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电建一公司简介

西北电建一公司简介
西北电建一公司简介

西北电建一公司简介

西北电建一公司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电力工业Ι级焊工考核、火电工程类丙级调试等中心资质十余项。通过了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陕西审核中心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中启计量体系认证中心颁发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A级)。是专业从事火力发电厂设备、核电站常规岛及辅助生产设备建筑安装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近百座电厂建设,施工足迹遍布全国21个省市,同时远赴德国、科威特、伊朗等国参加援外工程建设,安装过日本、英国、德国、俄罗斯等引进机组,凭借优良的工程质量在国内同行业享有较高声誉,荣获国家、省、部级授予的各项荣誉百余项。承建的唐山陡河电站、秦岭发电厂二期工程分别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华能福州电厂一期工程获质量金奖和进度金奖;华能岳阳电厂工程创造了当时国内2×300MW机组安装工期23个月的最好记录;深圳妈湾电厂一期工程获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华能北京热电厂三号机组荣获北京市政府建国五十周年重大工程贡献奖;陕西宝鸡第二发电厂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西北首台600MW机组陕西韩城第二发电厂、陕西户县热电厂技改工程、安徽安庆电厂一期工程被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授予2007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陕西韩城第二发电

厂一期(2×600MW)工程、安徽安庆电厂一期工程(2×300MW)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建设银质奖,华能铜川电厂(2×600MW)荣获2009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被中国企业联合会评为“中国优秀企业单位”;荣获“中国建筑500强”称号,位列第97位;被中国工程建设社会信用管理委员会评为“中国工程建设社会信用AAA级单位”;是陕西省首批确认的“诚信企业”单位,并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被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评为“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被中国建筑业协会评为2008年度“中国吊车先生(履带吊)大赛五强单位”;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公司秉承“实力取胜,速度为先”的企业理念,艰苦奋斗,团结进取,改革创新,追求卓越,以精品铸就品牌,以实力构筑未来,推动公司不断跨越发展。

企业文化

企业理念:

实力取胜速度为先

释义:

“实力取胜”是企业靠实力打天下,是企业的立足之本,在市场竞争中,市场只相信实力。企业只有凭借自身强劲的实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速度为先”含括了意识观念上的速度和行为上的速度两层意思。

企业精神:

艰苦奋斗团结进取改革创新追求卓越

释义:

“艰苦奋斗”是一种顽强拼搏、百折不饶的坚韧战斗精神,是公司值得发扬的优秀传统。

“团结进取”是公司要重视和发挥群体力量,团结才能目标一致,团结才能力量集中。

“改革创新”是公司开拓前进的强劲动力。

“追求卓越”是公司发展的方向。

企业使命:

为动力奠基为生活增辉

释义:

“为动力奠基”是公司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电建是电力基础建设行业,其为整个电力发展奠定了基础。

“为生活增辉”是对公司历史使命的高度概括。西电人在提供动力的同时,最终落脚点为致力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所以造福人类是我们最崇高的理想,我们将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懈努力。

经营宗旨:

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企业积聚实力

释义:

“为客户创造价值”是要在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中,树立“一切为客户着想和服务”的观念,并成为全体员工工作的出发点。

“为企业积聚实力”是对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提出的客观要求,是对全体员工的行动提出的直待原则。

企业核心价值观:

在无限的事业中体现人性光辉

释义:

为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为员工树立“以实现个人价值为重,投身电建事业”的价值取向,是倡导一种企业与员工和谐发展的良好状态。

企业核心口号:

彰显本色动力生活

质量方针:

信守合同交优质工程

诚信服务让业主满意

持续改进争行业先进

安全方针:

以法为纲健全制度

以人为本落实责任

预防为主控制风险

持续改进共创安康

环境管理方针:

遵守法规预防污染

强化意识绿色施工

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思想政治工作原则:

解决疾苦要热心,批评错误要诚心,做思想工作要细

安全管理

在安全管理上推进模块式管理,以人为本,推广多年来从安全施工生产中总结出来的“八化”:安全教育程式化、安全活动多样化、安全设施标准化、安全措施同步化、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体系网络化、安全执法制度化、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化。坚决杜绝违章,实现安全事故“零”目标,为创建精品工程奠定基础,保驾护航。我公司先后荣获了:1998、1999年度陕西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999年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999年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达标单位;2000年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达标单位等荣誉称号。

安全方针

以法为纲健全制度以人为本落实责任预防为主控制风险持续改进共创安康

安全承诺

安全工作永无止境,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有信心做到:所承建工程实现安全事故“零”目标。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36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暂 行办法通用范本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 办法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电力可靠性管理,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及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结合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北电网系统各电力企业及控股、受委托管理的电力企业,并网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未涉及到的内容要严格按照

西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西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电网调度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调度秩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现行有关规程、规定,结合西北电网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2条西北电网主要是指覆盖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省(区)的联合电网。电网调度管理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网内各发、输、配、用电单位对维护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均负有相应责任。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西北电网内调度运行、设备操作、事故处理和业务联系等涉及电调、水调、市场、方式、保护、自动化、通信等专业的各项活动。网内各电力生产运行单位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等,均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 新疆电网在与西北主网实现互联前,可依据本规程编制其相应的规程规定,并在调度业务上接受西北电网调度机构的指导。 第4条各发电企业、用户变电站及地区电网在并入西北电网前,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相应的电网管理机构签订并网调度(联网)协议,否则不得并网运行。 西北电网跨大区互联工作由西北电网经营企业及调度机构按照国家

和上级有关文件统一进行。 第5条各级电网管理部门、调度机构和并入西北电网内的各发、输、配、用电单位及各有关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责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凡涉及西北电网调度运行的有关活动均须遵守本规程。 第6条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西北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电网公司)。 第7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调度管理的任务和组织形式 第8条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的运行和操作,保证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 按照电网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使电网连续、稳定、正常运行,使电网的供电质量(频率、电压、谐波分量、可靠性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 按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结合本网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电网内发供电设备的能力,合理利用一次能源,降低全网的运行成本,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发展及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 3 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和“公平、公正、公开”的调度原则,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来管理电网,维护各调管单位的合法权益,推进西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和完善。 第9条电网调度系统包括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和网内厂站的运行值班单位。

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依据《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并网发电厂提供的服务,包括:调频、调峰、自动发电控制(AGC)、无功调节、备用、黑启动等。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西北电网内已并网运行的,由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直调的发电厂,网属电厂暂不参加补偿与分摊。新疆电网依据本细则制定的相应细则另行发布。地区电网内的发电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电力调度机构在电力监管机构的授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辅助服务的调用、考核和补偿情况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以下简称为西北电监局)对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调用、考核和补偿等情况进行监管。甘肃省、新疆自治区内辅助服务监管工作分别由国

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甘肃电监办、新疆电监办负责。 第二章定义和分类 第六条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 第七条基本辅助服务是指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发电机组必须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基本调峰、基本无功调节。 (一)基本调峰:发电机组在规定的出力调整范围内,为了跟踪负荷的峰谷变化而有计划的、按照一定调节速度进行的发电机组出力调整所提供的服务。 非供热燃煤火电机组,基本调峰系数为70%(即70%至额定容量范围内调峰为基本调峰,低于70%额定容量的调峰为有偿调峰),供热火电机组在供热期按能力及供热负荷情况提供适当调峰;其他机组不进行调峰的考核和补偿。 水电机组、燃气机组基本调峰幅度参照火电机组确定。即在水电机组、燃气机组日平均功率曲线正负15%范围内的出力调整,视为基本调峰。 (二)基本无功调节:发电机组在发电工况时,在迟相功率因数0.85至1范围内向电力系统发出无功功率或在进相功率因数0.97至1范围内向电力系统吸收无功功率所提供的服务。 第八条有偿辅助服务是指并网发电厂在基本辅助服务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西北电网电价的通知(200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西北电网电价的通知(2009)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电力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09]2921号 【失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1.18 【实施日期】2009.11.2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西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9]2921号)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省(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西北电监局,兰州电监办,西北电网公司: 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一)为合理反映燃煤电厂投资、煤价、煤耗等情况变化,适当调整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水平。陕西、甘肃、青海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上调1.2分

