普林格的(主要是一些技术分析啊),《动态分析》,《证券投资学》,《宏观经济学》,《股票心理学》,《股 份制企业会计学 第二部分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书只是我们入门的工具,不要死读书,读死书,读好书能提高自己思考与实践的效率。谢谢。

看后 A,如果完全看不懂,最好不要通过股票投资,如非要买股票,那么不要直接买,通过指数基金长期投资吧。 B,如果似懂非懂,最好以少量资产尝试性投资,边实践边思考。 C,如果看得懂,请继续借鉴实践并深入思考。 D,如果全都看过,并有自己因之而生发的见解,希望我们多交流,谢谢。 有关巴菲特 1,《巴菲特致股东的信——股份公司教程》劳伦斯。坎宁安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2,《沃伦。巴菲特传——一个美国资本家的成长》罗杰。洛文斯坦著海南出版社 3,《向格雷厄姆学思考向巴菲特学投资》劳伦斯。克尼厄姆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沃伦。巴菲特传》詹姆斯。奥洛克林著中国青年出版社 5,《证券分析》本杰明。格雷厄姆戴维。多德著海南出版社 6,《格雷厄姆传》我在网上下载看的,出版社不详 7,《怎样选择成长股》菲利普。A。费舍著地震出版社(哈哈,地震出版社都出这种书) 8,《投资圣经》安迪。基尔帕特里克著机械工业出版社(有全本和简本两种,全本比较好) 有关索罗斯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

摘要 在经济发展、行业整合、政策支持、法律完善的环境下,中国本土私募股权基金正处于发展的春天。为了抓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行业整合加速的历史性机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专门从事创业型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创造的投资机遇,谋求基金资产的快速增值。 ?基金名称:*****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有限公司 ?投资方向:拟上市的优质企业、高成长的细分行业领袖、 创业型企业 ?基金期限:5+2年 ?基金规模:5亿元人民币(首期募集3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费:2011~2013年各年度年管理费为基金总规模 的2%;2014年及以后各年度年管理费为已投资并处于投 资管理状态下各项目原始投资本金总金额的2%,但某年度 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自下一年度起将不再视为处于投资 管理状态。

?预期投资收益率:80%(预期投资收益率不作为最终承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就其任何项目投资取得现金收入,基 金管理人将在取得现金收入三十日之内尽快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并且,在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小于等于15%(“优先收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享受业绩分成;在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大于15%的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和全部合伙人按照20%:80%的比例对超出15%投资收益率的的剩余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但前述任何情形下,均不影响和妨碍基金管理人由于其出资而应当然享有的分享合伙收益的权利(详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为避免疑义,上述投资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为:投资收益率=(基金就其所有项目投资已经取得的现金或实物收入累计金额-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100%。 ?认购期限:2010年xx月xx日至2011年xx月xx日 ?基金份额:共100份,500万元人民币/份 ?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投资基金简介

股权投资基金简介 一、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所谓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 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 持股获利。 广义的股权投资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 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基金(PIPE),运用对冲、衍生工具等的对冲基金(Hedge Fund)。此外,还有针对不同行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如不良债权基金(Distressed Debt Fund)和不动产投资基金(Real Estate Fund)等。在国内,产业投资基金也是股权投资基金的一种。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 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 在中国股权投资多指狭义的股权投资基金,又被称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二、国外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情况 从股权投资基金的全球分布上看,美国和欧洲集中了全球绝大多数的股权投资基金,一半以上的资金来源和投资去向都在北美, 欧洲约占1/4,其中英国占到欧洲股权投资市场份额的57%,是目

组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计划书

一、基金的架构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架构 1、架构一: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普通合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普通合伙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合伙人会议 基金管理人 3、架构三: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信托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和详细程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程序 一、基金的架构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架构 1、架构一: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普通合

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3、架构三: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信托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二)不同架构的比较 三种不同基金的架构之间在投资者权利、税收地位、信息披露、投资者规模

