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工作操作规程完整

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工作操作规程完整
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工作操作规程完整

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工作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律师办理民事诉讼业务,特别是诉前准备工作的执业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胜诉率,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制

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使用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所律师在中华人民国境参与民事一审、二审、再审诉讼程序中涉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行政案件、仲裁及执行案件,其程序参照本操作规程。

第三条职责

(一)主任主任作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对事务所及律师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开庭前准备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对重大、疑难案件的代理方案具有审批权,对主、协办律师的人员选定及案件分配、承办律师间的争议裁决等享有决策权。

(二)办公室办公室作为事务所的行政管理部门,对事务所及律师的民事诉讼负有行政管理责任。

(三)承办律师事务所接收当事人的委托后,由事务所指派的承办律师代表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对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开庭前准备工作承担直接责任。主办律师对案件承担主要责任,协办律师协助主办律师完成诉讼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四)律师助理律师助理作为律师承办民事案件的助理人员,协助律师完成在案件承办过程开庭前的各项辅助工作,向承办律师负责。

第二章分则(工作程序)

第四条收案审查

(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承办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审查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有关材料,发现当事人不具备相应诉讼主体资格时,应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及时进行变更或调整。

(二)利益冲突的查询以及利益冲突解决对于拟委托本所代理的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承办律师有义务进行利益冲突的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做如下处理:

1、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将与本所或本所律师构成直接利益冲突的,承办律师应将情况如实告知当事人,拒绝接受其委托。

2、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将与本所或本所律师构成间接利益冲突的,承办律师应将该情况如实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如坚持要求委托的,承办律师应要求其出具明确的书面豁免函,并将该情况报主任审批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3、拟委托的当事人的利益冲突查询以及构成直接或间接利益冲突的具体协调处置,执行本所的利益冲突管理办法。

(三)时效审查

当事人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或上诉人的,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前应审查当事人的诉讼请否超过诉讼时效或上诉是否上诉期限;如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或上诉超过上诉

期限的,承办律师应明确告知并拒绝接受委托。

(四)管辖审查

承办律师应对当事人委托民事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进行审查;对于已经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承办律师应就受理法院的管辖级别等进行审查。

经审查,承办律师发现当事人委托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或受理案件的法院无权对该案进行管

辖的,承办律师应及时告知当事人进行变更或提出管辖异议。

第五条诉讼风险告知

承办律师根据当事人的述和通过对当事人提供资料的分析,认为当事人委托的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可能无法到达当事人预期目标的,承办律师应将这一情况明确告知当事人,

并就告知容制作谈话笔录,并由当事人签署。

第六条代理事项和权限的确定

承办律师与委托人签署《聘请律师合同》及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明确具体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权限应注明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变革、放弃、承认诉讼请求

和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转委托、签收法律文书,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第七条收案后主协办律师的工作分工

承办律师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经事务所指定或承办律师间协商,可分为主办律师和协办律师。

主办律师和协办律师可就案件分工、责任分配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经各承办律师签署后附卷。

第八条证据的签收和保管

承办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诉讼资料的复印件、复制件,同时核对原件,并将原件及时交还当事人妥善保管。承办律师对于收到的诉讼资料应制作资料清

单,由当事人、承办律师签字后附卷。

若根据案情需要或当事人要求,承办律师必须接受当事人证据原件的,应将证据复印后统一交由办公室按档案要求保管。

第九条调查举证

(一)向证人调查和收集证据

承办律师经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意可以向其调查、收集证据;律师向证人调查和收集证据时,应有两位律师(含律师助理)共同进行调查。

承办律师在向证人调查、收集证据时应首先告知律师身份,出示律师执业证,同时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反映与本案有关的情况,并向其说明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承办律师向证人调查和收集证据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载明调查人、被调查人、被调查人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调查容、调查笔录制作人等基本情况;还应当记明律师身份介绍,律师要求被调查人实事和出庭作证等容,以及调查事项

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

承办律师制作调查笔录应当全面、准确地记录谈话容,并交由被调查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如有补充,应由被调查人在修改、补充处签字、盖章或按指纹确认。

经确认无误后,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盖章或按指纹确认。被调查人为单位的,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承办律师应要求被调查人在律师调查笔录上签署或确认下述文字:“以上笔录阅读过,

与本人的述一致。”

(二)向国家机关调查和收集证据

承办律师从国家机关抄录、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时,应尊重事实和忠实于原件,并经该国家机关确认。

(三)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调查和收集证据

案件确有需要并经当事人同意和主任审批后,承办律师可以委托被调查对象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调查和收集证据。

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调查和收集证据时,承办律师应当制作律师事务所书面委托书,并简要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提出调查的容、目的、对象和要求。

第十条证据的初步审查和整理

承办律师对先行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起草诉状等诉讼文书以前应进行审慎审查和整理, 主要从以

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证据的来源;

(二)证据的形成和制作;

(三)证据形成的时间、地点和周围环境;

(四)证据的种类;

(五)证据的容和形式;

(六)证据要证明的事实及其与本案的关联性;

(七)证据间的关系;

(八)证据提供者的基本情况;

(九)证据提供者与本案或本案当事人的关系;

(十)证据的合法性和客观性;

(十一?)证据的证明力。

第十一?条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

承办律师应收集并全面运用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防止在各法律、法规发

生冲突时,引用失效或法律效力较低的相关法律条款而导致败诉,确保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法

律、法规、司法解释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起草诉状

承办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起草诉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一)确定被告的主体身份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二)确定诉讼请求事项;

(三)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

(四)确定原告方依据民事法律关系已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及证据;

(五)确定被告方未依据民事法律关系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或者应承担民事责任及证据;

(六)确定债权、债务的数据及相应证据;

(七)支持诉讼主的法律依据;

(八)其他应当提供的事实与理由。

第十三条起草答辩状

承办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起草答辩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一)确定原告的主体身份是否符合诉讼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是否为适格的被告主体,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概括性的意见;

(三)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局已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是否与原告的诉理由相一致;

(四)提供答辩方已依据民事法律关系履行的相关法律义务及证据或不能完全履行法律

义务的正当理由;

(五)确定债权、债务的数据及相应证据是否与原告的诉求理由相一致;

(六)支持答辩方诉讼主的法律依据;

(七)其他应当提供的事实与理由。

第十四条起草反诉状承办律师在确定是否代理当事人提起反诉以前应确认该项反诉是否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一)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二)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三)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能适用同种类诉讼程序;

(四)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有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反诉状的准备容参照本

