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医疗器械计算机管理系统要求

三类医疗器械计算机管理系统要求
三类医疗器械计算机管理系统要求

三类医疗器械计算机管理系

统要求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经营企业应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信息系统应能记录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记录项目和内容,采用信息技术对信息进行收集、记录,并具有信息查询和交换等功能,能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网络监管。系统应能对设置的经营流程进行质量控制,采购、验收、贮存、销售、出入库、退(换)货应在系统中形成内嵌式结构,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判断。

第四条经营企业应具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终端机或服务器,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具有可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或互联网;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业务票据生成、打印和管理功能。

第五条系统的数据维护与保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操作岗位人员须通过用户名、密码等身份确认方式登录系统,在权限范围内处理业务数据,未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不得修改任何质量管理相关数据信息,修改数据的原因和过程在系统中应予以记录;

(二)操作人员姓名的记录应根据专有用户名及密码自动生成,系统操作、数据记录的日期和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采用手工编辑、菜单选择等方式录入;

(三)系统记录和数据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按日备份。

第三章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系统功能要求

第六条系统应具有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控制功能,数据至少应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产品基本信息等相关内容。

第七条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与对应的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以及购销医疗器械资质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与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由系统进行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

第八条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由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审核、确认、更新、维护,更新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其他岗位人员只能按规定的权限查询、使用,不能修改任何内容。

第九条系统应具有对近失效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进行提示、预警的功能;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失效时,系统应能自动锁定与该数据相关的业务功能。

第十条采购订单应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生成。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

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应自动生成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批号/序列号、注册证号、生产企业、供货企业、供货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数量、单价、金额、购货日期等。

第十一条系统应在采购记录的基础上生成查验记录,记录应至少包括批号/序列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到货数量、到货日期、查验合格数量、查验结果、查验人员姓名、查验日期等内容,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查验记录。

查验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记录还应包括运输方式、运输过程温度、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内容。

第十二条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生成销售订单,拒绝生成任何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销售订单。系统应具有对购货单位资质进行自动识别、审核功能。

第十三条销售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数量、单价、金额、批号/序列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

或失效日期、销售日期、生产企业名称、购货企业的名称、购货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系统应当将确认后的销售数据传输至仓储部门提示出库及复核。复核人员完成出库复核操作后,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

第十五条经营企业在系统中处理销后退回医疗器械时,系统应能调出与之对应的销售记录;退回医疗器械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或退回数量超出原销售数量时,系统拒绝退回操作;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第十六条系统应具有对库存医疗器械失效期自动跟踪、控制功能、近失效期预警提示、到失效期自动锁定功能。系统应具有对疑似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锁定、控制功能。

第十七条经营植入类产品的经营企业,系统应具备自动采集记录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生产企业、规格、型号、批号/序列号)和记录入库、出库、销售流向的功能。

第四章零售企业系统功能要求

第十八条系统应具有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控制功能,数据应包括供货单位、经营品种资质等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系统应具有与结算系统、开票系统对接,自动打印每笔销售票据功能。

第二十条系统应具有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对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实现近效期预警提示、超有效期自动锁定功能。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X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型号命名 P200 设计序号 产品代号 结构组成(不同型号如有结构组成的差异,应分型号列明) XXXXXX(以下简称XX)主要有X射线管组件(组合式)、限束器、操作台、影像处理系统、C形臂及可移动机架、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组成。 型号说明(如有多个型号此条适用,列表标明型号间差异) 表1型号说明 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30%-75%; c)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d)电源:AC220V±22V;50Hz±1Hz e)额定输入功率:xxVA。 2性能指标 外观 ………. 安全要求 XXX安全要求应符合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C。(适用设备) XXX安全要求应符合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C。(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YY0505-2012的要求。 电磁兼容(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GB/的要求。 电磁兼容(体外诊断类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GB/及GB/的要求。 环境试验 按GB/T14710-2009中规定的气候环境Ⅱ组、机械环境Ⅱ组的要求及表X进行试验,应符合要求。 表X试验要求及检验项目 3检验方法 外观 用正常或矫正视力观察以及用手感检查,结果应符合的要求。 ………………. 安全要求 按—2007中的规定进行。(适用设备) 按中的规定进行。(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试验按YY0505-2012的要求进行。 电磁兼容(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试验按GB/的要求进行。

三类医疗器械技术要求模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三类医疗器械技术要求模板 篇一: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模板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产品名称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宋体小四号) 1.1.1…… …… 2.性能指标 2.1…… 2.1.1…… …… 3.检验方法 3.1……(宋体小四号) 3.1.1…… …… 4.术语 4.1……(宋体小四号)

