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使用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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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

1、1为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保障公司依法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和经营活动,规范公司的营

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以下简称“两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经营活动,以及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单位、个人。

2、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使用管理职责

2、1办公室是保管和使用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的职能部门。经营部负责复印件的保管和使用。

2、2办公室负责“两证”的年审、变更及增项等工作。

2、3经营部建立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质量、环保管理体系等复印件的使用台帐。

3、新唐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使用程序

3、1公司内所属各部门、个人因联系工程借用公司“两证”复印件时,需向公司经营部提交申请报告(见附表1),报告中应对工程名称、业主名称、工程规模、工程性质等关

于工程的主要情况进行填报说明,经经营部负责人签字同意

后,在经营部所设《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使用登记表》(见附表2)进行登记后方可领用。

3、2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单位和个人在联系工程项目时需

借用“两证”原件时,应向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见附表1),并对工程名称、业主名称、工程规模、工程性质等关于工程

的主要情况进行说明,经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到办公室

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上由办公室派出专人配合完成两证的使

用工作。

3、3因联系工程需使用“两证”复印件时,需填写《资

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登记表》(见附表2),经经营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工程联系专用章后,方可领用。

3、4因其它需要领用公司“两证”或使用公司“两证”

复印件(必要时加盖公司公章的),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在经营部登记使用。

3、5如果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使用“两证”投标

联系同一个工程,由经营部进行协调,确定使用方,并发放。

3、6“两证”原件使用完必须及时归还,否则给予一定

的处罚或停止借用资格。

3、7公司任何非经营部人员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公司资质

证书或营业执照,如因私自复印发生任何问题,要追究相关

人员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4.附则

4、1帮助合作单位和个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应由经营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到财务交费后凭内部收据由经营部指派人员编制。

4、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要件管理制度

甘肃中企商务广告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等公司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甘肃中企商务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代码证、固定印刷品广告许可证、内部印刷品准印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照,本管理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支付U盘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四条、公司证照、印章授权管理和使用部门: (一)公司印章,由公司执行董事授权向相关部门核发或核销; (二)公司印章,由执行董事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和使用: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执行董事亲自管理和使用。 2、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支票购买证、发票购买证、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 3、固定印刷品广告许可证、内部印刷品准印证、合同专用章由公司业务部们负责管理和使用。 4、银行支付U盘,由执行董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各执一枚。 5、公司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公章时亦应按本办法执行。 6、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本条规定配置印章或更换印章需向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兼)上报书面申请,经执行董事批准同意后配置或更换印章。 7、印章刻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兼)负责,经公安机关核准,到指定的单位刻制;印章的规格、样式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兼)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的所有印章,均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兼)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为印章专管员)。印章启用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

营业执照资质证等证件的管理办法

营业执照、资质证等证件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我公司市场开拓经营之需要,本着既维护营业执照、资质证等证件的严肃性,又方便搞好服务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经营范围内登记注册的资质资格证书、事业法人证书等属资质管理范畴证件,目前主要指: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法人委托书等。 第三条根据《*****格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资质单位应严格按资质管理规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为资质管理监督部门,专人负责第二条所列的各种证书的保存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做好资质证等证件管理办法的修订与完善,及时做好资质证等证件换证、变更、年检和复查等工作。 第五条按照资质证等证件管理有关规定,我公司应认真做好人财物管理,以及项目、合同、技术质量、成果报告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对使用证书单位提交的报告的审查、审批、归档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凡需使用资质证等证件者,必须向办公室提供书面申请,写明所需证书种类及用途,经经理审批后方可予以办理。各种证书原则上只限使用复印件。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出示

原件时,需经经理批准,由办公室派专人携带原件一同前往,办理完毕后,即刻返回归档。 第八条按有偿服务原则,办公室对证书使用者将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凡不按规定交费者取消其使用证书资格。 第九条证书使用者在遵循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同时,更应严格执行《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将证书私自借(租)给与资质管理无关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及部门责任。 第十一条证书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人管理不善给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信誉受损,将对使用者和当事人进行处罚。发生两次类似情况,停止其使用资质的权利。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二0一八年一月一日

