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考制度改革


关于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高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高考制度是教育教学和人才筛选的基本制度之一。从恢复高考制度三十余年的教育实践看,高考制度对于促进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重构教育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高考制度的弊端也很明显。例如,偏重知识记忆和解题技巧的考试内容,造成死记硬背与机械训练充斥高中教学。集中录取制度取消了高等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和受教育者的选择权,限制了高等学校之间的竞争,降低了高等教育的竞争力。一些高考加分、地方分数线、指定特招等政策违背了考试公正的原则,损害了教育公平。不少地方政府将高考升学率视为政绩,形成单一的分数评价和升学率导向,致使基础教育“为考试而教、为考试而学”的“应试教育”弊端严重,造成对学生身体健康、道德品质、个性发展和创造力的伤害,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面临知识经济和国际竞争的严峻挑战,世界各国的教育竞争已经发展为教育改革的竞争。同样具有儒家教育文化传统的东亚国家和我国台湾省纷纷改革大学招生考试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借鉴。

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了大众化的发展阶段,外部环境逐渐宽松,公众对高等教育的选择性逐渐加强。不失时机地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对于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多样化的适用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开创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考制度改革影响面大,专业性强,面对复杂的利益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其困难不难想象,但改革势在必行。我们需要坚定改革的方向,通过理性、建设性、渐进性的方式,用改革的实践推进改革,使高考改革走出困境,将现在“最不坏的高考制度”,最终改变为“最好的高考制度”。

二、高考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

本高考改革方案以“受教育者的权利”为出发点,构建新的考试与招生制度。其基本价值包括:

1、以学生为本。扩大考生选择考试与高校的权利,尊重和保护考生的个性。改变一张试卷考所有学生、所有学校按照高考分数的单一标准录取考生的情况,促进考试和选拔方式的多样化、多轨化、弹性化,促进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实现一名考生可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学生的自由选择权来推进高校竞争。

2、保障并促进教育公平。保持和发扬高考制度的公平价值,通过考试立法和一系列制度建设,规范招生考试秩序,保障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享有大致相同的接受高等教育以及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3、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通过高考考试

改革和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使得高校能够录取到所需要的学生,为高校办出特色创造条件。同时,需要推进高校管理制度改革,构建校内学术民主的管理制度,公开、透明的招生录取制度,树立高校自主招生的公信力,保障扩大高校自主权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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