4.2…… …… (分页) 附录a 1.……(宋体小四号) 1.1…… —1— 篇二: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格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通告 20xx年第9号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 为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现予发布。特此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xx年5月30日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 —5— (二)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应采用规范、通用的术语。如涉及特殊的术语,需提供明确定义,并写到“4.术语”部分。 (三)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检验方法各项内容的编号原则上应和性能指标各项内容的编号相对应。 (四)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标准化要求。 (五)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中国药典,应保证其有效性,并注明相应标准的编号和年号以及中国药典的版本号。 二、内容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产品名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产品名称应使用中文,并与申请注册(备案)的中文产品名称相一致。 (二)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产品技术要求中应明确产品型号和/或规格,以及其划分的说明。 对同一注册单元中存在多种型号和/或规格的产品,应明确各型号及各规格之间的所有区别(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 对于型号/规格的表述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参考)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xx电动手术台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 型号 xx-x-x 设计序号 产品分类x电动 xx汉字拼音字头 1.2 组成 手术台由多节式台面(头板、背板、臀板、腿板) 、立柱、底座、液压传动系统、控制器和配套件组成。 配套件有搁臂板、肩托板、腿托架 2.性能指标 2.1 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 -20℃~+50℃; b)相对湿度 30%~80%; c)大气压力 700 hPa~1060hPa; d)电源电压 AC220V±22V; e)频率 50Hz±1Hz。 2.2 外观 2.2.1 手术台的外观应平整光滑,表面不得有锋棱、毛刺、凹凸缺陷。无露底、起泡、裂纹、流挂、脱落等现象。 2.2.2 手术台的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应均匀,不允许擦伤、烧痕、针孔、毛刺和可见的裂纹; 2.2.3 手动机构应灵活可靠。手术台移动灵活,刹车制动可靠。

2.3 基本参数详见表1。 表1 手术台面均载135Kg.,各功能动作应平稳。 2.5. 渗漏 手术台液压系统应无渗漏现象。手术台台面按照3.2规定方法检验,液压系统历时5h(气压系统历时1h),手术台下降距离不得大于8mm。 2.6 动作平稳性 手术台各种动作变换应该平稳,不得产生抖动现象。 2.7 台面摆动量 空载下,台面呈现最高位置时,应保持水平,取下头板、搁臂板和所有配套件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纵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5mm; 横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0mm; 水平侧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8mm。 2.8 拆装 头板、搁臂板,腿板和所有配套件装卸应方便、锁止应可靠。

2.9 材料 台面和台垫应选用能透过X射线的材料制成,便于透视摄影。 2.10 噪声 手术台在载有按全工作负荷时,其运动噪声在一米距离处,不得大于65dB(A)。 2.11 电磁兼容性 应符合YY 0505—2012的要求和0570-2005中36.101的要求. 2.12 电气安全要求 手术台电气安全应符合GB9706.1-2007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A。 2.13 环境 手术台应符合GB/T14710-2009中气候环境试验II组、机械环境II组的要求见附录B. 3.检验方法 3.1 外观 用手感目力检查,其结果应符合2.2的规定。 3.2 基本参数 用通用量具测量,其结果应符合2.3的规定。 3.3 安全工作载荷 按YY0570-2005中图102所示安全工作载荷,应符合2.4的规定。 3.4 渗漏 手术台在20℃±5℃的条件下,按照YY1106-2008中5.2的规定进行实验,其结果应符合4.3的规定。 3.5 动作平稳性 手术床在变换动作时,以手触摸台面实验,其结果应符合2.6的规定 3.6 台面摆动量 按照YY1106-2008中5.4的规定进行实验,其结果应符合2.7的规定。 3.7 拆装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参考)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xx电动手术台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 型号 xx-x-x 设计序号 产品分类x电动 xx汉字拼音字头 1.2 组成 手术台由多节式台面(头板、背板、臀板、腿板) 、立柱、底座、液压传动系统、控制器和配套件组成。 配套件有搁臂板、肩托板、腿托架 2.性能指标 2.1 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 -20℃~+50℃; b)相对湿度 30%~80%; c)大气压力 700 hPa~1060hPa;

d)电源电压AC220V±22V; e)频率50Hz±1Hz。 2.2 外观 2.2.1 手术台的外观应平整光滑,表面不得有锋棱、毛刺、凹凸缺陷。无露底、起泡、裂纹、流挂、脱落等现象。 2.2.2 手术台的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应均匀,不允许擦伤、烧痕、针孔、毛刺和可见的裂纹; 2.2.3 手动机构应灵活可靠。手术台移动灵活,刹车制动可靠。 2.3 基本参数详见表1。 表1 手术台面均载135Kg.,各功能动作应平稳。 2.5. 渗漏 手术台液压系统应无渗漏现象。手术台台面按照3.2规定方法检验,液压系统历时5h(气压系统历时1h),手术台下降距离不得大于8mm。

