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四川大学法律本科自考校考题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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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资料

《婚姻家庭法》(课程代码05680)

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总分:20分)

1、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与当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人类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的()

? A.社会形式

? B.物质形式

? C.主体形式

? D.客观形式

标准答案:A

2、“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

这一论述出自()

? A.马克思

? B.恩格斯

? C.摩尔根

? D.孟德斯鸠

标准答案:B

3、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的依据是()

? A.亲系

? B.亲属关系的远近

? C.行辈

? D.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

标准答案:D

4、就程序而言,我国婚姻法对无效婚姻采取()

? A.当然无效制

? B.宣告无效制

? C.行政审批制

? D.行政复核制

标准答案:B

5、从历史上看,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出现()? A.劳役婚

? B.聘娶婚

? C.掠夺婚

? D.买卖婚

标准答案:C

6、家庭关系的核心是()

? A.夫妻关系

? B.父母子女关系

? C.祖孙关系

? D.兄弟姐妹关系

标准答案:A

7、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是()

? A.姓名权

? B.人身自由权

? C.配偶继承权

? D.婚姻住所决定权

标准答案:C

8、我国《继承法》规定,父母子女是()

?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 D.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

标准答案:A

9、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同生父母的关系()

? A.自行恢复

? B.由公安机关决定

? C.由民政部门决定

? D.由双方协商确定

标准答案:C

10、王斌和范华是源于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妹,后来范华被他人收养。依照我国《婚姻法》之规定,王斌与范华()

? A.可以结婚

? B.不能结婚

? C.可以照顾结婚

? D.从习惯

标准答案:B

1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管辖法院是()

? A.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 B.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 C.被告住所地法院

? D.原告住所地法院

标准答案:A

12、收养弃婴、弃儿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公告期为( ) ? A.30日

? B.60日

? C.90日

? D.180日

标准答案:C

第二大题:多项选择题(总分:21分)

1、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有()

? A.宪法和其他法律

? B.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 C.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 D.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标准答案:A, B, C, D

2、亲属是基于下列原因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 A.婚姻

? B.血缘

? C.同居生活

? D.法律拟制

标准答案:A, B, C

3、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的情况有()

? A.丧失父母的孤儿

? B.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C.父母离婚的儿童

? D.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标准答案:A, B, D

4、离婚时主持诉讼外调解的部门可以是()

? A.人民调解委员会

? B.人民法院

? C.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

? D.居民或村民委员会

标准答案:A, C, D

5、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

? A.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

? B.弟、妹有负担能力

? C.弟、妹已成年

? D.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标准答案:A, C, D

6、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形式分为()

? A.自愿认领

? B.被迫认领

? C.司法认领

? D.强制认领

标准答案:A, D

7、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其所在单位应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包括()

? A.开除公职

? B.降职、降级

? C.警告

? D.记过、记大过

标准答案:A, B, C, D

8、办理涉外离婚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 A.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 B.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 C.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 D.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标准答案:A, B, C, D

第三大题:名词解释题(总分:20分)

1、结婚

参考答案:结婚亦称婚姻的成立,是婚姻法律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

2、法定婚龄

参考答案: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是结婚年龄的下限

3、拟制血亲

参考答案:

指相互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联系,经依法拟制后,始具有与该种血亲相同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的依法创设的,故亦称法亲或准血亲。

4、劳役婚

参考答案:指男方须为女方家庭服一定时期的劳务,以此作为与女方成婚的代价。

5、夫妻共同共同财产

参考答案: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共同财产。

6、婚生子女的推定

参考答案:指子女婚生性的法律强制规定,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受胎所生的子女,推定为婚生子女。

7、离婚

参考答案: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第四大题:简答题(总分:14分)

1、简述我国婚姻法关于法定婚龄与晚婚晚育的关系。

参考答案:

(1)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具有法律强制性,不得违反;

(2)晚婚晚育只有鼓励、提倡性质,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2、简述结婚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

(1)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具有法律强制性,不得违反;(2)晚婚晚育只有鼓励、提倡性质,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3、简述婚姻终止的原因。

参考答案:(1)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自然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而使婚姻关系终止。

(2)婚姻因双方离婚而终止。

4、试述我国政策法律对婚约的基本态度及注意事项。

参考答案:(1)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我国对婚约的基本态度为当事人可以自行订立婚约,但婚约并无法律效力,只是当事人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达成的具有道德约束力的协议。

(2)处理婚约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第二,订婚必须出于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第三,订婚的男女必须没有法定的婚约障碍

第四,当事人自行订立的婚约,以双方自愿为履行条件

第五,解除婚约引起的财务纠纷,应视情况,妥善处理。

第五大题:案例分析题(总分:25分)

1、程君与陆艳于1980年结婚,1982年生育一子程大伟。夫妇两人感情一直不好,但为了儿子始终未提出离婚。2000年陆艳因身体原因辞去工作在家静养。2001年3月陆艳患重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靠儿子程大伟照顾。2003年程大伟大学二年级时需交纳学费5000元,母亲陆艳无能力承担,其父程君拒绝承担此费用。无奈,陆艳、程大伟将程君告上法庭,请求其支付程大伟大学学费5000元及陆艳的扶养费。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支付程大伟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否支持?

