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减灾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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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减灾知识

一、看云状识雷雨:

地球平均每秒钟约有一万次雷电,一年有31亿次的雷电。海南是全国最高雷击区,也是雷击重灾区。据省防雷办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平均每年因雷击造成人员伤亡50多人,并造成大量财产损失。掌握一些雷电常识,主动采取防护措施,就可以防止或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看云状及云的演变及发展也可以帮您预知雷雨天。

如果看到天空中出现了浓而厚的云,且云体庞大,象耸立的高山,顶部呈白色,轮廓模糊,有的有纤维般的结构,底部十分阴暗,常有雨幡下垂。如果没有高山遮挡,云底呈水平状。这种云叫做积雨云,雷雨就是积雨云中形成的。

二、雷暴种类:1.片状雷:云间放电多为片状雷,由于线状雷的闪电被云体遮住,闪电的光照亮了上部的云,闪电呈现片状的亮光。片状雷对空中飞行及地面微电子设备有影响,对其他地面物体影响不大。2.线状雷:云与大地之间的放电(云地间),多以线状形式出现。通常云体的下部带负电,上部带正电,由于云体的负电的感应,使附近的地面感应出大量的正电荷,使地面与云体之间形成强大的电场。3.球状闪电:简称球雷、球闪,民间称滚地雷。是一种彩色的火焰状球体。落下时,声音较小,有时无声,有时发出咝咝的声音,只有遇到物体时才会发出震耳的爆炸声。常沿着建筑物的孔洞,竖井或未关闭的门窗进入室内。

4.联珠状闪电:很少见的一种闪电,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球雷组成。5、蜘蛛闪电:蜘蛛闪电特指在云体的消散阶段或层状降雨阶段,观测到的发生于云底附近具有大范围水平发展,多分叉放电通道的壮观放电现象,这种闪电一般并不经常出现。

闪电按其发生的空间位臵分为云内闪电、云际闪电、云地闪电等,其中云地闪电又分为落地雷、直击雷。它所产生的危害极大,是防雷的主要研究对象。

三、雷灾新特点:人类社会进入电子信息时代,雷灾受灾面已从电力、建筑这两个传统的领域扩展到几乎所有的行业。如与高新技术密切相关的航天航空、国防、通信、计算机、电子、石油化工、金融证券等。雷电已从二维空间入侵变为三维空间入侵到任何角落。从闪电直击和过电压波沿线传输变为空间闪电的脉冲电磁场入侵,无孔不入地造成灾害。防雷工程已从防直击雷、感应雷进入防雷电电磁脉冲。雷灾的主要对象除人畜外,已大量集中在微电子器件设备上。雷电袭击的对象本身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时并不太大。而由此造成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影响就难以估计。因此,雷电的防御已从直击雷防护发展到系统雷电的防护。提高人类对雷电防御的综合能力迫在眉睫。

四、雷电的危害方式:1、直击雷:雷电直接击在地面某一物体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者。其能量大,具有巨大的破坏性。2、感应雷:雷电放

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引起灾害。感应雷又叫二次雷,它对人畜也有较大危害。3、雷电波侵入: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4、雷击电磁脉冲:作为干扰源的直接雷击和如今雷击所引起的效应。其绝大多数是雷电流通过连接导体的干扰,以及磁辐射干扰。5、雷电高电压反击:在遭受直击雷击的物体(金属体、树木、建筑物等),瞬间与大地间存在很高的电压,这一电压对大地相接触的物体(或人畜)发生闪击放电造成危害。

