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完整版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GB/T 16453.6-2008)》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水利部提出。本部分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珠江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GB/T 16453.6-1996 发布日期: 2018-12-03 查看:238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GB/T 16453.6-1996_土地整理 【标准名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 【标准号】GB/T 16453.6-1996 【标准文件】 GB/T 16453.6─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 (土壤肥料) 前言 本标准系列共分四项:第一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第二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第三项《水土保持综

合治理验收规范》,第四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本标准是上述系列中的第二项。 本项标准包括6个标准: GB/T16453.1─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453.2─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453.4─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16453.5─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风沙治理技术 GB/T16453.6─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 本标准系列的四项出版后,将全部代替1988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部颁标准SD 238─87《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参加起草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珠江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完整版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 标准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 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列。

表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 二、水土保持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 三、水土保持监测费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2标准计列。

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安福县安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安福县安平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吉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二O一八年十月

安福县安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批 准:王晓华 核 定:曾红鹰 审 查:陈巧云 校 核:刘澄宇 项目负责:刘女英 编制人员:刘女英 沈彦晨 建设单位:安福县安平实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二O一八年十月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 项目名称 安福县安平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安福县 工程等级 小(一)型水电 所在流域 赣江流域 工程总投资 2103.99万元 工程总工期 2007年21月至2010年元月 项目概况 安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630KW,水库正常高水位80.5m,正常高水位以下库容为53.8万m 3 。安平电站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有:翻 板闸坝、冲砂闸、引水渠、发电厂房、升压站等。安平水电站总投资2103.9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47.59万元。工程于2007年12开工建设,2009年3月完成土建工程,2010年元月正式发电。 责任范围面积 50.61hm2 损坏水保设施面积 8.81hm2 项目建设区 8.81hm2 扰动地表面积 8.81hm2 直接影响区 41.8hm2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 2946.87t 减少水土流失总量 2693.65t 地貌类型 丘陵地貌 国家或省级防治区类型 不属于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及重点预防区 水土保持监测主要技术指标 监测单位全称 吉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监测指标 监测方法(设施) 监测指标 监测方法(设施) 1、原地貌水保状况 调查监测 5、水保工程及效果调查、定位观测 2、防治责任范围 GPS、直尺等测量 6、降雨状况 调查监测 3、水土流失量 定位观测 7、大风状况 调查监测 监测内容 4、扰动面积 GPS、直尺等测量 其它指标 调查监测 分类分级指标 目标 值(%)达到 值(%)建设期监测防治面积 扰动土地整治率 90 98.2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82 94.5建设工程占地面积8.81hm2 扰动地表面积 8.81hm2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1.1 拦渣率 90 97.3永久占地 5.61hm2 采取的水 保措施面积 6.98hm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2 95.4 临时占地 3.65hm2 可恢绿化面积 6.14hm2 防治效果 林草覆盖率 17 66.5 直接影响区 41.8h m2 林草面积 5.86hm2 水土保持治理达标评 价 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合理,完成了工程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所要求的水土流 失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自工程运行以来,未发现重大质量缺陷,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情况基本良好,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整体上已具备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能够满足国家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要求。 监测结论 总体结论 效果显著,达到方案设计要求。 主要建议 加强水保措施后期管护,特别是加强植物措施的补植补栽,确保成活,使植物措施充分发挥控制水土流失的作 用。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方案

1概况 (1) 2水土保持措施及施工程序 (1) 2.1削坡和场地平整 (2) 2.2排水工程 (2) 2.3绿化施工 (2) 2.4恢复南面机耕路 (2) 3水土保持质量保证措施 (2) 4计划投入的人员和设备 (3) 5施工设备投入 (3) 6施工进度计划 (3) 7施工安全措施 (3)

1概况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项目包括:土料开采、施工弃渣的堆放和利用,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工后的场地清理;防止因施工造成水土流失使泥沙进入河道、影响周围农田、乡村民居、淤积排水系统。本工程水土保持主要指长岗土料场的相关水土保持项目,其工程量如下表。 表1-1 水土保持工程量表 2水土保持措施及施工程序 土料场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人力沟槽土方开挖、土地平整回填、恢复南面机耕路、植草皮、播草籽等,水土保持法施工程序图如下。 图2-1水土保持施工程序 施工过程水土保持符合国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2002年16号令等有关规定。