2.6 动作平稳性 手术台各种动作变换应该平稳,不得产生抖动现象。 2.7 台面摆动量 空载下,台面呈现最高位置时,应保持水平,取下头板、搁臂板和所有配套件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纵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5mm; 横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0mm; 水平侧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8mm。 2.8 拆装 头板、搁臂板,腿板和所有配套件装卸应方便、锁止应可靠。 2.9 材料 台面和台垫应选用能透过X射线的材料制成,便于透视摄影。 2.10 噪声 手术台在载有按全工作负荷时,其运动噪声在一米距离处,不得大于 65dB(A)。 2.11 电磁兼容性 应符合YY 0505—2012的要求和0570-2005中36.101的要求. 2.12 电气安全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微压舱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本公司所有生产医用空气微压舱的产品型号及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规格型号金属材料制舱体压力 《0.08Mpa 非金属材料制舱体压力 《0.03Mpa WY-01 WYM-01 WYNM-01 1.2产品型号编写规则 本公司微压舱产品的型号由3部分组成,其中;大写汉语字母“WY”表示“微压”之意,左起第一组阿拉伯数字表示保健人数,第二组阿拉伯数字表示规格系列。 2、性能指标 2.1.1 本标准规定了由潍坊华信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加压介质为空气、最高工作压力不大于0.08MPa的微压舱。 2.1.2 本标准规定了微压舱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1.3 在个人保健方面主要为全身皮肤细胞补氧,修复受损细胞,延缓老化、对抗衰老,舒缓压力、改善亚健康状态等功能。 2.1.4 产品结构组成和分类 2.1.4.1 微压舱主要由舱体和供排气系统、供氧系统、空调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组成。 2.1.4.2 微压舱按舱体所采用的主要材料不同分为:金属材料制和非金属材料制微压舱,规格型号见表1。 2.2 舱体 舱体主要由壳体、舱门、观察窗、安全阀等组成。 2.2.1 壳体 2.2.2 金属材料制壳体结构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NB/T 47003《钢制焊接常压容器》的有关规定。 2.2.3 非金属材料壳体结构的设计以型式试验的结果来作为选材依据。 2.3 舱门 2.3.1矩形门的透光宽度应不小于600mm。

2.3.2 舱门配有电动或气动锁紧装置应配置手动解锁(或手动泄压阀门)机构。 2.4 观察窗 2.4.1 舱体应设置透明观察窗,数量不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满足舱外人员可 以观察到舱内人员的治疗及保健状态。 2.4.2 观察窗的透明材料应选用浇铸型有机玻璃板材,并应符合GB/T 7134中 合格品的要求。 2.5 安全阀 2.5.1 微压舱应设置至少1只弹簧式安全阀。舱室安全阀的排放能力的计算和 安装要求,应符合应符合《容规》第七章的有关规定。(钢制焊接常压容器中没 有找到关于安全阀的计算及安装要求) 2.5.2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符合GB/T 12243 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中第五章 的规定。 2.5.3 舱内装饰隔层、地板的构架应选用 GB 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 防火规范》中规定的B级材料。(是否改写参考标准中红颜色的三种标准,待定) 2.5.4 微压舱舱室的气密性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试验部位试验压力/MPa 泄漏率/%/h 0.05 ≤15 舱室气密性 舱室最高工作压力≤5.0 注:外开门的舱室气密性仅做舱室最高工作压力的试验。 2.6 微压舱出入口处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严禁烟火”等的醒目标记。 2.7 供、排气系统 2.7.1 微压舱供气系统的空压机应选用无油润滑空压机。 2.7.2 空压机的进气口应避开各种污染源。供气系统应设置空气过滤器。 2.7.3 舱内外均应设置机械式快速开启的应急排气阀,并配以红色警示标记和 标示应急排气阀手柄开、关方向的标记。应急卸压时间不大于2分钟。 2.7.4 舱内进气口与排气口应有效隔离,避免气体短路;舱内进气口应设有消 音器,舱内供气时的噪声应不大于65dB(A)。 2.7.5 控制面板上应配置舱内压力数值显示,精度不低于5‰(0.4级)。 2.8 供氧系统 2.8.1 供氧系统采用微型分离式分子筛制氧系统。制氧系统输出的氧气浓度不 低于70%;流量不低于3升/分钟。 2.8.2 供氧系统的管路采用无毒抗氧化的PU软管、紫铜材质,软管材料宜选用 聚氨酯、聚乙烯、聚氯乙烯或橡胶。 2.8.3 舱内氧浓度值应不大于30%。 2.8.4 在控制面板上配置舱内氧气浓度检测装置,当舱内氧气浓度越限时,能 动态调节舱内氧气浓度。 2.9 空调系统 2.9.1.1 微压舱舱室应在控制台下方配置舱内温度监视仪表。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6864-I(检查手套) 检查用手套/指套 1.0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产品型号:检查用手套,以“非无菌形式提供”。 产品规格: 产品按使用人的手型大小分为两个规格: a)L(大码):29mm×27mm×15.5mm,适用于男性医护人员使用; b)M(中码):28mm×24mm×14.7mm,适用于女性医护人员使用; 产品标志: 产品标记分别由品牌代号(WX)、产品名称代号(ST)、规格(L、M)三部分组成。如下所示: WX—ST—□ 规格:按中字母L、M……或参数29mm×27mm×15.5mm ……标记; 产品名称代号:用“ST”表示,是检查手套简称“手套”的汉语拼音首写字母; 品牌代号:用“WX”表示,是“文兴”汉语拼音首写字母。 示例: 佛山市中德容桂文兴五金塑料厂生产的检查用手套: 检查手套 WX/粤×××—2016 WX-ST-L(29mm×27mm×15.5mm) 产品材料: 检查手所选用的原材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 2.0性能指标: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查的逐批