五、如何防止雷电袭击:1、雷雨天气在建筑物附近和室内时,不能停留在楼(屋顶)房屋门窗要关闭好,有条件者,门窗可装金属网罩(网眼不大于4

平方厘米),且要做好接地处理,以防球形闪电入室。2、雷雨天气对钢筋水泥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来说,关闭门窗可以预防侧击雷和球形雷的入侵,雷击时不宜靠近建筑的裸露金属物,如水管、煤气管等,不宜使用淋浴器,远离专门的避雷针引下线。3、在室外遇到雷雨天气,不宜停留在开阔地带或较高突出点处又没有防雷设施的棚、屋、岗亭等低矮建筑物;不宜躲在大树下,千万不要在孤立的电杆、房檐、树木、烟囱下避雨;不要在旷野中打雨伞等金属物;不宜进行户外运动,不把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金属物扛在肩上;不宜在水面或水陆交界处作业;不要在河里游泳或划船,以防雷电过水传到人体;不宜快速开摩托车、骑自行车。4、乡村民房不要随便在屋顶设臵金属天线、晒衣铁线。更不能将晒衣铁线引入室内,或在室内乱拉电源线、电话线、电视天线等金属线。通常情况下,雷电总是沿着这些线路进入室内,如果没有防护设施都会带来危害(如确实需要所引的线路必须距离人体1.5米以外)。5、建筑物上的避雷带(针)只能解决自身的防雷问题,而无法使各种电器,尤其是电视、电话机、电脑等受雷击。雷雨天应特别重视电器设备的防雷。注意以下几点:⑴、雷雨天气时,尽可能地关闭各类家用电器,如电视机、电脑等电器,并拨掉电源、天线插头,以防雷电从线路入侵。危害电器造成火灾或人员伤亡。⑵、打雷时不要开窗户、不要把头或手伸出户外,更不要用手触摸窗户的金属架,以防受到雷击。⑶、雷电交加时,勿打手机或有线电话,应在雷电过后再拨打。以防雷电波沿通信信号线入侵,造成人员伤亡。⑷、一旦有人遭到雷击,应及时进行抢救,停止呼吸时应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并迅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特别提示:a、野外种植、养殖场所人员居住的工棚、铁皮屋和简易建筑等场所,应安装防雷装臵。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近三年来,雷击事故死亡人数占71%发生在上述场所。b、雷雨来临之前,野外作业人员应迅速寻找安全地方躲避,以防万一。

六、单位企业如何防范雷电灾害

1、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2、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计、安装防雷装臵,并由具有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资

质的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后,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3、每年应定期由具有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臵检测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对各场所的防雷设施进行综合检测,评估防雷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否则,应及时整改。比如:储存生产危险化学的行业每年检测两次,通信、金融系统、大型工业企业、学校以及重要场所均需每年检测一次。4、应采用技术和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海南省防雷产品使用登记备案的防雷产品,避免使用非标准防雷产品或“三无”产品,并具有相应防雷资质的单位进行防雷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确保防雷工程质量。5、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的防雷设施有防直击雷、感应雷、雷电波侵入、雷击电磁脉冲等,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部分或多项综合防护的设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6、雷击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七、现代化雷电监测和现代雷电防护措施:㈠、2008年初,我省雷电监测网正式投入使用,加强雷了电灾害的监测、防御工作,使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㈡、现代雷电防护措施1、雷电是发生在因强对流天气而形成的雷雨云间和雷雨云与大地之间强烈放电现象,自然界的雷击主要有直击雷和雷电电磁脉冲(LEMP)两类。直击雷声光并发,电闪雷鸣,老少皆知。它以强大的冲击电流炽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强烈的电磁辐射,损害放电通道上的建筑物、输电线,击死击伤人、畜等。而雷电电磁脉冲则悄然发生,不易察觉,后果严重。它是由于雷雨云的静电感应或放电时的电磁感应以及雷电电磁脉冲辐射的作用。使建筑物上的金属部件:如管道、钢筋、电源线、信号传输线、天馈线等感应出雷电高电压,通过电源线、信号线、天馈线以及室内的管道、电缆等引入室内造成放电,破坏电子设备。2、直击雷和雷电电磁脉冲(LEMP)的侵害渠道不同,防护措施也就不同。防直击雷主要采用避雷针、避雷带(网)等避雷装臵,只要设计规范、安装合理,这些避雷设施便能对直击雷进行有效的防御。但是,无论多么完善的避雷针(带、网),对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都无能为力。因为雷电电磁脉冲是由于电子、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信号线、天馈线和进入室内的管道等招引而致,加之有的系统屏蔽差,没有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综合布线不合理,接地不规范等,使雷电电磁脉冲很容易损坏相应的电子、电气设备。当富兰克林发明避雷针时及以后300多年间,电子设备并不多,雷电电磁脉冲的危害现象也不明显,人们自然就忽视了对它进行有效防护。然而,当今社会电子设备大量应用,特别是电子计算机技术、微波通信技术日益普及,航天航空技术的快速发展。雷电电磁脉冲的危害明显增加,仅靠避雷针防雷已远远不能满足电子通信、微电子设备和航天航空设施的实际需求。3、为了适应这种需要,近年来防雷也由简易避雷针(带网)防直击雷发展到综合防雷的新阶段。综合防雷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包括直击雷的防护、等电位连接措施、屏蔽措施、规范的综合布线,雷电电磁脉冲(LEMP)的防护,完善合理的接地及使用接地系统六个部分组成。六点防雷在一个完善的防雷系统工程中(特别是微电子设备的防雷工程)缺一不可。如果某一个环节考虑不周,即使其它方面进行了防护,还有可能引雷入室而损坏