操作规程的第十二条执行。

第十五条整理证据材料和编制证据目录承办律师在向法院提交诉状前,应整理证据材料,并按分组、分类要求编制证据目录。

证据如分次分批提供的,应当按证据目录顺序统一编号,先后提供的证据不得互相矛盾,编号混乱。

证据目录或清单应当编制页码,并编制证据序号。承办律师对收集的证据目录应提供每份证据概要的证明目的,凡是向法院所提交的证据,应以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否定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最终目的。

第十六条与当事人确认诉讼文书在承办律师向法院递交诉状等法律文书以前,承办律师应与当事人协商并确认诉讼文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并要求当事人确认:

(一)确认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二)确认或否定诉讼请求事项。

(三)确认或否定诉讼请求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1、对拟提交的证据予以确认;

2、固定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对其争议焦点进行明确、简化;

3、确认是否对诉讼文书进行补正或修改;

4、确认引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是否适当。

(四)确认当事人是否同意和解,积极进行调解准备。承办律师与当事人的讨论必须进行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财产保全

(一)承办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二)承办律师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前,应由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

(三)承办律师需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并告知申请不当的法律结果。

(四)如采取诉前保全,律师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15 日提起诉诉讼。

(五)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的承办律师应审查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财产保全三申请是否错误;

2、财产保全是否限于请求的围;

3、申请人是否提供了担保,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

4、财产保全裁定是应申请人申请作出,还是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

5、是否申请复议;

6、申请人提供了足够和有效担保后,法院仍不解除保全措施时,律师可依据当事人要

求向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异议。

(六)被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提供相应的担保,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证据保全

(一)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下,律师应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代理其向公证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二)律师申请证据保全,应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三)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 日;

(四)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律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承办律师到场,律师应当及时配合。

第十九条申请法院取证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承办律师应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承办律师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当事人及其承办律师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容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人民法院要求律师协助调查收集证据的,律师应当参加。

(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承办律师的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承办律师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 3 日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并可要求人民法院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 5 日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申请法院鉴定

(一)需要就工程质量、造价争议、施工工期损失、房地产价格、专门技术问题委托鉴定的,律师应当依当事人的委托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但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 日提出。

(二)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三)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要求人民法院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

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5、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四)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五)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有一至两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第二十一条申请法院调查令

(一)承办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查令,或申

请人民法院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规定的事由要求调查。

(二)当事人或承办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查令的,引导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

载明被调查人的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容、需要由人民法院出具调查令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三)当事人或承办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查令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 日提出。

(四)代理律师应在调查令注明的期限完成对申请事项的调查。第二十二条申请证人出庭承办律师根据案件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通知证人出庭。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 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并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四)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五)《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 ,是指有下列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代理律师可以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六)律师应当告知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测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第二十三条阅读、复制法院卷宗

(一)一审阶段接受被告委托后,承办律师应查阅案卷材料,并重点查阅以下事项:

1、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

2、原告起诉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相互之间有无矛盾;

3、诉讼请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4、法院依职权调查的证据;

5、因案件需要查阅法院留存的其它卷宗材料。

(二)没有参加一审诉讼的承办律师担任二审代理人,应及时到法院查阅案卷,并复制

有关案卷资料,必要时应与一审代理律师取得联系,尽可能地全面了解一审情况。

(三)承办律师担任二审代理人在查阅一审案卷时,可以对以下几方面作重点审查:

1、一审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完整,有无前后矛盾;

2、一审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有无未经质证的证据作为判决裁定的依据,有无不该采信的证据采信了,该采信的却没采信,证据相互之间有无矛盾;

3、一审认定的事实与判决、裁定的结果是否具备必然的逻辑联系;

4、一审适用法律是否得当,适用的法律条文与案件性质、主要事实是否一致,有无适

用已经废止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司法解释;

5、一审程序有无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确定对不同证据的质证思路,起草质证或反驳意见

(一)对物证,律师可以但不限于从以下方面质证:

1、物证的真伪;

2、物证与本案的联系;

3、物证与其他证据的联系;

4、取得该物证的程序是否合法。

(二)对书证,律师可以但不限于从以下方面质证:

1、书证是否为原件;

2、书证的真伪;

3、书证的合法性;

4、书证所要证明的事实;

5、书证与其他证据的矛盾;

6、书证的来源。

(三)对证人证言,律师可以但不限于从以下方面质证:

1、证人与双方当事人的关系,特别是与对方当事人有无关系,与本案有无利害关系;

2、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3、证人证言的容及要证明的事实;

4、证人年龄、智力状况、行为能力等自然情况;

5、证人的证言前后是否矛盾;

6、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矛盾。

律师应结合有关背景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发表该证人证言能否采信的看法,并阐明具体理由。

如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接受质证,律师可建议法庭对该证人证言不予采信。

(四)对视听资料,律师可以但不限于从以下方面质证:

1、取得和形成的时间、地点和周围的环境;

2、有无剪补;

3、收集的过程及其合法性;

4、所要证明的事实与案件的联系。

(五)对鉴定人和鉴定结论,律师可以但不限于从以下方面质证:

1、鉴定人的资格。

2、鉴定人与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如发现鉴定人与对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是其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承办律师可以或者通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鉴定人回避。

3、鉴定的依据和材料。

4、鉴定的期限和方法,代理律师应要求法院在委托鉴定时明确鉴定的期限以及按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鉴定。

5、鉴定结论是否具有科学性。

6、如起诉后申请鉴定的,对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时间有没有超过时效。承办律师应当审查对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时间是否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 日提出。

7、律师应对该鉴定结论发表看法,认为鉴定结论不能成立或者不完整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8、承办律师如发现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9、承办律师如发现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应当申请重新鉴定。

10、鉴定人未出庭接受质询的,承办律师应当提出申请。

11、承办律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两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承办律师可以提出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六)律师可根据被代理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阅读情况,准备法庭调查提纲。调查提纲包括述提纲、举证提纲、质证提纲和发问提纲。述提纲包括本案案情、述要点。举证提纲包括有关主体的举证、双方法律关系的举证、权利侵害行为的举证和损失事实的举证等。述中涉及的事实均应有相应的证据证实。质证提纲包括对其他当事人证据的质证意见,对其他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对自己一方证据可能提出的质证意见和反驳意见。发问提纲包括对其他当事人进行发问的容和对出庭作证的