可以。理由: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对于成年子女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经济来源,比如读书,丧失劳动能力等,父母仍然应该对成年子女尽抚养义务。案例中。。。

(2)支付陆艳扶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否支持?应该。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且这种义务是法定强制性的,只要夫妻关系存续就存在该义务。案例中,陆艳的情况。。。。

2、李强是李雪峰夫妇的独生子,成年后与王艳结婚,育有一子李大海。由于李强夫妇工作较忙,李大海由祖父母抚养长大,与祖父母感情深厚,工作后按月给祖父母生活费。2001年12月李雪峰妻子病逝,半年后李雪峰再婚。此事引起李强的极大不满,与其父争吵后,双方签署了脱离父子关系的协议,从此李强与其父不再来往。2003年2月,李雪峰患重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其再婚妻子因年事已高无法照顾。李雪峰要求李强尽赡养义务遭拒绝,李强要求李大海对其祖父尽赡养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双方签署的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是否有效?无效。父子是属于我国亲属中的自然直系血亲,自然直系血亲产生的原因是出生,终止的原因是死亡。案例中,双方没有死亡发生,所以。。。

(2)李强对其父是否有赡养义务?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赡养义务是无条件的,不管父母是否对其进了抚养义务,或者是否受过任何刑事处分都不收影响。所以案例中。。。。

(3)李大海在何种情况下对其祖父有赡养义务?

孙子女在以下条件下对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1、孙子女有负担能力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抚养

3、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需要赡养的人

3、1991年,王忠实夫妇与邻村陈林夫妇达成书面收养协议,将儿子王羽送给陈林夫妇收养,并办理了有关手续。从此王羽改名为陈羽,在陈林家生活,后来上了小学。陈家待他很好,百般关爱。他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1999 年春天,陈羽因为逃学,受到陈林责务,他不仅不服气,反而与养父母争吵起来。陈林一气之下打了他一记耳光,陈羽赌气回到生父母家中。陈林几次到王家找到回家,陈羽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两个月后,王忠实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陈林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陈林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王忠实夫妇补偿他们在8年间支付的无育费用共计9000元。王忠实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陈家有虐待陈羽的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陈林起诉至法院。根据以上情况,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陈林夫妇与陈羽的收养关系可否予以解除?(3分)可以。我国收养关系的解除包括协议解除和一方解除。本案中,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对抚育费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所以可以采用诉讼解除的方法来解除关系。

(2)、王忠实提出的不予补偿的理由是否成立?(4分)不成立。所谓虐待是指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或者身体上遭受其损害。虐待侧重于经常性和持续性。案例中。。。

(3)、陈林夫妇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可否予以支持?(3分)可以。根据收养法有关规定,生父母要去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适当的补偿养父母在收养期间所支出的甚或非和教育费等,案例中。。。

4、正廉(男),知识分子;李芝(女),公司雇员;双方于1988年结婚。婚前李芝借款1O

万元购置一室一厅住房产权归她本人所有,婚后由双方共同居住使用而全部家具和家用电器则由王康在筹办婚事时购买。1989年2月,李芝生育一子取名王沅。因双方工作较忙,所以王沅一直由男方父母(王沅的祖父母)抚育。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基本上由王康负担,李芝则把自己的工资、奖金等大部分用来偿还购房欠款,至今已偿还8万元,尚欠债2万元。1997 车间李兰与他人通奸被发现,夫妻关系开始恶化。1998年底,李终因同样措误且履教不改被公司解雇。1999年3月,王康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李芝表示同意离婚,但在下列问题上双方仍落在争议。双方均要求儿子王沅由自己抚养;李芝以住房系自己借款购买并由她偿还债务为由,提出离婚后该套住房的产权仍归她所有。王康认为婚后家庭日常开支由他负担,住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家具和家用电器系王康在婚前所买,应归他本人所有。此外,李兰还提出,王康写有著作一本,将交出版社出版,估计可得稿酬几万元,应从这几万元中预扣一部分归她所有,男方坚决不同意。根据上述案情,试依照现行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儿子王沅应由何方抚养为宜?(3分)由男方抚养较好。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应该选择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案例中,双方都忙于工作,但是孩子是从小跟随祖父母生活,祖父母更了解孩子的情况,所以又南方抚养更适合。

(2)、一室一厅住房离婚时属于何种性质的财产?(3分)

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第一,盖房子是婚前购买,产权也是登记在女方名下,第二婚后,还贷一直是用的你采访的个人收入。(3)、李芝为购房尚欠款2万元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3分)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虽然发生在婚前也是由女方负责的借的,但是该借款适用于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所以认定为公共债务。

(4)、对女方要求分割男方稿酬的请求,是否应予正持?(3分)

应该予以支持。在婚后产生的知识产权所带来的财产性收益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知识产权带来的人身权利是属于个人所有。案例中。。。(5)、家具和家用电器属于何种性质的财产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3分)如果家具和家电是在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应该属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购买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试卷及答案解析

2018 年10 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试卷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l5 小题,每小题l 分。共15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 ) A .社会属性 B .自然属性 C .经济因素 D .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 2.按照罗马法的体系,亲属法被列入( ) A .物法 B .人法 C .债法 D .诉讼法 3.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基本单位是( ) A .亲系 B .亲族 C .亲等 D .亲属 4.夫妻约定财产应当采用的形式是( ) A .口头 B .默示 C .公证 D .书面 5.甲(男,22 周岁)为达到与乙(女,l9 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 ) A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1

D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6.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 ) A .撤销该婚姻. B .婚姻无效 C .婚姻不成立 D .婚姻效力待定 7.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有直系血亲和( ) A .二代以内旁系血亲 B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C .四代以内旁系血亲 D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 8.夫妻婚前、婚后的一切财产均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制是( ) A .统一财产制 B .联合财产制 C .一般共同制 D .所得共同制9.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可以( ) A .禁止探望 B .中止探望 C .停止探望 D. 暂缓探望 10.按照《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二者应相差的年龄是( ) A .周岁以上 B .30周岁以上 C .35周岁以上 D .40周岁以上 11.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是( ) A .永久性的 B .定期的 C .随时的 D .一次性的 12.我国古代最常见的一种离婚方式是( ) A .和离 B .义绝 C .出妻 D .呈诉离婚 13.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 ) A .3个月内 B .6个月内 2