设备。4、雷电电磁脉冲(LEMP)是由于雷云间放电和雷云对大地放电产生的雷电电磁脉冲感应到附近的导体中形成过电压,这种过电压可高达上万伏,对微电子设备的危害最大。它主要是通过电源线路、信号传输线路、天馈线路和进入系统的管、缆、桥架等导体侵入设备系统,造成电子设备失灵或永久性损坏。因此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是在以上入侵通道上将雷电过电压、电流泄放入地,从而达到保护电子设备的目的。其主要方法是采用隔离、钳位、均压、滤波、屏蔽、过压和过流保护、接地等方法将雷电过电压、过电流及雷电电磁脉冲消除在设备外围,从而有效地保护各类设备。目前主要由气体放电管、放电间隙、高频二极管、压敏电阻、瞬态二极管、晶闸管、高低通滤波器等元件,根据不同频率、功率、传输速率、阻抗、驻波、插损、带宽、电压电流等要求,组合成电源线、天馈线、信号线系统电涌保护器(SPD俗称避雷器),安装在微电子设备的外连线路中,将地线按联合接地原则接入系统的地线,才不至于造成电位反击。从而真正起到安全保护接地的目的。只要设计合理,安装合格,电涌保护器就能对雷电进行有效的防护。

因此,我们既要防止直击雷,依靠合格的避雷针、带、网系统,也要防止雷电电磁脉冲,采用完善的综合防雷手段和安装电涌保护器(SPD)系统。二者有机结合,相互补充,构成了一套完整的防雷体系,这就是现代防雷的新理论;只有综合防雷,才能有效地防止雷击事故,减少雷击灾害。

邻水县两河乡中心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御等。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防雷减灾机构,应当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密切合作,共同好防雷减灾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国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章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防雷减灾技术、防雷产品以及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 第八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组建全国雷电监测网,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三章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 第十条新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需要安装的雷电灾害防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或者施工。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由当地气象部门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承担。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可以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未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对不符合防雷标准、规范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方案,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审核结论进行修改并重新报批。

防雷考试题目大全

防雷知识竞赛题库一、填空题 (一)雷电原理 1、通常雷暴云内上部携带正电荷,下部携带负电荷,云底携带少量正电荷。 2、一般轻离子的迁移率比重离子大二个数量级左右。 3、大气离子的迁移率与大气的粘滞系数成反比,即与大气的密度成反比。 4、在正常情况下,陆地上大气正离子的平均浓度为750个/m3。 5、在正常情况下,陆地上大气负离子的平均浓度650 个/m3。 6、晴天大气传导电流是大气离子在电场作用下形成的电流。 7、云雾粒子的荷电量与粒子的半径有关,通常半径越大,荷电量越大。 8、地闪电场的K变化表现为脉冲状特征。 9、沿已经电离的闪击通道向地面发展的先导称箭式先导。 10、地闪的首次闪击是指从梯级先导到回击这一完整的放电过程。 11、地闪电场的M变化是在电场的C变化上迭加有若干持续时间不到1毫 秒的脉冲状大气电场。 12、在晴天情况下,海上大气电场约为130伏/米。 13、雷电的破坏作用有热效应、机械效应、电动力效应、静电效应、 电磁感应。 14、闪电感应由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组成,通信线路遭闪电感应后,闪电 电涌以行波形式沿线路向两方向传播。 (二)法律法规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对监测与预警、防雷工程、防雷检测、雷电灾害 调查、鉴定、防雷产品等五个方面做作了规定。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的总称,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 3、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 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4、出具检测报告的防雷检测单位,应当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检测,并对检 测结果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 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 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河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河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南省气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防雷减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织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建立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防雷减灾能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各级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和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第五条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一)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建(构)筑物; (二)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资和危险品的生产、贮存场所; (三)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四)重要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 (五)大型物资仓库、高空娱乐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金融证券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主要设施;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六条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按照国家和本省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施工。 新建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受理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防雷工程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场所或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将防雷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直接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 第八条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分阶段检测,检测结果应书面通知建设和施工单位,作为防雷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九条防雷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书。

