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节日工资计算方法

公司员工节日工资计算方法
公司员工节日工资计算方法

公司员工节日工资计算方法

公司员工节日工资计算方法

日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加班费计算方法

日工资,小时工资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

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

上述案例案例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300%),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200%)。

几个固定数据说明

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 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时间 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 115=104+11

年终奖缴税计算方法

年终一次性奖金

根据国税发[2020]9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例如,2020年1月份向其员工发放工资24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6000元,应缴个税为:(2400-2000)×5%=20元,由于2400元已超过费用扣除额2000元,则计算年终奖税款时无需再减除差额,则年终奖部分的个税应税所得额为6000元,除以12后为500元,使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部分的应纳税额=6000×5%=300元,该员工当月应交纳个税=20+300=320元。

如果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为1600元,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差额后的余额,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6000-400=5600元,除以12后为466.7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即5600×5%=280元。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特殊计税办法,每个纳税人一年内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采取年终奖分次发放的办法,分次发放的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税。

工资计算方法

日工资计算标准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同样举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 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 目前也有一些实行6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或私人企业不使用21.75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这也可行。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21.75来计算月薪。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正确的应该为“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工资=月薪÷30天×实际出勤天数”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企业。 日工资计算的方法

A、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B、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劳动法律根据: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计件工资是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它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 来计量,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来计算,因此,它是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算的,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 的劳动成果来计算劳动报酬。 计件工资可分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个人计件工资适用于个人能单独操作而且能够制定个人劳动定额的工种;集体计件工资 适用于工艺过程要求集体完成,不能直接计算个人完成合格产品的 数量的工种。 计件工资的显著特点是将劳动报酬与劳动成果最直接、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能够直接、准确地反映出劳动者实际付出的劳动量, 使不同劳动者之间以及同一劳动者在不同时间上的劳动差别在劳动 报酬上得到合理反映。因此,计件工资能够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 计件工资是否合理,关键在于计件单价,计件单价应当按照普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都能够完成的工作量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 准确定,即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 量定额。如确定某个产品的单价,工人日工资为80元÷8小时(最 好是7.5小时左右,我公司按7小时计)工人应当完成产品(工作)量。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 的劳动成果来计算劳动报酬。计件工资是计时工资制的转化形式, 指需按已确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它的一般表现 形式有: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

集体计件工资分配方案

一个装配班组实用的绩效工资方案 ××××××有限公司××× 背景:厂里采用计时和计件两法并用核算工人工资。正常生产产品计件制,非正常、临时任务可计件就计件,不可计件就计时。一条装配生产线,17名员工,岗位不同,技术含量不同、劳动强度不同、熟练程度不同、上班时间也不同,又是集体作业,工资分配采用平均分配常常有纠纷,为此,引入了系数工资制。 具体核算办法如下: 原则:集体计件,绩效包干,系数分配。 工资总额=销售总套数×每套工时价+集体临时工时总额(班组含半数人员以上参加的临时工作) 1.工人工资M=系数K×系数工资含量P+临时工时L—考核工资C 2.系数K的确定 总装班组采用定员定岗管理模式,每位员工每个岗位一个系数,依据每位工人的学历K1、线生产工龄K2、岗位技术含量K3、岗位劳动强度K4、岗位关重度K5、岗位工作总量K0确定系数,具体如下: 系数K=学历K1+线生产工龄K2+岗位技术含量K3+岗位劳动强度K4+岗位关重度K5+职务级别K6+岗位工作总量K0 学历K1:初中及以下为1,高中、技工、中专为2,大专及以上为3 线生产工龄K2:第一个月~第十二个月为1,二年~三年为2,第四年起为3 岗位技术含量K3:高含量为3,中含量为2,低含量为1(通过员工测评)岗位劳动强度K4:高强度为3,中强度为2,低强度为1(通过员工测评)岗位关重度K5:关键岗位为3,重要岗位为2,普通岗位为1(通过员工测评) 职务级别K6:班组长系数,建议5 岗位工作量K0:每一个工作日为1,半日为,单次不足半日按小时折算,节假日或夜晚加班增加20%加权计算,全月累计相加。案例:张三,昨天上班1天8小时,今天上午半天、下午3小时,晚上3小时。那么,张三这两