安全操作规程60558

化纤浆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穿戴好劳保用品,上衣口袋内不许装硬质物品。 2、开机前认真检查开棉机是否处于完好状态,输送皮带上有无杂物,护罩是还完好,调速盘是否在最低档位置。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 3、剪丝时,头部、脸部要侧开,防止弹伤面部、头部。 4、抽丝时用力要稳,严禁强行抽丝,不许在小车上抽丝。 5、运包时,包要放正,行走时注意脚下障碍物。 6、开棉时包布要除尽,检查包中杂物,并及时捡出。 7、开棉过程中严禁站在输送皮带上操作。 8、处理事故要待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并要设专人监护,肢体进入开棉机运转部位工作,必须拉闸断电、挂牌。 9、备料间严禁烟火,要每班检查防火设备是否完好。 10、电器设备故障,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处理,长期不运转的电器,使用前要通知电工检查。 11、每球清扫散落到电器上的飞绒,定期清扫备料间棉尘。 12、棉绒不随皮带前进时,要退回处理,严禁强行上料。

1、上岗前穿戴好劳保用品,必须穿胶鞋,上衣口袋不许放硬质物品。 2、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内有无杂物,输送、风机周围有无杂物和他人工作,设备、电器防护设施是否正常,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 3、装球时,注意碱绒配比,防止浆料堵塞。 4、旋风分离器堵塞后,停止喂料,进行处理,压碱疏通时,严禁站在视镜正下方,防止视镜爆裂造成烫伤。 5、移动输送时,必须检查道轨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6、开、盖盖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7、上卸球盖大爪时,用力要稳,防止扳手打滑,丝杆打滑、断裂,造成摔伤。 8、提放漏斗要站好位置,不要用力过猛。 9、严禁用脚踩在球盖上,球盖吊起后,不得悬空停止。 10、盖盖必须使用两个大爪,及时检查、更换球口垫。 11、螺旋压榨机堵塞后,不准在运行状态下掏浆,压榨输送运转时,身体各部不许进入旋转区域。 12、及时检查导链及吊链钢丝绳,是否安全可靠。 13、球口篦子及时盖住,不得处于敞口状态。 14、工作完毕所有工具要定位摆放,不得乱扔,防止拌倒、摔伤。 15、不准强行开盖,防止汽体伤人。 16、工艺清理、设备维修要拉闸断电、挂牌,并设专人监护。 17、电器设备发生故障,要由专人处理,非专业人员不得处理。

实验室常见仪器使用标准及操作规程SICOLAB

超净工作台 标准: A.根据环境的洁净程度,可定期(一般2~3个月)将粗滤布拆下清洗予以更换; B.定期(一般为一周)对超净工作台环境进行灭菌,同时,经常用纱布沾上酒精或丙酮有机溶剂将紫外杀菌灯外表面揩擦干净,保持表面清洁,否则会影响杀菌效果; C.当加大风机电压不能使操作风速达到0.32m/s时,必须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 D.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时可打开顶盖,更换时应注意过滤器上的箭头标志,箭头指向即为层气流流向; E.更换高效空气过滤气后,应用尘埃粒子计数器检查四周边框密封是否良好,调节风机电压,使操作平均风速保持在0.32~0.48m/s范围内,再有用Y09-4型尘埃粒子计数器检查洁净度。操作规程: A.使用工作台时,应提前1小时开机,同时开启紫外灭菌灯,处理操作区内表面积累的微生物,三十分钟后关闭杀菌灯; B.新安装的或长期未使用的工作台,使用前必须对工作台和周围环境先用超净真空吸尘器或用不产生纤维的工具进行清洁工作台,再采用药物灭菌法和紫外线灭菌法进行灭菌处理; C.操作区内不允许存放不必要的物品,以保持操作区的洁净气流流型不受干扰; D.操作区内应尽量避免作明显扰乱气流流型的动作; E.操作区内的使用温度不得大于60℃。 冰箱 使用标准: A.在冰箱接入电源之前,请仔细核对冰箱的电压范围和电源电压是否相等; B.冰箱必须有干燥的接地,如果电气线路没有接地,那么必须请电工将冰箱单独接地; C.不可将汽油、酒精、胶粘剂等易燃、易爆品放入冰箱内,以免引起爆炸; D.冰箱不能在有可燃性气体的环境中使用,如发现可燃气体泄漏,千万不可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温控器或灯开关,否则会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E.切勿用水喷洒冰箱顶部,以免使电气零件受损,发生危险; F.清洁保养及搬动冰箱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小心操作,不让电气元件受损; G.冰箱应放置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如放置不平,可调节箱底平脚; H.冰箱应放置在通风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并避免阳光直射; I.冰箱在一般使用时,会结霜,当结霜特别严重时,可关机或关掉电源进行人工化霜,必要时可打开柜门加速霜层融化; J.当冰箱搁置不用时或长时间使用箱内出现异味时,必须进行清理; K.不可用酸、化学稀释剂,汽油、苯之类物品清洗冰箱任何部件; L.箱内不要放熟的食品,热的仪器必须冷却至室温后,再放入箱内; 操作规程: A.首次通电或长时间不用重新通电时,由于箱内外温度接近,为迅速进入冷藏状态,可把温度调至最冷处,待冰箱连续运行2~3小时,箱温降低后,再将温度调至适当位置; B.在使用中,不要经常调动温度控制器; 电子天平 操作规程: A.将电子天平置于稳固、平整的台面上; B.插上电源,打开开关;

闪速熔炼炉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91302 闪速熔炼炉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闪速熔炼炉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排渣和排铜的准备 a.排铜、排渣时,穿好隔热服、工作鞋,戴好防护面罩,厚布手套。 b.加强标准化点检,按要求检测两炉的液面和铜、渣温度,并作记录。 c.加强铜、渣流槽和水套的冷却水的确认工作,以避免冰铜与水接触发生爆炸。 d. .排铜、排渣前要仔细检查铜、渣流槽和水套的损伤程度,不符合规定的禁止使用并更换。 e.严禁用大锤、钢钎等工具重击铜槽和水套表

面。 f. .排铜、排渣前要仔细检查连接软管有无破损和接口不严密的状况,不符合规定的禁止使用并更换。 2闪速熔炼炉排铜操作 a.检查水淬水压、流量正常,粒化系统正常运行,事故水和仪表阀5处于应急状态。 b.检查流槽盖板密封完好,流槽保持干燥,流槽环集系统运行正常。 c.将选择的排冰铜口周围清理干净,稍开氧气阀(≤0.2MPa)。 d.一人开氧,一人烧口。开启氧气时,要缓慢平稳,并严禁戴有油污的手套;烧口时,吹氧管要缓慢水平推进;冰铜流出后,迅速关闭氧气阀,拔出吹氧管。

