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委托加工程序(省局审批)

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委托加工程序(省局审批)
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委托加工程序(省局审批)

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委托加工程序(省局审批)

许可项目名称: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委托加工

法定实施主体: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依据:

《关于加强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安〔2002〕84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总时限:自受理完成之日起14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间和技术审评时间)。

受理4个工作日

技术审评14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

审核8个工作日

复审2个工作日

审定2个工作日

制作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

送达3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

受理范围:委托方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企业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委托加工由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

许可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药品委托生产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委托加工的报告(用正式文件):内容至少包括申请事项、委托双方的概况、委托加工原因;《药品委托生产申请表》:委托方所在地设区市局签署意见;

2.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委托方和受托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委托加工提取物对应制剂产品生产批件及质量标准,执行试行标准且到期的,提供转正后的标准,未能如期转正的,提供试行标准转正受理通知书,并正要用正式文件予以说明原因;

5、委托加工产品中药提取物的含量测定或指纹图谱等可控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起草说明;详细的提取工艺及溶媒用量、提取时间、提取物收得率范围等工艺参数;三批中药提取物检验原始记录(含图谱及照片等)和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6、委托加工合同(集团内部中药生产共用前处理和提取车间须提供集团批准文件)复印件: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体规定双方在委托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7、受托方所在设区市局出具的现场考核报告:受托方是否具备与所受托提取的提取物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和能力,以及质检机构、检测设备等质量保证体系;试制的三批中药前处理和提取批生产记录是否真实),跨省委托的,由受托方所在地省局出具意见;

8、委托方所在地设区市局对申请材料的审查意见(重点审查提取物含量测定或指纹图谱等可控的质量标准、生产和质量技术文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防止污染的措施等);

9、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性保证的自我声明(该声明在省局办事指南处下载);

10、申请事项如果不是企业法人来办理,则要出具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1、省局认为应该补充的其它相关材料。

延期办理的,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药品委托生产申请表》:委托方和受托方所在地设区市局签署意见;

2、受托方设区市局出具对受托方在委托生产期间的监督检查情况:内容至少包括委托期间生产提取物的批次和数量,质量情况如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受托方是否具备与所受托提取的提取物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和能力,以及质检机构、检测设备等质量保证体系;跨省委托的,由受托方所在地省局出具意见;

3、委托方设区市局出具的意见:委托提取期间,入库提取物的批次和数量,是否对提取物进行检验,并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生产成制剂的批次和数量,质量情况如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

4、申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延期委托加工的报告:内容至少包括申请事项、委托双方的概况、延期委托加工原因;

5、委托方和受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6、委托加工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体规定双方在委托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7、前次委托生产期间,生产、质量情况的总结:在上次委托生产期间,委托提取的数量,生产成制剂的数量,提取物和制剂质量管理的情况以及质量情况(要求用正式文件写) 。

8、与前次《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委托生产批件》发生变化的证明文件:在上次委托生产期间,如委托方或受托方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等发生了变化,则提供变更后的证明文件;

9、委托加工提取物对应制剂产品生产批件及质量标准,执行试行标准且到期的,提供转正后的标准,未能如期转正的,提供试行标准转正受理通知书,并正要用正式文件予以说明原因;

10、委托加工产品中药提取物的含量测定或指纹图谱等可控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起草说明;详细的提取工艺及溶媒用量、提取时间、提取物收得率范围等工艺参数;

11、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性保证的自我声明(该声明在省局办事指南处下载)

12、有关申请事项如果不是企业法人来办理,则要出具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3、省局认为应该补充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意:1、《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办理延期生产的品种资料要求重新申请;委托生产合同终止的,委托方应当及时办理《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的注销手续;

2、初次委托办理顺序是:先报省局受理中心审查,再转审评中心进行技术审评,最后转省局安监处审批;延期委托办理程序是:先省局受理中心审查,再省局安监处审批。

3、初次办理和延期办理的材料省局一式一份,报委托方和受托方所在地设区市局一份。

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每份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岗位责任人:省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业务资料签收单》交与申请人,并当日将申请材料转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安全监管处审核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于3个工作内将《补正材料通知书》和申请材料返至受理人员,并与受理人员双方签字;受理人员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的次日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并在《补正材料通知书》上记录告知时间、告知方式。

4、经补正资料后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经补正资料后仍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载明其理由,将《不予受理通知书》和全部申报资料一并退回申请人。

5、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所属审查机关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6、《受理通知书》、《业务资料签收单》、《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省局受理专用章,注明日期。

7、对已受理的申请,应及时将《受理通知书》、《业务审批工作流程单》和全部申报资料一并转药品审评中心技术审查人员,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时限:4个工作日

二、技术审评

标准:

1、委托和受委托加工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是药品生产证照齐全的合法企业;受托方具有相应的生产和质量保证条件;委托方应制定提取物含量测定或指纹图谱等可控的质量标准、生产和质量技术文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防止污染的措施等。

岗位责任人:药品审评中心技术审查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关于加强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对企业现场进行检查)。

2、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出具《补充资料通知书》,并载明应补充的全部资料内容。

3、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审评意见,将材料移交省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人员,交接双方在《行政许可移送表》上签字。

4、省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人员应当即将全部资料转送省局安全监管处审核人员,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时限:14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

三、审核

标准:

1、委托和受委托加工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是药品生产证照齐全的合法企业;

2、受托方具有相应的生产和质量保证条件。

岗位责任人:安全监管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对药品审评中心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2、确认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必要时勘察现场。

4、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审核意见,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一并转复审人员。

5、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予许可的意见和理由,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一并转复审人员。时限:8个工作日