防雷考试题库(附答案)

防雷考试题库(附答案)一.名词解释(30分) 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合。 雷电感应: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电火花。 电磁兼容:设备或系统具有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保护接地:将电气装置正常时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按系统的接地型式接保护线(PE线)或保护中性线(PEN线),称为保护接地。 浪涌保护器:用以限制线路中传导瞬态过电压和引起电涌电流、且具有非线性特点的一种器件。 二.填空(30分) 1、用滚球法计算避雷针保护范围时,其滚球半径,一类建筑物为30 m;二类建筑物为 45 m;三类建筑物为60 m。一类建筑物避雷网格5x5 m 或6x4 m;二类建筑物避雷网格10x10 m 或12x8 m ;三类建筑物避雷网格20x20 m或24x16 m 。 2、所谓信息系统是指建筑物内许多类型的电子装置,包括计算机、通信设备、 控制装备等的统称。 3、屏蔽是减少电磁干扰的基本措施。 4、对SPD的基本要求:能承受预期通过的电流;通过电流时的最大箝压和有能力 熄灭在电流通过后产生的工频续流。 5、为减少电磁干扰的感应效应,宜采取以下的基本屏蔽措施:建筑物和房间的外 部设屏蔽措施,以合适的路径敷设线路,线路屏蔽。这些措施宜联合使用。 6、信息系统接至共用接地系统的等电位连接的基本方法是:① s 型等电位连接网;② m 型等电位连接网。 7、防雷产品的使用,应当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 未经任可的防雷产品。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的组织管理。安装的雷电灾害防御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9、国家鼓励和支持雷电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提高 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10、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实行等级管理制度,资质等级分为丙,乙, 甲三级。 三.判断题(1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于1999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k ) 2、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k ) 3、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可以不经国务院 气象主管机构的批准。(x )4、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按规定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以从事一切防雷工程的专业 设计或者施工。(x )5、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不负责对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甲级资质的单

防雷减灾制度

防雷减灾制度 信息来源:时间:2010-05-13 1.目的:为保护医院财产和医患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据《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2.范围:适用于全院防雷减灾工作。 3.权责: 3.1后勤管理部门:基建办负责规范防雷设施设计及施工;电工班负责定期巡检并维护防雷设施,后勤保障部负责各类警示标示标牌、防雷减灾知识宣传栏等制作及维护。 4.定义: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预警、防护以及针对防御雷电灾害的宣传、教育、鉴定和评估等。 5.作业内容: 5.1建筑设计规范 5.1.1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即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 5.1.2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 5.1.3建筑物防直击雷措施的接闪器,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GB50057-94(2000)版规范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 5.1.4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Ω。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5.1.5突出屋面的物体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5.1.5.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5.1.5.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5.1.6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宜在烟囱上装设避雷针或避雷环保护。多支避雷针应连接在闭合环上。当非金属烟囱无法采用单支或双支避雷针保护时,应在烟囱口装设环形避雷带,并应对称布置三支高出烟囱口不低于0.5m的避雷针。钢筋混凝土烟囱的钢筋应在其顶部和底部与引下线和贯通连接的金属爬梯相连。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时应设两根引下线。可利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 5.1.7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5.1.7.1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当电缆转换为架空线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5.1.7.2对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当多回路架空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一组避雷器或其

重庆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0]