汽机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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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任务职责 1.1岗位任务 利用三废余热锅炉生产3.82MPa、450℃的过热蒸汽经6000KW汽轮机组发电,产生的低压蒸汽供其他生产岗位使用。中压蒸汽也可通过1#、2#减温减压器后,产生的低压蒸汽供其他生产岗位使用。本岗位同时负责向其他岗位提供合格的除氧水。 1.2岗位职责 1.2.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和安全纪律,保证本岗位安全、经济、文明生产。 1.2.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控制好工艺指标,并加强与各有关岗位的联系,保证汽轮机组、减温减压器等设备安全长周期运行。 1.2.3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1.2.4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做好各项定期工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记录填写及时、准确、完整和清洁。 1.2.5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1.2.6努力学习操作技术,提高操作技能。 2、工艺流程概述 利用三废余热锅炉生产3.82MPa、450℃的过热蒸汽经6000KW汽轮机组发电,产生的低压蒸汽供其他生产岗位使用。当汽机故障时,中压蒸汽通过1#或2#减温减压器后,产生的低压蒸汽供其他生产岗位使用。 3、工艺流程图:

4、设备一览表 5、工艺指标 5.1压力: 主汽压力3.0~3.6MPa 背压压力0.196 ~0.492MPa 润滑油压:0.08-0.12Mpa 轴向位移油压:0.245-0.5Mpa 5.2 温度: 推力轴承回油温度:40-48℃轴瓦温度:小于85℃ 冷油器出口油温:35-45℃轴承回油温度:小于60℃ 空冷器冷风温度:25-40℃发电机定子线圈温度:小于95℃5.3其它: 油箱油位(运行时):0-100mm 轴承振动:小于0.03mm 轴向位移:小于0.4mm 6、开机步骤 6.1汽轮机正常开机: 6.1.1、全面检查,确认检修结束,现场清理干净。 6.1.2、发电机绝缘合格,所有电机绝缘合格并处热备用状态。 6.1.3、汽轮机热力系统应处在已下状态: A、油箱油位在100-200mm之间(就地停机、停油泵时)。 B、三台油泵进出口门、冷油器进出油门全开。

前处理岗位操作规程

前处理岗位操作规程 1. 目的: 建立中药材前处理岗位标准操作规程,以规范本岗位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药品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中药材前处理岗位。 3. 责任: 岗位操作人员、班组长、QA、工艺员、车间主任对此操作规程的实施负责。 4. 内容: 4.1 生产前检查及准备: 4.1.1 操作人员按照“人员进出生产区管理规程”、“人员更衣的操作规程”穿好一般生产区工作服,进入生产操作间。 4.1.2 生产开始前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和工作场所没有上批遗留的产品、文件及与本批产品生产无关的物料。设备、工器具处于已清洁及待用状态,有清洁、清场合格证。 4.1.3 确认岗位操作文件是否齐全,有空白生产操作记录。 4.1.4 核对待炮制药材名称、编号应准确。 4.2 拣选操作: 4.2.1 开启除尘装置,从前室领取原药材,倒于拣选台上,一次倾到药材时不能太多,用手将原药材中的非药用部位及杂质挑除。 4.2.2 拣选时要认真、仔细的把混入原药材中的杂质,如草枝、泥块、砂石霉变等除去,并根据不同品种,把非药用部分等除去。

4.2.3 药材拣选必须在工作台上操作,严禁药材直接接触地面。 4.2.4 将拣选后的净药材放入洁净的编织袋中,称量并附标签。 4.2.5 填写生产记录,记录清楚净药材量和杂质量。 4.2.6 每个品种拣选完毕,清理拣选台后,再拣选下个品种。 4.2.7 若同时拣选两个或二个以上品种时,拣选台上要有有效物理隔离。 4.2.8操作结束后,关闭除尘装置。 4.3 筛选操作: 4.3.1 按各品种工艺要求,从前室领取待筛选的原药材,通过手工或电动筛选,除去药材中的细小杂质。 4.3.2 将筛选后的净药材放入洁净的编织袋中,称量并附标签。 4.4 切制操作: 4.4.1根据工艺要求,将须切制的原药材拣选后,通过切药机将较长或较大的药材切制成适宜长度或大小,使其符合该品种实际工艺要求。 4.4.2切制操作在中药前处理工段的切药间内进行。使用设备为剁刀式切药机。 4.4.3开启除尘装置,把待切的药材移至切药间,在切药机出口放好装料容器,点动试机,设备应无阻卡现象,开启切药机,根据工艺要求调节切药档位。4.4.4 将药材放在履带上,由传动履带自然送入切药口,操作过程中需保持加药均匀,不宜过多过快,更不得用手将药材推挤入切药口,切好的药材饮片及时装入编织袋中,称量并附标识。 4.4.5 设备具体操作执行“剁刀式切药机使用维护操作规程”。 4.4.6切制过程中严禁药材直接接触地面。 4.4.7不同品种的药材不得同时进行切制,更换品种前应对设备及场地进行清洁

仪表工作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仪表工作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标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仪表工作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 (1)一般安全规定 1.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2.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 3.在尘、毒作业场所,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4.进入塔、槽等罐内作业应按罐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5.非专责管理的设备,不准随意开停。 6.仪表工工作前需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种仪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工作。 7.检修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检修。

8.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方可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人员按制度执行。 9.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降至常温,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修”标志,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取下保险。 10.使用电烙铁,不准带电接线,应接好再送电,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证。 11.仪表及其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 12.任何仪表和设备,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均应按有电对待。凡尚未弄清接线端的接线情况时,都应以高压电源对待。 13.仪表、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的导线不得有破损、漏电情况。 14.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用,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 15.仪表及其附属设备,送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的等级是否与仪表要求相符合,然后检查绝缘情况,确认接线正确、接触良好后,方可送电。

炉前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号:CZ-GC-01506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炉前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Safety technical operation procedures of various types of work before furnace

炉前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备注: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忽视操作规程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一)铁口工 1、铁口内有潮泥时,必须烤干后方可出铁。 2、捅铁口时,严禁使用氧气管或凉圆钢,不准背靠大壕。 3、渣铁沟、小坑垫料未烤干,铁水罐未对好位时严禁钻铁口。 4、严禁闷炮操作。必要时要通知工长和有关人员,采取可靠措施,方可闷炮。 (二)开眼机工 1、开眼机风压低于0.5MPa时,严禁钻铁口。 2、安装钻杆或更换钻杆时,必须停机操作。 3、转动开眼机时,首先检查回转范围是否有人,确认后方可操作。严禁用水在开眼机电器上降温以防触电。 4、工作完毕放下开眼机,防止下滑伤人。 (三)泥炮工