节假日工资如何计算

节假日工资如何计算 法定休假日的工资应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以底薪1500元为例,日基本工资应为:1500÷21.75=68.97元,小时工资应为:1500÷(21.75×8)=8.62元, 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分别以上班为0、6、8、10个小时为例,来说明当天工资的计算。 上班为0小时,即休息,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0=68.97 上班为6小时,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8.62×3×6=68.97+155.16=224.13 上班为8小时,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8.62×3×8=68.97+206.88=275.85 上班为10小时,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8.62×3×10=68.97+258.6=327.57 所以,如果在法定休假日上班了,你只需要根据上班小时数,算出加班工资,再加上日基本工资,就是你当天应得工资总数。不过 要注意的是,单位在算工资时,一般会把法定休假日算在基本天数中,加班费则另外单列为法定休假日加班费。 以上算法,不包括单位给的其它福利。 1:法定休假日为有薪假,不上班是有日基本工资的,劳动法第 51条规定。 2:法定休假日不允许用补休来调整。不论何种原因,只要在法 定休假日上班了,当天工资,就要按法定休假日上班来计算。

3:每年度的节假日安排,国务院一般会在上一年的公历12月份公布。 4: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 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44条规定。这里的工资报酬是指加班费。 5:法定休假日上班算工资,通俗的说法是,上一天顶四天,或 者上一个小时顶四个小时。 6:法定休假日如果和双休日重叠,双休日要调休到其它时间, 具体调换安排,国务院会在公布年度节假日通知中做出安排。 7:当前实行的法定休假日有11天:1、元旦1天(1月1日),2、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清明节1天(清明当日),4、劳动节1天(5月1日),5、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 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另:休息日是指双休日,星期六和日,不是有薪假,所以双休日加班,只有两倍于基本工资的加班费,休息日是可以调休,或安排 补休的。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 至少休息一日。 法定节假日放假工资照发,法定节假日工作工资按三倍计发。 法定节假日是指国家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时间上分布更均匀

工资计算公式列表

例子:工资计算公式列表 1、本月工作天数按30天计算;一天按小时计算 2、i f 实际工作天数> 10 实际工作天数=30天-请假总天数(含事假、病假、婚假、年假等所有种类)-调休总天数-旷工总天数额else实际工作天数=实际出 勤天数 实际工作天数即为员工当月实际的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 3、基本工资=工资标准×50% 4、房补=工资标准×13% 5、月奖金标准=工资标准×37% 即工资标准(100%)=基本工资(50%)+房补(13%)+月奖金标准(37%) 6、学历加薪: 学历加薪标准: 1)中专及以下学历无学历加薪; 2)大专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3)本科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4)双学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5)硕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6)博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当实际工作天数>20天时,学历加薪=(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系数 (即本月缺勤(含请假、旷工等)天数<10天时,学历加薪不予扣除) ◆当实际工作天数≤20天时,学历加薪=(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系数/30天×实际工作天数 (即本月缺勤天数≥10天时,学历加薪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含入职时间少于20天的新员工) 7、加薪补差=(新工资标准-原工资标准)×(1+学历加薪系数)/30天×实际补差天数 加薪补差适用于工资上浮和转正工资调整的补差,实际补差天数从审批同意的开始调整日期算起至当月最后一天的实际天数。 8、加班工资: 现在公司对加班员工只批准调休,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一栏一般列入的是辞退、离职员工的补薪及上月多扣、错扣的补发。按实际情况核算,无固定公式。 9、事假扣款=(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30天×事假总天数 事假总天数=按天计算的事假数+按小时计算的事假数/小时+按分钟计算的事假数/60分钟/小时 例如:A员工六月份共请了1天3小时零20分钟的事假,则A的事假总天数=1天+3小时/小时+20分钟/60分钟/小时=天当月新员工入职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足天数也按事假计算。