四川大学自考会计专业考哪些科目

四川大学自考会计专科要考哪些科目? 四川大学与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开设了双证自考本科会计专业,双证是指“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成人大专+自考本科)”让学生在学习大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不仅要掌握一技之长,还要求学生获得两个以上的职业资格证,并对学生的素质进行系统的教育。使其走出大学校门,就能适应社会。 自考会计科目: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政治课 2 笔试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政治课4 笔试 3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专业基础课6 笔试 4 00020 高等数学(一)文化基础课6 笔试 5 04729 大学语文文化基础课4 笔试 6 1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文化基础课4 非笔试 7 00041 基础会计学专业课5 笔试 8 00012 英语(一)文化基础课7 笔试是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专业课6 笔试是 9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专业课4 笔试 10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专业课8 笔试 11 00156 成本会计专业课5 笔试 12 00067 财务管理学专业课6 笔试 13 00157 管理会计(一)专业课6 笔试 14 00146 中国税制专业课4 笔试 15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专业课5 笔试 16 00070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专业课4 笔试 选考课程关系相关说明 课程信息课程关系 1 英语(一)(00012) 7 2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 6 2门选1门 选考学分不低于:6分

我院双证自考本科是采用成教专科和自考本科同时套读的形式开展,也可称为专本套读。采用这种形式的原因在于: 1、成教专科和自考本科可以同时注册学籍; 2、同等学历情况下,自考的学历证书的含金量和社会认可度高于成教,所以在本科阶段进行自考本科,而专科阶段的成教学习形式难度低于自考; 3、自考本科在入学时,不需要有专科毕业证,只需在最终考完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时能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做学历验证,即可顺利办理本科毕业证。通过以上三个方面即能确保学生通过3年的套读,毕业时顺利获取成教专科和自考本科两个毕业证。 2015年四川大学与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开办了双证自考,面向全国招生600名,满额截至。

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2016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关于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表述正确的是【B】 A.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B.婚姻家庭是满足人类自然需求所必需的社会组织形式,这是婚姻 家庭自然属性的体现 C.在个体婚姻和个体家庭形成后,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的作用就不 明显了 D.在涉及婚姻家庭自然属性的问题上,立法者可以选择遵循自然规律,也可以顺应自己的立法需要 自行规定 2.下列关于行辈的说法错误的是【D】 A.行辈也叫辈行 B.直系亲不可能 行辈相同 C.配偶间无行辈之分 D.姻亲间无 法按行辈排列 3.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D】 岁男子张明和19岁女子李梅结婚B.男子张明婚前患有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具有攻击危害行为,婚后尚未治愈 C.男子张明与女子李梅是表兄妹而结婚 D.女子李梅因受家庭强迫与男子张明结婚 4.下列关于我国《婚姻法》中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表述,正确的是【B】A.约定应该在婚前作出B.以此来 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 C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应由第三 人自己举证 D.约定财产制仅具有对内效力 5.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B】 A.夫妻一方婚前承包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 B.夫妻一方用婚前10万元婚后投 资股市,得利5万元 C.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升值了7万元 D.夫妻一方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 6一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李某 改嫁于刘某,1年后刘某死亡。2 年后张某出现,遂向人民法院申 请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依我国 法律,该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张 某与李某原有的婚姻关系【B】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李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D.经张 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7.亲权人原则上不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D】 A.管理权 B.使用收益权 C.代理权 D.处分权 8.我国《收养法》规定,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应具备的条件是【B】A.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生活困难B. 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 C.继父或继母无子女 D.继父母必 须年满30周岁 9.下列关于扶养的说法错误的是 【B】 A.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定的 B. 父母子女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 的 C.祖孙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 D.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 性的 10.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的规定,关于涉外监护法律 适用表述正确的是【D】 A.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共同居所 地法律 B.适用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 律 C.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协议选择 的法律 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 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1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 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 机关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地的【C】 A.街道办事处 B.人民法院 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 人民政府D.公证处 12.以下有关我国《婚姻法》规定 的探望权,说法错误的是【B】 A.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是不直接抚养 子女的父或母 B.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不仅包括不直 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还包括其 他近亲属 C.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 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 探望权 D.探望权中止后可以恢复 1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 法解释,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 如果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则其 婚姻关系应持续【C】 年以上年以上 年以上年以上 14.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是【A】 A.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B.保 障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C.满足无子女夫妻的愿望 D.保障 计划生育原则的实现 15.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立法中仍然 对非婚生子女加以歧视,1804年 《法国民法典》规定,即使经过 认领的非婚生子女,如与婚生子 女同时继承,其应继分只为婚生 子女的【A】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 一D.五分之一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 每小题2分,共20分) 16.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包括 【ABCD】 A.宪法 B.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 部门制定的规章 C.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D.最高人民 法院的司法解释 17.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ABCD】 A.夫妻姓名权 B.夫妻人身自由权 C.婚姻住所决定权 D.夫妻计划生 育义务 18.下列关于早期型婚约表述正确 的有【AB】 A.订立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B.婚约一经订立,产生法律约束力 C.订立婚约须由父母作主 D.不得反悔,无故悔约要受到法律 制裁 19.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 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BD】 A.对所涉及的子女问题不适用调解 B.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 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 人 C.关于婚姻有无效力应以判决的方 式结案 D.人民法院如果就同一婚姻关系还 受理了离婚案件,对于离婚案件 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20.能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的人包 括【BD】 A.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B.依法 取得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 C.订立婚约的男女双方 D.已经诉 讼离婚但离婚判决尚未生效的夫 妻双方 21.按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 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离婚登记 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 括【ACD】 A.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B.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的婚姻状况证明 C.本人的结婚证 D.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书 22.甲在5周岁时父母离婚,其母 乙与丙再婚,甲随乙与丙共同生 活。20年后,乙因病去世。下列 说法正确的有【AC】 A.甲与丙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B.甲 与丙之间是姻亲关系 C.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 乙去世而消除 D一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 乙去世而自然消除 23.下列关于收养孤儿、残疾儿童 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 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选项中, 表述正确的有【BC】 A.不受被收养人应不满14周岁的 限制 B.不受收养人仅可收养1名的限制 C.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D一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不 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相差 40周岁以上的限制 24.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 【ABC】 A.离婚 B.夫妻一方自然死亡 C.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 D.夫妻因 感情不和分居 25.下列民族自治区将《婚姻法》 中的法定婚龄降低至男20周岁女 18周岁的有【ABCD】 A.西藏自治区C.新疆维吾尔 B.宁夏回族自治区D.内蒙古自治 区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S小题, 每小题3分,共巧分) 26.可撤销婚姻: 是欠缺婚姻成立 要件的违法婚姻,经撤销请求 人请求,依法撤销后不具有婚 姻的法律效力。 27.夫妻财产制: 又称婚姻财产 制,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28.法定婚龄: 指法律规定的最 低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 于20周岁。晚婚(男25、女 23)晚育(女24)应予鼓励”。 29.限制离婚主义: 指夫妻双方 均享有离婚请求权,但法律对 离婚条件加以限制的立法主张。 即法律明确规定离婚的理由。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 才准许离婚。 30.收养的拟制效力: 是指收养 产生新的由法律确认的亲子关 系及其他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效力。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 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婚姻家庭法的特征。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 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 现。婚姻法的特征:(1)普遍性。 婚姻家庭法的适用范围特别广, 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而 不是只适用部分人的特别法。(2) 伦理性。婚姻家庭法是道德化的 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3)强制性。 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大部分是强制 性规范。 32.简述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离婚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 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 别居,又称分居,是指通过司 法裁判或当事人协议的方式解 除夫妻双方的同居义务,因婚 姻所生的其他夫妻权利义务亦 有所变更,但婚姻关系仍然存 续的法律制度。 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第一,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不同。 别居者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故 双方均不得再婚;离婚者已经 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都可以 再婚。并且,夫妻在别居之后 如果愿意恢复夫妻生活,只要 双方开始同居共同生活即可, 不必办理复婚手续;而离婚之 后双方如要恢复夫妻关系,必 须依法办理复婚手续。 第二,夫妻权利义务是否继续 存在不同。别居期间夫妻间的 权利义务除同居义务被免除及 有的权利义务被变更外,其他 权利义务如扶养、继承等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离婚 后夫妻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 利义务均全部消除。 五、论述题(14分) 33.试述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 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答:《婚姻法》第39条确立了分割 财产的基本原则,离婚时,夫妻