限制、出资进度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方案仅简要介绍各架构在投资者权利和税收地位方面的差别。 1、投资者权利 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信托制基金管理人的任命间接直接直接① 外部审计机构的任命股东会合伙人会议基金管理人 参与基金管理②不参与不参与不参与 资本退出需管理人同 意③需管理人同意不需管理人同 意④ 审议批准会计报表股东会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股东投票合伙人投票信托合同约定 注: ①一般而言,受托人应是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如无重大过失或违法违约行为, 委托人无权解任基金管理人 ②作为整体,投资者无权参与基金管理。实践中,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决策的委 员会中一般会有个别投资者代表。 ③依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股东或合伙人转让权益需要其他股东或合伙 人同意。实践中,一般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协议,允许管理人代表他们同意其 他股东或合伙人的退出。 ④从《信托法》角度看,委托人可以自行解除委托。但实践中,信托合同可能会 有不同安排。 一般而言,公司制下,基金的投资人不能干预基金的具体运营,但部分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在基金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有限合伙人部分可以通过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但一般通过设立顾问委员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信托制下,投资人基本上难以干预到受托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

股权投资基金(PE)知识手册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 知识手册 2011-7-4

目录 前言-------------------------------------------------------------------3 一.概念篇-------------------------------------------------------------4 1.1.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PE)------------------------------------------4 1.2 私募股权基金的起源和发展------------------------------------------4 1.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分类--------------------------------------------6 1.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6 1.5.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成形式----------------------------------------6 1.6.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参与方-------------------------------------7 1.7. 什么是风险投资基金(VC)-------------------------------------------8 1.8. 什么是成长基金---------------------------------------------------8 1.9.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阳光私募基金区别-------------------------------8 1.10.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的区别--------------8 1.1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什么独特机制?--------------------------------9 1.12.私募股权投资价值特征--------------------------------------------9 1.13.PE与VC到底有什么区别?----------------------------------------10 1.14.什么是并购基金 -------------------------------------------------12 1.15.什么是引导基金 -------------------------------------------------12 二.管理篇-------------------------------------------------------------12 2.1 什么是LP?什么是GP?----------------------------------------------12 2.2 什么是承诺出资制?------------------------------------------------13 2.3 什么是联合投资?--------------------------------------------------13 2.4 什么是关键人条款?------------------------------------------------13 2.5 什么是分成障碍?--------------------------------------------------14 2.6 优先收益(又称“门槛收益率”)------------------------------------14 2.7 什么是CATCH-UP追补条款?-----------------------------------------14 2.8 什么是CLAWBACK回拨条款-------------------------------------------14 2.9 什么是基金中的基金?----------------------------------------------14 2.10什么是平行基金?-------------------------------------------------1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基金)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 资金来源 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主要还是一些私营企业和富裕的个人;而在国外成熟市场条件下,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金、证券基金,以及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 另一方面,我国居民投资方式少,投资收益低。居民传统的投资方式仍 然是储蓄、国债、基金、股票和房地产。拓宽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有利于为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更多选择。 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逐步建立起一个包含金融机构、境外资本、 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企业资金、富裕个人及社会闲余资金在内的多元化资金来源体系,丰富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转型升级发展。 运作方式 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北大私募股权投资研修班是国内最早的PE培训课程,也是北大汇丰商学院的王牌课程,目前已开设百余个班级,学员人数超过15000名。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 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孳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 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

南京紫金赛伯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募集说明书 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有限公司联合发起B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

特别声明 南京紫金赛伯乐股权投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本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的收益预期,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募集说明书》、《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本募集说明书仅供基金推介使用,最终内容以《合伙协议》为准> <2、本募集说明书的解释权归发起人,发起人有权在本基金目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解释〉

目录 释义 (5) 摘要 (7) 第一章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会分析 (9) 1.1发达的制造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世界级的制造中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大量接近上市的公司........................................................................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3与制造业相关的投资机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加速来临的行业整合....................................................................................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1行业集中度低....................................................................................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2行业整合加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3与行业整合相关的投资机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快速进程中的城市化....................................................................................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未来世界最大的消费市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未来世界流通业龙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3高速成长的品牌消费品行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4与城市化相关的投资机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基金的组织、运行与管理. (9) 2.1.1组织形式 (9) 2.2设立方案 (9) 2.1.2 责任 (9) 2.2.1基金定位 (10) 2.2.2基金名称 (10) 2.2.3基金性质 (10) 2.2.4注册地址 (10) 2.2.5设立方式 (10) 2.2.6基金规模 (11) 2.2.7基金份额 (11) 2.2.8初始认购价格 (11) 2.2.9认购限额............................................................................................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0认购起止时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2收益的分配 (11) 2.2.13基金主要费用 (12) 2.2.14基金募集方式和对象 (13) 2.2.15基金存续期 (13) 2.2.16基金投资期 (13) 2.2.17基金投资方向 (13) 2.2.18禁止从事的经营活动 (13) 2.2.19基金风险控制 (14) 2.3有限合伙人入伙条件 (14) 2.4管理与决策 (14) 第三章基金的理念、策略、团队与投资业绩 (15)

