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与法规

劳动法律与法规
劳动法律与法规

一、劳动法: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律部门,即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劳动关系: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另一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劳动力特点:存在的人身性、形成的长期性、储存的短期性、再生产的不可间断性、使用的不可分割性、支出的不可重复与不可回收性。

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1、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的国际劳动立法(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建议书)2、来源于非国际劳工组织的国际劳动立法(联合国有关文件、区域性有关文件、有关双边公约)

二劳动立法原则特点:全面覆盖性、高度权威性、相当稳定性。功能:凝聚于统帅、依据与准则、指导与弥补作用。

劳动立法适用范围:劳动法第二条。

我国劳动法事实存在问题: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不规范(改进: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已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最低工资未得到全面实行拖欠工资时有发生(坚决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研究制定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有效制度,完善立法和工资支付制度),超时加班现象普遍,劳动条件恶劣(加强对劳动定额标准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力度)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参保,强化企业参保义务与社会保险的征缴力度,逐步解决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足,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低(建立完善日常检查制度,与工商部门等联合执法,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调解工作新途径,完善职工维权体制)

三、劳动者基本个人劳动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的权利(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权、职业安定权、公共就业保障权)

劳动者基本集体劳动权利:结社权、集体谈判权、罢工权、参与权

劳动者基本劳动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卫生安全规章、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四、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具用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的用人单位。

劳动法律关系运行法律事实:劳动法律规定,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分为行为与事件两类(事件: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客观对象,与主体意志无关,如自然灾害。行为:只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带来一定法律后果的人的意志的活动,分为合法、行政、司法、违法)

五、促进就业概念:国家为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所采取的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称。(制定就业计划、确定就业原

则、拓宽就业渠道、实施就业计划、设置就业基金、提供就业服务、实施失业保护)

劳动就业概念:只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具有以下特点(主体特定性、社会职业内涵、出自公民自愿)

失业概念: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而无业可就或曾经就业而失去工作岗位的。

失业特点:仅限于有关法规和政策应当保证其就业的公民;必须时未获等就业岗位的状态;不以本能获得就业岗位的原因为限;表现形式仅以显性失业为限。

就业方针: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劳动就业原则:平等就业原则、双方选择~、竞争就业~、照顾特殊群体人员~、禁止未满16岁未成年人~、城乡统筹~

职业培训含义:一种以劳动者为特定对象的劳动资源开发活动。

一种以直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某种特定需要为目的的定向性培训。通常是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的规范化培训。

职业技能鉴定:由有权机构既定的技术标准对被国家规定职业范围的劳动者职业技能所达到的等级依法进行考试和考核,并对合格者颁发有效技术证书的一系列职业能力认证活动。

六、工作时间概念:又称劳动时间,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工作或生产的时间,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1天、周、月、季、年)必须用来完成其担负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日:指在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日是工时立法的基础。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因用人单位生产或工作的特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宜以日计算,需要分别以周、月、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长度(小时数)的一种工作形式。

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措施:以确保劳动者的健康为前提(条件:生产经营需要,与工会及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进行);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禁止安排特殊情况下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广义上,休息时间和休假时间都是劳动者按法律规定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有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

休息时间:指劳动者依法获得的一工作日或工作周循环周期的不计付工资报酬的自由支配时间。

休假时间;指劳动者依法获得的具有某种特定意义的计付工资的自由支配时间。

七、工资概念: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立法原则:按劳分配原则、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原则、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依法落实与保护用人单位自主分配权原则。

工资总量及其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非常规性、浮动性、非普遍性)津贴和补贴、企业经营者年新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工资的支付、非工资总额范畴的支付。

奖金: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或增收节支实绩所支付的奖励性报酬,比工资特征有:非常规性、浮动性、非普遍性。

津贴: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而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补贴:为了保障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因素的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有附加性、独立性、稳定性、有限性。

地区或部门(行业)的工资水平调控政策:国家对地区、部门工资水平的调控是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层次,对实现工资总量宏观调控的总目标和调控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效果,具有关键意义。1、弹性工资计划;2、工资指导线;3、工资控制线;4、工资指导价位

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指企业工资总额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按一定比例上下浮动。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最低工资概念: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工资。要件: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由政府直接确定