管理思想史(自考考点复习_)川大版

第一章 简答 1。简述管理的概念:(必考) 广义的管理哈罗德。孔茨为代表,《管理学》,是一种活动,它发挥某些职能,以便有效地获取、分配、利用人的努力和物质资源,来实现某个目标。 狭义的管理法约尔《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管理就是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职能活动,去有效配置资源以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 2.管理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必考): 管理思想史是一门研究管理科学产生、形成和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学问。它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1)影响管理科学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条件;(2)管理科学产生、形成和发展的主要过程(3)管理科学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4)通过对各种管理思想的广泛运用而产生的主要社会影响。 3.管理思想史的研究方法: 三个基本的研究视角:(1)时间系列的视角(2)研究领域系列的视角(3)研究方法系列的视角。 概括为:将各种管理思想放入相应的时间系列、研究领域系列和研究方法系列中,以理清各种思想产生、形成和发展的环境条件、主要过程和历史地位,进而揭示管理科学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 4.促进管理思想演进的主要原因:(必考) (1)文化的经济内容:反映不同资源的关系 (2)文化的社会内容:反映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 (3)文化的政治内容:反映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5.简述新教伦理准则 ①浪费时间是万恶之源;②乐于工作,不劳动者不得食;③劳动分工和专业化是神的意志;④超过基本需求的消费是浪费,是有罪的。 6.简述现代管理思想的萌芽 1)关于管理的重要性 2)关于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3)关于管理体系和管理职能 4)关于劳动分工问题 7.新世纪对管理学的挑战: (1)知识经济时代对管理学的挑战: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产权、人才为宝贵资源,竞争体现在科技实力和人才的竞争。 (2)信息爆炸时代对管理学的挑战:信息总量速度迅速增长和更新,一方面充足的信息供人们使用,另一方面,人们难以及时搜索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 (3)经济全球化对管理学的挑战:市场导向、国际贸易联盟,资源、劳动力、市场国际范围内配置,应对机遇和挑战 (4)文化和利益多元化对管理学的挑战:互惠互利,多赢局面 (5)生态和环境问题对管理学的挑战 (6)新经济体制对管理学的挑战 8.管理学未来发展的新趋势: 1.创新仍然是未来管理学发展的主旋律:1.管理视角的创新 2.管理内容的创新 3.管理方法的创新。

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_全国1月自考试卷(1)

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_全国2010年1月自考 试卷 全国2010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 湖北自考网3月21日整理 课程代码:0568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 A.自然属性 B.社会属性 C.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 D.人口的再生产 2.当代许多国家在法律上对亲属关系的基本分类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依据,将其分为() A.直系亲与旁系亲 B.配偶、血亲和姻亲 C.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旁系血亲与旁系姻亲 D.配偶、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3.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亲等计算法,叔、伯与侄子之间属于() A.二代旁系血亲 B.三代直系血亲 C.三代旁系血亲 D.四代旁系血亲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