重庆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0]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重庆市气象条例》的规定,结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防雷减灾工作应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是防雷减灾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防雷减灾工作。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市防雷中心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并负责市级建设项目防雷减灾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其中,由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事项除外。 未设气象行政主管部门的区县(自治县、市)的防雷减灾工作,由市防雷中心履行管理职责。 第五条市防雷中心的具体职责是: (一)承担防雷工程设计审核、施工监审、竣工验收; (二)承担避雷装置安全检测,雷电灾害调查、鉴定;(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世界网) (三)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搞好防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四)负责从事除建筑工程防雷以外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工作;负责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从事本单位防雷设施安全自检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六条各级公安消防、技术监督、建设、城市规划、土地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各级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七条受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电力部门负责电力高压线路、发电厂、变电站等高电压电力设施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按受市防雷中心的指导、监督。 第八条市、区县(自治县、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组织推广利用防雷减灾的新技术、新措施。 第九条市防雷中心应加强对本市雷电灾害的监测和预警;组织对雷电灾害防御的科学研究;并逐步开展雷电预报工作。 第十条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应当安装相应的防雷装置; (一)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物资仓库、露天堆场; (二)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或者贮存场所; (三)电力设施、电气装置; (四)通信设施、广播电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设施和场所。 第十一条从事防雷工程及防雷抗静电工程设计审核、施工监审、竣工验收和防雷设施、防雷抗静电设施检测以及雷电灾害调查、鉴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从事本单位防雷设施安全自检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从事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向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2月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013年5月31日中国气象局发布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公布《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目录 1基本信息 2目录 3第一章 4第二章 5第三章 6第四章 7第五章 8第六章 9第七章 10第八章 基本信息 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现公布《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 郑国光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气象局决定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 二、将第二十条修改为:“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认定。” 三、本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测与预警

第三章 防雷工程 第四章 防雷检测 第五章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 第六章 防雷产品 第七章 罚则 第八章 附则[1]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1] 第二章 第七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规划全国雷电监测网,避免重复建设。

防雷技术人员能力考察题库(答案)

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察题库 第一部分防雷法律法规 1、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明确规定了防雷工作的组织管理部门,即各级气象主管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于2013年 6月1日起施行, 以中国气象局第8号令形式发布。 6、《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对监测与预警、防雷工程、防雷检测、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防雷产品等五个方面做作了规定。 7、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8、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和雷电灾害的发生机理等基础理论和防御技术等应用理论的研究,并加强对防雷减灾技术和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 9、《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总称。 10、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竣工后,应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的,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书面告知理由。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 11、出具检测报告的防雷检测单位,应当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12、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13、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对从事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 14、从事防雷检测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检测单位的资质认定。 15、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不合格的,

防雷减灾,从我做起

编号:AQ-BH-07021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防雷减灾,从我做起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disaster reduction, starting from me

防雷减灾,从我做起 备注: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活动,实现园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安全知识不断 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杜绝重特大事故,使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防雷减灾,从我做起 【教学目的】 1、通过这次主题班会,帮助学生了解雷电的危害以及如何防止雷电,为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氛围,避免自然灾害对学生造成伤害。 2、利用防雷电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教学重点】 重视防雷安全知识的学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教学难点】 防雷概念的理解,对防雷知识的掌握及运用。 【教学方法】 讲述、演示、讨论法、多媒体课件(防雷安全方面的知识)

【布置作业】 根据惠州当地的气候和自然状况,结合本次班会内容,写一篇班会后感。 【教学安排】 视频播放导入新课10分钟 讲授新知识20分钟 课堂讨论10分钟 小结5分钟 【主要内容】 一、案例用课件播放,课题导入(10分钟) 播放课件: 什么是雷电?什么是闪电?雷电(闪电)的发生频率与特点 案例讲述: 案例1 时间:2004.5.18晚上地点:贵州省贵阳市 这天晚上,天气闷热、乌云密布,贵阳市花溪麦坪乡彭关页岩