钱、0.5分钱和1.5分钱。同时,适当提高部分电价偏低、亏损严重电厂的上网电价,逐步与标杆电价填平补齐。 (二)为促进水电站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缓解水电企业亏损严重、更新改造资金不足等问题,适当提高部分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将陕西石泉发电有限公司、二郎坝、喜河水电站上网电价提高到每千瓦时0.303元。青海省龙羊峡水电站上网电价提高到每千瓦时0.163元,其他大中型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3分钱,小水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三)由于水电项目开发的政策环境变化较大,新建水电暂停执行我委核定的水电标杆电价。青海省拉西瓦水电站上网电价暂按每千瓦时0.23元执行。 (四)核定宁夏哈纳斯天然气热电厂上网临时结算电价为每千瓦时0.5058元。甘肃省国投白银捡财塘、大唐景泰风电场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格执行。 有关电厂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水平见附件一。 二、理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关系。2008年8月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影响电网企业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调整销售电价予以疏导。 三、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有关规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0.4分钱。 四、各省(区)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暂用于解决电网企业“一户一表”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等问题。 五、为逐步完善跨省跨区电网输电价格机制,此次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提高的销售电价中每千瓦时含西北电网公司输电价格0.08分钱。 六、适当提高电网销售电价。有关省(区)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陕西省3.67分钱、甘肃省2.01分钱、青海省2.02分钱、宁夏自治区2.23分钱。各类用

西北区域自备电厂情况调查报告

西北区域自备电厂情况调查报告 西北电监局李英华刘建邢明德 近年来,西北区域企业自备电厂发展迅速,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吸引投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自备电厂立项建设和运行管理失序,也对电力行业健康发展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为详细了解西北区域自备电厂的发展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探索如何引导和规范西北地区自备电厂健康发展思路,促进电力工业结构优化,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西北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于2009年开始对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的自备电厂情况进行了调查。内容包括自备电厂基本情况、发电及缴费情况、能耗和排放情况、成本和核算情况、人员状况和辅助服务情况等六个方面。 从调查情况看,随着西北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工业尤其是重工业已经成为西北地区的支柱产业,对能源资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高耗能行业在一定时期内仍将是拉动西北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力量。随着高耗能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地方政府普遍把企业建自备电厂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由于自备电厂规避了多项义务和费用,用电费用相对较低,高耗能企业建设自备电厂的积

极性也持续升温,这已经对西北地区电力工业健康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调查发现,除个别新建大机组外,多数自备电厂存在资源消耗大、能源转换效率低、污染排放高、管理不规范、人员不稳定,安全生产隐患多等问题。另外,自备电厂也基本不提供辅助服务,仅以缴纳备容费的方式补偿电力系统对其提供的备用服务,大部分自备电厂免费享用了公用电厂和电网的多项服务。特别是与同行业内其它没有自备电厂企业比较,低电费成本利益巨大,诱导了企业自备电厂无序和过度发展,破坏了电力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调查还发现,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的直接交易不畅,也是迫使用户选择建设自备电厂的重要原因。 因此,应抓紧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自备电厂的管理、如何促进自备电厂节能减排、自备电厂与公用电厂、电网的协调发展以及如何保证公平竞争等紧迫问题。 一、西北区域企业自备电厂总体情况 我国企业自备电厂兴起于二十世纪50年代,是特定时期电力供应短缺的伴生物。出于对电力的较大需求、自身生产工艺的要求、资源综合利用以及降低企业成本压力等,高耗能企业纷纷建设企业自备电厂。在电力供应短缺时期,客观上对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满足高耗能企业的电力需求,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西北电网一次调频试验分析