工资支付规则:货币支付规则、直接支付~、全额支付~、定期支付~、优先支付~、紧急支付~。

九、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包括劳动纪律。

内部劳动规则的法律效力:1、直接效力:1)劳动过程中的各种劳动行为和用工行为都必须受内部劳动规则约束,全体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权力和义务都应当以内部劳动规则为依据。2)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对违反的予以惩处,对违反内部劳动规则的用人单位应当追究法律责任。3)职工与用人单位应依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予以处理。

劳动纪律: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全体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

行为规则。它要求每个职工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方法和程序等方面的统一规则完成自己的劳动任务、实现全体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方式和联系方式的规范化,以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劳动纪律实施原则: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手段相结合、自主奖惩与依法奖惩相结合

十论述劳动合同订立:

劳动合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发权力与义务的协议,具有诺成性、附合性、双务性、从属性、与继续性特点。

订立劳动合同原则: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公平。

劳动合同签订形式:口头、书面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1.确立当事人1)程序:招聘与应聘2)对用人单位选用劳动者做了限制3)被招聘人应具有的要件2.确定劳动合同内容1)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草案与介绍内部劳动规则2)商定合同内容,对劳动规则劳动者只能表示接受与否或单独做出某项有利于自己的约定3)签字盖章,生效4)鉴定

论述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出现至少有一方不愿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和机构:双方协商(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自愿自行协商内部解决)、企业调节(调节,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双方自愿没内部解决)、劳动仲裁(裁决,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执行仲裁强制仲裁)、法院审理(判决,政府机构司法部门审理判决强制执行

调解员工作建议:层次高、人品正、讲原则,知法懂法,掌握一定调解技巧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一次裁决原则、合议原则、强制原则

诉讼期限15日内接到仲裁书,一审六个月,二审3个月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DOC 72页)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DOC 72页)

第一章劳动就业 1.1 概述 1.1.1 劳动就业的概念 P1 劳动就业指具有就业资格的公民获得某种有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的职业,其实质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从法律上把握词概念应明确下述要点。 1.就业资格 P1 即国家所确认的公民有权实现就业的资格。它包括两个必备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并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2.就业界限 即国家确认的公民已经实现就业的界限,也就是国家据以确定就业人口的范围和统计就业人口数量的标准。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三个特征: P1 ①合法性。 ②限于国民经济领域。国民经济是指一个现代国家范围内各社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和其他经济部门所构成的互相联系的总体。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邮电业、商业、对外贸易、服务

某个部门的社会劳动,从而获得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并以此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的状况。P2 1.1.2 劳动就业的立法概况 在劳动立法中,就业立法占有首要地位,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整个劳动法就是公民实现就业的保障法。P2 纵观各国就业立法,主要有三个组成部分: ①宪法中关于公民劳动权的规定。②劳动基本法中关于就业的规定。③关于就业的专项立法。2007年起,为了进一步适应就业新形势,《劳动合同法》(2007)、《就业促进法》(2007)、《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相继出台。P2 1.1.3 劳动就业制度的原则 P2~P3 1.平等就业原则 2.市场调节就业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3.城乡统筹就业原则 4.照顾特殊群体就业的原则

2007年最新颁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5条特别规定,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P3 我国《劳动法》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P3 1.2 公平就业 1.2.1 美国公平就业机会与法律P3 美国1963年的《民权法案》第7条规定——禁止种族、肤色、宗教、性别、血统方面的歧视美国1963年《公平工资法》——禁止工资发放上的性别歧视 美国1967年《雇佣年龄歧视法》——禁止任意的年龄歧视 1973年《职业恢复法》——照顾残疾人 1974年《帮助越战时期军人退役重新就业法》——雇用和帮助退役军人 1978年《怀孕歧视法》——禁止歧视怀孕或分娩的女职工 1991年《民权法》

劳动就业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分析大学生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大学生兼职如何维权? 不属于因为:"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预防:劳动协议(工作容、劳动报酬、支付日期、发生意外事件的处理方法、请雇主签名) 侵害发生后: 与雇主交涉并收集证据 寻求相关部门帮助(劳动局、用人单位所属部门、工会) 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可以向仲裁委提出申请)(二)简述劳动关系,并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进行区分。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使用《劳动法》 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