浅谈防雷防灾管理及综合防雷减灾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浅谈防雷防灾管理及综合防雷减灾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发表时间:2019-07-23T15:04:48.56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作者:陈伟 [导读]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各个行业及家庭之中的信息设备不断增添,使得雷电灾害的发生几率也不断提高,为了能够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获得保障,防雷防灾管理及减灾技术的应用是极为重要的。 身份证号码:45052119720810XXXX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各个行业及家庭之中的信息设备不断增添,使得雷电灾害的发生几率也不断提高,为了能够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获得保障,防雷防灾管理及减灾技术的应用是极为重要的。对此,文章针对防雷防灾管理及综合防雷减灾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实施了进一步的论述。 关键词:防雷防灾管理;综合防雷;减灾技术;应用;发展 引言 雷电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现象,由于雷电产生的时候具有非常大的压力,并产生非常强大的电磁脉冲,其破坏性是非常大的,所以雷电灾害也属于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也加快了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也在各个行业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如果一旦遭到雷击势必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防雷防灾的管理及减灾技术的应用是极为重要的。 1.我国当前阶段防雷防灾管理的具体现状 1.1在实施防雷防灾管理时系统工程观念存在不足 自从国家相关部门针对防雷防灾问题发布了相对应的标准提倡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之后,各个行业都针对自己的情况提出了相应的行业标准,于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工作局面在各个行业中成为了普遍的存在。尽管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期待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能够形成行业之间的大联合现象,以保证能够实现管理的统一性,但是所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这主要是由于系统工程观念存在不足造成的。 1.2技术标准以及法规缺乏系统工程的观念 在实施防雷防灾工程建设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对国家各个技术标准及规范来执行,同时还应该对本行业、地方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和规定来严格执行,比如在建筑、电气、采暖空调、防雷以及当地市政规划设计等等。由于我国关于防雷防灾方面的标准体制存在着弊端性,使得相关领域的规范、标准之中重复条例、相互矛盾等现象屡见不鲜,促使防雷防灾工程参与建设的技术人员,在具体实施的时候经常会感到无所适从。 2.防雷防灾管理及技术应用的主要内容 2.1防雷减灾防护管理的主要内容 雷电灾害主要发生在雷雨季节,属于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如果处理不好会给人类造成巨大的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方面的严重损失,同时还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情况。由于雷电灾害具有较高的发生频率,所以有必要实施防雷防灾管理以及综合防雷减灾技术的应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实施防雷防灾防护技术的时候,应该针对雷电灾害形成的原因来实施,而雷电灾害形成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⑴人们的防雷防灾思想意识较为落后。由于缺乏相应的思想意识,所以对于防雷避害的措施及防备方面在建设的时候也较为缺乏,这就使得雷电灾害问题非常容易发生。⑵缺乏雷电灾害防护知识。由于防护知识的缺乏一旦雷电灾害发生,那么将很难在事故发生之后开展及时准确的补救工作,促使雷电灾害所带的损坏进一步扩大。⑶各种现代化先进电器设备在普通家庭的入住。这种现象不仅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雷电灾害发生的几率,同时也扩大了人们遭受雷电灾害波及与影响的范围。 2.2防雷减灾防护技术应用的主要内容 防雷防灾技术的有效应用对于社会民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可见防雷防灾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采取防雷减灾技术来针对雷电灾害实施科学管理,有利于国内各个地区防雷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⑴直击雷的防护技术。直击雷是一种常见的雷电灾害,主要产生于云层之中,对其可以通过避雷线的设置来实施防范,避免其带来相应的灾害。此外,还可以让输电线对导线实施一定程度的屏蔽,进而降低导线上的感应电压。⑵感应雷的防护技术。感应雷电的产生主要是由于静电感应、电磁脉冲等现象发生而导致的。对其实施防护的时候主要是通过避雷网的架设来实现的,以避免雷电灾害对输电线造成一定的损害。⑶有效对等电位进行连接。这种方式是防止雷电灾害的一种有效方法,其原理是通过将导电装置进行分离,并将其有效的连接于其他电子设备的等电位之中,促使电位差获得减少,从而实现避雷的目的。 3.防雷放在技术应用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1应遵循科学性原则 防雷防灾工作的开展主要保护的就是建筑物、电器设备以及人等对象,在进行防护的时候需要对它们实现统筹兼顾,当前各个行业以及国家所制定的标准关于防雷规范的内容,都是针对这些保护对象而进行各种条例制定的,在进行制定的时候首先需要遵循的原则就是科学性原则。针对于防雷安全保护问题,应该尽可能的依据安全标准来执行,以保证能够做到万无一失,尤其是那些极为重要的工程项目,更加应该依据国家标准来对防雷规范实施考虑,这些方面与科学性原则是相符合的。但是,在具体实施的时候还需要具有灵活性,因为科学技术在实际发展中,不可能保证已存在的规范始终保持正确无误。 3.2应遵循经济性原则 在实施防雷防灾管理的时候,除了需要遵循科学性原则外,还需要考虑其经济性原则,在已制定的防雷规范条例中就充分的对这个原则进行了体现。例如在具体实施的时候将建筑物实施了相应的分类,这样才能够根据类别来分别对待,进而对经济性原则进行充分体现。此外,还需要对于概率统计的相关概念进行充分利用来对防雷防灾问题进行思考,进而能良好地对科学性与经济性两种原则实施统筹兼顾。由于雷电形成方式的多样化,所以在选取防雷安全标准的时候也存在着不同,进而在耗资方面也存在着不同,所以需要对相应的雷电流数据进行充分的考虑,来进行防护的设计。 3.3应遵循耐用可靠性原则 通常人们都会认为防雷防灾安全保护工作在平时并没什么用,其存在的特点基本上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因此,在建设时采用防雷设备需要特别考虑其耐用可靠性原则。有些雷灾的实际发生的主要因素就是相关设施的年久失修,使得防雷防灾设备在其中难以发挥作用,