人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 A.不予受理 B.应当受理 C.责成婚姻登记机关处理 D.责成公安机关处理 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 A.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B.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近亲属 C.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所在单位 D.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6.小陈的姨父是小王的舅父,现小陈和小王要求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认为() A.他们是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B.他们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C.他们是四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D.他们是旁系姻亲关系,可以结婚 7.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A.从举行结婚仪式时起算 B.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时起算 C.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起算 D.从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自考《婚姻家庭法》-(2012年教材)-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全)汇编

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单选题 1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这是指()。 A.婚姻的自然属性 B.婚姻的社会属性 C.婚姻的一般概念 D.婚姻的法律概念 【答案解析】:所谓婚姻,是指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共同生活互为配偶的结合。(P51) 2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______成为主要的、典型的婚姻家庭形态。() A.对偶婚制 B.群婚制 C.一夫一妻制 D.伙婚制 【答案解析】: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一夫一妻制成为主要的、典型的婚姻家庭形态。(P53) 3 . 群婚制的低级形式是()。A.亚血缘群婚B.非血缘群婚C.血缘群婚D.氏族外群婚 【答案解析】: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低级阶段,这一阶段排除了不同辈分之间的两性关系,即只有同辈分的男女才可以结为夫妻。(P54) 4 .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提出的,后来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 A.血缘群婚 B.普那路亚家庭 C.杂婚 D.交换婚 【答案解析】:亚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高级阶段,又称为伙婚制或普那路亚家庭。(P54) 5 . 亚血缘群婚制时期的两性关系是()。 A.直系血亲间的集团婚 B.同行辈的集团婚 C.同行辈的集团婚中排除了兄弟姐妹 D.一男一女的结合但并不牢固 【答案解析】:在亚血缘群婚制阶段,两性结合的禁忌进一步扩张,同辈旁系血亲间的同婚被禁止,也就是说,兄弟姐妹之外的同辈男女可结为夫妻。(P54) 6 . 古罗马是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国家,也是同时代的婚姻家庭法制最为完备的国家。其中罗马家庭是宗法家长制的家庭,关于家长权的规定,最初载于()。 A.《十二铜表法》 B.《法学阶梯》 C.《萨利克法典》 D.《里普里安法典》 【答案解析】:古罗马时期,婚姻家庭规范散见于诸多法律文件中,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十二铜表法》就已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肯认了“家父”所享有的权威和利益。(P56) 7 .在罗马法上,只有_____才有主体资格。() A.父母 B.家父 C.母亲 D.成年人 【答案解析】:在罗马法上,只有家父才有主体资格,家庭成员可视为家父的财产,因此家父对家庭成员有完全的控制和管领权。(P56) 8 .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_____承认“婚姻是民事契约”,且在其宪法中宣称:“法律上承认婚姻是一种民事契约。”()。A.法国B.英国C.意大利D.德国

2021年四川大学自考企业管理学答案

《公司管理学》模仿试题一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30分) 1、资本密集型公司 2、合伙公司 3、直线职能型组织 4、德尔菲法 5、电子商务 二、判断阐明题(判断对错,并阐明理由。每小题5分,共10分) 1、市场营销中所说产品就是指具备某种特定物质形态和用途物体。 2、B2C最重要交易形式是在线拍卖。 三、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试述波士顿矩阵法基本内容。 2、试述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理论。 3、公司社会责任重要有哪些内容? 四、阐述题(每小题30分,共30分) 试述市场营销管理过程。 《公司管理学》模仿试题一

参照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30分) 1、资本密集型公司:也叫技术密集型公司,是指所需投资较多,技术装备限度较高,用人较少公司。(6分) 2、合伙公司:是由两个或数人商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享利润公司。(6分) 3、直线职能型组织:是对职能型构造改进,是以直线型为基本,设立相应职能部门。直线部门人员在自己权责范畴内有决定权,职能部门人员仅发挥参谋作用。(6分) 4、德尔菲法:是以预先选定专家作为征询意见对象,预测小组以匿名方式给各位专家发放调查问卷,征求专家意见;然后将收集到专家意见汇总整顿;在参照反馈意见基本上,预测小组重新设计出新调查问卷,在对各位专家进行调查;专家可以依照反馈信息做出判断。如此重复多次,专家意见逐渐趋于一致,即得出预测成果。(6分) 5、电子商务:是指交易者之间依托因特网为主计算机网络平台,按照一定原则或规则进行各种商务活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6分) 二、判断阐明题(判断对错,并阐明理由。每小题5分,共10分) 1、市场营销中所说产品就是指具备某种特定物质形态和用途物体。 (错)(2分)当代市场营销学所说产品是当代产品概念,又称整体产品概念,它是由核心产品、形式产品和扩大产品三个层次构成。(3分)

10月全国自考婚姻家庭法(一)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一)试题 课程代码:0085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古罗马是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国家,也是同时代的婚姻家庭法制最为完备的国家。其中罗马家庭是宗法家长制的家庭,关于家长权的规定,最初载于( ) A.《十二铜表法》 B.《法学阶梯》 C.《萨利克法典》 D.《里普里安法典》 2.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 ) A.包办婚姻 B.买卖婚姻 C.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D.借婚姻索取财物 3.中国古代最通行的结婚方式是( ) A.掠夺婚 B.互易婚 C.聘娶婚 D.宗教婚 4.王光的祖母与李颖的祖父是同胞兄妹,现王光、李颖要求结婚,婚姻登记机关认为他们是 ( ) A.二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予登记 B.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予登记 C.四代的旁系血亲,可以登记 D.直系血亲,不予登记 5.近代社会盛行遗嘱继承,可能会不利于应该获得遗产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为克服这一弊端,多数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为了限制遗嘱处分而设立了( ) A.特留份制度 B.法定继承制度 C.代位继承制度 D.转继承制度 6.张某因酒精中毒死亡,留有遗产若干,张某有祖父母、父母、兄弟、子女、孙子女,张某生前未立遗嘱,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有( ) A.张某的祖父母、父母 B.张某的子女、孙子女 C.张某的父母、子女 D.张某的父母、兄弟 7.时至今日仍有少数国家保留有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性规定,如现行的《日本民法典》规定: 1