营业执照管理办法

关于“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管理,规范使用行为,确保两个证书的安全、有效使用,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职能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公司企业策划部负责申报及年度检验工作;公司营销部负责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公司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使用规定的管理和制度。 2、检查公司范围使用投标时使用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使用情况,并对公司主管营销领导负责。 3、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公司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使用及应用范围的情况。 二、管理程序及权限 1、公司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仅限于公司直属的委托法定代表人单位使用。 2、公司内部非委托法定代表人单位,使用公司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必须经公司主管营销领导同意。 3、各子公司使用公司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事先填写使用申请表,经本单位经理或主管营销的副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有效。

4、公司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使用,任何单位不得超过7天,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送还,须提前于公司营销部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延续。 5、公司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送还时须填写工程信息跟踪情况反馈表,报公司营销部营销管理科备案。 6、使用公司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承包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复印、转借;擅自涂改、伪造、复印、转借的证书一律无效;如遇特殊情况需复印时,必须经公司营销部部长同意,方可复印并注明限制使用范围。 三、考核与处罚 1、公司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管理,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2、凡使用公司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还的单位,停止其单位一个月内不得使用。 3、擅自涂改、伪造、复印、转借的单位和个人,经查明,将追究其使用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重则降职使用,轻则处以单位罚金5万元的处罚。 4、本办法由公司营销部解释、修订。 5、本办法与以往管理有关文件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 6、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营业执照公章管理办法( 试行)

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今日都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证照、印章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的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证照包括各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代码正副本、机构代码正副本、办事处机构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照。本管理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各分公司的公章、人名章、财务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明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需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四条、公司证照、印章授权管理和使用部门 (一)分公司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统一上交公司北京总部进行统一管理。各分公司需将以上证照复印留底备档。(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应的其他印章统一上交公司北京总部进行管理,分公司的人名章由本人自行保管。如分公司的确因相关地方政策原因,不能上交必须留本地经常使用的,需公司CEO批准后方可留存分公司暂且进行保管。

第五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公司北京总部财务部负责登记、保管;分公司临时借用印章的,该分公司行政暂为印章专管员,分公司总经理为责任人。 (二)分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印章。应先邮件说明并注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走行政流程进行批复,经公司CEO批准后由总部行政进行审核交接。分公司行政需在借用的时间限制内将印章归还总部行政,由总部行政检查后转交给印章保管人。 (三)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 (四)在印章借用时间内发生印章丢失时,印章专管员应及时向总部行政及总部财务进行汇报,并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废等。 (五)各分公司不得擅自刻制印章,违反本项规定导致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向公司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公司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六)印章暂时由分公司管理期间,不得盖空白文件,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六条、分公司印章管理员的职责 (一)分公司印章专管员在管理公司章印期间需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或办公桌内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若发现意外情况或者章印摆放位置有所变化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立即报告。 (二)分公司印章管理员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并进行相关登记,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分公司印章专管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使用印章。未按批准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9版)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五条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二章登记事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经营者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经营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围。 第十条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 第三章登记申请 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明或者明。 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营业执照获取步骤

营业执照获取步骤

专业回答 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理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

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刻章: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等证照管理制度

证照等公司要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营业执照等公司证照的管理,规范证照使用行为,确保证照保管和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证照是指经政府职能部门核发给公司的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土地证、房产证、资质等级证书等证照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3 职责 (一)总经办是公司证照的管理部门。公司证照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统一由总经办负责保管和传送;公司证照的原件统一由档案室存档保管。 (二)公司证照的申办、年审、变更、延期等由各证照归属部门负责: 营业执照、报检备案登记证等行政类证照,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知识产权类证书由总经办负责; 开户许可证、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机构信用代码证等财务类证书由财务部负责; 社会保险登记证由人资部负责;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由安管部负责;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由质保部负责; 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等贸易类证书由采购部负责。 4 内容 4.1 公司证照的保管 公司证照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统一由总经办负责保管和传送;公司证照的原件统一由档案室存档保管。 4.2 公司证照使用 (一)公司营业执照等证照原件的使用,必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填写《档案提