2.1削坡和场地平整 料场取土完成后,根据设计图纸和业主要求进行施工测量放样,确定修坡边线、水沟开挖轴线、坡度定点及高程标高标示等。 对土料场防汛亭周围开挖边坡进行直线削坡,坡比为1:1,共削坡长206m。削坡前测放出坡顶和坡脚线并用石灰线标示,采用挖掘机进行削坡。 对土料场开挖平面采用推土机平整,平整高程按9.0m控制,并使场地坡比小于1:4%,推土机平整时从高地往低处推土。 2.2排水工程 防汛亭南面及连接恢复机耕路侧排水沟采用砖砌排水沟,东、西、北侧及恢复机耕路侧排水沟采用土质排水沟(因地方对该片土地准备进行开发)开挖土方平整在场地内,排水沟排水接入大南路排水系统。排水沟采用M7.5砖砌体,排水沟内宽50cm,深65cm,采用18墙砌筑。 2.3绿化施工 对土料场防汛亭周围开挖边坡采用铺种草皮绿化,平整场区撒播草籽绿化。草皮根据设计要求选种,草种选用狗牙根,铺植后人工拍打草皮与泥土连接性,派专人养护淋水。草种撒播采用人工撒播,为了保证撒播均匀,将草种和细沙按一定的比例掺合。 2.4恢复南面机耕路 机耕路长约300m,路面宽7m,路面结构为20cm厚碎石、面铺5cm厚石粉。按设计要求用推土机平整机耕路面,碎石和石粉采用自卸汽车直接运输到现场,采用推土机粗平后人工修整,用压路机碾压密实。 3水土保持质量保证措施 ⑴植物挖掘种植过程要尽量缩短,要尽量保持植物完好,以增加植物成活几率。 ⑵场地平整过程中,注意及时修筑排水系统,确保明年春天雨季时不积水,避免淹死树木及花草。 ⑶边坡绿化采用铺草皮的形式,坡度为1:1,护坡植被要求有良好的水土保持作用,要加强养护管理。 ⑷施工中注意保护自然水资源的开发,尽量避免在开采范围外不必要的生态破坏或砍伐树木,不污染水源,拆建工程要恢复原貌。

DB4403∕T 34-2019 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目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各设计阶段的任务与要求 (3) 6 基础资料调查与收集 (4) 7 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4) 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要求 (9)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排水设计 (15)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沉沙池设计 (19)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推荐覆盖材料 (21)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边坡生态防护技术 (22)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推荐水土保持植物名录 (23) 参考文献 (28)

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体系和关键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技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45.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 5043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GB/T 5043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 5086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 51018—2014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T 51240-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 SL 73.1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基础制图 SL 73.6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 SL 640 输变电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DBJ/T 15—118 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 SZDB/Z 31—2010 边坡生态防护技术指南 SZDB/Z 49 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SZDB/Z 145 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技术规范 SZDB/Z 247—2017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排水干沟 main drainage ditch 将排水支沟的水汇集输送到排水出口处的排水沟。 3.2 排水支沟 tributary drainage ditch 将各汇水单元地表径流汇集输送到排水干沟的排水沟。 3.3