集体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集体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计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量和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计件工资按计件对象不同分为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 集体计件工资是以工作队(组)为计算单位,工资取决于计件单位集体的劳动成果,它是以工作队(组)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乘以计件单价,计算出应得的计件工资总额,然后在班组或工作队内部工人之间根据每个人的技术熟练程度和贡献大小等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 集体计件工资的分配 分配的办法,一般有以下三种: 1、按照本人标准工资分配。即将集体所得的计件工资,按照成员个人日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天数进行分配。其计算公式:个人实得计件工资= 个人日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天数×工资分配系数 其中:工资分配系数= 集体实得计件工资总额/集体应得标准工资总额 集体应得计件工资总额= 工作队(组)生产合格产品数量×计件单价 集体应得标准工资总额= ∑(个人日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天数)例:某生产班组共有甲、乙、丙、丁四名工人,该月生产某产品2000件,

每件计件单价为3元,班组成员日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天数如下表: 根据上式,按下列步骤计算: 1)求集体计件工资总额和集体标准工资总额。 集体计件工资总额= 2000×3 = 6000(元) 集体标准工资总额= (71.70×22)+ (62.14×22)+ (47.80×21)+ (38.24×20)= 4713.08(元) 2、)求工资分配系数。 工资分配系数= 6000÷4713.80 = 1.273 3)计算每个人实得计件工资。 甲实得计件工资= 71.70×22×1.273 = 2008(元) 乙实得计件工资= 62.14×22×1.273 = 1740(元) 丙实得计件工资= 47.80×21×1.273 = 1278(元) 丁实得计件工资= 38.24×20×1.273 = 974(元) 2、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平均分配。它适用于工人技术熟练程度相差不大的情形。其计算公式: 个人实得计件工资= 工资分配系数×个人实际工作天数 工资分配系数=集体实得计件工资总额/集体应得标准工资总额集体实际工作天数= ∑(个人实际工作天数) 按前例,根据公式按下列步骤计算: 1)求集体工作天数。 集体工作天数= 22+22+21+20 = 85(天)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 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2、五一节加班=四倍工资---说法不恰当。 理由如下: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条中有“不低于”三个字。其意思,如企业在这个300%的基础上,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支付员工400%或500%的工资.法律并不禁止。即企业如愿意五一支付员工5倍或6倍工资,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关键是不能低于员工日工资的300%. 因此,五一加班工资=四倍工资是表达不恰当的。正确表述应为五一加班工资≥3倍工资。五一加班期间的全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倍工资。 (2)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大家或一些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误解,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同于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即一般按300%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实际上,很多员工也是这么认为。这是不对的,从法理上讲,是错误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我看了一些网友对五一加班是三倍还是四倍的讨论,关键是大家对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这二个概念没有搞清楚,当然政府部门也没解释清楚。

计件工资加班费如何计算

计件工资加班费如何计算 1、【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报酬标准和劳动定额确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以上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4、计件工作员工的加班工资也是按照上诉原则支付; 5、《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有详细规定。 1)无限计件工资:员工工资收入完全取决于其单位时间内生产合格产品数量的多少和事先规定的不变的计件单价,超额收入不限,亏额损失亦不予补偿。 2)有限计件工资:即对工人个人单位时间所得计件工资收入总额给以一定限制。比较常用的方式:对个人计件工资收入规定最高限额、采用超额累退计件单价、采用可变计件单价。 3)全额计件工资。 4)超额计件工资:又称计时计件混合工资。

5)差额单价计件工资:①两段单价计件。②累进计件。③累进计件。 6)间接计件工资。是对于企业中某些辅助工人实行的一种工资分配形式。 7)经济责任承包计件工资。 8)联质计件工资:即计件工资收入以产品质量好坏为主要的计算依据的工资形式。 9)包工工资。 10)提成工资。 11)产值单价计件工资。 12)最终产品计件工资。 1)计件工资的显著特点是将劳动报酬与劳动成果最直接、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能够直接、准确地反映出劳动者实际付出的劳动量,使不同劳动者之间以及同一劳动者在不同时间上的劳动差别在劳动 报酬上得到合理反映。因此,计件工资能够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 2)计件工资的实行,有助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3)计件工资的计算与分配事先都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在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上有很高的透明度,使得工人对自己所付出的劳动和能 够获得的劳动报酬心中有数,因此,具有很强的物质激励作用。 4)计件工资收入直接取决于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生产合格产品数量的多少,因此可以刺激劳动者从物质利益上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与劳动熟练程度,提高工时 利用率,加强劳动纪律,这对于企业员工素质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都是十分有利的。