供利用审批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到档案室申请借阅; (二)公司证照不得遗失、损坏;如出现遗失和损坏,应立即向总经办汇报,并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 (三)使用公司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扫描件,必须填写《证照复印件使用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复印件经公司证照管理人员签“本复印件仅供用于……”字样,并加盖公章后有效; (四)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复印、转借公司证照;擅自涂改、伪造、复印、转借的证照一律无效; (五)不得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不得与公司印章一同保管;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发现有用证照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4.3 法律责任 (一)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公司证照,不符合本制度规定时,不得擅自使用。 (二)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公司证照,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4.4 附则 本制度附公司证照管理的相关文件范本。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总经办。 5 参考文件 《档案管理规定》 6 应用表单 《档案提供利用审批表》 《证照复印件使用申请》

1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使中建一局集团在市场竞争中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集团公司依法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承包与经营活动,规范集团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以下简称“两证”,包括副本)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中建一局集团改革发展的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1.2 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企业进行合法经营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参与建设工程投标的必要文件。加强“两证”的保管、使用管理,保证证件的时效性,及时办理年检、变更、升级、换证等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3 本办法适用中建一局集团所属各单位。 2 名称定义 2.1 营业执照 企业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的凭证,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2 企业资质 企业资质是指企业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状况和技术装备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是证明企业准入建筑市场施工资格和承包工程范围的凭证,是企业具有的能力和综合实力的反映。 3 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使用管理职责 3.1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市场经营部是保管、使用和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两证”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及日常管理,并设专人员具体负责。 3.2 各单位应建立使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台帐,办理证件借

用登记手续和复印件使用的记录。 3.3 因联系工程或其它用途需使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也应建立相应的登记制度。 4集团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使用程序 4.1 为加强集团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管理,保证“两证”的严肃性、时效性,由市场拓展部实行统一管理,办理借用、领用影印件手续。 4.2 各单位因联系工程、工程投标和其它使用“两证”原件,必须提前向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借用申请》(附表1),详细说明使用用途、投标工程名称、业主名称、工程性质等有关情况以及归还期限,经市场拓展部领导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借用; 4.3 区域机构联系工程项目或其他事由需使用集团公司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的,须提前与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取得联系,说明事由,履行手续,经市场拓展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借用; 4.4 如遇该区域有两个以上项目投标或其它急用,需同时使用时,经区域公司或子公司提出要求,由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进行协调,保证使用。 4.5 因联系工程或其他事由需用集团公司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影印件时,须填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登记表》(附表2),经市场拓展部主要负责人同意,由专职管理人员按有关要求复印、编号、并加盖工程联系专用章后,方为有效。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复印集团公司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如因私自复印发生任何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6 集团所属各单位使用集团公司“两证”时,必须遵守《中建一局集团总承包管理条例》。 4.7 各单位在使用完毕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归还,以保证集团内其它单位的使用,不得拖延。原则上北京地区借用两天为限,外

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要件管理制度

V:1.0 管理制度精选整理 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要件管理制度 2020-4- 1