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

1.水土保持监测定义 水土保持监测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保持水土资源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出发,运用地面监测、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多种信息获取和处理手段,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危害及其防治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是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治理工作的基础。 2.水土保持监测目的 (1)为建设单位提供方案实施信息,以便加强管理。 (2)验证防治措施布设的合理性,进一步完善防治措施体系,促进防治措施到位,提高防治效果。 (3)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提供依据。 (4)为同类项目水土流失预测和布设防治措施体系提供借鉴资料。 (5)为研究不同类型项目的水土流失规律、防治技术提供基础。 (6)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以便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3 监测内容 3.1 监测内容 水土保持监测应在建设前、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完好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项目建设区监测应包括项目区土壤侵蚀背景值的监测、项目区水土流失因子监测、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调查、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状况监测(包括危害性监测)、水土保持防治实施效果监测以及水土流失6项防治目标监测等几个方面。监测到的成果能够充分反映本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 3.1.1 项目区水土流失因子监测及水土保持生态调查 (1) 针对影响项目区土壤侵蚀的地形地貌、土壤植被以及气候因子等自然因素在建设前后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植被类型、植被覆盖度、关键地貌部位的坡度坡长地形的变化情况;土壤的侵蚀特性(如表层土厚度、质地与机械组成、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技术条款 第一部分基本规定 1质量测定 1.1严格执行质量测定的操作规程 (1)在每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中,所需测定的面积、座(个)数、部位以及取样数量等,都应分别按照该项措施质量测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应任意减少。 (2)对每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方法,应按照该项措施质量测定的规定方法执行,不应任意改变。对各项质量测定结果应及时准确记载,并同时注明测定的方法。 (3)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测定方法时,应论证其改用方法的可靠性,并在记载测定结果时注明改用的方法及其理由。 1.2 质量测定采用的仪器和工具应符合标准 (1)测定质量前,应对使用的仪器和工具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才能使用。 (2)当仪器有某种误差影响质量测定结果时,应在计算中消除其误差,求得准确结果,然后记载,并注明消除误差的情况。 1.3 质量测定应贯彻到施工与验收的全过程 (1)造林种草等植物措施,从总体部署、工程整地、种籽、苗木、栽植,直到完成,各道工序的质量都应及时进行测定,不合要求的及时改正。前一道工序不合要求的, 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各类工程措施,从总体部署、施工设计到清基、备料、开挖、填筑、砌石直到完成,各道工序的质量都应进行测定,不合要求的及时改正,不应只在竣工后才测定一次,

避免工程隐患。 (3)造林种草在施工后1?3年之内,应测定其成活率与保存率。各类工程措施在竣工后3年之内,应测定其经暴雨、洪水考验的质量。 1.4 结合成果质量,确定治理成果数量 (1)各项治理措施成果统计的原则是:质量不合要求的不统计其数量。质量测定应直接为成果数量统计服务。 (2)在单项治理措施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治理成果进行验收时,一般应测定质量与验收数量同时进行。梯田、林、草的面积等措施数量还应通过质量测定,在弄清其规格尺寸基础上,才能最后确定数量。 2措施统计 各项治理措施必须符合本《技术条款》第二部分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并经用本《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测定方法确认后,才能作为治理成果,统计其数量。 3计量与支付 3.1各类治理措施的计量与支付应严格按照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执行。任何项目的计量器具和计量方法应事先经发包人(监理人)的同意。 3.2小水库(塘坝)、治沟骨干工程的统计、计量与支付,可参照淤地坝(拦沙坝)规定 执行。 3.3道路工程的统计、计量与支付可参照谷坊规定执行。 3.4封禁治理措施的计量与支付可参照造林、种草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纲要2019—2019》共9页文档

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纲要(2006~2015年)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奋斗目标,必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水土流失影响我国生态安全,已对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制约。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国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国家制定宏观战略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明确今后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特制订本纲要。 一、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状况 (一)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成效 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始于20世纪30年代,在福建长汀、重庆北碚、甘肃天水及陕西长安等地建立了水土保持试验站,开展了水土流失定位观测。新中国成立后,水利部先后三次组织了全国土壤侵蚀调查,查清了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为国家生态建设提供了决策依据。水土流失规律、防治措施效益和预测模型等方面的试验研究,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奠定了基础。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狠抓制度和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和技术标准制定、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全面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在各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 (1)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初步建成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和黄河2个流域监测中心站、中西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和100个监测分站,建立了18个