1、操作泥炮前首先检查泥炮周围是否有人,停机后立即关掉油泵。 2、泥炮操作台附近保持清洁、干净。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冻泥、稀泥和有杂物的炮泥。 3、未见下渣堵铁口时,要先将炮嘴烤热,防止堵口时发生爆炸伤人。 4、装炮泥顶泥柄发生故障及处理炮膛时,严禁将手伸进炮膛以防挤伤。 5、事故闷炮操作时,必须先将周围人员撤离。确保安全后再操作。 (四)摆动流槽工 1、接班后要检查摆动流槽受侵程度及回转情况。并确认铁罐是否对正。 2、操作前要检查气压是否在0.5MPa,不足时要向组长汇报。 3、修补摆动流槽时,下面不准对熱罐。并且系好安全带。 4、出铁时,必须盖好大盖,佩戴好防尘口罩和眼镜。以防烧伤

前处理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952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前处理安全操作规程标 准版本

前处理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确保生产安全,吐绝一切安全隐患,稳定产品质量,特对前处理操作者及进入本车间的人员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范章程: 一、物料存放 1. 前处理用药液及空桶应置于专用仓库集中存放装并由专人保管员,车间根据生产需要按需领用。 2. 物料在装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小心轻放,防止包装破裂;若桶破裂,破桶溢出药液须用专用桶收集。操作过程中须做好防护措施,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若身体不慎触药液,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

二、药济添加 1. 在进行药液添加操作前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穿戴耐酸胶手套,戴安全防护面罩及胶围裙。 2. 在添加工作药水时,应每一放、二避的操作进行,保证操作人员的每次生产安全 三、加工操作工艺 1. 操作人员每天上岗前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各液槽的水位及液池周边情况,判断是否有泄漏现象,并用PH值试纸检测各槽液酸碱度,确保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操作。 2. 合理控制吊机运行情况,吊笼入池、出池过程要慢速、匀速起降,防止工作液飞溅及吊笼碰撞池壁损坏液槽。 3. 吊笼升起后在移至下一槽位之前应稍停留 2~3分钟后待工件上的药液滴干后方可移于下一槽

位。 4. 操作作业过程中每隔两小时检测一次工作液的浓度及加工产品的质量情况,及时添加药液原料。 四、污水(泥)收集处理与回收 要点:前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液体(包括地板上的积水)、固体污泥沉淀渣一律不允对外排放,对全部污水(泥)进行集中安全处理。 1. 清水池溢出污水及地板面收集的污水统一抽至中和池处理并回收利用(见流程图). 2. 污水处理池及工作液槽中的固体沉淀物收集后临时存放在贮渣池中,至一定数量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柳州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定点回收处理。 五、安全应急议案 1. 非前处理车间工作人员尽量不靠近工作液

高炉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YF-ED-J332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高炉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高炉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实用 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进入工作岗位前 ①工作时正确穿戴劳保防护用品,必须穿 纯棉内衣、袜,使用面罩必须戴好盖严,严禁 穿化纤衣物,严禁班前、班中酒后上岗。 ②高温区域作业要求必须携带使用防暑降 温设备、药品、饮品、物品等。 ③必须熟悉炉前设备状况及安全操作规 程,熟练掌握事故应急预案。 (2)炉前工安全注意事项: ①遵守炼铁厂安全、技术、设备各项管理

制度、规程、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及要求;炉前执行炉前出铁前“三确认”制度,即即撇渣器畅通沙坝完好、粒化塔正常送水、铁水罐配罐到位,控制“三违”作业。 ②各高炉属容铁式主沟任何时候都不准跨越,防止烧烫伤,严禁站在铁口正方。启动操作设备时,必须打铃警示,认真观察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作业过程中,确认周围环境是否安全,上下楼梯时应扶好扶手。地面上的散料、杂物、积水要及时清理,防止作业时滑倒摔伤;清扫卫生时必须两人以上协同清扫, 互相监护;严禁在设备运转时清扫加油作业。 ③启动水冲渣阀门时,应确认粒化塔及溢流口及附近无人,水冲渣粒化塔头附近必须加装护栏,且护栏内侧不准站人,粒化塔淤渣时

汽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汽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岗位操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2 适用范围 余热发电汽轮机岗位 3 引用标准 全国地方小型火力发电厂汽轮机组运行规程(试行)标准 SD 251-1988 水利电力部《发电厂厂用电动机运行规程》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 DL5011—92 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N4.5-1.25型凝汽式汽轮机安装使用说明书》 4 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触电、噪声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摔伤、碰伤、撞伤、刺伤、割伤、烫伤、爆炸、淹溺(冷却塔作业) 5 安全技术要求: 5.1.上岗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带病或酒后上岗; 5.2.上岗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及运行参数; 5.3.汽轮机油系统起动后在确认各位置油压建立的情况下,且通过各观察孔确认各润滑部位润滑油的流量后,投入盘车装置运行带动汽轮机进入盘车状态; 5.4.在锅炉起动各参数达到要求后,进行蒸汽管道的暖管,同时需将各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打开排水,以上工作与中控需保持密切联系,汽轮机辅机均启动正常运转后,汽轮机即可开始冲转,冲转后要保证足够的暖机时间,同时并应严格按照汽轮机升速要求进行升速,升速时需密切注意汽轮机和发电机的振动,严禁在振动超标的情况下强行升速; 5.5.汽轮机升速完成并保持稳定后,即可与中控和各专业人员联系准备发电机并网,发电机并网过程中应严密监视汽轮机及各辅机的运行状况,并网后的升负荷操作需缓慢进行,避免急剧的负荷升降造成整个系统工况的失调; 5.6.汽轮机正常运行过程中,应定时、定位、定量对汽轮机及其辅机进行巡检,检查各部位的温度、压力、振幅、热膨胀量差、各润滑部位润滑油流量以及是否有异常声响,异常振动和异常气味等,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与中控联系确认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汇报时需详细描述出现异常情况时伴随的现象,以便为查找问题根源提供依据; 5.7.保证汽轮机油系统正常运行,杜绝“跑、冒、滴、漏”,停机检修时需对各油过滤器进行清洗,运行时应对油管路进行检查,运行时油路出现微量渗漏时,要及时向技术人员报告并确认无危害情况发生,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后方可保持汽轮机正常运行。润滑油过滤器、调速器油用过滤器、油冷却器在运行过程中切换时,应先打开两单元之间的平衡阀进行油压平衡后方可进行切换操作; 5.8.汽轮机出现紧急异常情况时操作手动停机,其后确认辅助油泵或紧急油泵启动,并严密监视转子惰走情况,及时投入盘车装置,中控要严格保证凝汽器的真空度和水位,防止汽轮机进水等严重事故; 5.9.运行过程中应防止负荷的急剧升降,正常停机时应缓慢地将负荷下调,发电机解列后重复第9项操作,若停机时间较长,根据盘车规定进行盘车,盘车装置一定要在油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投入;