甘肃中企商务广告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等公司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甘肃中企商务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 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地维护公 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代码 证、固定印刷品广告许可证、内部印刷品准印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照, 本管理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 支付U盘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 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四条、公司证照、印章授权管理和使用部门: (一)公司印章,由公司执行董事授权向相关部门核发或核销; (二)公司印章,由执行董事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和使用: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执行董事亲自管理和使用。 2、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支票购买证、发票购买证、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 3、固定印刷品广告许可证、内部印刷品准印证、合同专用章由公司业务部们负责管理和使用。 4、银行支付U盘,由执行董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各执一枚。 5、公司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公章时亦应按本办法执行。 6、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本条规定配置印章或更换印章需向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兼)上报书面申请,经执行董事批准同意后配置或更换印章。 7、印章刻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兼)负责,经公安机关核准,至U指定的单位刻制; 印章的规格、样式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兼)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的所有印章,均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兼)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根据工商登记有关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字数一般要求在8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1、贸易类: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营养补充食品、家居护理用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缝纫机服装及辅料、纺织面料、纺织助剂、羽绒制品、工艺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机械配件、建材、服装鞋帽、电脑软硬件、耗材、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防水材料、水泥制品、保温防腐氧涂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防漏材料、管道、阀门、厨房用具、钟表、眼镜、玻璃制品、钢材、电子元件、电线电缆、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设备、照相器材、机电产品、体育用品、冶金设备、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水泵及配件、五金轴承、紧固件、标准件、摄影器材、电镀设备、汽摩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花卉、苗木、摩托车、电动车批发零售。 2、服务类: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喷绘、快递服务(除信件)、包装盒的设计、制作、产品包装开发、纸盒纸箱包装、塑料制品包装、模型制作、会务服务、数码摄影服务、计算机数码影象处理、灯光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景观设计制作,保洁服务、家政服务、汽车租赁、汽车装潢,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 3、安装类:室内装潢及设计、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建、屋顶防水、建筑装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混凝土切割、植筋、加固、水电安装、管道维修、工程机械设备维修,楼宇清洗,外墙粉刷,石林养护,地毯清洗,中央空调清洗,工业管道清洗,地基,桩基工程施工,土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安装施工。 4、科技类: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电子、生物、医药、汽车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研制、开发、销售,整流器生产、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电脑网络软件开发。 5、咨询类: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法律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室内装潢设计咨询、度假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咨询、劳务信息咨询、人才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医疗信息咨询、医疗保健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 6、生产类:涂料生产加工、食品生产加工、机械设备制造加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等4则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512067099.html,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等4则 作者: 来源:《中国食品》2019年第02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与管理,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电子签名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场监管部门发放和管理电子营业执照的行为,市场主体领取、下载及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行为,以及电子营业执照的政务和商务应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电子营业执照,是指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 本办法所称电子营业执照文件,是指按照全国统一版式和格式记载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并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签数字签名的电子文档。 本规定所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是指由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安装并运行在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上,支撑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的软件。 本办法所称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是指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建设、部署和管理的,用于电子营业执照签发、存储、管理、验证和应用的相关数据文件、标准规范、软件系统及硬件设备的总称。 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身份验证系统,支持市场主体身份全国范围内的通用验证和识别。电子营业执照具备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信息安全保障特性。 第四条:市场监管部门是发放和管理电子营业执照的法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不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 第五条: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全国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推进;负责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电子营业执照管理规范、技术方案和标准的制定;负责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库和市场主体身份验证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国范围内跨区域、跨层级和跨行业的应用。

市场管理制度大全

市场管理制度汇编 2012年12月 目录 1、市场管理规定 2、入市须知 3、市场食品准入制度 4、市场食品索证索票细则 5、市场重要商品备案制度 6、市场蔬菜检测制度 7、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承诺 8、市场食品进货查验登记 9、市场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 10、市场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 11、市场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 12、市场内经营者食品安全自律制度 13、市场消防管理制度 14、市场活禽宰杀管理制度 15、市场肉类家禽复检制度 16、市场主任岗位职责 17、市场管理员岗位职责 18、保安员岗位职责 19、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20、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 21、市场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市场管理规定 为规范市场管理,按照市场制定的各项管理要求,进入市场的经营人员,必须按照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执行,管理规定如下: 1、凡进入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持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到工商部门报到,才能在规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经营活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租凭范围(台位尺寸×以外的通道、空地经营或堆放货物,违者予以处罚。 3、进入市场的经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服从工商执法、市场办公室等部门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礼貌待客,严禁出售国家违禁商品。 4、凡进入市场经营人员,心须爱护市场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大家共同监督。 5、经营人员要积极参加“文明经营户”、“文明集贸市场”、“诚信经营户”和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活动,认真落实“市场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