四川大学自考本科怎么样

四川大学自考本科怎么样? 2015年四川大学自考本科和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联合开办了双证自考本科学制模式,学生可以选择成教专科为基础考取四川大学的自考本科学历,三年时间就能拿取四川大学的自考本科学历证书,成绩优异者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四川大学的自考本科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大专学历学习(毕业颁 发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大专学历),同时套读由四川大学高教自考的本科学习(毕业颁发四川大学自考本科毕 业证书)。这样的学习模式时间短,效率快,通过率高。

参加双证自考本科的学生在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校本部学习,享有和统招生同样的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学校的自考是大家俗称的小自考,学生可以选择学校报名,在校全日制学习,由专业老师,资深教授辅导,部分科目免考,校考与国考相结合,简单很多。相对社会在职自考简单容易通过。 在我国现今的教育学历证书中也唯有自考学历证书能和统招学历相提并论,在社会上的认可度也是非常之高的。

2015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自考本科开设了:会计、金融、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工程(汽车电子)、环境艺术。 学生家长可以抽出一点时间来我校参观了解,学院周边毗邻成都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学术氛围浓厚,环境对孩子的成长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家长们不可忽视。 四川大学的自考本科其实并不难,只要你认真学习看书自考本科就是非常容易了。 如果你在高考中落榜了,不要灰心,高考这座残酷的独木桥不一定适合所有人,可以选择自考学习走属于自己的路。同学家长们可以到学校(成都市成洛路828号)参观咨询,也可以选择在线咨询我们联系人:曾老师

2010-1四川大学管理思想史自学考试真题

四川省2010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管理思想史试卷(课程代码06088) 一、单项选择题 1.《政治学》的作者是【】 A.摩西 B.亚里士多德 C.苏格拉底 D.考底里耶 2.最早研究分工的是【】 A.泰勒B.大卫·李嘉图 C.亚当·斯密D.詹姆斯·斯图亚特 3.泰勒的科学管理的人性假设是【】 A.经济人 R社会人 C.自我实现人 D.复杂人 4.法约尔的“统一领导”管理原则的内涵是【】 A.统一领导可以多头领导 B.统一领导强调下对上的绝对服从 C.统一领导不可以多头领导 D.统一领导强调下对上的原则服从 5.林德尔·福思斯·厄威克的最大贡献是【】 A.提出了组织设计理论的原则 B.对古典管理理论进行了总结 C.提出了协作的概念 D.发明了甘特图 6.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购买人寿保险是出于以下哪一层次的需要的满足?【】 A.生理需要 B.社交需要 C.尊重需要 D.安全需要 7.在勒温的群体动力学理论公式B=f(P×E)中,E的涵义是【】 A.环境 B.行为 C.期望值 D.个人 8.下面哪一项不属于早期领导品质理论的局限性?【】 A.没有一种特质能保证领导的成功 B.忽视下属需要 C.过于强调情境因素 D.领导是天生的 9.贝塔朗菲的观点是【】 A.系统的观点 B.控制的观点 C.信息的观点 D.协同的观点 10.信息论的创立者是【】 A.申农 B.维纳 C.贝塔朗菲 D.哈肯 11.巴纳德认为,整个社会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而又重要的前提条件是【】 A.协作 B.控制 C.能率 D.系统 12.西蒙没有获得过以下哪一个领域的大奖?【】 A.经济学 B.心理学 C.计算机学 D.法学 13.提出“目标管理”概念的管理大师是【】 A.赫伯特·西蒙 B.切斯特·巴纳德 C.彼得·德鲁克 D.约翰·科特 14.被称为“权变管理的创始人”的是【】 A.卢桑斯 B.赫塞 C.菲德勒 D.布兰查德 15.“检验员的质量管理”属于【】 A.事前管理 B.事中管理 C.事后管理 D.全面质量管理 16.被称之为“质量管理之父”的是【】 A.戴明 B.朱兰 C.费根堡姆 D.韦尔奇 17.下面哪个解释不包括在明兹伯格的战略定义之中? 【】

2019年4月全国自考《婚姻家庭法》考前试题和答案05680

2019年4月全国自考《婚姻家庭法》考前试题和答案0568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目中只有一个是符号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第1题自然血亲形成的客观依据是() A. 婚姻 B. 法律规定 C. 血缘联系 D. 出生的事实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2题在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中特别强调() A. 主客体之间的联系 B. 客体的特定性 C. 内容的丰富性 D. 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 D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3题当事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A. 进行民事赔偿 B. 予以刑事制裁 C. 予以行政处罚 D. 进行人身强制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4题下列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严重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而构成的犯罪是() A. 重婚罪 B. 强奸罪 C. 虐待罪 D. 遗弃罪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5题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 A. 协商收养 B. 订立收养协议 C. 一方决定收养 D. 共同收养 【正确答案】 D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6题下列关于婚姻家庭法的渊源中,位阶最高的是() A. 《未成年人保护法》 B.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C.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D.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7题变更抚育费的权利主体是() A.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B.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C. 子女 D. 子女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8题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 A. 另行制定婚姻法 B. 修改婚姻法 C. 不适用婚姻法 D. 制定变通规定 【正确答案】 D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9题下列哪些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经军人同意() A. 退伍军人