检查及抽样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 YY0466-2009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 3.0检验方法: 要求: 3.1.1 产品外观:表面应平整、洁净、无破损,表面材料为聚乙烯环保材料、背贴纸不得有脱离现象; 3.1.2 外形尺寸:应符合的规定,正负偏差为±1.2mm; 3.1.3残留物:通检查手的背贴纸剥离后,目测背贴纸,用手触摸背贴纸黏胶面,不应有可见残余胶体; 3.1.6 生物安全性: a.致敏性试验:按GB/T 中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无致敏反应; b.皮肤刺激性试验:按GB/T 中第6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应不大于极 轻微刺激反应。 试验方法: a.外观:用目力检查,应符合3.1.1的规定; b.规格尺寸:用带表卡尺检测符合3.1.2的规定; c.粘着力试验: 取样品1片,将试样一端的粘贴面与不锈钢板的清洁表面接触,使试样的端部的整个宽度与距钢板端面以外,粘贴试样时要确保试样与钢板之间没有气泡,用滚子向试样粘贴部分施加压力,以约 60 cm /m in 的速度沿试样长度方向滚压四次,并使其在标准大气压下停放 10 m in ,在试样端线部做一标记线,在试样的悬挂端按每厘米宽度 N (80 g)贴一重物,施力要均匀分布与整个带宽上,将钢板悬挂于 36℃ - 38℃热空气烘箱内30 m in ,使钢板与垂直面呈 2°倾斜,以防止试样与钢板剥离,并能使重物悬挂,应符合3.1.3的规定; d.剥离强度试验:

医用防护口罩--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模板

附件3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家标准:XXXXXXXXX/ GB19083-2010 医用防护口罩 1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 组成 医用防护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由口罩体、鼻夹和口罩带经超声波热合而成,口罩体至少有三层:内层(纺粘层)、中间层(熔喷层)、外层(纺粘层),鼻夹由可弯折的可塑性聚丙烯材料制成,口罩带通常由涤纶线和少量氨纶线针织而成。 1.2 型号/规格划分说明 口罩按佩戴方式可分为面罩式、拱形、折叠式等;也可按企业设计的产品外形及规格尺寸划分,举例见表1。 表1:医用防护口罩型号规格单位(厘米) 备注:尺寸企业可自行设计,允差不超过±5%。 口罩常见型式见图1: 精品

图1 口罩常见型式 2 性能指标 2.1口罩基本要求 口罩应覆盖佩戴者的口鼻部,应具有良好的面部密合性。表面不得有破洞、污渍,不应有呼吸阀。 2.2 规格尺寸 口罩规格尺寸应符合1.2的要求。 2.3 企业应标明口罩单层无纺布的每平方米质量。 2.4 鼻夹 2.4.1 口罩上应配有鼻夹。 2.4.2 鼻夹应具有可调节性。 2.5 口罩带 2.5.1 口罩带应调节方便。 2.5.2 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2.6 过滤效率 精品