6、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转让和买卖门市、摊位,一旦发现,租金加倍计算。 7、凡经营人员不得转让、出售、出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得擅自改变核定的经营范围。 8、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有害物品进入市场,车辆停放必须按市场规定执行。 9、积极配合做到市场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以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的人为主,防止意外发生。 10、经营人员不得违反或擅自改变市场经营铺位的用途,如住宿等。 11、经营人员必须按规定缴纳租金、水电、卫生等费,逾期按有关规定处理。 12、市场交费时间:按月缴交,经营户必须于每月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超期一个月不缴交者,可终止合同,重新招标,经营者所交的押金不予退回,所有的水费、电费亦必须按月缴交。 13、以上规定凡有违反,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入市须知 为促进商品经济流通,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发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入市须知; 一、按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商品经营者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应到主管该市场的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凡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首先到市场管理办公室报到和办理有关手续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便在市场摆摊设点。 三、经营者依法自主从事经营,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其正当经营活动。交易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质价相称的原则,诚实经营。严禁强买强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和不合法的条件及欺诈行为。 四、经营者进入市场经营,必须遵守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规及市场规定,做到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严禁赌博和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严禁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严禁商品销售中的合同欺骗行为。 五、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市场,以确保市场内人身、财产安全。 六、经营者进入市场经营,应自觉维护市场各种设施,主动缴纳市场摊位费及其它费用,任何经营单位、个人未经市场管理办公室同意,不得随意改建市场设施,否则,坚决取缔,故意损坏设施者应照价赔偿。 七、不得出现国家明令禁止的其它交易行为。 1.在市场经营中,应该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商,服从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2.经营者必须先办理入场登记,服从市场安排,办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照 后,在指定摊位亮照经营,严禁无照经营。 3.在经营时要明码标价、诚实经商和公平竞争,不准短斤缺两、强买强卖、掺杂使假和欺 行霸市。 4.经营者出售的各类食品,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管理的 有关规定; 5.各种车辆应当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市场内实行经营与住宿相分离; 市场食品准入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山市食品准入工程,确保进入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合格,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健康消费环境,共建诚信中山,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在进货时,索取并认真查验供货食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销售发票或进货凭证等证照、票据,同时对食品外包

企业证件管理制度

企业证件管理制度 1 证件种类 1.1 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证、税务登记证。 1.2 企业荣誉证书。 1.3 企业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年度安全考核证书、“五大员”岗位合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1.4 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和荣誉证书。 2 证件保管 2.1 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2 企业证件由证件管理相关单位管理。 2.3 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企业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企业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证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3 证件使用 3.1 建立企业证书使用登记簿。 3.2 企业证书的借用、借出及复印:由借证人在企业证书使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证书管理人员必须在证书复印件加盖“注明用途、使用范围”的专用章,并注明有效期限。任何证件(包含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填写《证件原件/复印件借用申请单》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办公室才予办理。 4 责任罚则 4.1各部室取得证件或借用完毕后及时交证件管理相关单位,每推迟一天,分别给予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处理;通知交回后每推迟一天,分别给予证件管理员、证件管理相关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4.2 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证件;擅自向外界提供、摘抄企业证件;擅自涂改、伪造证件;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证件管理者;未按手续借用、外带或者越级借用者(证书管理者同罚)酌情给予罚款100-1000元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山西晋源沃德选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1年07月27日 证书原件/复印件借用申请单

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制度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 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 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 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 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 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 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后,