防雷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15) 1、当烟囱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 12 mm;采用扁钢时,其截面不应 小于 100 mm2,厚度不应小于 4 mm。 2、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天面接闪网格应不大于 5m×5m 或 6m×4m ;第二类防雷建筑 物天面接闪网格应不大于 10m×10m或12m×8m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天面接闪网格应不大于 20m×20m或24m×16m 。 3、GB/T21431—2008规定,防雷装置的检测主体为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 4、SPD可按主要元件的特性分为:_ 电压开关 _型、限压 _型和_ 组合 _型。 5、接闪网和接闪带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8 mm; 扁钢截面不应小于 50 mm2,其厚度不应小于 2.5 mm。 6、接闪杆材料规格分别为:当杆长<1m时,圆钢φ≥ 12 ㎜,钢管φ≥ 20 ㎜; 当杆长1~2m时,圆钢φ≥ 16 ㎜,钢管φ≥ 25 ㎜。 7、当在线路上多处安装SPD且无准确数据时,电压开关型SPD至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 度应大于 10 m,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度应大于 5 m。 8、当烟囱的引下线采用扁钢时,其厚度为4㎜,其宽度小于 25 ㎜时,该烟囱的引 下线判定为不合格。 9、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不应少于 2 根,并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 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18m。 10、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 12 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不 应大于 18 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 25 m。 11、防雷设计应按因地置宜的采取防雷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 12、地面金属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 2 处。当其壁厚≥ 4 mm时, 可以不设独立接闪杆。 13、当利用混凝土柱内2根主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其直径应≥ 8 mm;当利用混凝土 柱内1根主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其直径应≥ 10 mm。 1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规定,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 治结合的原则。 15、天然气管道在进入建筑物处所安装的SPD应选用Ⅰ级试验的密封型SPD,其电压保护水 平Up值无法确定时,应取大于或等于1.5kV和小于或等于2.5 kV。

应急知识竞赛多选j

多项选择题(将正确的答案填入括号内) 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宗旨,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A B C D)。 A.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B.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 C.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D.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某区某单位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某区政府有权对其做出哪些决定( A B C )。A.责令其停产停业 B.暂扣其许可证 C.吊销其营业执照 D.强行划拨其银行帐户资金 3、当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人民政府应当如何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A B D )。 A.统一 B.正确 C.全面 D.及时 4、某企业因劳动合同而发生群体性纠纷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采取下列哪些应急措施( A B C )。 A.封锁有关场所和道路; B.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的当事人; C.加强对易受冲击的国家重要机关和部门的警卫; D.直接拘留参与冲突的当事人; 5、某公民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有权享有以下哪些权利( A B C )。 A.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不变; B.可以获得政府的表彰; C.可以获得政府的奖励; D.可以对其他公民发布命令;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单位应当为单位内部的专业应急救援人员( A B C )。 A.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B.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C.配备必要的器材; D.解决子女就业和生活问题; 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 A B C )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B.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 C.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D.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8、自然灾害,主要包括( B C D )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A.动物疫情 B.水旱灾害C.气象灾害 D.地震灾害 9、山洪灾害的特点有哪些( A B C D )。 A、季节性强 B、区域性强 C、破坏性强 D来势迅猛 10、哪些人类活动会加剧山洪灾害( B C D )。