水土保持监测复习题

一、填空题 4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由四级检测机构组成,一级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级为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为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级为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 5水土保持监测指标体系在结构上分四个层次,分别为指标类指标亚指标组和指标 6水土保持监测指标共有306 个,其中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指标类63 个,水土流失指标类53 个,水土流失危害指标类28 个,水土流失措施指标类56 个,水土保持效益指标类69 个,其它指标类37 个。 7在我国北京师范大学设计的区域水土流失分层抽样调查法中,共分为4个层次,第一级为县级抽样区第二级为乡级抽样区第三极为抽样控制区第四级为抽样单元 8在降雨量观测中,虹吸式雨量计虹吸一次的雨量为10mm ,翻斗式雨量计翻斗一次的雨量为0.1mm , 9 可蚀性降雨一般是指一次降雨量达到10mm及以上,瞬时雨强达到0.5mm/min 10在土壤颗粒分析中,土壤分散的方法有三类,分别为物理分散、物理—化学分散和化学分散 在土壤颗粒分析的方法中,对于大于0.25mm的颗粒一般采用筛分法进行分析,对于小于0.25mm的颗粒一般采用静水沉降法,其具体操作又可分为吸管法和比重计法 11土壤有机质的测定一般采用重铬酸钾容量法,全氮的测定一般采用半微量凯氏蒸馏法,速效氮的测定一般采用碱解扩散法,全磷的测定一般采用氢氧化钠熔融—钼锑抗比色法,速效磷的测定一般采用钼锑抗比色法,钾的测定一般采用火焰光度计法 10土壤的抗蚀性是指土壤抵抗径流对其分散和悬浮的能力描述土壤的抗蚀性的指标土壤崩解速率是指单位时间内从一定体积的原状土体中崩解掉的土体体积,单位为cm3/min 11监测坡面水土流失最主要、最成熟、最基本的方法是_小区径流泥沙测验 12 监测坡面细沟侵蚀的方法主要有立体摄影法、断面测量法和填土容积法,其中能用于动态监测、要求严格的方法是立体摄影法 13 对土壤退化评价时,水土保持界常用的两种评价方法是侵蚀量评价法和土壤属性评价法 14对无冠林草类减水减沙效益的观测一般采用的方法是径流小区对比对有冠林草类减水减沙总体效益的观测一般采用的方法是径流小区对比对林草措施增产增收效益的观测一般采用的方法是设样地或标准木进行对比对水土保持耕作措施效益的观测一般采用的方法是小区对比法 15 目前用来测定推移质最准确的方法是坑测法,用来测定推移质的两种采样器分别是沙 质推移质采样器和卵石推移质采样器 16 测量风速风向的仪器依据其工作原理可分为三种,分别为机械型仪器、静力型仪器、和物理型仪器 17 用排桩法监测滑坡时要设立排桩,用来监测滑坡整体运功变化的桩称为测桩,用来 监测滑坡地面破裂线的位移变化而设置的桩称为标桩,用来监测滑坡体上建筑物破坏变形的设施称为觇桩。 18 用来测定岩土体抗剪强度的实验方法有直接剪切试验、三轴压缩试验和无测限抗压 强度三种 19 泥石流人工观测时用浮标法观测流速

水土保持监测常识

水土保持监测常识 1 (水土保持监测)是指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进行长期的调查、观测和分析的工作。 2 水土保持监测是(把脉山河)的基本国情调查。 3 水土保持监测点的布设可分为(常规监测点)和(临时监测点)。 4 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一般通常分为(建设期)和(运行初期)。 5 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应报(上一级监测网络统一管理)。 6(水土保持监测预报)是国家生态建设宏观决策的基本依据,是水土保持事业的重要组成,是提高水土保持现代化水平的关键基础。 7 (水土保持监测费)就是对某区域进行水土流失监测所需要的费用。 8 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监测费据监测内容及工作量定,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对主体工程具备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按其投资的(0.2%)计算,二是对水保方案新增措施按其一至三部分投资的(1%—1.5%)计算。 9 制定S L 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水利部第12号令(《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10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共(七章)内容分别是1> 总则