由经营

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 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 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 1 证件种类 1.1 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取费类别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 企业荣誉证书:免检证书、名牌证书、著名商标证书等各类证书。 1.3 企业人员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1.4 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和荣誉证书。 2 证件保管 2.1 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2 企业证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3 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企业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企业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证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3 证件使用 3.1 建立企业证书借用申请表。。 3.2 企业证书的借用、借出及复印:由借证人填写证书借用申请表。证书管理人员必须在申请表“注明用途、使用范围”,并注明有效期限。任何证件(包含原件及复印件),均需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办公室才予办理。 3.3 有关业务部门借用证件参加年检完毕后,必须交回办公室。证件管理人员负有收回证件之责,如证件未及时收回,给企业造成损失由其负责。 4 责任罚则

4.1 未能及时年检造成后果的由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全部年检费用和损失费用(如罚款等),并处罚全年工资总收入的5%~10%。 4.2 违反第2条第2.3款者,承担全部损失费用并处罚全年工资总收入的5%~10%。 4.3 各种证件如发生丢失,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全部补办费用和损失费用,并处罚全年工资总收入的5%~10%。 4.4 各种证件未按时收回,除责成管理人员收回外,并处罚月工资总收入的5%~10%。 5解释权归办公室。

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办理程序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办理消防批文及卫生批文 3.银行验资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一)股份有限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十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 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 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实行非独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6.领取营业执照 7.刻章 8.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9.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10.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1.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公司资质证书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资质证书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各类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项目经理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企业证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办理。办公室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资质证书外出参加商务活动时,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商务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商务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商务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商务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办公室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3

公司营业执照公等要管理制度

甘肃中企商务广告有限公司证照、印章等公司要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保证甘肃中企商务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代码证、固定印刷品广告许可证、内部印刷品准印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照,本管理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支付U盘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四条、公司证照、印章授权管理和使用部门:(一)公司印章,由公司执行董事授权向相关部门核发或核销;(二)公司印章,由执行董事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和使用: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执行董事亲自管理和使用。2、银 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支票购买证、发票购买证、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 3、固定印刷品广告 许可证、内部印刷品准印证、合同专用章由公司业务部们负责管理和使用。4、银行支付U盘,由执行董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 人各执一枚。5、公司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公章时亦应按本 办法执行。 6、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本条规定配置印章或更换印章需向公 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兼)上报书面申请,经执行董事批准同意后配置或 更换印章。 7、印章刻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兼)负责,经公安机关 核准,到指定的单位刻制;印章的规格、样式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兼)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印章的管理(一)公司的所有印章,均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兼)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 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为印章专管员)。印章启用时由公司办公室(财 务第 1 页共 12 页 部门兼)下发《关于公司启用有关____专用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一),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和启用印模。(二)办公室向印章专

关于加强营业执照管理工作的通知(初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 为适应新的监管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规范营业执照管理工作,提高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树立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威,根据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立和维护工商部门执法权威为目标,以尽职履责为保证,围绕市局党组服务创新优化形象、监管创效优化环境、素质创升优化效能“三创三优”主题活动,按照“经营必须领照、领照必须亮照、持照必须验照(年检)”要求,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管理和规范力度,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四个统一”,为泰州市创建文明城市、促进民生改善、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

经营必须领照、领照必须亮照、持照必须验照(年检)。 (二)具体目标 1、非规范管理示范街(路)、镇(区)持照率在95%以上,亮照率在90%以上,验照率92%以上。 2、规范管理示范街(路)、镇(区)达到“3+2+1”100%的要求,即:持照率100%、亮照率100%、年检(验照)率100%;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100%悬挂经营道德规范。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日—28日)。各直属局、分局按照市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系统内层层发动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系统外部,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工作,增强领照、持照、验照(年检)的自觉性;各地同时结合实际,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认真制订实施方案,为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管理和规范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9月30日)。各地以基层工商分局(所)为责任单位,按照市局确定的工作目标,独立、自主、全面地开展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管理和规范工作。期间,市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点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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