第41卷 中国电力电力系统 西北电网一次调频试验分析 白成春1,焦 莉2,朱泽3,李华1,霍大渭1 (1.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54;2.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西安710048;3.西北电网有限公司,陕西西安710048) 摘要:针对西北电网地域宽、线路长、电源点和受电用户较为分散,水电机组装机较多等特点,制定西 北电网一次调频整体联调试验方案,实际测试一次调频对电网频率扰动的抑制作用,分析了西北电网在有/无一次调频功能、有/无自动发电控制(AGC)、 正向/负向频率阶跃扰动等不同组合方式时的动态响应。根据试验结果分析研究,得出水火电机组一次调频的差异及协调动作的建议,以及一次调频和AGC协调配合问题。试验结果为西北电网的优化运行、应对突发事故、改进区域电网的运行方式提供技术依据,也为《 西北电网直调发电企业管理考核细则》的实施和西北电网AGC控制方案提供技术支撑。关键词:一次调频;试验;AGC;响应;电网中图分类号:TM7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649(2008)06-0014-05 收稿日期:2007-12-15;修回日期:2008-04-06 作者简介:白成春(1963-),男,陕西榆林人,副总经济师,高级工程师,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高级会员,陕西省电力公司A级工程 技术专家,从事电力系统试验研究工作。E-mail:baichengchun@vip.sina.com 中国电力ELECTRICPOWER 第41卷第6期2008年6月 Vol.41,No.6 Jun.20080引言 发电机组的一次调频能力对维持电网频率的稳 定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那些快速调节机组所占比重少的区域电网尤为关键。当系统发生大的事故,系统出力发生突变时,如果并网机组具有一次调频能力,可以有效地抑制电网频率的波动幅度,缩短波动周期[1],同时,一次调频的快速响应,可以为系统的AGC(自动发电控制)调节提供有利的缓冲作用[2],可以明显提高整个电网系统抗功率突变的能力,改善电网频率的质量。 “ 网厂分离”以后,电网对各发电机组的有效控制作用逐渐减弱,随着发电机组单机容量的不断增大,单台机组跳闸对电网的扰动越来越大,大的机组事故危及电网的安全与稳定,区域互联电网频率稳定问题日趋凸现[3],完善和规范上网机组的一次调频功能又重新受到各方重视,并逐渐作为电力体制改革后“机网协调”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各大区域电网中开展。 西北地区黄河上游水利资源比较丰富,梯级电站装机容量较大,在西北电网上网机组中,水电比例高达40%,由于水电机组具有调整迅速、运行灵活的特点,电网的调频调峰任务长期以来主要由水电机组来承担,火电机组的一次调频潜能未得到有效利用。但和国内外电网相比,西北电网存在线路长、电源点分布不均、网架结构薄弱等不足,“网厂分离”后生产调度协调难度加大,安全隐患增多,如何在客观环境下,充分利用现有各种资源,通过加强管理来提高电网安全水平,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能质量,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加强电网频率的控制水平,改善电网动态品质,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西北电网有限公司于2003年将一次调频试验列为重点工作,并由西北电网调度中心和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现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承担实施。经过前期的调研、论证,于2004年1月开始对西北电网直调的8个电厂进行一次调频预备性试验,摸清各直调电厂发电机组调速系统类型及其一次调频的实现方式、性能指标等基本情况,协助直调电厂确定一次调频控制策略及参数整定,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1网内直调电厂机组一次调频功能基本情况 为了使一次调频试验工作有序推进,先对西北 电网直调电厂机组进行试验,等取得一定试验数据和经验再在网内其他机组上进行试验。西北电网直调电厂8个,31台机组总装机容量8820MW,占 2004年西北电网总容量的30%,其中火电厂4个, 装机容量总计3800MW;水电厂4个,装机容量总计5020MW。 由于一次调频工作一直没有开展,经初步调查摸底,发现网内大部分机组不具备一次调频能力,火电机组主要问题表现为:一部分机组汽轮机调节系统还为老式液调系统,不具备可调性一次调频功能;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西北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和并网发电厂协调发展,根据《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结合西北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西北电力系统内已并网运行的,由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直调的发电厂运行管理。地区电网内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新建机组原则上以通过满负荷性能试验作为纳入本细则考核、补偿管理的起溯节点。具体执行是根据西北能监局下发的关于该发电机组转商运的认定文件,并以此为时间节点倒溯3个月进行考核、补偿,且在倒溯的这3个月内只对“非计划停运”进行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转商运文件下达的当月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各条款规定的违规情况,未经特别申明,均指由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非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不予考核,由相关调度机构负责责任认定,发电企业有争议的,按照本细则相关章节条款处理。 第四条西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电力调度机构)在能源监管机构授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并网电厂运行的考核,考核结果报能源监管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五条电网经营企业、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西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调度机构按各自调度管辖范围负责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第六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西北各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其它有关规程、规定。 第七条并网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设备、自动化设备、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装置、调速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应符合能源监管机构及西北区域电力调度机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以上制度不完善者,应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者,按10分/项每月考核。 第八条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必须配备同步向量测量单元(PMU);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且接入总装机容量超过40MW 的风电场,其升压站必须配备PMU装置。应配备而未配备PMU装置者,应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者,按10分/月考核。(光伏)第九条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相应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对涉及并网发电厂一、二次设备的反事故措施,并网发电厂应与相关调度机构共同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并确保计划按期完成。对于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逾期按30分/月考核。 第十条并网发电厂应按照西北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预案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落实事故处理预案。应制定可靠完善的保厂用电措施、全厂停电事故处理预案,并按相关调度机构要求按期报送。报送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期方式是指并网发电厂应在每年12