四、复审

标准:

1、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3、资料审查意见的确认。

岗位责任人:安全监管处分管处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对审核人员移交的申请材料、许可文书进行复审。

2、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提出复审意见,将申请资料和复审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

3、部分同意或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提出复审意见,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五、审定

标准:对复审意见的确认,签发审定意见。

岗位责任人:省局分管局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对复审人员移交的申请材料、许可文书进行审定。

2、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签署审定意见,将申请资料和审定意见一并转安全监管处审核人员。

3、部分同意或不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将申请资料和审定意见一并转安全监管处审核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六、制作行政许可决定

标准:

1、审核、复审、审定人员在许可文书上的签字齐全;

2、全套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3、许可文书符合公文要求;

4、《行政许可决定书》与证件内容一致;

5、留存归档的材料齐全、规范;

6、对不同意委托加工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

岗位责任人:安全监管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药品安监处审核人员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省局印章。

2、将许可结果告知省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受送达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七、送达

标准:

1、通知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和《受理通知书》,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及时通知申请人许可结果,并要求申请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注明日期。

岗位责任人:省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送达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负责通知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和《受理通知书》,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注明日期;

2、将行政许可决定抄送有关单位和部门,并在省局网上公布。

时限:3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

(医疗药品)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委托加工

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委托加工 协议书 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委托加工协议协议编号: 合同履行地: 签订本合同的双方: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规定,委托加工双方保证实施委托加工的合法性,充分考虑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委托方和受托方对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委托加工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生产品种明细、批准文号及委托内容 一、委托时限及生产范围 由于委托方一年的生产计划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本协议范围指在2011年11月14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由委托方提出的生产计划,经受托方同意可安排进行的生产委托。 三、委托方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负责委托申请、委托延期申请、委托期间的生产质量情况总结、负责组织委托生产期间进行的相关检查工作。

2对委托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加工品种的批准文号证件的真实性及时效性负责,并向受托方提供复印件。 3负责成立审计小组,对受托方通过GMP认证资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设备,公共配套工程是否符合委托生产品种工艺需要进行审计,并将审计记录、报告及受托方资格证书复印件存档。审计报告复印件给受托方一份。 4提供委托加工管理的程序文件。 5负责委托加工品种的风险评估,对高风险环节制定控制方案并组织受托方实施。 6负责下达季度生产计划,提前通知受托方做好前处理及提取加工的准备工作。7负责向受托方提供所需委托前处理与提取的品种生产工艺、中间品(前处理及提取)的质量标准,产品贮存周期及特殊要求、委托加工产品的物料交接管理规程 8负责提供委托生产品种所有前处理及提取加工所需的药材、中药饮片、有机溶剂,并及时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书。对中药材的数量与受托方共同监督入帐。对因中药材原料质量,产地等情况引起的收率及成品质量问题负责并组织解决。9负责对委托加工品种的生产质量相关的文件对受托方进行培训并考核。培训及考核记录复印件提供给受托方。 10负责安排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对委托生产的前处理及提取所有过程进行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委托方派出的监控人员应遵守受托方生产现场的有关管理制度,并按协议规定的生产工艺规程、操作SOP及质控要求进行监控,填写监控记录。有不同意见双方车间质监员协商解决。重大歧见及时向甲、乙双方质量负责人报告。甲、乙双方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协商并在书面报告上签署处理意见