四川大学自考本科怎么样

导读:四川大学自考本科怎么样,四川大学自考本科好不好,四川大学自考难不难?下面给你一一做出解答。 四川大学本部负责统招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的人才培养计划,是没有全日制自考的,不要被自考能到川大本部就读给骗了。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是国家的211和985工程学院,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布局在中国西部、“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学校现任党委书记杨泉明教授、校长谢和平院士。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

四川大学的全日制自考本科办学只能与其他学院联合办学开设,2015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与四川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了双证自考本科助学班。四川大学负责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学生毕业证的审核和颁发,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负责提供在教学和办公场地、学生在校期间安全、后勤,以及毕业时的实习和就业。 学院今年开设的四川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 会计 金融 工程造价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电子工程(汽车电子) 环境艺术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由香港树德教育集团投资,以香港作为学生走向国际化的起点和基地,与香港的学术和学生交流频繁,学院的国际化办学方向明显。依托香港,与美国、加拿大、德国、马来西亚和日本等国外相关高校和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术交流、优质教学资源的引进及毕业生的海外升学和就业拓宽了渠道。 学院非常注重学生的就业问题,建有八种校企合作模式,协助毕业生就到业、就好业。目前我们的就业平台非常广阔,有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国美电器、讯方通令、兴业银行、中国银行、华润置地、顺风速运、洲际酒店、香港新世界集团、成都银行、邮政银行、成都地铁、高铁、金控人力资源等共200余家校企合作单位。我校的就业非常好,2013年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8.47%,而且专业对口率非常高。2014届毕业生,目前就业率已经达到90%以上。 报读双证自考本科的同学进入学校后通过成人高考,同时报读四川大学的自考本科考试,三年时间就能拿到自考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时学校推荐工作,也可参加学校的双选会实行双向选择。

《婚姻家庭法》自考 2017年10月 试卷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婚姻家庭法试卷 (课程代码0568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群婚制的高级阶段是( ) A.杂婚 B.血缘群婚 C.亚血缘群婚 D.对偶婚 2.同源于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属于( ) A.直系血亲 B.旁系血亲 C.直系姻亲 D.旁系姻亲 3.我国对因解除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的处理原则是( ) A.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性质的订婚所收的财物必须返还 B.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依法没收 C.以结婚为目的赠送价值较高的财物,应酌情返还 D.依习俗给付的彩礼是无条件的赠与,即使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无须返还4.下列关于约定财产制,表述正确的是( ) A.约定只能在结婚前或结婚时作出 B.以此来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 C.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应由第三人自己举证 D.约定财产制仅具有对内效力 5.大陆法系国家中率先规定“法律上承认婚姻是一种民事契约”的国家是( ) A.德国 B.瑞士 C.意大利 D.法国 6.1930年国民党政府《民法》亲属篇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是判决离婚和( ) A.呈诉离婚 B.两愿离婚 C.强制离婚 D.别居

7.亲子法立法本位的演化,突出体现在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规范上。现代父母子女关系法更是由一般的保护儿童权益原则发展到( ) A.个人本位原则 B.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C.家族本位原则 D.父母最大利益原则 8.我国办理收养登记的部门是( ) A.人民法院 B.街道办事处 C.乡、镇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9.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属于( ) A.一般共同制 B.劳动所得共同制 C.动产及所得共同制 D.婚后所得共同制 10.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涉外扶养适用( ) A.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B.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扶养人和被扶养人协议选择的法律 D.一方当事人住所地法律 11.我国西周时期“六礼”中,男方求亲须先委托媒人通言,女方家同意后,男方才能备礼贽见,这一程序是( ) A.纳吉 B.纳征 C.纳采 D.请期 12.根据我国《收养法》第6条的规定,收养人应满足的年龄条件是( ) A.年满30周岁 B.年满35周岁 C.年满40周岁 D.年满45周岁1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是( )

自考婚姻家庭法简答题汇总(含答案)

1、简析买卖婚姻及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往往表现为第三人向男方要嫁女的身价以及贩卖妇女与人为妻。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都是以索取一定数量的财物为结婚的条件,包办婚姻不是处于财产上的目的和动机,如果包办者从中索取大量财物,则应以买卖婚姻论处。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都是以索取一定数量的财物为结婚的条件,二者的区别是:买卖婚姻是把妇女的人身当作商品,索娶嫁女的身价或者贩卖妇女,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则不存在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问题。 2、简述收养的法律效力。 收养的法律效力是指成立收养关系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按照法律后果的不同,收养的法律效力分为收养的拟制效力和收养的解消效力。收养的拟制效力体现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发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近亲属发生相应的亲属关系。收养的解销效力体现为: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简述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其社会职能包括:(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 (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3)教育职能。家庭教育是社会教育的组成部分。 4、简述2001年婚姻法对80年婚姻法修改补充的主要内容。 婚姻法对原法修改体现在:(1)在总则中,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2)在结婚制度中,增设了无效婚姻的规定(3)在家庭关系中,细化了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4)在离婚制度中,增设了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例示性规定。(5)增设了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一章。 5、简述我国亲属的种类。 根据男女平等原则,按亲属发生的原因,可将其分为:第一,配偶。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血亲的源泉、姻亲的基础。第二,血亲。血亲是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第三,姻亲。姻亲是指以婚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姻亲分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简述登记离婚方式适用的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须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1)法定条件:离婚确系自愿;双方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2)法定程序: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4)结婚证。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7、简述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和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其范围包括:工资、奖金以及购置的各类动产、不动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指定只归一方所有的除外;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8、亲属在民法上的效力。 一定的亲属可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一定亲属