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劳务关系(Service Relations)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三)、简述劳动关系的分类,劳动用工形式有哪些? 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1. 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要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 2. 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约定无确定的终止时间。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的期限。 从聘用劳动者的身份来分,有固定用工和临时用工2种方式。 1. 固定用工,称为固定工,用工手续完备,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1天版2018》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背景: 任何管理者首先都是人力资源管理者!人是企业的第一大成本,如何有效地选择、开发和规划人力资源,是任何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的今天必备的核心能力之一! 我们必须彻底解决劳动用工的风险管理困境,使得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进入一个有序而有效的顺畅状态,使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都能重视与发展人力资源,使人力资源真正成为企业成长的左右手! 实战型管理教练-黄俭老师简介: 滨江双创联盟荣誉理事长;上海蓝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讲师;多家知名企业特聘高级管理顾问。 黄老师多年在企业管理、公司战略规划、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员工管理、绩效考核、上市公司等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刻理解了东西方管理精髓。进入培训教育行业,作为资深培训讲师,在企业内训课、公开课、CEO总裁班等百余家企业和大学课堂讲授战略管理、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等领域专业课程,结合自身的企业实践和理论研究,开发的具有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新营销课程收到企业和广大学员的欢迎和热烈反馈。听黄老师上课,可以聆听他的职场经历,分享他的成绩,干货多多!课程突出实用性、故事性、新鲜性和幽默性。宽广的知识体系、丰富的管理实践、积极向上、幽默风趣构成了独特的教学培训风格,深受听众欢迎。通过一系列案例剖析点评,使管理人员掌握一些管理先进理念,分析技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擅长领域:战略管理/领导力系列/ 经典营销/新营销/大数据营销 授课风格:采用情景式教学法,运用相关的角色模拟和案例分析诠释授课内容,理论与实战并举,侧重实战,结合视听教材,帮助学员在理论基础与实践应用方面全面提升。广大的学员认为授课风格为:幽默风趣、条理清晰、实战、理论联系实际。 为今天工作成绩优异而努力学习,为明天事业腾飞培训学习以蓄能!是企业对员工培训的意愿,是学员参加学习培训的动力,亦是蓝草咨询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 蓝草企业精心准备的课程,学习达成当前岗位知识与技能;晋升岗位所需知识与技能;蓝草企业课程注意突出实战性、技能型领域的应用型课程;特别关注新技术、新渠道、新知识创新型知识课程。

用工法律法规汇编

劳动人事争议常用法律法规目录 1、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工资福利配套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2)、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3)、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 (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劳社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6)、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7)、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8)、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9)、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0)、湖北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 3、工伤待遇配套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2)、工伤认定办法; (3)、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4)、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5)、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6)、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7)、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认定工伤的复函》; (10)、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4、社会保险配套法规 (1)、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5、劳动关系争议配套法规 (1)、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3)、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有关赔偿问题的复函》;(5)、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6、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配套法规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智慧树知到APP《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APP《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 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APP最新《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 1、【单选题】 (1分) ( D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劳动行政关系 B、劳动雇佣关系 C、劳动合同关系 D、劳动法律关系 2、【单选题】 (1分)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C)。 A、团体 B、企业 C、用人单位 D、事业单位 3、【单选题】 (1分) 关于劳动关系特征的描述,不准确的是哪一项?A A、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具有独立性,并不具有从属性关系

B、劳动关系的内容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 D、劳动关系的主题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 4、【单选题】 (1分)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B )。 A、公务员 B、企业中的正式职工 C、现役军人 D、家庭保姆 5、【单选题】 (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A A、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 B、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C、基于劳动合同确立,通过劳动过程实现 D、兼有人身和财产关系 6、【判断题】 (1分) 劳动关系兼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属性,兼有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的特征。B A、错 B、对

7、【判断题】 (1分)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 A、错 B、对 8、【判断题】 (1分)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A A、错 B、对 9、【判断题】 (1分) 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可以从事任何职业。A A、错 B、对 10、【多选题】 (1分) 我国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概念,包括如下那些内容?ACD A、企业 B、公司董事会 C、民办非企业单位 D、个体经济组织 第二章 1、【单选题】 (1分)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B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7-24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迄今为止已经9年。该部法律是在建立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出台的。国家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因此,在相关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必然要贯彻这一宗旨。《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主要差异在于,《合同法》更多的是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而《劳动合同法》则着重体现了国家干预。 基于此,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受到了颠覆性的冲击,实践中劳动合同纠纷频发,企业往往败诉。这就需要用人单位认真掌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树立正确的用工法治观念,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 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 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3.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4. 用人单位不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对职工的处罚条款,采取绩效考核的方式来实现对职工的奖罚比较科学。