集体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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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计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量和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计件工资按计件对象不同分为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 集体计件工资是以工作队(组)为计算单位,工资取决于计件单位集体的劳动成果,它是以工作队(组)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乘以计件单价,计算出应得的计件工资总额,然后在班组或工作队内部工人之间根据每个人的技术熟练程度和贡献大小等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 集体计件工资的分配 分配的办法,一般有以下三种: 1、按照本人标准工资分配。即将集体所得的计件工资,按照成员个人日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天数进行分配。其计算公式: 个人实得计件工资 = 个人日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天数×工资分配系数 其中:工资分配系数 = 集体实得计件工资总额/集体应得标准工资总额 集体应得计件工资总额 = 工作队(组)生产合格产品数量×计件单价 集体应得标准工资总额 = ∑(个人日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天数) 例:某生产班组共有甲、乙、丙、丁四名工人,该月生产某产品2000件, 每件计件单价为3元,班组成员日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天数如下表: 根据上式,按下列步骤计算:

1)求集体计件工资总额和集体标准工资总额。 集体计件工资总额 = 2000×3 = 6000(元) 集体标准工资总额 = (71.70×22)+ (62.14×22)+ (47.80×21)+ (38.24×20)= 4713.08(元) 2、)求工资分配系数。 工资分配系数 = 6000÷4713.80 = 1.273 3)计算每个人实得计件工资。 甲实得计件工资 = 71.70×22×1.273 = 2008(元) 乙实得计件工资 = 62.14×22×1.273 = 1740(元) 丙实得计件工资 = 47.80×21×1.273 = 1278(元) 丁实得计件工资 = 38.24×20×1.273 = 974(元) 2、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平均分配。它适用于工人技术熟练程度相差不大的情形。其计算公式: 个人实得计件工资 = 工资分配系数×个人实际工作天数 工资分配系数 =集体实得计件工资总额/集体应得标准工资总额 集体实际工作天数 = ∑(个人实际工作天数) 按前例,根据公式按下列步骤计算: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 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 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 的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2、五一节加班=四倍工资--- 说法不恰当。 理由如下: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条中有“不低于” 三个字。其意思,如企业在这个300%的基础上,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支付员工400%或500%的工资. 法律并不禁止。即企业如愿意五一支付员工5 倍或6 倍工资,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关键是不能低于员工日工资的300%. 因此,五一加班工资=四倍工资是表达不恰当的。正确表述应为五一加班工资》3倍工资。五一加班期间的全部工资二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倍工资。 (2)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大家或一些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误解,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同于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即一般按300%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实际上,很多员工也是这么认为。这是不对的,从法理上讲,是错误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二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我看了一些网友对五一加班是三倍还是四倍的讨论,关键是大家对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这二个概念没有搞清楚,当然政府部门也没解释清楚。

劳动法规定工资如何计算的.doc

劳动法规定工资如何计算的 劳动法的工资计算的方法 标准的工资指的是每天工作8小时,双休的情况下的工资。日工资是1320/21.75=60.69元,小时工资是60.69/8=7.59元。 工作日加班的工资是正常小时工资的 1.5倍,即你正常工作日的全部工资是60.69+7.59*4.5=94.85元,法定休息日的工资是正常日工资的2倍,即你周六日上班的日工资是121.38元,法定节假日每年11天,每天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3倍,即182.07元。 以2011年9月为例,你的工资总额应该是94.85*21+121.38*8+182.07=3144.96元。 但是这种工作时间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即便需要加班,每天最长3小时,每个月最长36个小时,每周保证劳动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工资的情况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