西北电网事故处理规程

西北电网事故处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网调值班调度员为领导西北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总指挥,网调与省调按调管范围划分事故处理权限和责任,共管设备的事故处理应以省调为主,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互通情况。网调调管设备的事故处理操作,除本规程允许运行单位不待调令进行的操作以外,必须按照网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 第2条处理系统事故时,各级值班调度人员应做到情况明、判断准、行动快、指挥得当,其任务为: 1、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主网的正常运行及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3、尽快使各电网、发电厂恢复并列运行; 4、尽快对已停电地区恢复供电,对重要用户应尽可能优先供电; 5、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第3条为了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或各省调可不待网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以下紧急操作,但应尽快报告网调: 1、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 2、将故障设备停电隔离; 3、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

4、恢复全部或部分厂用电及重要用户的供电; 5、现场规程中明确规定可不待调令自行处理者。 第4条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明确地向网调值班调度员报告有关事故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开关跳闸情况和主要设备出现的异常情况; 2、频率、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 3、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4、有关事故的其他情况。 第5条系统事故时,各级值班调度员根据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调度自动化信息以及频率、电压、潮流等有关情况判断事故地点及性质,迅速处理事故。系统事故处理,必须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网调值班调度员下达即时指令时按发令人的姓名统一编号,并给出发令时间,接令人应认真复诵,双方均应做好记录和录音。 第6条在紧急情况下,网调值班调度员可以越级向本电网内的省调调管的发电厂、变电站值班人员发布调度指令。 第7条事故处理期间,网调值班调度员命令运行单位立即拉合开关时,双方都不要挂断电话,要求接令单位立即操作,立即回令。 第8条系统发生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值班负责人如须离开,必须指定代理人;非事故单位,不得在事故期间占用调度电话向调度或其他单位询问事故情况。 第9条处理事故时,各事故单位的领导人有权对本单位值班人员发布指示,但其指示不得与上级调度值班人员的指令相抵触。

西北电网发电机组AGC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016版)

西北电网自动发电控制(AGC)运行管理规定 (试行) 西北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 2016年1月