在气体流量为85L/min的情况下,口罩对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应符合表2的要求。 企业应明确口罩过滤效率等级 表2 过滤效率等级 2.7气流阻力 在气体流量为85L/min的情况下,口罩的吸气阻力不得超过343.2Pa(35mmH2O)。 2.8合成血液穿透 将2mL合成血液以10.7kPa(80mmHg)压力喷向口罩外侧面后,口罩内侧不应出现渗透。 2.9表面抗湿性 口罩外表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GB/T4745-2012中3级的要求。 2.10阻燃性能 口罩所用材料不应为易燃性,续燃时间应不超过5s。 2.11密合性 口罩设计应提供良好的密合性,总适合因数应不低于100。 精品

27.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血液透析浓缩物 1.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本品由A液、B粉两种组分构成。规格型号:LEK-TXW-1。A液装量为桶、桶、桶、桶;B粉装量为570g/袋、588g/袋、1140g/袋、1176g/袋、2850g/袋、2940g/袋、5700g/袋、5880g/袋。 LEK — TXW - 1 产品型号:根据组分区分。(产品组分见下表) 产品名称:“血液透析浓缩物”的缩写。 公司名称:“山东利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缩写。

注:稀释用水为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 2. 结构组成 本品A液由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镁、氯化钙、冰醋酸等原料组成;B粉由碳酸氢钠组成。 氯化钠 别名:食盐化学式:NaCl 相对分子质量: 管制类型:不管制 CAS号:7647-14-5 EINECS号:231-598-3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立方形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咸。 生产血液透析浓缩物所采购的医用级氯化钠的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2015年版)药用辅料氯化钠项下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 氯化钾 别名:- 化学式:KCl 相对分子质量: 管制类型:不管制 CAS号:7447-40-7 EINECS号:231-211-8 本品为无色长棱形、立方形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 生产血液透析浓缩物所采购的医用级氯化钾的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2015年版)药用辅料氯化钾项下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 氯化钙 别名:- 化学式:CaCl 2·2H 2 O 相对分子质量: 管制类型:不管制 CAS号:10043-52-4 EINECS号:233-140-8本品为白色、坚硬的碎块或颗粒;无臭;极易潮解。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X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型号命名 P 2 0 0 设计序号 产品代号 1.2结构组成(不同型号如有结构组成的差异,应分型号列明) XXXXXX(以下简称XX)主要有X射线管组件(组合式)、限束器、操作台、影像处理系统、C形臂及可移动机架、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组成。 1.3型号说明(如有多个型号此条适用,列表标明型号间差异) 表1 型号说明 1.4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30%-75%; c)大气压力:700 hPa-1060 hPa。 d)电源:AC 220V±22V;50Hz±1Hz e)额定输入功率:xxVA。 2性能指标 2.1外观 2.2XXX ………. 2. X安全要求 XXX安全要求应符合GB 9706.1-2007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C。(9706.1适用设备) XXX安全要求应符合GB 4793.1-2007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C。(4793.1适用设备) 2. X电磁兼容(9706.1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YY 0505-2012的要求。 2. X电磁兼容(479 3.1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GB/T 18268.1-2010的要求。 2. X电磁兼容(体外诊断类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GB/T 18268.1-2010及GB/T 18268.26-2010的要求。2. X环境试验 按GB/T 14710-2009中规定的气候环境Ⅱ组、机械环境Ⅱ组的要求及表X 进行试验,应符合要求。 表X 试验要求及检验项目 3检验方法 3.1外观 用正常或矫正视力观察以及用手感检查,结果应符合2.1的要求。 ……………….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参考)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XX 电动手术台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型号 XX-X-X I ----------- ■设计序号 ----------------- 分类X电动 ------------- 音字头 1.2组成 手术台由多节式台面(头板、背板、臀板、腿板)、立柱、底座、液压传动系统、控制器和配套件组成。 配套件有搁臂板、肩托板、腿托架 2?性能指标 2.1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20 C?+50 C; b )相对湿度30%?80% c)大气压力700 hPa?1060hPa; d )电源电压AC220V+22V; e)频率50Hz ±1Hz。 2.2外观 2.2.1手术台的外观应平整光滑,表面不得有锋棱、毛刺、凹凸缺陷。无露底、起泡、裂纹、流挂、脱落等现象。 2.2.2手术台的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应均匀,不允许擦伤、烧痕、针孔、毛刺和可见的裂