中草药提取方法——溶剂提取法

⑴溶剂提取法原理及常用溶剂溶剂提取法是根据中草药中各种成分在溶剂中的溶解性质,选用对活性成分溶解度大,对不需要溶出成分溶解度小的溶剂,而将有效成分从药材组织内溶解出来的方法。当溶剂加到中草药原料(需适当粉碎)中时,溶剂由于扩散、渗透作用逐渐通过细胞壁透入到细胞内,溶解了可溶性物质,而造成细胞内外的浓度差,于是细胞内的浓溶液不断向外扩散,溶剂又不断进入药材组织细胞中,如此多次往返,直至细胞内外溶液浓度达到动态平衡时,将此饱和溶液滤出,继续多次加入新溶剂,就可以把所需要的成分近于完全溶出或大部溶出。中草药成分在溶剂中的溶解度直接与溶剂性质有关。运用溶剂提取法的关键,是选择适当的溶剂。溶剂选择适当,就可以比较顺利地将需要的成分提取出来。选择溶剂要注意以下三点:①溶剂对有效成分溶解度大,对杂质溶解度小;②溶剂不能与中药的成分起化学变化;③溶剂要经济、易得、使用安全等。选用什么样的溶剂提取中药成分,取决于溶剂的性质和被提取成分的化学结构及溶解性。溶剂可分为水及酸水或碱水。亲水性有机溶剂、亲脂性有机溶剂。根据“相似相溶原理”,欲提取亲脂性成分应选用亲脂性溶剂,欲提取亲水性成分则选用水及亲水性溶剂。应注意的是乙醇、甲醇虽然属于亲水性溶剂,它们可与水随便混溶,但很多亲脂性成分可溶于乙醇、甲醇,所以乙醇或甲醇溶液中既有水溶性成分,也有很多脂溶性成分。乙醇或甲醇中可加入水配成不同浓度的乙醇或甲醇,根据提取成分的情况可选用适当浓度的醇进行提取。⑵提取方法用溶剂提取中药成分,常用浸渍法、渗漉法、煎煮法、回流提取法、连续提取法等。同时,原料的粉碎度、提取时间、提取温度、设备条件等因素也都能影响提取效率,必须加以考虑。①浸渍法:浸渍法是将处理过的药材,用适当的溶剂在常温或温热(60~80℃)的情况下浸渍以溶出其中成分。本法适用于有效成分遇热易破坏以及含多量淀粉、树胶、果胶、粘液质的中药的提取。比较简单易行,但浸出率较差,特别是用水为溶剂,其提取液易于发霉变质,须注意加入适当的防腐剂。②渗漉法:渗漉法是将中草药粉末装在渗漉器中,不断添加新溶剂,使其渗透过药材便可认为基本上已提取完全。在大量生产中常将收集的稀渗淮液作为另一批新原料的溶剂之用。本法浸出效率较高,浸出液较澄清,但溶剂消耗量大、费时长、操作仍嫌麻烦。③煎煮法:煎煮法是我国最早使用的传统的浸出方法。所用容器一般为陶器、砂罐或铜制、搪瓷器皿,不宜用铁锅,以免药液变色。直火加热时最好时常搅拌,以免局部药材受热太高,容易焦糊。有蒸汽加热设备的药厂,多采用大反应锅、大铜锅、大木桶,或水泥砌的池子中通入蒸汽加热。还可将数个煎煮器通过管道互相连接,进行连续煎浸。此法简便,药中大部分成分可被不同程度地提出,但含挥发性成分及有效成分遇热易破坏的中药不宜用此法,对含有多糖类中药,煎煮后,药液比较粘稠,过滤比较困难。④回流提取法:应用有机溶剂加热提取,需采用回流加热装置,以免溶剂挥发损失。小量操作时,可在圆底烧瓶上连接回流冷凝器。溶剂浸过药材表面约1~2cm。在水浴中加热回流,一般保持沸腾约1小时放冷过滤,再在药渣中加溶剂,作第二、三次加热回流分别约半小时,或至基本提尽有效成分为止。此法提取效率较冷浸法高,大量生产中多采用连续提取法。但受热易破坏的成分不宜用此法,且溶剂消耗量仍大,操作亦麻烦。⑤连续提取法:为了弥补回流提取法中需要溶剂量大、操作较烦的不足,可采用连续提取法。实验室常用脂肪提取器或称索氏提取器。应用挥发性有机溶剂提取中草药有效成分,不论小型实验或大型生产,均以连续提取法为好,而且需用溶剂量较少,提取成分也较完全。连续提取法,一般需数小时才能提取完全。提取成分受热时间较长,遇热不稳定易变化的成分不宜采用此法。上述几种为提取中药的传统方法,存在的缺点主要有:(1)煎煮法有效成份损失较多,尤其是水不溶性成份;(2)提取过程中有机溶剂有可能与有效成分作用,使其失去原有效用;(3)非有效成分不能被最大限度的除去,浓缩率不够高;(4)提取液中除有效成分外,往往杂质较多,尚有少量脂溶性成分,给精制带来不利;

中药提取方法汇总

综述中药提取方法 摘要以中药提取方法的本质和影响提取作业的因素为理据,分析国内中药厂提取方法 关键词中药提取方法 1前沿 近年来有关中药提取方法的论述有很多,然而有效成分的提取率仍然是现今国内中药制药工业现代化的瓶颈。尽管近年来国内在中药提取生产中推出了一些新工艺,如超声场强化提取、微波提取、超临界流体提取等,但当下的主流仍是浸提技术。浸提技术是应用溶剂提取固体原料中某一或某类成分的提取分离操作,又称固液萃取。目前在中药生产过程中,常用的中药浸提方法有煎煮法、浸渍法、渗漉法、回流法、水蒸气蒸馏法等。 面对众多中药提取方法如何抉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它牵涉到生产设备和生产条件等许多因素。加上如今中药提取的规模较大,尤其考虑到连续生产,即使在实验中取得成果,在实际情况下还要经过长时间的实践检验。还有前面提到过的提取新工艺,其提取物往往是化学结构明确的物质,与传统中药生产完全是两回事,所以生产传统中药的厂家下不了决心去尝试新工艺,生产者情愿随大流,以避免风险。 提取方法的不同,提取等量有效成分所需原料和能源

也不尽相同,资源和能源对世界经济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影响越来越被重视。可持续发展经济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概念已经被全世界广泛认同,中国也不例外。在市场竞争激烈异常的今天,生产成本的控制就是企业的生命,而对世界能源价格上涨的现实,生产者应该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中药生产厂家必须努力挑选出最好的中药提取方法,改变目前中药提取效率低、高能耗、高污染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2选择原则 和所有的工程项目一样,选择中药提取方法必要考虑的条件也是:被处理物料的性质、数量,产品的价值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现实的设备安装场地,生产成本的控制,投资的预算。所追求的目标也是最高的投资回报率,最低的能耗,最简单的操作,最理想的提取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提升本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舍此不会有 良好的后果。 3中药提取本质 中药提取本质上是一种固液萃取作业,任何化工原理教科书和化工手册对固液萃取的机理都有详尽的阐明。为了便于分析国内中药厂现有提取装置的状况,有必要将其与中药提取有关的结论摘录于此。