实验室仪器标准操作规程的编写规范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单位仪器设备标准操作规程的编写。 操作规程编写的基本要求 1格式要求 1.1文件名称及编码 1.1.1文件名称命名方式为“生产厂家(或者品牌)简称+型号+仪器名称+标准操作规程”,例如:安捷伦1200高效液相色谱仪标准操作规程。 1.1.2编码方式为“ZY+序号-5.5-2013”,例如:ZY12-5.5-2013。 1.1.3字体均为宋体小四,并加粗。 1.2实施日期 1.2.1实施日期格式参照“2013.01.01”,字体均为宋体小四,并加粗。 1.3规程内容格式 1.3.1全部字体均为宋体小四,行距为1.5倍,内容小标题加粗。规程中的层次划分及编号,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层次的划分,一般不超过4部分,且首行不缩进。 2内容要求 2.1依据仪器设备使用说明、培训教程和上级已发布的标准操作规程编写,且与有关规定相协调。 2.2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通俗易懂,逻辑严谨,避免产生不易或不同理解的可能。 2.3规程中的图样、表格、数值、公式和其他技术内容应正确无误。 2.4规程中的术语、符号、代号应统一,与有关标准相一致,同一术语应表达同

一概念。 3规程一般由以下部分构成 3.1操作程序 3.1.1操作前准备 3.1.1.1核对和确认所用设备与检测目的所要求的一致性。 3.1.1.2识别设备计量检定状态标志和技术状态标志应符合规定;需要时,应标明对设备进行检定(自验)与检定周期的要求。 3.1.1.3设备使用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条件的检查与确定。 3.1.1.4安全与劳动保护条件的检查与确认。 3.1.1.5设备正确停机状态的检查与确认。 3.1.1.6检查并加油、加水、加燃料(必要时),达到规定要求。 3.1.2开机与运行 3.1.2.1接通电源,观察指示信号的要求与规定。 3.1.2.2必要时,仪器的预热或预置的要求与规定。 3.1.2.3校准或调零的要求与规定。 3.1.2.4设备自身系统误差的测定。 3.1.2.5必要时(如长时间停机后初次运行时)开机空运行,观察运行的稳定性。 3.1.2.6对样品的要求与规定 3.1.2.7上样和运行的操作步骤,要求与规定 3.1.2.8读取检测数据的方法。 3.1.2.9必要时(如长期停机,初次运行)在首次运行前,采用非检验试样做试验,观察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 3.1.3停机与保养 3.1.3.1检测完毕,停机状态的要求与规定。 3.1.3.2切断电源,观察指示信号的要求与规定。

炉前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YF-ED-J547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炉前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炉前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实用 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上岗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坚守工作 岗位,禁止酒后上岗。 2.天车在开动前先确认轨道上无人无障碍 物方可行车。 3.天车开动前必须先打铃,吊物下周围3— 5米内禁止站人。 4.吊物时,卷扬钢丝绳不准打卷、拧把、 过卷,不准用极限或反向停车。 4.天车在运行中,严禁修理、清扫、调整 一切机电设备,当需要检修或擦洗机电设备时

应做到:确认主电源已切断,挂好“有人作业,禁止操作”警示牌。 5.上下天车必须在指定地点,不准翻跃大车栏杆,不得在天车运行中或未停稳时上下天车。 6.天车在运行中,任何人发现停车信号都要停车,吊物不准从人的头顶上方通行。 7.工作完毕后,要停在指定地点,放稳,远离铁口、铁沟防止出铁时烧坏设备。 8.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9.无证人员不准单独上岗操作。

汽轮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021版)

汽轮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21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K-AQ-0144

汽轮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021版) 1.上岗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酒后上岗。 2.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操作台上禁止堆放杂物,非岗位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主控室,室内保持清洁。 3.主控室内严禁吸烟,消防设备齐全、有效。煤气区域巡检、作业时两人以上,带好煤气检测报警仪。 4.油箱附近严禁动火、抽烟;上下楼梯扶好栏杆,现场确认时应避开转动部件,油站区域巡检对地面有油污应及时清理,防止滑倒。 5.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无牌严禁操作。检修时应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有人监护. 6.严禁从高空向下抛物,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用湿手、湿布接触、擦拭电器设备或旋转部位。 7.开机前要反复确认,检查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周

围有无障碍物;必须确认周围无人并站在安全地点方可启动。 8.暂时不用的零部件放置稳定,整齐,避免高空失落或歪斜伤人,工件摆放不要堵塞通道。 9.吊运物件时,须按负荷重量选用钢丝绳,不准使用断股钢丝绳,指挥吊运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10.用煤油或汽油清洗时,严禁吸烟,要采取防火措施,杜绝火灾,对易燃油类要进行妥善处理,即远离火源放在指定的地方。 11.在煤气危险区域和隐蔽的地方进行检查工作、处理事故要二人以上进行,必须要携带煤气检测报警仪,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2.禁止在运转设备、炉子附近逗留或取暖。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前处理各工艺操作规程

前处理各工艺操作规程 一、除油工序(责任人:一号行车工) 工艺参数: 游离硫酸:100—200g/l;温度:常温;处理时间:2—4分钟。 操作方法:先将选好的坯料洗一道清水再进入除油槽,浸泡2—5分钟,浓度高反应快时取下限时间,浓度低时反应慢时取上限时间。时间到后及时从槽中吊出入水洗槽清洗,带管的料一定要将管内注入清水将汽泡排出清洗干净,再进入下一道工序。 此工序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洗坯料上的污垢和油迹,另外除去坯料上的自然氧化膜。 注意事项: 1、除油后在水洗槽中浸泡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防止起麻点; 2、除油时间不能过长,防止铝件表面过腐蚀或起麻点、粗糙以及失光。本公司以下的色号需要进入除油槽:各种磨砂料,各种喷砂料。 二、酸蚀工序(责任人:一号行车工) 工艺参数: 氟化氢铵:30-45g/l;PH值:2.5-3.5之间;温度:35-45℃; 处理时间:2分-6分钟不等。 操作方法:将除油清洗过的坯料吊入酸蚀槽中进行酸蚀,观察槽内反应情况,反应大时,可以在三、四分钟左右起槽,反应慢时就要加一两分钟时间再起槽,起槽后水洗两次将料吊起观看表面起砂情况,起砂达到标准时就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如果砂面不均匀或砂面有流挂现象时就