一名自考生的考研之路

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我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飞过绝望。 ——《隐形的翅膀》 2006: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其实,我从没想过要去考研究生。 1996年参加高考,以失败告终。还记得当时的分数(每门满分都是150分):语文116分,数学88分,英语111分,历史81分,政治94分,总分490分。我不甘失败,怀着必胜的心态又拼搏了一年,结果第二年仅比第一年多考了14分,比当年本科线506分还是差了2分,无奈之下读了个大专学校——南通工学院。现在,对于当年的高考,我有很多的感慨,真是一分之差,天壤之别。多2分与少2分,人的命运是截然不同的。如果当年我能多考2分,如果我能被哪怕最差的本科院校录取,那我就能在大城市里找到工作,就不用再花生命的另一个三年去自考本科…… 总之,如果我能多考2分,我现在的人生之路肯定是另一番模样。 毕业后,几经周转,最终到家乡的镇中学做了一名教师。工作不久,我就发现我无法一辈子呆在这个穷困落后的小镇上,我的心在城市,在远方。于是就在当年的九月参加了江苏省自学考试。在三年的自考期间,我很后悔读大专时没有参加自考(班里的很多同学都报考了),假如在大一的时候就开始考的话,也许大专毕业就可以拿到本科文凭了(事实上,当年我们班有几个同学就做到了)。所以,我想对那些打算提高学历的同学说,学习要趁早,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也许是我的基本功好,也许是我很用功,16门自考课程,除英语外,我都是一次性过关。很顺利地,在2004年6月拿到了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自考本科文凭。也就在那年,我又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怀揣一纸文凭,跳槽进了县城的一家民办学校,做了一名高中语文老师。 本打算在那家民办学校奉献青春才智热情的,不想半年之后,我就发现,民校原来并不是之前听说的那样全靠本事吃饭,它不是一块乐土,充满了种种不公。一是工资没有标准。进校后我才发现,我的工资是最低的。很多有点关系的应届生的工资比我还高。其次是招生艰难。每年招生,用我们一位老师的话说,就是“手握大哥大,满嘴说鬼话”,招一个学生不知要费多少口舌,招生让我失去了做教师的尊严。就在我歧路彷徨时,办公室的两名同事劝我考研,两人的第一学历跟我一样,并且已考了两次了。他们告诉我,考研不是很难;他们还告诉我,读研之后可以进高校教书(2005年的时候还是可以的)。他们的话给了我考研的信心,给了我寻找新生活的希望,于是决定考研。 我是那种瞅准目标就立即行动的人。因为自考论文答辩时去过两次南京师范大学,被南师园林式的校园以及浓浓的文化底蕴折服,加上自考的院校是南师,便在2006年报考了南师的“中国文学与文化”专业研究生。 真正开始看考研的书籍是从2005年九月开始的。考虑到英语基础差,便主攻英语。

自考婚姻家庭法真题含答案

2048年自考《婚姻家庭法》真题(完整试卷)含答案第一大题:单项选择

1、王斌和范华是源于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妹,后来范华被他人收养。依照我国《婚姻法》 之规定,王斌与范华(B ) A.可以结婚 B.不能结婚 C.可以照顾结婚 D.从习惯 2、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管辖法院是(A ) A.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B.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原告住所地法院 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是(C ) A.姓名权 B.人身自由权 C.配偶继承权

D.婚姻住所决定权 4、我国《继承法》规定,父母子女是(A )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D.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 5、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同生父母的关系(C ) A.自行恢复 B.由公安机关决定 C.由民政部门决定 D.由双方协商确定 6、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与当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人类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的(A ) A.社会形式 B.物质形式

C.主体形式 D.客观形式 7、“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这一论述出自(B ) A.马克思 B.恩格斯 C.摩尔根 D.孟德斯鸠 8、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的依据是(D ) A.亲系 B.亲属关系的远近 C衍辈 D.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 9、就程序而言,我国婚姻法对无效婚姻采取(B ) A.当然无效制 B.宣告无效制

2017年04月05680自考婚嫁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婚姻家庭法试卷 (课程代码0568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l5小题。每小题l分.共15分) 1.我国《婚姻法》中采用的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方法是( B ) A.丧服制计算法 B.世代计算法 C.罗马法计算法 D.寺院法计算法 2.甲乙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甲后悔与乙结婚,如果甲要解除婚姻关系,应采取的方式是( D ) A.宣告婚姻无效 B.调解 C.撤销结婚登记 D.离婚 3.下列关于亲属与相近概念的说法,错误的是( B ) A.只有为法律调整的亲属关系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B.有亲属关系的人一定是同一家庭的成员C.家庭成员一般是近亲属 D.家长、家属的称谓在我国并不具有法律意义4.甲的丈夫的嫂子是甲的( C )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D.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5.西周时期的“六礼”程序中,核心是( C ) A.纳采 B.同名 C.纳征 D.亲迎 6.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如果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则其婚姻关系应持续( C ) A.1年以上 B.3年以上 C.5年以上 D.10年以上 7.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 A ) A.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B.在离婚后6个月内提出 C.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 D.在离婚后2.q内提出 8.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是( B ) A.因受欺诈而结婚 B.因受胁迫而结婚 C.未达法定婚龄 D.重婚 9.夫妻关系的内容十分广泛,如果仅就法律关系而言主要是指( A ) A.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B.身份关系和利益关系 C.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 D.形式关系和实质关系 10.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 C ) A.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B.出资较多方的个人财产 C.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 D.共同共有财产 11.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 A ) A.由母亲抚养 B.由收入较高一方抚养 C.由受教育程度较高一方抚养 D.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 12.近现代各国父母子女关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是( C ) A.家父权 B.夫权 C.亲权 D.继承权 13.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是( A ) A.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B.保障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C.满足无子女夫妻的愿望 D.保障计划生育原则的实现 14.下列关于扶养的特征,表述错误的是(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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