关于计件工资的计算细则

关于计件工资的计算细则 1.考勤以月26天计算,正常出勤因公司原因计件天数不足26天, 公司补贴:(保底工资/26)×(26-计件天数)。正常出勤月计件工资不足保底工资,公司补贴至保底工资数。 2.个人计件以每月个人实际产量按照考核标准计算。集体计件以月 产量按照考核标准计算后均分,如有缺勤,则缺勤当日产量工资为出勤者均分。如因人手不够公司另派人员顶替,则当日产量工资均分后属于另派人员部分归公司。 3.不同分值的打结超额计算步骤:A.按不同结计件分值计算出实际产 量工资;B.超额部分分段计算:100001-120000部分的计算(0.01×10%)×实际超额结数;120001以上部分的计算(0.01×20%)×实际超额结数;C.应得打结计件工资为A+B 4.塑封,目前定员2人。月完成160000盒,0.00625元/盒。(160000 盒×0.00625×2÷2人)超过160000盒以上部分,0.0125元/盒,以(超额盒数×0.0125元)÷2.5计算,其中0.5作为生产部对塑封员工考核奖励分配。塑封员工封散丝,0.1元/袋计算。 5.制造计件工资以月计算,投料加灭菌(包括筛粉)68元/1000立升, 目前以三人计件,计算方式为:总产量(L)÷1000×68÷3.5,其中0.5作为生产部对制造员工考核奖励分配,可以当月使用也可累积使用。结余部分存放财务。 6.包装,以月集体计算。目前定员3人。按照已定的各包装品种(含

打包)的每箱金额乘相应的包装品种数量。如有员工缺勤,则该员工缺勤日当天的包装数由出勤员工分享。如果做备货应打包而未打包,每箱扣0.1元。 7.集体操作的新员工在未上岗前(除打结工),按照80%享受计件工 资。

集体计件工资实施方案.docx

生产部计件方案 1、制订目的 为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体现多劳多得,劳有所得,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 员工自主管理,从而达到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一线员工(包括高级股长级员工、股长级员工、组长级员工、组员),班组严格按照排单员计划生产,不得挑单、选单 3、职责 3.1 一线部门经理:负责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将考核情况提交人事行政部。 3.2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薪酬的审核。 4、薪酬描述 4.1 薪酬分配形式:根据工作要求,采取计时薪酬与计件薪酬混合工资 4.1.1计时薪酬(新进员工前7 个工作日按照计时薪酬计算,计件员工抽调从事计时工作,按计时薪酬计算) 工资计算方式:计时工时+ 计件工时< 176 小时;则计时工资=基本工资 /21.75天/8小时*计时上班时间+10 元 /班次 +16.5 元 / 班次(每班次按11 小时计算)。 计时工时 +计件工时≥ 176 小时;则计时工资=基本工资 /21.75天/8小时*计时上班时间*1.5+10元/班次+16.5元 / 班次(每班次按11 小时计算,总工时超出176 小时 , 则计时超出部分按上述计算, 未超出部分按<176 小时计算)。

法定节假日上班:补22 小时 / 班次 * 基本工资 /21.75天/8小时 4.1.2计件薪酬 个人计件工资=班组计件总工资* 个人分配权数/ 班组总分配权数。 4.1.3工资结构 工资 =个人计件工资+岗位工资 + 考核工资 +工龄工资 + 夜班补贴 +计时工资

4.1.3.1班组绩效考核系数 考 序A、B、C、D 颜色 目标值 得核评分方式(基权重 号班组考核内容分周础分 100 ) A B 5 车间D颜色期 每超过 0.1个 ≥ 99.1≥≥≥百分点,加5 1≥ 99% 产品合格率20.00%月分,每下降 %98.9%99.2%99.1% 0.1个百分点, 扣 5 分每超 过0.01 个百 分点,减2 ≤≤≤ 分,每下降 2 物料消耗率20.00% ≤ 0.2% ≤ 0.2% 0.15%0.18%0.19%月0.01个百分点, 加 2 分,消耗 安全事故 ( 在公 司内部发生的工 伤事故, A 损失在 1000 元以下, B 320%A0B0C0A0B0C0 A0B0C0 A0B0C0 A0B0C0损失在 1000-4000 元, C 损失为 4000元以 上 当月内部当月内当月内当月内当月内部问题部问题部问题部问题 质量问题投诉次问题允许 20.00%允许 2允许 2允许 2允许 2 4 数 2 次,外次,外次,外次,外次,外 部 0 次 部0次部0次部0次部0次 5 设备人为故障 5.00%00000 人员流失人数 ( 10 天以内 6 员工辞工不做计 算) 7 所辖区域的清洁 程度 8 规范操作 班组绩效系数= 班组得分 /100