要考虑到槽液浓度是否不够,或者槽液有否其它问题,找到问题处理后才能进行返工,直到砂面合格为止。 此工序主要目的:将坯料进行酸蚀后达到均匀砂面,使型材有较好看的砂面效果。 注意事项: 1、酸蚀后必须观察型材表面砂面大小,粗砂须返工或调整槽液; 2、酸蚀后,型材在空中停留时间不能太长,(一般可以在空中沥水10 秒左右)否则会出现流痕,须重新碱洗后再酸蚀。 3、酸蚀槽槽液很浑时就要通知压渣工压渣。 4、有些坯料起砂不均匀或纹粗特别大时就要先在碱蚀槽进行碱蚀处理, 处理时间一般为3-7分钟之间,碱蚀中和后再进行酸蚀,此时酸蚀时间不能过长,过长会酸蚀过度导至砂面过大,影响美观。 本公司以下色号需要进行酸蚀:各种磨砂料(碱砂的除外) 三、碱蚀工序(责任人:一号行车工) 工艺参数: 总碱:60—120g/l;游离碱:35-75g/l;AL离子:小于30g/l; 温度:30—50℃;处理时间40秒—30分钟之间。 操作方法:将除油过的坯料清洗过后入碱蚀槽后面一个碱性水洗槽再次清洗,(这样是为了防止酸水过多带入碱蚀槽,碱蚀过多带入酸水会使碱蚀槽老化,甚至使碱蚀槽完全失效)清洗过后进入碱蚀槽进行碱蚀,时间按不同色号进行不同的处理时间,一般为:喷电2分30秒至5分30秒之间,不要超过时间,超过时间会使喷砂料失去喷砂特性,返工料40秒-1分30秒左右(新碱槽),超过时间会起砂,酸砂40秒至2分30秒,超过时间砂面会变差和不均匀,碱砂料10分-30分之间,视温度和浓度情况来决定。

实验仪器标准操作规程

实验仪器标准操作 规程

微波炉标准操作规程 1. 操作程序: 1.1插上电源,打开柜门,放进需要加热的物品,关上柜门。 1.2选择火力,融化培养基一般用中高火即可。 1.3选择时间:融化培养基须注意边加热边拿出观察培养基融化情况,防止培养基爆沸。其它物品加热时间视情况调整时间。1.4加热完毕,将定时器调至0位置,小心拿出加热物品,关闭柜门。 2.微波炉操作注意事项: 2.1 微波炉上不得堆放杂物,微波炉周边不应放置其它电子产品。 2.2炉内未放入加工原料时,不要通电工作,不可使微波炉空载运行,否则会损坏磁控管。 2.3 凡金属的餐具,竹器,塑料,漆器等不耐热的器皿,有凹凸状的玻璃制品,均不可放入炉内使用。瓷制碗碟不能镶嵌有金属边的容器,不能放入炉内。 2.4袋密封包装及金属罐的食品不能直接放入炉内,以免爆炸伤人。 2.5 一定要关好炉门,确保连锁开关和安全开关的闭合。 2.6炉子关掉后,不宜立即取出加热物品,因为此时炉内尚有余热,物品还可继续加工,应过1分钟后再取出物品。

2.7定期检查炉门四周和门锁,如有损坏,密闭不严,应停止使用。以防微波泄漏,不一把脸贴近微波炉观察窗,防止眼睛因微波辐射而损伤,也不宜长时间受到微波照射,以防止引起头晕,目眩,乏力,消瘦,脱发等症状,使人体损伤。 2.8如设备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告知主管,设备停止使用,报维修部维修。 2.9光波烹调为烧烤专用,一般情况下不使用光波烹调和组合烹调按钮。 WD-A型电子连锁传递窗标准操作规程 1 .操作程序: 1 .1电子连锁传递窗任何状态下只能打开一扇门,以达到两边空气的严格隔离。 1 .2接通传递窗电源红色电源指示灯亮,操作人员可经过两个按键操作菌灯或开门。 1 .3按开门键(红色钮),一侧门开,货物进入传递窗内,关窗门(据需要开启灭菌灯)。 1.4另一侧门按红色键,取出物品,关闭窗门(若灭菌完需先关闭紫外灯)。 1 .4停电应急开启:传递窗两侧都设有小孔,停电时只要在小孔内插入细铁丝往中间拨动即可开锁。 2维护和保养与清洁 2.1每次使用完毕均需要进行紫外照射舱体。

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炉前通用)

行业资料:________ 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炉前通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炉前通用) 1.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酒后上岗。 2.在炉前工作时,开铁口、喷铁口时不得站在铁口正前方。 3.打锤时严禁带手套,2米内不准站人,并检查锤头是否牢固。 4.开铁口时,铁口有潮泥,要防止突然喷出。 5.制作铁口泥套时,要佩带煤气检测报警仪,应有人监护。 6.换钻杆时,钻杆正在旋转时严禁接触,以免扭伤。 7.操作泥炮,开口机时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无人,无障碍物后方可操作。 8.天车启动必须响铃,起吊物件时严禁将吊物吊的过高,吊物下严禁站人,出铁时必须降天车放在远离铁口处防止烧坏天车。 9.严禁向铁水罐内扔潮湿铁块和密闭容器,以防爆炸。 10.接触铁水的钢钎、样勺、铁锨、氧气管等工具必须烤干,以防爆炸。 11.拉风口时,手要离开滑锤,以防挤手。必须戴好防护面罩,不要正面观察,以防火焰喷出 12.出铁时必须走过桥,严禁横跨铁钩、渣沟。 13.炉前使用的氧气瓶要放在安全可靠的地点,距火源10米以外;不得戴油污的手套开氧气瓶;开氧气人员严禁吸烟;搬运氧气时要轻拿轻放,瓶嘴不得向前,不得撞击。 14.压泥炮时,确认好泥炮头前方无人,防止喷出伤人。 15.下渣沟堆渣时,要待出完铁,渣团冷却后再处理,防止喷人,停冲渣水时必须挂检修牌,送冲渣水时必须现场确。 第 2 页共 5 页