委托生产合同模板

委托生产合同模板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复方丹参片、感冒灵颗粒前处理与提取委托乙方进行生产,为规范 生产过程控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延长委托生产协议,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生产的药品名称、质量标准: 复方丹参片(丹参的提取) 《复方丹参片丹参浸膏粉内控质量标准》 液体药用塑料桶或不锈钢桶 感冒灵颗粒浸膏 《感冒灵颗粒浸膏内控质量标准》 二、委托生产时间: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日期为准。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拟委托生产品种 的批准文号。 2、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评估,对乙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 情况进行详细考查,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保证遵照GMP的原则和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受托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委托生产药品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生产工 艺等所有必要的资料,并应让乙方充分了解与产品相关的各种问题,以使乙方能够按 药品注册批准和其它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生产。 5、甲方根据制剂生产情况每月25日前向乙方书面提出下月生产计划。 6、甲方负责委托生产所需原料、中药材的采购、检验、留样及批准放行使用。 7、甲方严格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8、甲方应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用于预定用途,并负责最终生产的产品(成品)的质量和销售。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药品GMP证书》。 2、乙方应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具有适当资质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以顺利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工作。 3、乙方生产委托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4、乙方生产的委托产品所使用的容器应与甲乙双方商定的一致,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数量等内容。 5、乙方应确保发运给甲方的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并经乙方质量负责人批准放行。 6、乙方应妥善保存委托生产产品的生产、检验、物料等记录及样品,确保甲方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当出现产品质量投诉或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时,甲方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7、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8、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销售甲方的产品。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应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准时完成甲方委托加工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执一份,生产技术部留存一份,申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份。 2、委托费用另行文规定。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药提取方法大全

中药提取方法大全 第二章中药浸提技术一、概述………………………………………………………11 二、各提取方法的适用性……………………………………12 三、设计中药浸提工艺时应考虑哪些方面…………………13 四、煎煮 法……………………………………………………14 五、浸渍 法……………………………………………………18 六、渗漉 法……………………………………………………19 七、回流 法……………………………………………………20 八、水蒸汽蒸馏法……………………………………………21 九、半仿生提取 法……………………………………………23 十、超声波提取 法……………………………………………23 十一、浸提生产时遇到的问题………………………………24 十二、中药浸提设 备…………………………………………25 十三、超临界流体萃 取………………………………………26 十四、微波萃 取………………………………………………30 一、概述浸提技术是应用溶剂提取固体原料中某一或某类成分的提取分离操作又称固液萃取。目前在中药生产过程中常用的中药浸提方法有煎煮法、浸渍法、渗漉法、回流法、水蒸汽蒸溜法等。近年来新方法新技术也不断涌现和广泛应用如半仿生提取法、旋流提取法、加压逆流提取法、酶提取法及超临界流体萃取技术、超声提取技术、微波萃取技术及高速逆流色谱提取技术等。确定某一组方的浸提工艺时必须进行工艺条件的优选设计以将有效成分及辅助成分最大限度地浸提出来无效成分及药材组织物尽可能地少提出来。常用的方法有正交设计法和均匀设计法。浸提设备按其操作方式可分为间

歇式、半连续式和连续式。常用设备有多能提取罐、球形煎煮罐、连续提取器、渗漉柱、微波萃取罐和超临界流体萃取器等。二、各提取方法的适用性 1、煎煮法用水作溶剂将药材加热煮沸一定的时间以提取其所含成分的一种方法。适用于有效成分能溶于水且对湿热稳定的药材。 2、浸渍法用定量的溶剂在一定温度下将药材浸泡一定的时间以提取药材成分的一种方法。适用于黏性药物、无组织结构的药材、新鲜及易膨胀的药材、价格低廉的芳香性药材。不适于贵重药材、毒性药材及高浓度的制剂。 3、渗漉法是将药材粗粉置于渗漉器内溶剂连续地从渗漉器上部加入渗漉液不断地从下部流出从而浸出药材中有效成分的一种方法。该法适用于贵重药材、毒性药材及高浓度的制剂也可用于有效成分含量低的药材的提取。 4、回流法是以乙醇等易挥发的有机溶剂提取药材成分其中挥发性成分被冷凝重复回流到浸出器中浸提药材这样周而复始直至有效成分回流提取完全时为止。该法适用于热稳定药材的提取。 5、水蒸汽蒸馏法是应用相互不溶也不起化学反应的液体遵循混合物的蒸汽总压等天该温度下各组分饱和蒸汽压即分压之和的道尔顿定律以蒸馏的方法提取有效成分该法适用于具有挥发性、能随水蒸汽蒸馏而不被破坏、与水不发生反应、又难溶或不溶于水的化学成分的提取、分离。 6、超临界流体提前取法该法是将临界状态下的流体如CO2以一定温度下通入提取器中可溶组分溶解在超临界流体中并且随同该流体一起经过减压阀降压后进入分离器溶质从气体中分离出来。超临界流体与提取物分离后经压缩后可循环再使用。该法主要适用于挥发性成分和脂溶性成分的提取以及“热敏性”成分的提取。三、设计中药浸提工艺时应考虑哪些方面首先应考虑的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提取得到起药效作用、能发挥临床疗效的物质基础即有效成分、有 效部位或提取物同时最大限度地除去无效杂质。具体是根据处方组成及所含主要成分性质选择提取溶剂及提取方法分析是单味还是复方该方君、臣、佐、使的配伍和药性特点找出组方各药材所含众多成分中具生物活性的药效成分或主要指标

委托生产协议标准合同范本

编号:WT-2021614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生产协议标准合同范本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hree counterparts, all of which are considered as originals and of the same effect.