纹; 223手动机构应灵活可靠。手术台移动灵活,刹车制动可靠2.3基本参数详见表1 表1 2.4正常工作载荷135kg 手术台面均载135Kg.,各功能动作应平稳。 2.5.渗漏 手术台液压系统应无渗漏现象。手术台台面按照 3.2规定方法检验,液压系统历时 5h (气压系统历时1h),手术台下降距离不得大于8mm。 2.6动作平稳性 手术台各种动作变换应该平稳,不得产生抖动现象。 2.7台面摆动量 空载下,台面呈现最高位置时,应保持水平,取下头板、搁臂板和所有配套件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纵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5mm ; 横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0mm ; 水平侧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8mm。 2.8拆装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通气鼻贴)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通气鼻贴 1.0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产品型号: 肤色型、透明型 1.2产品规格: 产品按人的体型大小分为五个规格: a)XXL:66mm×18mm,适用于大鼻型; b)XL:60mm×17mm,适用于较大鼻型; c)L:56mm×16mm,适用于普通男士鼻型; d)M:55mm×16mm,适用于普通女士鼻型; e)S:42mm×13.5mm,适用于儿童。 1.3产品标志: 产品标记分别由品牌代号(YC)、产品名称代号(BT)、结构代号(F或M)和规格(XXL、XL、L、M、S)四部分组成。如下所示: YC—BT—□—□ 规格:按3.2中字母XXL、XL……或参数66mm×18mm、42mm×13.5mm……标记; 结构代号:肤色型结构用“F”标记,透明型结构用“M”标记; 产品名称代号:用“BT”表示,是通气鼻贴简称“鼻通”的汉语拼音首写字母; 品牌代号:用“YC”表示,是“XX”汉语拼音首写字母。 示例: 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肤色型普通男士用通气鼻贴标记为: 通气鼻贴 YZB/赣×××—2014 YC-BT-F-L(56mm×16mm) 1.4产品材料:

通气鼻贴所选用的原材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 2.0性能指标: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查的逐批检查及抽样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YYT 0148-2006医用胶带通用要求; GB/T 16886.10-200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 YY0466-2009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 3.0检验方法: 3.1 要求: 3.1.1 产品外观:表面应平整、洁净、无破损,表面材料(无纺人造纤维组织)、压力敏感胶粘剂、弹性物(聚酯)、基本材料(多孔的无纺聚酯)、背贴纸不得有脱离现象; 3.1.2 外形尺寸:应符合1.2的规定,正负偏差为±0.2mm; 3.1.3 粘着力:按YY/T 0148-2006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 3.1.4残留物:通气鼻贴的背贴纸剥离后,目测背贴纸,用手触摸背贴纸黏胶面,不应有可见残余胶体; 3.1.5剥离强度:按YY/T 0148-2006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 3.1.6 生物安全性: a.致敏性试验:按GB/T 16886.10-2005中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无致敏反应; b.皮肤刺激性试验:按GB/T 16886.10-2005中第6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应不大于极轻微刺激反应。 3.2 试验方法: a.外观:用目力检查,应符合3.1.1的规定; b.规格尺寸:用带表卡尺检测符合3.1.2的规定; c.粘着力试验: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含附件)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应采用规范、通用的术语。如涉及特殊的术语,需提供明确定义,并写到“4.术语”部分。 (三)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检验方法各项内容的编号原则上应和性能指标各项内容的编号相对应。 (四)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标准化要求。 (五)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中国药典,应保证其有效性,并注明相应标准的编号和年号以及中国药典的版本号。 二、内容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产品名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产品名称应使用中文,并与申请注册(备案)的中文产品名称相一致。 (二)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产品技术要求中应明确产品型号和/或规格,以及其划分的说明。

对同一注册单元中存在多种型号和/或规格的产品,应明确各型号及各规格之间的所有区别(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 对于型号/规格的表述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三)性能指标。 1. 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是指可进行客观判定的成品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及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产品设计开发中的评价性内容(例如生物相容性评价)原则上不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制定。 2. 产品技术要求中性能指标的制定应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结合具体产品的设计特性、预期用途和质量控制水平且不应低于产品适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 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应明确具体要求,不应以“见随附资料”、“按供货合同”等形式提供。 (四)检验方法。检验方法的制定应与相应的性能指标相适应。应优先考虑采用公认的或已颁布的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方法的制定需保证具有可重现性和可操作性,需要时明确样品的制备方法,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对于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检验方法中还应明确说明采用的参考品/标准品、样本制备方法、使用的试剂批次和数量、试验次数、计算方法。

04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及预评价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及预评价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指导原则制定依据 “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可能涉及的法规和文件 可能涉及的法规和文件
“产品技术要求” VS?“注册产品标准” 产品技术要求——基本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内容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格式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制定依据
为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 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 制定了《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 则 则》