西北电网机组AGC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北电网自动发电控制(AGC)是EMS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西北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调度运行管理水平,为调度生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进一步规范接入西北电网机组AGC技术管理,加强西北电网并网发电机组的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西北电网自动化专业管理体系,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网运行准则》、《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西北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发电机组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西北电网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接入西北电网运行的由西北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下简称“网调”)直调的火力、水力发电机组(下简称“网调直调机组”),新能源发电机组执行网调下发的其它相关规定。各发电企业、电力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下简称“省电科院”)等单位在涉及网调直调机组的工作中均应遵守和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调度机构对于发电企业AGC的管理应遵循以标准为指导,以机组设计能力为基础,以现场试验为基本手段,以试验报告为合格认证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下级调度机构管辖的机组AGC考核管理工作由相应调度机构参照本规定,并给合地区电网运行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自动发电控制(AGC)的控制原则第五条为了协调好西北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以下简称网调)与各省调的AGC功能,按照目前西北电网调度体制及调管设备范围的划分原则,确定以下控制原则: (一)西北网调的AGC功能采用定频率控制模式(FFC)或联络线+频率偏差控制(TBC),负责西北电网的频率调整。 (二)各省调的AGC功能采用定联络线功率(FTC)或联络线+频率偏差控制(TBC)等多种控制模式,负责省际间联络线功率的调整,并辅助网调频率调整。 (三)上述所控制的联络线功率是一种广义联络线功率,定义如下:广义联络线功率=∑地理联络线功率-∑所在省内由网调AGC直调的发电机组功率。规定以上所有功率由省内向省外输出为正,省外向省内输入为负。 (四)各省内发电企业由网调直调的机组原则上由西北网调AGC控制。 第三章机组AGC考核管理涉及的设备范围第六条自动发电控制(AGC)设备范围:汽轮机调速系统;水轮机调速系统及油压装置;分散控制系统(DCS)及数字电液调节控制系统(DEH);水电机组监控系统;水电机组快速闸门及过速保护

西北电网的发展与展望

西北电网的发展与展望
2010年 2010 年4月14日 14日 星期三

报告的主要内容
? 西北电网发展简况 ? 2009 2009年度西北电网运行情况 年度西北电网运行情况 ? 2009 2009年度西北区域交易情况 年度西北区域交易情况 ? 西北电网 西北电网发展展望 发展展望

第一部分 西北电网发展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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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西北地区第一条35千伏输电线路在陕西建成投 运。 1957年,西北地区第一条110千伏输电线路在甘肃建成 投运。 1969年,西北地区第一条220千伏输电线路在甘肃建成 投运。 1972年,为解决刘家峡电厂向陕西送电的需要,西北地 区第一条330千伏输电线路--著名的横跨甘肃、陕西的 刘-天-关线路建成投运。该线路全部由中国自主研发, 是当时中国电压等级最高的输电线路。以此为契机,形成 了陕、甘、青互联的330千伏电网。

第一部分 西北电网发展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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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宁夏电网通过330千伏靖青线接入陕甘 青电网,形成除新疆电网外的西北电网。 2005年,西北电网、也是中国的第一条750千伏 输电线路甘肃兰州东到青海官亭的拉官线建成投 运。 2005年,西北电网通过灵宝背靠背直流,实现与 华中电网联网。 新疆电网以220千伏为主网架,2007年新疆电网 实现220千伏全疆联网。

第一部分 西北电网发展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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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全区域发电装机仅1.63万千瓦,年发 电量3527万千瓦时。 1965年,全区域发电装机超过100万千瓦,年发 电量40.49亿千瓦时。 1990年,全区域发电装机超过1000万千瓦,年 发电量517.51亿千瓦时。 2009年,全区域装机容量6349.5万千瓦,年发 电量2675.4亿千瓦时。