[标签:titlecontent]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复方丹参片、感冒灵颗粒前处理与提取委托乙方进行生产,为规范生产过程控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延长委托生产协议,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生产的药品名称、质量标准: 复方丹参片(丹参的提取) 《复方丹参片丹参浸膏粉内控质量标准》 液体药用塑料桶或不锈钢桶 感冒灵颗粒浸膏 《感冒灵颗粒浸膏内控质量标准》 二、委托生产时间:以____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日期为准。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拟委托生产品种的批准文号。 2、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评估,对乙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考查,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保证遵照G的原则和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受托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委托生产药品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所有必要的资料,并应让乙方充分了解与产品相关的各种问题,以使乙方能够按药品注册批准和其它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生产。 5、甲方根据制剂生产情况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书面提出下月生产计划。 6、甲方负责委托生产所需原料、中药材的采购、检验、留样及批准放行使用。 7、甲方严格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8、甲方应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用于预定用途,并负责最终生产的产品(成品)的质量和销售。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药品G证书》。 2、乙方应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具有适当资质和实践经验的

委托生产合同新整理版参考文本

委托生产合同新整理版参 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委托生产合同新整理版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委托生产合同范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复方丹参片、感冒灵颗粒前处理与提 取委托乙方进行生产,为规范生产过程控制,根据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着平等、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 意签订如下延长委托生产协议,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生产的药品名称、质量标准: 复方丹参片(丹参的提取) 复方丹参片丹参浸膏粉内控质量标准》 液体药用塑料桶或不锈钢桶

感冒灵颗粒浸膏 感冒灵颗粒浸膏内控质量标准》 二、委托生产时间: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日期为准。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拟委托生产品种的批准文号。 2、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评估,对乙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考查,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保证遵照GMP的原则和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受托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委托生产药品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所有必要的资料,并应让乙方充分了解与产品相关的各种问题,以使乙方能够按药品

中药代加工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药代加工合同 篇一:药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生产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制药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自主开发的中药小柴胡颗粒(规格:每袋装10g。因甲方生产中药提取能力、规模较小,乙方具备中药提取生产设备、规模较大。为了有效的利用生产资源,实现企业间优势互补,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小柴胡颗粒提取物等(以下简称提取物)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取物的质量、承担该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提取物供生产小柴胡颗粒药品使用,年委托加工药材50吨左右。 2、向乙方提供提取物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技术文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派出质量技术人员,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

提取物的质量,保留提取批生产记录原件以便追溯。 3、按合同规定(另订)支付委托加工费用。 4、提前向受托方提供生产计划和原药材,原药材由甲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确保各味原料质量符合规定,并按计划及时到位。 5、提取物由甲方检验,检验合格的提取物由甲方到乙方提货。 6、甲方负责最终产品的销售,承担该产品的经济责任,对产成品的质量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药提取车间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2、按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标准验收原料,按委托方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3、在生产过程中应按委托方技术人员的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委托方要求,生产批记录原件交委托方保存。 4、按委托方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按时交货。 5、不得向外泄露委托方提供的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技术秘密,不得将加工业务转交第三方。 三、结算方式和委托期限 1、结算方式:按市场能源,人工成本变动等情况另行

中药前提取工艺

中药深加工工艺3.2.1主体工艺简述 我国中药生产工艺技术已从传统的作坊式加工工艺向现代化生产方式过渡,制药技术上已经形成适宜中药功效及成分特点的提取、分离、浓缩、纯化、精制、干燥、成型等较为先进成熟的工艺和设备。中药的剂型也由传统的丸、散、膏、丹、汤等发展到片剂、胶囊、颗粒剂、气雾剂、注射剂等现代化制药的主要经典剂型。 ⑤炮制:炮制可使药材增强疗效、缓和药性、矫正气味、保存药效、便于粉碎等。中药品种繁多,炮制方法也因药而异,大体可归纳为5类,即修制、水制、火制、水火共制和其它方法(不水不火制),其工艺有炒、炙、煅、蒸、煮、炖等,根据作用辅料不同,又有不同的炮制方法,如在炙法中有酒炙、醋炙、蜜炙、姜炙、药汁炙等。 (2)后加工阶段

后加工阶段是提取出药物的有效成分,通过物理过程制成不同的中成药剂型,主要包括水提、醇提、浓缩、制剂等。 (3)中成药生产过程及产污特点 提取全成分,药用机理复杂;生产过程产污节点多,单个节点产污量小,产污过程主要集中在前处理阶段;药渣产生量大,有机污水浓度较高。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冲洗废水、溶剂提取工艺有机废气和废渣。其废水中所含污染成分是粗药材洗涤工程中产生的泥沙和少量药材成分, 中药材经饮片工序加工后的饮片(生药)供提取工序使用。中药材前处理提取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见下图:

图3-3 胶囊剂工艺流程产污节点图 胶囊剂生产工艺选用国内外成熟的制粒工艺,设备选用一步制粒机和先进 取药液经桶装运输至口服液车间,经压滤后泵入配液罐,与加入的水与淀粉等

辅料减半均匀后,通过管道输送至灌封车间,经全自动灌封机灌装封口。最后通过蒸汽灭菌、灯检、包装、入库。 该工艺在清膏压滤阶段会产生少量废渣,灯检工段会出现微量的不合格产品,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弃包装材料。 3.2.1.4熊胆粉生产工艺流程 该工序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见下图。

委托生产合同模板(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委托生产合同模板(示范合同) 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

委托生产合同模板(示范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复方丹参片、感冒灵颗粒前处理与提取委托乙方进行生产,为规范生产过程控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延长委托生产协议,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生产的药品名称、质量标准: 复方丹参片(丹参的提取) 《复方丹参片丹参浸膏粉内控质量标准》 液体药用塑料桶或不锈钢桶 感冒灵颗粒浸膏 《感冒灵颗粒浸膏内控质量标准》

二、委托生产时间: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日期为准。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拟委托生产品种的批准文号。 2、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评估,对乙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考查,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保证遵照GMP的原则和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受托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委托生产药品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所有必要的资料,并应让乙方充分了解与产品相关的各种问题,以使乙方能够按药品注册批准和其它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生产。 5、甲方根据制剂生产情况每月25日前向乙方书面提出下月生产计划。 6、甲方负责委托生产所需原料、中药材的采购、检验、留样