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全解析

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全解析 所谓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是私募基金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本文根据基金法相关规定,结合买信托网上相关权威介绍。为各位投资者详细解析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即私募基金管理人,他们和不超过49人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建的一只私募基金。不同以往合伙制私募基金只能投资PE类投资,合伙制私募基金也能开设账户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有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并通过合理的激励及约束措施,保证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形下,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促进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分工与协作,使各自的所长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此外,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具有设立门槛低,设立程序简便,内部治理结构精简灵活,决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机制灵活等特点。 从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层面看,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还具有以下特点: 1、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财产。作为一个独立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拥有独立的财产;对于合伙企业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自身的财产对外清偿,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伙人所处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担;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各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由此,保障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性和稳定性。 2、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区别的责任。在有限合伙制企业内,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促使普通合伙人认真、谨慎地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有限合伙人而言,则具有风险可控的好处。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的条件[1]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4、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5、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6、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不同形式私募股权基金的比较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基金)的六种模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六种模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种权益类投资的形式,虽早已是财经领域里的最热门话题之一,但由于其运作形式的多样化,众多北大总裁班学员对它的认识仍然很模糊。 究竟该选择以何种模式参与其中? 为此,北京大学私募研修班特整理了当下市场上主流的六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行模式,以帮助投资者更好的理解和选择。 公司制 顾名思义,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等法律法规设立。 在商业环境下,由于公司这一概念存续较长,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较容易被出资人接受。 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

上图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的比较 信托制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理解为私募股权信托投资,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 其设立主要依据为《信托法》(2001年)、银监会2007年制定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简称“信托两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2008年)。 采取信托制运行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借助信托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资金,起到资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处是:信托业缺乏有效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代持关系、关联持股等问题,而监管部门要求披露到信托的实际持有人。 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2006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部分(共34个)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部分(共34 个) ??? 1. 创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定增基金的概念和特点根据投资领域不同,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划分的类型不包括()。 A. 狭义创业投资基金 B. 并购基金 C. 不动产基金 D. 公募基金正确答案是:D 2. 公司型基金的架构、特点公司型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为()。 I .投资者 II. 基金管理人 III. 基金销售人 IV. 基金托管人 A. I、II B. II、III C. I、II、III D. I、III 、IV 正确答案是:A 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行为概念下列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 基金的推介属于募集行为

B. 基金的赎回(退出)活动不属于募集行为 C. 基金份额(权益)的发售属于募集行为 D. 基金份额(权益)的认/ 申购(认缴)属于募集行为正确答案是:B 4. 募集机构的资质要求从事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 I.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II.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III. 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 IV. 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A. I、II、III 、IV B. I、III 、IV C. II、III 、IV D. III、IV 正确答案是:B 5. 合格投资者的概念和范围以下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说法错误的是() A. 投资于单只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B. 单位投资者,要求其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 C. 个人投资者,要求其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 D. 个人投资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100 万元正确答案是:D 6.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人数限制 合伙型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的最高限制是()人 A. 100 D.200

私募股权基金的三种模式新

私募股权基金的三种模式 一、有限合伙制与公司制、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制度比较 在国内,PE(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是一个全新的领域,采取什么样的公司制度开展PE业务,具有不同的优劣利弊。从国外看,PE业务的开展可以采用投资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信托制等多种模式。但这里所说的投资公司不同于现存的中国投资公司,它是指美国等西方国家投资公司有关法律确立的投资公司,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司型基金,这类基金几乎都是以公募方式运作的。中国的《公司法》只包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规范,并不包括对于这类公司型基金的规范,但目前在国内,这种以有限责任形式存在的公司,具有可操作性。因此,中国PE可行的公司制度模式实际上只有三种:合伙制、公司制 和信托制。 目前,在许多开展PE业务的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中,大多采 用的是合伙制,而信托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对此,许多信托公司业内人士认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信托公司与合伙制的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比较,其激励机制相差很远,因此,以信托公司现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开展PE业务并不是最好的模式。实际上,以不同的模 式开展业务利弊也各不相同。 在合伙制模式中,资产管理机构(或团队)设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从事直接投资的资产管理业务,其中投资顾问公司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基金),承担无限责任,基金的其他普通投