2> 监测站网 3> 监测项目与监测方法 4> 遥感监测 5> 地面观测 6> 调查 7>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11 沿坡面向下运动的水流称为(坡面径流)。 12 坡面径流包括(地表径流)和(壤中流)。 13 坡面径流小区是1877年由德国土壤学家(沃伦)设计的,用于观测和研究森林植被对(土壤侵蚀)的影响。 14 (径流小区)是观测坡面水土流失量的常用方法。 15 利用径流小区观测坡面的水土流失量,是将在微小面积测定的结果扩展到整个坡面,属于(尺度扩展)。 16 石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通常采用的监测方法有(调查监测、地面定点观测与巡查监测) 17 监测资料实行报送制度分为(季报)和(年报)每季度末当月的(20号),对本季度监测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年报时间为当年(12月25号)。 18 植被是覆盖地表的(植物群落)的总称,有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之称,也可分为(林草植被)和(作物植被)。 19 郁闭度等于(有林冠覆盖的点数)/(布点总数)×100%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该规范是为了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预防、控制和治理开发建设活动导致的水土流失,减轻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防止水土流失危害而制定的。 该规范适用于建设或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 该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该规范共分为14章和两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各设计阶段的任务、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章、拦渣工程、斜坡防护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排导工程、降水蓄渗工程、临时防护工程、植被建设工程、防风固沙工程等。

该标准是为了统一水土流失调查,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而制定的。适用于全国土壤侵蚀的分类与分级。 该标准共5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土壤侵蚀类型分区、土壤侵蚀强度分级、土壤侵蚀程度分级。 该规范是为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查、实施、监理、监测、评估和验收的管理而制定的。 该规范适用于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会同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该标准共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项目类型及时段划分、防治标准等级与适用范围、防治标准。

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投标技术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技术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ZPZB-100430-Z12号 投标标段及项目: 投标单位: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调查队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龙门大道573号 投标日期:2010年5月1日

目录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说明 (1) 第一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写大纲 (3) 前言 (3) 第一章矿山基本情况 (3) 第二章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4)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5) 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7)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原则、目标和任务 (8) 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 (8) 第七章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9) 第八章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 (9)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10) 主要附图 (10) 第二篇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方案 (12) 第一章调查目的任务 (12) 第二章调查内容 (13) 第三章工作方法 (14) 第四章人员安排及保障措施 (17) 第三篇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方案 (18) 第一章评估范围与评估级别确定 (18) 第二章评估任务与内容 (19) 第三章评估精度、方法及因子 (20) 第四篇矿山地质环境危害性预测方案 (22) 第一章危害性预测的任务与内容 (22) 第三章预测精度、方法及因子 (23) 第五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 (25) 第一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原则 (25) 第二章地质环境保护的任务与内容 (25) 第三章地质环境保护方案 (26) 第六篇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估算 (29) 第一章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原则 (29) 第二章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任务与内容 (29)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 (30) 第四章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投资估算 (33)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018)

前言 简述项目情况、水土保持监测过程及成果并附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 1 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 建设项目概况 1.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理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级,线性工程应说明起点、走向、途径县级名称)、建设性质(新建或改建)、工程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投资(概算总投资、土建投资)、建设工期(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占地面积、土石方量(挖方、填方、借方、弃方)等。 1.1.2 项目区概况 简要介绍项目区地形地貌(地形特征、地貌类型)、气象(气候类型、将数量、雨季时段、风速及主导风向、风季时段、冻土深度)、水文(水系、水功能区划)、土壤(土壤类型)、植被(植被类型与林草覆盖率)、容许土壤流失量、侵蚀类型与强度、国家(省级)防治区划等情况。 项目区点型工程按乡(镇)或县级行政区域确定,线型工程按县或地市级行政区域确定。 1.2 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防治水土流失情况,包括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设置及制度建设),“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水土保持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变更、备案,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意见落实及重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处理情况等。