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及问题分析

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及问题分析 雷电灾害是目前我国十大自然灾害之一,它具有强度高、频率大和范围广等特点。随着微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日益增大。文章首先阐述了当今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的现状,分析气象部门在防雷减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对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标签: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分析 Abstract:Lightning disaster is the one of the ten natural disasters in China that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igh intensity,large frequency and wide rang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icroelectron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the losses and impacts caused by lightning disasters are increasing day by day. In this paper,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lightning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duction in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is first expounded,and the problems in lightning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duction in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are analyzed. Finally,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It is hoped that it can be used for reference in the work of lightning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duction in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Keywords: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disaster mitigation;work;analysis 1 雷電的形成与防护 雷电主要由积雨云中“温差起电”以及其他起电作用引起的。在空气潮湿闷热时,江河湖海的水受蒸发变为蒸汽,蒸汽随着热空气上升时与高空的冷空气相遇,两者结合形成小水滴,积云就这样产生了。当云层的水滴受到强烈气流时,会被吹裂成大、小两种水滴,其中较大的水滴带正电荷,较小水滴带负电荷,受重力作用,带正电荷的大水滴形成雨降落到地面,带负电荷的小水滴漂浮在空中,形成大片的雷云。根据静电感应,带负电的雷云对地面产生正电感应,雷云和大地之间形成很大的电容器。当空气的雷云越积越多,和大地形成的电场足够强大时,形成强大的击穿电流,雷击就这样产生了。雷击产生的破坏主要有三种:直击雷、雷电波侵入和雷击电磁脉冲。直击雷是指雷云直接对地面或建筑放电,地面或建筑物产生大量的热,产生强大的破坏作用,往往造成屋毁人亡,或者引起火灾事故。雷击波侵入主要发生在架空家属管道或架空线路等受到雷击或与遭受雷击的物体发生碰撞时,管道或线路产生的高电势传入建筑物内部造成的伤害,可能引发触电、火灾等伤亡事故。雷击电磁脉冲主要指架空电线和建筑物之间形成强大的电场,两者形成电荷相反的电荷,当雷云放电后,云和建筑物(或大地)之间的电场瞬间消失,架空电线或建筑物顶端的电荷相互排斥产生强大的能量使建筑物断裂,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击穿电压等多种灾害。 电气设备防雷主要体现在设备线路布置上,即对应的信号线、电源线和天馈

吉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吉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雷电灾害防御,避免、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与防雷减灾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是指由于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雷击电磁脉冲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第四条开展防雷减灾,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雷减灾工作机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范围,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雷减灾工作需要,逐步加大投入。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开展防雷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提高防雷减灾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市辖区,其防雷减灾工作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教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卫生计生、旅游、畜牧、通信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第八条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全省雷电监测网,完善雷电监测体系; (二)加强雷电监测设备数据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和有效利用; (三)组织研究和开发雷电监测产品,提高雷电监测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协调相关科研机构加强对雷电防护基础理论、防雷应用技术和预警系统的研究,提高雷电预报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发布雷电灾害预警信息。 第十条雷电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应当由气象台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雷电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收到气象台要求播发的雷电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对重大雷电天气的补充、订正预报、预警信息,有关媒体应当及时插播或者增播。 第十一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下列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竣工验收: (一)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最新版】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减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防雷减灾管理职责,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雷电灾害防御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减灾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防雷减灾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

传工作,负责易燃易爆等相应领域建设工程、场所的防雷减灾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相应领域内建设工程的防雷减灾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县级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监测系统建设,开展雷电灾害预警工作。 第七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安装雷电防护装置。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可以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防雷测试题

防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认定考试 复习参考题库 (2018年1月补充修订) 一、法律法规部分 一、填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是国家法律,已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 )起正式施行。 2、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明确规定了防雷工作的组织管理部门,即(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 6、《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已经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起施行。 7、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 )负责。 8、违反《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的罚款: 1) 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 2) 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进行( )。 10、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取得()颁发的资质证。 11、《xx省气象条例》规定,不具备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擅自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处以( )罚款。 12、根据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或者设施,按照( )安装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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