按小时算工资的计算方法

按小时算工资的计算方法 日工资是指当月的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 休假日。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 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 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 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 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 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加班费计算案例: 小王每月工资3000元,春节7天都在加班,那么加班费计算如下: 前3天为法定节假日,每天加班费为3000÷21.75×300%; 后4天为双休日调整的,公司可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每天加班费为3000÷21.75×200%; 以上两项总计: 3000÷21.75×300%×3+3000÷21.75×200%×4=2344.83元 本月如无其他加班,工资总计:2344.83+3000=5344.83元 加班费只与“制度计薪日”或日工资有关。

工资计算标准及核算要求

工资计算标准及核算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公司薪资计算公式标准,规范核算流程;按照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及时有效的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工资核算相关事宜;特殊岗位员工或特殊用工形式员工按公司签订的相关用工合同要求核算薪资薪酬。 第三条工资核算原则 一、公司全员工资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月度员工在职异动、考勤、绩效、奖惩、社保、个税等相关数据为依据核算。 二、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需按核算流程要求时间提报月度工资明细表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呈报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以月度为周期核发员工工资,每月15 日发放上月度工资(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第二章工资核算 第四条工资构成及计算公式 一、工资构成: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工龄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其他补贴(住房补贴、外派补贴)-缺勤工资- 罚款-工装扣款-社保代扣- 个税代扣 二、工资计算公式 一)假期工资计算公式,参照《缺勤工资计算标准》相关规定 执行 绩效工资计算公式,参照《绩效考评兑现方案》相关规定

执行。 (三)补贴项目计算公式,参照《各项补贴计算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四)罚款根据各单位下发的处罚通报核算。 (五)社 保代扣及个税代扣按国家及本地相关法规要求核算,属公司代缴代扣部分。 第五条核算工资相关项目流程及要求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标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标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实施情况提出修订建议。第八条本

标准自2012 年8 月工资核算工作起试行。 第九条以往文件与本标准有悖时,以本标准为准。 附件: 1、缺勤工资计算标准 2、绩效考评兑现方案 3 、各项补贴的计算标准 4、各类假期的规定

计件工资怎么核算公式

计件工资怎么核算公式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付工人的计件工资是按产量工时记录的个人或班组完成的 合格完工产品产量乘以计件单价计算的。此外,生产中产生的废品,如果是材料缺陷材废 原因造成的,则按相应的计件单价照付工资,如果是加工失误造成的,不付计件工资。计 算公式为: 应付计件工资=合格品数量+料废品数量×计件单价 如果工人或小组在1个月内加工多种不同产品,而且各种产品的计件单不同时,则分 别按上式计算每种产品的计件工资后汇总即为应付该职工小组的计件工资额。 上述公式中的计件单价,应该是某种产品的定额工时数,乘以制造该种产品所需要的 某种等级工人的小时工资率求得。 实际工作中,计件工资还可以按完成定额工时乘以工时单价经测算确定的小时工资率 计算: 首先,计算月份内完成的各种产品的定额工时数,公式为: 完成定额工时数=∑每种产品完成数量×该种产品单位定额工时 其中产品完成数包括合格产品数量和料废品数量。 其次,根据定额工时数和小时工资率计算应付计件工资,公式为: 应付计件工资=完成定额工时数×工时单价 在企业实行小组集体计件工资时,应按上述方法首先计算出小组应得的计件工资总额,然后在小组成员间进行分配。 1无限计件工资:员工工资收入完全取决于其单位时间内生产合格产品数量的多少和 事先规定的不变的计件单价,超额收入不限,亏额损失亦不予补偿。 2有限计件工资:即对工人个人单位时间所得计件工资收入总额给以一定限制。比较 常用的方式:对个人计件工资收入规定最高限额、采用超额累退计件单价、采用可变计件 单价。 3全额计件工资。 4 超额计件工资:又称计时计件混合工资。 5差额单价计件工资:①两段单价计件。②累进计件。③累进计件。 6间接计件工资。是对于企业中某些辅助工人实行的一种工资分配形式。