“产品技术要求”可能涉及的法规和文件 产品技术要求 可能涉及的法规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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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 号)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号)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2014年 第9号) 《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
(2014年43号公告)
《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 工作规定》 (食药监械管〔2014〕192号) 各类医疗器械的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拟制订)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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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 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二)产品技术要求; (三)产品检验报告; (三)产品检验报告 (四)临床评价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及标签样稿; (六)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 ……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应采用规范、通用的术语。如涉及特殊的术语,需提供明确定义,并写到“4.术语”部分。 (三)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检验方法各项内容的编号原则上应和性能指标各项内容的编号相对应。 (四)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标准化要求。 (五)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中国药典,应保证其有效性,并注明相应标准的编号和年号以及中国药典的版本号。 二、内容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产品名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产品名称应使用中文,并与申请注册(备案)的中文产品名称相一致。 (二)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产品技术要求中应明确产品型号和/或规格,以及其划分的说明。 对同一注册单元中存在多种型号和/或规格的产品,应明确各型号及各规格之间的所有区别(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 对于型号/规格的表述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三)性能指标。

1. 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是指可进行客观判定的成品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及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产品设计开发中的评价性内容(例如生物相容性评价)原则上不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制定。 2. 产品技术要求中性能指标的制定应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结合具体产品的设计特性、预期用途和质量控制水平且不应低于产品适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 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应明确具体要求,不应以“见随附资料”、“按供货合同”等形式提供。 (四)检验方法。检验方法的制定应与相应的性能指标相适应。应优先考虑采用公认的或已颁布的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方法的制定需保证具有可重现性和可操作性,需要时明确样品的制备方法,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对于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检验方法中还应明确说明采用的参考品/标准品、样本制备方法、使用的试剂批次和数量、试验次数、计算方法。 (五)对于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产品技术要求中应以附录形式明确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要求。 (六)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为相应的注册证号(备案号)。拟注册(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可留空。 三、格式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格式见附件。 (八)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产品标准的审查是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审查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海藻酸盐敷料类产品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可以分解为技术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两部分。其中有些技术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又是相关联的。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模板范例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电动手术台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 型号 xx-x-x 设计序号 产品分类x电动 xx汉字拼音字头 1.2 组成 手术台由多节式台面(头板、背板、臀板、腿板) 、立柱、底座、液压传动系统、控制器和配套件组成。 配套件有搁臂板、肩托板、腿托架 2.性能指标 2.1 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 -20℃~+50℃; b)相对湿度 30%~80%; c)大气压力 700 hPa~1060hPa; d)电源电压 AC220V±22V; e)频率 50Hz±1Hz。 2.2 外观 2.2.1 手术台的外观应平整光滑,表面不得有锋棱、毛刺、凹凸缺陷。无露底、起泡、裂纹、流挂、脱落等现象。 2.2.2 手术台的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应均匀,不允许擦伤、烧痕、针孔、毛刺和可见的裂纹; 2.2.3 手动机构应灵活可靠。手术台移动灵活,刹车制动可靠。

2.3 基本参数详见表1。 表1 手术台面均载135Kg.,各功能动作应平稳。 2.5. 渗漏 手术台液压系统应无渗漏现象。手术台台面按照3.2规定方法检验,液压系统历时5h(气压系统历时1h),手术台下降距离不得大于8mm。 2.6 动作平稳性 手术台各种动作变换应该平稳,不得产生抖动现象。 2.7 台面摆动量 空载下,台面呈现最高位置时,应保持水平,取下头板、搁臂板和所有配套件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纵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5mm; 横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0mm; 水平侧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8mm。 2.8 拆装 头板、搁臂板,腿板和所有配套件装卸应方便、锁止应可靠。 2.9 材料 台面和台垫应选用能透过X射线的材料制成,便于透视摄影。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格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通告 2014年第9号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为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5月30日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5 —

(二)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应采用规范、通用的术语。如涉及特殊的术语,需提供 明确定义,并写到“4.术语”部分。 (三)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检验方法各项内容的编号原则上应和性能指标各项内容的编号相对应。 (四)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标准化要求。 (五)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中国药典,应保证其有效性,并注明相应标准的编号和年号以及中国药典的版本号。 二、内容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产品名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产品名称应使用中文,并与申请注册(备案)的中文产品名称相一致。 (二)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产品技术要求中应明确产品型号和/或规格,以及其划分的说明。 对同一注册单元中存在多种型号和/或规格的产品,应明确各型号及各规格之间的所有区别(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 对于型号/规格的表述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三)性能指标。 1. 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是指可进行客观判定的成品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及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产品设计开发中的评价性内容(例如生物相容性评价)原则上不 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制定。 — 6 —