西北区域光伏电站并网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

西北区域光伏电站并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西北区域光伏电站并网管理,确保西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西北区域光伏电站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通过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电站。 第二章技术要求 第四条并网运行光伏电站应满足接入电力系统的技术规定。 第五条电能质量 (一)总体要求 1. 光伏电站向当地交流负载提供电能和向电网发送电能的质量,在谐波、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度、直流分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等方面应满足国家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24337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GB/T 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6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5543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标准》、GB/T 15945《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的要求。 2. 光伏电站并网点应装设满足IEC 61000-4-30-2003 标准要求的 A 类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光伏电站电能质量数据应能够远程传送到电网电能质量在线监测中心,保证电网企业对电能质量的监控。 (二)谐波和波形畸变 1. 光伏电站所接入的公共连接点的各次间谐波电压(相电压)含有率及单个光伏电站引起的各次间谐波电压含有率应满足 GB/T 24337 的要求,如表1所示。 表 1 公用电网谐波电压限值

电网标称电压(kV)电压总畸变 (%) 各次谐波电压含有率(%) 奇次偶次 10 4 3.2 1.6 35 3 2.1 1.2 66 110 2 1.6 0.8 2. 光伏电站所接入的公共连接点的谐波注入电流应满足 GB/T 14549 的要求,其中光伏电站向电网注入的谐波电流允许值按照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与其公共连接点上具有谐波源的发/供电设备总容量之比进行分配,如表2所示。 表2 注入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流最大允许值 标称电压(kV) 基准短路容量 (MV A)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0 100 26 20 13 20 8.5 15 6.4 6.8 5.1 9.3 4.3 7.9 35 250 15 12 7.7 12 5.1 8.8 3.8 4.1 3.1 5.6 2.6 4.7 66 300 16 13 8.1 13 5.1 9.3 4.1 4.3 3.3 5.9 2.7 5 110 750 12 9.6 6 9.6 4 6.8 3 3.2 2.4 4.3 2 3.7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0 100 3.7 4.1 3.2 6 2.8 5.4 2.6 2.9 2.3 4.5 2.1 4.1 35 250 2.2 2.5 1.9 3.6 1.7 3.2 1.5 1.8 1.4 2.7 1.3 2.5 66 300 2.3 2.6 2 3.8 1.8 3.4 1.6 1.9 1.5 2.8 1.4 2.6 110 750 1.7 1.9 1.5 2.8 1.3 2.5 1.2 1.4 1.1 2.1 1 1.9 注:GB/T 14549中规定了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谐波电流要求,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谐波电流指标参照执行。 (三)电压偏差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后,公共连接点的电压偏差应满足GB/T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的规定,即:35kV及以上公共连接点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20kV及以下三相公共连接点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

西北电网销售电价表

装机容量 上网电价 万千瓦 元/千千瓦时 一陕西 1渭河发电有限公司120374脱硫机组2中电国华神木发电公司22349.5脱硫机组 3新力发电公司11339.84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339.85西安热电有限公司10349.86大唐灞桥热电厂25349.8脱硫机组 7大唐石泉水力发电厂13.5186.48岚河水电开发公司 8.75 313 二甘肃 1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陇电分公司53.2157.72大唐碧口水力发电厂30163.73国电靖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0253.64华能平凉发电有限公司120 281.5 脱硫机组 三宁夏 1西夏热电有限公司40278.3脱硫机组 2安泰汝箕沟煤矿瓦斯电站 1.64983沙坡头水电厂12.032604 中电投青铜峡水电厂 27.2 190 电厂名称 备注 附件一: 序号西北电网部分电厂上网电价表