5. 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工作岗位仅是通俗的说法,用人单位将员工调动岗位但未改变工作内容,不能视为违约。但改变工作内容应当双方协商一致。 6. 用人单位应结合本企业的自身情况对“劳动合同范本”进行必要的补充,为可能出现的变动留有余地。从某种意义讲,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企业具有相对的优势;而变更劳动合同时,职工占有一定的优势。 约定试用期应注意以下问题: 1. 试用期条款是约定条款,非法定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2.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5.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亦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6.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 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规范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解读答案说课材料

1 【单选题】(1分)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 劳动法律关系 B. 劳动合同关系 C. 劳动行政关系 D. 劳动雇佣关系 正确答案是:A 查看答案解析2 【单选题】(1分)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A. 用人单位B. 事业单位C. 企业D. 团体 正确答案是:A 查看答案解析3 【单选题】(1分)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A. 人身关系B. 财产关系C.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D. 经济关系 正确答案是:C 查看答案解析4 【单选题】(1分)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A. 公务员B. 现役军人C. 家庭保姆D. 企业中的正式职工 正确答案是:D 查看答案解析5 【单选题】(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A. 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B. 兼有人身和财产关系C. 基于劳动合同确立,通过劳动过程实现D. 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 正确答案是:D 二1 【单选题】(1分) 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A. 非标准劳动关系B. 标准劳动关系 C. 劳务关系 D. 民事法律关系正确答案是:B 查看答案解析2 【单选题】(1分) 标准工时制是我国工时制度的常态。目前,我国实行每天()小时,每周()小时的工时制度。A. 6;30 B.8;40 C. 6;40 D. 8;30 正确答案是:B 查看答案解析3 【单选题】(1分) “传统就业形式被改变,单一的全职全日制走向衰亡,取而代之的是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人民得以将工作与生活进一步协调起来;而统一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纪律将渐渐逊色”形容的是()关系发生的现实? A. 标准劳动关系B. 劳务关系C. 非标准劳动关系D. 民事法律关系正确答案是:C 查看答案解析4 【单选题】(1分) 从2014年4月1日起,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元。A. 1280 B. 1450 C. 1620 D. 1820 正确答案是:D 查看答案解析5 【单选题】(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主体适用资格?()A. 企业B. 暑期做兼职的学生 C.民办非企业单位 D. 个体经济组织正确答案是:B 三1 【单选题】(1分) 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是()。A. 行政合同B. 劳动合同 C. 民事合同D. 没有法律效力正确答案是:C 查看答案解析2 【单选题】(1分)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 A. 自行终止 B. 效力待定 C. 约定解除 D. 约定有效正确答案是:A 查看答案解析3 【单选题】(1分) 关于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A. 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篇一: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 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 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 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的真实 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

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 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 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 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

智慧树知到2019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答案: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答案:用人单位 关于劳动关系特征的描述,不准确的是哪一项? 答案: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具有独立性,并不具有从属性关系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 答案:企业中的正式职工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 答案: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 劳动关系兼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属性,兼有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的特征。 答案:对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答案:对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 答案:错 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可以从事任何职业。 答案:错 我国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概念,包括如下那些内容? 答案: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二章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答案: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的工时制? 答案:特别工时制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借用劳动关系等,这些用工形式都属于()。 答案:非标准劳动关系 从2014年4月1日起,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元。 答案:1820 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主体适用资格?() 答案:暑期做兼职的学生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 答案:对 最低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夜班津贴也应列入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答案:错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答案:错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答案:错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借用劳动关系等,这些用工形式都不属于()。 答案:劳务关系#标准劳动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智慧树知到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 1、【单选题】 (1分) ( D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劳动行政关系 B、劳动雇佣关系 C、劳动合同关系 D、劳动法律关系 2、【单选题】 (1分)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C)。 A、团体 B、企业 C、用人单位 D、事业单位 3、【单选题】 (1分) 关于劳动关系特征的描述,不准确的是哪一项?A A、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具有独立性,并不具有从属性关系 B、劳动关系的内容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 D、劳动关系的主题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 4、【单选题】 (1分)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B )。