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该模式的优点是合伙制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无该企业层次的所得税纳税义务;该模式的缺点首先是国内《合伙企业法》刚颁布实施,企业注册时候经常遇到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障碍;其次是合伙人的诚信问题无逃废债务的情中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自然人的破产制度,法得以保障。. 况非常普遍,所谓的承担无限责任,在实践中根本无从落实。因此,一般合伙人侵害投资者利益的问题难以解决。再次,税收法规配套不全,实施难度大。 (一)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及信托制比较

PE常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常识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 ?实际上私募积极关注的公司有两大特点,第一具有上市潜力,第二具有竞争力和快速发展,它模式与众不同,成本更加低。 ?目前私募基金最关注是房地产,私募基金尤其关注生物资源,同时私募还关注户外广告,这就是所谓私募基金尤其关注中央国有企业和地方大国企的主要原因。 二,私募股权基金的形式: ·私募股权基金形式有四种:即公司型私募基金、信托型私募基金、契约型私募基金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 1,公司型基金较为常见,是一种法人型的基金。基金设立方式是注册成立股份制或有限责任制投资公司,公司不设经营团队,而整体委托给管理公司专业运营。公司型基金有着与一般公司相类似的治理结构,基金很大一部分决策权掌握在投资人组成的董事会,投资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较大。在中国目前的商业环境下,公司型基金更容易被投资人接受。它的缺点在于双重征税的问题无法规避,并且基金运营的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不高。总体而言,公司型基金是一种严谨稳健的基金形态,适合目前中国的国情和市场的诚信程度。 2,承诺型基金是一种非法人形式的基金。国外私募股权基金中,承诺型基金最为常见。基金设立时,通常由基金投资人向管理人承诺出资金额,然后先期到账10%的资金,剩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逐步到位。承诺型基金的决策权一般在管理人层面,决策效率较高,并且基金本身可作为免税主体。在国内承诺制基金的设立有所差异,如在出资形式上基金投资人签署承诺协议后,一般先期资金不到账,资金完全跟着项目进度到位。这种基金的设立方式,由于缺少对出资约定兑现安排和违约惩戒机制,对于管理人来说本身需要承受投资人的出资诚信风险和项目合作风险,但这种简单易行的基金模式备受民间资本青睐,许多民营资本都通过承诺制方式与私募股权基金机构开展合作。 3,信托型基金是由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与信托公司合作设立,通过发起设立信托受益份额募集资金,然后进行投资运作的集合投资工具,通称为“股权信托投资计划”。信托公司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组成决策委员会实施,共同进行决策。在内部分工上,信托公司主要负责信托财产保管清算与风险隔离,私

PE——私募股权的特点与操作流程

PE——私募股权的特点与操作流程 PE的简要特点 1. 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 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 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SALE)、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PE的特点详细阐述 目前针对PE的翻译,中文有: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资本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股权私募融资、直接股权投资等形式,这些翻译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私募股权投资的以下特点: ●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 ●没有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而持币待投的投资者和需要投资的企业必须依靠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来寻找对方 ●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一文读懂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PE FOF)

一文读懂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PE FOF) 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PE FOF)即通过对私募股权基金(PE)进行投资,从而对PE投资的项目公司进行间接投资的基金。 一、母基金(PE FOF)介绍 PE FOF是FOF的一个类别。FOF(Fund of Funds)指投资于基金组合的基金,与一般基金最大的区别在于FOF是以“基金”为投资对象,而基金多以股票、债券、期权、股权等金融产品为投资对象。 作为一种间接投资方式,FOF广泛存在于共同基金(即国内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托基金、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领域。因此,FOF被相应的分为共同基金的基金(Fund of Mutual Funds),信托投资基金的基金(Fund of Investment Trust funds)对冲基金的基金(Fund of Hedge Funds,简称FOHFs)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 of Funds,简称PE FOF。) PE FOF和私募基金扮演的角色最大的不同在于,同时扮演了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的双重角色:面对投资者时,FOF 充当GP角色,为投资者管理资金并选择PE基金进行投资;而当面对创投基金、并购基金和成长基金等PE基金时,FOF又充当了LP的