1.3 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1.3.1 监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对照监测实施方案,说明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路线、布局、内容和方法等实施情况。 1.3.2 监测项目部设置 接受委托时间、监测进场及技术交底时间、监测项目部组成及技术人员配备等。 1.3.3 监测点布设 监测点的位置、类型、数量及影像资料等。 1.3.4 监测设施设备 包括固定观测设施的建设情况,监测设备投入使用情况等。 1.3.5 监测技术方法 简要介绍一般监测方法(包括遥感监测、实地测量、地面观测、资料分析等)类型,重点介绍针对工程特点采用的监测方法,如无人机、实时监控等。 1.3.6 监测成果提交情况 包括监测实施方案、记录表、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监测季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等成果的提交时间、对象(建设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等。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204—98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实施日期:1998年5月1日 1998-02-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204-98的通知 水科技[1998]47号根据1995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计划,由部水土保持司主持、主编制定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发布。标准名称和编号为:强制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本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土保持司,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8年2月5日 前言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第5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本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总则。简述编制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适用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分阶段的要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及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的目标等。第二部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主要有水土保持方案各设计阶段的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及其基本情况调查、水土流失预测、防治方案的制定、投资概(估)算和效益分析等。第三部分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对防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防风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绿化工程等7个方面的措施,分别提出技术要求。 本规范的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规范的参编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焦居仁刘震刘万铨曾大林蔡建勤王欣成姜德文汪有科严国民付永杰 1总则1.0.1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阶段要求2.1.1 3拦渣工程一般规定3.1.1 表3.3.4 注:表中S r 4护坡工程一般规定4.1.14m20m、结构紧密的均质土坡,或高度小于12m的非均质土坡。2)从上到下,削成同一坡度,削坡后比原坡度减缓,达到该类土质的稳定坡度。3)对有松散夹层的土坡,其松散部分应采取加固措施。2折线形:1)适用于高12m—20m、结构比较松散的土坡,特别适用于上部结构较松散,下部结构较紧密的土坡。2)重点是削缓上部,削坡后保持上部较缓、下部较陡的折线形。3)上下部的高度和坡比,根据土坡高度与土质情况,具体分析确定,以削坡后能保证稳定安全为原则。3阶梯形:1)适用于高12m以上、结构较松散,或高20m以上、结构较紧密的均质土坡。2)每一阶小平台的宽度和两平台间的高差,根据当地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 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列。

表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 主体土建投 0.5 1.0 2.0 3.0 4.0 5.0 6.07.08.09.010.0 资(亿元) 方案编制费 3052728295104116119132156171(万元) 主体土建投 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 资(亿元) 方案编制费 185200220230245259270290320350(万元) 二、水土保持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三、水土保持监测费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ICSXX.XXX X XX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X.X—XXXX 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报批稿) 2005-XX-XX 发布 2005-XX-XX 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XXX 发布 1 目次 前 言 ..................................................................... ........................................................................ .................. I 1 范 围 ..................................................................... ........................................................................ ................... 1 2 相关规 范 ..................................................................... ........................................................................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简介 ?一、定义 ?水土保持监测是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 危害及其防治成效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是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为国家生态建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李智广) ?近年来随着水土保持工作的蓬勃发展,对监测工作提出了加快发展的要求。 二、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必要性及意义 (1)水土保持监测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手段。 (2)水土保持监测是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要基础。 (3)水土保持监测是国家保护水土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4)水土保持监测是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水土保持的重要基础。 三、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与站点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各级政府批准成立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即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流域监测中心站、省级监测总站、重点防治地区监测分站和监测站;二是根据监测任务需要,经科学论证,在全国各地设立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包括为国家提供基础数据的监测点、水土流失抽样调查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点等,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点也属于站点之一。 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一)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意义 (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四)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应按国家、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制度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应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水利部于2003年制定了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颁发确立为国家行政许可事项,2012年11月17日,水利部发布第45号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了承担水土保持监测的机构应具有开展监测工作的基本条件:一是要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二是要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要具有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的高中级技术人员,且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四是要具有现场监测、观测、量测、分析与计算的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标范本

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基本建设情况 1.2工程概况 1.3综合说明 第二章施工准备 2.1组织准备 2.2技术准备 2.3设备和材料准备 2.4现场准备 2.5原材料试验 第三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1 关键工序施工方案 3.2 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3.3临时工程施工方案 3.4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3.5施工总平面施工方案 第四章质量保证措施 4.1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4.2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4.3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4测量、监控等质量保证措施 4.5施工标准和现场检测规范 第五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1建立健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5.2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5.3安全生产措施 5.4治安保卫措施 5.5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6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 第六章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6.1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6.2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6.4制定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第七章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7.1施工进度总体安排 7.2阶段工期控制、施工均衡性及工序衔接7.3关键节点施工进度控制 7.4工期保证措施 第八章资源配备计划 8.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8.2机械设备配置