、公务员A. B、企业中的正式职工 C、现役军人 D、家庭保姆 5、【单选题】 (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A A、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 B、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C、基于劳动合同确立,通过劳动过程实现 D、兼有人身和财产关系 6、【判断题】 (1分) 劳动关系兼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属性,兼有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的特征。B A、错 B、对 7、【判断题】 (1分)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 A、错 B、对 8、【判断题】 (1分)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A A、错 B、对

) 分 (1【判断题】、9. 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可以从事任何职业。A A、错 B、对 10、【多选题】 (1分) 我国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概念,包括如下那些内容?ACD A、企业 B、公司董事会 C、民办非企业单位 D、个体经济组织 第二章 1、【单选题】 (1分)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B A、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B、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合同 D、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合同 2、【单选题】 (1分)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的工时制?B A、综合计算工时制 B、特别工时制 C、不定时工时制

智慧树网《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网《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 1 【单选题】(1分)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 劳动法律关系 B. 劳动合同关系 C. 劳动行政关系 D. 劳动雇佣关系 正确答案是:A 查看答案解析 2 【单选题】(1分)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A.

用人单位 B. 事业单位 C. 企业 D. 团体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1分 3 【单选题】(1分) 关于劳动关系特征的描述,不准确的是哪一项 A. 劳动关系的主题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 B. 劳动关系的内容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

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 D.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具有独立性,并不具有从属性关系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1分 4 【单选题】(1分)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 A. 公务员 B. 现役军人 C. 家庭保姆 D. 企业中的正式职工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1分 5 【单选题】(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 A. 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B. 兼有人身和财产关系 C. 基于劳动合同确立,通过劳动过程实现 D. 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1分 第二章1

【单选题】(1分)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合同 B.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合同 C.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D.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1分 2 【单选题】(1分)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的工时制 A. 标准工时制 B.

公司劳动用工法律意见

公司劳动用工法律意见 一、建立劳动关系时的法律风险 (一)入职审查 1.原劳动关系情况 (1)审查劳动者是否与原工作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要求入职者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凭证,并保留原件,若提供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以考虑由员工签署相应的承诺书(2)审查劳动者与原工作单位是否存在诸如保密、竞业限制等后合同义务。 询问入职者与原工作单位是否有竞业限制的约定,对于表示未承担任何竞业限制义务的,要求其签署书面承诺;对于在竞业限制期内的劳动者,要求其出具与原工作单位不存在竞争关系的证明。公司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将故意隐瞒与原工作单位的竞业限制义务规定为欺诈行为,主张劳动合同无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劳动补偿金。 询问入职者是否与原工作单位订有保密协议,对于表示未承担保密义务的,要求其做出声明或保证;对于承担保密义务的,要求其作出不利用原单位的保密信息为本单位服务的书面保证。 2.个人基本信息 (1)身份信息。要求入职者出示身份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并要求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出具书面承诺。 (2)教育背景。要求入职者出示毕业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留存复印件,并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机构查询其学历。