角色,成为各类PE基金的投资人。 二、PE FOF发展历程 PE FOF于1975年起源于美国,最初形式为投资于一系列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组合。上世纪90年代,PE资本在美国的大规模兴起使PE FOF 迅速扩容。 据统计数据显示,1990年美国市场上仅有16只FOF,所管理的总资产为14亿美元,至1999年年底,FOF的数量已达到213只,管理总资产达到了480亿美元。同时,PE FOF投资领域也在逐渐放宽,尝试参与PE二级市场投资分散风险,逐渐形成了FOF拓宽投资者特殊投资渠道、合理配置资产、利益风险制衡等优点。 近年来,FOF基金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起来,除了美国之外,在欧洲、加拿大等国家也在飞速膨胀,并于上世纪的90年代进入亚洲,起初发展十分缓慢,直至2005年才随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兴起。 与美国的FOF市场相比,我国的FOF市场起步较晚。对于基金中基金(FOF)在中国的发展,实际上最早就是国外一些投资机构通过FOF 形式进入中国的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和详细程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程序 一、 基金的架构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 架构 一种是以公司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二) 不同架构的比较

三种不同基金的架构之间在投资者权利、税收地位、信息披露、投资者规模限制、出资进度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方案仅简要介绍各架构在投资者权利和税收地位方面的差别。 1、投资者权利 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信托制 基金管理人的任命间接直接直接? 外部审计机构的任命股东会合伙人会议基金管理人 参与基金管理?不参与不参与不参与 资本退出需管理人同 意?需管理人同意不需管理人同 意? 审议批准会计报表股东会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股东投票合伙人投票信托合同约定注: ?一般而言,受托人应是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如无重大过失或违法违约行为,委托人无权解任 基金管理人 ?作为整体,投资者无权参与基金管理。实践中,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决策的委员会中一般会有个 别投资者代表。 ?依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股东或合伙人转让权益需要其他股东或合伙人同意。实践中, 一般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协议,允许管理人代表他们同意其他股东或合伙人的退出。 ?从《信托法》角度看,委托人可以自行解除委托。但实践中,信托合同可能会有不同安排。 一般而言,公司制下,基金的投资人不能干预基金的具体运营,但部分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在基金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有限合伙人部分可以通过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但一般通过设立顾问委员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信托制下,投资人基本上难以干预到受托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 2、税收地位 从税收地位来看,公司制基金存在双重纳税的缺点:基金作为公司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在收益以红利形式派发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还须缴纳收入所得税。合伙制和信托制的基金则不存在双重纳税问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架构比较精选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 架构比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架构比较 一、基金的架构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架构 1、架构一: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 3、架构三: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

三种不同基金的架构之间在投资者权利、税收地位、信息披露、投资者规模限制、出资进度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方案仅简要介绍各架构在投资者权利和税收地位方面的差别。 1、投资者权利 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信托制基金管理人的任命间接直接直接 外部审计机构的任命股东会合伙人会议基金管理人 参与基金管理不参与不参与不参与 资本退出需管理人同 意需管理人同意不需管理人同 意 审议批准会计报表股东会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股东投票合伙人投票信托合同约定 注: 一般而言,受托人应是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如无重大过失或违法 违约行为,委托人无权解任基金管理人 作为整体,投资者无权参与基金管理。实践中,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 决策的委员会中一般会有个别投资者代表。 依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股东或合伙人转让权益需要其他 股东或合伙人同意。实践中,一般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协议,允许 管理人代表他们同意其他股东或合伙人的退出。 从《信托法》角度看,委托人可以自行解除委托。但实践中,信托合 同可能会有不同安排。 一般而言,公司制下,基金的投资人不能干预基金的具体运营,但部分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在基金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有限合伙人部分可以通过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但一般通过设立顾问委员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信托制下,投资人基本上难以干预到受托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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