附件二: 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元/千瓦·月元/千伏安· 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0.49830.49830.4983二、一般工商业用电 0.80420.78420.7642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4120 0.40800.4040三、大工业生产用电 0.5172 0.4972 0.4772 0.4722 31 24 2、电石生产用电0.49720.47720.45720.45223124 3、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29500.28000.2700 0.2650 24 16 四、农业生产用电0.45850.45050.4405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 0.24050.2385 0.2355 50米—100米100米以上—300米300米以上 0.22050.2105 0.2005 1、陕 西 电 网 销 售 电 价 表 (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 单位:元/千瓦时 用 电 分 类 电 度 电 价 基 本 电 价不满1千伏 1—10千伏35 千伏110 千伏 3124 深井、高扬程农业排灌用电 220千伏及以上 0.50720.48720.46720.4622 其中:1、电解烧碱、电解铝、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生产用电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为保障西北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出台了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下面细则的详细内容。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西北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电网和发电企业协调发展,根据《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电监市场〔2006〕42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北电力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西北电力系统内由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直调的发电厂(含并网自备电厂)和由地调直调的风电、光伏、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地调范围内的其它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新建火电、水电机组通过整套启动试运行后纳入本细则管理。风电场、光伏电站从并网运行之日起的第一年为考核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后正式纳入本细则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各条款规定的违规情况,未经特别申明,均指由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非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不予考核,由相关调度机构负责责任认定,发电企业有争议的,由能源监管机构依法进行裁决。 第四条西北区域能源监管机构依法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及考核情况实施监管。电力调度机构在能源监管机构授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五条电网经营企业、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西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调度机构按各自调度管辖范围负责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第六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西北各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其它有关规程、规定。 第七条并网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设备、自动化设备、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装置、调速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应符合能源监管机构及西北区域电力调度机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以上制度不完善者,应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者,按10分/项每月考核。 第八条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必须配备同步向量测量单元(PMU);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且接入总装机容量超过40MW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西北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和并网发电厂协调发展,根据《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结合西北电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西北电网内已并网运行的,由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直调的发电厂运行管理。地区电网内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各条款规定的违规情况,未经特别申明,均指由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非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不予考核。由相关调度机构负责责任认定,发电企业有争议的,按照监管章节条款处理。 第四条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对并网电厂运行考核及结算情况实施监管。西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电网调度机构)在电力监管机构授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并网电厂运行的考核和结算,考核结果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后执行,依据考核结果并网发电厂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五条电网经营企业、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西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网调度机构按各自调度管辖范围负责电网

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第六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西北各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其它有关规程、规定。 第七条并网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设备、自动化设备、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装置、调速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应符合电力监管机构及西北电网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以上制度不完善者,应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者,按3分/项每月考核。 第八条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相应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对涉及并网发电厂一、二次设备的反事故措施,并网发电厂应与相关调度机构共同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并确保计划按期完成。对于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逾期按2分/天考核。 第九条并网发电厂应按照西北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预案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落实事故处理预案。应制定可靠完善的保厂用电措施、全厂停电事故处理预案和黑启动方案并报相关调度机构,定期根据方案开展反事故演习,以提高并网发电厂对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应根据相关调度机构的要求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对于未制定事故处理预案的并网发电厂,按5分/次考核,并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者,按3分/项考核;对于无故不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的并网发电厂,按10分/次考核。 第十条并网发电企业应按规定参加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联席会议及相关调度机构召开的有关专业工作会议。不按要求参加联席会

西北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实施细则》

《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实施细则》 北极星电力网新闻中心 2011-3-31 13:24:33 我要投稿 所属频道: 电网风力发电关键词: 风电并网风电场风电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 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实施细则 1 概述 1.1 主题与范围 本实施细则提出了风电场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西北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通过 110(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网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 对于通过其他电压等级与电网连接的风电场,也可参照本实施细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实施细则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但鼓励根据本实施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GB 12326-2008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DL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SD 325-1989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技术导则 GB/T 20320-2006 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 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 1.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1.3.1 风电机组 wind turbine generator system; WTGS 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系统。 1.3.2 风电场 wind farm;wind power plant; 由一批风电机组或风电机组群组成的电站。 1.3.3 风电场并网点 point of interconnection of wind farm 与公共电网直接连接的风电场升压站高压侧母线。 1.3.4 风电场有功功率 active power of wind farm 风电场输入到并网点的有功功率。 1.3.4 风电场无功功率 reactive power of wind farm 风电场输入到并网点的无功功率。 1.3.5 功率变化率 power ramp rate 在单位时间内风电场输出功率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变化量。 1.3.6 公共连接点 point of common coupling 电力系统中一个以上用户的连接处。 1.3.7 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 low voltage ride through of wind turb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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