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名赞助合同文本

xxx世界魔术巡回之旅(xx站)

演出独家冠名合同

甲方:xx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就“xx世界魔术巡回之旅(泰州站)”演出独家冠名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主体资格保证

1、甲方为活动冠名方,保证自身为依法设立的市场主体,可以独家冠名本合同约定的演出活动,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履行合同不存在法律障碍。

2、乙方为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保证自身为依法设立的市场主体,具备操作举办本合同约定演出活动的资格和能力,有权决定演出活动的独家冠名方,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履行合同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合同标的(活动概况)

1、活动名称:xx·xx世界魔术巡回之旅(泰州站)。此名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所有关于本次活动推广和广告发布、媒体宣传(包括平面、广播、电视、网络等)及甲乙双方的新闻发布会,乙方都必须使用标准的活动全称。

2、活动地点:本次演出活动在中国泰州市的泰州国际博览中心(医药城会展中心)举办,该场馆能容纳人,乙方保证上座率不低于 % 。

3、活动时间: 本次演出活动于2012年9月22日19:30开始,整场时间不低于 120分钟。

4、活动内容:本次演出活动具体明星阵容及节目单详见附件1 。

活动参加人员、活动版块、活动流程、主持词(串场词)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应最大限度植入甲方企业相关情况及品牌元素,以保障甲方权益最大化。

5、上述条款,乙方保证落实到位作为本合同成立之条件。

三、冠名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次活动冠名总费用为:人民币元(RMB¥元) 。

2、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以汇票形式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乙方办理演出所需全部手续后,十日内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RMB ¥元);在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后,十日内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RMB ¥)。

乙方指定的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3、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提供有效发票、付款委托书等手续。乙方须在合同约定付款期前5日出具甲方要求的相关手续,如乙方不能按期出具相关手续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超出约定付款期3个月仍未提供相关手续的,甲方可拒付。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及支付时间、方式,按时足额支付各期冠名费用。

2、甲方为本次活动独家冠名商,此冠名具有排他性,甲方同类行业的厂商不能进行任何与本次演出相关联的活动。

3、甲方有权维护独家冠名商的权益,在乙方不配合的情况下,甲方有亲自维权的权利,同时有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的权利;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方享有本次演出独家冠名回报方案中约定的各项回报权利,可以用本次演出活动相关的广告、促销、新闻媒体等开展多种活动来进行品牌宣传与产品促销。

5、甲方对活动组织实施及冠名回报的执行具有参与、监督、确认、要求乙方定期提供书面实施推进情况简报等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冠名费用。

2、乙方负责办理本次演出所需全部审批手续,并承担法律及活动现场安全等全部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活动的所有相关工作,按照演出计划和演出阵容,高质量完成本次演出。

3、乙方负责按照独家冠名回报方案的约定,兑现对甲方的回报。在实现冠名回报过程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活动内容相适应的企业及品牌等资料;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活动的名称标志。

4、乙方应保证甲方的演出冠名权具有排他效应,有义务保障甲方的合同规定的权利。协议期间,乙方不得许可与甲方属同行业类别的其他厂商使用活动名称、标志及类似物进行促销、宣传和广告活动;或为其提供促销、宣传或广告服务,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特别约定:如遇批量(10万元以上)购买本次演出门票时,乙方应予以禁止,同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避免其它白酒企业恶意操作影响甲方冠名权益。

(三)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及使用合同中的各项权利时,有义务维护本次活动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并保守双方在签署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并严格保守本合同的内容。

五、活动冠名回报

(一)尊贵礼遇

1、甲方享有本次演出的独家冠名权及举办前后的相关公关活动参与权。甲方系列产品为相关活动指定用品。

2、主办方邀请甲方主要领导以特邀嘉宾身份出席本次活动的新闻发布会、庆功酒会,在活动现场主席台入座并致辞。

3、安排甲方主要领导与合影留念。乙方协助甲方向明星赠送礼品,或邀请明星为甲方题词。

(二)票务回报

1、乙方提供面值1400万元的演出门票供甲方产品促销使用。具体按4:5:1配比A 、B、C类门票,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调剂。

2、双方约定本次演出门票总面值计划为2500万元。如实际门票总面值超过2500万元,则按照总面值的56%提供给甲方。

(三)广告资源返还

乙方赠送泰州电视台价值100万元(按2012年刊例价2.5折计算)的硬广资源给甲方。甲乙双方商定投放时段及排期,在2013年3月份前使用完毕。

(四)活动宣传

乙方应调动充足的媒体资源进行本次演出活动的炒作造势,相关回报项目详见附件2。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履行合同中,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冠名费用,延迟达20_天以上,则视为甲方放弃履行合同,乙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总冠名金额_10_%的违约金。

2、乙方在履行合同时,某项冠名权益无法实现时,应该退还该项冠名权益的价款,赔偿该项冠名权益价值_10_%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在没有付完的价款中扣除。

3、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4、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战争或其他被公认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一方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可按照通行惯例提出延期执行或终止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下问题解决,协议双方可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商定新的延期执行合同;若需终止合同,在此之前甲方向乙方预付的款额,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

七、纠纷解决办法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按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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