炉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3接备用电极时,电极之间平面必须紧密,钻定位销子要正确使用电钻。 2.开、停炉作业 2.1通电时禁止任何人上炉顶作业。 2.2炉体倾动、炉盖升降时炉顶不准有人。 2.3电炉在出钢或停电大于2小时后,再供电时要电工在场检查和监护并排队故障。 3.正常作业 3.1开新炉或停电后≥4小时,送电前必须经检修员工全面检查征得同意,方可开炉。 3.2出钢口堵住后处理过程中,人要站在两侧,防止红渣掉入伤人,加填料前检查托盘是否关到位,填料加满后方可摇炉。 3.3炉内塌料且表面渣温较高时,严禁倾炉。 3.4新炉第一炉不宜吹氧助熔,在炉料熔化90%后方可吹氧。 3.5严禁氧化期在偏心区下清渣及入大坑拷水。 3.6不准在天车吊物下行走或停留,听到铃声立即让开。 3.7盛装红渣包的渣包内不得有水和潮湿杂物,红渣包时不准打水或用潮湿杂物压渣。 第 3 页共 5 页

汽轮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模板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汽轮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7736汽轮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Turbine post safety operation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上岗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酒后上岗。 2.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操作台上禁止堆放杂物,非岗位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主控室,室内保持清洁。 3.主控室内严禁吸烟,消防设备齐全、有效。煤气区域巡检、作业时两人以上,带好煤气检测报警仪。 4.油箱附近严禁动火、抽烟;上下楼梯扶好栏杆,现场确认时应避开转动部件,油站区域巡检对地面有油污应及时清理,防止滑倒。 5.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无牌严禁操作。检修时应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有人监护. 6.严禁从高空向下抛物,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用湿手、湿布接触、擦拭电器设备或旋转部位。 7.开机前要反复确认,检查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

靠、周围有无障碍物;必须确认周围无人并站在安全地点方可启动。 8.暂时不用的零部件放置稳定,整齐,避免高空失落或歪斜伤人,工件摆放不要堵塞通道。 9.吊运物件时,须按负荷重量选用钢丝绳,不准使用断股钢丝绳,指挥吊运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10.用煤油或汽油清洗时,严禁吸烟,要采取防火措施,杜绝火灾,对易燃油类要进行妥善处理,即远离火源放在指定的地方。 11.在煤气危险区域和隐蔽的地方进行检查工作、处理事故要二人以上进行,必须要携带煤气检测报警仪,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2.禁止在运转设备、炉子附近逗留或取暖。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HITACHI 7600型自动生化分析仪仪器标准操作规程

HITACHI 7600型自动生化分析仪仪器标准操作规程(一)HITACHI 7600型自动生化分析仪开/关机程序 1 自动开机 1.1 设定每天7:30自动开机。 1.2 自动进行相应的维护保养程序Power On, 包含:Inc. Water Exchg;Air Purge;Regent Prim;Ise Check;Photometer Check;SVP Essential Information Upload;Cell Blank。 1.3 开机后检查 1.3.1 标本针、试剂针、搅拌棒是否沾有水滴、脏污;是否弯曲、堵塞;各清洗槽是否脏污或堵塞。 1.3.2 检查清洗液是否足够,不足是需要添加。 1.3.4 检查打印纸是否足够并已正确安装。 1.3.5 打开UPS开关。 1.3.6 打开供水开关,接通水机电源。 1.3.7 检查ISE系统的标本盘W2位置上电解质(N)清洗剂情况和仪器背面废液部有无结晶析出和污染,注射器、SIP管无漏液。 1.3.8 打开中文电脑。 1.3.9 试剂准备:按Reagen t→Status确定试剂信息,检查各项目可测定数(Available Tests)和每种试剂剩余测定数(Remaining Tests)的余量。如需追加或更换试剂,按实际装载程序执行。 2 关机前工作

2.1 做好各单元清洁工作 2.2 确认进样部、标本回收部无标本架,无脏污。 2.3 处理完废液,确认废液桶是空的。 2.4 检查标本回收部内的供水箱水位是否在10cm以上。 2.5 清洁D模块和P模块部分的标本针、试剂喷嘴(针)、反应容器清洗喷嘴、搅拌棒等。 2.6 确认标本注射器、试剂注射器无漏液,注射器内无气泡。 2.7 检查纯水机电阻是否2MΩ/cm以上,否则更换树脂;水箱水50L以上,关闭水源开关和纯水机电源。 3 关机 3.1 准备清洗架:将Hialkali-D装入试管,放入清洗架(绿色)的1 号位置。在标本杯中加入ISE清洗液(N)放到清洗架(绿色)2号位置。 3.2 启动每日关机程序:按Utilit y→Maintenance→Power_OFF→Select→Execute。 3.3 若24小时不关机运行,则上述开机后检查、运行前工作和关机前工作等步骤,安排在适当时间进行。 (二)HITACHI 7600型自动生化分析仪分析参数设置程序 1 项目名称设置 1.1按Utilit y→Application→Add→选择test,在Application Code处填入通道号。 1.2 在Unit of Measure下面的Unit 1选择单位名称,按Update更新,待要增加的项目全部输完后按OK。 2 实验参数设置 2.1 在Analyze菜单下设置有关分析的参数。 2.1.1 在Assay/Time/Point参数栏选择分析模式,有1 Point、2 Point Rate、3 Point、1 Point Rate、Rate A、Rate B 7个模式备选;反应时间,P模块有1~10、15、22min;D 模块仅限10min。测试点输入合适的数字,P模块测试点数10min34个,D模块10min约50个点。 2.1.2 在Wavelength(2nd /Primary)处输入主波长与次波长。 2.1.3 标本量参数有常量、减量和增量3 条,每条都可再设定稀释后的标本量及稀释剂量。 2.1.4 有关试剂的参数有R1~R4 条,对每个试剂分别设定试剂量、稀释剂量、试剂条码、在线试剂有效天数4个参数。 2.1.5 Reagent Dummy Volume下为冲洗试剂量。 2.1.6 Diluent下为稀释剂选择,输入稀释液瓶子代码及有效天数。 2.1.7 Abs.Limit在使用连续监测分析法时设定底物耗尽的吸光度值,同时指定反映方向。 2.1.8 Prozone Limit处设定检查免疫反应的前带现象的智能参数。输入相应的吸光度值、测试点和反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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