8.3质量监控配备计划表 8.4材料供应保证措施 8.5资金使用计划 第九章施工管理及措施 9.1施工现场管理 9.2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9.3工程管理的配合、协调及服务措施 第十章雨季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基本建设情况 工程名称:青县马厂镇上马厂村等五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招标人:青县国土资源局。 1.2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青县上马厂村、陈官屯。 1.3综合说明 (一)编制依据 1、青县马厂镇上马厂村等五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至六标段招标文件 2、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附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 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 第一章综合说明 简要说明开发建设项目概况及建设意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其水土保持背景状况、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情况、监测任务缘由及其实施组织等。 第二章编制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应用的主要技术资料和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等。 第三章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开发建设项目的概况。重点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组织与施工工艺,突出选址(选线)、施工场地布置、取料、弃渣、土地扰动、挖填土(石)方及其流向等方面的情况。 2、项目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自然概况重点介绍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工作状况等。社会经济概况主要介绍项目所在(经)县(区)的人口、人均收入、人均耕地和产业结构等情况。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的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工程征占地(行政隶属、

性质和利用类型)、防治目标、措施布局、主要工程量和实施进度安排等。第四章水土保持监测布局 1、监测原则与目标。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2、监测范围及其分区。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的规定,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析确定监测范围及其分区。 3、监测点布设。根据确定的监测范围及其分区,分析确定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监测的重点地段和重点对象,提出监测点布局。监测点可以根据监测目的、指标的不同,分为观测样点和调查样点。观测样点要有设施设备的配置设计,调查样点要求设立标志,根据监测指标采用相应监测仪器或设备进行量测以获取数据。 4、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计划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要求,确定监测时段及工作进度。一般情况下,监测时段包括项目施工准备期之前、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水土保持措施运行初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 第五章监测内容和方法 1、监测内容。根据工程项目的生产组织和施工工艺特点,分析确定项目施工准备期之前、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水土保持措施运行初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的主要监测内容。 在施工准备期之前,主要是对监测范围的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植被、水文气象、土地利用现状、水土保持措施与质量、水土流失状况等基本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法规于1996年6月25日发布,于1996年9月1日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GB / e16453.2-1996前言。本标准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一般原则,第二部分是水土保持综合管理技术。第三部分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第四项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该标准是上述系列中的第二项。本标准包括六个标准:GB / t16453.1-1996水土保持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坡地农田水土保持综合管理处理技术GB / t16453.2-1996水土保持综合管理技术规范水土保持技术荒地处理技术综合管理水土保持技术沟壑控制技术水土保持综合管理GB / t16453.4-1996小水土保持综合管理技术规范排灌工程GB / t16453.5-1996风沙防治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技术规范(GB / t16453.6-1996)防治塌陷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技术规范。山丘本标准为GB /t16453.2,包括绿化,草木种植和围栏控制。本标准的附录A,B和C是指示性的。本标准系列的四个内容将代替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颁布的sd238-87“水土保持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由水利部水土保持部起草。参加起草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上游和中游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农田和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利处,

珠江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员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巧夫,刘婉菲,齐菲迪,徐传造,卢胜利,宁对虎和钟伟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程-林地技术该文件规定了对有水土流失的荒地进行人工造林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要求,以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并发展森林和水果生产,增加经济收入。本文适用于全国所有土壤侵蚀(水蚀)的荒地。2参考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发布时,所指示的版本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进行修订,使用此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以下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 t16453.4-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小规模储水排水工程技术规范》GB / t16453.5-1996《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技术规范》风沙防治技术规范3.1本章所称荒地是指除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村庄,道路和水域)以外的所有可用但未使用的土地。包括荒山,荒坡,荒沟,荒滩,河岸,村边,路边,房屋边,运河边(以下简称“四边”)等;同时,还包括陡坡土地,轮作土地,残林,疏林等需要人工干预以防治水土流失并获得经济效益的土地。3.2除人以外的上述土地的管理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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