中药有效成分的提取方法包括

中药有效成分的提取方法包括: 1.溶剂提取法:选择一个适当的溶剂将中药里面的有效成分提取出来。 (1)常用提取溶剂:石油醚、正己烷、环己烷、苯、氯仿、乙酸乙酯、正丁醇、丙酮、乙醇、甲醇、水。(极性小→极性大) (2)提取溶剂的特殊性质:石油醚:是混合型的物质;氯仿:比重大于水;乙醚:沸点很低;正丁醇:沸点大于水。 ①亲脂型溶剂与亲水型溶剂:石油醚、正己烷、环己烷、苯、氯仿、乙酸乙酯、正丁醇与水混合之后会分层,称为亲脂型溶剂;丙酮、乙醇、甲醇与水混合之后不分层,称为亲水型溶剂。 ②不同溶剂的符号 (3)选择溶剂:不同成分因为分子结构的差异,所表现出的极性不一样,在提取不同级性成分的时候,对溶剂的要求也不一样。 1)物质极性大小原则: ①含C越多,极性越小;含O越多,极性越大。 ②在含O的化合物中,极性的大小与含O的官能团有关:含O官能团所表现出的极性越大,此化合物的极性越大。 ③与存在状态有关:游离型极性小;解离型(结合型)极性大。 2)选择溶剂原则:相似相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提取方法: 1)浸渍法:不用加热,适用于热不稳定化学成分,或含有大量淀粉、树胶、果胶、黏液质的成分提取。缺点:效率低、时间长。 2)渗漉法:不用加热,缺点:溶剂消耗量大、时间长 3)煎煮法:使用溶剂为水,适用于热稳定的药材的提取。缺点:不是用于含有挥发性或淀粉较多的成分的提取;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提取。 4)回流提取法与连续回流提取法:使用溶剂为有机溶剂。 回流提取法有机溶剂消耗量大;连续回流提取法溶剂消耗量少,节省了溶剂,缺点:加热时间长,对热不稳定的成分在使用此法时要十分小心。 5)超声波提取法:提取效率高;对有效成分结构破坏比较小。 6)超临界流体萃取法:CO2萃取。特点: ①不残留有机溶剂,萃取速度快、收率高,工艺流程简单、操作方便。 ②无传统溶剂法提取的易燃易爆危险;减少环境污染,无公害;产品是纯天然的。 ③因萃取温度低,适用于对热不稳定物质的提取。 ④萃取介质的溶解特性容易改变,在一定温度下只需改变其压力。 ⑤可加入夹带剂,改变萃取介质的极性来提取极性物质。 ⑥适于极性较大和分子量较大物质的萃取。 ⑦萃取介质可以循环利用,成本低。 ⑧可与其他色谱技术连用及IR、MS联用,高效快速的分析中药及其制剂中的有效成分。 2.非溶剂提取法 (1)水蒸气提取法:适用于具有挥发性的、能随水蒸气蒸馏而不被破坏,且难溶或不溶于水的成分的提取。 (2)升华法:具有升华性质的成分提取。 提取方法:溶剂法、水蒸气蒸馏法、升华法。溶剂法最为常用。

药品委托加工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委托加工合同

编号:FS-DY-20650 药品委托加工合同 药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有限公司 本合同是根据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委托生产协议书》(已经在南通市公证处取得公证并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而签订的有关委托生产的具体实施细则,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下:一:加工的范围 1、加工仅限于甲方的产品****颗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xx00**)。 2、加工的工艺范围仅限于该产品整个生产工艺中的提取物浓缩浸膏部分。 3、乙方交付甲方的加工产品定名为“****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以下简称“提取物浸膏。

二: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 1、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要求为准,详见《附件一》。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生产,生产工艺详见《附件二》,乙方必须交付符合《附件一》质量要求的提取物浸膏给甲方。 3、乙方生产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可派人指导乙方生产,直到生产结束。三:提取物浸膏的包装要求 1、提取物浸膏内包装采用双层塑料袋扎口包装。 2、提取物浸膏的外包装采用不锈钢桶(由甲方提供)包装。 四:价格 加工费用按照加工时的工资状况、能源及溶剂价格单独测算,药材加工从提取到提取物浸膏的加工费以每公斤生药材壹拾陆元五角人民币计算。 本次加工药材kg,合计元人民币。五:付款方式 1、甲方采购药材到乙方,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的检验合格的药材后组织生产。 2、乙方生产结束后通知甲方取样,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进

关于加强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关于加强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药监安[2002]84号 安全监管司(2002-03-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局《关于全面加快监督实施药品GMP工作进程的通知》(国药监安[2001]448号)下发后,为做好中药生产企业实施GMP工作,我局分别在南昌、杭州、长春召开了部分中药生产企业座谈会,充分听取了企业在实施GM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中药GMP 监督实施工作的意见,并组织有关GMP管理人员对反映比较集中的中药前处理和提取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为加强对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的管理,保证中药产品质量,鼓励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保证中药生产企业实施GMP的顺利开展,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中药前处理和提取是中药生产的重要工序,也是保证中成药质量的关键环节。各中药生产企业在GMP改造过程中,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合理设置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 二、新建或改、扩建的中药生产企业,受环境保护等因素限制, 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可在本辖区内异地建立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异地建立中药提取车间的企业,应在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提取物质量。 三、集团内部中药生产企业可共用一个前处理和提取车间,该车间应归属于集团公司内部一个生产企业。共用车间的企业应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措施,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并报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中药提取的监督管理,凡未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管理的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不得单独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 五、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企业可以委托其它已取得药品GMP证书的中药企业进行中药提取加工。委托方应制定提取物的含量测定或指纹图谱等可控的质量标准,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委托加工期间,委托方应派质量技术人员进行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和技术指导,以保证中药提取物和最终成品的质量。同时,委托方应保留中药提取的批生产记录原件,以保证最终成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药品质量的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六、为确保药品质量,中药无菌制剂的提取不得委托加工。 请各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生产企业前处理和提取车间的监督管理,保证中药产品质量。对已通过GMP认证的生产企业应进行监督检查,凡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并报我局安全监管司。在本文件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委托生产合同范本