(3)工作经历。要求入职者填写详细的工作经历,必要时可拨打证明人电话核实,要求在简历上签字确认信息真实无误或者对简历内容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对关键岗位的员工,必要时可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背景调查。 (4)健康状况。统一安排职工到医院进行体检,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员工自行体检并提供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近一个月的体检证明。 可在劳动合同中加入声明条款,如有虚假,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二)入职告知 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告知方式有: 1.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声明; 2.在劳动合同中详细列明;(建议采用) 3.单独制作告知书。 (三)禁止要求担保,禁止收取“风险抵押金”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订立时间。保证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合同条款。应完备明确。 3.试用期。注意不要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应当遵守试用期内最低工资的规定。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 套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 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 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 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 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尝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与防范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与防范 劳动用工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或缺的管理活动。近年来随着劳动用工法 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长,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在劳动用工领 域的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如何防范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已成为企业在日常经 营活动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重大人事管理问题。本文拟结合《劳动合同法》、 《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论述一下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 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 一、企业常见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其实比较复杂,有很多类型,如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雇佣关系、其他民事关系等多种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是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和事 实劳动关系。笔者根据多年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及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总结认为, 企业常见的劳动用工(专指劳动关系一类)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在招用人员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因招用员工存在违反公平就业规定引起的法律风险 《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 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何谓“ 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虽然未给出明确的定义,但《就业促进法》仍就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就业歧视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其中,与企业密切相关的一些行为包括:1、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 标准; 2、录用女职工,在劳动合同中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歧视残疾人;4、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如果企业在招用人员的过程中,出现上述行为又没有基于 法律规定的特殊理由,则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就业歧视,进而导致相应的法律风险。 (二)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引起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 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 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 实说明。 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 劳动报酬是主动义务,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实践中企业往往会忽视这个 主动告知义务,导致风险的发生。 (三)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9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 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实践中,有些企业 为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不辞而别,给企业带来损失,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 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法律一贯是严格禁止的。但有的企业为规避法律,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转而采取一些变相的方法或手段,达到向员工收取押金的目的,如收 取服装费、住宿费、培训费等。有的企业滥用强势地位,限制劳动者合理流动,通过扣押劳 动者居民身份证件或其他证件(比如暂住证、学历证书等)以达到目的。针对实践中企业的 这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合同法》延续我国一贯的做法,作了严格的禁止性

新版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单选题】(1分)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B A. 劳动行政关系 B. 劳动法律关系 C. 劳动雇佣关系 D. 劳动合同关系 2 【单选题】(1分)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B )。 A. 事业单位 B. 用人单位 C. 团体 D. 企业 3 【单选题】(1分) 关于劳动关系特征的描述,不准确的是哪一项?C A. 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 B. 劳动关系的主题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 C.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具有独立性,并不具有从属性关系 D. 劳动关系的内容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4 【单选题】(1分)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D )。 A. 家庭保姆 B. 现役军人 C. 公务员 D. 企业中的正式职工 5 【单选题】(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A A. 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 B. 基于劳动合同确立,通过劳动过程实现 C. 兼有人身和财产关系 D. 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1 【单选题】(1分)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C A.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合同

B.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合同 C.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D.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 【单选题】(1分)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的工时制?D A. 标准工时制 B. 综合计算工时制 C. 不定时工时制 D. 特别工时制 3 【单选题】(1分)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借用劳动关系等,这些用工形式都属于( C )。 A. 民事法律关系 B. 标准劳动关系 C. 非标准劳动关系 D. 劳务关系 4 【单选题】(1分) 从2014年4月1日起,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D )元。 A. 1450 B. 1620 C. 1280 D. 1820 5 【单选题】(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主体适用资格?(B) A. 个体经济组织 B. 暑期做兼职的学生 C. 企业 D. 民办非企业单位 1 【单选题】(1分) 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是( D )。 A. 劳动合同 B. 没有法律效力 C. 行政合同 D. 民事合同 2 【单选题】(1分)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 D )。 A. 约定解除 B. 效力待定

劳动用工的十大法律误区编辑

劳动用工的十大法律误区编辑 误区一: 规章制度出台后即能约束员工。 企业都知道,可以制定规章制度来规范企业经营和约束员工的行为,于是几乎每个企业都根据自身的需要出台了大大小小或繁或简的规章制度。那么这些规章制度是否都能有效约束员工?许多企业认为当然可以,因为制定规章制度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是用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正确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法律赋予企业此项权利的同时,为了防止此项权利的滥用导致员工合法权益受损而设定了相应的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主要包括三项:①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即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相违背;②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即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要经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是职工代表同意;③规章制度要向员工公示,即规章制度出台后要公开告知员工。法律同时规定,以上三项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则其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的裁判依据。而实践中此类有问题的规章制度比比皆是,这应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误区二: 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需签试用期合同,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作法适得其反。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 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作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误区三: 员工辞职需单位批准。 或许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许多企业和员工仍然认为员工辞职要写辞职申请,要得到单位批准。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现行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员工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企业即可,没有其他条件。许多企业认为,如果员工辞职时不办理工作交接或与企业有未了纠纷而企业又只能放人,则岂不是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法律对此的回答是,如果员工辞职时未办理工作交接或与企业有未了纠纷的,企业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不能以此限制员工辞职,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误区四:

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工管理部门职责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教育培训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工作时间、考勤及加班制度 第五章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七章社会保险与工伤认定 第八章工作及安全规则 第九章考核制度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制度 第十一章员工离职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与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与普通职工; 包括试用工与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与福利以及在一定条件下获得培训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与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劳务及专业分包) 一、认真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属地建委的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与社会稳定。 二、服从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的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劳务管理工作。 三、做好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备查。 四、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与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 五、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务企业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 六、每周更新作业人员花名册,每月上报总包项目部人员变动情况及新进场人员《劳动合同》备查,并于每月5日-10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合同及人员备案系统上记录人员变更信息。 七、鼓励与倡导企业定期足额将劳务作业人员工资通过银行发放,严格记录考勤,每月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考勤表》。 八、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 九、与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十、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考勤表》、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须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原件外,其余各项资料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劳务企业施工队长签字确认。 十一、专业分包企业(含甲指、甲直分包)直接用工,按劳务分包企业要求执行。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教育培训 第五条本公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第六条公司招录员工时,根据实际招录用工的情况发布招录信息,如实告知拟招录的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信息;招录用工简章中,应当明确录用条件。 第七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如系首次就业的,应当提供就业行政主管部门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 企业用工种类 企业用工以合同制为主,非全日制、劳务派遣为补充,采取业务外包模式转变企业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制 一、入职阶段 1、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 2、招聘时背景审查 身份信息、学历、工作经历,是否患有疾病、职业病(体检),是否与其他单位 存在劳动关系等。 3、告知义务 签订合同前应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录用条件、规章制度等。 4、劳动合同种类选择

5、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6劳动合同条款 7、试用期管理 8、在试用期如何运用录用条件

二、在职阶段 1、劳动合同变更 2、专项协议

4、薪酬管理 劳动合同法对薪酬制度加强了行政干预,薪酬制度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确定,改变了用人单位自主分配权。对普通劳动者采取复合薪资制能理好地适应法律规定,也容易被普通劳动者接受。 复合薪资制包括固定的基本工资人、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相对浮动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各种奖金、津贴等。 用人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设计灵活多样的薪资制度以保证用工的灵活性。如劳动 合同中仅约定固定的在岗基本工资,增大与绩效考核相关的提成工资、奖金等。固定工资部分与劳动关系相联系,浮动工资部分主要和岗位相关联系,按绩效考核发放。即劳动者在岗时,支付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奖金;不在岗时,仅发放与劳动关系相联系的基本工资。 对核心管理、技术人员则可采取年薪制等其他薪酬制度。 5、加班管理 加班费计算基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方规定又不一致,可以劳动合同中约定 6社会保险操作 主要各种保险的购买要求,以及未购买社保的法律后果 7、工伤处理 工伤认定的一个关系一一劳动关系和“三工”因素一一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和工作场所。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人员招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劳动用工,包括公司劳动合同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道用工等形式。 第三条各单位机关编制定员包括机关机构设置、机关中层管理人员职数、机关定员,其中机关定员指机关各部门的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定编定员 第五条公司综合部是劳动用工管理的实施主体。对劳动用工实行定编定员。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批准的定编定员人数配置机构和人员,实施劳动用工管理: (一)机关机构设置:各单位机关部门按不超过6个配置。 (二)机关定员:各单位应严格控制机关管理人员数量,机关定员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机关中层管理人员职数不

得超过机关定员人数的35%。 (三)司机、通讯员等工勤人员不占机关定员人数,但应按不得超过机关定员人数的12%配备。机关职务退出人员不占机关中层管理人员职数及定员人数。 (四)各单位机关新增管理人员或副科级以上人员的聘用必须报公司审批。 第七条各单位应本着立足实际、着眼发展、统筹安排的原则,科学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年度劳动用工计划,按照公司下达的定编定员方案,合理定编、定员,优化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 第八条有项目施工的单位,要根据生产实际组建高效施工队伍,按照“以工作量定人、人岗匹配”的原则,精简高效配置劳动力。 第九条各单位机关定员超出标准的单位,一律实行只出不进,只退不补。同时要制定富余人员分流方案,确保机关定员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标准。 第十条机关中层管理人员超出标准的单位,要在本规定下发之日起三年内定员人数;未精减到定员人数之前,原则上不予新提任中层管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提任的,可按照多出少进的原则调整。 第十一条公司每年对各单位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考核,对未按本规定执行的,限期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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