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操作规范 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指产品注册、许可事项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包括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和批件制作四个环节,登记事项变更包括受理和文件制作两个环节。 受理和批件制作、登记事项变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负责;技术审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负责;行政审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 体外诊断试剂相关受理、审评、审批程序及规定,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一)受理 1.受理的申报资料格式要求 (1)申报资料应有所提交资料目录,包括申报资料的一级和二级标题。每项二级标题对应的资料应当单独编制页码。 (2)申报资料应当按目录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3)申报资料一式一份,其中产品技术要求一式两份,应当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内容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照原件尺寸提供。凡装订成册的,不得自行拆分。 (4)申报资料使用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一 —1 —

致。 (5)各项申报资料中的申请内容应当具有一致性。 (6)各项文件除证明性文件外,均应当以中文形式提供,如证明性文件为外文形式,还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并由代理人签章。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7)境内产品申报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应当由申请人签章。“签章”是指:申请人盖公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8)进口产品申报资料如无特别说明,原文资料均应由申请人签章,中文资料由代理人签章。原文资料“签章”是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或者签名并加盖组织机构印章,并且应当提交由申请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件;中文资料“签章”是指:代理人盖公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9)注册申报资料还需同时提交以下电子文档: 申请表。 产品技术要求。应为word文档,并且可编辑、修改。同时还应提交单独的仅包含技术要求性能指标部分的电子文档。 综述资料、研究资料概述以及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说明书。应为word文档。体外诊断试剂综述资料电子文档内容应当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的说明、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同类产品在国内外批准上市情况以及申报产品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等。 2.岗位职责 —2 —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参考)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参 考)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xx电动手术台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 型号 xx-x-x 设计序号 产品分类x电动 xx汉字拼音字头 1.2 组成 手术台由多节式台面(头板、背板、臀板、腿板) 、立柱、底座、液压传动系统、控制器和配套件组成。 配套件有搁臂板、肩托板、腿托架 2.性能指标 2.1 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 -20℃~+50℃; b)相对湿度 30%~80%; c)大气压力 700 hPa~1060hPa; d)电源电压 AC220V±22V; e)频率 50Hz±1Hz。 2.2 外观 2.2.1 手术台的外观应平整光滑,表面不得有锋棱、毛刺、凹凸缺陷。无露底、起泡、裂纹、流挂、脱落等现象。 2.2.2 手术台的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应均匀,不允许擦伤、烧痕、针孔、毛刺和可见的裂纹; 2.2.3 手动机构应灵活可靠。手术台移动灵活,刹车制动可靠。 2.3 基本参数详见表1。

表1 手术台面均载135Kg.,各功能动作应平稳。 2.5. 渗漏 手术台液压系统应无渗漏现象。手术台台面按照3.2规定方法检验,液压系统历时5h(气压系统历时1h),手术台下降距离不得大于8mm。 2.6 动作平稳性 手术台各种动作变换应该平稳,不得产生抖动现象。 2.7 台面摆动量 空载下,台面呈现最高位置时,应保持水平,取下头板、搁臂板和所有配套件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纵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5mm; 横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0mm; 水平侧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8mm。 2.8 拆装 头板、搁臂板,腿板和所有配套件装卸应方便、锁止应可靠。 2.9 材料

浅析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浅析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众所周知,自2014 年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0 号)【现为68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 总局局令4 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4 总局局令第7 号)等法规实施后,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取代了原来的产品注册标准。为配合新法规 实施,总局发布了关于产品技术要求的若干文件,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关于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法规实施之后,医疗器械产品技术作为一个新的重要的技术文件出现在医疗器械的各个环节中。 1.新法规中“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概念的引入 2014 年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反映产品质量特征的技术文件就是是产品注 册标准,它是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共同遵守的技术法规。产品注册标准自2000 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 号)和2002 年《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31 号)【编者注:《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 2017年05月11日发布】实施十余年以来,发现产品注册标准作为医疗器械技术文件还存在诸多需改善的地方。 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国务院令第276号)中没有给出注册产品标准法律地位。后来只有“两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解释,其法律效力稍显不足。 ②包含的内容过于复杂。存在很多评价性指标和非检测项目,如生物相容性评价、说明书要求、运输存储要求、出厂检验项目、产品类别划分、临床评价要求、产品标准编制说明、规范性引文等,这些指标无法都通过检测方式予以验证。 ③很多产品因为注册产品标准中引用标准的变化,必须办理变更重新注册,导致整体注册工作较为被动。基于上述原因,在新版条例(2014 国务院令650 号)修订过程中,引入了产品技术要求的概念,用以代替原来的注册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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