委托生产合同范本 委托生产是盈利的另一重要途径,对于委托生产合同你是怎样理解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生产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生产合同范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复方丹参片、感冒灵颗粒前处理与提取委托乙方进行生产,为规范生产过程控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延长委托生产协议,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生产的药品名称、质量标准: 二、委托生产时间: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日期为准。 三、甲方责任

及拟委托生产品种的批准文号。 2、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评估,对乙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考查,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保证遵照GMP的原则和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受托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委托生产药品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所有必要的资料,并应让乙方充分了解与产品相关的各种问题,以使乙方能够按药品注册批准和其它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生产。 5、甲方根据制剂生产情况每月25日前向乙方书面提出下月生产计划。 6、甲方负责委托生产所需原料、中药材的采购、检验、留样及批准放行使用。 7、甲方严格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8、甲方应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用于预定用途,并负责最终生产的产品(成品)的质量和销售。 四、乙方责任

及《药品GMP证书》。 2、乙方应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具有适当资质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以顺利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工作。 3、乙方生产委托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4、乙方生产的委托产品所使用的容器应与甲乙双方商定的一致,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数量等内容。 5、乙方应确保发运给甲方的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并经乙方质量负责人批准放行。 6、乙方应妥善保存委托生产产品的生产、检验、物料等记录及样品,确保甲方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当出现产品质量投诉或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时,甲方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7、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8、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销售甲方的产品。 五、违约责任

药品委托生产合同

药品委托生产合同 委托方(甲方):哈尔滨三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哈尔滨天地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如下品种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生产的原因以及委托单位的确定 哈尔滨三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目前的生产能力已经不能满足现有销售的要求。经过对哈尔滨天地药业有限公司的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审核以及对生产车间、质量部、化验室以及相关文件的考察,我公司决定委托哈尔滨天地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咽炎片和活络消痛片的制剂生产,以满足我公司销售的需要。同时我公司已经按照新版GMP要求在道里群利开发区新建厂房,预计到2015年前建成投产并进行GMP认证。 二、委托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以下药品品种: 序号名称规格包装规格批准文号 1 咽炎片0.25g/片每板10片,每盒 4板 国药准字Z 2 活络消痛 片0.35g/片每板12片,每盒 2板 国药准字Z20053769

3 活络消痛 片0.35g/片每板15片,每盒 2板 国药准字Z 4 活络消痛 片0.35g/片每板12片,每盒 3板 国药准字Z 三、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时提供生产品种计划给乙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质量状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有权利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的生产全过程及质量进行指导监督。甲方派遣质检员/工艺员现场监控受托方对委托产品的生产过程。 3、甲方提供委托产品的法定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物料、中间产品、成品质量标准等技术资料。 4、甲方负责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合格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并按照甲方相关的贮存运输要求将原辅料(提取物)运送到乙方贮存。甲方有权利随时检查乙方的原辅料、包材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甲方的要求。 5、甲方对乙方所生产的每一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并留样。待每一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以及辅助记录的复印件到甲方后,甲方审核后填写成品放行单,该批次产品可放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GMP的相关要求以及甲方提供文件对甲方提

中药提取方法大全

一、概述 (11) 二、各提取方法的适用性 (12) 三、设计中药浸提工艺时应考虑哪些方面 (13) 四、煎煮法 (14) 五、浸渍法 (18) 六、渗漉法 (19) 七、回流法 (20) 八、水蒸汽蒸馏法 (21) 九、半仿生提取法 (23) 十、超声波提取法 (23) 十一、浸提生产时遇到的问题 (24) 十二、中药浸提设备 (25) 十三、超临界流体萃取 (26) 十四、微波萃取 (30) 一、概述: 浸提技术是应用溶剂提取固体原料中某一或某类成分的提取分离操作,又称固液萃取。目前在中药生产过程中常用的中药浸提方法有煎煮法、浸渍法、渗漉法、回流法、水蒸汽蒸溜法等。近年来新方法新技术也不断涌现和广泛应用,如半仿生提取法、旋流提取法、加压逆流提取法、酶提取法及超临界流体萃取技术、超声提取技术、微波萃取技术及高速逆流色谱提取技术等。