生产车间工资计算方法

薪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计件工资二、计时工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计件工资(分为下列两种) 1、定额计算法 对于定额产量,每位员工应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完成。 定额产量以整月计算 计件工资 + 超产计件工资 + 延时计件工资 + 加班计件工资 = 总工资(1)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以当月正常班(除双休日、节假日外)总产量为准 当月正常班总产量大于月定额产量时,以月定额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所得工资为计件工资。 当月正常班总产量小于月定额产量时,以当月总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所得工资为计件工资。 (2)超产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当月正常班总产量大于月定额产量时,所超过的定额产量为超产产量,先由超产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计算出结果,然后乘上倍,所得工资为超产计件工资。 (3)延时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确保定额产量完成的情况下)延时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然后再乘上倍,所得的工资为延时计件工资。 (4)加班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双休日、节假日,分别先由它们的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计算出结果,然

后分别再乘上2倍、3倍,所得工资为加班计件工资。 2、系数计算法 对于定额产量,每位员工应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完成。 1、完成规定的定额系数为:1(系数1为32元) 2、完成任务定额每小时回报为:4元(系数:) 定额产量(系数)以整月计算。 计件工资 + 超产计件工资 + 延时计件工资 + 加班计件工资 = 总工资 (1)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以当月正常班(除双休日、节假日外)总系数为准 当月正常班总系数大于月定额系数时,以月定额系数乘以32元,所得工资为计件工资。 当月正常班总系数小于月定额系数时,以当月总系数乘以32元,所得工资为计件工资。 (2)超产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当月正常班总系数大于月定额系数时,所超过的定额系数为超产系数,先由超产系数乘以32元计算出结果,然后乘上倍,所得工资为超产计件工资。 (3)延时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确保定额产量完成的情况下)延时的系数乘以32元,然后再乘上倍,所得的工资为延时计件工资。 (4)加班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双休日、节假日,分别先由它们的系数乘以32元计算出结果,然后分别再乘上2倍、3倍,所得工资为加班计件工资。 二、计时工资 正常班工资 + 加班工资 = 总工资 每小时基数 = (岗位日工资/8小时) 正常班工资 = 正常班工时×每小时基数 加班工资:8小时以外加班 = 8小时以外工时×每小时基数×倍

月不满勤工资计算方法

21.75天——企业员工工资计算之痛 (2014-04-08 15:16:17) 转载▼ 标签: 分类:劳动争议 21.75天 月工资 加班工资算法 台州律师 赵志强律师 企业员工月工资的计算,各种方法都有,乱象丛生。即便是资深人力资源管理者, 都经常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曾经和很多管理者就此问题交流过,普遍对月工资的计算存在误区。有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或财务人员工作了N年,错了N年。为什么会出现案例中的问题呢?前些天,还看到一专些劳动法律师在微博上“卖关子”,痛下决心理出来供大家分享: 一、“20.83”与“21.75”的由来 说到月工资的计算,必须先简单介绍一下“20.83”与“21.75”的由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的规定,一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20.83天;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 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

“20.83”的用途是什么?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20.83天这一事实,无其他作用。 “21.75”的用途是什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1.75”只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时使用(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 我们可以看出,上述折算办法是以一整年为单位来考虑的,一年365天中减去104个休息日,剩下的261天用人单位都是要支付工资的,包括了一年中的11个带薪法定假日。所以,一个年度中,月平均计薪天数就是261÷12月=21.75天。但是实际上,我们员工每月的实际计薪天数并不是21.75天。21.75仅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 二、所谓正算与反算的究竟是否合理? 现实的一些企业管理者,有依据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的“正算法”,与依据缺勤天数计算的“反算法”之争。但这都是建立在对21.75错误的理解上。 比如: 所谓的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 × 出勤天数” 某员工月薪2175元,按照人社部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即2175÷21.75=100元,这没错对吧?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则其月工资为2175÷21.75×22=2200元。该月请假一天,工资反而比月薪2175多了25元,这合理吗? 所谓的反算法:“工资=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数” 有管理者说,不能这么算,应当倒扣,不能正给,即当月可领工资为2175—2175÷21.75×1=2075元。好,那假设当月员工只出勤1天,缺勤22天,按反算法,则2175-2175÷21.75×22=-25元,可是员工月薪才2175元,等于白干了1天,还要倒贴25元。看到这里,您是不是又想改变主意,想正给了呢?那请问何时又正算法,何时又反算法呢?

最合法工资计算方法

关于解读《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解答时间:2008年11月10日作者:中国总裁培训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0〕8号 【标题】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标准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主题词】劳动工资工时通知 【发文号】劳社部发〔2000〕8号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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