确定某一组方的浸提工艺时,必须进行工艺条件的优选设计,以将有效成分及辅助成分最大限度地浸提出来,无效成分及药材组织物尽可能地少提出来。常用的方法有正交设计法和均匀设计法。 浸提设备按其操作方式可分为间歇式、半连续式和连续式。常用设备有:多能提取罐、球形煎煮罐、连续提取器、渗漉柱、微波萃取罐和超临界流体萃取器等。 二、各提取方法的适用性: 1、煎煮法:用水作溶剂,将药材加热煮沸一定的时间以提取其所含成分的一种方法。适用于有效成分能溶于水,且对湿热稳定的药材。 2、浸渍法:用定量的溶剂,在一定温度下,将药材浸泡一定的时间,以提取药材成分的一种方法。适用于黏性药物、无组织结构的药材、新鲜及易膨胀的药材、价格低廉的芳香性药材。不适于贵重药材、毒性药材及高浓度的制剂。 3、渗漉法:是将药材粗粉置于渗漉器内,溶剂连续地从渗漉器上部加入,渗漉液不断地从下部流出,从而浸出药材中有效成分的一种方法。该法适用于贵重药材、毒性药材及高浓度的制剂;也可用于有效成分含量低的药材的提取。 4、回流法:是以乙醇等易挥发的有机溶剂提取药材成分,其中挥发性成分被冷凝,重复回流到浸出器中浸提药材,这样周而复始,直至有效成分回流提取完全时为止。该法适用于热稳定药材的提取。 5、水蒸汽蒸馏法:是应用相互不溶也不起化学反应的液体,遵循混合物的蒸汽总压等天该温度下各组分饱和蒸汽压(即分压)之和的道尔顿定律,以蒸馏的方法提取有效成分,该法适用于具有挥发性、能随水蒸汽蒸馏而不被破坏、与水不发生反应、又难溶或不溶于水的化学成分的提取、分离。 6、超临界流体提前取法:该法是将临界状态下的流体如CO2,以一定温度下通入提取器中,可溶组分溶解在超临界流体中,并且随同该流体一起经过减压阀降压后进入分离器,溶质从气体中分离出来。超临界流体与提取物分离

委托生产合同模板文档

2020 委托生产合同模板文档CONTRACT TEMPLATE

委托生产合同模板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复方丹参片、感冒灵颗粒前处理与提取委托乙方进行生产,为规范生产过程控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延长委托生产协议,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生产的药品名称、质量标准: 复方丹参片(丹参的提取) 《复方丹参片丹参浸膏粉内控质量标准》 液体药用塑料桶或不锈钢桶 感冒灵颗粒浸膏 《感冒灵颗粒浸膏内控质量标准》 二、委托生产时间: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日期为准。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拟委托生产品种的批准文号。 2、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评估,对乙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考查,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保证遵照GMP的原则和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受托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委托生产药品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所有必要的资料,并应让乙方充分了解与产品相关的各种问题,以使乙方能够按药品注册批准和其它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生产。 5、甲方根据制剂生产情况每月25日前向乙方书面提出下月生产计划。 6、甲方负责委托生产所需原料、中药材的采购、检验、留样及批准放行使用。 7、甲方严格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8、甲方应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用于预定用途,并负责最终生产的产品(成品)的质量和销售。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药品GMP证书》。 2、乙方应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具有适当资质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以顺利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工作。

方大中药材前处理工艺要求

目的建立中药材前处理工艺规程,使中药材前处理生产规范化,标 准化,保证生产的中药材净料质量稳定、均一和有效。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品种除特殊炮制药材外的所有中药材的拣选、洗润、切制、干燥、粉碎等前处理生产全过程。 责任 生产技术副总经理,质量总监,质量管理部部长,生产管理部部长,生产管理部工艺主管、提取车间主任,提取车间技术员。 标准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 工艺规程的编制及管理规程(SMP.SC-GJ-01) 内容 1.说明: 1.1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品种除特殊炮制药材外的所有中药材 的前处理生产全过程。 1 / 10 1.2 所用中药均为单味处理,每味处理完毕后必须按有关规定清洁、

清场,防止交叉污染。 2.生产工艺流程图: 3. 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 3.1 柴胡 3.1.1 拣选。执行“ZDS-3型多用震动筛标准操作规程”(SOP.SC-SZ-54)进行拣选,除去杂质及残茎。筛网孔径:10目。 3.1.3 清洗。执行“XY-720-1型洗药机标准操作规程” (SOP.SC-SZ-33),进料速度2m/分高压喷淋,洗净。 3.1.3 浸润。执行“RY100-Ⅱ型润药机标准操作规程” (SOP.SC-SZ-34),抽真空至0.09MPa加水至药材上约50mm,浸润2小时。 3.1.4 切制。执行“DQY320多功能切药机标准操作规程” (SOP.SC-SZ-35),切制成2-4mm厚片。 3.1.5 干燥。执行“4-72-2.8带式干燥机标准操作规程”

(SOP.SC-SZ-40),先将机器预热,调整传运速度为12m/hr ,铺料厚度为10~20mm,干燥温度60~80℃。 3.1.5 下料。装入洁净容器内,附标志注明名称、数量、日期、操作者等。入净料库。 2 / 10 3.2板蓝根 3.2.1 拣选。执行“ZDS-3型多用震动筛标准操作规程”(SOP.SC-SZ-54)进行拣选,除去杂质.筛网孔径:10目 3.2.2 清洗。执行“XY-720-1型洗药机标准操作规程”(SOP.SC-SZ-33),进料速度2m/分高压喷淋,洗净。 3.2.3 浸润。执行“RY100-Ⅱ型润药机标准操作规程” (SOP.SC-SZ-34),抽真空至0.09MPa加水至药材上约50mm,浸润3 小时。 3.2.4 切制。执行“DQY320多功能切药机标准操作规程” (SOP.SC-SZ-35),切制成2-4mm厚片。 3.2.5 干燥。执行“4-72-2.8带式干燥机标准操作规程” (SOP.SC-SZ-40),先将机器预热,调整传运速度为8m/hr ,铺料厚 度为10~20mm,干燥温度60~80℃。 3.2.6 下料。装入洁净容器内,附标志注明名称、数量、日期、操 作者等。入净料库。 3.3 大黄 3.3.1 拣选。执行“ZDS-3型多用震动筛标准操作规程”(SOP.SC-SZ-54)进行拣选,除去杂质.筛网孔径:10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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